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的律例前后矛盾?〉
文◎tjm
网友写著「旧约一大堆律例,如申命记里记载一堆,『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都不可吃。 凡洁净的鸟,你们都可以吃。 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还有女人月经不洁净的各种记载。 为何旧约和新约的说法差那么多?是两者中有一个是伪造的?还是因为人的劣根性越来越差,所以上帝的要求也越来越低,像教升学班和放牛班教法不同吗?」
关於这个问题,若你当过兵,你就该听过「后令压前令」吧!
旧约大约是西元前2000年到西元前400年的作品,新约大约是西元50-100年的作品。旧约的律法规定中包含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所谓的「道德律」,正如「十诫」就是其中的代表。另一个部分称为「洁净律」,是规范以色列人的宗教仪式与生活的律法。前者本来就是亘古不变的,后者随著时代的改变,卫生环境的改善与更重要的「以色列人献祭制度因耶稣替死赎罪而无用」之后,就废弃或改变不用。
圣经若是跳著阅读、或是没有系统地有计画的读,常会让人看起来感觉是「前后规定差那么多」。但是整个圣经的思路上,是有其连贯性的。如果有兴趣,建议不妨将新约圣经其中一卷「希伯来书」找出来研读,就大致能够了解整个制度渐渐被改变的背后原因。
另外,关於「是否因为人越来越差劲,於是上帝要求越来越低?」的意见,这里想特别讨论一下。基本上,一般民间传统的信仰大都是一种「交换式的信仰」。你多拜一点,我就给你福气。而基督教信仰的上帝,是不能被「贿赂」的上帝,没有什么事情是上帝需要人供应的。因此圣经中上帝所订定的律法,都不是为了「满足上帝的需要」,反而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像「禁吃血」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这个禁令与仪式,本是为了让人懂得应该「尊重生命」,后来更进一步的要让人知道「被造物犯罪是应该付出生命的代价」。跟上帝的需要一点关系也没有。后来在新约不提到这个律例,是因为我们应该清楚「动物的血不能替代人的罪」,耶稣的替死已经解决了人犯罪应受惩罚的问题。
所以,基本上基督教信仰并非那么前后没有逻辑,只是整本厚厚的圣经,记载上帝与人互动几千年的历史,於是需要有系统性去了解,否则容易产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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