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4章1節 到 4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三、摩西勸告以色列人遵守上帝的律例典章 4:1-49 (一)勸勉以色列人要聽從教訓 4:1-8 ● 4:1 的第一個字是SH 6258,「現在」。 ●「律例」:「法令」、「條例」。 ●「典章」:「案例」、「(判斷的)基準」、「規矩」。 ◎ 4:2 提及律法不應該被加添或刪減。刪減當然不對,不過「加添」 也在禁止之列。事實上後來以色列人做了不少「加添」的動作,以 致於耶穌常常與法利賽人在這些加添的事情上起衝突(安息日可不 可以治病,安息日能不能吃麥穗一類的)。我們是否也會對律法作 「加添」或「減少」的舉動? ●「巴力毘珥」:字義是「鴻溝之主」,可參考 民 25:1-9 。 ●「隨從」巴力‧毘珥:原文是「跟在後面」。 ●「專靠」耶和華:SH 1695,「貼近」、「黏著的」。 ◎「大國」:摩西暗示遵行律法就會讓以色列變成強大的國家,也說 明了以色列人應該是列國的榜樣。 ◎ 4:8 提及律法的主要特色是「公義」。我們或許沒辦法執行摩西 律法,但我們可以讓社會中執行的法律更「公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