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但二20)古代經書中流傳下來的種種神「名」,大多是人對神之認知或期待的表達性稱呼,並非神的自稱或名銜。「聖經」中神唯一的自稱是(YHWH,暫譯:耶和華),最能道出神的本質,也是「舊約」中使用得最多的神之名銜。此名銜在「舊約」中出現了五、六千次之多(註1),但是在「新約」中卻再也沒有出現YHWH這名銜,這又是什麼原因呢?天主教「聖經」中為什麼從未用「耶和華」來稱呼造物主呢?這至聖名銜的來源及含義如何?其中文譯名是否適切地表達了這名銜的含義(註2)?以上種種的疑問,都顯示了有必要重新探討甚至重(新)譯YHWH這聖名。
名字的重要性
以色列人和許多古老民族一樣,認為名字等於一種力量,代表一個特性(創二18-23,二十七36;撒上二十五25)。同樣地,人對神的認知也是用名字來代表及稱呼神之特性。當神要啟示他自己時,神就先宣告他的名號(創三十五11;出六2,三十三18)(註3)。以色列人多少受到周圍異族多神崇拜的影響,而認為他們族人所敬拜的神也應該有其自己的名字,以便和週圍異族的神明有所分別。但若唯一的神卻有個「名字」便會有麻煩了(註4)。
除此之外,若單用普通名詞「神」來稱呼全族所敬拜的至上神,又似嫌太過於平常,反不如用個特定的名銜來表達族人的最高敬意,同時也令人更覺得直接、親切些!
新派聖經學者依六經底本學說,認為早期以色列民也曾有過多神崇拜(書二十四2)。在摩西時代之前,族長最常用以稱呼神的名銜是El Shaddai(七十士譯本作pantokrator,拉丁文作 Omnipotens,中文譯做「全能的神」)。這名號依W.F. Albright之解釋,是指閃族神話中的神明:地界之神--山中之神(註5)。另外一種通用的稱呼法則是以屬格(defining genitive)來認定,例如:伯特利之神(創三十五7)、你父親的神(創四十九25)、以色列的神(詩六十八35)、雅各的神(詩一四六5)等等,而這種用法也正表明了此神要和其他神明有所區別(註6)。
神的答名
到了摩西時代(出六2、3),神鄭重且巧妙地將其奧秘的本質以YHWH這名銜宣示出來:藉著「出埃及記」三章13至15節的精彩對話,以色列民自此才清楚知道神的宏偉本性。從此以後,以色列人將這名號特定聖化來專稱造物主,學界稱之為神的專名(personal name)。
其實在摩西以前的族長(列祖)時代,有少數的經文曾提及YHWH(創四26,九26);也有一些早期的人名中含有此名之衍稱,例如:約基別(yowkebed,參出六20)、猶大(yhudsah,參創二十九35)。這些都說明了摩西似非頭一個得知此名之人,而神在「出埃及記」三章13至15節及六章3節中的對話、宣告也並非新的啟示。即或如此,由經文語氣看來,似乎四百多年的埃及生活已經使以色列民淡忘了YHWH這個名字。或者可以說,這兩處經文是神的重新宣示,其目的是要全以色列民(包括摩西,他似乎也不甚清楚YHWH是誰,否則不會有出埃及記三章15節之一問)重新再認識神的偉大本性(或謂,對這名賦予新義)(註7)。這段經文的另一種解釋則是說摩西時代之以色列人認為處處皆神明(多神),因此在和神明交談時,要先問其名號以免弄錯了對象。其他還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則不在此評述(註8)。
「出埃及記」第三章記載神向摩西顯現、說話,並要他帶領以色列民出埃及。摩西擔心以色列百姓不相信他(或謂,摩西想找藉口開溜),就向神要證據:他大膽的問神該如何稱呼(何方神聖?!),以便向百姓有所交代。全本聖經中只有出埃及記三章14節以及約翰福音四章24節兩處經文是神及耶穌向人啟示、自述其本性。其中出埃及記的精彩答話,日後演變成了神的名號。因著神奧秘地在語文上做了巧答,使翻譯出埃及記三章13至15節的經文變成一個極為重要,但卻也是非常困難的工作。自從第一個譯本希臘文「七十士譯本」以來,歷經了拉丁文、英文、中文諸譯本,都因為不同文字上的先天限制,而未能將原文希伯來(Hebrew)語文的含意、音諧,以及其特殊的雙關語(paranomasia)之神韻面面俱到地在譯文中表達出來。
「出埃及記」三章14節中,神回答摩西的問名,答道:ehyeh' aser' ehyeh,英文「欽定本」(KJV)譯作: I am that I am,中文「和合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此句之句型是一種特殊的文字佈局,整句前後兩處用的是相同的字。這種前後重複用字的語法也曾出現於舊約之其他經文,其目的是表示不大確定的意思(註9)。例如:「撒母耳記上」二十三章13節
yithhallku be aseryithhallku (他們將往他們所能往的地方去),這好比中國古文中「客往去處去」的玄味。另外,這種句法也可以用來表示加強語氣。例如:撒迦利亞書十章8節:tabu kmo rabu (他們的人數必加增如從前加增一樣);出埃及記三十三章19節:channoti et sherachon(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當然神並非真的有個「名字」來回答摩西的問名,而是人(摩西及以色列民)對神之妙答ehyeh asher ehyeh加以揣測轉化成了一個稱呼造物者的神名。神是無限的,不會被一個「名字」所規限,但人又當如何稱呼神呢?為了要兼顧兩者:既不可為名所限,也不可無名以稱,神就利用文字佈局(wordplay)妙答了ehyeh aser ehyeh。整句話首尾字同,但意思不同; 似是有名其實無名,無名之中若現有名。正如同「老子」開宗明義第一章所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真是玄之又玄,眾妙之門,也難怪以往歷代各種文字譯本都無法淋漓盡致的傳譯出此段妙答經文之神韻、音諧與奧義!
粗看出埃及記三章14節神的答話,似乎和專名YHWH無直接關聯。但若進一步從希伯來文字的發展來分析,學者認為YHWH是由ehyeh(出三14下半段,和合本譯為「那自有的」)之古文形式轉化而成(註10)。摩西時代的古希伯來文是沒有母音(vowel 韻母、元音)的,而ehyeh這字的原來字根或為hayah、hawa、hawah(註11),古式 hwh、hyh(註12),意思是to be。為簡便計,現就以英文句法來解釋hwh、hayah(to be)。英文的to be有兩種用法:其一為聯接動詞(linking verb),也就是常見的am ,is ,are ;中文一般譯成「是」,此動詞在文法格式上要在其後附帶述語。第二種用法較不常見(但卻是大有名堂),是用作主動詞,為不及物動詞(intransitive verb); 其意思是「存在」、「已然」或「有了」,而其文法格式是獨立用法,不必再加述語。此處舉幾例表示兩種不同的用法:
I think, therefore I am. (我思,故我在。)
Can such a thing be? (有這種事?)
Whatever is, is right. (萬有皆美善。)
上述例句的黑體,是to be 的第二種用法,應譯為「有」、「存在」,不能譯為「是」。新約希臘文中也有類似的用法:ego ei mi (I am ,可參考約四26,六20,八24、28、58,十三19,十八5、6、8等節),都是沿自舊約出埃及記三章14節及以賽亞書的神名用法。猶太人很清楚舊約的背景,因此約翰福音八章58節記載當耶穌自稱ego eimi(I am)時,猶太人忿怒地拿石頭打耶穌:正因為他們認為耶穌褻瀆了神名 I am(YHWH)。但反觀各中、英譯本,實在讀不出任何一點神名的意味。
現再回到出埃及記三章14節那上半段經文:
希伯來文(馬所拉本 Masoretic text):(1)
(2)`ehyeh (1) `aser `ehyeh (2).英文(欽定本 KJV):I am (1) that I am (2).中文(和合本):我是(1)自有(2)永有的。
句中注腳(1)用為聯接動詞「是」,(2)用作主動詞「存在」、「有」。此處神說話用的是第一人稱:「我是」(I am)(1)、「(我)自有永有(I am)(2)」。但是當旁人轉述這段對話內容時,總不能依樣葫蘆的說「我是」、「我自有永有」;而應當改為敘事式的第三人稱說法,轉變為「他是」、「他自有永有」(註13)。前面已述及ehyeh的字根是hwh或hyh(註14),當語氣改為第三身、未完成式、陽性、單數時態實存動詞時,依希伯來文法hwh字首要加上y,變成為第三身說法YHWH「他是」、「他自有永有」(註15)。由於文法上對使用動詞hwh、hyh的看法不同,學者另有解釋YHWH為未完成使役動詞(causative hiphil)用法(註16),意思是:He cause to be what comes into existence。西方哲學家多半有傳統的神學素養,溯自十六世紀到現代的存在主義思想家,有很多學說都和to be 這個妙號有關。例如,笛卡兒(Rene Descartes)的名句「我思故我在」(cogiti ergo sum),黑格爾(Georg W. F. Hegel)的「絕對的存在」。(Absolute Being),以及田立克(Paul Tillich)的Being and God。這些或都是套用出埃及記三章14節的神名 to be 來表示恆存的本質,只可惜中文翻譯看不出其來龍去脈與奧妙之處。
「耶和華」神名的來由
大約在猶太人被擄(充軍)到巴比倫的時代,眾拉比(經師)為了表示崇敬神,不敢直接念出YHWH這個聖名。當拉比讀經遇到這個YHWH時,雖然經卷上明明寫著YHWH,但拉比卻改用另外一個字adonay (吾主)讀之以表尊敬(這好比中國的避諱傳統)。如此遺傳下來,久而久之YHWH的原來讀音就失傳了。
另外大約早在主前二世紀時,環地中海及巴勒斯坦一帶已通行希臘文,於是有將希伯來文經書譯為希臘文之舉。最早的舊約譯本「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依拉比的傳統,將YHWH直接改譯為 kyrios(希臘文的「主」)。再過了百餘年到新約時代,因當時通用希臘文之故,在引用舊約時是以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為準。七十士譯本中凡遇神名YHWH之處都已換稱為kyrios了,這就是為何在新約之中不再出現神名YHWH的原因。
到了大約主後七世紀時,猶太眾拉比發明了將希伯來經文用點記加注母音之注音系統,這些加注母音的經文就是「馬所拉本」(Masoretic Text)。當拉比加注母音點記時,凡遇YHWH因無原音可循,就取代用字adonay 的母音a-o-ay 加點注於YHWH之下方。但在讀經時,凡遇此字時由點母音可知,此字應改讀為adonay 。YHWH在經文中是有字無音且不可讀出,稱神是逕改讀為adonay。
主後一五二零年時,加拉太(Galatinus)拉比將(馬所拉本)的YHWH和其下方之代用母音合併起來,造了個新字 Y-(a)-H-(o)-W-(a)-H,這就是今日所譯神名「耶和華」(Yahowah、Jehovah)之濫觴。其實如此造字並非特別創見,乃因希伯來文字的由右往左,自上往下的書寫、閱讀方式所致。試想若是速讀「馬所拉本」,遇HaWoHaY(讀時由右至左)這字時,很可能忘了下方之點注並非YHWH之原母音,而誤以一般念法右下左上地合讀為 YaHoWaH了。這個新造字、新讀法流傳到近代一些語文的譯本時,又把Ya改成Je,而成為Jehovah(耶和華)。中文和合本翻譯時,採用「美國標準本」(ASV)及多種十九世紀時代之中文譯本翻譯方法,將Jehovah直接音譯為「耶和華」留傳至今。嚴格說起來,「耶和華」並非神名YHWH,而是個新造字,使用至今才四百多年。
事實上其他的英文譯本多半沒將YHWH以Jehovah方式譯出,而是依七十士譯本之例,特別用四個字母皆為大寫的LORD代之;至於一般稱呼主人時,仍用只大寫第一個字母的Lord。因此當讀經的人看到不尋常之四字母均大寫的LORD,立刻便知道是YHWH的代用字,而不會和一般的Lord弄混了。晚近的中文譯本如天主教「思高譯本」、基督教「現代中文譯本」遵循「拉丁文通俗譯本」(Vulgate)及其後之各英文譯本的譯法,將YHWH代用字LORD改譯為「上主」,而一般的主人稱呼仍譯作「主」,以資分別。這就是天主教聖經中不見「耶和華」這個神名銜的原因(天主教所稱之「天主」是譯自God,切勿和「上主」LORD弄混了)。若依使用時間算來,LORD的用法始自主前二世紀的七十士譯本,比起源於十六世紀的新造名Jehovah要早了一千七百多年。
至於YHWH的原來發音,因希伯來文沒有母音,且又因避諱傳統而失傳了原音。後代學者屢屢想探求原來古文含母音之念法:史載四世紀時,Cyrus的Theodoret 記載了撒馬利亞人讀YHWH為iabe(b發作v的音)。撒馬利亞人用的聖經是猶太經書的五經,而且很可能因「禮失求諸野」之故保存了較今日猶太人馬所拉本中的五經更古老、原始的內容;稍早之三世紀時,北非亞歷山大城的革利免(Clement)曾音譯YHWH為iaoue ;另外,在一些後來發現的三世紀末之埃及蒲草紙文獻也證明了Theodoret的說法(註17)。二十世紀不少學者根據語言學、蒲草紙文獻、近東考古所得資料,以及死海地區昆蘭文件,對YHWH的原來讀音有諸多討論(註18)。到目前為止,學術界多半公認以Yahweh作為YHWH的原來含母音之讀法。晚近之中文學術論文以及天主教「思高譯本」均以「雅威」作為YHWH的(暫)譯音,很多學者與牧長也希望此聖名號能及早有個妥切統一的譯法(註19)。
神名YHWH之中文譯法探討
現存(或可考的)中、外文譯本及論文中,出埃及記三章14節上半段神回答摩西問名的那句話,其譯文如下:
一、「馬所拉本」,希伯來原文,
ehyeh aser ehyeh。大約成書於七世紀時之「馬所拉本」已注有母音,古代不含母音的希伯來文經文中之YHWH讀音已失傳。
二、主前二世紀,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譯作ego eimi ho on,其意思是I am theBeing。
三、四世紀,「拉丁文通俗譯本」譯作ego sum qui sum,意思是I am that I am。
四、一六一一年,「英王欽定譯本」(KJV)譯作 I am that I am。
五、一八二二年,「麻士曼譯本」譯作「我也即吾乃矣」。「麻士曼譯本」是現所知之最早出版的舊約中文譯本。
六、一八五四年,「代表譯本」譯作「我自有而恆有」。
七、一八六零年,「高德譯本」譯作「我自有所有也」。
八、一九二零年,「國語和合本」(現今通行之聖經中文譯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的」。
九、一九六八年,天主教「思高譯本」譯作「我是自有者」。
十、一九七零年,「呂振中譯本」譯作「我是永恆主耶和華」。
十一、一九七七年,蘇佐揚的「舊約精研」第二集譯作「我是那永存的」。
十二、一九七九年,「現代中文譯本」譯作「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
十三、一九七九年,周聯華的「神學綱要」卷一譯作「我就是我」。
十四、一九八四年,唐佑之的「舊約神學談叢」譯作「我是那原是的、自存永存者」。
十五、一九八六年,謝扶雅在「哲學與文化」月刊第一二七期的文章中譯作「我是自有本有的」。
十六、一九九二年,「新譯本」譯作「我是自有永有者」。
比較上述各譯法,很顯然地各家對於am 的兩種不同含意作了不同的詮釋,因而衍生出這麼多種譯文。
至於神銜稱YHWH(Jehovah)之中文譯名,現舉列出下述幾種譯名:
一、七世紀,唐朝景教「序聽迷失所經」,譯作「序娑」;此係音譯自敘利亞語之Ievha(相當於希伯來語的YHWH)(註20)。
二、一八二二年,「麻士譯本」譯作「耶賀華」。
三、一八二三年,「馬禮遜譯本」譯作「爺火華」(註21)。
四、一八五四年,「代表譯本」譯作「耶和華」。
五、一八六零年,「高德譯本」譯作「爺華」。
六、一九二零年,「文理譯本」及「國語和合本」均譯作「耶和華」,通用至今。
七、一九四六年,吳經熊的「聖詠譯義初稿」譯作「雅瑋」。
八、一九六八年,「思高譯本」,除改作「上主」外,少數地方音譯作「雅威」。
九、一九七零年,「呂振中譯本」,多半意譯作「永恆主」,少數音譯為「耶和華」。
十、一九七九年,「現代中文譯本」,大部份改作「上主」,少數音譯為「耶和華」。
十一、一九八七年,房志榮的「天主教與基督教聖經的異同」譯作「主」。
十二、一九九二年,梁工,「聖經文學導讀」,譯作「亞衛」。 (編譯者為中國大陸無神論講師)
以上這些譯名包括了音譯 Jehovah、Yahweh,以及避諱改稱LORD。其中呂振中牧師之譯法較為特別,看似依「七十士譯本」之意譯(但不改用LORD)法。
雖然中文無拼音文字的字根相通之便(例如將ehyeh譯成英文 I am ,讀者因相似字源而知道 am 有兩個意思,故能領會 I am that I am句子的含意),但是卻有其特別的音義同彰效果(例如將club譯為「俱樂部」,音義皆「俱」),正是拼音文字在翻譯時達不到的境界!先賢譯經時或許時限緊迫,或因西教士未識中文之義韻同顯特色,多半是把專名以直接音譯方式譯出。自從唐朝景教以來的翻譯經文,都未對音譯中文專名之字義多作推敲,誠屬憾事。日後教內教外均相沿用之,已成約定俗成之勢。教外或慕道人士本不識YHWH之深奧背景,每遇及「耶和華」一名時多半以字面之文理解之,每每誤認耶和華為一洋教教主之名!為福音廣傳、釐清誤解之故,新譯YHWH實是刻不容緩之務。
現試以下述幾個準則來翻譯名句ehyeh aser ehyeh 以及YHWH這聖名號:
一、出埃及記三章14節字面上要盡量像原文一樣,最好能前後用字對稱,且意思雙關。
二、神極其偉大,絕不能被一個「名字」所限。因此翻譯出埃及記三章14節時,語氣要盡量達到似已回答而實卻未答(因為神無「名字」可回應摩西的問名)的境界。這也就是要類同於「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意境。
三、YHWH的譯名要能夠盡量接近原音Yahweh,以便更能顯出音義同彰之效。
四、更重要的,YHWH的譯名也要能做到讀來似是有名,其實無名的最高最奧境界,以避免再造一個「洋教教主名」的印象。
依上述原則,出埃及記三章14節可譯成:
一、我即是那既有者。或,二、我為我之所為者。
這兩種譯法均能表達對稱用字、意思雙關的句子結構,以及答似未答之口氣。但若要進一步配合Yahweh音譯之考慮,則應以第二種譯法較能兼顧音義相合。現擬新譯神名Yahweh作「永為」:「永」字除用作Yah之對音外,在字義上也可代用為時態變化(永遠一詞,表示過去、現在、未來式);而「為」字在字義上可以解釋作「是」,或引申為「有」、「使」、「成」。這樣的譯法可以表解如下:hwh或 hyh;
ehyeh(我恆有、我為『神自稱』)-->yhwh(伊恆為、永為『人稱神』)。上述對出埃及記三章14節及Yahweh的譯法,應能達到用字對稱、語意雙關、似答又似答非所問、名可名非常名、音義合彰、見名知意,以及不再新造「教主名」之翻譯準則。同時藉著這個新譯名,也希望能對福音廣傳及本色化文字事工有所助益。「永為」(YHWH)一名在單獨使用時,缺少後加述語,不適用作專名;但若在「永為」之後加一個「主」字,則於單獨使用YHWH之時,可以「永為主」來稱呼至上神。至於經文中在YHWH後已有普通名詞時,則不必添加「主」字。例如,YHWH God 可以譯成「永為神」。
將YHWH譯成「永為主」也正合於但以理書七章9節、13節、22節等經文中的「亙古常在者」(attiq yom)之意。另外,在偽經「西布林的神諭」(The Sibylline Oracles)一一一章10節中,也稱至上神為「永恆者」。福音要能廣傳,不宜再背負洋教音譯的包袱; 信仰要在本土生根,必須要有本色化的譯名。所幸YHWH一名到目前為止尚未有定譯(不像Jehovah已通譯為耶和華),要新譯、改譯並非太困難。希望由新譯YHWH作「永為主」開始,能逐漸看到更多的本色化譯名,以利福音廣傳中土。詩篇一一三篇2至3節說得好:「永為主(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今時直到永遠!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永為主(耶和華)的名是應當讚美的!」
=== 幾本通用工具書縮寫如下:===
- TDNT,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英譯本1964-1976).
- ZPEB, 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Bible, 1975-1976.
- IDB,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962-1976.
- TWOT,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1980. 舊約神學辭典,HARRIS/ARTHER著,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 ISBE,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 New Fully Revised,1979-1988.
==========================
注:- TDNT, III, P.1067,其中提及YHWH出現了五千三百二十一次,但在思高聖經學會所編之聖經辭典的一九零頁卻說達六千八百三十二次之多,這或許 是包括了次經在內。另外Erich Sauer指出舊約中稱神為elohim兩千五百七十 次、YHWH六千次、adonay四百五十次. [參韓克爾著,康來昌譯,「神、啟示、 權威」,第II冊,第22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部,1982年.] 其他 工具書,論文記有六千八百次、六千八百二十八次,都不盡相同。
- 彭巴頓著,黃漢森譯,「舊約神學」,第197頁,香港:種籽出版社,1987年。又可參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一,第132頁,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0年。
- 雅各.艾德門著,宋泉盛譯,「舊約神學」,第39頁,台灣:東南亞神學協會1981年。及韓客爾著,上引書,第II冊,第173頁。
- 黎加生著,張瓊英、朱信合譯,「聖經神學詞彙」,第206頁,香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85年。
- 雅各.艾德門著,上引書,第65頁。
- ZPEB, vol.2, pp.763.
- John L. McKenzie,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New York, USA: MacmillanPublishing Co., 1965), pp.316及韓客爾著,上引書,第204頁。
- 參黎加生著,上引書,第208頁;IDB. vol.2, pp. 409-410; 韓克爾著,上引書,第185-229頁; TWOT, vol.1, pp. 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 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 霍志恆著, 李保羅譯,「聖經神學」,舊約卷一,摩西時代的啟示,第131-133頁, 香港:天道書樓,1988年。及周聯華著,上引書,第135-139頁。
- 雅各.艾德門著,上引書,第46頁。
- TWOT, vol.1, pp.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 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霍志恆著,上引書,第131-133頁。
- 彭巴頓著,上引書,第197頁; John L. Mckenzie, ibid, pp.316; TWOT, vol.1,pp.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 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霍志恆著,上引書,第131-133頁。
- ISBE, vol.3, p.157; 謝增錦,「三個關鍵字」,基督教論壇報,第1311期第三版。
- 彭巴頓著,上引書,第197頁; TWOT, vol.1, pp.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霍志恆著,上引書,第131-133頁。
- ISBE, vol.3, pp.157; 謝增錦,上引文章。
- TWOT, vol.1, pp.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 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霍志恆著,上引書,第131-133頁; 謝增錦,上引文章。
- IDB, vol.2 pp.409-410; 韓客爾於上引書第216-217頁總結了五個出埃及記三章14節的譯法:一、譯為:「我是存有的那一位」。二、譯為:「我就是我」。三、譯為:「我將是我將成為的」。
四、譯為:「我造成我所造成的」或「我造成所發生的」。五、譯為:「我表現出本像」。
- IDB, vol.2, pp.409-410.
- 同上;又參TWOT, vol.1, pp.210-211 (舊約神學辭典, HARRIS/ARTHER著,第237-239頁, 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譯. 1995年); 霍志恆著, 李保羅譯,「聖經神學」,舊約卷一,摩西時代的啟示,第131-133頁, 香港:天道書樓,1988年; ISBE,vol.2, pp.506-507; TDNT, Abridged Volume, 1985, p.489; 雅各.艾德門著,宋泉盛譯,「舊約神學」,第44-50頁 ,台灣:東南亞神學協會1981年。
- 周聯華,「神學綱要」,卷一,第132、135頁,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0年。
- 龔天民,「唐朝基督教之研究」,第53頁,香港:基督教輔僑出版社,1960年。 有些書中,例如王治心「中國基督教史綱」及楊森富「中國基督教史」,認為 景教碑之「阿羅訶」一詞係現用之「耶和華」古譯; 而天主教出版之書籍將之 解釋為「阿拉」。但依史載景教入中土於七世紀時,但當時耶和華(Jehovah) 這個新造字尚未誕生(此字創於1520年),而且回教勢力尚未及於華夏,因此 之故,「阿羅訶」當以對音譯自elohim(希伯來語「神」)較有可能,或為希伯來語/亞蘭語「神」的另一形式eloah之音譯。又有些書將「阿羅訶」和「耶和華」兩個中文譯名混用, 可參思高聖經學會,「聖經辭典」,第84頁, 香港/台灣:思高聖經學會,1983年; 楊森富,「中國基督教史」,第 354, 361頁,台灣:台灣商務印書館,1984年。
- 楊森富,上引書,「中國基督教史」,第181頁。
(作者為美國加州山河市華人宣道會會友)(作者保留中文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