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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也是一種愛〉

文◎陳小小

朋友一家四口從美國回來,他們的孩子雖二十歲初頭,我們也照樣聊著爸媽經。她說她孩子讀高中時,班上沒幾人,車禍身亡的就有七、八個。我驚訝地轉頭問他女兒,「當第一個同學飆車、或酒駕死掉,不會對其他同學造成警惕嗎?」她聳肩搖搖頭。

朋友就馬上接話,「車禍已經是美國年輕人主要的死亡因素,所以政府正在考慮要修法,把考駕照年齡從十六歲提高到十八歲,以保護青少年。不過誰敢提這個法案,保證會被自由派人士臭罵到死。」

聽了不禁感嘆,律法原是一種保護,律法也是一種恩典阿,但是在現代自由主義、人人厭棄律法的潮流下,有多少人明白這個道理呢?

說起來自己以前也不甚懂,直到當媽媽以後才漸漸有所體會。因為家裡有很小的孩子,為了避免意外,便規定一些律法與罰則。好比,在廚房裡,若沒有大人一旁指導,不可以私自開瓦斯與碰菜刀。

五、六歲小毛頭,看到瓦斯爐一轉就有火,多奇妙阿,自己也想轉轉看。就有小孩趁大人不注意,私自亂轉,轟一聲,眉毛被燒掉剩一道(好險眼睛沒瞎)。或拿菜刀辦家家,就把手指頭當豬肉切,痛得哇哇叫(好險只割下一小塊)。

家裡這些律法,一點也不是陳舊、僵死的教條,限制小孩子的思想自由,反而是出於愛,為要保護他們。在施行這些律法,或他們觸法被罰時,我會再三解釋這些律法背後的意義。並告訴他們其中有些律法(好比使用菜刀),隨著年齡分段廢除,有些律法(好比「不可偷盜」)則是一輩子都要謹守的。

我想起另一位朋友,他是自由主義的信徒,不屑上帝的律法或國家的法律。他在小孩只有兩、三歲的時候,就讓其站在摩托車前面,並且任其轉右把手摧油門。有一天阿嬤騎摩托車載孫子,兩腳還沒站穩,這小孩一跳上車,就去摧油門,車子就突然向前衝了出去,差點釀成可怕的意外。

摩托車只是小事一樁,但這孩子在這種教育下長大,不難預料將來還會遭遇更多問題。果然,聽說他初入幼稚園,便發生團體生活的適應困難。後來師長父母還是得另外花時間,協助其重新建立律法的規矩觀念,才得以步上軌道。

耶穌指責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他們假冒為善。許多信徒因此便誤認為律法都是不好的。但是,耶穌也這麼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甚至還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

律法與福音,兩者都是上帝的恩典,也同樣是來自上帝的愛,只是功用不同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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