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聖經的解釋〉
文◎tjm
首先,我要說明聖經思想被吸收可以分成兩步驟,第一步是「字義解釋」,第二步是「歸納、演繹和應用」。我知道許多勸人要順服上帝的話,不要用理性去批判的勸告,都是指在第二步驟時的修養。這一部份是屬於個人主觀和信仰層面,我想宗教板的讀者大多可以接受這種說法。
但是,我們要「歸納、演繹和應用」的對象到底是什麼呢?當然希望是「聖經的真義」而不是自己的幻想或者是別人的教條。那我們就要問,我們怎麼得到「聖經的真義」而不是「個人或其他人的幻想」?這就是我前幾篇文章所要表達的東西。
我們必須承認一本兩、三千年前的著作,對今日的讀者,不一定是自明的,所以有網友暗示啟示錄看不懂需要「專家」,這是理所當然的。但是,我們要問,聖經的第一讀者看的懂看不懂啟示錄呢?
呵呵!當然看的懂,正如我寫這一篇文章總是期待大家都看的懂一樣,一般正常的作者寫文章也總是會希望特定的讀者能夠有效的吸收。即使像啟示錄用了一堆暗語,想必這些暗語也是作者和讀者都能夠瞭解的。因此,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所謂聖經專家,能夠做到最完美的「字義解釋」,就是盡量趨近第一讀者的背景,去粹取當日背景下,這些文字代表的含意。這樣的過程,當然是需要「理性」與「努力」的。
在這裡我不願意劃地自限,好像聖經解釋只有某些特定專家學者有能力可以獲得,這篇文章讀者的身份大多是知識份子,我們也有能力閱讀各樣的歷史背景資料和原文解釋,所以探討聖經專家如何獲得「聖經真義」的準則並不是一件誇張的事,而應該是一個嚴肅的基督徒(廣義的)知識份子所應該去思考的。
當字義被獲得之後,因為每個人的處境不同,以及聖靈帶領的不同,自然對同樣的字義解釋有不同的反應和應用。因此我們也可以說聖經的意義對每個人的作用並不完全相同,然而這些都是在確定聖經基本客觀意義以後所容許的結果。
而我們也認為,上帝既然是誠實的,所以對第一讀者和我們所說的「客觀意義」應該是不變的,而因為環境的不同,所以我們會對這些客觀字義有不同的應用。所有主觀的應用與演繹,都應該以客觀的字義為基礎。
而客觀字義的獲得,基於上帝不說謊的前提,應該以第一讀者所閱讀到的意義為標準。而不是用任何其他權威來當標準。當然,這是一種「前提」或者說是「信仰」,亦即我們不能證明或否證用這種方法就一定可以得到聖經的真義或上帝的心意。但是比起其他標準,這種方法有更多的「旁證」。我個人討論問題不喜歡翻舊帳,但是由歷史的角度看來,這種解釋標準是比較恆定而不會有偏差的。依賴教皇或教會所導致的解釋偏差歷歷在目,我就不再多說。當然,我也承認依賴教會也是一種無可驗證的「信仰」。
在此我特別要強調,我不是說聖經只能用理性去吸收批判,我個人也不是一個批判聖經的人,我是說,一切主觀演繹歸納的基礎是「理性方法可以獲得的客觀字義」。至於有人引用聖經的記載來說上帝可能有時會讓人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懂,我想這是對該段聖經的誤解,以下我把該段聖經的解釋引出來分享給各位:
這一段是引自路加福音八章9-10節
(二)用比喻的原因 v9-10
○馬太福音十三章10-17節、馬可福音四章10-12節
1.門徒問耶穌這比喻的意義。 v9
●「問」:原文顯示門徒是迫切,而且一再重複的問。
2.耶穌先回答用比喻的原因是要讓不專心聽的人聽不明白。
●參考馬太福音十三章 10-15 節, 意思是:猶太人大半拒絕接受耶穌的教訓,故意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所以耶穌用比喻講道,讓那些無心聽的人無法瞭解,但對於那些願意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就成為傳揚神國奧秘的媒介。
●參考馬可福音第四章就更明顯了,比喻本是要人聽懂,要人由簡單的事物認識天國的奧秘(燈放在燈台上)。但對於那些無心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反而讓他們對真相更模糊了。
●「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引自以賽亞書六章9節,原來是上帝用諷刺的口氣差遣以賽亞去傳上帝的話給那些故意不領受的百姓知道。這一段經文需要深入去瞭解以賽亞書才能有比較正確的解釋,上帝呼召以賽亞,當然是要以賽亞去傳遞上帝的信息給背逆的百姓,而以賽亞領受了上帝的信息之後,也的確是費盡心血、不怕危險的傳達上帝的心意,無奈以色列人並不領受。因此我們綜觀以賽亞書六章的記載,就知道上帝用這段話是因為他預先知道以色列人要背棄他,所以用諷刺的話語告訴以賽亞他所要面對的情況。而耶穌在這裡使用這段話,聽眾立刻可以瞭解他的意思是百姓不聽背逆,而他的努力將有如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發言般的付諸東流。
因此,單單由聖經中,我們只看到耶穌和上帝迫不及待的希望大家都能瞭解他們的話(我想每一個發表者都是如此),而沒有看到上帝故意玩弄百姓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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