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网路服务门槛〉
文◎陈小小
近几年,著作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被普遍认知与接受,不管民间与政府所举办的网路研讨会,都有著关於版权议题的讨论。就如近日资讯工业策进会举行「网路世界的不公平」研讨会,就网页连结的法律问题及网路内容授权问题进行专题演说;而上周由中华基督教网鱼协会希望森林网站所主办「网路宣教体验营」的实务讨论,亦针对这议题有诸多讨论。
目前对於他人网站的内容以深度连结、视窗分割、及跳出式的广告方式进行连结,仍处在是否侵犯著作权法的争议中,尚未有明确的定论。不过可以看见商业思考「智慧=财产=金钱」的逻辑在网路里持续发酵。因此,基督徒在制作福音网站或是个人网站得开始密切注意,不时吸收更新有关於智慧财产权的法律观念,以免误触法律。
另外,如同耶稣所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於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五章20节)因此基督徒内在的道德法律标准应该要比世俗来得更高,因为我们是光明的子女。
但是,未来因著法律规定逐渐严格时,许多网站将面临够水准的内容将难以取得的窘境。当门槛变高时,拥有生产内容能力的基督徒们,应当转而思考与寻求,如何将自己所拥有的、神所赐下的智慧财产与众人分享。
这就如同在医疗落后的国家,人们没有钱看医生,而基督教医院因著神爱世人的信念,将医疗费或减或免,让医疗门槛降低,使生病的可怜人也可以获得最基本的医疗服务。
如同在知识水准落后的国家,人们没有钱受教育,而陷入世袭贫穷恶性循环。但基督徒因著神爱世人办教育,学费或减或免,让教育门槛降低,使贫困失学的孩子有受普通教育的权利。
因此,有志於从事网路事工、将神爱世人的福音广传的基督徒,无论是神学人、文字人、音乐人、美术人、科技人、经济人…各行各业的基督徒专业人士,应该思考怎样可以让自己的智慧财产或减或免,让网路浏览服务的门槛降低,嘉惠全球各地的人们。并且因为网路无国界,这些智慧财产的服务将可远至第三世界贫穷国家的人们。
因此,同时具备「尊重他人版权」与「愿意释出个人版权」两者观念,是在网路世界更高的道德标准。这件事并非什么创见,而早有许多人行之多年,透过网路让圣经获得、教育、辅导谘商等一些门槛降低。
在这事上,或许就像圣经所记:「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廿五章35-40节)世人因而透过网路服务,於其中看见上帝的爱以及荣耀。(
注:「韦伯麦司特」就是webmaster,tjm与陈小小两人共用的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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