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放宽临床试验限制的问题〉
文◎陈凤翔
我国政府近年将生技产业,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目标之一。去年十月,卫生署放宽药品临床试验执行医院层级,原本只有十七家医学中心在做,如今一百卅多家区域或地区医院都可以进行。
卫生署之所以放宽国内临床试验限制,目的是为廿一世纪的明星产业—生技产业的未来铺路。但,以卫生署目前现有的不足人力,恐怕无力监督执行过程,加上审查制度可能还不够周延,因此,一些学者专家担心台湾会沦落为各世界药厂在亚洲的人体试验中心。
前药政处长、长庚大学医学院教授王惠珀抨击此政策根本是拿「人民身体拚经济」。她表示,台湾跟美国相比,平均每七点二个月就发出一张药证,美国却需要十五点三个月,但审查人力上,台湾却远低於美国。在没游戏规则、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恐怕台湾未来将出现一堆廉价的临床试验,「难道非要等到死了人,政府才要正视这问题」?
卫生署是否开放临床试验问题,医界学者或反对、或支持;产业界、生技研发专家及推动产业政策的经济部,则多倾向主张开放。从正反两造的争议里,可以看见「尊重人命」在医界伦理学里,具有相当份量的重要性。就像世界各医药先进国家,对药物的控管非常严密,均明文规定应有足够之动物药理、毒理、安全性试验、与人体临床试验资料,证明该药物之安全及疗效无虑后才可核准上市。
其中,人体临床试验是药物开发中,是最为关键的阶段。尽管该药物在其他阶段有多么显著的疗效,但唯有人体临床试验的成果,才能作为证明药物安全性、有效性的最关键依据。但,人体临床试验的进行,必然存在著潜在的危险,因此,此阶段之试验也最为严谨。从这里可以看见每一种药物的研发,背后代表者难以估计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注。
然而,就在一些医界学者正在为国内人体临床试验限制是否放宽争议著,不少小老百姓却随意将自身拿来作为试验的祭品,并欢欣地奉上自己的金钱,以获得资格参与人体临床试验。
常见一些民众遭遇身体不适,即使有健保可以找合格的专业医师诊治,却仍有习惯喜欢购买非医疗场所或来源不明的药品。就像,坊间药局、街头夜市、或出国旅游,遇到蛇灿莲花的销售人员大力鼓吹、宣称有神奇疗效的药品,往往可以吸引许多民众排队抢购试用。电视购物频道、网路购物,越是不实夸大疗效的广告,越是吸引不少消费者的注意;也有的,则是经由直销,亲戚朋友同事「吃好倒相报」的见证。
没有多少人在购买这些药物的时候,会去一一比对包装上面,是否有完整清楚的标示,要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厂名、厂址」、「进口商名称、地址」、「内容物净重或容量」、「成分」、「用途」、「出厂日期或批号」、「保存期限」。甚至不少人抢购心目中的圣药,却搞不清楚包装上面为何注明是「食品」,而非注明「药品」。
简单的说,药品都得经过上述严谨的试验,特别是得通过人体「随机性、盲性」试验,才能证明该药物安全性、有效性。食品,则不需通过这些试验,当然也就是无法证明其安全性、有效性。但,走一趟坊间有开放式柜台的药局,会发现很多看起来是药品,拿起罐子细看标示根本注明是食品,却卖得比货真价实的药品还贵上好几、数十倍。更常见电视购物频道、网路购物、直销,干脆把食品当药品来宣传。就像健康食品则是最常被宣称,其跟药品一样具有疗效。长久被资本主义洗脑的一般消费者,则死脑筋地想著,东西是越贵越有效,乐於大掏腰包。
上帝创造万物后,便按照自己的形象与样式造人,这也正是西方医界伦理学之所以秉持著「尊重人命」的基础。然而,人的内在也同时具有一种把自己推离真理的自我毁灭趋势,基督信仰将之称为「原罪」。
在众学者热烈讨论著卫生署是否开放人体临床试验问题时,或许同时也要做的是,了解民众必然有著排斥正确道理(真理)的习惯,偏好去相信不实夸大的广告,於是得更加用心来构思怎样宣导普及正确的医药常识与观念。因为民众所持有的这些错误医药观念,所造的可怕人体试验,影响范围更是难以估计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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