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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小時褓母〉

文◎lk

台北縣三芝鄉一名四歲女童,遭舅父母凌虐致死。警方正在偵辦舅父母的行為,擔心行為人的二名親生小女孩也遭受虐待。正當此際,曾經當過沈姓四歲女童三個月的褓母竟然出來說,女童生母比其舅父母對待女童更是殘暴。當法醫檢查孩子的遺體時,身上的新舊傷痕,竟然無法一一數盡。整件虐待兒童的經過,經由媒體披露,真是令人覺得怵目驚心。「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在這件事情上,更形諷刺。


  整個社會對於這種兒童虐待,口誅筆伐。然而另有一種在「虐待兒童」的邊緣,卻是大家習以為常、而且頗為接受的「二十四小時褓母」。


  「二十四小時褓母」在過去通常出現在單親家庭,或是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為迫不得以,才為之。然而現在「二十四小時褓母」,卻見於一般家庭。父母親賺錢第一、懶得帶小孩、晚上也不想接孩子回來。於是星期一早上將孩子丟給褓母,到星期六、日才將孩子接回來玩玩。


  很多全職媽媽的經驗中,都可以知道作二十四小時全職媽媽的辛苦。甚至有些全職媽媽,晚上一定要老公接手一個小時,讓自己一個人在外頭散步、喘口氣,以重新換上好心情,繼續溫柔、快樂地面對孩子。然而「二十四小時的褓母」,既沒有骨肉血緣、也無可換手的人幫忙,他們如何好好地對待孩子呢?而且即使遇到真的有極大愛心的褓母,從小孩子就與父母分離,豈不也是另一種虐待?


  忙碌的現代人,既然汲汲於金錢,何苦花時間生孩子,卻不養孩子,徒增新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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