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珍贵的自首报告〉
文◎陈凤翔
《野火集》作者龙应台於二月五日在中国时报、香港明报、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广州南方都市报同步刊出一篇文章《自首报告》,针对二00六年底马英九的特支费成为一个司法事件有感而发。
●秘书作业 自动处理
龙应台自承,从一九九九年秋天踏进台北市政府成为台北市的首任文化局长开始,其特支费的一半,三万四千元,就是每个月直接汇入薪资帐户的。秘书作业自动处理,没人问过她,也没有任何人告诉她其他的可能作法。
在她身为政务官的经验里,显然公务的惯常作业把一半特支费当作政务官的薪资补贴;监督政府预算的议会,把一半特支费也当作首长的酬劳,可以拿来作为惩罚官员的筹码。在她离开政务官的职位四年之后,透过马英九的案件,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这叫贪污。
她问:如果马英九因为那一半特支费汇入薪资而以贪污罪起诉,那么她该怎么办?另外,那些六千五百位历任和现任的中华民国政务官该怎么办?在一个现代的法治社会里,一个好的公民该怎么办?她去翻法条找到自首的定义,写了这篇公开文章,算是首任台北市文化局长龙应台向全民的「自首」文件。
但是她探究著,自己一个人的「自首」或是其他那六千五百位也自首,能解决了什么问题呢?她提醒著,当道德、法律、政治纠缠不清,真正的价值因而混沌不明的时候,我们是否就「便宜」地把所有责任通通放在司法身上,要司法提供终极的答案?
●徒有架构 而无内涵
她认为这样是找不到出路。把传统文化勉强填入民主架构,是没大用的。她用卡尔.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观察欧洲战后的新民主,所言:「徒有民主的架构是不够的,因为填到架构里头去的,还是你自己的传统的文化。」提醒著大家:台湾选举的民主框框里,填进去的仍是买官鬻爵、利益输通、公器私用、钻营逢迎的文化,这样在其中如鱼得水的仍是那种传统的擅於结帮拉派、相互哄抬的江湖人物。
龙应台,极可能是台湾有史以来直接转帐的政务官中的第一位敢公开做这种「自首」的事。这样的自首,并不减损龙应台给人的好印象;相反的,其道德勇气,更是令人肃然起敬。因为,我们已经看太多,死不认错、只懂得推卸责任的政客。更别提薪资里有特支费补贴,是公务的惯常作业,龙应台本人也算是结构罪恶里被殃及的无辜者。
不愿面对现实,骄傲、不愿承认失败与错误,这是我们根深蒂固的文化传统。龙应台的带头「自首」,是否会有其他政务官跟进不得而知,但是我们要为她的承认错误,有助於恶质文化的扭转而喝采。
在婚姻辅导里,千百种层出不穷的夫妻问题,只要夫妇两人皆会认错,懂得说「我错了」,通常这样的夫妻,他们的婚姻生活多半美满,再大的冲突或问题都有办法解决。其他的人际关系也是如此,朋友同事、兄弟姊妹,有面对自己的错误,敢坦然承认的,往往人际关系都不错。甚至在专业工作领域上,能从错误中学到教训的人,必然是迈向成功的人,因为从错误中学习更为深刻,进步更快。
●逐一悔改 整全自我
在基督信仰里面,要获得上帝的救赎,第一件事同样也是认错(认罪)。以大卫王为例,他违背上帝的命令,做了可憎恶的事,借敌人的刀杀死自己的战士乌利亚,然后夺去他的妻子。这样丑陋的事,若换做其他国家的君王,一定设法於正史中涂抹掩盖,事实往往得於后世的史家追溯还原。但,大卫王的恶事,却记载於当时国家的历史里。甚至大卫王还写了很多悔罪祷告诗,也一并被记载。这样勇於面对自己错误的民族,难怪在亡国多年之后,还有复国的一日,在世界历史上写下了不可能任务一章。
承认错误、或认罪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承认自己的不是、不对,是自我否定的动作。可是吊诡的是,这种的「否定自我」,却是往「肯定自我」方向上前进的必要踏角石。认错带来改变的开始,认罪带来生命的蜕变。基督教里,认罪甚至是一种神圣的过程,基督徒在静观默想里千百次认罪的「否定自我」,在上帝圣灵的引导下,逐一悔改,反倒成为「整全自我」的利器。
龙应台的「自首」一文《路走的宽阔,人显得从容》让我们思考,台湾民主的高度与方向何在,如何在复杂混乱中找到出口。盼望这一篇珍贵的自首报告,带来更多的看见与正面的制度检讨,台湾的民主踏实地向上前进一步。未来我们的民主架构,不再多为传统的恶质文化填充,而能有更多诸如龙应台这般「诚实面对错误、改进」的精神与文化,成为民主框架里主要的实质内涵。
后记:
有读者来信表示,「如果您有关心新闻的话,有些有资格领特支费的人,他们选择只检据核销, 完全不领用『不需收据』的另一半。如果龙应台的自首若值得嘉奖,那他们的『不贪污』岂不是更好?」
这里非常谢谢这位读者来信纠正错误。我本以为所有可以领特支费的,都是银行直接转帐并入薪水。去查了一下,看到一段ETtoday记者范文滨/桃园报导:「朱立伦县长表示,全国各行政单位首长和主管的特支费支领,依各机关的作业方式,未尽相同。他担任县长,依规定一个人有八万八千元的特支费,其中一半凭领据支领,一半列据支领,但是,他通常都只使用七、八成,并未全部用完,编列预算中未用完剩余的部分均缴库。」
在此,我将原文「龙应台,极可能是台湾有史以来历任政务官,第一位敢公开做这种「自首」的事。」修改成「龙应台,极可能是台湾有史以来直接转帐的政务官中的第一位敢公开做这种「自首」的事。」。
并且,我认为不仅要表扬那些完全不领特支费的政务官,至於那些秉公处里的公务员更值得嘉奖。因为他们一切照法规办理,於是保护长官得以不陷入结构罪恶里。而那些将特支费直接转帐的公务员,反倒害了一些没有公务员经验的专业人士(诸如龙应台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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