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牧吟
-詩詠23篇 芮次荊
1. (大衛詩)
永為牧養我,我必無缺欠。(註1) 2:2
2. 草埔青青我伏踞,臨水憩靜他引牽。 3:3
3. 復返吾身心,導吾正軌跡,為副其名銜。 2:2:2
4. 甚且我行過,死蔭幽谷中,我無懼凶難; 2:2:2╴2:2:2
因爾同我偕,爾策和爾杖,爰為我慰憐。
5. 爾肆宴席我面前,正對我仇冤; 3:2╴3:2
爾潤腴脂我頭上,我杯溢滿滿。
6. 洵好貞慈相跟追,儘我有生年; 3:2╴3:2
我欲安居永為家,直到昶久遠。
詩23篇是世界名詩,全詩原文只有五十五個字串(letter clusters, word units),言簡意賅,內容雋永,是詩體文學中的上乘之作。詩中佈景充滿美景畫意,活潑生動,高潮迭起;但整個歷程卻是心境平安,生活踏實,靈命充沛,安窩主懷。文學上雖然用字詞藻並不華麗,但說出了心靈上的安慰,生命上的豐足,是以更遠勝那些美奐玉砌的文字;這也是本詩之所以超凡入聖,萬古流芳之故,不愧是詩中之詩。
這篇詩一般依Gunkel之分類,歸類為信靠詩。本詩在文體結構上並沒有很明顯、整齊的希伯來詩之對句格式(parallelism),或任何有關聯的劃一格律(meter)。Kugel提出一個見解,認為此詩的結構(以及所有希伯來詩的結構)是:
第一段句子-暫息-下段句子(與前段相關)-長息,
__________ ╴__________ ╴╴
大致的講法是,流水對句,意境漸進。這種看法,類似於傳統上對句中的“綜合(或稱,漸進、攀登)對句”型式:下句承上句,若詩句停在第一句而無下句之輔,則意義不完全。神學分析上,很多學者都將此詩和出埃及事件做對比,說神應許不缺乏(申2:7),有安息(民10:33),為其名之故(詩106:8)等等,(可參考資料25)。
緊接著標題:大衛詩 (mizmor ledharidh) 之後,一破題,就開宗明義的說出了那一切安穩可靠的源頭:永為主YHWH(耶和華;呂振中本:永恆主)和我的親密關係,有誰能一生一世常相隨照顧有加?父母?子女?夫妻?愛人?牧師?長老?官長?鄰舍?朋友?同志?都不能!惟有那大牧者,才能常相左右永世弗棄!
yhwh roiy lo echsar
永為主 牧我者 不 我缺乏
第1節詩人說:永為主,牧我者(roiy是以動詞用作分詞形式的名詞,具兩種詞之用意)。roiy可以譯作“我的牧者”,或“牧養我的”(吳經熊作:主乃我之牧),古代中東地區也習用“牧者”來譬喻君王(就好比中國一樣,管子有牧民篇,古代還有「州牧」官名,百姓稱刺史,太守為牧伯、牧守)。上帝牧我者,其結果是,我「一無所缺」: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不單是物質上,靈命上也無所少缺,所以說是「一無」所缺!「所缺」這個字chacer,指的是減少、消、欠缺。“我必不至缺乏”原文是“必不(我)缺乏”,“必不”是“不”的肯定(shall可用作肯定或指未來,此處用作肯定,並非指未來)。“缺乏”是希伯來文動詞Qal(意思是“輕”,是“簡單主動”,字形最“輕,單純”,字幹只有一個詞彙。)的未完成式:我從來不曾缺乏過,不缺乏是一直存在的狀況。另外,希伯來文法嚴格說來並沒有時態,只有「觀點」:敘述事由外觀察則為完成式,由內看進展,則為未完成式。因此,“我必不至缺乏”可以說是一直進行的狀況,也是一種信靠的肯定:我總是一無所缺,我好比安窩主懷無慮匱乏。
第1節後半段若引用英文聖經,則要注意其中文翻譯。KJV本作“I shall not want”,不可錯譯為「我(什麼)都不要了」:因為有了主耶和華是我牧者,故我什麼都不要了,只要主。另外一種錯誤的譯法,譯成「我不要(他)」,讓人弄不清楚,既然主耶和華是我的牧者,為什麼說「我不要」?以上兩種錯譯,是因為KJV用的是十七世紀英文,當時古英文want意思是「缺乏」(lack);現代英語want慣用作及物動詞,意思是「想要得到」(desire),兩者意思相差甚遠。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總統羅斯福有名的四大自由之宣告,其中之一就是免於匱乏的自由。這當是來自聖經本篇中的名句,也是真理之宣告。
binothdeshe yarbiytseniy al-mey menuchoth yenahaleniy
在草原 嫩青 他讓我踞 臨水 靜息者 他領我
第2節前後兩句是漸進對句式的關聯(也有人分析2,3節認為是交叉對句)。青草不只是指顏色,也是指可食之嫩草。「他使我臥」並不是說“強迫”(使make)我如何如何,只是個不完成hiphil(使役主動)的型式,或許譯為「讓」let較佳。本動詞rabats應譯為「伏踞」crouching,因為動物是伏趴在地上,而非向上四腳朝天的「躺」(人休息才是“躺”)。安歇的水邊,指的是水之息(waters of quietness),讓羊容易喝到水,故也有譯成靜水之畔。al-mey一般譯為在水旁,beside。其實希伯來文’al並沒有「旁」beside意思,翻譯成to「臨到」,較合於原來’al之意(above, upon, unto, against)。第2節和合本的譯法,或許會錯認為是欣賞大自然。其實首兩節講的是神的供應,神細心的帶領(領nahal,是細心用手引導、牽引,尤其是對幼羊。這字有個衍申字,解作草場)。我到青青草原飽足,再領我往靜水之畔汲息,代表著無憂無慮的生活。
naphshiy yeshobhebhyancheniy bhema geley-tsedheq
我整個 他回反 他引我 在轍跡上 對的
lema an shemo
為了 他的名
第3節說,他使我的靈魂甦醒,更正確的譯法,是「他使我整個身心(nefesh)回返(shuwh)煥然一新」(現代中文本意譯作:他賜給我新力量,呂振中本:使我的精神甦醒)。nefesh指的是整個生體,不是只有靈魂(譯成soul是希臘觀念之譯法,將人三分為靈、魂、體。弟兄會很強調此點,傳入中國後,華人基督徒也多半持此觀念。其實希伯來觀念人非三分,是一體兩面,外在和內在只是觀點之角度,人本身整個是nephesh,可譯為身心、整個、性命、氣息、咱、我自己)。如果只有靈魂甦醒,肉體仍舊沈睡沈淪,這種甦醒只做了一半,未竟全功,也顯得有些不倫不類。另外也有譯成「生命被他恢復」,則是把nephesh譯作「生命」;但若是如此翻譯,整句意思顯得有些隱晦,或會令人誤解成死而復生、復活。shuwh指的是回返return,歸回(馬殊曼本作:救返,和合本作:甦醒,客家話聖經作:換新)。
走義路(義,原文tsedeq,可譯作“正義”,“公正”,“正直”,及“對的”),也就是正當的路,正途,對的轍跡(magal),以避免凶險。有些解經者廣義地解釋成「公義的道路」,對羊來說,實用上的“正途”或許比道德上之“公義的道路”較合原意。羊走在對的路徑上in paths of saving justice,也就有了安全,拯救safety,security。因此「義路」也有引申作救贖的道路salvation。Dahood將“對的路跡”magele sedeq解作“豐富的草原”neot li sedaqah。
「為自己的名...」,原文是“為他名的緣故”。何謂“為他名的緣故”?說的是要他「名實相副」reputation,Dahood譯成“as befits his name”,Toombs譯為”because that is the kind ofGod he is”,也就是說他的名號信譽保證that is what he is known for!
gam kiy-elekhbeghey’tsalmaveth lo-iyra’ rakiy-attah immadhiy
甚且 當我行 在谷 深蔭 不我怕 害 因 你 同著我
shibhthekha umish antekhahemmah yenachamunity
支杖 你的 和扶杖你的他們 其慰惜我
第4節起,詩人稱神改用「你」,詩人回憶起和神同行的信心經驗。“死蔭幽谷”,並不是說谷中有“死”亡,而是說有死“蔭”,the shadow of death。第4節句首字為gam(甚且),中文和合本並未譯出。“谷”中ghey, gay這字,在七十士本及Dahood均改譯為“其中”(將ghey改為gew,意思是中間,背上,midst),而原文瑪索拉傳統經文(MT)仍作gay是峭谷,隘路。一般解經者,多不願意說主領我們過“死”蔭,英文諸本多半譯成“黑暗”,dark, deep darkness, darkest。“死蔭的幽谷”一詞,現已成為歐美慣用片語,用以表示“極端痛苦的境地”。遭「害」(和合本)evil,不是講靈界之鬼魔,譯作「傷害」harm即可表達原意。
你的“杖”你的“竿”,翻譯上有些小瑕疵:因為“竿”是竹製的長棍,不是木製的,若譯為“杆”,似乎又太長太重了。而杖、竿之間的分別,有必要先釐清之。希伯來文「木杖」共用了八個以上的字,其間之分別並不是很清楚或絕對,有些時候還是可交換的同義字。第4節出現的兩個字,shebet原字有「分支」的意思,用得最多的是講以色列的支派clan。另外一個字misheantek原字有「扶仗」之意,大多作柺杖walk-stick用字。兩字有時分別不大,也無所謂孰長孰短,或孰利孰彎。故要從字義上判定那個是「杖」那個是「竿」,兩字之字義分別並不是很清楚,倒不如由放牧工具上來區別之。中東地區牧羊人用兩種工具牧羊,一種是shebet,指的是條杖(短棍、棒,形狀並非直直的木棍,或像棒球棒之上寬下細的club形,而是樹枝根與莖交接處截下一段帶彎根節與根頭的枝棍,牧人練習甩出這種shebet作為防身武器,形狀有點像印第安人用之小斧。其它地方此字也指「權杖」之義,但此權杖之shebet應已削直,和牧棒形狀不同),是用來防身敲打之器。另外一個工具misheantek,也是木製棒杖之一種,細長前端或彎成鉤形,用來趕羊,鉤回迷途,及自身牧人扶杖之用。當然在危急時,需要應用長武器,可用來防身,也因其形狀為長棍,故亦可用作點數之棍。綜合研判,前述之shebet應是牧杖(club),用來防身及敲打不馴之羊;而後述之misheantek,可能是較長之扶杖(crook),上端或彎成鉤形,用來點數及鉤回離群之羊。
中文字「杖」是人手中持長木,棍子之通稱。棍是長木棒,棒是兩手持用之木杖,椎是用以敲擊的木器,柺是拄杖,彎曲棒子。故此處說shebet,意思是你的杖策,用來保護羊群;misheantek,則是你的杖枴,用來引導羊群。大部分譯本討論這兩種木杖,多半把“杖”當成短的(應譯為“策”。吳經熊氏譯shebet為“策”,甚是妙譯:“策”可解作,鞭、手杖、符命、木細枝、扶、任命、支援,把大部份shebe之含意都包括了!),“竿”當作長的(可譯作“杖”)。呂振中本作,「你的棍,你的杖」。台語漢字本作,「你的槌,你的柺」。思高本和蘇佐揚則沿用七十士本將兩工具順序對調,分別譯為「牧杖和短棒」及「杖和鐵鎚」。和合本在椎杖之後譯的「都」字,是省略了原文hemmah「是它們」(they:你的策及你的杖),這是獨立代名詞,有加強語氣之意,言外之意或是說危難之時靠策杖,或解作策杖是已夠用,不需要搬出那最大靠山-上帝。Dahood引用烏加利文Ugaritic感歎詞hm,將「它們」譯作「看啊,behold」。
「都安慰我」,安慰這個字nacham是舊約常用的一個字,有正反兩種意思:“安慰╴舒坦”及“惋惜╴後悔”!原字根是喟然歎息,引申則作喘口氣(安慰、疼惜),或歎了口氣(後悔、惋歎)。這種block logic在英文中是很難用一個字去表達其涵意,中文用字比英文高明,可以譯作「惜」,正面意思作「疼惜」,反面意思則作「惋惜」。你的椎你的杖「憐惜」(閩南語:疼惜)我,就是「安慰」我的意思,使我有安全感,保護我。Gunkel認為將安慰我yanhani改為引導我yanhuni較為順口,且含義較為清楚。
第3,4節,講的是上帝的帶領,這第二幅畫讓我們看到了人生中的另一面,另一個過程。人生不光是如前段那幅畫中的坐享其成,人生同樣的也會遇到風浪、難處;而且,很可能大半時間都是如此,也就是所謂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雖然有如此可怕的死蔭幽谷,但詩人知道他並不怕:因為主更新我們,主引我們走對的路,主與我同在同過死蔭幽谷,並為其名必引導、管教、保護、安慰我們,一再向我們保證,這是何等的信心確據與依靠。主耶穌用窄門來比喻走義路的困難,沒有苦難,何來榮耀?是以苦難使人得以完全(來5:8~9)。這兩節說的是神的帶領、同在、安心之確據。比起1,2節,雖然艱辛,但其過程、經歷則是更寶貴,更安慰造就人。信徒愈是困苦軟弱,主的恩典愈是格外顯得豐富。
taarokh lephanay shulchan neghedh tsoreraydishanta bhashemen roshiy
你設 我臉前 桌席在前 我敵人你潤肥 用油 我頭
kosiy revayah
我杯 溢
第5節開始,牧、羊之比喻已功成身退,代之以更親密的主、賓關係。Koehler認為5,6節仍是羊的比喻;Vogt則認為5,6節沒有比喻,是直接字面意思,講的獻祭之宴。“在敵前肆宴”,原文是「你設桌我面前-在那些與我為敵之人的臉前!」;擺設桌子,就是肆宴(閩南語:辦桌,客家話聖經:辦桌席,和原文set table意思相合)。此處說之敵前肆宴是指勝了敵之後,在敗軍之前慶功宴,不是說在上陣抗敵之前的宴席,否則那有心情去赴這宴席。有些解經家說,西亞風俗,是在俘虜(敵人)面前設筵,然後才處決俘虜。這裡意味著我們在上帝的保護下入宴,敵人對我們毫無威脅。敵人未必一定是牧野軍隊打杖之稱呼,舊約聖經希伯來文有好幾個字用來稱「敵人」,此處用的字是tsarar:原字根是「使窄困、捆壓」,意思是「敵意的對待」。
「你用油膏了我的頭」,此處的「膏」,並不是彌賽亞(救世主)的膏頭mashah儀式(誥命)。「膏」dashen是“豐潤”makest fat的意思(並非mashah,抹油)。粵語聖經作:用油搽我頭,客家話聖經意譯作:款待捱像貴賓,馬殊曼本作:傅油我首。其文化背景是,希伯來人認為肥胖脂油是健康的象徵(發福?)。是以中東地區習俗,歡迎上賓時用橄欖油擦抹客人的頭,然後熱情招待之。新約中有名的故事:瑪利亞用香膏澆在耶穌頭上,也表明尊貴奉獻的習俗。至於有些人解作“膏頭”表示榮耀地位,暗示或直言是君尊、先知、祭司之禮,或許是誇大了這個字義、儀式,也和原文經義不甚相符。「使我的福杯滿溢」,原文沒有「福」 字。此處的杯就是宴客之杯,而非詩篇第16篇所言「杯中份」的一生命份之意。杯滿溢,指的主人的慷慨。有些解經作酒香醉人,賓主盡歡,倒也未必如是。舊約世界中,在某人席上吃喝,意味著彼此效忠,也可能是立約的象徵(出24:8~12);新約中猶太人習俗亦然(林前11:25)。有些解經認為此處所言,有祭司用語的含義,把膏油福杯對應於感恩祭後之儀式,故又稱之為禮儀詩。也有一些解經靈意解作以羊喻人,擺筵席杯滿溢指羊在高地(桌子)吃草(筵席),主人先為除毒草(怯敵),羊皮擦傷皮膚癢治之(油膏之)。水酒一杯以潤喉...,真是甚具想像力!其實膏頭滿斟是平常好客招待之舉,並不必一定要和感恩祭,禮儀有直接關聯或類比。
akh thobhvachesedhyirdephuniykol-yemeychayyay
誠洵 好善 及 貞慈 他們追 所有 日子 我生命
veshabhtiy bebheyth-yhwh le’orekh yamiym
且我要住 宅中 永為主 到之長 眾日子
第6節「一生一世」,原文是「生命所有的日子」。「akh必有」,在原文句中乃句首之字,是絕對肯定、誠然、洵然、一定、惟獨surely之意。「恩惠」原文是好善,goodness,福份之意。「慈愛」原文是hesed,這個字幾世紀以來都譯成「憐憫」、「慈愛」,連BDB字典也是如此譯。西元1927年,Nelson Glueck出版了他的德文博士論文“Hesed in the Bible”,他認為hesed並非「慈愛」、「憐憫」,神的hesed是指對他的約之相互忠誠!然而也有學者表示此字仍是良善、恩慈,因為有不少經文用此字時,指的是非立約的白白賞賜。Stoebe綜合兩說認為hesed既指態度,愛,也指行動,貞。英文KJV用了45個英文字去譯這字,其中loving-kindness較近原意。RSV則譯作steadfast love,晚近一些新的中文譯本仿之作「堅愛」、「不變的愛」(堅愛、不變的愛,一字譯之也就是「貞」hesed)。
「隨著我」,原文radaph,意思是「緊跟」,故有人譯為「追趕」chase, pursue,「追逐」run after,甚至強調是「追殺」!原來這個字和中東文化有關,一般流行的說法是,當人在沙漠中被仇敵追殺時,如果有人肯收留,依例在一日之內,追殺之人不得行動。但一日過了,這個逃命者又要狂奔逃命,找下一個庇護所,若找不到,則命喪敵手。還有一種說法,是說中東文化裡,人有兩個神祇跟著,互相追趕以免任何一個落後了。照前一種通行的講法,整個圖畫是用這個比喻背景,處世險惡不斷的狂奔逃命;不料,回頭一看,窮追不捨的不是那惡敵,卻是上帝的良善(恩惠)與貞慈(慈愛)!回想一下我們生命中,有多少次這種虛驚?多少回我們以為是詛咒凶惡,回首一看才知,原來是上帝化妝的祝福!
「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原文是「我要住在YHWH的家宅中,如日之長」。此處「住在」的瑪索拉本MT本經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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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aBTi,意思是「我要返回」,好像是說人已離開耶和華的家(殿),現在希望回去,永遠住在那裡。七十士本
則解作WeSiBTi,意思是我的居所,會在家(殿)裡,大部份的解經書及譯本也是如此翻譯,(「我要住」和「我要回」兩個詞只差一個母音)!一種說法是說瑪索拉本MT很可能是抄經時將長的
(waw, w) 和短的
(yodh, y)弄混了,他們把WeYaSaB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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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且要住在![]()
)誤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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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WeSaBTi (![]()
),當看到連續有兩個waw字母(![]()
),以為是抄錯,故省略了第二個waw,變成了現在MT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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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aBTi(我且要回)。其實是弄巧成拙,原抄經並沒錯,第一個是waw(
),第二個不是waw,而是yodh(
) (註2) ! 另外有的解釋,是引用詩27:4中有類似23:6句子,而在MT本和七十士本中27:4均同譯為「住在」,故說23:6此處應為MT本之抄誤 (註3)。參考猶太文法及古本語句,「住下」 應該是較合理的字。「殿」中,原文bayith,指的是「宅子」house,或「家」home/household,也可廣義地解作廟、殿temple,台語漢字聖經作「厝」,日文作「宮」,馬殊曼譯本作「堂」,文理本作「室」。但一般說神的殿(temple)或王的宮,用的是另一個字hekal,而非bayith家宅。如果詩23篇確是大衛所作,當時尚無聖殿,只能說是住在耶和華的家中,住所中。這是一種比喻,並不是說神要住在某個固定的地方,而「家」也表示溫暖之意,比譯作「殿」字高明些。「直到永遠」,原文是“如日之長”,這個希伯來片語的意思是,一段很長的時間(to/for length of days, a verylong time),但不是說「永遠」forever。文理本作「日久月長」,思高本作「悠遠的時日」。
第5,6節講的是神的款待、得勝及真安息。他保護我們,讓我們得勝,待我們以上賓,慷慨賜宴,又一生以好處與貞慈緊緊相隨。這時,詩人想來想去,世間宇宙最平安的歸隱是永遠住在上帝家中。若是沒有永遠的平安家鄉在我們的人生路程前方吸引著我們,那麼經過了死蔭的幽谷,也就變得沒意義了。是故,最後最好的歸宿,對一個有生命的人來說,不必等到將來被接,應該在世間肉身時,已經達到榮耀,和基督同坐天家了(約3:13,弗1:20,2:6)。也有的解經家將house廣義地解為temple,意思是詩人一生要在殿中敬拜耶和華(祭司),並感受到耶和華的顯現與能力常與詩人同在,Dahood則解作「天居」。成為神的上賓,應該不只是當天作客而已,更是受邀同住。此時結束流浪,住進神家中,過有條理的生活:但重要的不是地方的改變,而是地位(關係)的改變。詩篇23篇說我們知道世間仍有那惡風險浪,死蔭幽谷,但這些都不足懼,信靠上帝當是最大的安慰,有確據、有歸回、有保守、豐盛,且有善好貞慈,與神同行。
跋:善牧頌
永為主乃吾之牧,我無所匱不缺一。
青青草埔我伏踞,憩水臨依他引攜。
使吾身性返然新,導吾正軌副名宜。
雖過陰谷不懼災,因你同偕策杖惜。
你當我面宴敵前,腴脂吾首杯盈溢。
洵好貞慈追畢生,住永為家昶久期。
結構、格律分析:
整篇詩原文之格律(meter),眾學者有不同之見解(如Meek,Lorentz,Freedman等學者),近代較通俗的說法,可以H.J. Kraus及P.C. Craigie為代表。P.C. Craigie在WBC中之分法是以字串而非重輕音來分格律:第1節是2+2,第2節是3+3,第3節是2+2?+2,第4節是2+2+2:2+2+2,第5節是3+2:3+2,第6節是3+2:3?+2。其格律分法,除了第6節MT之字串似為4+2:2+2,大致和傳統經文MT之字串序相符。若將第6節下段之bebheyth-yhwh(殿中-永為)的發音用bebheyth-Adonay(殿中-吾主)唸,並稍整合第6節上段質詞發音、字串,則第6節也可變成3+2:3+2之格律。字串和重音分格律法,其結果並不完全相同;回頭細看經文內容之文意,語氣,介系詞之轉折,第3節中段 “引導我走義路”(和合本譯文放在最後段,原文則是中段),原文bhyancheniy bhemageley-tsedheq是一大串輕重音,定為“2”之格律字串和音調相差甚大,難怪會引起質疑(WBC作“2?”表示不確定)。
原文希伯來文本詩之句子是整節一段,不另分小段句讀。但為解析方便,一般歐西文學句讀之分析如下:
第1節:上下兩句分得很清楚。
第2節:也是上下兩句清楚分別。
第3節:明顯地分為三部分,(上)他使我的身心甦復(中)引導我走義路(下)為了他自己的名之故,可以稱之為三聯句(tricolon, tristich)。
第4節:很多不完全之雙聯句(bicolon),只是半聯句(colon, stich)而已。一般之分法是六小節,(首上)我雖然行過,(首中)死蔭的幽谷,(首下)我也不怕遭害;(末上)因為你與我同在,(末中)你的策和你的杖(末下)它們都安慰我。因為半聯句之不完整,也有學者將首上、首中合併,末中、末下合併,而分為四小節。
第5節:分法也不一致,通行之分法其一為四小節:(首上)你為我擺設筵席,(首下)在我敵人面前;(末上)你用油潤了我的頭,(末下)使我的杯滿溢。也有學者將首上、首下合併,分為三小節。
第6節:和第5節類似,分為四小節,(首上)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首下)我一生一世;(末上)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末下)直到長遠日子。有些學者將上、下合併,全句分為首、末兩小段。
整篇詩的大結構分析,也是說法不同,大致分為兩類。其一是傳統分法,以原文節次來分:最普遍的說法,是第1∼4 節講羊、牧,用第三人稱,第5,6節則說賓、主,用第二人稱。也有學者稱5 ,6節仍是羊、牧關係(如前述之Koehler說法),用神學上之譬喻來看待之。
第二種分法是近代流行之“段落法”,學者儘量找出段落之形式。譬如有人以第4節之後三小段(末上、末中、末下,見參考資料10 ,NIV Study Bible),或第4節之頭三小段(見參考資料12;首上、首中、首下)作為“中央詩節”,將全詩一分為二,上、下兩部份再分析以對稱句數之聯句組合。還有分法是將較短之第1節除外,全詩分為對稱之聯句組合(見參考資料13)。其它更有琳琳總總的分析法,或從圖形,對稱,諧音,音韻等諸種分法(見參考資料12),則不在此多述了。
附註:
(註1)立約選民對上帝之稱號,原文為yhwh,不得發音(神聖不可讀,原音失傳)。經文中遇此字約有五、六千次,用adonay替代唸之,adonay意思為“吾主”。現代研究有推論yhwh或許應發音為yahweh。yhwh原意為“存在、成就”(永有致有),有譯為「永為(主)」。參考網際網路,http://a2Z.fhl.net/fore/fore41.html,而現通譯之「耶和華」是誤譯之複合字,原文並無此字、此音。
(註2)見參考資料21。
(註3)見參考資料24。
譯頌文選錄:
馬殊曼╴馬士文(J. Marshman)、拉撒爾(J. Lassar)譯本,1822年。
大五得詩
一 耶賀華為我牧。我將靡缺。
二 其令我臥在青草處。引我至水際。
三 救返我魂。為厥名而導我進善義之路。
四 雖我遊通死影之谷而不懼禍害。因爾偕予。爾棍與杖慰予耳。
五 爾當仇輩之面而備一席我前。傅油我首。我爵滿溢。
六 我一生恩澤固從我。我將永在耶賀華之堂也。
委辦(代表)譯本,理雅各(J. Legge)、王韜等人譯,1854年(1920年之文理新舊約聖書亦為此譯本)。
大闢所作
一 耶和華為牧兮、吾是以無匱乏兮、
二 使我伏芳草之苑、引我至靜水之溪、
三 蘇吾之困憊、導我於坦途、以副其仁慈兮、
四 爾以仗扶我、蒙爾之佑、故遊陰翳而不驚兮、
五 爾為我肆筵席、沐我以膏兮、予之礨盈兮、使敵之目睹兮、
六 我得恩寵福祉、畢生靡窮兮、耶和華有室、爰居爰處、日久月長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