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經、管理經〉
文◎陳小小
「不論你管理的對象是四十二歲還是兩歲﹐所需的技巧都是相同的。」這是《今日美國》對暢銷管理新書《媽媽經大於管理經》的評論回應。
知名作家安•克坦頓證實了所有職場工作的母親們早已發現的真理。她從自身經驗以及專訪百位以上成功女性經理人﹐得到一個驚人的結論﹕「在帶小孩的過程中所學習到的技能﹐竟然讓她們成為更好、更有效率的經理人和工作者。」簡單的說﹐當媽媽是做為經理人最好的訓練﹐而非職場上的阻礙。
諸多讚譽與肯定﹐認為該書極具開創性﹔但事實上﹐這種觀點早已見於幾千年前的聖經。新約聖經提摩太前書三章5節就非常直接地表示﹕「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聖經是這樣認為在教會團體裡做領袖的﹐該具備怎樣的條件﹕「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提摩太前書三章2∼4節)「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提摩太前書三章12節)
簡單的說﹐作為教會領袖﹐第一要件不是具備什麼偉大的神學知識﹐更不是會說方言、趕鬼、行神蹟奇事﹐僅僅需要「好好管理自己的家」﹐再外加一些良好品格的要求。
「管理家庭」與「婚姻道德」居然成為監督與執事的共同基本要求﹐顯見聖經認為人的信仰、人格成熟度、處世能力﹐可以由家庭生活中顯現、或者說被鍛鍊出來。如果一個人不能適當地管理家庭﹐也沒有基本的婚姻道德﹐就不適合擔任管理職務。
基本上﹐家庭是最小的團體。每對夫婦都得經歷大大小小的衝突、不合、爭吵﹐如何學會適應、調整﹐從兩人互鬥的經驗中﹐漸次找到平衡點﹐是必修的功課。
而夫妻關係的經營﹐可以說是最基本的同工關係營造。可以說﹐若對當初自己所愛的人﹐都無法向著共同目標前進﹐尋找出默契的配搭關係﹐那樣在教會裡﹐怎有能力與其他人發展出良好的同工關係呢﹖
對於親子關係的經營也有同樣的道理。怎樣幫助小孩子從自我逐漸發展到尊重其他人﹐從滿足自己進步到能與他人分享﹐這是非常高難度的管理藝術。如果能在家裡實踐﹐就相當於擁有管理眾人的實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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