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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第一次的分享〉

文◎陳小小

  老公不愛吃糖果,我則怕肥,家中少見這類零食的蹤影。然而每當有人要給我兩歲的女兒小撲撲糖吃的時候,她總是以為是漂亮的積木或是球球。於是我們還得把糖果紙撥開,教她如何吃。但她總是吃到一半就吐掉,可能遺傳我們不嗜糖食吧!

  不過沒有小孩不愛吃零食,當她越來越大時,開始會挑愛吃的零食,乖乖、蝦味先、海苔、花生、果凍與布丁。帶她去大賣場購物,看到這些零食時,會自己去拿這些東西放在購物車上,儼然一副小大人模樣。

  買回家後,她開始享受這些食物時,有天她爸爸跟她要一些來吃。那天剛好天氣熱、喝啤酒,這些都是很好的下酒零食。我們從來沒有教過她「分享」,但她竟然很大方地把這些東西分給她爸爸。而且是當零食包裝剛打開,她還沒吃下第一口時,就先給爸爸吃。我們對這舉動非常驚訝與撼動!驚訝的是因為我們原本料想,小孩子會自己先吃,才會分給我們吃。沒想到她竟把愛吃的零食,先給爸爸吃,然後才自己吃。不覺想到基督徒十一奉獻的意義。

  女兒小撲撲的零食其實是我們買給她的,她的一切是作父母給的。當她樂意分享她零食的一點點給我們時,我們不僅感動,而且會想要給她更多。基督徒拿到薪水,第一件事則是把十一奉獻先獻上。或許奉獻多少、是否非得總收入的十分之一還有不少爭議。但是至少奉獻給上帝時,這就像女兒小撲撲把第一口零食分給我們吃時,那種親子互動,實在令作父母的我們十分高興。我想著基督徒心甘樂意的奉獻,天父上帝應該同有作父母喜悅之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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