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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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路德神學看「信經」〉

文◎lk

一、 歷史溯源


古代大公教會信經


『信經』一字出自拉丁文『我信』(credo),意即基督徒對教會所認可的最基本福音的摘要,宣稱承認相信。所以信經就是大公教會全體或其代表,將聖經中為個人得救所必須的教會信仰重點摘要,大家藉此表達信仰宣認。而信仰的宣認發展成為『信經』乃是325年大公教會第一次會議,及尼西亞會議以後的事。除『信經』(creed)外,還有所謂的『信條』(confession of faith)也是一種信仰宣認 。有些學者把大公教會未分裂前(1517年)的信仰宣認為『信經』,而『信條』指的是分裂後希臘教會、羅馬教會、復原教會所各產生的信仰宣認。本文則也採取此種分類法。


在古代大公教會的信經被大多數人承認接受的一共有四個。分別為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迦克墩信經、亞他拿修信經。其中使徒信經 所用語辭最簡短、通俗、易誦,內含神學思想豐富,將人得救所必須相信的列出。在馬丁路德博士大問答裡,馬丁路德認為此信經適以作為兒童最簡單明白的教訓。它按著上帝神性之三位,共分為三個條款。「第一條:論父上帝,說明天地之創造;第二條:論聖子,說明救贖;第三條:論聖靈,說明成聖。」簡單的說就是「我信造我的父上帝;我信救贖我的上帝的兒子;我信使我成聖的聖靈。」。


而尼西亞信經 針對亞流派異端而定,對耶穌的神性多有描述。迦克墩信經 特別對基督論清楚說明。而亞他拿修信經 對三位一體的教義與基督的位格有著最堅決的主張與說明。而四種中以使徒信經最適用於教導與崇拜用。信義宗正式承認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亞他拿修信經為大公教會的信經。改革宗也承認這三種信經,但在應用上通常只用使徒信經。在改革宗裡使徒信經的地位與主禱文、十誡的地位相當。


十六世紀後的信條


馬丁路德於改教之際,復原教信條隨之產生。造成復原教與羅馬天主教在信條上有些明顯的異同點。相同之處在於均贊同古代大公教會信經,而相異處主要在於人論 、救贖論、聖經教會遺傳。


而復原教內三大宗派信義宗、改革宗、安立甘宗的信條也是各有異同點。信義宗主要信條是奧斯堡信條、協和信條、馬丁路德博士大小問答。改革宗信條很多,不同於信義宗在於它沒有一條信條在該宗唯我獨尊,如奧斯堡信條之於信義宗。改革宗的信條種類多至三十種以上。較有名有多特熱赫特教條和韋斯敏斯德信條及海得爾堡問答等等。信義宗與改革宗的信條對於基督論、人論、救贖論、末世論相同。而不同之處在於預定論與聖餐觀 。而安立甘宗則介於復原教與羅馬天主教之間,共奉的信條為福音和溫和加爾文派的三十九條(The Thirty-nine Articles)。


二、 閱讀心得


馬丁路德看見當時的教會普遍真理不明,連主禱文、信經、十誡都不認識。於是他著手信仰的問答 ,為幫助普遍的平民知道他們所信為何、也幫助牧師與傳道人能夠有資料教導他們所牧養的羊。而其中他特別選用的信經是使徒信經,路德認為使徒信經是自使徒以來最傑出的成就,並且我們「在使徒信經中得知上帝已經為我們做了和仍然在為我們做的事」。這種切入點充分顯示出路德的十架神學的以恩典為中心的精神。以至於即使目前我們市面上雖仍不斷有對於使徒信經的詮釋 ,但是都不如路德的詮釋來的令人感到在神愛裡幸福洋溢!


第一段論及「創造」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路德詮釋為「我信上帝造我和萬物,賜我身體、靈魂、耳目、百體、理性和靈魂一切的功用。並且保存,賜我衣履、飲食、屋宇、妻子、兒女、田地、牲畜、和一切財物。為養活身體生命每日豐富的供給我一切所需用的,無論有什麼危險、凶惡、他護庇保佑我,這都是出於他為父為神的慈愛和憐憫,並不是因我有什麼功勞或配得的,為這一切事我應當感謝、頌揚、事奉、順服他。這是實實在在的。」


在這一段,路德把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拉近,他創造一切是為你我需用,是出於「他為父為神的慈愛和憐憫」。路德將上帝創造一切為供人享用的福祉充分表現出來。令人腦中不覺想起當初伊甸園神人共樂的畫面,也令人想起上帝與以諾在園中散步之親密。「創造」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上帝榮耀的作為,更是他愛我們、豐富我們的證明。


第二段論及「贖罪」


「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地獄,第三天從死人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路德詮釋為「我信耶穌基督是我的主,就是從天父自永遠而生的真神,從童女馬利亞所生的真人。他救贖我這失喪被定罪的人,從諸般罪惡、死亡、和魔鬼的權柄中贖買我、奪獲我。不是用金錢,乃是用他的聖寶血、和無辜的苦難、死亡。為要使我屬於他,在他的國度管理之下活著,並永遠的在公義無罪和幸福內服事他,正如他從死裡復活永遠活著掌權。這是實實在在的。」


這一段緊接著「創造」之後。畢竟我們整個世界萬物都因著人的罪而陷入一種被捆綁、有苦難、與死亡的境地。然而第二段繼續把第二個好消息告訴我們。那就是上帝的救贖計畫早已預備。上帝已預備耶穌基督來到世間,他是百分之百的神、百分之百的人來救贖我們。因他是神,所以能夠救贖我們眾罪人。因他是人,所以他能體會我們的軟弱與有限。


因此他擔負我這已被定罪人的一切,並用他的聖寶血從諸般罪惡、死亡、和魔鬼的權柄中救贖我。目的是為了「為要使我屬於他」!因著我有罪,以至於我與上帝之間關係破壞、有了隔閡。我即使用盡各種智慧與人力,我也找不到歸回伊甸園的路。然而天父上帝他親自來找我,為要使我重新屬於他。我就像是浪子,離開家園。而天父不僅僅在家園門口翹首倚望,他更是出去尋找我。為要重新得著我,恢復以往的親子關係,於是我又能像沒有犯罪之前與天父上帝有親密相交的關係。這就是第二個大好消息!


第三段論及「成聖」


「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一體,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們」路德詮釋為「我信我不能由自己的理性或力量信靠我主耶穌基督、或親近他。乃是聖靈用福音宣召我,用恩賜照亮我,使我在真信裡成聖,而得保存,正如他宣召聚集世上全基督教會,並光照他,使他成聖,保存他在獨一的真信裡與耶穌基督聯合,在這基督教會聖靈每日多多的赦免我和眾信徒一切的罪,到末日叫我和凡死了的人都復活,又賜永生給我和一切在基督裡的信徒。這是實實在在的。」


第三段繼續告訴我第三個大好的消息,就是上帝不遠人,他就在我的身旁,護持著我。聖靈引領我過成聖的、討神喜悅的生活,於是我不再瞎眼,我竟能擁有全世界最好的二十四小時聖靈家教幫助我。當我軟弱,他為我禱告。我疲乏,他賜下能力。我感到孤單,他卻時時與我同在、安慰我。另外,除了上述這些好消息,我還有一堆從古到今的神家的弟兄姊妹,一同生活、一同服事、一同享受上帝豐豐富富所賜下的一切。最後在末日我們都要復活,得以相見,得已與生命的主一同快樂的活著直到永永遠遠。


三、 長老會與路德對於信經詮釋的比較


基督教在台灣宣教已經有一百三十多年的歷史。長老教會有鑑於百多年來沒有屬於台灣本土的信仰告白,於是在一九八五年四月十一日總會制定「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十年後,一九九五年接著出版本土的「要理問答」 。而前者如同「信經」,後者要理問答就是如同路德對於信經的詮釋、是對於「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的解釋。


就「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信仰告白」結構上來看,是以使徒信經為藍本後面增添關於長老會特別強調文化使命的精神。亦就是當初神造天地萬物,人有對大地萬物的管理職責。整個詮釋可以看見改革宗加爾文的精神,就是以「上帝的主權」為中心的精神。


而關於內文與信經重疊的部份,第一段論創造「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便改為「我信上帝,創造、統治人與萬物的獨一真神。祂是歷史與世界的主,施行審判和拯救。」所以詮釋這信仰告白則為我要瞭解創造世界萬物,無論有形無形的一切的來源是上帝。接著才說這些上帝創造的被造物都是美好的。這與路德對於信經的詮釋差距其實蠻大的。感覺上我們長老會對信經的詮釋很「成熟」、像個大人,特別強調我們得蒙拯救的罪人應該報恩,要負起責任回應主愛。上帝之於我們祂是那麼威嚴尊榮!而路德這段的詮釋就好像我們都是上帝所愛的兒女,大家一同來享受上帝的愛,甚至回應上帝的愛、報答主恩的方式非常簡單!就僅僅是去享受祂與祂所造的一切。


第二段論贖罪「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我們的主,因著聖靈成孕,從童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遇難,被釘十字架上,死了,葬了,下到地獄,第三天從死人裡復活,後升天,坐在無所不能的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與死人。」則改為「祂的子對聖神投胎,對在室女馬利亞出世做人,做咱的兄弟,就是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對祂的受苦、釘十字架死、復活,顯明上帝的仁愛與公義,使咱與上帝復和。」這段的詮釋說明耶穌基督的救贖工作,並拿掉「下到陰間 、後升天、將來要來審判」等句子,把審判的工作歸於第一段的創造主。而整個詮釋重點在於強調耶穌與苦難的人同在,強調「祂是咱的兄弟」,祂與我們一樣經歷過人生的各種苦。而反觀路德則強調救贖的工作為要「使我屬於祂」,恢復神人的父子關係。


第三段論成聖「我信聖靈,一聖基督教會,聖徒一體,罪得赦免,肉身復活,並且永生。阿們」則改為「祂的神,就是聖神,站在咱中間,賞賜氣力,使咱在萬百姓中做見證,直到主復來。」這段則強調我們要作見證,而我們靠自己無法做好見證,但有聖靈來賜下夠用的氣力幫助我們。雖然與路德一樣也都說出了聖靈與我們同在的精神。然而聖靈幫助我們為要「成聖」(路德強調)與「作見證」(長老會強調)之間似乎有些微的差距在。


四、 結論


上路德神學時,總會覺得怎會有這麼好的事!每每驚奇、訝異上帝要與人同樂的消息。或許是因中國人根深蒂固的「苦難」個性,我們早已不太相信這些「這麼好康的代誌」(台語)。當我在比較兩種對於信經的不同詮釋時,我心裡有莫名的感動。對於長老會的信經詮釋使我深深感受到台灣人特有的苦難心情。而上帝是苦難人的幫助,祂與受苦的人站在同一邊。所以我不得不承認這份長老教會的信仰告白事實上真的捉到了一種台灣人的心情。


然而我回過頭去讀路德的詮釋,覺得我好像是「沒苦找苦的人」。我常常要去思考苦難的問題,因為在網路福音事工上這往往是一件常被提及討論的事。「上帝為何不除去苦難?」、「上帝為何容許苦難發生?」、、等等。以至於我們真的都忘了上帝要你我與祂同樂的心情。


覺得長老會的詮釋有點像巴哈的音樂,風格有序,把上帝榮耀至尊至聖表現出來。而路德的詮釋就像莫什特的音樂每每讓你我沈浸於天國的快樂。我想我們應該沈浸於上帝的愛中,同時也不忘常常紀念在苦難裡人們!


五、參考書目:

1. 協同書,李天德牧師譯,台灣嘉義宣道社印。

2. 「天主教信理神學」下冊,奧脫著,光啟出版社。

3. 歷代基督教信條,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4. 我信上帝(97a8)信經註釋,James S. McEwen,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青年事工委員會。

5. 「我信:」基督教要義信經新釋,高金田,人光出版社。

6. 使徒信經新釋,楊牧谷,校園出版社。

7. 早期基督教教義,凱利,華神出版社。

8. 基督教會史,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9. 基督教要理問答,黃伯和、陳南州著,人光出版社。

10. 基督徒須知,巴刻,宣道出版社。

11. 基督教信仰的總綱,Dr. O. R. Wold, 信義宗聯合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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