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使萬事互相效力〉
文◎陳鳳翔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這句話常被理解為,不管發生了甚麼,無論是好事、壞事,愛上帝的人都會在其中得到好處。這句常出現於安慰告白失敗、失戀被甩的人,或求職工作不順利。
最後一次用到這句,是在數年前。我維持讀書、打電腦的姿勢太久,沒有起來走走,做一下伸展運動,結果肩膀沾黏。這是壞事。那陣子全世界COVID-19肆虐,我們家打疫苗,丈夫和孩子們都肩膀腫痛哀哀叫。這也是壞事。我就用了這句話:「肩膀沾黏的徒手治療更痛,打疫苗的痛真是小菜一碟。真是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啊。」說自己更倒楣,多了肩膀沾黏的壞事,但負負得正,壞壞變好。
這句話被節錄,然後濫用、亂用。直到我閱讀希臘文聖經羅馬書第八章,才知道自己對這句話理解錯誤三十多年。
首先,「萬事都互相效力」是不正確的翻譯。「萬事」成為主詞,具有泛靈論或古代斯多葛主義的思想,以為事情有它自己的力量。許多中文聖經都做了修訂。《現代中文譯本》2019版「……上帝使萬事互相效力……」、《中文標準譯本》「……神使萬事相輔相成……」。
「萬事」πάντα是直接受格,主詞「上帝」被隱藏了。這種句法是猶太人的習慣,因為上帝太偉大了。事實上,有些古代抄本有「上帝」ὁ θεὸς。所以,不是「萬事」自己有甚麼想法意念,而是上帝使萬事互相效力。
至於「得益處」,在主流文化「我、我、我」的個人主義風潮下,誤以為是「我」得到好處,財富、名聲……。但前後文談的是受造在敗壞的轄制下痛苦,而基督徒因著耶穌領受聖靈,各樣的軟弱有聖靈的幫助。上帝跟愛神的人——按他旨意被召的人、預定效法聖子耶穌榜樣的人、有聖靈的人——在萬事上一同工作,成就有益的事。如《呂振中譯本》「……凡愛上帝的、就是按他的定旨蒙召的人、上帝在萬事上都和他們同工,來成就有益的事。」
「得益處」,成就有益的事,不是狹隘的意思:「我」個人得到好處,而是上帝的國度而到全面的好處。當然,個人因為在國度裏面,也自然會得到好處。
所以,上帝呼召基督徒來同工,使萬事互相效力,來成就有益的事,天父上帝喜歡孩子們來一起與爸爸做事,參與創造與拯救事工。主耶穌喜歡他的門徒與聖靈同心,分擔世界的痛苦,等候得釋放時盼望實現,一同得享上帝榮耀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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