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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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道德與網路同工〉

文◎tjm

監督是「教會領袖」的層次,執事是接近「教會行政主管」(也是領袖的一種啦!)的地位。聖經清楚的說,這兩樣職位的標準,必須是能夠管理自己的家,並且婚姻的忠貞沒有問題。

我曾經多次談到,站管人員因為擁有相當高的權力(近乎是沒有不能作的事情),所以必須有更高的道德要求。而網路福音工作的同工,或者在職務上不一定擁有站管人員一樣的權力,但至少是一個准福音機構的幹部,至少有接近「執事」的身份。而且擔任信望愛站的網路同工,很容易就可能擁有帳號、系統特權等等比一般使用者更為優越的權限,對於道德操守的要求豈能比聖經對執事的要求更低?

聖經對監督與執事的要求,是相當值得我們來思考的。「管理家庭」與「婚姻道德」居然成為監督與執事的共同基本要求,顯見聖經認為人的信仰、人格成熟度可以由家庭生活中顯現出來。如果一個人不能適當的管理家庭,也沒有基本的婚姻道德,就不適合擔任管理職務。

我想在這裡分享的,也就是我自己期望信望愛資訊中心同工的道德要求,跟聖經中對執事與監督的要求相當,我相信面對複雜的網路現象,需要相當高的管理能力與判斷力,沒有理由為了人力或其他需求降低標準。因此,雖然自認自己是網路同工的人很多,我自己是很慎重的稱呼人為網路同工。就像喜歡人叫自己哥哥姊姊的人很多,我只叫那些生命遠超過我,值得我尊敬與學習的人為哥哥姊姊(呵呵!這頭銜對我來說帶有輔導的意味)。

所以,目前大部分被我稱為網路同工(這個頭銜對我來說帶有「兄弟」、「同袍」的意味)的人,都是幾年的老戰友了,也都彼此相當瞭解,知道彼此都是主內的兄弟姊妹,是真基督徒,願意為網路福音工作委身,並且也成熟、可靠得足以承擔網路福音工作的人。像liau、Jacky、rhlu、spring、gospel、pharisee、Praise、mikehsyu、mirian等等,都是我很樂意稱之為網路同工的老鳥(noise不太直接參與網路工作,psycho性格實在是不成熟,另外有一堆人我一時想不起來,麻煩大家不要怪我)。

「監督」既然是高過「執事」的職分,要求就更嚴格了。所以聖經直說「初入教的不可以作監督」,監督在教外也必須有好名聲,我的心目中「負責人」、「站長」都應該用「監督」的標準來要求,因為他們的職分與權力是更高的。我想我們也不要太被「才能」所迷惑,經歷了這麼多,我越來越發現聖經的教導是非常的可信的。

  • 提前 3: 1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 提前 3: 2 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 提前 3: 3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 提前 3: 4 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 提前 3: 5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 提前 3: 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 提前 3: 7 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 提前 3: 8 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
  • 提前 3: 9 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
  • 提前 3: 10 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
  • 提前 3: 11 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
  • 提前 3: 12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 提前 3: 13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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