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关贞洁的控告案件之规定。 22:13-21
●「信口说她」:「指控她行邪恶的事情」。
●「贞洁的凭据」:SH 1331,「童贞」。不过这个字在
22:14 指的是「童贞」, 22:15 等处
则实际上的意义是指「童贞的证据」。
该字仅出现10次。
◎「贞洁的凭据」:一般认为这是指「初夜的落红」。目前
中东地区甚至还保有这样的习俗,新婚初夜染有血迹的床
单,由新娘交给其父母保存的,做为其贞洁的证明。
● 22:17 一开始有个「看啊」,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
●「惩治」他:SH 3256,「惩罚」、「惩戒」。很可能就
是 25:1-3 的鞭打刑罚。
●「一百舍客勒」银子:约1.13公斤重,是一般聘礼的两倍
,参 22:29 。
●「丑」名:原文是「邪恶的」、「羞愧的」。
●不可「休」她:SH 7971,「送走」。此处是「离婚」的
意思。
◎ 22:14 中丈夫控告的事情对妻子是致命的 22:20-21 ,
因此惩罚也特别严重,要被鞭打、罚款,且一生不可休掉
这个妻子。
●在以色列中做了「丑事」:SH 5039,「令人感到丢脸的
愚蠢」。
◎ 22:20-21 记载婚前行淫必须在父亲家门前被石头打死。
这刑罚不但惩罚行淫的女子,也羞辱她的父家。这样严厉
刑罚的目标是要由以色列社羣中除去行淫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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