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恆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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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與犯罪的趨勢〉

文◎tjm

「犯罪趨勢」和「實際犯罪」得分清楚。趨勢並不是罪行,也不必然等同於罪。不能住在伊甸園,並非因為我們有原罪,而是自從亞當被趕出伊甸園以後,我們就沒有回去的機會,甚至伊甸園恐怕也不知道去那裡了。

聖經只說亞當被趕出伊甸園,而且重點不是伊甸園,而是「園中的生命樹」。這是創世記第三章最後的記載。那我們為什麼不能住在伊甸園?聖經可沒有說是因為我們有原罪一類的,畢竟亞當也不是因為有原罪而不能進入伊甸園,而是因為他已經犯罪而被趕出伊甸園。也可以說亞當以後,不管他的後代有沒有原罪,反正我們就已經不住伊甸園了,即使無罪如耶穌,也不能住進伊甸園。

最後的審判所審的不是罪性,而是犯罪。但除基督以外,人是否真的可能不犯罪?

然而似乎大多數的教派都認為,每個人因著身上的原罪,不可能完全不犯罪,所以需要耶穌的救贖。

關於這一點我願意保留比較開放的態度,一般說來聖經所說的應該是一般性的狀況,每一個人都犯了罪所以需要救贖。但是對於某些人確有例外。例如:以諾、或者剛生的嬰兒,我個人比較持保留的態度。保羅自己在羅馬書也假定如果有人不犯罪,上帝就會以永生報應他。

當然,我不是審判者,而聖經中所有被拿出來暗示有「無罪之人」的經文,都屬於晦暗不明顯,而不宜當成教義的經文。不過我在這裡學學保羅,讓大家自己評判自己的內心,看看自己是否屬於那種無罪之人,可以不理會救恩,總可以吧!呵呵!我自己寧願承認有些極端的情況是我無法確定的,至於一般教派認為凡是人一定會犯罪,我想我可以同意,畢竟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是如此,聖經一般性的教導也是「世人都犯了罪」。

那我們可以因為瞭解自身傾向犯罪的本性,而時時防範自己與他人的犯罪?

談到自己修行的問題,我們可以用修身克己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犯罪趨勢影響。不過談到與上帝的關係(這是用基督教思想來當前提啦!),既然做好事只不過是應做的,那就沒有任何功德可以和上帝換取永生。因此我們實際犯的罪上帝不能不解決,亦即我們無法在公義的上帝面前依賴任何修行換取永生,除非我們都不犯罪。

所以除非先接受上帝的替死,否則「犯過的罪」永遠是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隔膜,上帝如果是生命、真理與美善的源頭,那我犯過的罪就阻止我跟生命的源頭有關係,阻止我得到進一步的力量來防範犯罪的趨勢。

上帝的作法是這樣:透過耶穌的替死,先解決我們跟上帝之間的隔膜,於是上帝就賞賜聖靈與新生命,讓我們的「犯罪趨勢」可以被有效的控制,然後開始新的生活,是聖靈(上帝)與我們一同面對我們軟弱的人性,是外力幫我們解決犯罪的趨勢。以前我們難以靠自己勝過犯罪趨勢,現在可以依靠上帝一同來面對....。先改變本質與關係,再面對犯罪的趨勢,這是基督教的修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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