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詩人寫著 誓言是個奧秘,是個不解之謎, 因為它一方面糾正當事人的居心, 明明的羞辱他, 另一方面又不放過他, 時時刺激他要更上一層樓。
婚姻的誓言就是如此,「........你願意無論在生病、貧困、失敗、任何的環境下都敬重對方、疼愛對方嗎?除了死之外,願意永遠不與對方分離嗎?.......」這對軟弱易犯罪的人們而言,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承諾!!!!
有誰敢保證將愛某某人,二十年內一分一刻都不變心?答應一早四、五點,載他(她)去車站坐車是一回事,向他發誓會愛他(她)一輩子又是另一回事。
基督教的這種婚姻的誓言要夫婦互愛、尊重、信任、忠貞崇高到人人都做不到。但是這誓言它的根基是建立在耶穌「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的命令。聖經要我們作丈夫的用捨己的愛愛妻子,要做妻子的用順服來愛丈夫。無論是「捨己」或是「順服」都是一種無條件的「委身」。要我們為了愛的緣故,願意為對方擺上自己,甚至犧牲生命都不在乎!!!
說真的,這個誓言根本不是凡人所能立的約,只有出於神才會立這樣的約。但是我相信每一對在婚禮上的新人至少三十秒(無論有沒有宗教信仰)都會默默祈禱希望自己能堅守這約來愛對方,對方也用此約來愛他。
而這誓言對基督徒而言,就是坦承我們自己能力有限,需要大有能力的上帝來幫助我們做到。所以這個誓言不是因為做不到,我們便把他廢棄!相反的是我們要常常把它擺在面前,終其一生去探索其含意,並願意自己的生命按照此誓言去成長、去修正。這誓言日日夜夜的提醒著我們、時時刺激我們要更上一層樓。
所以婚姻對基督徒而言,不是個不歸路!而是個義無反顧的路!!我們把自己義無反顧的交在對方手裡。無論對方是個何等不能忍受的罪人....
這種也是一種信心的功課,想想把自己交在上帝手裡是件簡單的事,因為上帝全能。把自己交在有限的人、有罪的人手裡,豈不自掘墳墓?然而就像耶穌基督把自己交在人的手裡一樣,我們學習把自己交在對方的手裡。於是「無論在生病、貧困、失敗、任何的環境下都敬重對方、疼愛對方嗎?除了死之外,願意永遠不與對方分離嗎?」成了我們基督徒效法基督的一門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