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有意換車,舊車的估價只有兩萬元價值,朋友一想才值這麼少錢,乾脆送我們代步用。我們一家得知,真是欣喜若狂。但是我們還是開著原來那部十幾年的老爺車,南來北往地撐了兩年,直到上個月(二月底)不得不宣告壽終正寢。 正當我們準備拿舊車去報廢時,得知政府為獎勵車主申報癈車,汽車報廢有回收獎金3000元,機車回收獎金則是650元。但是好友從網路上得知最新情報:環保署「可能」正要通過一萬三千元的回收獎勵金,預計三月將會實施。哇!真是太神奇了!環保署會不會通過什麼法令,普通老百姓可以透過網路互換訊息等候大獎來臨。何況,距離三月只剩一個星期,「拿一萬三千或者得三千?」,當然任誰都想拿一萬三千的獎金囉!
環保署果真於二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淘汰堪用用高污染汽油引擎汽車,鼓勵提前汰舊,以減少空氣污染排放。補助對象為凡持有出廠日起第十年及十年以上之汽車,且於辦理報廢前均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參加汽車定期檢驗,並完成報廢及回收手續者。符合規定汰舊汽車的車主,就可帶著身分證影本、定檢紀錄證明、報廢證明相關資料,經審核認可後,即可領取新台幣壹萬參千元(由資源回收管理基金支付廢車回收獎勵金參千元,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付補助汰舊壹萬元)。於是三月一日那天我們就去辦理汽車報廢的手續。
經過一連串報廢、繳、註銷、報停等異動登記手續,我們高高興興地去打電話給廢車回收商,請派人來將車拖走。廢車回收商的電話還真難打,因為實在有太多民眾都刻意等候新辦法實施,才進行報廢。拖車的師傅來了,他說無法讓我填報廢單。因為人太多了,還有二月底報廢的人因為得知新辦法,心有不甘,便託請其幫忙改成三月才報廢。而政府印製的新五聯單還來不及印製,一堆廢車就堆積在廢車回收場裡,師傅們都很頭大。另外,屆時新表格出來(據說是三月中旬),填寫完後,他們還要再重跑車主家一趟。不僅不便民、廢車回收商們也很傷腦筋,總之,弄得大家都很麻煩。
這種新法規頒佈造成的問題,就跟前陣子因為二二八紀念日是否放假,所帶來帶來的困擾差不多。不管政策規劃不當或搖擺不定,人民都只能引頸企盼等候最後的定案,過程中個人還得練就一身「見招拆招」的功夫。
在此奉勸各位,如果你也有超過十年的舊車想要報廢,得趕緊趁現在。因為經由網路查得的最新資料是「由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付補助汰舊壹萬元發完為止」。也就是說,一旦這筆基金發完,就會恢復到原來三千元的報廢獎勵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