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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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就是上帝的懲罰?〉

文◎tjm&陳小小

納莉颱風凌虐全台,水患、土石流帶來嚴重傷亡。已造成全台六十多人死亡、廿、三十人失蹤、一百六十多人輕重傷,災情仍持續擴大中。每回遇到巨大的天災,就有些基督徒會說「這就是上帝對人類的懲罰或審判」,對於受災戶而言能否因此就回轉信耶穌不得而知,但是大多數非基督徒聽到這種論調就會熱血沸騰、火冒三丈。

這種「天災就是上帝的懲罰」的撻伐論調,很多是犯了跟亞當相同的錯誤「企圖自己當上帝」,而忘了如何正確用蒙恩罪人的態度謙卑自居所造成。

本來,基督徒應該知道自己是一群無力自救,因此轉而尋求上帝恩典的人。這樣的人理應知道自己不可能做什麼事情換取上帝的無罪宣判,所以,我們一面知道上帝的憐憫,一面厭惡自己的行為,羞羞愧愧的認罪,並立志把上帝當上帝,要學習活像基督。這樣的人理應謙卑的知道禱告再多、用怎樣的方式禱告,都不足以換取上帝的特殊恩典。也應知道我們能成為特殊的一群完全是因為上帝的白白恩典,而非我們自己的「真知灼見」。

因此,我們看還沒有接受上帝恩典的同胞們,雖是為他們的錯誤行為難過,但更是為他們著急,因為愛的緣故,寧可用一切的方法讓同胞們輕鬆的、沒有阻力的接受我們所領受的白白恩典。並且,我們因為認識上帝是主,是審判者,把上帝當上帝來對待,於是就應該謹慎的不扮演審判者,竄奪上帝的地位,在沒有特殊的啟示之下逕行宣判同胞們的審判,更不力圖合理解釋天災為何臨到,隨便從口中發出審判者使用的言詞。因為,我們本應比其他人更清楚:我們是人,不是神,更不是審判者。當然,這樣說不是表明基督徒不能對明顯的錯誤進行撻伐。

少數基督徒喜歡拿舊約的先知自比,好像自己是獨有上帝獨特啟示的「上帝代言人」。這種自我期許常常是一種危機的開端,當有人覺得自己超越群倫,擁有特殊的知識時,就會開始扮演上帝的身份了。這差不多是嚴重的「把自己當上帝」的罪惡的開端。其實,舊約的先知所面對的受眾是一群已經知道「耶和華是誰」與「耶和華要我作什麼」的人。除了約拿比較特殊,約拿這個先知是面對不認識神的亞述帝國,不過他骨子裡可是希望亞述帝國(他的敵國)快快被神滅亡,所以他只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沒有任何其他信息是亞述人可以遵循來平息神怒的。但是這也在災害發生前,就清楚警告對方,而非災害發生後來個馬後砲。

而新約有更多談到「跟完全不認識上帝的人談信仰」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一段經文是保羅對雅典人傳福音的記載。在使徒行傳十七章中記載,保羅對廣大不信主的雅典人也很著急,但是他的作法不是歷數雅典遭遇的患難以證明上帝的憤怒,甚至沒有特別提到雅典人拜其他的神是很有問題的,反倒是由雅典人所敬拜的一個「未識之神」提起,談到造物者的觀念.....最後再引入救贖的觀念。
保羅這個號稱「外邦人的使徒」的信念是,哥林多前書 9: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這個信念跟耶穌非常接近。因為,基督徒的重點並非扮演審判者,而是一個報好信息(福音的意思)的人,該常常思考用各樣的方法讓人認識信仰的真諦。

到底為什麼會有這些天災?何必硬要解釋?至少你我在「答案不確知」的時候,不應該搶奪上帝的位置來宣告審判。可惜無奈的是,一些基督徒自覺自己比其他人更接近上帝,非得來替上帝出口氣不可.....。結果,「愛與救贖」這基督教的核心信息不常出現在社會上,反而慈濟功德會目前在台灣成為「大愛」的象徵。

上帝的愛與懲罰(或者說律法與恩典)總是同時臨到我們人類。如果我們基督徒沒有對同胞付出等量的「愛的行動」時,就請不要任意用「上帝的審判」理由來說同胞是咎由其罪,還不如多用賑災、互助、奉獻,來顯露上帝是怎樣的憐憫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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