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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典藏與福音〉

文◎tjm

數位典藏的觀念被重視,其實是這幾年的事。其中最重要的計畫,就是國科會的「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http://www.ndap.org.tw)。

這個計畫的內容就是要將國家重要的文物典藏數位化,建立國家數位典藏。經過了幾年的努力,目前已經有不少成果(註)可以在看到這些成果的展示,其中還真是包羅萬象,除了一些我們常見的書畫器物之外,也有動植物、地圖、新聞、考古....等等,非常值得大家去參考。

其實數位典藏包含:「數位化」與「易於查詢取得」這兩部分。把重要的文物(包含影音、文字與圖像)數位化,並且整理進入適當的資料庫系統中,將會獲得兩大好處:一是使文物的存在可以因為數位化的緣故避免掉「損毀」、「褪色」、「老化」的問題,而且可以相當容易的被複製。二是透過網際網路與資料庫的協助,使用者可以很快的跨越時空的限制,查詢取得相關的資訊。

數位典藏的觀念,其實對我們傳統的典藏概念提出了很大的挑戰,傳統上我們把文物當成是「財產」,不肯輕易釋放出來,所以目前是以政府部門最先去實現數位典藏的觀念。但,教會界是否願意為了福音的緣故,讓自己擁有的文物經過一個數位化的過程,在保有實體文物所有權的狀況下,讓文物的影響力擴散出來?雖然經過數位化的文物所傳達的可能不及文物實體所能傳達的多,但對大多數人來說很可能就已經夠用了。例如:古本聖經,當然書本本身有其特殊的價值與意義,但如果我們能夠把古本聖經的每一頁照像數位化,放在網路上供人參考,是不是遠比藏在安全的地方等候學者有需要跑去借用參考來得更有影響力?而且,目前把這些文件、影音、圖像數位化的成本不高,只要願意,任何人都可以用掃描器、錄音筆、攝影機、數位相機完成數位化的工作。而且只要數位化的品質夠好,未來並不需要重新數位化一次,頂多只要做檔案格式轉換即可。

事實上,單單數位化還談不上「數位典藏」,必須透過將這些數位化的資料整理進入適當的資料庫系統中才能讓使用者「易於查詢取得」。這部分的技術困難度比較高,需要與資訊專業人員配合才能完成。但目前網路上搜尋引擎發達,即使什麼整理工作都不做,只要標題與說明定義清楚,別人還是很容易可以用搜尋引擎找到已經數位化的資料。

「自己的權益」常常是與「福音廣傳」互相抵觸的,然而當一般被認為落伍保守的政府部門,已經開始把國家擁有的重要文物,透過建立數位典藏的過程開放出來。我們看著台灣的動植物、故宮的3D文物在網路上任人參觀時,是否也想到教會中也有很多「重要文物」、「重要的講道」、「重要的刊物」....等寶貴的基督信仰資產,還鎖在教會的櫃子裡面,根本看不出「傳給人」的分享意圖呢?

註http://www.ndap.org.tw/2_catalog/visit_folder.php?id=0

註:「韋伯麥司特」就是webmaster,tjm與陳小小兩人共用的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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