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不是選聖人〉
文◎陳鳳翔
台灣政治愈來愈民主。每每選舉到了投票日之前,一定會掀出很多有的沒的事情。高雄的硫酸錏廠弊案,新舊市長再怎樣的互踢皮球,亦無法全身而退。新瑞都案抖出的藍綠陣營政客,跟著選舉選情熱烈,愈抖愈爆。薄薄一張蘇惠珍付出的四百五十萬支票、民生基金的流向,政壇大老們,劉泰英、余家班、謝長廷、前總統李登輝,甚至現任總統陳水扁都給牽扯進來。
這些事件在選舉投票日之前,一一曝光﹔一些民眾看了直搖頭,直呼「政治黑暗」、「選什麼人、選什麼黨都一樣」,決定放棄投票,寧可全家去郊遊。
然而在這個民主發展的過程中,其實並非是政治愈來愈亂﹔不法的事情早就存有,只不過在過去,檯面下的不法事情,是沒有被翻出示眾的機會。如今藉著民主帶來的彼此制衡,使得人民有辦法透過各種管道來觀察、監督候選人。因此當我們看見現在這些硫酸錏廠弊案、四百五十萬支票、民生基金浮出檯面受到討論,反而可說是民主政治進步的指標。
民眾因著「沒有聖人可選」而放棄投票,這凸顯出東方儒家文化最大的社會問題「期待聖人解決社會問題」,這也造成各家候選人努力營造「自己是聖人」假象。然而,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則是有著「人人是罪人」的觀念,因此在社會機制裡面,用民主以及各種法規制度來達到防弊的效果。
也因著知道「人人是罪人」,所以對於候選人選舉資金的籌措,也有些類似政治獻金法案的規則,好讓候選人可以經由正當管道籌措資金選舉。
從政治反觀教會圈內,其實也有同樣的問題。不少教會因著誤以為「牧者與神職人員是聖人」,因此沒有法規與制度來監督教會帳目。然而在金錢的試探下,一旦弊案曝光,金錢的損失事小,造成許多信徒的跌倒、離開教會則事大。所以教會機構內也應該要秉持著「人人是罪人」的觀念,早日建立健全的制度來監督防弊,並且也要提供牧者神職人員合理的供應,以免去他們受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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