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飲食觀〉
文◎tjm
某新興宗教觀音法門的創始人清海無上師,要求其信徒守齋吃素,並且引用基督教聖經說,基督教也提倡素食,耶穌也是素食者。她說舊約聖經上記載得很清楚,主說:「看啊!我給了你們每一種草本的種子,散佈在大地的表面,所有樹木,上面的果實,即是你們的食物!」(創世記1:29)還有,聖經上也禁止肉食:「但是,生物的肉與血,你們不得吃!」(創世記9:4)。耶穌基督的偉大門徒之一保羅,在給羅馬人的一封信中說道:「最好不要吃肉。」(羅馬書14:21)。
如果聖經真的提倡素食,耶穌要求信徒要素食,那現在的基督徒大都不素食真是該死!但是目前從未看到基督徒為了宗教的原因吃素,頂多可見為了健康因素,偶爾肉吃太多、均衡一下而吃素。究竟聖經對於吃素有何看法呢?
基本上清海無上師的說法是利用「斷章取義」與「修改經典」的方式來處理聖經的記載。事實上追溯到舊約希伯來民族,不僅沒有素食,而且最重要的祭『贖罪祭』還指定要用動物。三大節之一的逾越節,更是規定要吃羊肉!
新約耶穌還叫人吃他的肉、喝他的血!若不吃喝血與肉,生命就不在他裡面。當然肉和血另有他意,但是耶穌用這樣的字眼,也實在十分褻瀆素食!另外,耶穌行餵飽五千人的神蹟,亦是用『五餅二魚』,若果耶穌是素食者該會斥責那位小男孩,只用『餅』來行神蹟,而該會捨棄用『魚』行神蹟吧!
耶穌升天以後,門徒被逼迫四散,但福音也因此廣傳到其他非猶太國家。當時也有發生飲食上的糾紛,不過不是素與葷的衝突,而是拜過偶像的食物可不可以吃。後來使徒們達成的共識是:
神所潔淨的,人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食物是上帝賜給人的,上帝潔淨它們,將它們賜給人。或吃或喝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人的生命並不在乎吃喝,我們可以自由而行,但若我們的食物叫我們的弟兄們跌倒,我就永遠不吃這種食物。然而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不必以為不吃就比較得神的喜悅,就比較屬靈,我們在神面前的價值只在於我們與神的關係,在於我們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關係而已。
其實羅馬書十四章中保羅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可以當作聖經的飲食觀的簡單結論!
「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喫的人不可輕看不喫的人.不喫的人不可論斷喫的人.因為神己經收納他了。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喫的人、是為主喫的、因他感謝神。不喫的人、是為主不喫的、也感謝神。」
基本上聖經並不反對素食,但也不認為靠著食物、儀式、對生物的愛心等等可以補償人在道德與行為上對神的虧欠,也不能靠這些免去神的憤怒。唯有藉著耶穌基督,唯一的道路、真理、生命,才能來到神的面前。如此而已!信靠耶穌其實就是基督教的唯一法門!至於素不素食,為什麼素食,跟基督教信仰並沒有什麼直接的關係。
------------------------------------------------------------- 註: 清海無上師所引用的相關經文,完整經節見下: 創1:29-30「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他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創9:3-4「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羅14: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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