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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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體罰政策箭在弦上〉

文◎陳鳳翔

1979 年瑞典通過零體罰的立法,成了世界上第一個立法禁止體罰學生的國家。近日我國「校園零體罰」條款即將公告,生效後台灣將成為世界第108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

零體罰入教育基本法,老師到底該如何管學生?成了眾所矚目的焦點。許多老師聽說不僅不能夠「打」學生,甚至連罰跑操場、扶地挺身、青蛙跳、罰寫、罰站……都不行;也不可以造成心靈上的傷害,諸如「你很笨」都不被允許,而紛紛感到憂慮。

一些老師們乾脆自掃門前雪,管學生品格、學業成績變得多爛,都不干他的事。校方更是聰明,很高興零體罰政策的施行。這樣一來,過去許多家長「這個孩子我管不動,請老師幫忙管」將管教的責任推給教師,這回可名正言順,將管教孩子的責任還給家長,請家長來承擔。管教的責任,如今成了皮球,被人踢來踢去。

「零體罰」原本立意良善。因為過去教育多半以教師為中心,他就是教室裡的上帝,自行訂定教室各種規範、行為不當由他認定,忽略學生主動建構及自律的能力。「零體罰」把老師從上帝的位置請下來,這對教育本是正面的影響。

但,若屆時公佈「罰寫、罰站」都不行,「零體罰」不啻於相當於「零處罰」。便如同國家沒有法律與警察,路上沒有交通號誌一樣,教室秩序沒有任何規範,學習進度也不受任何控制,必然亂成一團。這又過於高估學生的自律能力。

基督徒很早就認清這種真相,不自我欺騙。只有人本觀念才會認定小孩個個都完全良善、毫無罪性,自律能力極強。但從幾件小事便可摧毀這種不切實際的神話,看見小孩子的自制能力跟成人差不多,甚至更糟。就像若毫無限制,小孩子必然打電動、吃糖果到身體健康狀況發生嚴重的受損問題。

然而,「零體罰」政策已經箭在弦上,難以阻止。但,我們做老師的不能因此逃避管教問題,而是更該找學生來討論如何班級自治,透過民主程序制訂各樣班規,用這些來幫助自律能力的不足。好比,有學生偷東西,要如何處置?有學生上課大聲說話影響其他人,要如何處罰?透過「法治」(班規)取代「人治」(老師)。

事實上,根本不會有人真的認為「零處罰」是件好事,即使是五歲的小孩子。在主日學裡,小孩也可以說出自己好幾件「我有行善的意願,卻沒有行善的能力。」(羅馬書七章18節)的例子。孩子們多半非常樂意他人來協助他們自我管理。不管男孩女孩的內心,都想要讓自己變得更好,但發現自己的自律能力就像台老爺車,即使油門全開,還是跑幾步便停幾步,常需要外力來幫忙。正視「人人皆有罪」的真相,即便是教育,也才較能接近解決問題關鍵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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