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打敗列王、首領等權勢,執行審判,無可抵擋。 110:5-7 ●「打傷」列王:SH 4272,「擊穿」、「破碎」、「使重傷」。 ●「刑罰惡人」:SH 1777,「執行審判」。 ●「他要在許多國中打破仇敵的頭」:直譯是「他要痛擊多國的首 領」。 ◎ 110:7 的背景是當時的城市要防衛敵軍,就會將水源斷絕,此 處卻說彌賽亞要喝路旁的河水,重新獲得精力。亦即暗示敵對的 城市無法有效防守彌賽亞的軍隊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