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會議的過程 15:4-21
(一)耶路撒冷教會接待保羅一行人,保羅一行人分享傳道的狀況,但是法
利賽信徒還認為應該為外邦人行割禮,因此使徒和長老開會商量。
15:4-6
●「接待」:SG 3858,「歡迎」、「接納」、「認可」。
●「述說」:SG 312,「報告」、「宣布」、「透露」。
●「教門」:SG 139,「教派」。
●「必須」:SG 1163,「理當」、「一定」、「指律法或習俗所致的
強調狀況」。
●「吩咐」:SG 3853,「命令」、「指示」。
●「聚會」:SG 4863,「聚集」。
●「商議」:SG 3708,「注意」、「謹慎觀察」。
◎這些法利賽教派的信徒要求的比「行割禮」更多,還希望信徒遵守摩
西律法。這樣的話連飲食律、安息日、各樣的節日規定都要遵守了。
◎其實我們也無需太過輕視這些法利賽派信徒,因為人要脫離自己熟悉
的文化習俗是相當不容易的事,連長老與使徒都必須用「開會」的方
式解決問題,而不是「直接說明真理」即可。
(二)彼得用自己的經歷為證,建議不要為難外邦基督徒。 15:7-11
1.彼得起來陳述自己的經驗,並且說明神曾經賜聖靈給外邦人,不分
是否受過割禮。 15:7-9
●「辯論已經多了」:SG 4183+SG 1161+SG 2214+SG 1096,「經
過了很多的辯論」。
◎此處彼得說的,是 徒 10:1-48 中哥尼流信主的事, 15:7 是本書
第一次用「福音SG 3056(名詞)」一字。
●「作了見證」:SG 3140,「作證」、「肯定」、「確認」之意。
◎在此彼得尊重割禮派信徒的發言權,看起來他心有定見,但等到討
論相當多以後才發言。不知道哥尼流最後是否受割禮,但至少上帝
接納他、賞賜聖靈時他還沒受割禮,而未受割禮的哥尼流可以得救
,是耶路撒冷大會同意的事情 徒 11:17-18 。再者,彼得於
加 2:11-21 記載「被晚輩責備」的事件後,還願意為保羅的立場
發言,實在是令人敬佩。
2.質問信徒為何試探神?因為得救的根源不在割禮與律法,而是因為
主耶穌的恩典。 15:10-11
●「試探」:SG 3985,「試驗」、「測試」。
●「負」的軛:SG 941,「承受」、「攜帶」。
●「軛」:SG 2218,形容「重擔」的意思。
●「門徒」:SG 3101,「弟子」、「追隨者」。彼得用這個字表示
承認外邦基督徒的信徒身份。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這是我們所信的」:直譯是「我
們乃是藉着主耶穌的恩、信而得救的」(呂振中譯本)。
◎彼得的用詞頗重,責備法利賽派的信徒「試探神」。原因應該是法
利賽派的信徒似乎無視於哥尼流事件時聖靈的見證與引導,意圖把
上帝的心意重新翻案。 15:11 彼得清楚地把得救的要素拉回耶穌
的恩典與人的信心。
◎這是彼得在使徒行傳中最後一次出現,他的言論有效地支持保羅等
人對非猶太人的福音事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