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信仰簡樸觀點談雇傭〉
文◎陳鳳翔
近日,台中市驚傳菲傭砍人事件。該名菲傭疑似獲悉雇主不打算續用,產生「契約到期症候群」,晚餐後情緒崩潰,拿菜刀砍殺雇主三名小孩子,傷勢最嚴重的是十六歲的大女兒,身中五刀,二女兒與小兒子也分別受輕重傷,最後被雇主制伏,但雇主臉部亦不幸被刀劃傷。
因為外勞在台工作有一定期限。一些外勞在獲悉雇主不打算續用、或工作期限屆滿時,會出現這種「契約到期症候群」。常見的是逃跑、計較工資、情緒低落或怠工,也偶爾聽聞嚴重到精神崩潰如上述不幸事件。
●可尋求教會協助
對此,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賴淑惠呼籲,家有外傭或外勞者,應多留意其情緒與生活起居,遇有異樣,多給予安撫外,也可以向勞工局請求幫忙。賴淑惠建議中甚至提到,雇主還可以指引外傭或外勞向駐台單位、仲介公司或教會等尋求協助。
根據官方統計資料,至95年六月止,外籍勞工在台人數共有33萬多人,直逼原住民在台人數46萬多人,沒被統計到的地下外籍勞工人數則更多;若再加上台灣目前每七名新人有一位是嫁娶外籍配偶,新生兒每四個有一個是與外籍配偶所生。外籍人士儼然在台成為一不可忽視的族群。面對台灣人口結構近年來的大幅轉變,不少教會早已注意到這個問題,並積極介入關心外勞,做到有口碑,以致於當政府單位官員在建議雇主處理外勞問題時,公開認定教會是幫助外勞重要途徑之一。
關心外勞問題的教會機構,在台灣教會界以台灣工業福音團契為首。早在多年前,總幹事蔡國山牧師便在關顧在台外籍研討會中指出,推動外勞宣教事工的關鍵有,神掌權,興起關鍵人物,看重團隊服事,國度負擔的心胸及好的跟進工作四點。
外勞來到台灣,人生地不熟,效法神愛世人的教會,本就應關心弱勢的外勞。外勞事工並不如想像中難做,按照工福豐富的成功經驗,通常與牧師有好的溝通,教會願意提供固定聚會地點,提供一、兩位同工專職做外籍勞工的輔導工作,便可順利進行關心外勞事工。但,最重要的是教會得有「國度」的心胸,看見上帝已把外勞宣教異象交給我們台灣,就會有更多的基督徒來參與。
●推展正確雇用倫理
除了教會可以更加積極參與外勞的個案關顧外,我們也應該關切外勞整體權益問題,瞭解諸如「家事服務法」形成的緣由過程。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多半對外的社會聯繫網絡薄弱,並常常出現無償勞動、超時工作和無休假的狀況。每個人都有責任瞭解這些有關外勞法案的精神,推展正確的雇用倫理到周遭的人,補足法律顧不到的地方。畢竟法律規條平常只是參考,只有在兩造關係破裂或發生不幸事件才用於法庭上。
另外,以目前政府所開放項目來看,外籍勞工主要為重大公共工程之營造業,重大投資的製造業,以及家事監護工三類。前兩項,正負兩面評價參半。但第三類家事監護工所衍生的不良事件,則時有所聞,偷竊、虐待、暴力、婚外情、對小孩的不當教導、縱火與兇殺事件不等。一些學者也開始關心在台灣出現「家庭階級化」的現象,家庭成員中有次等公民;以及台灣許多僱主缺乏正確的僱用觀念,以封建時代主子的心態宰制外勞,家中幼小子女每日耳濡目染受影響,是非常反民主人權社會的家庭教育。
因此,對於第三類家事監護工。每個人都應該進一步思考,即使經濟能力足夠,是否有不雇用家事監護工(無論是本地人或是外籍人士)的可能性。
●擁有無須雇傭的自由
特別是對於基督徒而言,社會潮流再怎樣變動、家事逐漸朝向有價給付,但回歸上帝創造的家庭基本功能,家庭不等同於職場,家事也並非工作,家事是成員彼此表達愛的方式與管道。當家事複雜多到必須外包給家庭成員之外的人來幫忙時,就該站在基督信仰簡樸觀點來進行檢討,是否是擁有不必要的物質過多,房子空間是否太大,導致家務多到家庭成員已經無法承擔管理?
除了家有老病傷殘者等不得不的理由外,正常的家務,大概不可能多到得雇傭。基督信仰簡樸觀得以解救基督徒脫離現代社會潮流的狂熱,設法剝掉一切多餘的東西,集中在要緊的事情上。當世界不斷地要我們問:「怎樣可以獲得更多?」更應當回到基督信仰裡頭內省:「我有什麼可以不要的?」透過簡樸,不斷實踐捨棄,往往帶給人巨大的更新力量,在放棄佔有的需求時,獲得極大的自由。
台灣不少經濟能力中上的家庭,不斷施加壓力給政府,希望放寬雇用外勞限制。但台中市這起不幸事件,不妨反過來思考,有沒有可能讓家事簡化,擁有不需要雇傭的自由,以避免不必要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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