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第一次的分享〉
文◎陈小小
老公不爱吃糖果,我则怕肥,家中少见这类零食的踪影。然而每当有人要给我两岁的女儿小扑扑糖吃的时候,她总是以为是漂亮的积木或是球球。於是我们还得把糖果纸拨开,教她如何吃。但她总是吃到一半就吐掉,可能遗传我们不嗜糖食吧!
不过没有小孩不爱吃零食,当她越来越大时,开始会挑爱吃的零食,乖乖、虾味先、海苔、花生、果冻与布丁。带她去大卖场购物,看到这些零食时,会自己去拿这些东西放在购物车上,俨然一副小大人模样。
买回家后,她开始享受这些食物时,有天她爸爸跟她要一些来吃。那天刚好天气热、喝啤酒,这些都是很好的下酒零食。我们从来没有教过她「分享」,但她竟然很大方地把这些东西分给她爸爸。而且是当零食包装刚打开,她还没吃下第一口时,就先给爸爸吃。我们对这举动非常惊讶与撼动!惊讶的是因为我们原本料想,小孩子会自己先吃,才会分给我们吃。没想到她竟把爱吃的零食,先给爸爸吃,然后才自己吃。不觉想到基督徒十一奉献的意义。
女儿小扑扑的零食其实是我们买给她的,她的一切是作父母给的。当她乐意分享她零食的一点点给我们时,我们不仅感动,而且会想要给她更多。基督徒拿到薪水,第一件事则是把十一奉献先献上。或许奉献多少、是否非得总收入的十分之一还有不少争议。但是至少奉献给上帝时,这就像女儿小扑扑把第一口零食分给我们吃时,那种亲子互动,实在令作父母的我们十分高兴。我想著基督徒心甘乐意的奉献,天父上帝应该同有作父母喜悦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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