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不是选圣人〉
文◎陈凤翔
台湾政治愈来愈民主。每每选举到了投票日之前,一定会掀出很多有的没的事情。高雄的硫酸錏厂弊案,新旧市长再怎样的互踢皮球,亦无法全身而退。新瑞都案抖出的蓝绿阵营政客,跟著选举选情热烈,愈抖愈爆。薄薄一张苏惠珍付出的四百五十万支票、民生基金的流向,政坛大老们,刘泰英、余家班、谢长廷、前总统李登辉,甚至现任总统陈水扁都给牵扯进来。
这些事件在选举投票日之前,一一曝光;一些民众看了直摇头,直呼「政治黑暗」、「选什么人、选什么党都一样」,决定放弃投票,宁可全家去郊游。
然而在这个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其实并非是政治愈来愈乱;不法的事情早就存有,只不过在过去,台面下的不法事情,是没有被翻出示众的机会。如今藉著民主带来的彼此制衡,使得人民有办法透过各种管道来观察、监督候选人。因此当我们看见现在这些硫酸錏厂弊案、四百五十万支票、民生基金浮出台面受到讨论,反而可说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指标。
民众因著「没有圣人可选」而放弃投票,这凸显出东方儒家文化最大的社会问题「期待圣人解决社会问题」,这也造成各家候选人努力营造「自己是圣人」假象。然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则是有著「人人是罪人」的观念,因此在社会机制里面,用民主以及各种法规制度来达到防弊的效果。
也因著知道「人人是罪人」,所以对於候选人选举资金的筹措,也有些类似政治献金法案的规则,好让候选人可以经由正当管道筹措资金选举。
从政治反观教会圈内,其实也有同样的问题。不少教会因著误以为「牧者与神职人员是圣人」,因此没有法规与制度来监督教会帐目。然而在金钱的试探下,一旦弊案曝光,金钱的损失事小,造成许多信徒的跌倒、离开教会则事大。所以教会机构内也应该要秉持著「人人是罪人」的观念,早日建立健全的制度来监督防弊,并且也要提供牧者神职人员合理的供应,以免去他们受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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