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先知並責備以色列人隨意休妻,以強暴與不義的手段對待婚姻關係。
2:13-16
●「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指同性質的另一件事,都是跟婚姻方面有關的
犯罪行為。
●「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原文沒有「前妻」,不過從後面的經文可以
看出嘆息哭泣的眼淚應該是前妻的,或者也
有可能是指敬拜的人。即使用強烈的宗教表現
「嘆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來獻供
物,耶和華仍不理會。
●「幼年所娶的妻」:以色列人大約在20歲以前就會娶妻。
●「配偶」:「伴侶」,此字用來指「可以同生死共患難的親密伙伴」,只
有在此處用來指「妻子」。
●「雖然神」:原文開端可譯為「無一位」,本無「神」字,RSB、NEB、
NIV均以「神」為主詞。
● 2:15 指的是創世記中,上帝只創造一男一女成為「一體」,照理說上帝
也有能力可以創造一夫多妻,但他只創造一夫一妻為一體,就是希望人有
虔誠的後裔。
●「願人得虔誠的後裔」:這是上帝要人謹慎婚姻的背後動機之一。
●「虔誠的後裔」:原文是「上帝的後裔」,意思當然是「虔誠的後裔」。
●以色列的「神」:這個「神」字形態都是「陽性複數」,但意義是單數,
這個複數是榮耀的複數,用複數來表示偉大。
●「休妻的事....所恨惡的」:這裡是舊約唯一一次清楚記載離婚是神所恨
惡的事。
●「以強暴待妻」:原文是「以強暴蓋住外衣」。當時把外衣鋪蓋在婦女身
上就宣告要娶她為妻 得 3:9 ,因此以強暴遮蓋外衣就
是以強暴對待婚姻關係。
●「謹守」:「小心保護」。
◎以色列人娶妻時是否如同今日的基督教婚禮一樣進行誓約(發誓),我們
並不清楚。但是聖經在此清楚的說明上帝不喜悅遺棄髮妻。更不用說我們
今日基督教的婚禮是以神面前誓約為中心的。又!我們如果真在乎上帝的
心意還能跟異教徒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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