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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有效期限愛孩子〉

文◎陳小小

網路流傳一篇文章《父母的有效期限》,作者是一位十三歲就離開台灣、目前在美國紐約的華人,網路暱稱為「瘋狂認真的媽咪」。不過因為網路上到處傳來傳去,到後來不知怎麼回事,竟以訛傳訛成知名作家龍應台寫的。文章被盜版讓這位認真的媽咪,還真是要瘋狂了。

這篇文章之所以特別,在於「瘋狂認真的媽咪」提出了《父母的有效期限》的勁爆觀念。推翻傳統華人認知父母可以「影響」或說「左右」孩子一輩子。她用實際的例證,指出父母的教育功效跟食物一樣,是有期限的,若沒有把握住黃金時間好好努力,最後也不得不收手,承受不願意接受的事實。

這樣精闢的觀念,卻非獨一的見解。大約在十年前,我曾從基督教界婚姻親子專家馮志梅的演講錄音帶,聽到類似的觀念。她分析,華人的教育是與西方的教育相反,多數的華人父母在孩子小的時候忙於工作,沒時間教育影響孩子。但是等到孩子大了,自己也老了,比較空閒,反過來卻想要教育影響控制孩子。孩子找工作、選擇結婚對象……,父母反客成主,事事要孩子順從自己的意思。

但是這個時候,孩子已經是成人了,應該要獨立自主,父母這樣介入,便讓孩子永遠也學不會責任感與承擔力。一些有自己看法,想要脫離父母羽翼的,便會造成上下兩代嚴重的親子緊張關係。馮志梅建議作父母的,應當要在孩子小的時候,積極介入影響他們。隨著他們日漸長大,就應該逐漸放手,讓他們振翅高飛。

在這觀念影響下,我選擇在家成為全職媽媽,為要把握住孩子小的時候能影響他們的機會。也因為很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便常觀察周圍的父母友群,他們對孩子的影響力大概在什麼時候明顯變弱。我發覺現在的孩子,到了國小五、六年級,就會明顯表達自己的意願與喜好選擇,父母已經不太能左右(或說「影響」)孩子了。

就像全家要出遊,父母親不管決定去哪裡,幾乎每個年齡小的孩子,莫不興高采烈、興奮的要命。孩子他們就是愛跟著父母的屁股走。但是到了國小五、六年級,大部分就不太想跟了。他們多會選擇去朋友家,跟朋友出去玩,甚至在家休閒。

照我的經驗觀察,「父母的有效期限」不過就是十年。孩子超過十歲,他們的參考團體就不再是我們做父母的了。

九月初開學時,我就對升上小四的女兒說,「阿妹,你有一些缺點,媽媽很想幫助你改善,所以會不時提醒你或責備你。但是媽媽跟你說,我也頂多能再從旁叮嚀提醒妳三年。因為等妳上了國中,進入青春期,媽媽若再提醒你或責備你,你反而會轉過來怨我,閒我嘮叨,而不會心存感激。但,到時你帶著這些缺點,必然會嚐到苦果。好比不喜歡刷牙,造成口臭,便交不到朋友,或是一口爛牙…。希望這新的學期,妳能立志用力改善這些缺點。」我與女兒就一起努力,在這新的學期,用禱告的心智,積極地設法改善,趕在我還沒超過有效期限之前,多少影響。

聖經傳道書說,「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 」(三章1-2節)而父母對孩子的影響力也有時。就讓我們每一位作父母的,都能好好把握住這難得的黃金十年。

當然,把握黃金十年,也並非純粹是為了教育的因素。我以為與孩子親密的互動,抱抱他、親親他、捏捏小臉頰、咬咬小肉手、聽著他們講一些令人發噘的童言童語,其實只有這十年可以享受到。他們大了,親子就會發展出不同的互動模式,親密的肢體接觸會逐漸減少,尊重則會與日遽增。時候到了,他們更會尋找自己的友伴、或是異性伴侶,就像聖經創世記二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他們終有離開父母,獨立自主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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