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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0日開始要在高雄三一長老教會查經班查考馬太福音,希望能有比較完整的品質
提升。
以下是以前版本的前言,保留參考:
這份資料經歷了幾年才完成,前半段是經過交大信望愛社暑期查經班和新竹中正長老教
會的學道班使用後修正過的產物。後半段是我離開交大之後慢慢閉門造車補完的,終究
是完成整份資料了。
在缺乏團隊的校正下,閉門造車的結果一定會比較難以瞭解,不過反正電子檔修改容易
,我還是先釋放出來,希望未來能夠有人做進一步的修正。tjm (lk校稿 20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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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馬太福音的內為並未指明作者的身份,但傳統看法是馬太(利未)。
(二)早期的教父們認為《馬太福音》最初是馬太用希伯來文或亞蘭文寫成,後來
又用希臘文寫或翻譯一次。優西比烏引用帕皮亞(西元第二世紀中)、愛任
紐與耶柔米都有類似的言論。
(三) 太 9:9-10 記載耶穌呼召馬太時,他坐在稅關,以及其稅吏的身份等,而
可 3:18 的平行記載中,對馬太並沒有特別記載,這個差異顯示馬太很可能
就是馬太福音的作者。
(四)馬太是加利利人,此區是與外界通商頻繁的地區,且他的職業是貿易相關的
稅務員(稅關),所以一定熟悉貨品價格、金錢與財富、數字計算,也熟悉
通用的亞蘭文與希臘文,也可能善於速記,這些特點有助於紀錄耶穌的言論。
(五) 太 13:52 、 太 8:19 路 9:57 、 太 22:41-42 可 12:35 等經文對比中,
可以看出馬太本身可能是文士,所以特別注意文士的身份,並且降低文士與
基督信仰的衝突。
(六)其他福音書記載馬太另外有一個名字叫「利未」 可 2:14 路 5:27 ,她也是
使徒之一,被呼召時坐在加利利的稅關,一般認為這個稅關靠近迦百農,在
一條商業大道上,馬太應該是幫希律安提帕政權抽取稅金。
二、對象:巴勒斯坦和敘利亞地區的猶太人。而且應該是與作者熟悉,所以作者才不
必向保羅書信一樣詳細具名並介紹自己。
三、資料來源:
(一)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與路加福音有許多相似之處,被稱為「符類福音」,其
中馬可福音認為是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的共同來源,而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
一致而不出現在馬可福音的部分,也可能是一份口傳或成文的資料,這份資
料被學者們稱爲「Q典」,這種說法被稱為雙來源論,成為近代學者的主流
理論。
(二)由於目前並沒有任何「Q典」的文獻或考古證據,因此這份想像中的共同文
件也可能只是基督徒間關於耶穌事蹟與言論的「共識資料」,經由馬太與路
加獨立挑選編入其福音書。「Q典」本身的模糊性也讓這個雙來源論更容易
被接受。
(三)雖然早期教父認為馬太福音是由希伯來文或亞蘭文寫成,後來又用希臘文寫
或翻譯的,但近代的學者因為馬太福音的希臘文流暢度高,不太像翻譯得筆
法,大多認為馬太福音是直接用希臘文寫成,或者有一本希臘文的馬太福音
與另一本希伯來文或亞蘭文的馬太福音,但最後留下來的是希臘文版本。當
然耶穌的言論或事蹟,一開始可能是用亞蘭文紀錄的。
四、寫作時間:
(一)西元70年以前,傳統的說法認定馬太是第一本福音書,但是近代的學者有不
同的看法,認為馬可福音是最早寫成的。
(二)彼得於西元65年左右被殺,以彼得為資料來源的馬可福音寫作時間一定不會
太晚,甚至在西元60年以前就完成。馬太福音則應該在馬可福音之後。
(三)西元70年聖殿被毀,而符類福音都紀錄耶穌預言聖殿被毀,因為許多學者認
定預言不可能發生,所以傾向把福音書的成書時間定於西元70年以後。這類
的學者一般認為馬可福音是西元70年寫下,而馬太福音的寫作時間大約在西
元70-90年之間。但實際上如果接受預言是可能的,福音書的成書時間應該在
西元70年以前。
(四)西元115年的敘利亞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修曾經引用馬太福音,西元90年的十
二使徒遺訓也把馬太福音當成材料運用,所以馬太福音的著作年代一定早於
這個時間。
(五)早期教父愛任紐(約西元175年)的著作中提及馬太福音寫作時,彼得與保羅
還活著,如果這是正確的資訊,那馬太福音的著作年代就在西元65年以前。
五、寫作地點:猶太地。學者有兩種看法,一是敘利亞的安提阿,一是彼拉,大多數人
認為是敘利亞的安提阿,因為除了文化背景和是之外,馬太福音最早也
是被敘利亞的安提阿相關的教會領袖引用。而彼拉在約旦河東,是西元
60年代耶路撒冷陷落前,猶太基督徒避難之處。
六、特色:
(一)本書為符類福音中最多引用舊約的一卷。
(二)作者多方找尋聖經的預言在耶穌身上的應驗,使用應驗套語來指明耶穌生
平的事件如何應驗了舊約聖經的預言。
(三)本書多記載耶穌的言論。
(四)本書多注重數字的結構。
(五)福音書中僅馬太福音出現「教會 太 16:17-18 18:15-20 」,表示寫作當
時「教會」已經存在,而第一讀者已經由會堂中出來而加入教會,馬太福
音對教會的組織與任務特別有興趣。
(六)特有的五段落結構(敘述與言論交錯),可能跟摩西五經有關。
(七)作者雖以希臘文寫作,卻顯然熟悉希伯來文與亞蘭文。馬太福音獨有的舊
約引用,常常是作者直接由希伯來原文翻譯過來,而非引用七十士譯本。
(八)使用「基督」做耶穌頭銜的次數很多,顯示作者對這個意義等同於是君王
的頭銜的重視。
(九)馬太福音是早期教會被誦讀最多的福音書,被稱為「教會的福音書」。
(十)馬太福音幾乎收錄整本馬可福音,且順序與馬可福音一致。
(十一)馬太福音以「天國」取代其他福音書中的「神的國」。
(十二)作者強調耶穌君王的身份,指出祂是猶太人期待已久的彌賽亞。
(十三)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
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
經法。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助
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
※重要參考資料:
1.詹正義、潘秋松博士編輯,「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一─馬太福音、馬可福音」,美
國活泉出版社出版。
2.吳羅瑜著,「義僕與君王●馬太福音註釋」,中國神學研究院出版。
3.廖上信著,「中文聖經註釋第二十八卷-馬太福音」,基督教文藝出版社出版。
4.法蘭士著、沈允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馬太福音」,校園出版社出版。
5.馬有藻著,「天國的福音 馬太福音詮釋」,中信出版社。
6.華侯活著、何碧榮譯,「馬太福音研經導讀」,天道書樓。
//以下是2022年新增的參考資料
7.湯姆・賴特着、合詠霓譯,「馬太福音・真是這樣?!」,友友文化。
8.彭國瑋、葉約翰編輯,「馬太福音之山上寶訓研讀本」,聖經公會。
9.史特勞斯着、蔡蓓、蔣虹嘉譯,「麥種基礎教育系列--福音書與耶穌生平」,美國麥
種傳道會。
10.黃漢輝着,「與人同在的彌賽亞君王」,基道出版社。
11.張永信着,「馬太福音註釋」,宣道出版社。
12.邁克爾·威爾金斯着,「國際釋經應用系列--馬太福音」,漢語聖經協會。
13.卡森着,周俞雲翔譯,「麥種聖經註釋--馬太福音」,美國麥種。
14.黃鴻興着,「天道聖經註釋--馬太福音」,天道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後裔,子孫:原文是兒子;下同),耶穌基督的家譜: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猶大和他的弟兄;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生希斯崙;希斯崙生亞蘭;亞蘭生亞米拿達;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王。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所羅門生羅波安;羅波安生亞比雅;亞比雅生亞撒;亞撒生約沙法;約沙法生約蘭;約蘭生烏西雅;烏西雅生約坦;約坦生亞哈斯;亞哈斯生希西家;希西家生瑪拿西;瑪拿西生亞們;亞們生約西亞;百姓被遷到巴比倫的時候,約西亞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遷到巴比倫之後,耶哥尼雅生撒拉鐵;撒拉鐵生所羅巴伯;所羅巴伯生亞比玉;亞比玉生以利亞敬;以利亞敬生亞所;亞所生撒督;撒督生亞金;亞金生以律;以律生以利亞撒;以利亞撒生馬但;馬但生雅各;雅各生約瑟,就是馬利亞的丈夫。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是從馬利亞生的。這樣,從亞伯拉罕到大衛共有十四代;從大衛到遷至巴比倫的時候也有十四代;從遷至巴比倫的時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1:1-1:17 註釋:
壹、序言:君王的誕生 1:1-2:23
一、耶穌的家譜 1:1-17
○ 路 3:23-38
●亞伯拉罕的「後裔」:SG 5207,「兒子」、「後代」,此處跟 創 22:18 中上
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也就是常說的「亞伯拉罕之約」
有關。
●大衛的「子孫」:SG 5207,「兒子」、「後代」,此處跟 撒下 7:11-16 中上
帝給大衛的應許,也就是常說的「大衛之約」有關。
●「耶穌」:字義是「耶和華拯救」,等同於希伯來文的「約書亞SH 3091」。
●「基督」:SG 5547,「受膏者」之意,等同於希伯來文「彌賽亞SH 4899」。
舊約時代,先知、君王、祭師這三個職分是透過受膏而設立。
●家「譜」:SG 976,「書卷」、「紀錄」。
●「家譜」:SG 976+SG 1078,「世系紀錄」、「家譜的記錄」或「歷史的記
錄」、「起源」,此字就是七十士譯本「創世記」的標題。七十士
譯本的 創 2:4 5:1 也出現這個字。
◎文獻顯示耶穌誕生的時代,詳細的家譜紀錄仍然存在(不然祭司怎樣取得職位?
)。不過隨著西元70年聖殿被毀,聖經以外獲得正式認可的家譜就失傳了。
●亞伯拉罕「生」以撒:SG 1080,「生育」,是指亞伯拉罕是以撒的「祖先」,
而不一定指「父親」。
●「亞伯拉罕」:字義是「眾人的父」。
●「以撒」:字義是「笑」。
●「雅各」:字義是「笑」。
●「猶大」:字義是「他要受讚美」。
●「她瑪」:字義是「棕櫚樹」,其事蹟可參考 創 38 。
●「法勒斯」:字義是「破壞」。
●「謝拉」:字義是「如日東升」。
●「希斯崙」:字義是「被圍繞的」。
●「亞蘭」:字義是「高的」。
●「亞米拿達」:字義是「王子手下的人」。
●「拿順」:字義是「法師」。
●「撒門」:字義是「衣裳」、「外袍」。
●「喇合」:字義是「寬大的」,其事蹟可參考 書 2 。
●「波阿斯」:字義是「在他裡面是力量」。
●「路得」:字義是「一個女性的朋友」,其事蹟可參考 得 3 。
●「俄備得」:字義是「服事」。
●「耶西」:字義是「富有的」、「豐裕的」。
●「大衛」:字義是「受鍾愛的」。
●「烏利亞」:字義是「耶和華的亮光」。
◎烏利亞的妻子,就是拔示巴,事蹟紀錄於 撒下 11:1-27 。
●「所羅門」:字義是「和平的」。
●「羅波安」:字義是「百姓的拓寬者」。
●「亞比雅」:字義是「我父是雅威」。
●「亞撒」:字義是「醫師」、「治療」。
●「約沙法」:字義是「被耶和華審判的人」。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所高舉的」。
●「烏西雅」:字義是「耶和華的能力」。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正直的」。
●「亞哈斯」:字義是「擁有人」。
●「希西家」:字義是「耶和華的力量」。
●「瑪拿西」:字義是「忘記」、「遺忘」。
●「亞們」:字義是「建造者」。
●「約西亞」:字義是「耶和華所醫治的」。
●「耶哥尼雅」:字義是「被耶和華所堅立的人」。
●「撒拉鐵」:字義是「我曾求告耶和華」。
●「所羅巴伯」:字義是「生於巴比倫」。
◎耶哥尼雅被神咒詛,必無後裔繼其王位 耶 22:24-30 ,對照 路 3:27 撒拉
鐵為尼利之子「撒拉鐵生所羅巴伯」,可見所羅巴伯並非撒拉鐵親生兒子,
可能是撒拉鐵早亡無子,其弟毘大雅娶其妻而生所羅巴伯,歸他名下
代上 3:17-19 申 25:5-10 。故神對耶哥尼雅的咒詛,與耶穌無關,而神對
大衛的應許,卻成就在耶穌身上。
●「亞比玉」:字義是「我父是尊榮的」。
●「以利亞敬」:字義是「神所興起的」。
●「亞所」:字義是「幫助者」。
●「撒督」:字義是「公正的」。
●「亞金」:字義是「耶和華要建立」。
●「以律」:字義是「上帝的讚美」。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的幫助」。
●「馬但」:字義是「禮物」。
●「雅各」:字義是「抓住腳後跟的人」或「取代者」。
●「約瑟」:字義是「任他增添」。
●「馬利亞」:等於希伯來文的「米利暗SH 4813」,字義是「反抗」。
●「是從馬利亞生的」:SG 1537+SG 3739+SG 1080,「從她生的」,而
SG 3739的原文型態是「所有格單數陰性」,顯出
耶穌是女性的馬利亞所生。
◎這個家譜前三分之二取自七十士譯本的 代上 1:1-3:24 得 4:12-22 ,但
所羅巴伯以後的資料就沒在聖經中出現過。
◎路加福音記載「約瑟是希里的兒子」,馬太福音記載「雅各生約瑟」。這
兩本福音書記載的耶穌家譜差異頗大,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為路
加記載的是馬利亞方面的家譜,也有人認為可能因為「認養」的因素,導
致法律與血統上的家譜不同。
◎此家譜共分成三個十四代,而十四這個數字,就是「大衛」這個字的數值
總和(猶太人的數字是以字母代替,「大衛」是DWD,4+6+4=14)。至於
怎樣計算這三個十四代,學者間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認爲大衛算兩次,另
有人認為耶哥尼雅算兩次。
◎通常猶太人的家譜只列出男性,耶穌的家譜例外的列出四個女性。
經文:耶穌基督降生的事記在下面:他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還沒有迎娶,馬利亞就從聖靈懷了孕。她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正思念這事的時候,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約瑟醒了,起來,就遵著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過來;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兒子(有古卷:等她生了頭胎的兒子),就給他起名叫耶穌。 1:18-1:25 註釋:
二、耶穌降生 1:18-25
(一)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還沒有迎娶,就由聖靈懷了孕。 1:18
●「降生」:SG 1078,「起頭」、「根源」、「世系」、「出生」,與 1:1
的家譜同字。
●「許配」:SG 3423,「訂婚」,猶太人的婚姻風俗中,訂婚後距離真正的
結婚大約有一年的時間,不過這段時間中雙方已經是名分上的夫
妻了,除非一方死亡或男方休妻才能解除婚約。但是女方仍居住
在父家,直到正式的婚禮之後才可以同房。
●「迎娶」:SG 4905,「聯合」、「同房」。
(二)約瑟想要暗暗休掉馬利亞,卻在夢中被主的使者勸止。 1:19-20
●「義人」:SG 1342,「正直的人」,此處應該是指「遵守律法的人」。
●「明明地羞辱」:SG 1165,「作為例子」、「示眾」、「羞辱」。
●「休了」:SG 630,「釋放」、「讓人離開」、「離婚」。
●「思念」這事:SG 1760,「思索」、「考慮」。
●「主的使者」:SG 32+SG 2962,「主的天使」。
◎比對 路 1:36,56 ,可知這時候馬利亞大約懷孕四個月,因為她懷孕前三個
月去和親戚伊利莎白同住。
◎此處約瑟認定馬利亞不貞,但他還是希望不要公開羞辱馬利亞,以免讓她遭
遇更嚴重的處罰,因此能採用的方法就是暗地解除婚約。
◎ 1:20 天使稱呼約瑟為「大衛的子孫約瑟」,已經指明約瑟身份的重點是「
大衛的後裔」,這與彌賽亞預言有關。
(三)天使要約瑟將兒子取名為耶穌,因為耶穌要將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應驗
先知在舊約中的預言。 1:21-23
●「耶穌」:SG 2424,「約書亞」,「亞」指耶和華,「約書」是動詞,意
思是「他拯救」或「已拯救」。意思就是「耶和華已拯救」。
●「應驗」:SG 4137,「滿了」、「完成」、「應驗」,這是本書很常出現
的用字。
●「童女」:SG 3933,「處女」或「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子」。但是在舊約出
現的七次中,有六次一定是指「處女」,有一次不確定是否是指
「處女」,所以此處應該比較可能是「處女」的意思。
◎ 太 1:23 的「童女」前面有定冠詞SG 3588, 賽 7:14 的童女SH 5959,
前也有冠詞。
●「以馬內利」:SG 1694,是希伯來文SH 6005的音譯,意思是「神與人同
在」。
◎ 1:23 的應許出現在舊約 賽 7:14-16 中上帝透過以賽亞給亞哈斯王的預
兆, 賽 7:1 中提到這是亞蘭王與以色列王來攻擊猶大。 賽 8:1-4 提到
此一預言的第一次應驗,透過以賽亞的兒子出生來預言亞蘭王與以色列
王被亞述帝國所滅。此處等於是這個預言的第二次應驗。
(四)約瑟醒了之後就遵照天使的吩咐娶了馬利亞,生兒子之後取名為耶穌。
1:24-25
●「娶過來」:SG 3880,「帶著」、「接受」、「領受」。
●「同房」:SG 1097,「知道」、「認識」、「發生性行為」。
●「等」她生了兒子:SG 2193,「直到....的時候」。也就是表達馬利亞生
了兒子之後,約瑟就與她有正常的夫妻關係。
經文: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裡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當下,希律暗暗地召了博士來,細問那星是甚麼時候出現的,就差他們往伯利恆去,說:「你們去仔細尋訪那小孩子,尋到了就來報信,我也好去拜他。」他們聽見王的話就去了。在東方所看見的那星忽然在他們前頭行,直行到小孩子的地方,就在上頭停住了。他們看見那星,就大大地歡喜;進了房子,看見小孩子和他母親馬利亞,就俯伏拜那小孩子,揭開寶盒,拿黃金、乳香、沒藥為禮物獻給他。博士因為在夢中被主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從別的路回本地去了。 2:1-2:12 註釋:
三、博士來朝拜 2:1-12
(一)耶穌誕生的時間:希律王時;誕生的地點:伯利恆。 2:1
●「希律」:字義是「英勇的」。
◎「希律王」:大希律,西元前47年成為加利利巡撫,西元前40年被封為猶
太王,西元前37年實現的對猶太的完全統治。西元前4年去
世,管理猶太、以土買、加利利等地。
◎馬太福音除了 2:1-3 稱呼「希律王」之外,都只稱呼「希律」,其原因可
能是馬太希望突顯彌賽亞的王權。
◎耶穌誕生的確切時間,可以由 路 2:1-7 的記載中推算出來。
◎「報名上冊」:希臘和羅馬的歷史家都沒有記載這個命令,約瑟夫記載
徒 5:37 的那一次報名上冊。古代的蒲草文獻顯示,在埃
及每十四年舉行一次「報名上冊」。最早的記錄是西元二十
年的那一次,所以可以推測使徒行傳的那一次是西元六年,
再往前推,埃及應該在西元前八年舉行「報名上冊」。而這
次的報名上冊,猶太地區因為大希律的關係,延遲了幾年才
舉行,所以耶穌應該誕生在西元前六年前後。
●「伯利恆」:字義是「糧食之屋」,又稱「以法他」 創 35:19 ,位於耶
路撒冷以南約十公里,是大衛的出生地 撒上 17:12-58 。
彌 5:2-5 預言彌賽亞生在此地。此處強調「猶太的伯利恆
」,是為了與 書 19:15 西布倫的伯利恆區別。
◎耶穌誕生的詳細經過可以參考 路 2:1-7 。
(二)東方的博士來到耶路撒冷,以看到猶太人之王的星,特地要來拜他。
2:1-2
●有幾個博士:前面有SG 2400,「看啊」、「瞧」,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博士」:SG 3097,「星象家」、「智慧之士」、「魔術師」,此處應該
是指前二者的意思,當時東方的星象家應該能取得希伯來的宗教
文獻,也可能知道彌賽亞的相關應許,不過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其
真正的救贖含義。
●「東方」:SG 395,「東方」、「上升」,可能是指「阿拉伯」、「波斯
」或「巴比倫」,詳細的地點無無法考察。
◎「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希律王也被稱為「猶太人的王」,他為了維繫自
己的權力,甚至殺死妻兒,所以博士們的宣稱自
然激起希律王的不安。
●他的「星」:SG 792,「星」,此處可能暗指 民 24:17 「有星要出於雅
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的預言。
●「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原意應該是「我們看見他的星升起」或「
「我們看見在升起中的他的星」。
●「拜」他:SG 4352,「敬拜」、「在....之前俯伏」。
◎「星」:關於這星,有許多的意見,不過 2:9 這星指引博士往前找到耶穌,
應該不是普通的天文現象,而是一個神蹟。
◎此處引進東方博士的記載,可能跟耶穌家譜引進非猶太女人的用意一樣,讓
讀者知道上帝也會揀選非猶太人。
◎此時耶穌應該已經一歲多了,但 路 2:39 記載約瑟和馬利亞在聖殿獻祭後就
回拿撒勒去,因此可能他們回拿撒勒去後,決定到伯利恆養育耶穌,或者到聖
殿獻祭後就決定先到伯利恆養育耶穌一段時間再回拿撒勒去。
(三)希律王的反應 2:3-8
1.希律王內心不安,耶路撒冷的人也不安。 2:3
●「心裡不安」:SG 5015,「搖晃」、「擾亂」、「動盪」。
●「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直譯是「耶路撒冷與他」,亦即「耶路
撒冷整城的人都和大希律一樣不安」。
◎大希律王是以土買(以東)人,統治猶太人期間始終無法得到猶太人的衷
心順服,因此他聽見「真命天子」將要出生,自然不安。耶路撒冷的人知
道真命天子要出生,表示政局將會動盪不安,自然也會不安。
2.希律王找祭司長和文士來詢問基督誕生的地點,查出是「伯利恆」。 2:4-6
●「召齊了祭司長....」:原文是「召齊了所有的祭司長....」。
●「祭司長」:原文是複數,表達「祭司們的領袖」的意思。
●「文士」:SG 1122,「律法專家」、「律法學者」。
●「問」他們:SG 4441,「詢問」、「調查」,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
」,顯示是「不斷的查詢」。
◎「基督當生在何處?」,這個問題顯示希律認為博士口中的「生下來作猶太
人之王的」就是「基督」、「彌賽亞」。
●猶大「諸城」:SG 2232,原文是「首領們」、「統治者們」。
●「我以色列民」:SG 3588+SG 2992+SG 1473+SG 3588+SG 2474,「
我民(單數型態)以色列」。
◎對希律來講,「猶太人的王」就是「基督」。
◎宗教領袖們所引的經文,主要是根據 彌 5:2 ,但馬太所記的經文內
容與目前的希伯來文聖經和七十士譯本聖經略有不同,可能是來自不
同的抄本或者是其他非舊約聖經的來源。
3.希律詢問基督出生的時間(星出現的時間),並計誘博士意圖查出基督
的蹤跡。 2:7-8
●「暗暗地」:SG 2977,「隱密地」。
●「細問」:SG 198,「精確的知道」、「嚴謹的調查」,聖經中僅出現
兩次 太 2:7,16 。
●「仔細尋訪」:SG 1833+SG 199,「精確地查詢」,「仔細的細查」。
●「小孩子」:SG 3813,「嬰孩」、「小孩」。
●「報信」:SG 518,「報告」、「告訴」。
◎如果希律明明的要殺害彌賽亞,恐怕會引起猶太人的反對,因此他決定要
暗中移除這可能影響他王位存續的新生彌賽亞。他估計遠到的博士應該不
知道他與猶太人的關係,也不知道他其實是以東人,並不是名正言順的猶
太王,所以可以哄騙他們找出新生的彌賽亞。
(四)星星引導博士們見到基督,博士們俯伏敬拜小孩,又獻上禮物。 2:9-11
●「忽然」:SG 2400,「看啊」、「瞧」。
●「在....前頭行」:SG 4254,「帶領前進」、「走在前面」。
◎「進了房子」:比照路加的記載,可知道這時候離耶穌誕生可能已經有
一段時間了,約瑟和馬利亞已經住入房子了。
●「俯伏」拜:SG 4098,「趴倒在地上」。
●俯伏「拜」:SG 4352,「敬拜」、「在....之前俯伏」。
●「寶盒」:SG 2344,「存放有價值的東西的首飾盒」、「寶庫」、「倉庫
」,原文是複數形態。
●「乳香」:SG 3030,一種有香味的樹脂,用於聖殿獻祭。
●「沒藥」:SG 4666,是一種名貴的香料,用於燻香或殯葬。
◎「黃金」、「乳香」、「沒藥」可能與彌賽亞的職分有關,或者也可能只是東
方的名貴特產,並無特殊的意義。不過這些禮物也顯示這些博士應該頗為富有
,且這些昂貴的禮物也能幫助約瑟一家前往埃及時可能遭遇的經濟問題。
◎此處並沒有說博士的數量是三人,但禮物是三種沒錯,東方教會的傳統中博士
的人數是十二人,西方教會則是三人。
(五)博士被指示不要回去見希律,就由其他路回他們的地方去了。 2:12
●「被主指示」:SG 5537,「被指示」、「被警告」,沒有「主」一字。
●「回」本地:SG 402,「離開」、「回去」。
經文:他們去後,有主的使者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同他母親逃往埃及,住在那裡,等我吩咐你;因為希律必尋找小孩子,要除滅他。」約瑟就起來,夜間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埃及去,住在那裡,直到希律死了。這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希律見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發怒,差人將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照著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裡的,都殺盡了。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在拉瑪聽見號咷大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希律死了以後,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約瑟就起來,把小孩子和他母親帶到以色列地去;只因聽見亞基老接著他父親希律作了猶太王,就怕往那裡去,又在夢中被主指示,便往加利利境內去了,到了一座城,名叫拿撒勒,就住在那裡。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 2:13-2:23 註釋:
四、由伯利恆到拿撒勒 2:13-23
(一)天使指示約瑟帶小孩逃往埃及躲避希律的殺戮,應驗舊約的預言。 2:13-15
●他們「去」後:SG 402,「離開」。
●「除滅」:SG 622,「毀滅」、「毀壞」。
◎「埃及」:並非大希律的管轄地區,又有不少猶太僑民,邊界又離伯利恆不遠
,約100公里,所以是理想的避難地點。
●我的「兒子」:SG 5207,「兒子」、「後裔」,原文是單數型態。
◎約瑟對於天使的警告反應積極,甚至在夜間就啟程往埃及去。天使的指示並不
是很明確,是要約瑟帶小孩和馬利亞住在埃及,直到天使通知他們下一步的行
動。
◎ 2:15 引自 何 11:1 ,原文指的是以色列人而非基督。馬太在此似乎是把耶
穌當成新以色列人,重寫以色列人的歷史,以與舊以色列人對照。
(二)希律屠殺伯利恆城以及周圍兩歲以內的男孩,也應驗了舊約的預言。
2:16-18
●「愚弄」:SG 1702,「欺騙」、「詐騙」。
●大大「發怒」:SG 2373,「挑起憤怒」,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此處引的聖經出自舊約 耶 31:15 ,本是指拉結的墳墓在「拉瑪」,而
西元前586年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會經過拉瑪,所以先知用拉結看到她
的子孫被擄而傷痛哭泣來表達國族的悲哀。而馬太以這段經文來表達伯
利恆城遭此大禍,實在是有如拉結再哭泣一次一樣。
◎這個事件並沒有普遍出現在其他史書中,可能一方面是因為大希律的暴
行實在是不少,而伯利恆並不是大城(人口不超過一千人),兩歲以下
的嬰兒可能不到二十人,因此這件事情並不見於一般的正史之中。
◎「馬太的解經方式」:一般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
但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
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
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
。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藉助於這種
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作者
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
念的佐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不是作者的表達
方式,我們閱讀時就應該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式」什麼是「表達出來
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
方。
(三)希律死後,天使指示約瑟回以色列加利利境內的拿撒勒城去,也應驗了先
知的預言。 2:19-23
●要「害」小孩子:SG 2212,「索求」、「尋找」,此字是複數型態動詞,
可能馬太有意無意的要把耶穌當成是第二個摩西,
出 4:19 中有類似的記載。
●「亞基老」:字義是「人民的王子」、「人民的統治者」。
◎「拿撒勒」: 路 2:4 記載這本是約瑟和馬利亞的舊居。
◎大希律死後,版圖分為三塊:亞基老管理撒瑪利亞、猶太、以東。希律
安提帕管理加利利及比利亞。腓利管理其他地方。亞基老王因為殘酷(
剛剛登基就殺了三千人)且統治無方,於西元六年被羅馬皇帝撤職放逐
,由羅馬巡撫接管其領土。
◎「這是要應驗先知所說,他將稱為拿撒勒人的話了」:這一段話並未在
舊約中出現,可能馬太認為「拿撒勒」音近於 賽 11:1 的「枝子」(大
衛的後裔),或者「拿撒勒人」的希臘文和「拿細耳人」的希臘文接近
,所以認為耶穌的「拿撒勒人」身份應驗先知的預言,其中以前者較為
可能,因為當時的人主要說亞蘭文或希伯來文,所以「拿細耳人」的解
釋比較不可能。
◎此處的「先知」是複數型態,引用的方式也與馬太引用聖經的習慣不同
,可能是馬太意圖表達這裡是籠統的綜合聖經中的觀念,而非經文直接
引句。
經文: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旦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約翰看見許多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也來受洗,就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子孫來。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裡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場,把麥子收在倉裡,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了。」 3:1-3:12 註釋:
貳、君王使命的準備 3:1-4:25
一、施洗約翰的傳道 3:1-12
○ 可 1:1-8 路 3:1-9 路 3:15-17 約 1:19-28
(一)施洗約翰在曠野傳道,主題是「天國近了,當悔改」。 3:1-2
●約翰「出來」:SG 3854,「出現」、「公然出現」。
●「曠野」:SG 2048,「荒野」、「沙漠」,此處位於死海的西面。
●「天國」:SG 3588+SG 932+SG 3588+SG 3772,就是其他福音書的
「神國」 太 19:23-24 可 10:24-25 路 18:24-25 ,馬太應
該是為了避諱之故,使用「天國」一詞,意思就是「上帝掌權
的地方」。
●「近了」:SG 1448,「接近」、「靠近」,原文型態是完成式,意思是「
已經接近了」。
●「悔改」:SG 3340,「懊悔」,不只是「轉變心意」,更是指「離棄罪
惡,全然轉向上帝」之意。
◎「天國近了」是一個事實,所以「應當悔改」;不是說你們悔改,天國才近
了。
◎ 路 1:36 記載施洗約翰與耶穌有親戚關係,不過 約 1:31,33 說施洗約翰
在耶穌受洗之前並不認識他。
◎約瑟夫的猶太古史中也提及施洗約翰,記載他是先知。施洗約翰大約在西元
27-29年間開始傳道。
(二)施洗約翰的身份是以賽亞書中的「聲音」。 3:3
● 3:3 開始有個「SG 1063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此字表明施洗
約翰出來傳道的原因是舊約以賽亞的預言之應驗。
●「人聲」:SG 5456+SG 994,「喊叫的聲音」,取自 賽 40:3 ,表
達施洗約翰是彌賽亞的先鋒。昆藍社團(死海古卷的抄寫團
體)也把同樣的經文應用到自己身上。
●「預備」:SG 2090,「使準備好」。
●「修直」:SG 2117+SG 4160,「製作出直的」、「使之直」。
◎「預備道路」:這是東方王侯出遊的慣例,要派遣先鋒預告他們的來臨
,並且會為這些王侯填平坑窪、剷平山丘,修直道路。
瑪 3:1 就預言會有神的使者先預備道路。以賽亞書說的
是要預備、修直耶和華的路,但此處是預備、修直彌賽亞
的路。亦即在馬太的心目中,彌賽亞是等同於耶和華的。
(三)施洗約翰的衣著特殊、食物簡單,吸引了眾人到約但河裡認罪受洗。 3:4-6
◎施洗約翰的衣著類似古代先知的衣著,和以利亞的裝束尤其接近,參考
王下 1:8 。而 瑪 4:5-6 又預言上帝的日子來到前,會有以利亞先到,
因此施洗約翰的裝束自然引人注意。事實上施洗約翰的父親是作祭司的
路 1:8-13 ,所以施洗約翰也可以是祭司,祭司是在耶路撒冷聖殿中供職
,其衣食均需嚴守規定,但施洗約翰沒有遵守這些規定。
◎「駱駝毛的衣服」,這是一種厚而粗糙的深色布料做成的衣服,相當防水
防風,一般是窮人穿著的。
●腰束「皮」帶:SG 1193,「皮製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3:4 可 1:6
,都是描述施洗約翰的腰帶材質。
◎「蝗蟲、野蜜」:就是指「較大型的蝗蟲」與「野生蜂蜜」,今日仍是當
地游牧民族的食物。
●「受....洗」:SG 907,「施洗」。當時的外邦人想改信猶太教,猶太
人就替他們施行這種象徵意義的洗禮。單就字面上的意義
,無法判定當時的洗禮方式到底是如何(「全身浸入」或
者是「以水灑在頭上」)。這種洗禮是「一次性」的,而
昆蘭社團的洗禮則是重複性的。
● 3:5 的意思是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全約旦河一帶,這三個地方「都有
人出去受洗」。呂振中譯本作「那時耶路撒冷和全猶太、跟約但河全周圍
地區的人、連續地出去到約翰那裏」。
◎洗禮本是外邦人入猶太教的儀式,而約翰呼召猶太人出來接受洗禮,意思
就是要猶太人承認自己以前的生活宛如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所以今天要
把自己當成一個不認識上帝的外邦人重新立志加入敬畏上帝的信仰。是一
種悔改性的儀式。
◎雖然有很多學者認為施洗約翰跟昆蘭社羣的人有關,但實際上施洗約翰的
教導更像舊約先知,並且與昆蘭社羣有明顯的差距,例如:一次性的水洗
,不要求離開人羣,這些教導都與昆蘭社羣不同。
(四)施洗約翰教訓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不要以上帝選民的身份自誇,要活出真
實悔改的生活來。 3:7-9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
有六千,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
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
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
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撒都該人」:SG 4523,字義是「正人君子」,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
多半是富有的祭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
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活這些事。而他們不
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證
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也來受洗」:直譯是「來到他的洗禮」,意思可以指「來受洗」或
「來到他洗禮的地方」(目的是觀察)。
●「毒蛇的種類」:SG 1081+SG 2191,「毒蛇的子孫」、「毒蛇的後代」
,本書出現三次 3:7 12:34 23:33 都用來指法利賽人。
說一個猶太人是「毒蛇」,就好像說那個人是魔鬼、撒
但一樣,因為蛇是引誘人犯罪的代表。
●「指示」你們:SG 5263,「指導」、「提醒」。
●「逃避」:SG 5343,「逃走」、「躲避」。
●「忿怒」:SG 3709,「怒氣」、「審判」,意指「將來的最後審判」。
●結出「果子」:SG 2590,「水果」、「果實」,原文是單數型態。
●「悔改的心」:SG 3588+SG 3341,「那個悔改」、「那個轉變」。
●「石頭」:SG 3037,在希伯來文與亞蘭文中「石頭」和「子孫」的發音
近似,所以這句話是語帶雙關。
●「興起」:SG 1453,「使生出」。
◎ 3:8 提到信徒應該要能「產生與悔改相稱的行動」,我們信耶穌前後,有
「與悔改相稱的果子」產生嗎?還是我們的信仰跟「悔改」一點關係都沒
有?「不談罪惡、沒有悔改」的信仰,是不需要十字架的,也談不上是基督
信仰。
◎ 3:9 中,如果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當祖宗,都不能成為上帝認可的理由,那
「基督教家庭」、「去過教會」、「受過洗」,又怎能替代「活出悔改的生
命」被上帝認可呢?
(五)施洗約翰認為時間緊迫,審判將至,自己的施洗只是要人悔改,但在他後
面來的那一位是更尊貴、更有能力的,要用聖靈與火來施洗,且要施行審
判。 3:10-12
●「凡」不結:SG 3956+SG 3767,「所以所有」。
●「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也可以譯為「用水給你們施洗,表
示你們悔改」(新譯本),亦即悔改可能是施洗約翰洗禮的先決條件而
不是結果。
●「提鞋」:SG 5266+SG 941,「把涼鞋拿走」,這包括了脫鞋和解鞋帶
的動作,當時拉比的門徒有服侍老師的責任,但是不包括「脫
鞋」這種卑賤的工作。
●「用聖靈與火」:原文只有一個前置詞SG 1722,表達後面接著的兩個名詞
有緊密的關係而連為一體,因此這裡表達的應該是一種洗
,一種有火般煉淨作用的「聖靈之洗」。另有一種可能的
說法是此處的火與後面的「不滅的火(審判)」相關,因
為其他福音書的平行經文中,只要有「火」出現,都有後
面的「審判」記載,反之亦然,因此可看出「火」與「審
判」的相關性。
◎ 結 36:25-27 39:29 珥 2:28 可能是此處「聖靈之洗」的背景。
●「簸箕」:SG 4425,「簸去穀殼的鏟子」,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3:12 路 3:17 ,都是施洗約翰描述彌賽亞的工作。
●「揚淨」他的場:SG 1245,「徹底認真的清洗」,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3:12 路 3:17 ,都是施洗約翰描述彌賽亞的工作。
●揚淨他的「場」:SG 257,「打榖場」,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3:12 路 3:17 ,都是施洗約翰描述彌賽亞的工作。
●「糠」:SG 892,「穀殼」,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3:12 路 3:17 ,都是
施洗約翰描述彌賽亞的工作。
●「不滅的」火:SG 762,「無法止息的」。
◎「不滅的火」指的應該是最後審判的地獄懲罰。
經文: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或譯:禮)。」於是約翰許了他。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裡上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3:13-3:17 註釋:
二、耶穌受洗 3:13-17
○ 可 1:9-11 路 3:21-22 約 1:32-34
(一)耶穌由加利利到約但河,要受約翰的洗。 3:13
●「當下」:SG 5119,「那時」、「在那時候」、「然後」。
●「來」:SG 3854,「出現」、「公然出現」。
◎這裡表達接受約翰的洗禮是耶穌主動的選擇。
(二)約翰攔住耶穌,而耶穌以「理當盡諸般的義」來回應約翰。 3:14-15
◎這一段記載僅出現於馬太福音,是馬太福音獨有的紀錄。
●「攔住」:SG 1254,「阻止」、「防止」,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此字原文
是不完成式,顯示約翰不斷阻攔。
●「暫且」:SG 737,「現在」、「目前」的意思。
●「盡」諸般的義:SG 4137,「達成」、「完成」的意思。
●「諸般的義」:SG 3956+SG 1343,「所有的義」,意思就是「上帝各樣
的要求」。
◎耶穌不用受洗,他自己知道,約翰也知道,但是他卻為了與罪人認同並承認
施洗約翰的工作而接受這「悔改的洗」,這種降卑自己的動作,實在令人動
容。
(三)耶穌受洗由水裡上來時,天開了,神的靈降下,天上有聲音認定耶穌是上帝的
愛子,上帝喜悅的。 3:16-17
●「隨即」:SG 2117,「筆直的」,作副詞用是「立刻」、「馬上」之意。
●天「忽然」:SG 2400,「看啊」。
●「天忽然為他開了」:有些古抄本沒有「為他」一字,不過比較可信的抄本
有此字SG 846。
●「他就看見」:SG 3708,「看到」,原文型態是「第三人稱單數」,表示
這應該是「耶穌看見」。
● 3:17 開頭有個「看啊!SG 2400」,和合本聖經沒有翻譯出來。
●「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也可以譯為「這是我的兒子、蒙愛的、我所喜
悅的」。
◎聖靈用鴿子的形體、天父用人的語言表達祂們對耶穌的認可,應該是為了旁
觀的人之需要,旁觀的人需要理解上帝對耶穌受洗的接納。此處的背景可能
是 詩 2:7 ,稱呼以色列的君王是「我的兒子」,此處上帝認定彌賽亞是祂
的兒子,另有學者認為 賽 42:1 也是此處的背景。
經文:當時,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他禁食四十晝夜,後來就餓了。那試探人的進前來,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魔鬼就帶他進了聖城,叫他站在殿頂(頂:原文是翅)上,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耶穌對他說:「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魔鬼又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就是抵擋的意思,乃魔鬼的別名),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於是,魔鬼離了耶穌,有天使來伺候他。 4:1-4:11 註釋:
三、耶穌受試探 4:1-11
○ 可 1:12-13 路 4:1-13
◎馬太福音與路加福音對耶穌受試探的記載相近,只是第二次和第三次試探次序對
調。而馬可福音僅簡短的說耶穌在曠野受撒但的試探。這三次試探可能是透過異
象的形式進行,而不是實際到達那些地點。
(一)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受魔鬼的試探,經過了四十晝夜的禁食就餓了,這時試
探者來到。 4:1-2
●「當時」:SG 5119,「那時」、「然後」。
●「曠野」:SG 2048在,「沙漠」、「荒野」,猶太人心目中,這是魔鬼活
動的地區,也是昔日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受上帝磨練的地方。此處
指得應該是死海以西的猶大曠野。
●「魔鬼」:SG 1228,「仇敵」、「魔鬼」。馬可福音作「撒旦」,路加福
音也是用「魔鬼」。
●「試探」:SG 3985,「引誘」、「試驗」、「磨練」,此處意指「不懷好
意的探問或誘惑」。
◎馬太在此特別指明耶穌的禁食是包括白天和黑夜,理由可能是因為當代猶太
人的一些禁食只在白天,晚上則照常吃喝。所以馬太要特別聲明。另外由
路 4:2 可見耶穌的禁食是完全沒有吃食物,但應該有喝水。
◎「四十」:這個數字跟聖經中許多受苦、受試煉的事蹟有關,例如摩西在山
上四十晝夜 出 24:18 、以利亞禁食四十晝夜 王上 19:8 、以色
列人在曠野漂流四十年 民 14:33-34 。
(二)第一次試探:地點在曠野,挑戰為如果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吩咐石頭變成食物。
耶穌的回應: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
話。 4:3-4
●「那試探人的」:SG 3588+SG 3985,「那試探者」,指「魔鬼」。
●你「若」是神的兒子:SG 1487,「如果」、「既然」,此處應該是「既然」
之意,不是用來質疑耶穌神兒子的身份。
◎「神的兒子」:死海古卷中,以「神的兒子」當作「彌賽亞」的職銜。
●「這些石頭」:複數形態,路加的記錄是「這塊石頭」。應該是記錄的重點
不同所致。
●「食物」:SG 740,「麵包」、「食物」,指當時的人熟悉的「餅」。
◎「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引自 申 8:3 。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按照上帝的旨意行事,單單因為自己是上帝的兒子,就決
定行神蹟來解決自己飢餓的問題,如果耶穌這樣做了,祂的「道成肉身」就
失去內涵了。這個試探基本上和伊甸園中對亞當、夏娃的引誘相當,就是期
盼自己能脫離上帝的心意,自己決定一切。而當日亞當的環境優渥,耶穌的
環境卻是飢餓艱困,其間的成敗差異,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耶穌並不否認人對食物的需要,這是我們思考時不能偏廢的。
◎當時的猶太人中流傳一種看法,認為彌賽亞國度中,貧窮與飢荒都消失,遍
地都是食物,因此這試探可能與這種傳說有關。
(三)第二次試探:地點在聖殿頂上,挑戰為耶穌若是神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
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
耶穌的回應:經上又記著說: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4:5-7
◎「聖城」:指「耶路撒冷」。
●「殿頂」:SG 3588+SG 4419+SG 3588+SG 2411原文是「聖殿的翅」,大
概是指聖殿建築中最高或懸空突出之處,當時的聖殿,如果由汲
淪溪谷算起到建築頂端,高約140公尺。
◎撒但所引的聖經出自 詩 91:11-12 ,卻忽略了「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
◎耶穌使用的經文是「不可試探主─你的神」 申 6:16 。
◎這試探引誘耶穌測試上帝的保護與應許,當耶穌一跳下去,就顯示耶穌並不是
真的相信上帝會在必要的時候保護他,所以他必須在不必要的時候測試一下,
證明給別人以及自己看一看。
◎這試探也可能與當時的傳說有關,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當彌賽亞出現時,
會在聖殿頂上顯明自己,那是他出現的記號。
◎其實前兩個試探也是耶穌的「權利」,祂是可以享受這些特權,但祂選擇不在
天父的旨意以外享受這些「權利」。我們也能為福音放棄我們的「權利」嗎?
(四)第三次試探:地點在最高的山,挑戰為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耶穌看
,對耶穌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
耶穌的回應:要撒但退去!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
4:8-10
●「最高的」山:SG 5308+SG 3029,「非常高的」。
◎「最高的山」可能是異象中的經歷,而非指世界上最高的山。不過本書的結尾
太 28:16-20 記載耶穌在山上被人敬拜,耶穌用順服與受苦的一生最後還是
換得門徒的敬拜。
●萬國的「榮華」:SG 1391,「燦爛」、「榮耀」。
●「退去吧」:SG 5217,「離開」。
◎耶穌引的經文「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他」是出自 申 6:13 。
◎這試探引誘耶穌不要用十字架的巨大代價(可以看看耶穌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來贏取榮耀,而透過向撒但屈膝的簡單方式換得榮耀。
◎魔鬼引誘耶穌不理神的旨意,單運用「神子」的身份,或藉助魔鬼的能力去滿
足自己的肚腹、超越感、與權力慾。另外,魔鬼的試探也可能關乎耶穌的使命
,慫恿祂先顧及百姓的肉身需要,繼而施行神蹟招來徒眾,最後運用手段稱王
稱霸。
◎耶穌對魔鬼的答覆,均引自聖經 申 6:13,16 8:3 。經文原來都論到昔日以
色列人四十年漂流曠野的歷史教訓。
(五)結果魔鬼離開耶穌,有天使們來伺候耶穌。 4:11
●「有」天使:SG 2400,「看啊」。
●有「天使」:SG 32,「使者」,原文是複數形態,「天使們」。
●「伺候」:SG 1247,「照料」,聖經中此字多與「食物」有關。
◎ 路 4:13 記載魔鬼是「暫時離開」耶穌。
經文: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利去;後又離開拿撒勒,往迦百農去,就住在那裡。那地方靠海,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的邊界上。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西布倫地,拿弗他利地,就是沿海的路,約旦河外,外邦人的加利利地─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坐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發現照著他們。從那時候,耶穌就傳起道來,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4:12-4:17 註釋:
四、耶穌開始在加利利傳道 4:12-17
○ 可 1:14-15 路 4:14-15
◎耶穌受洗到施洗約翰下監之間的一年左右發生的事情,主要記載於 約 1:36-4:3 。
(一)耶穌在施洗約翰下監後,退到加利利一帶去。 4:12-13
●「下了監」:SG 3860,「遞交」、「交付」。
◎施洗約翰是因批評希律王不該娶自己親兄弟的妻子希羅底,而被下在監裏
太 14:3-4 。
●「退」:SG 402,「離開」、「避開」,此字在馬太其他地方有「為安全的
緣故,而離開」的意思 太 2:12,13,14,22 的「去」。不過比起猶大
地區,加利利更接近希律的首都提比哩亞,且希律直接統治加利利。
●「加利利」:字義是「環道」。是巴勒斯坦北方的省分,總人口可能上百萬,
此處是外邦人與猶太人雜處的地區。
◎「拿撒勒」:在耶穌時代是個農業小鎮。與當時加利利地區的首府塞斯佛瑞(
Sepphoris)距離5到6公里,是較希臘化的城市,人口大約兩萬人
左右。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位於加利利海西北岸,那時是蓬勃的市鎮
及交通要塞。
●「靠海」:SG 3864,「沿著海岸」,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此處意思是「靠近
加利利湖」。
●「在....邊界上」:SG 1722,應該譯為「在....境內」。
◎「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加利利是這兩支派共得的產業 書 19:10-16,32-39 。
(二)這舉動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話。 4:14-16
●「有光發現照著他們」:SG 5457+SG 393+SG 846,「有光升起,照亮他
們」。
◎本段引自 賽 9:1-2 ,可能是馬太自己的翻譯(因為與七十士譯本的翻譯不同)
。意思是指加利利地區的人屢遭外邦人入侵,有如處於黑暗死蔭之地,而今蒙彌
賽亞之光照。
◎以賽亞時代亞述大軍於西元前733年入侵,西布倫與拿弗他利是受害最深的兩個
支派,後來也多與外邦人混雜。以往這是多受痛苦的地區,如今卻是彌賽亞開始
傳道之處。
(三)耶穌開始傳道,內容是「天國近了,應當悔改」。 4:17
●耶穌「就」傳:SG 757,「開始」。
◎耶穌與施洗約翰傳道的內容 3:2 一致,「悔改」是不是我們的信息核心呢?
經文: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裡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他們就立刻捨了網,跟從了他。從那裡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他們立刻捨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 4:18-4:22 註釋:
五、耶穌呼召四漁夫 4:18-22
○ 可 1:16-20 路 5:1-11
(一)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呼召彼得和安得烈為門徒。 4:18-20
●「加利利海」:這湖最初名叫「革尼撒勒」,後稱為「加利利海」,最後因為湖
畔西元20年新建的「提比哩亞城」而改名為「提比哩亞海」。
●「彼得」:相當於亞蘭文的「磯法」,「石頭」的意思。
●「安得烈」:字義是「有男子氣概的」,這是希臘名字,可以顯出加利利混雜的
文化。
●撒「網」:SG 293,原文是指圓形的「拋網」,直徑約6、7公尺。
●「來跟從我」:SG 1205+SG 3694+SG 1473,「來!在我之後」,就是「來作
我的門徒」之意。
●「得人如得魚一樣」:SG 231+SG 444,「人的漁夫」。
◎對照 約 1:35-42 的記載,彼得和安得烈與耶穌已經有過接觸,不過似乎沒有下
定決心要跟隨耶穌,到了這時候才決定要放棄一切跟隨耶穌。
(二)又呼召在西庇太船上整理網的雅各和約翰為門徒。 4:21-22
●「補」網:SG 2675,「準備」、「整理」、「恢復原狀」。
●補「網」:SG 1350,可能是一種大型的拖網,可長達30公尺以上。
◎看起來雅各和約翰家庭是有一點資產的,他們有自己的船,又有撒網捕魚的專業
技能,並非是貧窮而一無所有的階層。
經文: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當下,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坡里、耶路撒冷、猶太、約旦河外來跟著他。 4:23-4:25 註釋:
六、耶穌向大眾傳道 4:23-25
(一)耶穌走遍加利利,在會堂教訓人、傳福音、治病。 4:23
●「走遍」:SG 4013,「遍訪」、「周遊」。
●「各」會堂:SG 846,「他們的」。
●「會堂」:SG 4864,各處猶太人在安息日舉行集體崇拜的場所,管會堂的人通
常會邀請外地到訪的猶太人講道,所以耶穌和後來的保羅可以在會堂
傳福音。
●「教訓」:SG 1321,「教導」。
●「傳」天國:SG 2784,「宣講」。
●傳「天國」:SG 3588+SG 932,「那王國」、「那王權」。
●「醫治」:SG 2323,「照顧」、「恢復」。
◎根據約瑟夫的記載,加利利地區共有204個村鎮,每地人口不及兩萬。所以耶穌
如果一天走一個村鎮,就要半年才能走完,耶穌到各地的教訓,可能是相似的。
(二)耶穌的名聲傳遍了敘利亞、加利利、低加坡里、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
外的地區。 4:24-25
●「癲癇的」:SG 4583,「神經錯亂」、「瘋癲」。
●「低加坡里」:字義就是「十座城」,指加利利以東及東南的地區。
◎「約但河外」:指約但河以東的地區。
◎這時耶穌的名聲已經超過以色列的範圍,甚至連附近的地區都受到影響了。
4:24 顯示當地的人最直接的需求與反應,還是希望耶穌處理各樣難治的身心
問題,而耶穌也真的滿足了這個需求 4:24 。我們現在要傳福音給人,是不是
也透過福音解決人們內在與外在的困難?
經文: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5:1-5:12 註釋:
參、登山寶訓 5:1-7:29
○ 路 6:17-49 平原寶訓
◎此段講論,不一定一次說完,也不一定沒有重複說。
◎此段具有三種風格:Poetical 詩歌體裁、Pictorial 具體例證、Poverbial 格言性質。
◎本段釋經需注意:文學上的誇張法、一般性原則的解釋法、以經解經的原則。
◎「義SG 1343」似乎是登山寶訓最常見的一個字與概念,而「天國」則是整段的主題。
一、八福 5:1-12
◎整個八福的語法是「有福啊!xx的人,因為xxxx」。這樣的語法在舊約中也出現過,如
詩 119:1-2 箴 8:32-36 。
◎第一福和第八福是用現在式,其他用未來式。
(一)耶穌上山,門徒進前,耶穌開口教訓眾人 5:1-2 。
●「許多的人」:SG 3793,「羣衆」、「人羣」,指 4:25 來跟隨耶穌的人。
●「門徒」:SG 3101,「弟子」、「追隨者」,此處應該是「泛指跟隨耶穌的人
」,其中應該摻雜有十二門徒在內,但不僅僅是指十二使徒。
●「教訓」:SG 1321,「教導」、「指示」。
◎這裡可能等於 路 6:17-49 的平原寶訓,或是不同場合底下類似的講道。如果兩
篇講道是等同的話,大概 太 5:1 提到的「耶穌就上了山」是一種概括性的描述
,而路加福音記錄比較多的細節。 路 6:17 的「平地」可能是指山丘地帶稍微
平坦的地方。
◎此處特別提到「山」,可能是要與摩西上西奈山領受律法對應,也可能是要回應
當時的錫安神學,引用 賽 2:2-4 來描述末日萬民來歸耶和華的山。
(二)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5:3
●「虛心」:SG 3588+SG 4434+SG 3588+SG 4151,其中SG 4434指「極其窮
困,一無所有」,此字常來形容「討飯的人」,在此譯為「靈裡貧窮
」比較準確。
◎「虛心的人」:「靈裡貧窮的人」,應該是指「自知靈性貧乏,在上帝面前無可
依恃的人」,這樣的人認為自己只能仰賴上帝的恩典,但上帝要
把天國的福份給他們。
●「有福了」:SG 3107,指「有福氣」、「可慶賀」、「由心裡呼喊:多麼快樂
啊!」的意思。
◎我們來到上帝的面前,自覺如何呢?是否深知自己靈性貧乏,只能依賴上帝的憐
憫?如果我們來到上帝面前,不知道自己的缺乏,真的無法接納恩典進入天國。
◎「因為天國是他們的」是八福的開始跟結束之福 5:3,10 。
◎「貧窮」、「哀慟」與「謙和」對應到 賽 61:1-3 的記載。
(三)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5:4
●「哀慟」:SG 3996,「悲歎」、「悲傷」,指「不能隱藏的深切悲痛」。
◎「哀慟的人」:「為罪惡悲傷的人」,指為自己的罪和這世界因為罪惡產生的不
公平與不公義哀慟。這樣的人上帝要安慰他們,亦即上帝終究要
解決罪惡對個人和世界的影響。
●「安慰」:SG 3870,「勉勵」、「鼓舞」。
(四)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5:5
●「溫柔」:SG 4239,「溫和」、「謙卑」,「對神柔順,對人謙和」。
◎「溫柔的人」:這種人為自己一無所求的心,知道沒有什麼是自己應該擁有的。
溫柔的人不追求擁有什麼,上帝反而給他們天國。此處呼應
詩 37:9,11 。 11:29 21:5 中也說耶穌有這特質。
●「承受」地土:SG 2816,「繼承」、「擁有」。
●「地土」:SG 1093,「地」,此處指「上帝所應許的產業」,也指「天國」。
◎以色列人以「繼承應許之地」為上帝帶領的終點,不管是出埃及、被擄歸回,都
是如此。「天國」在某個程度也是彌賽亞帶領的目標,因此這一段用「繼承產業
」來描述溫柔的人可進入「所應許的新天新地」。
(五)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 5:6
●「飢渴」慕義:SG 3983+SG 2532+SG 1372,「飢餓且口渴」。
●飢渴慕「義」:SG 1343,「公正」、「正義」、「公平」。不過參照 5:10 「
為義受逼迫」,此處的義主要不是指「社會與司法性的公義」,
而是指「上帝的旨意(公平正義)被實行」。
◎「飢渴」表明了一種極大的需要,因為這個需要不被滿足,人就會喪命。
●「飽足」:SG 5526,「餵養」、「內在被滿足」。
◎「飢渴慕義的人」:渴望實行上帝旨意的人,渴望個人稱義、個人行為合於義並
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在天下。上帝給這種人的賞賜就是「滿
足他們的渴望」。
◎前四福談到個人方面的心態與福份,其中第四福又是前四福的高潮,卻也是前後
四福的轉接。
(六)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 5:7
●「憐恤」:SG 1655,「慈悲憐憫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5:7 來 2:17 。
◎「憐恤人的人」:以仁慈待人的人,可能是指那些為他人的罪惡、苦難而哀慟的
人,上帝給這種人的回報,就是「以仁慈待他」,畢竟我們處
在這個世代中,太多時候需要上帝的憐憫仁慈,上帝以仁慈回
報人對其他人的仁慈。
●「蒙憐恤」:SG 1653,「施憐恤」。
(七)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 5:8
●「清心」:SG 2513+SG 3588+SG 2588,「內心專一」、「內心清潔」。
◎「清心的人」:「內心清潔無偽的人」、「心地純潔的人」,這些專一心志等待
上帝的人,上帝給他們的回報就是讓他們終究是等到他們想要的
,也就是「見到上帝」。
(八)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 5:9
●「使人和睦」:SG 1518,「促進和平」、「使人與上帝和睦」,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
◎「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因為他們所作所為酷似上帝的屬性。而舊約中「上
帝的兒子」並不用在各人身上,僅僅用在整體以色列人身上 申 14:1 何 1:10 ,
此處耶穌開始稱呼信徒為「神的兒子」。
◎此處蒙福的是「使人和睦的人」,不是「與人和睦相處」的人。事實上「和睦」
、「和平」、「平安」,是耶和華信仰中很重要的一個元素,連「耶路撒冷」都
有「平安」的意涵在其中。耶穌的替死,也的確是「讓人與上帝和睦」,因此若
有人能「促進和平」,真是很像上帝的屬性。
(九)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5:10-12
●「為義受逼迫」:SG 1377+SG 1752+SG 1343,「因為公義被逼迫」。
◎「為義受逼迫的人」:因為要獲得個人的「義」(也就是為了信耶穌),或者為
了實行上帝旨意(也就是實現上帝的公義)而遭受迫害。
●「辱罵」:SG 3679,「侮辱」、「譴責」。
●「逼迫」:SG 1377,「迫害」、「驅逐」。
●「毀謗」你們:SG 2596,「敵對」、「控告」、「反對」。
●歡喜「快樂」:SG 21,「興高采烈」、「極度歡欣」。
●「賞賜」:SG 3408,「工資」、「獎賞」、「回報」。
◎ 5:11-12 是用來解釋並應用 5:10 ,把稱呼由「他們」改成「你們」,讓眼前的
門徒知道何謂「為義受逼迫」。耶穌一方面把「自己」和「上帝的義」劃上等號,
視為自己受苦等同於為義受逼迫。另一方面也用以前的先知當榜樣來鼓勵聽眾在
逼迫下還是可以歡喜快樂。
經文:「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5:13-5:16 註釋:
二、鹽和光 5:13-16
(一)門徒是鹽,如果失了味就只能丟棄無用。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SG 1510,「是」、「存在」,指明信徒本質上就是世上
的鹽,而不是一條行為律法,規定信徒要「成為」鹽。
●「世上」的鹽:SG 1093,「地上」、「土地」。
◎「鹽」有「調味」與「防腐」用途。在此指基督徒在世間也應該有「防腐」和「
調味」的效果。
●「失了味」:SG 3471,「成為愚笨」、「使之無味」。
◎「鹽失了味」:當地使用的鹽是含有雜質的鹽,取自死海旁沉積的鹽柱。當鹽分
使用完或儲存不當水解時,就只剩下雜質,失去了鹹味。這些雜
質有原來鹽的形狀,卻失去了其本質,只能丟掉了。「鹽失了味
」,應該不是警告基督徒必須努力成為世界的防腐與調味劑,否
則會被丟棄。而是表明如果是基督徒,本質上應該就有鹽的功能
,如果沒有鹽的功能,那就顯明內在沒有鹽的特質,只不過是無
用的雜質。
(二)門徒是世上的光,目標是讓人看出上帝,把榮耀歸給上帝。 5:14-16
●你們「是」世上的光:SG 1510,「是」、「存在」,指明信徒本質上就是世上
的光,而不是一條行為律法,規定信徒要「成為」光。
●「世上」的光:SG 2889,「世界」、「宇宙」。
●「斗」:SG 3426,木頭做的量穀器,容量約8.75公升。
●「燈台」:SG 3087,「燭台」,指一個大小可以用手掌托住,用來燃點橄欖油
的器具。
●「好行為」:SG 2570+SG 2041,「好的行動」、「道德的行為」。
◎這裡指出門徒有如上帝所建的城、所點的燈,除了消極的調味與防腐之外,也積
極的彰顯上帝的工作效果,讓人看見上帝,也看見希望。憑藉的方式就是「活出
好行為來」(不是活出有錢的生活等等)。
經文:「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5:17-5:19 註釋:
三、律法 5:17-19
(一)耶穌來不是要廢掉舊約,而是要成全舊約。 5:17
●「莫想」:SG 3361+SG 3543,「不要認為」、「不要相信」。
●「廢掉」:SG 2647,「毀壞」、「廢棄」、「使之無效」。
●「律法」:SG 3551,此處指「摩西五經」。
●律法「和」先知:SG 2228,「或」。
●「先知」:SG 4396,「先知」,原文是複數形態,泛指「摩西五經以外的舊約
聖經」。
●「乃是」要成全:SG 235,「而是」,表示一種對比的狀況。
●「成全」:SG 4137,「建立」、「使充滿」、「完成」、「完全」。
◎耶穌如何「成全律法」有許多種不同的意見,但一方面耶穌的替死達成了律法的
公義要求,另一方面耶穌的行為實現了律法的義的標準,且最後耶穌建立一批真
心信靠上帝活出律法精神的信仰羣體,可以在各方面都完成律法被設立的目標。
◎不過我們今天傳的福音,內容指向舊約聖經中上帝希望猶太人活出來的樣子嗎?
還是已經扭曲成舊約所不認識的民間信仰了?
(二)律法的本質是不能廢去的,人也不應該自己廢去律法或者是教訓人廢去律法。
5:18-19
●「我實在告訴你們」:SG 281+SG 1063+SG 3004+SG 4771,直譯是「阿們,
我告訴你們」,表達接下來的話非常重要,這是「鄭重聲
明」。
● 5:18 「廢去」:SG 3928,「消失」、「隕歿」。與 5:17 的「廢掉SG 2647」
不同。
●「點」:SG 2503,希伯來文中最小的字母,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畫」:SG 2762,「角」,「突出物」、「字的一勾」,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5:18 路 16:17 。
●都要「成全」:SG 1096,「發生」。
◎「點、畫」:希伯來文的特性中,一點一畫將左右文字之意義。
◎耶穌在此堅定的表達舊約聖經是永恆的,也是不能廢去的。我們可以想像馬太福
音寫作時,保羅已經在非猶太人的世界中把福音傳開,很可能外邦信徒不必守割
禮與飲食律的決議也已經做出 徒 15 ,但馬太還是記載耶穌的「律法不廢去」
教導。事實上耶穌的教訓實質改變律法的規定到動機層面,所以耶穌的「成全」
是更高層次的「實現內涵」不僅僅是「遵守行為規定」。
● 5:19 「廢掉」:SG 3089,「使其自由」、「放開」、「鬆綁」。
●「誡命」:SG 1785,「命令」,實際上就是指「舊約律法中的命令」。
●「教訓人」: 5:19 出現兩次,SG 1321,「教導」。
◎ 5:19 中論到「天國中的大小」,這應該是一種誇飾法,說明廢掉律法是完全違
背天國原則的。另外「稱為最小」也可能是為了與前面的「最小的一條」、「一
點、一畫」對應,以加深聽者的記憶(亦即這是一種修辭方式)。
◎ 5:19 中特別提到「教導人」,可能跟 5:20 提到文士與法利賽人有關,這些人
都是以色列人中的教導階層。
◎此處耶穌肯定整本舊約是不可廢棄的,他來是要成全舊約,但今日我們還讀舊約
嗎?
經文: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5:20-5:20 註釋:
四、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5:20-48
◎本段舉出六個例證來說明何謂「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每一段都是先引述猶太人
在會堂中常聽到文士對律法的解釋,然後耶穌再說出他自己的意見。
(一)前言: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才能進天國 5:20
●「義」:SG 1343,「公正」、「正義」、「公平」。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
,散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
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
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文士」是研究律法的專家,「法利賽人」則是公認虔誠遵守律法的人,耶穌要
求信徒的義必須勝過這兩種人,這對當時的聽眾是相當震撼的宣告。
◎學者們認為馬太福音的「義」與保羅的「義」用法並不相同,比較有「行為性」
的意思。不過看後文的六個例子,其實耶穌強調的義,是由內在動機正確出發的
全人義行,而非僅追求外在行為正確。
經文:「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有古卷在凡字下加:無緣無故地)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5:21-5:26 註釋:
(二)發怒與殺人 5:21-26
○ 路 12:58-59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殺人」、「殺人的會受審判」。 5:21
●「不可殺人」:這是十誡中的第六誡 出 20:13 申 5:17 ,「殺人SG 5407」
的原文意義是「謀殺」。
●「難免」:SG 1777,「有責任的」、「應負責的」。
●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SG 2920,指「地方法庭的審判」,出自
民 35:30-31 。
◎雖然兩句都是出於聖經,但是把民數記的律法和十誡的第六誡放在一起,就
減弱了第六誡的命令到行為層次。
2.耶穌將此律法還原到動機層面:動怒的要受審判、罵弟兄是拉加、魔利的也要
受地獄的火。 5:22
●「動怒」:SG 3710,「發怒」。
●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SG 2920,與 5:21 的「審判」相同,指
「地方法庭的審判」。
●「拉加」:SG 4469,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蠢材」、「飯桶」、「笨蛋」
、「白癡」。
●「魔利」:SG 3474,希伯來文的音譯,意思是「愚頑人」、「不敬神的傢
伙」、「罪大惡極」、「背逆」。
●「公會」:SG 4892,「公會」,是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長老和
文士組成,總共有七十一名成員。在當時,可說是猶太人的最高
自治機關。
●「地獄」:SG 1067,由希伯來文「欣嫩」音譯成希臘文,意義就是「地獄
」,也是「末日之審判之處」。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
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方。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
紅的雙臂中。約西亞王廢除這種可憎的儀式 王下 23:10 後,這
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的燒著,所以
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耶穌用「地方法庭」、「耶路撒冷公會」、「地獄」越來越嚴重的審判來說
明「導致謀殺的動機」也是上帝所不喜悅的。
◎傳統的教訓告訴百姓:「謀殺會換來地方法庭的審判」,但導致「謀殺」背
後的動機,亦即「生氣」、「認為對方沒有存在的價值」、「罪大惡極、不
應該活在世上」,卻不被討論。而耶穌這個教訓就是要把「不可殺人」的律
法,落實到「動機層面」。
3.要積極的尋求與弟兄和好。 5:23-26
◎「所以」:SG 3767,表達了因為前文提到上帝的誡命是要求到動機層面,
因此不但不能隨意向弟兄動怒,看弟兄是沒有價值或罪大惡極無
可救藥的,反而應該積極的解決與弟兄間的嫌隙。
●「向你懷怨」:SG 2596+SG 4771,「敵對你」、「針對你」。
●「對頭」:SG 476,「仇敵」、「打官司的對手」,此處可能是指「懷怨
的弟兄」。
●「趕緊」:SG 5035,「迅速地」、「毫無延遲」。
●「和息」:SG 2132,「友善」、「作朋友」。
●「審判官」:SG 2923,「法官」,此處應該是指「上帝」。
●「我實在告訴你們」:SG 281+SG 3004+SG 4771,直譯是「阿們,我告
訴你們」,表達接下來的話非常重要,這是「鄭重聲
明」。
●「一文錢」:SG 2835,指「羅馬帝國所用的最小銅幣」,價值是羅馬銀幣
(一錢銀子,工人一天工資)的六十四分之一。
◎ 5:23 並沒有說明誰對誰錯,僅僅要求希望聽衆獻祭前要與弟兄和解。
◎獻祭本是意圖與上帝和好,但耶穌在此說明「與弟兄和好」應該是一個意圖
與上帝和好的人的生命表現。而且 5:23-24 的意思是與人和好比獻祭、敬拜
還重要,還要優先處理。且此處的聽眾是加利利人,去一趟耶路撒冷獻祭需
要幾天的時間,耶穌卻要求先去與弟兄和好再回來獻祭,其教訓的衝擊可想
而知。
◎此處顯然是西元七十年以前的背景,西元七十年以後就沒有聖殿與祭壇可以
獻祭了。
◎ 5:25,26 意思是要我們盡量與有嫌隙的人和解,這種表現方法則應該是一
種修辭的技巧。
經文:「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5:27-5:30 註釋:
(三)姦淫 5:27-30
1.一般的教導論及「不可姦淫」。 5:27
●「姦淫」:SG 3431,「不合法的性關係」。
◎「不可姦淫」是十誡裡的第七誡 出 20:14 申 5:18 。
◎單單教導「不可姦淫」的律法,只是讓人不做姦淫的行為,卻沒有處理意淫
的問題。
2.耶穌表明「不可姦淫」的誡命應該是深入到動機層面,「意淫」也是上帝所不
喜悅的「姦淫」。 5:28
●「看見」婦女:SG 991,「看得見」、「察覺」,原文型態是「主動分詞」
,表示「一直看」。
●「婦女」:SG 1135,此字可以泛指「成年女性」或者「妻子」,此處也許
是指「已婚婦女」。
●「就動淫念」:SG 1937+SG 846,「就對她動情慾」,動詞型態是不定詞
,有「持續保持性慾」的意思。
3.面對罪惡,寧可壯士斷腕,以拯救自己免受地獄的審判。 5:29-30
●「剜出來」:SG 1807,「取出來」、「撕扯下來」。
●「丟掉」:SG 906,「投擲」。 5:30 兩次「丟掉」都是此字,意思是「遠
遠離開」、「完全斷絕」。
●「砍下來」:SG 1581,「切斷」、「切下來」。
◎「右眼」、「右手」:可能指「最好的眼睛」、「比較有用的那一隻手」。
◎這應該也是利用誇飾法來表明我們對罪惡應該要慎重看待,力圖斷絕罪惡的
影響力。早期的教父「俄利根」就自己閹割了自己,這種行為應該是誤解了
此處的意義。
經文:「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5:31-5:32 註釋:
(四)離婚 5:31-32
○ 太 19:9 可 10:11-12 路 16:18
1.一般的教導論及「休妻要給休書」。 5:31
●「休書」:SG 647,「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
日後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
◎此處引自 申 24:1-4 。
◎當時對於離婚,有兩派看法:希列(Hillel)派認為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
甚至包括「妻子燒焦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沙買(Shammai)派比較保守
,只准為「淫亂」的理由休妻。
2.耶穌表明:休妻如果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就是導致淫亂的發生。 5:32
●「淫亂」的緣故:SG 4202,「不貞」、「通姦」。
●「叫她作淫婦」:SG 4160+SG 846+SG 3431,直譯是「使她犯姦淫」。
◎當時婦人淫亂的結果應該是遭受「石頭打死」的處罰,因此,這裡也可能是暗
示「婚姻到死方休」。
◎耶穌在此表明,隨意休妻,將導致淫亂的事情發生。上帝心目中的婚姻是「到
死為止」的,因此隨意的休妻,在上帝眼中,這「休書」並不成立。因此,兩
人的婚約仍然有效,導致被休的婦人另外結婚,也等於干犯前一次的婚約。不
過這一切的責任卻應該在一開始休妻的男人身上。
◎ 太 19:3-11 耶穌對於休妻有更完整的解說,談到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心硬,
才要求寫休書休妻(原來是可以隨意休妻,又隨意叫妻子回來)。
經文:「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裡出來的)。」 5:33-5:37 註釋:
(五)起誓 5:33-37
1.傳統的教導要人「不可以背誓」。 5:33
●「背誓」:SG 1964,「發假誓」、「違背誓言」,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直譯是「惟要向主償還你的誓言」。
◎當時的文士發展出了許多「發誓技巧」,認為某些誓言是不必守的,某些誓言
就非守不可。他們認為沒有提到上帝名字的誓言就不必守,而耶穌表明,甚至
沒有發誓也應該實話實說、信守諾言。
2.耶穌表明:不可以起誓,因為發誓並不能實質增進自己話語的可信度,
而應該實話實說。 5:34-37
●「甚麼誓都不可起」:SG 3361+SG 3660+SG 3654,「完全不可發誓」。
●「大君」:SG 3173+SG 935,「大的國王(單數型態)」,指「上帝」。
◎「地是他的腳凳」出自 賽 66:1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出自 詩 48:2-3
。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SG 3483+SG 3483+SG 3756+SG 3756
,原文直譯是「是,是;不是,不是」。意
義是「簡單的說『是』,或『不是』」。
●「惡者」:SG 4190,原文形態可能是陽性,指「魔鬼」,或中性指「邪惡」。
◎當時的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常指天指地或指聖殿、指頭
來發誓。然而所發的誓言又未必做到。因此耶穌要人直接實話實說,不借用自己
無法掌握的其他權威來讓別人更加相信自己。
◎約瑟夫記載當時的愛色尼人也盡量不發誓,因為他們認為「人若不訴諸神就不獲
得信任,那人其實已經被定罪了」。
◎「實話實說」是通則,「不可以發誓」就應該是耶穌演講時用以加深聽眾記憶的
誇飾法。耶穌自己起誓 太 26:63-64 ,保羅也起誓 羅 1:9 9:1 ,由此可知「
不可起誓」是耶穌用誇飾法來表達,重點是期待基督徒有誠實的人格。
經文:「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甚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5:38-5:48 註釋:
(六)報復與愛仇敵 5:38-48
○ 路 6:27-36
1.一般的教導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5:38
●眼「還」眼,牙「還」牙:SG 473,「代替」。
◎引自 出 21:24 。這一段本來是民事訴訟的標準,卻可能被引用來支持報復的正
當性。訂定這樣的標準是因為當日常常有「過度報復的情況」,而富有的人可能
會以錢規避刑罰,所以必須訂定公平的刑罰標準。
◎由上下文來看,此處特別是指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之下、備受壓迫,猶太人當然
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耶穌要求信徒個人不要追求報復。
2.耶穌說明:天國的倫理是「不報復」、「肯吃虧」的倫理。 5:39-42
●「作對」:SG 436,「反對」、「抵抗」。
●「告」你:SG 2919,「裁決」、「交付判罪」。
◎「外衣」比「裡衣」昂貴,而且律法規定不可以把他人抵押的外衣留置過夜
出 22:26-27 申 24:12 結 18:7 摩 2:8 ,因為外衣常常是睡覺用的蓋被。
●「強逼」:SG 29,「強迫徵用」。
●一「里」:SG 3400,羅馬長度單位,約1.5公里。
◎「強逼走路」,當時的羅馬政府規定人民必須為政府做種種義務工作,其中就包
括強迫運送包裹或貨物。例如: 太 27:32 ,羅馬兵丁就強逼西門為耶穌背十字
架。不過當時法律規定,兵丁只能要求平民代拿貨物走一里路。
◎「打你的右臉」,在慣用右手的情況下,被打右臉是「用手背打人」,這在當時
是極大的侮辱,摑人者可能要賠上鉅款。羅馬軍人可能會用這種粗野的方式來貶
低被征服的猶太人,但耶穌要求門徒要連左臉也讓出來。
◎其實舊約 利 19:18 就有:「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
己。我是耶和華」的記載。
◎當然此處不是說司法應該偏袒惡人,而是說明天國的子民必須隨時準備接受損失
,而不採取個人性的報復。而公正的司法與上帝公義的要求,仍是不可少的。
●「向你」借貸:SG 2309+SG 575+SG 4771,「有意圖要從你」。
●「推辭」:SG 654,「拒絕」、「轉離」。
◎ 5:42 是講到兩種大家不喜歡的人,一種是求自己的,另一種則是想要來借錢的
,耶穌要求我們不要拒絕這些有需要的人。當然我們知道實務面任意滿足借貸的
人將會造成社會問題,但是基本上耶穌就是要我們不要因為怕損失而拒絕他們。
3.一般的教訓:「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5:43
●「鄰舍」:SG 4139,「鄰居」。
◎引自 利 19:18,34 。原文並無「恨你的仇敵」,這是文士們自己加上去的。耶穌
就拿掉這後面外加的一句,把該律法的真正精神表明出來。
4.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愛仇敵,為那逼迫自己的禱告」。 5:44
●「愛」你的仇敵:SG 25,「愛」,通常指「神聖的愛」。
●「仇敵」:SG 2190,「敵人」,原文是複數形式。
●「逼迫」:SG 1377,「驅離」、「逐出」、「迫害」。
5.不報復、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 5:45
●「兒子」:SG 5207,「兒子」、「後代」、「後裔」,有「同品質」的意思。亦
即天父善待惡人,因此基督徒如果有天父的性格,應該也會善待自己不
喜歡的惡人。
◎上帝並沒有分別祂喜愛的好人與厭惡的壞人,還是把日常所需給惡人與義人。所以
祂的兒女應該也要愛自己喜歡的人與自己厭惡的人。
6.只愛自己所愛的人則與罪人所行的無異。 5:46-47
●「單」請:SG 3441,「僅僅」、「只有」。
●「比人有甚麼長處呢」:SG 5101+SG 4053+SG 4160,「多做了些什麼呢」?
◎「稅吏」是被羅馬政府雇用來向自己同胞徵稅的猶太人,被視為羅馬政府的走狗,
但他們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稅吏和外邦人都是當時受人輕視的罪人。稅吏指為羅馬政府徵稅的猶太人,外邦人
則指不認識上帝的非猶太人。
7.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5:48
●「完全」:SG 5046,「成熟的」、「完全成長的」。
◎根據上下文,這裡指的應該是「愛仇敵」方面的「完全」。
經文:「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若是這樣,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 6:1-6:1 註釋:
五、義行與公開的宗教活動 6:1-18
(一)把善事行在人前,故意要人看見,這種善事就不會得上帝的賞賜。 6:1
●「善事」:SG 1343,「義」、「義行」,與 5:20 你們的「義」同字。
●「故意」叫他們看見:SG 4314,「為了要」。
●「賞賜」:SG 3408,「工資」、「回報」。
◎耶穌舉出三項猶太人公認的善事義行為例:「施捨」、「禱告」、「禁食」。人做
這些義行,目的本來是要取悅神,獲得神的獎賞,但人的軟弱會讓自己傾向追求其
他人的肯定,此處就是把這個基礎動機釐清。
經文: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 6:2-6:4 註釋:
(二)施捨 6:2-4
1.假冒為善的人施捨目標是要得人的稱讚,既然他們已經得到人稱讚的賞賜,那上帝
就不需要報答了。 6:2
●「施捨」:SG 1654,「賙濟」、「慈善行為」。
●「假冒為善」:SG 5273,「演戲者」、「演員」、「偽裝者」。希臘演員會帶
着面具演戲,因演衍生出「冒充者」的意思。
●「賞賜」:SG 3408,「工資」、「回報」。
●「已經得了」:SG 568,商業用語,「全部付清、備有收據」、「完全得到」
的意思。
◎耶穌用商業術語巧妙的諷刺這些意圖以施捨換取人的稱讚之人的心態以及上帝的
審判。既然這些人已經得到了人的稱讚,他所做的一切好事都已經獲得應有的報
答,那上帝就不需要額外的賜福了。
2.要秘密施捨,上帝必然報答。 6:3-4
●「暗中」:SG 2927,「隱密的」、「秘密的」。
◎「左手....右手」:應該是「向自己保密的意思」,連自己也不時時想起自己是
做了一件義行。
●必然「報答」你:SG 591,「償還」、「補償」、「付錢」。
◎耶穌只有責備施捨背後的不良動機,並沒有反對施捨是個義行。我們的宗教活動
中,還包含施捨這個項目嗎?
經文:「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或譯:脫離惡者)。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有古卷沒有因為……阿們等字)!「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6:5-6:15 註釋:
(三)禱告 6:5-15
◎猶太人習慣禱告的時間有早禱、午禱與晚禱。
1.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公眾場所禱告,為要叫人看見。這樣的人已經獲得人的讚賞為
賞賜。 6:5
●「十字路口」:SG 3588+SG 1137+SG 3588+SG 4113,「大街的角落」。
●「故意」叫人看見:SG 3704,「以致於」、「為要」。
◎耶穌的這個教訓是基於猶太人的傳統多教導人要在會堂或街道禱告。不過耶穌並
沒有指責在公眾場合禱告的行為,而是指責在公眾場合禱告,目標是「要人看見
」這種心態。猶太人重視宗教信仰,當眾禱告可以讓人家以為自己敬虔。
2.禱告應該暗中進行,不顯揚自己的虔誠,這樣的禱告才蒙上帝的賞賜與喜悅。 6:6
●「內屋」:SG 5009,「儲藏室」、「倉庫」、「內屋」、「密室」。當時的房
子通常沒有私人的「房間」,因此這很可能也是一種誇飾法,表明「
不宣揚」。
●「暗中」:SG 2927,「隱密的」、「秘密的」。
3.不可以像外邦人用重複的話禱告,以為話多才會蒙上帝垂聽。然而其實早在我們禱
告前,我們的需要上帝已經知道。 6:7-8
●「許多重複話」:SG 945,「像口吃的人一樣,再三重覆同樣的字眼」,指「
堆砌的、機械式的話」,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他們「以為」:SG 1380,「相信」、「認為」、「想」。
●「話多了」:SG 4180,「多話」、「長篇大論」,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必蒙「垂聽」:SG 1522,「聆聽」。
◎「禱告的量」被當成「功德」,似乎長度越長,功勞越大,越能蒙上帝的賞賜
,這樣的觀念,今日仍然在基督徒中盛行。而且由 6:8 可以看出 6:7 禱告的內
涵基本上是「自己的需要」。為了自己的好處,意圖用禱告的長度來換取上帝的
垂聽,基本上就是自私的功德主義。而耶穌表明上帝根本在人禱告前就已經知道
人的需要了。
4.主禱文(耶穌教導人的禱告) 6:9-13
○ 路 11:2-4
◎主禱文位於登山寶訓篇幅的中心,顯見馬太對主禱文的重視。
◎ 6:9 一開始是要門徒禱告時,「這樣、如此SG 3779」禱告,表示耶穌是提供
一個範本,不是要門徒當成敬拜儀式逐句照念,雖然現今很多教會都在敬拜時背
誦這段禱文。
(1)願人尊天父的名為聖。 6:9
●「天」上的父:SG 3772,「天」、「穹蒼」的複數形態。
●「名」:SG 3686,「名字」,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
和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聖」:SG 37,原意為「不同」或「分別」,後引申為「歸為聖」。
●「尊你的名為聖」:直譯是「願你的名被尊為聖」,實際的意義可說是「求你
使我們能夠把與你本性和品格相稱,也是你所要求的獨一
的地位獻給你」。
◎「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 指大家而非個人,「在天上」 提示了上帝的
聖潔與能力,「父」 象徵著造物主與我們的關係是親
密的。當時雖然不能說沒有例子,但一般人很少稱呼神
為「父」,基督徒才廣泛稱呼上帝為「天父」。
(2)願上帝的國降臨,也就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6:10
●「你的國」:SG 3588+SG 932+SG 4771,「你那個國」,「神的國」,即
指神的旨意能像在天上那樣完全的實行在地上的一個環境,可參
考 太 3:2 4:17 ,所以說,「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
上」是解說「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SG 2307,「意向」、「意願」。
●「行」在地上:SG 1096,「實行」、「完成」、「實現」。
◎這一句禱告,就表明上帝的國還沒有完全降臨。
◎ 6:9-10 的三個禱告,都是指向同一件事,就是神的國度與旨意可以在地上執
行,讓神得著榮耀。
(3)求天父賞賜日用的飲食。 6:11
●「日用」:SG 1967,「跟著的一天」,聖經中出現於 太 6:11 路 11:3 。
●「飲食」:SG 740,「麵包」、「食物」。
◎這是謙卑的知道自己依靠上帝而存活,故求祂賜日用的飲食。
(4)赦免我們的過犯。 6:12
●「免」:SG 863,「撤銷」、「赦免」。
●「債」:SG 3783,「債務」,在猶太人的觀念中,看犯罪如同欠債一般,此
處就是用來指「罪惡」。
◎求上帝赦免我們的過犯,正如基督徒的生命中所表現出來的赦免一般。然而,
我們是否真的因為知道我們是蒙赦免的一群,也願意赦免虧欠我們的人呢?
◎此處的禱告也顯示出基督信仰認為人需要常規的被饒恕,而不是只為了偶爾的
一、兩件事需要被饒恕。得罪造物者,居然是我們的日常經驗。
(5)不叫我們遇見試煉,救我們脫離凶惡。 6:13
●不「叫」:SG 1533,「帶入」、「領入」的意思。
●「遇見」:SG 1519,「進入」、「進去」,不單單是「遇見」。
●「試探」:SG 3986,可能是「試探」、「試煉」、「引誘」,不過在此應
該是翻譯成「試探」比較恰當。
●「救我們脫離」:之前有個SG 235,「但是」、「反倒」。
●「救」:SG 4506,「拯救」、「保護」。
●「凶惡」:SG 3588+SG 4190,「那惡者」,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着「魔鬼
」。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本句是後來加入的
,早期的抄本皆無此段。
◎ 「不叫...凶惡」:表示不要讓我們遇到無法抵受的試探或試煉,並救我們脫
離魔鬼的權勢。
◎這種禱告,和前面#6:7-8|所說的那種為了自己的需要用重複的話語來換取需
要滿足的禱告相當的不同。一方面耶穌所教導的禱告是以天父的名和國度為優
先考慮。談到自己的需要時,也是本於上帝知道自己的需要,不過自己卻沒有
把握解決自己的需要,所以求上帝補足自己所不能與不足的。充分尊重上帝的
主權,也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仰賴,研究過這樣的禱告,應該就很清楚一般所
謂「上帝知道我們的需要,所以不需要禱告」的錯謬了。這樣的禱告,也應該
能夠把我們禱告的焦點由「自己的需要」轉到「與上帝的對話」之上。
◎我們自己的禱告,和所接受的禱告教導,是怎樣的呢?是強調重複話、禱告長
度、禁食禱告等功德主義的禱告,還是類似耶穌所教導的禱告。
5.要饒恕別人的過犯,才能蒙上帝的饒恕。 6:14-15
●「饒恕」:SG 863,「撤銷」、「赦免」,與 6:12 的「免」原文相同。
●「過犯」:SG 3900,「偏差」、「錯誤的行為」。
◎饒恕別人的過犯應該是基督徒的生命表現,因為深知自己承受重大恩惠,蒙上帝
的饒恕與救贖,因此自然產生饒恕的行動。
經文:「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6:16-6:18 註釋:
(四)禁食 6:16-18
1.假冒為善的人禁食的時候故意讓人看出他們正在憂傷禁食,這樣的禁食已經獲得人
的讚賞為賞賜了。 6:16
●「禁食」:SG 3522,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
悔 利 23:27 。後來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國難的禁食日 斯 9:31
亞 7:5 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在週一和週四禁
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而法利賽人禁食
時常常表現出憂愁或鬱鬱寡歡的樣子,甚至把灰塗在臉上,這就是耶
穌所攻擊的偽善禁食。
●「愁容」:SG 4659,「憂傷」、「鬱悶」。
●「弄得難看」:SG 853,「疏於整潔」、「醜化外型」。
2.耶穌教導禁食時應該照常整理儀容,不追求人的讚賞,然後上帝要報答這樣的禁食
。 6:17-18
●「梳頭」:「把油擦在頭上」,猶太人在歡樂的時候才擦油洗臉。
●「洗」臉:SG 3538,「清洗」、「盥洗」。
●必然「報答」你:SG 591,「償還」、「補償」、「付錢」。
◎耶穌並沒有反對「禁食」本身,而是反對「做給人看的禁食」。我們在教會中,
也不要完全抵制或忽略這些信仰操練的活動。
經文:「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地上有蟲子咬,能銹壞,也有賊挖窟窿來偷。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 6:19-6:24 註釋:
六、在世應有的追求方向 6:19-34
(一)不以錢財為自己的標竿 6:19-24
○ 路 12:32-36
1.不要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因為地上的財寶並不永恆,要積財寶在天上,因為天
上的財寶是永恆的。 6:19-20
●「不要....積儹」:SG 3361+SG 2343,「不要儲存」。原文時態是現在式,這
樣的禁令表示耶穌是禁止「儲存財寶在地上的『習慣』」。
●「蟲子」咬:SG 4597,「蛀蟲」。
●「銹」壞:SG 1035,「侵蝕」。
●銹「壞」:SG 853,「破壞」、「朽壞」。
●「挖窟窿」:SG 1358,「挖穿」、「破門而入」。
◎這裡禁止的是「為自己積財」,亦即禁止的是「自我為中心的積聚財富」。
2.累積財寶在何處,會導致我們的心也在那裡。 6:21
◎「累積財寶在天上」,參考當時猶太人的文獻,就知道耶穌是指「在地上的行為
帶來美好,並且具有永恆意義的事物」,包含:公義的行為、為義受苦、各項仁
慈的舉動、慈惠的行為等。
3.對於財富看重的方向正確與否,影響人生重大。 6:22-23
○ 路 11:34-36
●「眼睛」:SG 3788,「眼睛」,在舊約聖經常代表一個人的心志與取捨。
●「嘹亮」:SG 573,原意是指「單一」,後來轉變為「健全」、「專一」的意
思。
●「昏花」:SG 4190,「敗壞」、「邪惡」。
●「眼睛嘹亮」、「眼睛昏花」:是一對希伯來成語,「眼睛嘹亮」就是「慷慨」,
反之「眼睛昏花(敗壞)」就是「吝嗇」之意。
◎這一段事實上是與 6:19-21 思想相銜接的,如果打算為自己儲存財富在地上,就
不可能慷慨,而太過重視短暫的地上財富,將導致整個觀念偏差(全身黑暗),這
樣又怎能看清楚這世界的事物呢?
4.一個人只能事奉一個主人,不是事奉上帝,就是財利。 6:24
●「事奉」:SG 1398,「做....的奴隸」。
◎「惡....愛」:這是一種希伯來式的誇張修辭法,表達「最愛」、「次愛」的意
思。
●「重」這個、輕那個:SG 472,「獻身於」、「忠誠於」。
●重這個、「輕」那個:SG 2706,「輕視」、「蔑視」、「不在乎」。
●「瑪門」:SG 3126,是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財富」、「產業」。
◎打算為自己儲存財富在地上,就是把財富當主人,自然就會輕視上帝。而如果重
視上帝,就會輕視地上的財富,也自然就能慷慨,作出「積財寶在天」的事情。
一開始選擇清楚,是非常重要的。
經文:「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或譯:使身量多加一肘呢)?何必為衣裳憂慮呢?你想野地裡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所以,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6:25-6:34 註釋:
(二)不要憂慮 6:25-34
○ 路 12:22-31
1.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穿,因為生命勝於飲食、身體勝於衣裳。 6:25
●「憂慮」:SG 3309,「焦慮」、「無謂的擔心」。
◎ 6:25 一開始的「所以SG 1223」表達了這一段與上一段之間的關係,就是因為
我們不當錢財的奴隸,不汲汲營營於地上的財寶,所以在日常生活中的具體表現
就會是「不憂慮」。亦即憂慮日用飲食與生活所需就是以財富為主人的表現。現
在的你我,到底過的是怎樣的生活呢?
2.上帝看重天上的飛鳥與野地的植物,所以一定更看重我們的生命。 6:26 6:28-30
●你「想」:SG 2648,「仔細察看,從中學習」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種」:SG 4687,「播種」。
●不「收」:SG 2325,「收成」、「收割莊稼」。
●「比....貴重」:SG 1308,「優於」、「勝於」。
●「百合花」:SG 2918,泛指生長在野地,乏人照顧的花朵。而非特指今日的「
百合花」,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6:28 路 12:27 。
●「長起來」:SG 837,「成長」、「增加」。
●「勞苦」:SG 2872,「辛苦工作」、「奮鬥」、「掙扎」。
●「紡線」:SG 3514,「紡紗」,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6:28 路 12:27 。
●「小信的人」:SG 3640,「信靠不足的」。
●「妝飾」:SG 294,「穿上衣服」。
◎這裏也顯示上帝不是指給萬物基本功能,還慷慨的給萬物美麗作為裝飾。因此慷
慨的神一定不只給我們夠用的資源,而是給我們可以享受、歡慶的恩典。耶穌邀
我們由所造萬物來看造物者的慷慨與豐富,讓我們不用再憂慮。
3.即使憂慮也沒有用,所以更不用憂慮。 6:27
●「思慮」:SG 3309,「焦慮」、「無謂的擔心」,同 6:25 的「憂慮」。
●「壽數」:SG 2244,「年歲」、「身材」。
●「一刻」:SG 4083,可以指「一肘」或「歲數」。此處可能是用一個長度單位
來描述增加壽命一個單位。
4.不要憂慮日用的飲食與生活所需,這些需要天父知道。 6:31-32
●「憂慮」:SG 3309,「焦慮」、「無謂的擔心」。
●外邦人所「求」:SG 1934,「尋找」、「追求」、「渴望」。
5.要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上帝會把日用的需用賜下。 6:33
●先「求」:SG 2212,「渴望」、「尋求」、「致力於」。
●「加給」你們了:SG 4369,「增加」、「加上」、「賜給」。
◎不同於其他的信仰,造物者知道被造物的基本需求,因此當信徒努力追求上帝國
的事情(天上的財寶),上帝就把日用的需求賜下。
◎不為衣食憂慮,不等於不必工作, 帖後3:10 ,無需照顧他人疾苦 太 25:31-46
,不遇難處 6:34 。
6.結論:不要為明天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 6:34
●「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SG 839+SG 3309+SG 1438,直譯是「明天會為自
己憂慮」。
●一天的「難處」:SG 2549,「厄運」、「難關」。
◎不是不用努力,而是不用焦慮,因為上帝掌權,祂會負責。
經文:「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7:1-7:6 註釋:
七、不要論斷 7:1-6
○ 路 6:37-38 41-42
(一)不要論斷人,以免被論斷。 7:1-2
●「論斷」:原文有兩個字,第一字母是「κ」時是SG 2919,意思是「審判」,不
是「κ」開頭的字SG 1252則指著一般的判斷,而這裡的論斷以及聖經
中禁止的論斷都是「κ」開頭。
●「量器」:SG 3358,原是指量取食物的器具(如「斗」等),這裏轉用來指度量
人是非、對錯,以及其程度的「尺度」。
◎「免得你們被論斷」,應該是指「被上帝審判」。 7:2 更說明上帝用我們審判別
人同樣的標準來審判我們。其實這樣非常合理,當我們用某一種標準審判別人時
,就表示我們認同並熟悉那個標準,無奈的是我們常常無法達到我們審判他人標
準的要求。
(二)「論斷」就是只看見別人身上的弱點而不顧自己更大的問題? 7:3-5
●「刺」:SG 2595,「碎片」、「碎屑」、「微塵」。
●「樑木」:SG 1385,「圓木」、「大樑」。
●「假冒為善的人」:SG 5273,「演員」、「僞善者」。
●先「去掉」:SG 1544,「移除」。
●「看得清楚」:SG 1227,「清楚地看見」、「凝視」、「定睛」。
◎論斷本身就是自己扮演上帝來審判人,本質上就是「樑木」型的問題。如果論斷的
人本身犯了重大的錯誤,那他又如何幫助人解決道德上的小偏差呢?
◎這一段不是要阻止人做任何的判斷或指正,而是要避免人吹毛求疵的把自已當上帝
,不斷的指正別人或組織的問題,而無視自己的問題, 7:6 就做了相對的平衡教
導。
(三)然而仍要分辨,不把好的真理給不能領受的人。 7:6
●「聖物」:SG 3588+SG 40,「那聖潔的」,原文是單數型態,一般認為是指
「福音」或「天國的信息」。
●「狗」:SG 2965,「狗」,表示「禮儀上不潔」、「不夠格的人」 撒下 16:9 。
●「珍珠」:SG 3135,「珍珠」,原文是複數形態,珍珠在當時是非常珍貴的東
西。
●「豬」:SG 5519,「豬」,對猶太人來說是不潔淨的牲畜,所以只有非猶太人才
會養豬。
◎雖說基督徒不應該搶奪上帝的職分,宣判人的罪,有如末日審判一樣。但是應該要
適當的分辨傳福音的對象,把適當的信息給人。
◎由於狗與豬常常用來比喻沒有猶太文化的外邦人,因此有學者認為此處也是勸告門
徒不要把太過深奧的真理傳達給沒有文化預備的人,他們無法理解,反倒會有負面
的反應。
經文:「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7:7-7:12 註釋:
八、上帝要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 7:7-12
○ 路 11:9-13 13:24
(一)天國的定律:人祈求就給,尋找就尋見、叩門就開門,因為這是天國的定律。 7:7-8
●「祈求」:SG 154,「請求」、「要求」。
●「尋找」:SG 2212,「尋求」、「致力於」。
●「叩門」:SG 2925,「敲擊」,新約中僅用於指「敲門」。
●「祈求」、「尋找」、「叩門」:這三個動作的原文型態都是「現在式」而且是「
命令句」,表示「持續不斷」之意,應該翻譯成
「要祈求」、「要尋找」、「要叩門」。
●「就給你們開門」:SG 455,「開」,原文的時態是「被動」,是「神給予」、
「神開門」的意思。
●「凡」祈求的:SG 3956,「每一個」、「所有」。
◎這段教訓是耶穌鼓勵門徒要禱告或尋求上帝,因為上帝要善待禱告或尋求祂的人。
「祈求」、「尋找」與「叩門」都是當時常用來指禱告的比喻,一般認為這三者具
有同樣的意義,另有學者認為這是「越來越迫切」的禱告比喻。
(二)正如一般人疼愛兒女,拿好東西給兒女,上帝也疼愛信徒,給他們好禮物。 7:9-11
● 7:9 一開始有個SG 2228,「或者」、「換句話說」,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耶穌
用另一個角度來描述愛信徒的上帝,不可能不回應給禱告的信徒好禮物。
●「求」餅:SG 154,「請求」、「要求」。
●「不好」:SG 4190,「敗壞」、「邪惡」的意思。和主禱文的救我們脫離「凶惡
」同字﹐是個很重的字。
●「東西」:SG 1390,「禮物」、「恩賜」。
◎餅和石頭相像,魚和蛇相似,並且餅和魚是當地人日常常吃的食物。
◎ 7:7-8 雖然提到「祈求」、「尋找」、「叩門」,但此處僅提到「求」,因此可知
「祈求」、「尋找」、「叩門」都是指「祈求」。
◎平行經文 路 11:13 中用「聖靈」來取代此處的「東西(禮物)」。
(三)願意人怎樣待自己,就要怎樣待人,這是律法與先知的內涵。 7:12
○ 路 6:31
● 7:12 一開始有個「所以SG 3767」,表示 7:12 是前面登山寶訓言論的總結,也有
學者認為這是 6:18-7:11 的總結。
●「律法與先知的道理」:SG 3588+SG 3551+SG 3588+SG 4396,「那律法、那些
先知」,指「舊約」,亦即「己所欲,施於人」是舊約的總
綱。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被稱為「金律」或「道德金律」。
歷史上可以找到很多類似的教導,大部分是負面表達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耶穌用正面表示更是提供積極的意義,要人不只不傷害人,還主動地追求其他人的好
處。
經文:「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7:13-7:14 註釋:
九、要進窄門,因為走向滅亡容易。 7:13-14
●「引到」滅亡、「引到」永生:SG 520,「帶領」、「帶到....之前」。
●「寬的」:SG 4116,「寬闊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路是「大的」:SG 2149,「寬闊的」(不是「好走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進去」:SG 1525+SG 1223+SG 846,「藉著它進去」。
●引到「滅亡」:SG 684,「毀壞」、「消滅」。
●引到「永生」:SG 2222,「生命」。
●門是「窄的」:SG 4728,「狹窄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7:13,14 路 13:24 。
●路是「小的」:SG 2346,「壓縮」、「弄狹窄」。
◎耶穌鼓勵門徒走人少、困難,但引向生命的路。我們是走這樣的路嗎?
經文:「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7:15-7:23 註釋:
十、要防備假先知,不是所有稱呼耶穌為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 7:15-23 。
(一)要防備假先知,他們的特質是類似披羊皮的狼,表裡不一致。 7:15
●「防備」:SG 4337,「關切」、「專心留意」。
●「披著羊皮」:SG 1722+SG 1742+SG 4263,「藉著羊的外袍」。
●「殘暴的」狼:SG 727,「兇殘的」、「貪婪的」。
◎十二使徒遺訓中提及「留宿超過兩天、索要金錢的巡迴佈道者就是假先知」。
◎許多學者認為這是「馬太寫來對抗馬太社羣所遭遇的假先知」,但耶穌也很可能發
言警告門徒要避免當時的法利賽派或各樣似是而非的學說。
(二)分辨假先知的方法就是透過他們的生活表現來辨認,內在的生命與外在的表現會是一
致的。 7:16-18
○ 路 6:43-44
●「憑著」:SG 575,「從....」、「藉著」。
●「認出」他們來:SG 1921,「發現」、「得知」、「瞭解」。
◎「荊棘....葡萄」:某類荊棘上長的黑莓有點像葡萄。
◎「蒺藜....無花果」:一些蒺藜的花可能與無花果混淆。
●「凡」好樹:SG 3956,「每一個」、「所有」。
●「壞」樹:SG 4550,「品質卑劣的」、「壞的」。
●「壞」果子:SG 4190,「沒有價值」、「不好」。
(三)因此沒有外在好表現的人將受到上帝的審判,我們也可以由外在表現判斷出一個人的
內在生命。 7:19-20
●「凡」好樹:SG 3956,「每一個」、「所有」。
◎ 7:19 一字不差的重複自 太 3:10 施洗約翰的話。
●「果子」:SG 2590,「水果」、「果實」,原文是複數形態,應該就是指着「外
在行為表現」。
●「就可以認出」:SG 1921+SG 846,「你們將會認出他們來」。
◎ 申 18:20-22 以先知的話是否應驗來分辨假先知,此處是用先知(或教師)的行
為表現作為辨認的基礎。其實這兩種標準並非不能同時並行,用在現今的教會環境
中也都還能很有效辨別真假教師或真假先知。
(四)不是所有口頭上承認耶穌是主的人都可以進天國,只有真正遵行上帝旨意的人才能進
去。 7:21
○ 路 13:25-27
●「主啊」:SG 2962,原文可指「先生」、「老師」,不過七十士譯本以此字當成
「耶和華神」的代號,而且耶穌復活以後,門徒就是用這個字「主」來
稱呼耶穌。
●「我天父」:原文是「我的那個在天上的父親」,此處是馬太福音中耶穌第一次說
上帝是「祂的父親」。
(五)到審判的時候,許多人雖然曾奉耶穌的名「傳道」、「趕鬼」、「行異能」,還是無
法進天國。 7:22-23
●「那日」:SG 3588+SG 2250,「那個日子」,專門術語,指「末日審判」的時候
。原文和 路 10:12 的「審判的日子」相同。此字還出現在 太 24:36 、
路 21:34 。
●「我們不是....」:原文的句型是期待肯定的答覆。
●奉你的名「傳道」:SG 4395,「說預言」、「講道」。
●「明明的告訴」:SG 3670,「公開宣告」,有「在法庭上宣告的」意味。
●「從來不」認識你們:SG 3763,「從未」。
●從來不「認識」你們:SG 1097,「知道」、「認識」,不過此字在聖經中與舊約
SH 3045相似,意義是「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甚至以此
字來描述「性行為」。 太 1:25 路1:34 也用此字來委婉指
「性行為」。
◎此處耶穌負責評判信徒是否能夠進入天國,且似乎標準就是「耶穌是否認識信徒」。
◎顯然「傳道」、「趕鬼」甚至「行異能」,都不一定保證得救,甚至耶穌説這些人是
作惡的人 7:23 。然而今日的信徒能不被這些外顯的能力所迷惑,而真能由教導者的
行為來分辨真假先知嗎?這應該是可以多加思考的。
經文:「所以,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總不倒塌,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好比一個無知的人,把房子蓋在沙土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並且倒塌得很大。」 7:24-7:27 註釋:
十一、結論 7:24-27
○ 路 6:47-49
(一)聽耶穌的教訓而遵行的,有如建屋在磐石上,根基穩固,雖受到挑戰卻不失敗。
7:24-25
●「凡」聽見:SG 3956,「每一個」、「所有」。
●「好比」:SG 3666,「使相像」、「變成像」。
●「聰明」人:SG 5429,「精明的」、「審慎的」。
●「磐石」:SG 4073,「岩石」。
●「根基立」:SG 2311,「建立根基」、「使穩固」。
(二)反之,聽了不行的人根基不穩,無法承受挑戰。 7:26-27
●「好比」:SG 3666,「使相像」、「變成像」。
●「無知的」人:SG 3474,「愚蠢」、「笨拙的」。
●「沙土」:SG 285,「沙地」、「砂子」。
●倒塌得「很大」:SG 3173,「大」、「多」。
◎耶穌以自己的話為權威準則,聽了遵行的是智慧人,反之則是愚笨的人。一般我們
會把「律法」、「聖經」等等放在「權威」的位置,但耶穌卻認為自己的登山寶訓
等同於「律法」、「聖經」的地位。
經文: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眾人都希奇他的教訓;因為他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7:28-7:29 註釋:
十二、眾人的反應:覺得稀奇,因為耶穌的話像有權柄的人,不像文士。 7:28-29
●「耶穌講完了這些話」:直譯是「正當耶穌結束了這些話」。
●「希奇」:SG 1605,表示「驚訝而費解」的神態。
●他的「教訓」:SG 1322,「教導」、「指導」。
●「權柄」:SG 1849,「權威」、「絕對的權力」、「統治的權力」。
●「文士」:SG 1122,「律法專家」、「律法學者」。
◎這些聽衆正確的評價耶穌的教導,因為耶穌把自己的教導當成是權威本身,而非是「
權威的詮釋」。當然,我們其他人不是耶穌,我們的意見都類似文士,都是嘗試「詮
釋權威」罷了。
經文:耶穌下了山,有許多人跟著他。有一個長大痲瘋的來拜他,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耶穌伸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吧!」他的大痲瘋立刻就潔淨了。耶穌對他說:「你切不可告訴人,只要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獻上摩西所吩咐的禮物,對眾人作證據。」 8:1-8:4 註釋:
肆、君王醫病及行神蹟 8:1-9:38
◎在這段經文中,馬太蒐集了耶穌十項神蹟、分為三組,中間插入兩段與門徒相關的記載,
有學者稱呼這段為「神蹟篇」。而正好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在埃及也行了十災,
馬太似乎要把耶穌的神蹟與十災相互對應。
一、潔淨長大痲瘋的 8:1-4
○ 可 1:40-44 路 5:12-16
(一)地點是傳講登山寶訓的山下,主角是一個長大痲瘋的人,這人跪拜耶穌並承認耶穌有
能力可以讓他潔淨。 8:1-2
● 8:2 一開始有個SG 2400,「看啊」、「瞧」,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長大痲瘋的」:SG 3015,指「長一些惡性皮膚病的人」。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然也包括今日醫學
上的痲瘋病。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利 13 利 14 。事實上當時代的
人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來拜他」:SG 4334+SG 4352,原文是「接近他、向他跪拜」。這種舉動對當時
的大痲瘋病人來說,是不合法的。
●若「肯」:SG 2309,「意欲」、「願意」。
◎這人相信耶穌有能力使他潔淨。而且這人的發言顯示他對耶穌主權的尊重,與今日
許多基督徒的作法迴異。
(二)耶穌伸手摸他,表達他願意潔淨那人的大痲瘋,並要求保密、且要遵行律法的相關規定
行。 8:3-4
●「伸手」:原文是單數型態,顯示耶穌是伸出一支手來摸這人。
●「摸」他:SG 680,「觸摸」、「握住」。
●「立刻」:SG 2112,「馬上」、「立刻」。一般皮膚病通常好的很慢。
●「切」不可:SG 3708,「注意」、「務必」。
●把「身體」:SG 4572,「你自己」。
●「給....察看」:SG 1166,「顯示」、「解釋」、「證明」。
●對眾人作「證據」:SG 3142,「證言」、「見證」。
◎「只要去.. 禮物」,摩西律法 利 14 規定痲瘋病痊癒後需有祭司的證明,並獻上相
關的祭物,才能回復正常生活。既獻了祭,就在眾人面前有了見證,成了一件無法推
翻的事實。
◎大痲瘋病是當時被視為不潔的病 利 14 ,耶穌冒著被傳染以及禮儀上不潔的危險去
觸摸病人,他本不需要如此麻煩,卻願意同時醫治病人的心靈。我們可以想像這樣的
人沒有人願意摸他,他一生都必須面對隔離與他人的厭棄,到耶穌面前不過像乞丐想
懇求王的憐憫,我們可以想像耶穌摸他時,他心靈的震撼。耶穌的愛也在這樣禁忌的
觸摸中表達無遺。
◎耶穌阻止神蹟被宣揚,可能是為了避免錯誤的彌賽亞狂熱(猶太人期待一個政治性的
救主,帶領他們脫離羅馬人的統治)。因此耶穌在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多半是避免宣
揚的,而在非猶太地區所行的神蹟,就鼓勵受惠者宣揚了,例如: 可 5:18-20 。
◎馬可福音記載此人沒有依照耶穌的吩咐,反而出去宣揚。 這樣的宣揚為耶穌帶來許
多困擾。
經文:耶穌進了迦百農,有一個百夫長進前來,求他說:「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裡,甚是疼苦。」耶穌說:「我去醫治他。」百夫長回答說:「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耶穌聽見就希奇,對跟從的人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我又告訴你們,從東從西,將有許多人來,在天國裡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耶穌對百夫長說:「你回去吧!照你的信心,給你成全了。」那時,他的僕人就好了。 8:5-8:13 註釋:
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 8:5-13
○ 路 7:1-10
(一)地點在迦百農,一個百夫長來求耶穌去醫治他癱瘓的僕人。 8:5-6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
●「百夫長」:SG 1543,指「領導一百人以下的軍官」,於此大概指分封王希律安提
帕軍隊裡的一位外籍基層軍官。
●「求」他說:SG 3870,「懇求」。
●「僕人」:SG 3816,可以指「小孩」(兒子)或「僕人」,不過平行的 路 7:3 用
另一個希臘字SG 1401,明確的指出這裡生病的是「僕人」。
●「害癱瘓病」:SG 3885,「癱瘓的」。
●「甚是疼苦」:SG 1171+SG 928,「可怕地受折磨」、「恐怖地受苦」。
◎路加福音的記載中,百夫長是請猶太的長老來請託耶穌,又請朋友來阻止耶穌到他家
中,而馬太福音把整個事件濃縮成兩個主人翁之間的對話。
◎迦百農是一個駐防城,在希律統治之下,此處的駐軍並非羅馬軍團,而是屬於外國招
募的軍隊,不過也是使用羅馬軍隊的建制。
(二)耶穌答應或詢問百夫長:自己要親自前去醫治其僕人。 8:7
●「耶穌說」:原文直譯是「他(耶穌)就對他說」,表示耶穌是跟這個百夫長對話。
◎「我去醫治他。」也可能意義是「我去醫治他?」,原文強調「我」,所以可能是耶
穌問「要他本人冒著被污染的危險去外邦人家中醫治病人」?或者是他答應自己親自
前往。
(三)百夫長卻表示自己不敢勞動耶穌到其家中,因為他相信耶穌有權柄治好其僕人,正如他
也有權不親自做事一樣。 8:8-9
●「舍下」:SG 5259+SG 3588+SG 4721,「我的屋頂下」。
●「不敢當」:SG 3756+SG 1510+SG 2425,「不足夠」、「不配」。
●「一句話」:SG 3056,「話」、「道」、「Logos」,原文是單數形態。
●「權」下:SG 1849,「權力」、「權柄」。
◎猶太人因為宗教禮儀緣故,通常不輕易進入外邦人家中,所以此百夫長一方面尊重耶
穌的背景,一方面相信他的權柄,所以說他「不敢當」。
◎ 8:9 百夫長解釋他知道「權柄」這件事情,只要權柄夠,下命令即可,不必親自去做
。這之前耶穌幾乎沒有表現出遠距醫療的能力,但百夫長相信耶穌可以遠距執行醫治
的工作。
(四)耶穌稱讚百夫長的信心超越以色列人。 8:10
●「希奇」:SG 2296,「驚訝」、「詫異」、「讚歎」。
●「實在」:SG 281,原文就是「阿們」,此字所引出來的是一段嚴肅的宣告。
●「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另有可靠的抄本作「在以色列中,我從來沒
有遇見過」。
●「這麼大的」信心:SG 5118,「這麼多」、「如此大」。
◎「敬畏」是一種今日我們不容易擁有的德行,我們能體會百夫長對上帝的那種認為自
己極其不配的心嗎?
(五)耶穌警告未來將有許多外國人可以進天國,反倒是有許多猶太人無法進去。 8:11-12
●「坐席」:SG 347,「作客」,指「天國的宴席」或「彌賽亞的宴席」。
●「惟有」:SG 1161,「然而」、「另一方面」。
●「本國的子民」:直譯是「國度之子」,這是猶太人的慣用語指「承受國度的子民」
,也就是「猶太人」。
●「切」齒:SG 1030,「咬牙切齒」。
◎此處是以 賽 25:6-9 65:13-14 的「彌賽亞筵席」作為背景。而耶穌預言未來會有外
邦人可以進入彌賽亞筵席,反倒是不少猶太人是沒機會進去的。我們自己也要謹慎在
教會裡面出入,並不代表一定可以獲得救恩。
◎「外邊黑暗」這個詞在當時的文獻中,用來指「地獄」。 太 22:13 也用來指「地獄
」。
(六)耶穌治好百夫長的僕人 8:13
●「照你的信心」:SG 5613+SG 4100,「如同你相信」,意思是「照你的信心所期
待的」,而非「照你信心的比例」。
經文:耶穌到了彼得家裡,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耶穌把她的手一摸,熱就退了;她就起來服事耶穌。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8:14-8:17 註釋:
三、醫治彼得的岳母及許多人 8:14-17
○ 可 1:29-34 路 4:38-41
(一)耶穌到彼得家裡,正好彼得的岳母發燒躺著。 8:14
◎彼得是伯賽大人 約 1:44 ,結婚後定居迦百農 林前 9:5 太 8:5,14 ,和他的兄弟
安得烈兩家住在一起 可 1:29 ,從事漁夫的工作。
●「熱病」:SG 4445,「發燒」,聖經僅出現於 太 8:14 可 1:30 ,此處可能與當
地常見的瘧疾有關。
(二)耶穌治好彼得的岳母,彼得的岳母就起來服事耶穌。 8:15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人觸摸患有某些熱病者,因此耶穌的動作有可能有違背口傳
律法的危險。
●熱就「退了」:SG 863+SG 846,「離開她」。
●「服事」:SG 1247,原文指「家中桌上的款待」,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是
「開始不斷服事」。
◎彼得的岳母是個好榜樣,並不是白白領受耶穌的恩典,病得醫治後是立刻回報以殷勤
的事奉。有時候我們會貪婪的一個恩典要過一個恩典,好像上帝是我們的奴隸一樣。
(三)到了傍晚,人們帶病人與被鬼附的來找耶穌,耶穌醫病趕鬼。 8:16
●到了「晚上」:SG 3798,「傍晚」。
●「被鬼附的」:SG 1139,「被邪靈附身」。
●把「鬼」都趕出去:SG 4151,「風」、「靈」。
◎由馬可與路加的平行經文中可以瞭解此時是安息日,因此人們等到傍晚安息日過後(
猶太人的安息日是週五下午六點到週六下午六點)才帶病人過來找耶穌醫治。但耶穌
在安息日的期間,已經醫治了彼得的岳母。
(四)這些都應驗了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8:17
◎本段經文引自 賽 53:4 ,不過馬太是自己翻譯,而不是直接引用七十士譯本。
●「代替」:SG 2983,「負起」、「拿走」。
●代替我們的「軟弱」:SG 769,「疾病」、「軟弱」。
●「代替」、「擔當」:原文都有「消弭」、「除去」的意思。
●「疾病」:SG 3554,「身體的病」。
經文: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8:18-8:22 註釋:
四、耶穌論及要跟從他的人 8:18-22
○ 路 9:57-62
(一)耶穌離開人群,到對岸去。 8:18
●「許多人」:SG 3793,「群眾」、「一大群人」。
●「吩咐」:SG 2753,「命令」。
●「渡到那邊去」:原文直譯僅是「離開到另外一邊去」,沒有「渡(坐船)」的意
思。不過實際上耶穌一行還是可能坐船橫渡加利利湖。
◎耶穌遇到人群的反應居然是「避開人群」,而不是享受人群的簇擁,這一點真是值
得我們深思,我們的時間到底是花在真正有意義的事情上,還是花在跟人群取暖?
(二)有一個文士來表達他要跟隨耶穌到任何的地方,耶穌回應「自己沒有枕頭的地方」。
8:19-20
●「文士」:SG 1122,「律法專家」、「律法學者」。
●「夫子」:SG 1320,「老師」的意思,在馬太福音中,稱呼耶穌為「夫子」的,
通常不是耶穌的門徒。
◎「狐狸....地方」:指的是耶穌自己居無定所,沒有生活的保障。暗示這文士必須
考慮清楚所要付的代價。
●「人子」:SG 5207+SG 3588+SG 444,「人的兒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
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
舊約聖經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
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而對耶穌來講,一個「人」自我
介紹稱自己是「人子」,可以想像「人子」這個地位在耶穌心目中有特
殊的意義,耶穌的這個自稱,更顯出他的地位特殊。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要門徒好好評估自己跟隨耶穌的代價。因為跟隨耶穌不是憑一
時的衝動就可以勝任,而是需要付上長期的代價。然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是否稀
釋了跟隨耶穌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呢?
(三)有門徒要求先回去奉養父親,耶穌要求他來跟隨自己。 8:21-22
●「門徒」:SG 3101,「弟子」、「追隨者」,顯示此人以前已經追隨耶穌了。
◎依據猶太人的習俗,埋葬死了的親人是神聖的責任,也是愛的表現,至為重要連宗
教義務都要延後處理。
◎如果此人的父親已經死了,顯然此人應該去埋葬他的父親,而猶太人的殮葬習俗也
是當日就要下葬,埋葬的事情根本不影響跟隨耶穌的決定。顯然此人的父親尚未死
亡,而此人是要求耶穌讓他奉養他的父親,等到父親死亡再出來跟隨耶穌。或者另
有一說是他父親剛死,照當時的習俗一年後要撿骨放入骨棺中,此處是指這個放入
骨棺的埋葬(也就是明年再跟耶穌)。根據此處的經文,此人應該已經跟在耶穌周
圍有一陣子了,而現在才提出這個理由,顯然是個藉口(亦即其父親應有良好的奉
養,或者已經初步安葬完畢)。所以耶穌以此話回答他,中心思想就是「神國」比
「父親」重要。
◎「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意思是靈性死亡的人可以去埋葬肉身死亡的人,至於靈
性活著的人應以天國的事工為重。
經文: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海裡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啊,救我們,我們喪命啦!」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地平靜了。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8:23-8:27 註釋:
五、平靜風和海 8:23-27
○ 可 4:36-41 路 8:22-25
(一)耶穌上船,門徒隨行,遇到大暴風而耶穌卻睡著了。 8:23-24
●上了「船」:SG 3588+SG 4143,「那個船」,特指耶穌和門徒常用的那一艘船,
而非隨意的一艘船。
● 8:24 一開始有個SG 2400,「看啊」、「瞧」,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暴風」:SG 4578,原文是「震動」,指「地震」或「暴風」,此處意思是「海
裡忽然起了大震動」。
●波浪「掩蓋」:SG 2572,「遮蔽」、「覆蓋」。
◎這種暴風由黑門山上橫掃下來,穿過約旦山谷,降到加利利湖面,整個水面就掀起
滔天巨浪。這暴風常常驟然而發,對湖上的船舶十分危險。
◎通常橫越加利利海只要一、兩個小時,而耶穌在這短短的時間內還是睡著了,顯示
耶穌的肉體還是會疲憊,甚至可能工作得非常疲憊。
(二)門徒來叫醒耶穌,要耶穌救他們。 8:25
●「救我們」:SG 4982,「拯救」、救助」。
●「我們喪命啦」:SG 622,「毀壞」、「毀滅」。
(三)耶穌責備門徒是小信膽怯的人,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平靜了。 8:26
●「小信的人」:SG 3640,「信靠不足的」。
◎「小信的人」在聖經中只有耶穌使用,而且在責備之外,也有鼓勵信心加強的意思。
所以不應該用來指責別人信心不足,無法得到神蹟的結果。
●「膽怯」:SG 1169,「害怕的」。
●「斥責」:SG 2008,「警告」、「責備」,可能顯示這件事情與邪惡勢力有關。
●「大大地平靜了」:SG 1055+SG 3173,「大為平靜」。
(四)眾人驚奇訝異,因為自然界的力量也聽耶穌的命令。 8:27
●「希奇」:SG 2296,「驚訝」、「詫異」。
●這是「怎樣的人」:SG 4217,「什麼種類的人」?
●「聽從」他:SG 5219,「臣服」、「服從」。
◎舊約常描寫上帝是宇宙的主宰,大有能力平靜海浪、制止狂風 詩 65:7 77:16
詩 107:29-30 箴 30:4 。如今耶穌居然能平靜風浪,讓還不相信耶穌是神的門徒
覺得訝異。
◎門徒會找耶穌,顯然對耶穌有一點基本的信心或關心,但是似乎不認為耶穌有真正
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到上帝面前禱告時,是不是也是急躁緊張的祈求,而沒有真
正認定上帝能解決問題呢?
經文:耶穌既渡到那邊去,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極其凶猛,甚至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嗎?」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吃食。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吧!」耶穌說:「去吧!」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放豬的就逃跑進城,將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訴人。合城的人都出來迎見耶穌,既見了就央求他離開他們的境界。 8:28-8:34 註釋:
六、趕鬼入豬群 8:28-34
○ 可 5:1-20 路 8:26-39
(一)地點是加大拉人的地方,兩個被鬼附的人由墳塋裡出來迎著耶穌,喊叫:「時候還沒
有到,神的兒子就來叫鬼受苦嗎」? 8:28-29
●「加大拉」:字義是「最後得的獎賞」,在加利利海的東面,離岸邊約十公里,是該
地區的首府。不過這名稱可能可以泛指湖畔一帶的地方。此處屬於「非
猶太人」的境界。
●「墳塋」:SG 3419,「墳墓」。
●「上這裡來」:SG 2064+SG 5602,直譯是「來到這裡」。
●「受苦」:SG 928,「折磨」。
◎馬太記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而馬可和路加則集中記載群鬼附身的那一個人。
◎鬼提出兩點他們不應該被打擾的理由:一是他們與耶穌沒有關係,二是最後審判之後
受苦的時間還沒有到。而顯然這群鬼認得出耶穌的身份,因而恐懼戰兢。
(二)鬼要求進入豬群,耶穌許可,鬼就進入豬群,使得豬群闖下山崖淹死了。 8:30-32
●一大群豬「吃食」:SG 1006,「被餵養」、「被放牧」。
●「一大群豬吃食」:直譯是「一大群被放養的豬」。
●「去吧」:SG 5217,「離開」、「去」,原文是命令語氣。
◎「豬」:對猶太人來說是污穢的牲畜,所以這群豬的主人很可能不是猶太人。
◎至於耶穌為何允許鬼進入豬群並鬼為何懇求要進入豬群呢?我們找不到確定的答案,
當然我們可以想到許多可能的答案,但是對於不能確定的事情,我們還是承認無法確
知比較好。如果需要一些參考答案的話,可以到中神出版、吳羅瑜著的「馬太福音註
釋卷上」或者其他註釋資料中找到一些學者臆測的答案。
(三)放豬的人進城去說明事實經過,整城的人出來見耶穌,並求耶穌離開當地。 8:33-34
●「放豬的」:SG 1006,「放牧的」、「餵養的」,原文是複數型態,顯示有許多看
管豬隻的人。
◎顯然,耶穌為了救被鬼附的人,付出了一大群豬的代價,使得他們蒙受重大損失,因
此他們求耶穌離開該處。而在耶穌眼中,這兩個被人唾棄的人的價值,遠超過這一大
群豬。
經文:耶穌上了船,渡過海,來到自己的城裡。有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到耶穌跟前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放心吧!你的罪赦了。」有幾個文士心裡說:「這個人說僭妄的話了。」耶穌知道他們的心意,就說:「你們為甚麼心裡懷著惡念呢?或說『你的罪赦了』,或說『你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呢?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那人就起來,回家去了。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 9:1-9:8 註釋:
七、醫治癱子 9:1-8
○ 可 2:1-12 路 5:17-26
◎參考平行經文,可知這個事件發生的時間比 8:28-34 的鬼入豬羣早,所以有不少學者認為
9:1 是屬於鬼入豬羣的段落, 9:2 起是另外的段落。
(一)耶穌在迦百農,遇到有幾個人用褥子抬了一個癱子到耶穌面前來求醫治。 9:1-2
◎「自己的城」: 可 2:1 指出這是「迦百農」,耶穌的加利利宣教中心。
●「褥子」:SG 2825,「床」、「臥榻」。
(二)耶穌宣告癱子的罪赦了,引起文士們的議論。 9:2-3
●「見」他們的信心:SG 3708,「看見」。
◎「他們的信心」:顯然指癱子和帶他來者的信心。
●「小子」:SG 5043,「孩子」。
●「放心吧」:SG 2293,「有勇氣」、「不要怕」。
●罪「赦了」:SG 863,「撤銷」、「赦免」。
● 9:3 一開始有個SG 2400,「看啊」、「瞧」,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心裡說」:SG 3004+SG 1722+SG 1438,「在自己裡面說」。
●「說僭妄的話了」:SG 987,「褻瀆」、「出言不敬」。在當時這是必須被石頭打
死的罪 利 24:10-23 王上 21:9-14 。
◎由耶穌的發言可知這人的病與「罪」有關,雖然耶穌曾經在 約 9:1-41 中反對某些
人的疾病與罪有關,至少我們可以知道某部份的病與罪是有關的。
(三)耶穌質問文士為何心懷惡念?並質問說赦罪容易或說起來行走哪一樣容易。 9:4-5
●「知道」:SG 3708,「看見」。另有古卷是做SG 3608a,「知道」、「認識」。不
過以「看見」的抄本證據比較強。
●「心意」:SG 1761,「思想」、「想法」。
●「惡念」:SG 1760+SG 4190,「邪惡的思想」。
◎ 9:2 耶穌「見」癱子和帶他來者的信心,此處耶穌看見文士內在的邪惡思想,都用
同一個字SG 3708來描述。
(四)耶穌陳明自己宣告赦罪的原因是因為要表明他有赦罪的權柄,並以醫治的神蹟來證明其
宣告赦罪的合法性。 9:6-7
●赦罪的「權柄」:SG 1849,「權威」、「絕對的權力」。
◎以一般人的角度來看,宣佈某人的罪獲得赦免很容易,因為無從對證。但叫癱子起來
行走比較困難,因為結果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如果以文士的角度來看,宣佈赦罪
比較困難(那是上帝的職權),起來行走比較容易,而耶穌就是要做困難的事。不管
如何耶穌在此藉著醫治癱子的神蹟,表明祂有神的權柄,能赦免人的罪。如果耶穌真
的褻瀆上帝,上帝就不會給他力量行後面的醫治神蹟了。
(五)眾人驚奇、歸榮耀給神。 9:8
●「驚奇」:SG 5399,「驚恐」、「懼怕」、「敬畏」。
●「歸榮耀與」:SG 1392,「頌讚」、「使榮耀」。
經文:耶穌從那裡往前走,看見一個人名叫馬太,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起來跟從了耶穌。耶穌在屋裡坐席的時候,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坐席。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 9:9-9:13 註釋:
八、呼召馬太 9:9-13
○ 可 2:13-17 路 5:27-32
(一)地點在稅關,耶穌呼召馬太來跟從他,馬太起來跟從了耶穌。 9:9
●「馬太」: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又名「利未」。
●「稅關」:SG 5058,「稅務辦公室」、「抽稅的地點」。
◎迦百農是當時重要的交通中心,此處能收到的稅收不少,馬太可以說是任職於一肥缺
之上。福音書沒有記載馬太之前對耶穌有多少認識,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馬太對耶穌的
教訓與神蹟應該不會陌生才是。
(二)耶穌和稅吏、罪人一同參與宴席,遭法利賽人質疑。 9:10-11
●「坐席」:SG 345,「斜靠」、「斜靠在桌上(用餐)」,一般是「一起吃飯」、
「彼此交談來往」的意思。
●「稅吏」:SG 5057,「稅務人員」,指專為羅馬帝國徵收稅款(如關稅、路費)的
猶太人,常訛詐人以飽私囊,因為他們只要交給羅馬帝國固定的稅款,其
他多收的都是他們可以拿走的利益。並因其與外邦人常有來往,故於宗教
上被視為不潔,與妓女、罪犯同列。
●「罪人」:SG 268,「有罪的人」,實際上不僅指道德鬆懈、觸犯律法的人,也包
括那些不認同法利賽人的律法立場,不以法利賽人的解釋為準則去遵行的
人。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
佈在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
自命是律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
律法的解釋和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稅吏和罪人」:在法利賽人的問句中,這兩種人共用一個冠詞,表示這兩種人在法
利賽人心目中是同一類人。
◎ 可 2:15 路 5:29 中記載這是在馬太家裡發生的事情。
◎此處法利賽人並不是直接挑戰耶穌,而是挑戰耶穌的門徒,耶穌可能是當場聽見或門
徒事後轉達。
(三)耶穌說明: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的著,並引舊約聖經來陳明上帝的心意
,並說明自己來世界是要呼召罪人。 9:12-13
●「用不著」:SG 3756+SG 5532+SG 2192,「沒有需求」。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直譯是「我喜歡憐憫,而非祭祀」。
◎「我喜愛憐恤....」:出自 何 6:6 。
●「憐恤」:SG 1656,「慈悲」、「寬厚」,原意是指「盟約的愛」、「堅貞守約的
愛」。
●「你們且去揣摩」:SG 3129,「學習」,原文型態是命令語氣,意即「去學習吧!
」。這是當時拉比常用的說法,表示別人對某段經文有誤解或未
能掌握,需要進一步的思考。
◎「不喜愛」:這是當時的習慣語法,用誇張的方式來表達「較喜愛憐恤,次喜歡祭祀
」的意思。
●「召」:SG 2564,「呼叫」、「邀請赴會」。在當時彌賽亞宴席的背景下,此字表
現出相當值得令人玩味的背後含意。
◎顯然耶穌不是認為法利賽人是義人,完全不需要醫生,而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諷刺法利
賽人「自以為義」。
經文:那時,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說:「我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你的門徒倒不禁食,這是為甚麼呢?」耶穌對他們說:「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陪伴之人豈能哀慟呢?但日子將到,新郎要離開他們,那時候他們就要禁食。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為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裡;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惟獨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兩樣就都保全了。」 9:14-9:17 註釋:
九、對禁食禮儀的挑戰 9:14-17
○ 可 2:18-22 路 5:32-39
(一)施洗約翰的門徒來見耶穌,質疑耶穌的門徒不像法利賽人與約翰的門徒一樣常常禁食。
9:14
●「那時」:SG 5119,「在那時候」、「然後」,可能就是筵席舉行之時,而按
可 2:18 的記載,當時法利賽人和施洗約翰的門徒正在禁食。
●「禁食」:SG 3522,「禁戒食物和飲料的宗教儀式」,摩西律法規定百姓一年一次
(贖罪日)禁食,表示為罪痛悔 利 23:27 。日後猶太人增添了其他紀念
國難的禁食日 斯 9:31 亞 7:5 8:19 。耶穌時代法利賽人一週禁食兩次
,在週一和週四禁食,施洗約翰的門徒亦用禁食表明他們悔改的心志。
◎由 路 5:30 的記載可看出發問者是法利賽人,而馬太記載是約翰的門徒來詢問,因
此這件事情可能是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一起來質疑耶穌不但不禁食,還與罪人同吃
喝。
(二)耶穌以時間與場合不合適來解釋為什麼現在門徒不禁食。 9:15
●「新郎」:SG 3566,耶穌自稱新郎,可能是把自己看為是舊約 賽 62:5 何 2:19
的「新郎」,也就是與以色列人立了約的上帝。另外施洗約翰也稱耶穌是
新郎 約 3:29 。
●「陪伴之人」:SG 3588+SG 5207+SG 3588+SG 3567,直譯是「洞房之子」,意思
是「婚禮的賓客」。在此應該是指「門徒」。
●「要離開他們」:直譯是「從他們被帶走」、「從他們中間除去」,可能有暗示自己將
被取去性命的意思。
◎當耶穌與門徒同在時應當歡喜快樂,而非禁食。但當耶穌離開他們之時,禁食是合宜的
表現。而在 約 3:22-30 中,施洗約翰把耶穌比成新郎,因此耶穌在此用施洗約翰的教
訓來回答施洗約翰的門徒,應該是很有說服力的。
◎顯然法利賽人以禁食為敬虔的應有表現,而不顧禁食應有的內涵。但耶穌的回答顯示他
深知禁食的內涵。如果不是真心的傷心,又何必裝成吃不下飯呢?
(三)耶穌以新布與舊衣服、新酒與舊皮袋來說明新生命與舊傳統難以相容。 9:16-17
●「新」布:SG 46,「未縮水的」、「未加工的」、「新的」。
●舊「衣服」:SG 2440,「服飾」、「外袍」。
◎「新布與舊衣服」:舊衣服已經縮水過了,而新布還沒有縮過水,所以補在一起時,新
布將縮水把舊衣服抓破了。
●「新」酒:SG 3501,「年輕的」、「年幼的」。
◎「新酒與舊皮袋」:當時用羊皮袋裝酒,當新鮮的葡萄汁發酵成酒時,會產生氣體,而
新皮袋可隨著伸展膨脹。但舊皮袋是已經膨脹過的,所以會被脹破。
◎這些比喻都是表示耶穌帶來的新啟示是與傳統的「儀式主義」不合的。然而傳統的影響力
還是十分驚人,大多數人還是選擇傳統。我們有什麼文化或信仰傳統是敵對真理的嗎?
經文: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有一個管會堂的來拜他,說:「我女兒剛才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她就必活了。」耶穌便起來跟著他去;門徒也跟了去。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到耶穌背後,摸他的衣裳繸子;因為她心裡說:「我只摸他的衣裳,就必痊癒。」耶穌轉過來,看見她,就說:「女兒,放心!你的信救了你。」從那時候,女人就痊癒了。耶穌到了管會堂的家裡,看見有吹手,又有許多人亂嚷,就說:「退去吧!這閨女不是死了,是睡著了。」他們就嗤笑他。眾人既被攆出,耶穌就進去,拉著閨女的手,閨女便起來了。於是這風聲傳遍了那地方。 9:18-9:26 註釋:
十、醫治管會堂之人的女兒與血漏的女人 9:18-26
○ 可 5:21-43 路 8:40-56
(一)管會堂的人來拜耶穌,要求耶穌按手在他女兒身上好救他女兒。 9:18-19
●「管會堂的」:SG 758,「領袖」、「長官」,不過由 可 5:22 知道此處是指「管會
堂的」,名字叫「睚魯」,也是個猶太人。
●「拜」他:SG 4352,「俯伏敬拜」。
●「剛才死了」:SG 737+SG 5053,「剛剛死亡」。
◎「我女兒剛才死了」: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 可 5:21-43 ,馬太這裡是簡略的記載事情的
經過。
◎這個管會堂的沒有 8:5-12 記載的百夫長信心大,認為耶穌一定要按手在女兒身上才能醫
治她,但是耶穌也體諒這人的軟弱,沒有強求他的信心,還是迅速回應他的要求。所以我
們的信心即使薄弱,上帝也不會強求我們一定要做到我們目前無法完成的信心跨越。
(二)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來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她相信只要摸到耶穌的衣服就會得到
痊癒,而耶穌醫治這女人。 9:20-22
●「血漏」:SG 4511+SG 129,「血流出」,指一種婦科病症,就是月經不停。於宗教
禮節上被視為不潔淨 利 15:25-31 。
●衣裳「繸子」:SG 2899,「邊緣」、「繸子」,實際上是指外衣邊緣的繸子,這種外衣
共有四條繸子,兩條在前,兩條在後,這是律法的要求
民 15:37-41 申 22:12 。
●「痊癒」:SG 4982,「得救」、「被拯救」。
●「放心」:SG 2293,「有勇氣」、「受激動」。
●「那時候」:SG 3588+SG 5610,「那時刻」、「那小時」。
◎一個長期患血漏的女人,經歷與眾人的人際關係斷絕,並身體長期失血的痛苦,可說是身
心都嚐盡痛苦,我們可以想像她求醫之心的渴切。而由於這女人摸耶穌會讓耶穌不潔淨,
所以她可能盡量摸耶穌的衣服邊緣(就是「衣裳繸子」),降低心理負擔。
◎ 可 5:30-33 的記載中,耶穌還用了複雜的方式讓這婦人在公眾前承認自己為了治血漏而
暗地摸耶穌衣服的繸子。根據利未記的記載,這女人這樣摸耶穌,不免有讓耶穌有染了不
潔淨的可能。而這女人這樣的舉動,暗地裡做了可能讓耶穌不潔淨的動作而換取自己的被
醫治,可能讓她良心不安。耶穌讓她在公眾場合中面對現實,並公開稱讚她的信心,公開
原諒她,是要她的身體跟心理都被醫治。
(三)耶穌到了管會堂的人家,就趕走閒雜人等,並醫治那死了的女孩。 9:23-26
●「吹手」:SG 834,「笛手」、「吹笛者」,聖經出現於 太 9:23 啟 18:22 。
◎「吹手」、「許多人亂嚷」:依猶太人的習俗,人死後,喪家必須鄭重舉哀,連最窮的人
家也得雇兩名吹笛手和一名專事哭號的婦人。另外前來弔唁
的親屬也會大聲哭泣。
●「閨女」:SG 2877。「女孩」、「少女」。
●「退去吧」:SG 402,「離開」、「避開」。
◎ 9:24 睡著:根據 路 8:53 眾人的反應,與 路 8:55 「她的靈魂便回來」,可知女孩事
實上死了。但耶穌很快要她起來,所以說她只是睡了
●「嗤笑」:SG 2606,「嘲笑」,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9:24 可5:40 路 8:53 ,都與本事
件相關。
●「攆出」:SG 1544,「逐出」、「趕出」。
◎耶穌觸摸死人,可能會給他帶來「不潔」的後果,不過耶穌並沒有顧慮這一層,還是選擇
了觸摸原本是屍體的女孩。
◎這是馬太福音唯一一次記載耶穌讓死人復活的神蹟紀錄。
經文:耶穌從那裡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地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他們出去,竟把他的名聲傳遍了那地方。 9:27-9:31 註釋:
十一、醫治兩個瞎子 9:27-31
◎這是馬太獨有的經文,不見於其他福音書。
(一)兩個瞎子跟著耶穌喊叫要耶穌可憐他們。 9:27
◎「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的稱號,這兩個失明的人認為耶穌就是彌賽亞,而 賽 35:5-6
應許彌賽亞時代瞎子的眼睛要睜開。
●「可憐」:SG 1653,「施憐恤」、「慈悲為懷」。
(二)耶穌詢問瞎子是否信耶穌可以行這神蹟,瞎子表明自己信。於是耶穌透過觸摸瞎子的眼睛來
醫治他們。 9:28-30
●「房子」:SG 3588+SG 3614,「那房子」,在房子之前有定冠詞,表明這房子是耶穌
或馬太的家。
◎耶穌沒有在路上立刻醫治瞎子,而等到進了房子才醫治,應該是為了避免醫治的事情引起
過份的彌賽亞狂熱。
◎耶穌屢次觸摸病人的患處來醫治病人。但在當時一般人的觀念都是把疾病和罪相提並論,
恐怕一般人也會因無知而害怕被傳染。我們可以想像在當時的情況下,願意摸病人患處的
人一定是少之又少。而耶穌有能力可以不透過接觸而醫治病人。然而他選擇觸摸禁忌的患
處,其間所包含的是何等的愛呢?
(三)耶穌囑咐瞎子守密,而瞎子卻把耶穌的名聲傳遍當地。 9:30-31
●「切切的」:SG 1690,「嚴厲警誡」,原文表達強烈的情緒。
◎無奈的是彌賽亞的神蹟與愛並不帶來成熟,瞎子還是忍不住興奮把耶穌的名聲傳開來,恐
怕到頭來是恩將仇報了。我們很容易把上帝的恩典和個人的靈命成熟度相提並論,可是在
福音書中明顯的看出領受神蹟的人並不必然有成熟的靈命。
經文:他們出去的時候,有人將鬼所附的一個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鬼被趕出去,啞巴就說出話來。眾人都希奇,說:「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法利賽人卻說:「他是靠著鬼王趕鬼。」 9:32-9:34 註釋:
十二、醫治被鬼附的啞巴 9:32-34
(一)耶穌由一個因為鬼附而啞巴的人身上趕出鬼,醫治那人。 9:32-33
●「啞巴」:SG 2974,原文指「耳聾」、「啞巴」或「聾啞」。
(二)眾人都驚訝,認為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而法利賽人卻認為耶穌是靠鬼王趕鬼
。 9:33-34
●「希奇」:SG 2296,「驚訝」、「讚嘆」。
●「靠著」鬼王:SG 1722,「藉著」。
◎有些原文抄本沒有 9:34 ,不過近代的經文鑑別成果還是認為 9:34 原文是存在的。
經文: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他看見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於是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出去收他的莊稼。」 9:35-9:38 註釋:
十三、總結 9:35-38
(一)耶穌周遊各地,工作的內容就是:教導人、宣講國度的福音、醫治各樣的病症。 9:35
●「走遍」:SG 4013,「遍訪」、「周遊」。
●「教訓人」:SG 1321,「教導」。
●「宣講」:SG 2784,「正式公告」、「公開提說」。
●「天國」的福音:SG 3588+SG 932,「那個國度」,實際上就是指「天國」。
(二)耶穌的心態:看到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因為他們困苦流離,如羊沒有牧人一樣。 9:36
●「憐憫」:SG 4697,可翻譯為「動了柔腸」,此字在新約中常常用來表達耶穌對人的
感情。
●「困苦」:SG 4660,「找麻煩」、「打擾」、「威脅」之意。
●「流離」:SG 4496,「被遺棄」、「被丟下」的意思。
(三)耶穌教導門徒要懇求上帝派人出去收莊稼,因為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 9:37-38
●「莊稼」:SG 2326,「收成」、「收穫」。
●當「求」:SG 1189,「懇求」、「祈求」。
●「打發」:SG 1544,「趕出」、「派出」、「急切推出」的意思。
◎此處的「門徒」應該不僅僅指十二使徒,而是指周遭更大群的跟隨者,當然也可以應用到
我們身上。
◎雖然我們看到許多無知不成熟的人出現在耶穌周遭,而耶穌表現出來的不是憤世嫉俗,而
是深切的體諒這些人的無奈與軟弱。我們看到這個社會,能有耶穌的心態嗎?
經文: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10:1-10:4 註釋:
伍、使徒們的實習課與耶穌對傳福音的教導 10:1-11:1
一、十二使徒的名單 10:1-4
○ 可 3:13-19 路 6:12-16
(一)耶穌選了十二個門徒,給他們醫病趕鬼的能力。 10:1-4
●「叫了」:SG 4341,「召喚」、「召來」。
●「十二個門徒」:SG 3588+SG 1427+SG 3101,「那十二個門徒」,此字之前的冠詞顯
示這些人早已經是耶穌的門徒們。
●「權柄」:SG 1849,「權威」、「權力」、「能力」。
●「使徒」:SG 652,「代表」、「使者」,由「差派」變化而來的名詞,原指「被差派
出外傳信息的人」,可用來稱呼耶穌、巴拿巴、保羅,但於新約往往專指耶穌
的十二門徒。
●「頭一個」:SG 4413,「首先」、「最重要的」,不過翻譯成「首先(頭一個)」應該
是比較正確的。
●「西門」:等於是舊約的「西緬SH 8095」,「聽見」的意思。
●「彼得」:字義是「岩石」、「石頭」。
●「安得烈」:字義是「有男子氣概的」,是加利利的伯賽大人。
●「西庇太」:字義是「我的禮物」。
●「雅各」:字義是「取代者」。
●「約翰」:字義是「耶和華是恩慈的給予者」。
●「腓力」:字義是「馬的愛好者」。
●「巴多羅買」:字義是「多羅買的兒子」,「多羅買SH 8526」字義是「犁溝」。
●「多馬」:字義是「孿生子」、「雙胞胎」。
●「馬太」: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亞勒腓」:字義是「變化」。
●「達太」:字義是「心胸寬廣」、「勇敢」。
●「奮銳黨」:SG 2581,是亞蘭文「熱心」、「激烈」變化來的。這個黨派大概成立於
西元六年。主張絕對效忠律法,反對希律家系及羅馬政權,在西元六十八至
七十年間的革命佔重要地位。
●「賣」:SG 3860,「交給」、「出賣」。
●「加略」:可能是姓氏或別名,也有人認為這是猶大的家鄉名,因為 約 6:71 記載猶大
父親也是冠上「加略」。
◎新約聖經中有四處提到十二使徒的名單 太 10:2-4 可 3:16-19 路 6:13-16 徒 1:13 。
這四次都是以彼得排最前面,加略人猶大列為最末。
經文:耶穌差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馬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痲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你們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腰袋裡不要帶金銀銅錢;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柺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你們無論進哪一城,哪一村,要打聽那裡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直住到走的時候。進他家裡去,要請他的安。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所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10:5-10:15 註釋:
二、實習的方式 10:5-15
○ 可 6:7-13 路 9:1-6
(一)耶穌差遣十二使徒到以色列人的地方去傳揚「天國近了」。 10:5-7
●「吩咐」:SG 3853,「下達命令」、「指導」,是軍隊中發號施令的常用字。
◎此處是馬太福音唯一一次提到「撒馬利亞」。
●「迷失」:SG 622,「毀壞」、「失落」、「喪失」。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指整體的以色列人,而非指以色列人中的某一類人。
◎耶穌在此用「迷失SG 622」而非「走迷SG 4105」,表達耶穌對以色列人是一種憐憫的
心態而非責備的心態。耶穌憐憫以色列人是在一種「失落」、「迷失」的狀態下。
◎「天國近了」,這與耶穌傳道的內容一致 太 4:17 ,也與施洗約翰傳道的內容 太 3:2
相同。
◎很顯然的,耶穌在這個實習中,要使徒專注於對猶太人的福音工作。因此禁止門徒到外邦
和撒瑪利亞去(其實當時門徒恐怕也沒有什麼心理準備可以去向外族人傳福音)。使徒的
工作範圍大概是加利利的猶太人居住區。
(二)除了傳福音之外,也要醫病趕鬼,並且不收費用。 10:8
●「白白地」:SG 1432,「作為禮物」、「不用花費的」。
●「得來」:SG 2983,「拿住」、「取得」。
●「捨去」:SG 1325,「饋贈」、「給予」。
◎我們真的能執行這裡所說的,白白得來、白白捨去嗎?不單是金錢,成就感、尊重....等
等好處,我們真的能不為這些傳道、行神蹟嗎?
◎此處是說運用上帝給的恩賜(醫病、趕鬼、行神蹟、傳福音等等),背後的動機不能是牟
利。
(三)身上不必帶錢與過多的裝備,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該的。 10:9-10
●「腰袋」:SG 2223,「腰帶」、「皮帶」。
●「帶」:SG 2932,「獲得」、「擁有」,原文有「特地去添置、購取」的意思。
●「口袋」:SG 4082,「皮袋」、「旅行袋」,指「裝食物的袋子」或「行乞者慣用的口
袋」,這裡應該是指前者。
●「掛子」:SG 5509,指「長及膝的貼身裡衣」。
◎這裡的幾樣東西,馬可和馬太、路加的記載似乎有衝突,馬可提到可以帶柺杖和穿鞋。不
過實際上馬太的記載是禁止購買另一雙鞋,路加是禁止把另一雙鞋子當行李提在手上。而
馬太所提的,也是另外購置另一根柺杖。而雖然馬可和路加對於柺杖用的動詞都是「攜帶
」,不過很可能馬可說的是「走路用的柺杖」,路加和馬太說的是「防身用的大棍子」。
◎與 10:8 平衡的是這裡的教導「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一面傳福音的人不應該以福
音以及伴隨著福音的神蹟奇事來謀利,但另一面我們也應該注意自己是否苦待我們中間傳
福音的人?是不是我們常常以為傳道人辛苦一點是應該的呢?
(四)進城以後,住在一個適合的人家,不必搬遷。以請安報答提供居住的人。 10:11-13
●「打聽」:SG 1833,「檢驗」、「細查」。
●「好人」:SG 514,指「適合」、「配得」的人,而不是指「正直」、「敬虔」、「受
尊重」的人。因此指的可能是有能力而且願意接待門徒的人。
●「請....的安」:SG 782,「問候」,這是一種比較正式的請安, 林前 16:20 等處
用以表示「親嘴問安」。
●「配得」:SG 514,「相稱」、「合適」、「值得的」。
●配得「平安」:SG 1515,相當於希伯來文的SH 7965,「健全」、「和平」。
◎ 10:13 暗示即使經過仔細打聽,門徒還是會有判斷失誤的時候,那也不要緊,平安會歸
回門徒自己身上。
(五)對於不接待門徒的人,就用「跺下腳上塵土」的方式來表達斷絕關係。當審判日子臨到時,
該城的遭遇將比所多瑪、蛾摩拉還糟。 10:14-15
●「凡」不接待:SG 302,「任何人」。
●「接待」:SG 1209,「接受」、「接納」。
●「跺下去」:SG 1621,「大力抖掉」。
◎「腳上的塵土跺下去」是一種斷絕關係的記號,表示使徒將自己和該地有關事物的隔離動
作。可見 徒 13:51 。當時虔誠的猶太人途經外地,返回本土時,習慣將衣服和鞋子所沾
的塵埃拂去,以表示脫去外邦異教的污穢,宣布與外邦當受的刑罰無關。
◎所多瑪、蛾摩拉是舊約有名的罪惡之城 創 19 ,耶穌的意思 是這兩個城雖然罪大惡極,
應該被毀滅。但是這兩城的人並沒有機會聽門徒的福音、看到所行的神蹟,所以看到神蹟
、聽到福音之後還拒絕的以色列城鎮,將要被判為比該兩城更為有罪。
◎耶穌為何不叫門徒帶旅行所需的用品去傳道呢?他要他們學習什麼功課 ?
◎這個事件可視為耶穌要門徒出去實習,學著倚靠神的能力和供應來做神國度的事工。而並
不是一個恆久性的教訓,可參考 路 22:36-38 ,在耶穌被賣之前所對門徒說的:「但如
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經文:「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因為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裡頭說的。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 10:16-10:25 註釋:
三、門徒未來傳福音要面對的逼迫 10:16-25
◎此處的動詞形態由現在式 太10:8 「醫治」、「復活」,轉換為未來式 太 10:17 「交給」
太 10:18 「送到」。所以顯然是耶穌藉機會將未來門徒傳福音會遇到的挑戰教導給使徒們。
(一)門徒傳道時面對的處境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要靈巧又馴良。 10:16
● 10:16 開始有個「看啊!SG 2400」,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 10:16 開始與 路 10:3 近似,這可能是個格言,所以耶穌在不同的場合講過。
●「靈巧」:SG 5429,「精明的」、「審慎的」。七十士譯本 創 3:1 用此字來翻譯蛇的
「狡猾SH 6175」。耶穌用此字並沒有負面的意思,應該是取「精明」之意。
●「馴良」:SG 185,「不摻雜」、「簡單」、「純粹」、「真正的」。
◎面對逼迫,耶穌的意見是「精明又單純」。我們是採取怎樣的方式呢?我們足夠靈巧懂得
避開不必要的災禍嗎?我們足夠單純,不是為了保命而保命嗎?期望我們在這混亂的時代
,能夠學會「精明又單純」。
(二)各樣可能的逼迫: 10:17-23
1.猶太人在公會與會堂中的逼迫。 10:17
● 10:17 有個「然而SG 1161」,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防備」:SG 4337,「留意」、「注意」。
●「公會」:SG 4892,「議會」,原文是複數,在此大概是指各地猶太會堂裡,由23位
成員組成負責區內綱紀的議會。
●「會堂」:SG 3588+SG 4864+SG 846,「他們的會堂」,表示馬太福音寫作時,基
督徒的教會已經與猶太教的會堂有別了。
2.君王與首領面前的逼迫。 10:18
●「諸侯」:SG 2232,「統治者」、「省長」,可以用於「羅馬巡撫」身上。
●「君王」:SG 935,「王」,指羅馬帝國內的藩王或分封王。
◎「諸侯」、「君王」:此兩字用途很廣,也可能泛指各種政體的首腦人物。
●「作見證」:SG 1519+SG 3142,「成為見證」。
3.耶穌保證門徒面對逼迫時,聖靈會賜給門徒應當說的話。 10:19-20
●「被交」:SG 3860,「移交」、「遞交」,此處的意思應該是指「交給掌權者」。
●「思慮」:SG 3309,「焦慮」、「無謂的擔心」。
◎「你們父的靈」,就是指「聖靈」,馬太福音沒有出現過「聖靈」一詞。
◎此處的保證特別是給面對逼迫的基督徒,不是給懶惰的傳道人不準備講章時當托詞用
的。
4.即使是親屬,也會逼迫門徒。門徒要為耶穌之名被人恨惡。 10:21-22
●「害死」他們:SG 2289,「治死」、「處死」。
●「你們要為我的名」:SG 1223+SG 3588+SG 3686+SG 1473,指「你們為我名的緣
故」。
5.凡是忍耐這種迫害到底的人必然得救,要逃避逼迫繼續使命(不必無謂殉道)。在門徒
沒有走遍以色列城邑前,對以色列的審判就臨到了。 10:22-23
●「忍耐」:SG 5278,「堅持支撐下去」、「堅守立場」。
●「到底」:SG 1519+SG 5056,可以指「由頭到尾不中斷」或者「到最終之時」。
◎「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這段經文的解釋莫衷一是,即使是
註釋書也有多種講法。個人認為解釋成「西元七十年的耶路撒冷之毀滅」可能會比較好
,因為「人子到」有審判的意思。
◎這裡清楚的告訴我們面對逼迫的方式,不是要盲目的殉道,而是應該採取逃避的方式。
(三)逼迫的必然性:耶穌既然都被逼迫,門徒就沒有理由可以倖免。 10:24-25
●「高過」:SG 5228,「超過」。
●「也就罷了」:SG 713,「足夠的」、「充分的」。
●「別西卜」:SG 954,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土地的主宰」或「蒼蠅
之主」,原本是非利士的一個神祇。雖然在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但沒有正
式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中,別西卜很明顯的是指撒但。
●「家主」:SG 3617,「一家之主」、「家長」。
●「家人」:SG 3615,「家庭成員」、「家中的一員」,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0:25,36 。
◎此處的意思是位階低的人享受的待遇無法超過位階高的,頂多與位階高的一致。因此耶穌
都被稱為鬼王了,基督徒被逼迫更是可以預期的。
經文:「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10:26-10:33 註釋:
四、面對逼迫的心態 10:26-33
○ 路 12:2-9
(一)不要害怕逼迫,因為真相總會大白,所以要勇於傳揚耶穌的教訓。 10:26-27
●「怕」他們:SG 5399,「驚恐」、「懼怕」、「有很深的敬意」。
◎「掩蓋....隱藏....」:很可能是一句猶太的格言。
◎「房上」:巴勒斯坦的房子是平頂的,該處常常是公開宣佈事情的地方。
◎ 10:27 的意思是要門徒勇於把聽到的所有信息都宣揚出來,「暗中」與「耳中」是用來形
容耶穌對門徒教導時的傳播能力是微小的,但門徒要把這些信息都全力傳播出去。
(二)應該要害怕上帝,而不是人。 10:28
●「殺」身體、「殺」靈魂:SG 615,「殺死」、「奪去人性命的行動」。
●「靈魂」:SG 5590,原文有三方面的意義,一切動物活力的所在(就是指「生命」),
思想與情感的依據,人的真自我。此處的意義應該是以第三個意義「人的真自
我」為主。
●「滅」:SG 622,「損失」、「毀滅」。亦即不單單僅有「毀滅」的意義,更有「永刑
」的意味。
●「地獄」:SG 1067,由希伯來文「欣嫩」音譯成希臘文,意義就是「地獄」,也是「末
日之審判之處」。欣嫩子谷是起初猶太人們以嬰孩為祭獻給迦南神摩洛的地方
。獻的方法是把嬰孩放在摩洛神像燒紅的雙臂中。約西亞王廢除這種可憎的儀
式 王下 23:10 後,這山谷就成為焚燒垃圾的地方。那地方的火日夜不停的燒
著,所以被用來表示上帝要施懲罰的地方。
◎ 10:28 中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是「上帝」,而非敵對上帝的其他勢力。
(三)上帝關注各樣的事物,並且掌管一切。而上帝看重門徒,所以不要怕逼迫。 10:29-31
●「麻雀」:SG 4765,可以用來指任何的「小鳥」,特別是麻雀,這是當時窮人的食物。
●「一分銀子」:SG 787,「羅馬銅幣」, 相當於銀幣denarius的十六分之一,大約是當
時工人一天工資的十六分之一。
●「都」被數過了:SG 3956,「每一個」、「全部」。
●「許多」麻雀:SG 4183,「大量的」、「眾多的」。
◎ 10:29 耶穌用「你們的父」來稱呼上帝,幫助門徒重新回想他們的寶貴地位。當時的以色
列人不會稱呼上帝為個人的父,是耶穌開始這樣稱呼上帝。
(四)在人面前公開承認耶穌與否,影響那人未來的福份。 10:32-33
●「認」:SG 3670,不但指「承認」、「認可」,還包含有「行動上的認同」的意思。
●「不認」:SG 720,「不認同」、「宣告互不相干」。
◎這個警告是針對人在逼迫下的反應,逼迫就是要讓信徒不「認同」耶穌基督,此處就是要
信徒不向逼迫低頭。
經文:「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10:34-10:39 註釋:
五、作門徒的代價 10:34-39
(一)耶穌來必然帶來分裂與分爭,甚至自己家裡的人因為信仰的緣故彼此為仇。 10:34-36
●「叫」:SG 906,「拋擲」、「帶來」。
●動「刀兵」:SG 3162,原文是「劍」、「匕首」,並非指「軍事衝突」,而應該就是指
10:35-36 的狀況。
◎ 10:35-36 節的背景是 彌 7:6 ,在猶太人中,早就把這一節聖經解釋為彌賽亞來臨時所
要產生的分別作用。但是馬太所引用的經文不是希伯來文聖經,也不是七十士譯本,因此
有學者認為在當時可能彌迦書還有其他的型態流傳,當然也可能是馬太用自己的方式來翻
譯希伯來文聖經。
●「生疏」:SG 1369,「分裂」、「一分為二」、「分開」,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媳婦」:SG 3565,原意是「新娘」,不過在此可能是指「與婆婆同住的新娘」。
◎此處不是說耶穌要主動挑起家庭分裂,而是說因為真理的臨到,而眾人的反應不同,自然
就帶來分裂與分爭。其實經歷過選舉的人應該很清楚的感受到此處的意思才對,一家成員
分別支持不同的候選人時,也可能在家庭中造成不小的紛爭。
(二)必須愛耶穌勝過父母兒女才配屬於耶穌。 10:37
●「愛」父母:SG O5368,指「人間的溫情友愛」。
●「不配作我的門徒」:SG 3756+SG 1510+SG 1473+SG 514,原文沒有「門徒」,直
譯是「配不上我」。
◎耶穌認為「選擇真理勝過親情」才「配得上他」。我們可以體會耶穌替死與救贖的寶貴勝
過親情嗎?
(三)必須隨時準備喪失生命,才配作耶穌的門徒。然而追求得著今世生命的人要喪失永恆的生命
,為耶穌失去今世生命的人要得著永恆的生命。 10:38-39
●「生命」:SG 5590,跟 10:28 的「靈魂」是同一個字,指著「真自我」而言。
◎「背著他的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架的橫樑往刑場
接受死刑。在當時的人聽來,這個詞意指隨時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也就是「把你
的生命放在刀口上」。
◎當時猶太教的教師雖然要求門徒對老師的忠心要超越父親,但仍然允許門徒把某些個人的
關注看得比對老師的忠心重要,而耶穌是要求門徒為祂受苦、為祂死。這種要求也顯示耶
穌如果不是彌賽亞就是瘋子。
經文:「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裡,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10:40-11:1 註釋:
六、門徒的地位 10:40-11:1
(一)門徒就是基督與上帝的代表,接待門徒就是接待基督,接待基督就是接待上帝。因此因為門
徒的名接待門徒者,不能不得賞賜。 10:40-42
●「接待」:SG 1209,不單只有「款待」或「誠懇招待」的意思,還有「接納他們的信息
」、「聯合」的意思。
◎「那差我來的」,顯然就是指上帝。
●「賞賜」:SG 3408,「工資」、「獎賞」。
◎「給一杯涼水」:是當時待客的一種起碼的熱情與禮貌。也就是不足掛齒,不值得報答的
接待。
●「這小子」:SG 3588+SG 3398,「那小的一個」,泛指「門徒」、「一切跟隨基督的
信徒」。
●「不能不得賞賜」:直譯是「不會失去他的賞賜」。
◎此處是說明一個人如果接納並接待先知,就表示他們認同先知的言論與行動,因此就等同
於有先知的生命(至少生命的某部分認同先知),因此上帝要給這些人先知的工資,接待
義人也是如此,門徒看起來遠不如先知和義人,但因為耶穌門徒的身分接待門徒,也不能
不被上帝認可、並給予獎賞。這表示上帝非常看重耶穌門徒的身分。
(二)耶穌講完這些對門徒的訓誨,就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11:1
●「各」城:SG 4172+SG 846,「他們的城市」。
●「傳道」:SG 2784,「正式公告」、「宣講」。
●「教訓」:SG 1321,「教導」、「指示」。
◎看起來耶穌一面派遣門徒去實習宣講,一面自己也出去傳道,與門徒做一樣的工作。
經文:約翰在監裡聽見基督所做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問他說:「那將要來的是你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他們走的時候,耶穌就對眾人講論約翰說:「你們從前出到曠野是要看甚麼呢?要看風吹動的蘆葦嗎?你們出去到底是要看甚麼?要看穿細軟衣服的人嗎?那穿細軟衣服的人是在王宮裡。你們出去究竟是為甚麼?是要看先知嗎?我告訴你們,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經上記著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所說的就是這個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天國裡最小的比他還大。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因為眾先知和律法說預言,到約翰為止。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我可用甚麼比這世代呢?好像孩童坐在街市上招呼同伴,說: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不跳舞;我們向你們舉哀,你們不捶胸。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有古卷:但智慧在行為上就顯為是)。」 11:2-11:19 註釋:
陸、耶穌所受的抗拒 11:2-12:50
一、施洗約翰的疑問與耶穌論施洗約翰 11:2-19
○ 路 7:18-35
(一)施洗約翰在監獄裡聽見耶穌所做的事,透過門徒去問耶穌是否是那「將來要來的」。
11:2-3
●「監」:SG 1201,原文用來指「犯人必須用鎖鍊鎖住的那種監獄」,當時施洗約翰
被關在死海東邊的Machaerus。
●「所做的事」:SG 2041,「行動」、「作為」、「工作」。
●「兩個」門徒:SG 1223,比較好的抄本不是「兩個」,而是「透過」、「藉著」。
●「那將要來的」:SG 3588+SG 2064,「來的人」,這並非是公認的「彌賽亞」的
頭銜之一,但施洗約翰的信息中與此處的意思,指的都是「彌賽亞
」。
●「等候」:SG 4328,「期待」、「等待」、「尋找」。
◎馬太談耶穌生平一向很少用「基督」一詞,此處應該是要強調施洗約翰懷疑的對象是
「基督」。事實上施洗約翰就是要問「耶穌到底是不是基督」,馬太紀錄這件事情時
,就直接稱呼耶穌是「基督」。
(二)耶穌要施洗約翰的門徒把所見所聞的事情告訴約翰,並說「凡不因耶穌跌倒的人就有福
了」。 11:4-6
●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SG 2097,「被宣告好消息」、「被傳福音」。
●「跌倒」:SG 4624,「使犯罪」。
◎ 11:5 中所提到的事蹟,正是 賽 29:18-19 35:5-6 61:1 中所記載彌賽亞將行的事
蹟,因此耶穌其實是要約翰透過聖經經文記載來瞭解他就是所應許的那一位彌賽亞。
而且耶穌引用的經文前後,都是上帝要審判的記載,亦即耶穌也暗示約翰「你看到彌
賽亞帶來的恩典,審判也會很快跟著來」。
◎整個舊約中沒有記載過「使瞎子復明」的神蹟,僅 賽 35:5 預言彌賽亞來會執行此
神蹟。
◎ 太 3:11-12 施洗約翰提及基督的恩典與審判工作,但此時耶穌僅執行恩典的工作,
沒有進行任何審判,也沒處理施洗約翰被關入監的事情,因此他感覺失望很正常的。
耶穌在 太 11:6 中委婉的警告並鼓勵約翰堅持相信。
(三)耶穌認為約翰是先知,而且比先知還大,他是聖經所應許「為彌賽亞預備道路」的那一
個。 11:7-10
●耶穌就對眾人講論:原文有個SG 757,「開始」,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風吹動的蘆葦」:指約旦河邊迎風搖曳的蘆葦,比喻「心志不堅定的人」。而且西
元19年希律亞基帕王曾經鑄造蘆葦圖案的錢幣,因此耶穌也可能
暗示「心志不堅定的王室貴族」。此處耶穌用反諷法激勵聽眾思
考約翰的工作。
●「細軟衣服」:SG 3120+SG 294,指「穿宮廷華服」。暗指「女性化、柔弱」的
意思。
◎ 太 11:10 指的是 瑪 3:1 的記載。
◎其實施洗約翰這樣的舉動等於公開表示對耶穌的懷疑,不能說不是嚴重的錯誤。但耶
穌表達出對於施洗約翰的高度諒解,因為他身在獄中,且因人的軟弱難免有灰心失望
而懷疑的情況發生。然而耶穌體諒他的軟弱,不但以彌賽亞經文回答他,還正面肯定
他的身份與工作。這樣的經文提醒我們即使是強人也有軟弱的時候,而可安慰的是上
帝願意體諒我們的軟弱。
(四)施洗約翰比眾人都大,但天國裡的每一個人都比施洗約翰大。先知與律法說預言到約翰
為止,約翰並且是那「當來的以利亞」。 11:11-15
●「興起」:SG 1453,「使起來」,「出現在歷史當中」的意思,聖經中這個字特別
用在先知身上。
●「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可以翻譯為「天國正猛力的伸展著」或「遭受猛烈的攻擊」
。前者的譯法比較可能。
●「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可以翻譯為「強暴的人企圖把它奪去」或「不顧一切把握時
機的人企圖爭取之」。
●「到約翰為止」:SG 2193+SG 2491,「直到約翰的時候」, 意思是「先知說預言
的時代」是「包含施洗約翰」在內,亦即施洗約翰也是屬於舊時代
的人。
◎ 11:11-13 中解釋「大、小」問題。施洗約翰作耶穌的先鋒,開啟了天國的紀元。而
這時天國猛力伸展(「努力」的原文意義),不顧一切把握時機的人就爭取到了。
◎施洗約翰是兩個世代的交界,天國的成員站在約翰的肩膀上,獲得聖靈的重生,其重
要性並不小於約翰。又有人把這裡的「大、小」作「榮幸」解釋,這樣也可以解釋得
通。又有把這裡的「大、小」當成「見證天國」或「見證耶穌」的功能或重要性解釋
,也是相當可能。
◎「要來的以利亞」,出自 瑪 4:5 。
(五)耶穌用孩童來比喻當世代的冷漠,不管用怎樣的方法都無法打動人心。 11:16-19
●「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智慧從它的工作被證實」、「智慧從它的工作被顯為
義」。
●「得顯為是」:SG 1344,「稱義」、「使正確」的意思。
◎其實我們這個時代也一樣的冷漠,與眾不同的禁慾生活,無法打動人心,親和的進入
人群中,一樣被棄絕。但上帝還是用智慧興起不同的人使用不同的方法來選召不同的
基督徒。
經文: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泰爾、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泰爾、西頓所受的,比你們還容易受呢!迦百農啊,你已經升到天上(或譯:你將要升到天上嗎),將來必墜落陰間;因為在你那裡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所多瑪,它還可以存到今日。但我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所受的,比你還容易受呢!」那時,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11:20-11:30 註釋:
二、不肯悔改的城與接受的人 11:20-30
(一)耶穌論不肯悔改的城 11:20-24
1.起因是耶穌在許多城市中行了許多神蹟,那些城終究是不悔改,所以耶穌責備他們。
11:20
●「諸城」:SG 4172,「城市」,複數型態,譯為「一些城」會比較妥當。
●「許多」異能:SG 4183,「大量的」。
●「異能」:SG 1411,「能力」、「權勢」,此字用來指神蹟時,特別著重「能力
」這方面,意義是「大有能力的作為」。
●「責備」:SG 3679,「譴責」,是相當強烈的字眼,表達「極度的不滿」。
2.耶穌說行在某些城的神蹟如果行在推羅、西頓,那兩城的人早就悔改了。所以這些城
必須受更大的審判。 11:21-22
●「哥拉汛」:字義是「煙火熔爐」,聖經中只出現兩次 太 11:21 路 10:13 ,此
城接近加利利海,可能位於迦百農以以北約三公里處。
●「伯賽大」:字義是「魚之家」,位於加利利海東北,離岸一點七公里。
●你「有禍」了:SG 3759,感嘆詞,「禍哉!」,此字是表達「對禍害的警告」,
卻也有「憐惜」之意。
◎「推羅、西頓」是腓尼基的城市,位於加利利北面,居民不像加利利大多數地方的
人,有機會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及聽他講道。該兩城市在舊約時代常遭先知痛斥,
是邪惡、拜巴力偶像的地方,也是狂傲的代號
賽 23 結 26 結 27 結 28 亞 9:2-4 。
●披「麻」蒙灰:SG 4526,「蔴袋」、「蔴衣」,指「用駱駝或山羊身上短毛做成
的粗布製成的衣服」,穿戴這種布是表示「傷痛」。
3.耶穌特別指出迦百農這個城來,說行在該城的神蹟如果行在所多瑪,所多瑪就不會被
毀滅。所以迦百農要受更大的審判。 11:23-24
●「迦百農」:字義是「安慰之村」,是耶穌傳道的大本營,位於加利利海北岸,當
地居民有很多機會看見及聽見耶穌,因此,他們棄絕耶穌,所招致的
譴責也就更大。
◎「你已經升到天上」,比較可靠的抄本作「你將被高舉到天上嗎?」。此處的用法
是取材自 賽 14:13,15 。表示迦百農像昔日巴比倫王一樣的自誇狂傲,但終必由
高貴的地位墜下。
◎「所多瑪」,可參考 創 18 創 19 ,該城因為湊不足十個義人而遭上帝毀滅。
◎耶穌在此痛責幾個看了大部分神蹟的城市,並沒有悔改之意。這樣的舉動就顯出這
些城市的百姓比舊約時代的幾個罪惡之城更為惡劣了。
(二)耶穌讚美上帝的美意,並要人來他那裡得享安息。 11:25-30
1.耶穌感謝天父,因為祂把真理向聰明人藏起來,對單純、無助的人就顯露出來,這都
是天父所喜悅的。 11:25-26
●我「感謝」你:SG 1843原意是「同意」、「說一樣的話」、「承認」。七十士譯
本中常用來指「讚美」。所以此處翻譯成「我讚美你」比較妥當。
●「聰明」:SG 4680,「有智慧」、「有經驗」。
●「通達」:SG 4908,「有智慧的」。
●「美意」:SG 2107,「所喜悅的」、「所悅納的」。
●「你的美意本是如此」:SG 3779+SG 2107+SG 1096+SG 1715+SG 4771,「這
都是在你面前蒙喜悅的」,「這都是你所悅納的」。
◎一般都認為這是耶穌向天父的禱告與敬拜,我們如果用禱告的內容來理解,就很容
易能夠體會耶穌這段話的意義。
◎「聰明通達人」應該是指著那些文士、法利賽人等宗教界的領袖。這些人理應最先
知道耶穌是彌賽亞,結果他們並不知道,反倒是一般人卻接受了。
◎「嬰孩」:應該是指著那些「謙卑、沒有學問的普通人」。
2.耶穌自認一切所有的都是天父交付給他的,只有天父能知道耶穌,也只有耶穌與耶穌
願意指示的人可以認識天父。 11:27
●「交付」:SG 3860,「交給」、「託付」。原文的時態顯示這是「無時間性的過
去式」,暗示耶穌的先存性(在所有被造物之前就已經存在)。
●「知道」:SG 1921, 11:27 的兩個「知道」,都是承接舊約的SH 3045用法,不
單單指著頭腦知識或泛泛之交,而是指深入契合的關係。舊約用此字來
指「夫妻性交」或「上帝對人的揀選」 摩 3:2 。
●「指示」:SG 601,「啟示」、「顯露」。
◎這句話有相當的「耶穌是唯一救恩」的意義在其中。
3.耶穌邀請勞苦擔重擔的人到他那裡去,耶穌要給他們安息。 11:28
●「勞苦」:SG 2872,「工作辛勞帶來的勞累疲倦」。
●「擔重擔」:SG 5412,「承擔背負」、「使載重」。
●「勞苦擔重擔的人」:原文只有一個冠詞SG 3588,表示這是同一種人。
●「我就」使你們:SG 2504,原文強調「我」,是「耶穌」使這些人得安息。
◎或者在當時的人聽見,會想到法利賽人與文士所加的一大堆律法規條,使想要認識
上帝的人,非得勞苦擔重擔不可。而耶穌卻應允他要給人安息(休息)。
◎這段經文與 出 33:14 (耶和華說:「我必親自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相關。
◎我們的信仰是否給人「安息」?還是跟當初的猶太教一樣,充滿規條與繁文縟節,
讓人難以進入信仰的核心,而必須疲倦的遵守一大堆外圍的規定?
4.得安息的方式是「負耶穌的軛、學耶穌的樣式」。而耶穌的樣式就是「心裡柔和謙卑」
。且耶穌認為他的軛是容易的,擔子是輕省的。 11:29-30
●「我心裡柔和謙卑」:此句之前有一個助詞SG 3754,和合本沒有譯出。意義是「因
為」或「就是」。簡單的說,耶穌要門徒學的就是「柔和謙卑
」。
●「柔和」:SG 4239,就是 太 5:5 的「溫柔」。
●「謙卑」:SG 5011,「低下的」、「不顯著的」、「無名的」。
●「負」:SG 142,「拿起」、「擔起」。
●「軛」:SG 2218,「軛」,是「義務」和「順服」的象徵。當時的拉比們慣用「律
法的軛」來要求學生順服律法的典章。
●「學我的樣式」:直譯是「你們要從我學習」。
●「得享」:SG 2147,「發現」、「找到」的意思。
●「心裡」:SG 5590,「魂」、「生命」的意思。
●「容易」:SG 5543,「舒適」、「有用」。
●「輕省」:SG 1645,「重量上輕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1:30 林後 4:17 。
◎為什麼學習耶穌「心裡柔和謙卑」就會獲得「安息」呢?這一點是可以進一步去思考
的,我們也沒有什麼簡單的答案。
經文: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12:1-12:8 註釋:
三、安息日掐麥穗的爭論 12:1-8
○ 可 2:23-28 路 6:1-5
◎ 太 12 這一章的爭執,必須放在 太 11:25-30 的背景下來了解,耶穌指責當時的法利賽人
讓信仰變成重擔,而耶穌卻要讓門徒回到安息日的「真安息」。
(一)耶穌在安息日經過麥地,門徒餓了就掐麥穗起來吃。法利賽人就質疑耶穌的門徒做了安息
日不可做的事情。 12:1-2
●「那時」:SG 1565+SG 3588+SG 2540,「那時刻」,表明這一段與上一段的連結。
●「掐起」麥穗:SG 5089,「摘」、「採」。
◎原文顯示因飢餓而掐麥穗的門徒超過一個人(原文是複數型態),所以可以想見之前可
能有怎樣的集體活動(應該是耶穌帶領或至少知道的),導致整批門徒飢餓到需要摘麥
穗來生吃。麥穗沒煮熟顯然也不會太好吃,門徒應該只是拿來應急充飢而已。
◎「掐麥穗」這件事本是被許可的 申 23:24-25 ,但在法利賽人眼中,不管門徒飢餓的
理由是什麼,掐麥穗等於「收割」,即犯了安息日不可做工的條例 出 34:21 ,此處應
該是小麥的麥穗。
◎這時候應該是晚春,巴勒斯坦的麥子在此時吐穗成熟。
●不「可」做:SG 1832,「合法的」。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米士拿)規定有三十九件事是安息日不能做的,「收割」是其中一
種。
(二)耶穌舉大衛和祭司的例子來反駁。 12:3-6
◎ 利 24:5-9 記載放在聖所金桌上的陳設餅,每安息日要換上新的,而舊的撤下後便給祭
司做食物。大衛及隨從違例吃陳設餅一事 撒上 21:1-6 ,表明照顧人的需要比墨守陳規
更重要。另外,大部分猶太人認為這件事情是在「安息日」做的。
●進了「神的殿」:原文是「神的家」,這是指位於挪伯的會幕,而非聖殿。
●「可以」吃得:SG 1832,「合法的」,跟 12:2 法利賽人控告門徒「做了安息日不『
可』做」的事情是同一個字。
●「犯了」:SG 953,「褻瀆的」、「把聖物供俗用」。
◎ 太 12:5 暗指律法中要求祭司在安息日獻祭的記載,如 民 28:9-10 ,其實是與安息日
不可做工的規定牴觸。
●「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應該譯為「在這裡有一事比殿更大」。不過這「一事」也
可能用來指「耶穌」。
◎耶穌的立論是祭司是因為聖殿的關係,所以犯了安息日還是無罪,而「基督的事工」遠
比聖殿重要而神聖,所以更可以超越聖殿獻祭制度,而讓干犯安息日的行為無罪。
(三)耶穌進一步說明門徒無罪的理由: 12:7-8
1.上帝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12:7
●「當作有罪的」:SG 2613,「定罪」、「判決」、「宣判有罪」。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引自 何 6:6 。
2.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12:8
●「人子」:原文的意義的確是「人的兒子」、「人的後裔」。這是耶穌最常用在自己
身上的稱號,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稱號
。舊約聖經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
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用這自稱也顯示出耶穌對自己「道
成肉身」的自覺(祂知道自己是神,所以「人子」可以當祂的獨特稱號)
。
經文: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12:9-12:14 註釋:
四、安息日醫治枯乾了一隻手的人引起爭論 12:9-14
○ 可 3:1-6 路 6:6-11
(一)會堂中出現一個枯乾了手的人,有人挑戰耶穌「安息日可否治病」,目標是要控告耶穌。
12:9-10
●「一個會堂」:SG 3588+SG 4864+SG 846,原文是「他們的會堂」,這奇怪的用語
可能表示門徒因為前面的事件,已經無法與耶穌一同進入會堂。也有可
能是因為作者跟耶穌本人都有如舊約的先知替上帝說話一樣,以第三人
稱呼悖逆的選民,表示關係的疏遠。同樣的用法也出現在馬太福音其他
的地方。另有解釋為馬太福音寫作時,基督徒已經被驅逐出猶太會堂。
● 12:10 前面有一個SG 2400,「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枯乾了」一隻手:SG 3584,「萎縮」、「枯萎」。
◎「枯乾了一隻手」:應該是一種「肌肉萎縮」的病。
●「可以不可以」:SG 1832,原意是「合法(律法)與否」、「合理與否」。依猶太人
的傳統,只有在病人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可以在安息日治病。「枯乾
了手」的病當然是不致命的。
(二)耶穌以「羊陷入坑中」的比喻來說明「在安息日拯救人」是可以的。 12:11-12
●「拉上來」:SG 1453,「使起來」。
●何等「貴重」:SG 1308,「優於」、「勝於」。
●「可以的」:SG 1832,「合法的」。
◎ 12:11 原文的問句是預期肯定的回答。依照猶太人的傳統,動物在安息日或節期中發
生意外,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加以救助的,不過在死海古卷的昆蘭社群中,連這樣的事
情也不許做。
◎牲畜在安息日掉到坑中受苦,即使沒有生命的危險,猶太人還是會救助之,而人類比牲
更貴重,當然可以在安息日解除人類的痛苦。
◎ 12:12 中耶穌認為安息日行善是合法的,事實上安息日就是要人、奴隸、牲畜好好休
息,一般狀況下沒人會為了行善過分勞累自己,因此耶穌認為安息日遵守一般規定,但
是如果是行善事,就可以違反一般安息日規定。耶穌這樣的設定安息日的規定,其實是
頗有智慧的。
(三)耶穌醫治那人,那人就復原,而法利賽人卻出去商議如何殺耶穌。 12:13-14
●伸出「手」:SG 3588+SG 5495,「那手」,有定冠詞,且是單數型態,指那隻枯乾
的手。
● 12:13 和合本少翻譯了「和那隻手一樣『健康SG 5199』」。
●「除滅」:SG 622,「毀滅」。
◎耶穌要手枯乾的人伸出那隻手來,這不是強人所難嗎?而一個手枯乾的人又怎能伸出手
來呢?而當這個手枯乾的人相信耶穌的呼召,伸出手來時,他的手就好了。我們是否肯
伸出我們心靈中枯乾的手?
經文: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裡,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12:15-12:21 註釋:
五、醫治眾人 12:15-21
(一)耶穌知道法利賽人要殺他,就離開當地。 12:15
● 12:15 之前有個SG 1161,「然而」、「但是」,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許多人」:SG 4183,「很多」、「大量的」。
◎耶穌遇到激烈反對時,通常都是離開當地,退到其他地方 4:12 14:13 15:21 16:5 ,也
勸告門徒遇到逼迫要遷移躲避 10:23 ,這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二)耶穌治好跟隨他的病人,並且吩咐病人不要宣揚,應驗了以賽亞書中的記載。 12:16-21
●「囑咐」:SG 2008,「警告」、「嚴禁」之意,而非可有可無的「吩咐」。
●「不要給他傳名」:SG 3361+SG 5318+SG 846+SG 4160,「不可把他顯明」、「不
要使他有名」。
●我的「僕人」:SG 3816,此字可指「奴隸」、「男孩」或「兒子」,馬太可能要利用這
個模擬兩可的字來表達耶穌的特殊身分。
●「所揀選」:SG 140,「選擇」,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心裡」所喜悅的:SG 5590,「生命」、「靈魂」。
●「公理」:SG 2920,「審判」、「判斷」、「公正」。
●不「爭競」:SG 2051,「爭論」、「爭吵」,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喧嚷」:SG 2905,「大叫」、「大聲喊叫」。
●「壓傷的蘆葦」:SG 2563+SG 4937,「破碎的蘆葦」、「打破受傷的蘆葦」。
●「將殘的燈火」:SG 3043+SG 5188,「冒煙的燈芯」。
●「吹滅」:SG 4570,「熄滅」、「滅絕」。
◎ 12:18-21 引自 賽 42:1-4 ,不過詞句不同於希伯來文與七十士譯本。可能是馬太自己
的翻譯,或者引自目前失傳的譯本。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是指人眼中的弱者與遭遇困境的人。彌賽亞不是透
過除滅弱者來建立功績,而是扶持這些弱者並施行公義。
經文: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裡,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12:22-12:37 註釋:
六、靠鬼王治病的控訴 12:22-37
○ 可 3:20-30 路 11:14-23 路 12:10
(一)耶穌治好一個因為被鬼附而又瞎又啞的人,眾人就驚奇認為耶穌是彌賽亞。 12:22-23
●「當下」:SG 5119,「那時」、「在那時候」。
●「眾人」:SG 3956+SG 3588+SG 3793,「群眾中的所有人」。
●「驚奇」:SG 1839,「驚訝」、「詫異」,馬太福音僅出現這一次。
●「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該問句原文所期待的答案是「不」,眾人這樣的表現,可
能是反應出法利賽人對耶穌的敵意影響了群眾。
◎舊約記載中僅有大衛趕鬼 撒上 16:14-23 。
(二)法利賽人卻認為耶穌趕鬼是依靠鬼王別西卜。 12:24
●「別西卜」:SG 954,此字是由希臘文直接音譯過來,意思是「蒼蠅之主」。雖然在
猶太人的觀念之中,撒但沒有正式被稱為「別西卜」,但在耶穌的答辯之
中,別西卜很明顯的是指撒但。
◎ 太 9:34 10:25 都已經記載法利賽人的偏見,耶穌也知道旁人這樣毀謗他。
(三)耶穌反駁他們,認為撒但如果可以趕出撒但,那撒但的國度就要站立不住了,而且如果耶
穌靠鬼王趕鬼,法利賽人的門徒趕鬼又是靠誰呢?而耶穌如果是靠神的靈趕鬼,就是神的
國臨到了。 12:25-28
●「自相紛爭」:SG 3307+SG 2596+SG 1438,「分裂敵對自己」。
●「成為荒場」:SG 2049,「使荒廢」、「使無人居住」。
●「你們的子弟」:SG 5207+SG 4771,「你們的兒子」,指「法利賽人的門徒或學生
」。
●「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原文是表示與事實相符的假設,亦即耶穌在此表達出自己的
確是靠著神的靈趕鬼。
◎「凡一國自相分爭」是指耶穌若是藉著撒但趕鬼,就表示鬼王的國度中有分爭和破裂。
假如撒但真的要藉牠的力量來毀滅牠自己國度中的鬼,邪惡的國度就是有了內戰,牠們
國家的命運就要完結。
◎此處耶穌提及法利賽人的門徒也趕鬼(當然是靠耶和華的能力),當共同有上帝信仰的
人趕鬼,當然是靠上帝,不是靠其他勢力。
(四)耶穌用「壯士」的比喻來表達自己是綑綁撒但,然後將被附身的人搶奪出來。 12:29
●「壯士」:SG 2478,「強壯的」。
●「搶奪」他的家具:SG 726,「奪取」、「搶走」。
●「家具」:SG 4632,「東西」、「物件」、「容器」。
●「搶奪」他的家財:SG 1283,「洗劫一空」。
●搶奪他的「家財」:SG 3588+SG 3614,「那房子」、「那家」。
◎首先有人懷疑耶穌所行的神蹟,甚至認為他所行的異能是藉著「鬼王」別西卜的力量。
耶穌對這些人提出強有力而且毫不留情的反駁。難道撒但會和自己作對, 把自己的下
屬都趕走嗎?所以,世人應該看得見這乃是「神的手段」在他們中間。 唯有如此,才
能領悟到,神的國度離他們是多麼近了。 耶穌接著說,撒但像一個壯士護著牠的城堡
,但耶穌比那壯士更強,捆綁了壯士 賽 49:24-26 ,攻進了牠的城堡, 掠奪了牠的寶
藏。
(五)面對彌賽亞,沒有中立立場,凡說話敵對耶穌的還可以赦免,褻瀆聖靈的無法被赦免。
12:30-32
◎ 太 12:30 的意思是人不能採取中立的立場,如果不認同、跟隨彌賽亞,就是敵對他。
●「褻瀆」:SG 988,「誹謗」、「貶低」、「中傷」。
●「干犯」人子:SG 2596,「敵對」。
◎「今世來世」:是猶太拉比與啟示文學常用的字彙,就是「永遠」的意思。
◎參考 太 12:31 可 3:28-29 。而馬太福音中「褻瀆聖靈」的上下文顯明這行為是把耶
穌靠聖靈能力所行的真正神蹟奇事當成是撒但的作為。既然故意不信,那就沒有赦免可
言。
(六)怎麼樣的樹結怎樣的果子,怎樣的人也就說出怎樣的話來。 12:33-37
●「以為樹好」:SG 4160+SG 3588+SG 1186+SG 2570,「把樹弄好」、「使樹好」。
●「樹壞」:SG 4160+SG 3588+SG 1186+SG 4550,「把樹弄壞」、「使樹壞」。
●毒蛇的「種類」:SG 1081,「子女」、「後代」、「果實」。
●「惡人」:SG 4190。「邪惡的」。
●「所存的善」:SG 18+SG 2344,「善庫」、「善的寶庫」、「積存的寶貴善良」。
●「發出」:SG 1544,「放出來」、「帶出來」。
●「閒」話:SG 692,本為「閒懶無用」、「失業」之意,後引伸為「不經意」。「閒
話」是指「不重要的話」,而不是指「背後說人的壞話」。
●「必要句句供出來」:「必要為此做出交代SG 591」、「都要交帳SG 591」。
●「定....為義」:SG 1344,「證明無辜」、「宣告為義」。
●「定....有罪」:SG 2613,「定罪」、「宣判有罪」。
◎ 太 3:9-10 7:15-20 中,施洗約翰與耶穌都說過樹與果子的相關比喻。
◎怎樣的人就說出怎樣的話,我們平日的言語是怎樣的呢?
經文: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12:38-12:42 註釋:
七、法利賽人求神蹟 12:38-42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求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 12:38
●「當時」:SG 5119,「那時」、「在那時候」。
●「文士」:SG 1122,「律法專家」、「律法學者」。
●「神蹟」:SG 4592,「記號」,表示上帝認可那個人的一個「記號」。
●「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SG 2309+SG 575+SG 4771+SG 4592+SG 3708,
直譯是「我們希望從你看一個記號」。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要求,他們剛剛才看過耶穌趕鬼的神蹟,並且解釋為「靠鬼王趕鬼」,
現在又要求什麼另外的神蹟呢?又為什麼耶穌有必要向這些人提出他由神而來的「證據」
呢?馬太福音講到神蹟常常使用「大能」這個字,很少使用「記號」這個字(約翰福音
就常用「記號」一字)。這裡特別用「記號」一字,顯示出這些人大概認為以前的眾多神
蹟都算不上是「記號」。
◎根據猶太文獻記載,某些拉比也被要求過顯「神蹟」證明他們的身份。
(二)耶穌以這個時代只有約拿的神蹟可以看,並預言他要死亡三天。 12:39-40
●「淫亂」:SG 3428,「不忠實的」、「淫亂的」,在此指「對神不忠」。
◎「三日三夜」:是當時猶太人籠統說法,並非指精確的72小時,而是類似「頭尾三天」的
表達方式,耶穌的死亡時間是「三天兩夜」。
●「大魚」:SG 2785,「海怪」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約拿的神蹟」指的是「耶穌的死與復活」。當時的人對約拿書的記載比較著重的是前兩
章約拿被吞入魚肚的記載,對於後面兩章尼尼微人的改變比較忽略。因此一講「約拿的神
蹟」,聽眾想到的就是「吞入魚肚又被吐出」。
(三)耶穌認為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要定當世代的人的罪,因為當世代的人有耶穌還不悔改。
12:41-42
●「起來定這世代的罪」:直譯是「與這世代一同站起來,定它的罪」,而「與....一同站
起來」是猶太人的法庭用語,有「辯論」、「指證」的意思。
◎此處的意思是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世代更有機會可以悔改,但還是拒絕悔改,因此以前世代
的人會出來證明他們在比較差的環境中仍然可以悔改,那我們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人有機會
悔改嗎?
◎南方女王的事蹟可參考 王上 10:1-13 代下 9:1-9 。
經文:「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12:43-12:45 註釋:
八、內心空閒的危機 12:43-45
○ 路 11:24-26
(一)污鬼離人身之後,回到原來附著的人,發現那人內心空閒,於是帶了七個更惡的鬼一起來附
著那人。 12:43-45
●「污鬼」:SG 169+SG 4151,「不潔的靈」,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一個邪靈」。
●「離了人身」:原文是「從那人出來」。「人」是陽性單數,指「一個男人」。
●「無水之地」:SG 504+SG 5117,指「沙漠曠野之地」,一般認為是鬼魔出現的地方。
賽 34:14-15 。
●尋求「安歇之處」:SG 372,「休息」、「安息之地」。
●「空閒」:SG 4980,「閒置」。
●「打掃乾淨」:SG 4563,「掃除」、「清潔」。
●「修飾好了」:SG 2885,「裝飾美化」。
◎此處的重點是「空閒」,當人想要維持中立,沒有讓上帝或彌賽亞在裡面作主,惡勢力即
使暫時離開,最後還是會回來,用「中立」等理由來拒絕彌賽亞,其實是害了自己。
(二)耶穌認為當時代的狀況跟那個被更多鬼附著的人一樣。 12:45
●「更不好了」:SG 5501,「更糟」、「更壞」。
◎這裡耶穌是用其趕鬼的背景來表達這個世代雖然有比較好的機會,有耶穌、施洗約翰等等
信息來照亮(有如鬼被趕出去)。但如果這些人終究還是不悔改,不接納彌賽亞,正有如
人裡面空閒,打掃乾淨,當機會過去,鬼魔回來,情況就比先前更糟糕了。
經文: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12:46-12:50 註釋:
九、真正的親屬 12:46-50
○ 可 3:31-35 路 8:19-21
(一)耶穌對眾人說話的時候,耶穌的親屬來要與耶穌說話,並有人通報耶穌。 12:46-47
◎ 12:47 在許多的古抄本中沒有。
●「不料」:SG 2400,「看啊」。
●「他弟兄」:SG 3588+SG 80+SG 846,原文顯示這是「親弟兄」。
◎「馬利亞永遠童貞」的看法到西元三、四世紀才出現,此時應該還沒有。
(二)耶穌藉機告訴眾人,「凡遵行天父旨意的,就是耶穌的親屬」。 12:48-50
●「我天父」:直譯是「我的父,就是那在天上的」。
◎事實上耶穌的救贖的確是建立了一個新的家庭,耶穌是長子,信徒都是嗣子 羅 8:15 。
以這個角度來看,信徒的確是耶穌的親屬。
經文:當那一天,耶穌從房子裡出來,坐在海邊。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眾人都站在岸上。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說:「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它擠住了;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呢?」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所以,你們當聽這撒種的比喻。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13:1-13:23 註釋:
柒、天國的比喻 13:1-53
一、撒種的比喻 13:1-23
○ 可 4:1-20 路 8:4-15
(一)背景:海邊,耶穌上船坐著教導,眾人站在岸邊聽耶穌講道。 13:1-2
●「當那一天」:SG 1722+SG 3588+SG 2250,「在那天之內」,指耶穌母親和親屬來訪
的同一天。
●「許多人」:SG 3793+SG 4183,「大量的群眾」。
◎這一篇講論的對象是「許多人」,這是馬太福音五篇講論裡面,唯一對象不是門徒的。耶
穌以坐著的方式教導,這是當時拉比教導人的慣常姿勢。
(二)耶穌用比喻講很多道理,提到撒種的人撒出去的種子的四種下場。 13:3-9
●「許多道理」:SG 4183,「很多的」、「很多事」。
◎「比喻」:舊約中大概可歸為四類:箴言,諷刺/嘲笑,謎,寓言。
新約中大概可歸為五類:箴言,暗喻,明喻,故事比喻,寓言。
●「說:有一個撒種的」:直譯是「看啊!那一個撒種的」。
●「路」:SG 3598,「道路」、「大路」。
●「吃盡了」:SG 2719,「吞吃」、「吃個精光」。
●「土淺石頭地」:SG 4075,「多石的」。
●「發苗最快」:SG 2112+SG 1816,「馬上冒出」、「立刻發芽」。其中SG 1816僅出
現於 太 13:5 可 4:5 ,都是這個比喻的記載中。
◎「土淺石頭地」:當地有些地方表層土壤很淺,下面是堅硬的石灰岩。種子撒進這種土壤
時,很快冒出幼芽,但雨季過後,酷熱的夏季來臨,植物的根部因受石
灰岩阻擋,無法往下生長吸取地下水源,在炎熱的天氣下就乾枯了。
●「在荊棘裡」:SG 1909+SG 3588+SG 173,「在荊棘上」。
●「擠住」:SG 4155,「使窒息」。
◎「百倍」,當時一般的收成少於十倍,這裡提到的百倍豐收是罕有的。
◎在當地的農夫耕種的慣例是先撒種再犁田。
◎雖然是比喻,但耶穌仍然提出警告,要大家注意比喻的內涵。甚至他大聲喊著要有耳的就
應當聽。
(三)門徒問耶穌用比喻的原因。 13:10
●「進前來」:SG 4334,「前來」、「接近」。
(四)耶穌以「使用比喻是針對聽眾的狀況」來回答,並暗示聽眾的不信。 13:11-15
●「奧秘」:SG 3466,「超然實情」或「秘密」,指「上帝為將來的歷史所定下的計畫和
旨意」。
●「不叫」他們知道:SG 1161+SG 3756+SG 1325,「但是沒有被賜給」。
●「奪去」:SG 142+SG 575+SG 846,「從他被取走」。
●「油蒙了」:SG 3975,「心靈變遲鈍」。
●「發沉」:SG 917+SG 191,「聽不清楚」、「重聽」。
●「恐怕」:SG 3379,「以致」、「免得」。
◎ 太 13:10-15 引自七十士譯本意思是:猶太人大半拒絕接受耶穌的教訓,故意視而不見
、聽而不聞。所以耶穌用比喻講道,讓那些無心聽的人無法瞭解,攻擊他的人也無法取
得明確的把柄,但對於那些願意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就成為傳揚神國奧秘的媒介。
◎參考 可 4 就更明顯了,比喻本是要人聽懂,要人由簡單的事物認識天國的奧秘(燈放在
燈台上)。但對於那些無心尋索真理的人,比喻反而讓他們對真相更模糊了。
◎「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引自 賽 6:9 ,原來是上帝用諷刺的口氣差遣以賽亞去傳
上帝的話給那些故意不領受的百姓知道。這一段經文需要深入去瞭解以賽亞書才能有比較
正確的解釋,上帝呼召以賽亞,當然是要以賽亞去傳遞上帝的信息給背逆的百姓,而以賽
亞領受了上帝的信息之後,也的確是費盡心血、不怕危險的傳達上帝的心意,無奈以色列
人並不領受。因此我們綜觀 賽 6 的記載,就知道上帝用這段話是因為祂預先知道以色列
人要背棄祂,所以用諷刺的話語告訴以賽亞他所要面對的情況。而耶穌在這裡使用這段話
,聽眾立刻可以瞭解他的意思是百姓不聽背逆,而他的努力將有如以賽亞對以色列人發言
般的付諸東流。
(五)耶穌言明門徒是有福的,因為領受許多好人想領受卻沒有機會領受的信息。 13:16-17
●「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應該翻譯為「有福啊!你們的眼睛」,與 5 的八福用法相似。
◎耶穌自認自己所傳講的信息(包含這些比喻)超越過去先知、舊約聖經所傳達的。
(六)耶穌解釋撒種的比喻是表明人聽到天國福音之後的四種結果。 13:18-23
◎原文強調「你們」當聽撒種的比喻。應該是前面耶穌肯定自己的教訓超過歷代的教訓,所
以要門徒謹慎注意聽。
●當「聽」這撒種的比喻:SG 191,「聆聽」、「注意」、「了解」。
●「明白」:SG 4920,「理解」,不單是指頭腦的領會、瞭解,也有「接受」、「相信」
之意。
●「惡者」:SG 4190,「邪惡的」,原文是單數型態,是指「撒但」。
●「患難」:SG 2347,「壓制」、「壓迫」。
●「擠住了」:SG 4846,「抑制」、「擠壓」。
◎耶穌謹慎的要門徒注意聽這撒種的比喻。如果只是關乎聽道的四種反應,耶穌又何必多此
一舉呢?但仔細想想,「聽見不接受」、「聽見接受但沒有根基」、「聽見接受卻受世俗
的誘惑影響」,這些都是門徒可能遭遇的危機。要讓自己成為好土,其實是一件不容易的
事情。所以這個比喻雖然看起來只是論及「四種反應」,但其實是「三方面的警惕」,而
且是耶穌要門徒謹慎的警惕。
經文: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裡,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裡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啊,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嗎?從哪裡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嗎?』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裡。』」 13:24-13:30 註釋:
二、有關增長的比喻 13:24-43
(一)稗子的比喻 13:24-30
◎新約聖經中這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比喻,也出現在多馬福音57章中。
1.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裡,而被混入毒麥。 13:24-26
●「設」個比喻:SG 3908,「說明」、「點出」、「藉以教導」之意。
●「田裡」:原文是「他的田裡」。
●「稗子」:SG 2215,是一種毒麥,酷似麥子,只是其穗是灰黑色的。在生長初期和一
般的麥子非常相似,直到長穗時才容易分辨。學名是Lolium temulentum。
◎此處仇敵的作法在當時真有其事,甚至羅馬法律亦有懲罰犯此罪之規定。
2.僕人來問主人:「為何會有毒麥」與「要不要把毒麥拔出來」,主人告以「是仇敵混入毒
麥」、「收割(審判)時再分開毒麥與麥子」。 13:27-30
●「從那裡」:SG 4159,也可以譯為「從誰」。
●「薅出來」:SG 4816,原文是「收集聚在一起」,「拔掉捆起來」的意思。
●「燒」:SG 2618,有「完全燒盡」的意思。
◎如果我們奇怪為何上帝不立刻審判人,可能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釋,但這裡提到一點:唯
恐拔毒麥也拔掉麥子。跟 彼後 3:9 的「寬容」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誰知道目前看起
來很像毒麥的植物幾天後會不會顯出原來它是麥子呢?但末日時,上帝一定要審判就是
。
◎仔細去思考,如果上帝現在就立刻嚴懲罪人,是不是也會讓一些真信徒跌倒,導致離開
呢?毒麥和麥子一起生長,甚至根莖糾葛混雜在一起時,拔起毒麥的確會傷害麥子。可
以說上帝為了保護麥子,寧可晚一點拔走毒麥。
經文: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 13:31-13:32 註釋:
(二)芥菜種的比喻 13:31-32
○ 可 4:30-32 路 13:18-19
1.天國像芥菜種被人拿去種在田裡。 13:31
●「芥菜」:SG 4615,此處「芥菜」指的應該是猶太人種於田間的「黑芥」(學名:
Brassica nigra),成長後可高過人頭(2.5到3.5公尺高)。
2.芥菜種本是最小的,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大,甚至有飛鳥來住在芥菜的枝上。 13:32
●「百種裡最小的」:原文是「比所有的種子小的」。當時猶太拉比形容「最小」或「最
少」時,常用的慣用語就是「像一粒芥菜種那麼大」。
●「宿在」它的枝上:SG 2681,「居住」、「定居」。
◎這裡的飛鳥可能有(但不一定有)「非猶太人」的暗示,不過這個比喻重點是天國的擴
張性,初時雖小,但未來將有相當的發展性。事實上耶穌的受眾沒人會懷疑天國的偉大
,但他們應該沒想到天國一開始是微小的。
◎舊約中 士 9:15 結 17:22-24 31:3-14 但 4:7-23 用「飛鳥居住在大樹上」來描述「
大國」的樣子。
經文: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 13:33-13:33 註釋:
(三)麵酵的比喻:天國像麵酵讓整個麵團都發起來。 13:33
○ 路 13:20-21
●「麵酵」:SG 2219,「酵」,指著以前留下,已經發酵過的舊麵包碎片。在聖經中麵酵
常常象徵邪惡,不過猶太的拉比也曾以麵酵的作用象徵和平於世界的影響力。
●「藏在」:SG 1470+SG 1519,「隱藏」、「把某物置於某物中」。
●「三斗麵」:SG 224+SG 4568+SG 5140,「三細亞麵粉」,大約二十二公升的麵粉,
可供一百人吃一餐。
●「直等」:SG 2193,「直到」。
◎這個比喻應該是描述天國的擴張力(即麵酵做正面的表徵而非負面的表徵),少少的麵包
碎片可以讓一大團麵粉都受影響。
經文:這都是耶穌用比喻對眾人說的話;若不用比喻,就不對他們說甚麼。這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我要開口用比喻,把創世以來所隱藏的事發明出來。 13:34-13:35 註釋:
(四)耶穌說比喻應驗了先知的話 13:34-35
◎ 13:35 取自七十士譯本 詩 78:2 ,是亞薩的話 代下 29:30 說他是「先見」,馬太的心目
中應該認為整本舊約聖經都是「先知的話」。
●「發明出來」:SG 2044,「宣講」、「講說」,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經文:當下,耶穌離開眾人,進了房子。他的門徒進前來,說:「請把田間稗子的比喻講給我們聽。」他回答說:「那撒好種的就是人子;田地就是世界;好種就是天國之子;稗子就是那惡者之子;撒稗子的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世界的末了;收割的人就是天使。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裡挑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那時,義人在他們父的國裡,要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3:36-13:43 註釋:
(五)稗子比喻的解釋 13:36-43
1.門徒來問耶穌稗子比喻的講解。 13:36
●「當下」:SG 5119,「那時」。
●「講給我們聽」:SG 1285+SG 1473,「講解給我們聽」、「解開闡明給我們聽」。
2.稗子比喻的角色解釋:耶穌就是撒好種的,世界就是田地,門徒就是好種,惡者之子就是
稗子,仇敵就是魔鬼,收割的時候就是末日,收割的人就是天使。 13:37-39
●「人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
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
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榮耀和統治權。
◎「田地就是世界」:明顯表示這個比喻不是論教會內的真假門徒混雜,而是論這個世界
的狀況(基督徒與假好人混雜)。
●「....之子」:SG 5207,「兒子」或指「那一類人(徒眾)」。
3.稗子的比喻與最後的審判。 13:40-43
●「世界的末了」:SG 3588+SG 4930+SG 3588+SG 165,「這個世代的結束」。
◎「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可能是引用 番 1:3 「絆腳石和惡人」。
◎「義人發光」,背景是 但 12:3 。可能是表達目前稗子和麥子混雜,義人雖是光,但
也被惡人的黑暗所遮蔽,到了末日,善惡被區分開來,義人就要發光如太陽了。
◎耶穌在此又特別要人謹慎聽,恐怕是擔心有人看到毒麥沒有被拔出,就以為審判是虛偽
的,但耶穌強調末日審判是確定的,不可不加以注意。
經文:「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買了這顆珠子。 13:44-13:46 註釋:
三、藏寶與尋珠的比喻 13:44-46
◎這兩個比喻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比喻。
(一)天國像地裡的寶貝,被人發現之後,那人就變賣一切去買這塊地以得到寶貝。 13:44
●「好像」:SG 3664,「相像」、「類似」、「同類的」。
●「寶貝」:SG 2344,「寶藏」、「財寶」。
◎這裡用的背景是一個幫田主耕種的農人,耕地時發現寶藏,這時他不把寶藏立即取出,因
為當時的法律規定這樣的狀況下,寶藏屬於田主的。因此他將寶藏繼續埋藏起來,然後去
變賣一切買田地,之後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得寶藏。
(二)天國像人尋找好珠子,找到就變賣一切去換這個珠子。 13:45-46
●「又」好像:SG 3825,「再次」、「另一方面」。此字將尋珠的比喻與前面的藏寶比喻
緊密連接起來了。
●「買賣人」:SG 1713,「批發商人」。
●「珠子」:SG 3135,「珍珠」。
●「重價的」:SG 4186,「非常有價值的」、「價格昂貴的」。
◎藏寶和尋珠都是指著人為了天國所能帶來的更大好處,而願意放下目前一切所有的來換天
國的好處。我們能真實的感受到天國是這樣值得我們用一切來換嗎?
經文: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13:47-13:50 註釋:
四、撒網的比喻 13:47-50
◎這個比喻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比喻。
(一)天國有如撒網捕魚,然後挑選好的,丟棄不好的。 13:47-48
●「撒」:SG 906,「丟」、「擲」。
●「網」:SG 4522,指「長的拖網」,一般由兩條船拖拉,網口張開,涵蓋海中大的面積
。這種網也可以由一條船撒放,然後拖至岸邊。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各樣水族」:SG 3956+SG 1085,「每一族」、「全部的種類」。
●「坐下」:SG 2523,「坐下」,可能暗喻「上帝坐下審判」 來 1:3 啟 20:4 。
●「揀好的收在器具裡」:直譯是「把好的收集入容器裡」。
◎這個比喻與稗子的比喻相似,重點是最後的審判。像漁夫挑出潔淨、品質高的漁獲,丟棄
不潔淨或品質低的漁獲,末日審判也要這樣分別善惡。
(二)末日的審判也要挑出好的義人,將不好的惡人丟在火爐中。 13:49-50
◎ 13:50 與 13:42 非常近似,都是描述最後審判的情景。
經文:耶穌說:「這一切的話你們都明白了嗎?」他們說:「我們明白了。」他說:「凡文士受教作天國的門徒,就像一個家主從他庫裡拿出新舊的東西來。」耶穌說完了這些比喻,就離開那裡, 13:51-13:53 註釋:
五、新舊東西的比喻 13:51-53
(一)耶穌詢問門徒是否明白比喻,門徒答已明白。 13:51
●都「明白了」嗎:SG 4920,「理解」。
●「我們明白了」:SG 3483,「實在」、「確信無疑地」、「確實如此」。
◎此處耶穌很像現代的教師,關心門徒是否確實理解比喻的內涵,可以想像祂也一定關心我
們是否認識祂、認識聖經、認識祂的計畫。
(二)耶穌表示:文士成為天國的門徒,就有如家主由庫房中取出新舊的東西來。 13:52-53
●「凡」文士:SG 3956,「每一個」。
●「文士」:SG 1122,「律法學者」,主要的任務是對聖經的研究、講解和教導,尤其是
對律法的解釋與判斷。不過這裡很可能耶穌並非是指著「得救的文士」而言,
而是指著「門徒」(門徒成為門徒之後,也領受了文士的教導與研究的責任,
更何況 13:51 中這些門徒還說自己已經掌握了耶穌的比喻意義)而言。
●「受教作....門徒」:SG 3100,「成為門徒」,原文型態是「過去被動分詞」。
◎門徒(或成為基督徒的文士)聽理解了耶穌的道,又瞭解舊約的教訓,就可以瞭解新的教
訓,並可以配合舊約的思想來教導別人。這裡顯出新舊約的思想不是對立,而是相輔相成
的,我們有能力掌握舊約的思想嗎?
經文: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裡教訓人,甚至他們都希奇,說:「這人從哪裡有這等智慧和異能呢?這不是木匠的兒子嗎?他母親不是叫馬利亞嗎?他弟兄們不是叫雅各、約西(有古卷:約瑟)、西門、猶大嗎?他妹妹們不是都在我們這裡嗎?這人從哪裡有這一切的事呢?」他們就厭棄他(厭棄他:原文是因他跌倒)。耶穌對他們說:「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沒有不被人尊敬的。」耶穌因為他們不信,就在那裡不多行異能了。 13:54-13:58 註釋:
捌、耶穌的言行所引起的反應 13:54-16:20
一、拿撒勒人厭棄耶穌 13:54-58
○ 可 6:1-6
(一)耶穌來到自己的家鄉,在會堂教訓人,眾人驚奇於耶穌的智慧和神蹟。 13:54
●在「會堂」:SG 4864+SG 846,「他們的會堂」,表示馬太福音寫作時,基督徒的教
會已經與猶太教的會堂有別了。
●「教訓」:SG 1321,「教導」,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這是一種習慣性的動作,
亦即耶穌不止一次的在家鄉的會堂教訓人。
●「從那裡」:SG 4159,原文也可以翻譯成「從誰」。
●「異能」:SG 1411,「能力」、「神蹟」、「奇事」。
◎此處的「家鄉」,應該是指「拿撒勒」 路 4:16 。
◎由此處耶穌同鄉人對耶穌能力的反應,可以知道一些偽經記載耶穌童年行了一些神蹟奇事
,應該是編造的。因為同鄉的人完全不知道耶穌有講道、行神蹟的潛力。
(二)眾人因為熟悉耶穌的身世與家人就厭棄耶穌。 13:55-57
●「木匠」:SG 5045,原文是「技工」、「建造者」,可以解釋成「木匠」或「石匠」。
由於當地少木頭,因此有人認為耶穌的父親是「石匠」。另外,此字之前有定
冠詞,表示耶穌的父親是當地唯一的木匠(或石匠)。馬可的經文表達耶穌本
身是「木匠」,這應該是當時父業子繼的習慣,耶穌出來傳道前,應該就是繼
承約瑟的木匠事業與手藝。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3:55 可 6:3 。
◎「木匠的兒子」,當時多半是子承父業,所以 可 6:3 說耶穌是「木匠」,與此處並無矛
盾。
●「他們就厭棄他」:SG 4624+SG 1722+SG 846,「他們就因他跌倒」。
◎「母親叫馬利亞」這樣指認某人是少見的一件事,一般都是說「某人是某某(父親名字 )
的兒子」。此處這樣記載可能是因「影射耶穌不是結婚生的」或「約瑟已死,馬利亞守寡
」或「這是屬於非正式的描述,透過聞名的母親來指認耶穌」。
●「雅各」:字義是「取代者」。
●「約西」:「約瑟」,字義是「任他增添」。
●「西門」:「西緬」,字義是「聽見」。
●「猶大」:字義是「他要受讚美」。
(三)耶穌對眾人表示「先知在本地不受尊敬」,並眾人的不信就不多行神蹟。 13:57-58
●「厭棄」:SG 4624,「使犯罪」、「使跌倒」。
●「不信」:SG 570,這個字的原文在新約中是用來指「故意不信」。
◎先知反而不被熟悉自己成長的人所尊重。這樣的情形在我們身邊也常常會發生,我們是否
也因為「熟悉」不給我們身邊的人足夠的敬重?
◎我們可以很輕易的體會耶穌不用「異能」來吸引不信的人信靠他,異能、神蹟是給那些信
的人當證據、領受上帝恩惠用的。因此在一個不信的環境中,耶穌不行異能,應該是可以
理解的。反倒是我們應該反省自己所參加的「特會」會不會陷入依賴醫病與神蹟來吸引人
的陷阱中?而「醫病」這種似乎是被很多人看重的恩賜,參考 可 6:5 ,在耶穌與福音書
作心目中,似乎是一種「微不足道」的「非主流」工作而已。
經文:那時,分封的王希律聽見耶穌的名聲,就對臣僕說:「這是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所以這些異能從他裡面發出來。」起先,希律為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把約翰拿住,鎖在監裡。因為約翰曾對他說:「你娶這婦人是不合理的。」希律就想要殺他,只是怕百姓,因為他們以約翰為先知。到了希律的生日,希羅底的女兒在眾人面前跳舞,使希律歡喜。希律就起誓,應許隨她所求的給她。女兒被母親所使,就說:「請把施洗約翰的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我。」王便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吩咐給她;於是打發人去,在監裡斬了約翰,把頭放在盤子裡,拿來給了女子;女子拿去給她母親。約翰的門徒來,把屍首領去埋葬了,就去告訴耶穌。 14:1-14:12 註釋:
二、施洗約翰被殺 14:1-12
○ 可 6:14-29 路 9:7-9
(一)希律安提帕聽到耶穌的名聲,就認定耶穌是施洗約翰死裡復活行神蹟。 14:1-2
●「分封的王」:SG 5067b,「地區統治者」、「分封的王(與君王有別)」。
●「希律」:字義是「英勇的」,這是希律安提帕,是大希律的兒子 太 2:1 。西元前4年
到西元39年管轄加利利和比利亞,耶穌稱他是「狐狸」 路 13:32 。
●「名聲」:SG 189,「訊息」、「報告」。
●「臣僕」:SG 3816,原文是「男孩」,這裡指的是「宮廷中的侍從」。
●這些「異能」:SG 1411,「能力」、「力量」。
●「發出來」:SG 1754,「發揮作用」、「活躍」、「有效力」。原文型態是現在式,表
示「正在發生力量」。
◎以希律的希臘信仰來看,他應該不會相信復活,不過統治猶太人久了,可能受法利賽人影
響,也多少相信復活。再者施洗約翰生前從來沒有行過神蹟,希律可能認為施洗約翰透過
與死亡的世界接觸而獲得了行異能的神秘能力。而路加福音記載的「我所斬的」這個宣告
,其實透露出希律內心的痛苦與害怕。我們可以想想,自己殺害的人復活,而且具有神秘
的巨大力量,這該是一件怎樣令人害怕的事啊。
(二)約翰指責希律娶希羅底不合理導致被希律關進監牢,希律雖想殺約翰,卻因百姓認為約翰是
先知而沒有動手。 14:3-5
●「腓力」:字義是「馬的愛好者」。這是指「希律腓力」,是大希律和瑪麗安妮二世的兒
子,是希律安提帕同父異母的兄弟。
●「希羅底」: 字義也是「英勇的」,事實上他是希律安提帕的姪女,是希律安提帕同父
異母兄弟亞利斯多布的女兒。不過娶姪女並不違反猶太律法。
●約翰曾對他「說」: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主動直說語氣」,表示這是「屢次說」之意。
●「娶」這婦人:SG 2192,「擁有」、「有」。
●「不合理的」:SG 3756+SG 1832,「不合律法的」、「不合法的」。
◎希羅底的丈夫(希律安提帕同父異母的兄弟)還活著的時候,希律不惜休妻,然後把希羅
底搶過來,而這是舊約律法明令禁止的事情 利 18:16 20:21 。
◎由於希律休妻(亞哩達王的女兒)娶希羅底導致戰爭,而頗有人望約翰又出面不斷指責這
件事,造成希律王的壓力。因此軟弱的他陷入猶豫之中,想殺約翰,又不想殺約翰,導致
福音書與約瑟夫的猶太古史出現矛盾的記載。
(三)希律安提帕生日時,希羅底的女兒跳舞使希律歡欣,希律就發誓應許隨希羅底的女兒所求的
給她。女兒接受母親指使,要求要施洗約翰的頭。 14:6-8
●希律的「生日」:SG 1077,「慶生會」、「生日宴會」。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4:6 可 6:21 ,都是這段相關的記載中。
●「使....歡喜」:SG 700,「取悅」、「討好」。
◎猶太史學家約瑟夫提到,希羅底有個女兒叫撒羅米(Salome,莎樂美),後來做了「分封
王腓力(與 14:3 的腓力不同,與 14:3 的腓力是撒羅米的父親)」的妻子。
◎有解經家認為宮廷裡那種放縱、淫佚的舞蹈通常由專門的舞女來表演,官府或正規人家的
女人是不會作這種事的。因此,若不是希律家族道德實在不怎樣,不然就是希羅底處心積
慮的設計。
(四)希律為了自己的面子,就殺了施洗約翰。施洗約翰的門徒就來將屍首領去埋葬,並去告訴耶
穌。 14:9-12
●「憂愁」:SG 3076,「痛苦」、「憂傷」。
●「女子」:SG 2877,「年輕女子」或「小女孩」,指接近適婚年齡,大約十四歲左右的
女性。
◎猶太人認為處死前應先有審訊,而且也不允許砍頭的處死法。施洗約翰是遭遇了狠毒婦人
殘忍的對待。一個忠心愛上帝的人,其實也未必有善終,「善終」理應不是一個人的「最
後審判」。
經文:耶穌聽見了,就上船從那裡獨自退到野地裡去。眾人聽見,就從各城裡步行跟隨他。耶穌出來,見有許多的人,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天將晚的時候,門徒進前來,說:「這是野地,時候已經過了,請叫眾人散開,他們好往村子裡去,自己買吃的。」耶穌說:「不用他們去,你們給他們吃吧!」門徒說:「我們這裡只有五個餅,兩條魚。」耶穌說:「拿過來給我。」於是吩咐眾人坐在草地上,就拿著這五個餅,兩條魚,望著天祝福,擘開餅,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他們都吃,並且吃飽了;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約有五千。 14:13-14:21 註釋:
三、耶穌的神蹟顯出超自然力量 14:13-36
(一)給五千人吃飽 14:13-21
○ 可 6:30-44 路 9:10-17 約 6:1-14
1.耶穌聽見希律安提帕對自己的看法,就上船退到野地去,而群眾由各城來跟隨他。 14:13
●「獨自」:SG 2398,「私下的」。
●「退到」野地:SG 1519,「到」。
●退到「野地」:SG 2048+SG 5117,「曠野地方」。此處大概在伯賽大附近。
◎「耶穌聽見了」:可能指「施洗約翰被殺的消息」或「希律對耶穌的評語」。
2.耶穌看見群眾,就憐憫群眾,醫治病人。 14:14
●「憐憫」:SG 4697,「憐恤」、「同情」。
◎耶穌面對不期而遇的這些群眾,反應不是惱怒而是「憐憫」。
3.天將晚的時候,門徒建言要耶穌請眾人散開去買食物,而耶穌要門徒給他們吃。
14:15-16
●「天將晚的時候」:SG 3798,「傍晚」,「由下午到天黑之間」。
●這是「野」地:SG 2048,「荒涼的」、「無人居住的」。
●「你們給他們吃罷」:原文是強調「你們」。亦即要門徒負擔起給眾人食物的責任。
4.門徒回報食物僅有五個餅、兩條魚,而耶穌吩咐門徒將僅有的食物拿給耶穌。 14:17-18
●「我們這裡只有五個餅,兩條魚」:原文直譯是「我們這裡沒有東西 ,除了五個餅和
兩條魚」。
◎門徒的回應充滿了對自己無能為力的認知,對於事工的廣泛需要,我們是否清楚知道自
己的有限,必須依賴上帝?
5.耶穌吩咐眾人斜臥在草地上,拿食物望天祝福,擘餅遞給門徒轉遞給眾人,結果讓眾人都
吃飽了,還剩下十二個籃子的零碎。吃餅的人數有五千人(除了婦女與孩子之外)。
14:19-21
●「坐」:SG 347,「斜臥」,當時人吃宴席的姿勢。
◎「望著天祝福」,是指為食物感謝神,猶太人有慣常的飯前禱告詞是「主我們的神,宇
宙之王,使大地出產糧食者,你是該稱頌的」。而此處記載的舉動,是猶太人一家之主
的表現,耶穌就是以一家之主的身份來行這個神蹟。
◎「門徒又遞給眾人」:在猶太人的大家庭中,如果吃飯人數眾多,男主人就會要他人幫
忙分發食物。
●「零碎」:SG 2801,「碎片」、「碎屑」,此處應該不是指眾人吃剩在地上的食物,
而是指耶穌擘開而仍然留在門徒籃子內沒有被眾人吃掉的的碎片。
●「籃子」:SG 2894,「籃子」,是一種用柳條編製的籃子,猶太人用來攜帶食物。
◎這是除了耶穌復活外,唯一四福音都記載的一個神蹟。
◎ 約 6 還有後續的記載,整個神蹟過後,眾人要逼耶穌作王,耶穌積極避開眾人的請求
。最後耶穌講了一篇道,眾人於是離棄了耶穌,只剩下十二個門徒願意繼續跟隨。可見
神蹟並不一定帶來正確的信心。
經文:耶穌隨即催門徒上船,先渡到那邊去,等他叫眾人散開。散了眾人以後,他就獨自上山去禱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裡。那時船在海中,因風不順,被浪搖撼。夜裡四更天,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便害怕,喊叫起來。耶穌連忙對他們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彼得說:「主,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裡去。」耶穌說:「你來吧。」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穌那裡去;只因見風甚大,就害怕,將要沉下去,便喊著說:「主啊,救我!」耶穌趕緊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疑惑呢?」他們上了船,風就住了。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說:「你真是神的兒子了。」 14:22-14:33 註釋:
(二)耶穌在水面上行走 14:22-33
○ 可 6:45-52 約 6:15-21
1.耶穌要門徒上船渡到對岸,自己上山禱告。 14:22-23
●「隨即」:SG 2112,「馬上」、「立刻」。
●「催」:SG 315,「驅使」、「勉強」的意思。
●「等」他叫眾人散開:SG 2193,「直到」。
●「晚上」:SG 3798,「傍晚」,「由下午到天黑之間」。
◎依照約翰福音的記載,這時眾人要來強迫耶穌做王了,所以耶穌可能是希望尚未完全瞭
解狀況的門徒不要被眾人影響或者反而礙事,而強迫他們離開。
2.門徒的船在海中遇到風浪,耶穌在四更天由海面上走到門徒那裡,門徒因而驚慌害怕,而
耶穌立刻表明身份。 14:24-27
●「船在海中」:有一些抄本作「船已離岸許多史他狄」,一個「史他狄SG 4712」約
185公尺。
●被浪「搖撼」:SG 928,「折磨」、「騷擾」。
◎「四更天」:羅馬人把夜間分為四更,猶太人只分為三更,這裡應該是用羅馬人的算法
,時間大約在清晨三到六點之間。羅馬人的四更是18-21點、21-0點、
0-3點、3-6點。
●「鬼怪」:SG 5326,指「奇異影像」,尤其指「精靈」與「鬼怪」的現形。此字僅出
現於 太 14:26 可 6:49 ,都是關於這段的記事。
●「連忙」:SG 2117,「馬上」、「立刻」。
●「放心」:SG 2293,「有勇氣」、「要勇敢」。
●「是我」,不要怕:SG 1473+SG 1510,這個「是我」的用詞跟舊約耶和華自稱的「I
am」類似。
◎針對門徒的誤會,耶穌的反應是「連忙」對他們說,而非立即的斥責。
3.彼得希望耶穌也讓他由水面上走到耶穌那裡,耶穌首肯。而彼得因為害怕就要沈下去,而
被耶穌拉住,並被耶穌指責「小信」、「疑惑」。 14:28-31
●「如果是你」:SG 1487+SG 4771+SG 1510,原文接近「既然是你」的意思。
●「叫」我:SG 2753,「命令」、「吩咐」。
●水面上「走到」:SG 2064,「去」。
●「你來吧」:SG 2064,「來」、「去」,原文是命令語氣,耶穌的確照彼得的要求,
命令他過去。
●「要到耶穌那裡去」:SG 2532+SG 2064+SG 4314+SG 3588+SG 2424,「並朝耶穌
那裡去」。
●「只因見風甚大」:SG 991+SG 1161+SG 3588+SG 417,直譯是「但看見風」。
●「將要沈下去」:SG 757+SG 2670,「開始沈下去」、「開始溺水」。
●「趕緊」伸手:SG 2112,「馬上」、「立刻」。
●「小信的人」:SG 3640,「小信的」或「信靠不足的」,新約中,僅出現在馬太、馬
可與路加福音,也僅用以提醒門徒。
●「疑惑」:SG 1365,直譯是「分為二」,意思是「把對上帝專注的信任分散掉了」。
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4:31 28:17 。
◎對於彼得的失去信心,耶穌的反應是「趕緊」伸手拉住他,然後才教訓他。我們對於那
些比較軟弱的弟兄姊妹是用什麼心態來對待他們的呢?是否有足夠的體諒?
◎我們對上帝的信心如何呢?是否夠專注以致於可以靠神行過危險的環境?還是一看到危
險的環境就信不過上帝了?
4.耶穌上船後,風就停止了,船上的人都拜耶穌,認定他是神的兒子。 14:32-33
●都「拜」他:SG 4352,「俯伏敬拜」。
◎此處是門徒第一次承認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不過實際上他們這樣認信的內涵是什麼
,我們無法確定。
經文:他們過了海,來到革尼撒勒地方。那裡的人一認出是耶穌,就打發人到周圍地方去,把所有的病人帶到他那裡,只求耶穌准他們摸他的衣裳繸子;摸著的人就都好了。 14:34-14:36 註釋:
(三)治好革尼撒勒地方的病人 14:34-36
○ 可 6:53-56
1.耶穌和門徒渡海到革尼撒勒,眾人一認出耶穌,就把周圍的病人帶到耶穌那裡。
14:34-35
●「革尼撒勒」:字義是「豎琴」,若非指加利利海西邊進北端那塊平原(約六公里長,
不足三公里寬),就是指該平原中的一個市鎮。
2.他們只求耶穌准病人摸耶穌的衣裳繸子,凡摸到的就被醫好了。 14:36
●「繸子」:SG 2899,「邊緣」、「穗子」,指猶太男人穿的袍子底邊的「繸子」,這
種袍子共有四條繸子,兩條在前,兩條在後,由藍白線織成。這種「繸子」
用來提醒配戴的人「遵行耶和華一切的命令」 民 15:37-38 申 22:12 。
●「好」:SG 1295,「安然經過」、「救拔」、「徹底痊癒」的意思。
◎這裡的人相信只要摸到耶穌的衣服邊病就會好,可能血漏的婦人的神蹟也傳遍了當地。
而耶穌也慷慨的治好所有的病人。
經文: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吃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原文是跌倒),你知道嗎?」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裡。」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 15:1-15:20 註釋:
四、爭論潔淨的問題 15:1-20
○ 可 7:1-23
(一)有法利賽人和文士由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質疑耶穌的門徒不洗手干犯傳統。 15:1-2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整
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法的
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規條,
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文士」:SG 1122,「律法專家」、「律法學者」。文士研讀、解釋並教導律法。大部分
的文士都是法利賽人,反之則不一定。
●「犯」古人:SG 3845,「觸犯」、「逾越」。
●「遺傳」:SG 3862,「傳統」,此處指的是「口述的傳統」,這種「口述傳統」是指對摩
西律法的一種口頭解釋,西元第二世紀末有人把這些口述傳統編輯成「米示拿」
(Mishna)。對於法利賽人而言,這些口述傳統的約束力跟摩西律法相當。
◎耶路撒冷是宗教中心,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總部也在那裡,難免有首都情節,派來的人也可能
具有半官方的身分。他們應該是注意到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影響力,或者是加利利的法利賽
人往上報告 12:1-14 ,因此派人來了解狀況。如果不是耶穌夠有影響力,他們一般不會特
別派人去加利利地區。
◎雖然看起來法利賽人是指責門徒的錯誤,但實際上他們是指責耶穌必須為門徒的思想和行為
上的錯謬負責。
◎飯前洗手應該是一件不錯的事情,但是這些法利賽人其實關注的不是清潔與衛生的事情,而
是關注「宗教禮儀」的問題。我們會不會也常常陷入這種迷思中?「在乎聚會的禮儀勝過聚
會的收穫」?「在乎禁食的禮儀勝過傷痛的心」?
◎「口述的傳統」是人們制定的規定,用來幫助人遵守律法。就像我們現在各種「信條」、「
法規」、「問答」一類的文件。這些文件不是不好,不過並不是聖經,我們還是得謹慎不可
過分看重這些信仰文件超過聖經(神的誡命)本身。
(二)耶穌反問對手為什麼因為傳統干犯上帝的誡命,並以孝敬父母之例為證。 15:3-6
●「遺傳」:SG 3862,「傳統」,此處指的是「口述的傳統」,這種「口述傳統」是指對摩
西律法的一種口頭解釋,西元第二世紀末有人把這些口述傳統編輯成「米示拿」
(Mishna)。對於法利賽人而言,這些口述傳統的約束力跟摩西律法相當。
●「犯」:SG 3845,「觸犯」、「逾越」。
●神的「誡命」:SG 1785,「命令」、「舊約律法」。
●「孝敬」父母:SG 5091,「尊崇」、「敬重」。
●「咒罵」:SG 2551,「咒詛」、「侮辱」。
●「供獻」:SG 1435,「禮物」、「禮品」,特別用來指給上帝的「祭物」、「獻品」。
●「廢了」:SG 208,「廢掉」,聖經中出現於 太 15:6 可 7:13 加 3:17 。
◎這裡耶穌舉的例子是當兒子跟父母說:「我應該給你的奉養,已經獻給神了」。法利賽人與
文士就認為這兒子給父母的奉養已經不能再做俗的用途,而且這個誓言不能反悔,因此兒子
就不應該奉養父母了。
◎其實,法利賽人堅守的這個傳統,不是沒有聖經根據的,依照舊約 民 30:1-2 ,向耶和華
發誓或許願是不能反悔的。但是孝敬父母是十誡的第五誡,兩段聖經哪一段優先,應該是很
清楚的。這也說明了單單斷章取義的擷取聖經的命令要人遵守,並不一定就是「守上帝的誡
命」,好好的瞭解聖經的意義,謹慎的作倫理抉擇,才是成熟基督徒應有的行為。可以注意
的是,後來拉比的條例允許人為了孝敬父母的緣故取消獻物給神的誓言,不知是否受耶穌言
論的影響。
(三)耶穌用以賽亞的話來指責法利賽人只用嘴唇尊敬神,把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即使是敬拜
上帝也是徒勞無功。 15:7-9
●「假冒為善的人」:SG 5273,,「演戲者」、「演員」、「偽裝者」。希臘演員會帶着面
具演戲,因演衍生出「冒充者」的意思。
●預言是「不錯的」:SG 2573,「正確地」、「合宜地」。
●「遠離」:SG 4206+SG 568,「遠遠地躲避」。
●「枉然」:SG 3155,「徒勞」、「沒有結果」,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5:9 可 7:7 。
◎耶穌在所引用的經文是七十士譯本的 賽 29:13 。
◎「把人的吩咐當成真理教導人」導致「拜上帝也是徒勞」。我們是不是也有這種危機?到底
我們所信的是「上帝的真理」還是「人的吩咐」?認真的思考自己的信仰,是很重要的一件
事。人在敬虔的理由下,也會有搶奪上帝地位的試探,把自己的看法當成是上帝的命令要其
人遵守,然後就讓整個信仰變成扭曲的重擔。
(四)耶穌要眾人明白「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才能污穢人」。 15:10-11
●「污穢」人:SG 2840,直譯是「使....凡俗」,意思是「使人沾染禮儀上的不潔」。當然
,沾染不潔就讓人不能歸給神。而耶穌就是取這個意思,說明只有由內心發出
的,才能讓人不能歸給神。
(五)門徒告訴耶穌:法利賽人對耶穌的看法大起反感,耶穌答以「任憑瞎子領瞎子」。 15:12-14
●「不服」:SG 4624,「被人絆倒」、「被人侵犯」、「被震驚」、「大起反感」。
◎「栽種」,舊約聖經把以色列人比喻成上帝栽種的植物 詩 1:3 賽 60:21 。而耶穌此處的意
思是法利賽人「將口述傳統當聖經」的主張,不是上帝栽種的,也將無法在上帝的子民中存
留。
●「他們是瞎眼領路的」:直譯是「他們是瞎眼之人的瞎眼嚮導」。「給瞎子領路的」是猶太
教拉比們認為尊貴的一個頭銜。
◎對於法利賽人的敵意,耶穌採取「任憑」的方式來應對,因為「把口述律法高抬到聖經的權
威」的行為,有如瞎子領瞎子,終究是沒有辦法帶來拯救,而要改變他們自以為忠於信仰的
信念與敵意,也非常困難,就任憑他們保持現狀。
(六)耶穌對門徒講解他的教訓:表明由內心發出的才污穢人,吃飯不洗手並不污穢人。 15:15-20
◎ 15:16 耶穌對門徒無法理解他的教訓感到驚訝,很可能因為這些門徒長期受法利賽人的教育
,都很重視這些潔淨禮儀,所以一時無法理解「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之
意。
●「茅廁」:SG 856,「廁所」、「公廁」,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5:17 可 7:19 ,都是這
一段記載的相關經文。
●「惡念」:SG 4190,「邪惡的」。
●「凶殺」:SG 5408,「謀殺」。
●「姦淫」:SG 3430,「通姦」。
●「苟合」:SG 4202,「淫亂」、「淫行」。
●「偷盜」:SG 2829,「偷竊」。
●「妄證」:SG 5577,「假見證」。
●「謗讟」:SG 988,「誹謗」、「中傷」、「不敬」。
◎此處先提及「邪惡的」,然後是十誡中的六、七、八、九誡,再加上「謗讟」。
◎其實離開法利賽人的潔淨傳統,我們很容易了解耶穌的意思:會導致我們配不上上帝的,是
我們本性中的邪惡發出來的言語或行為,衛生習慣差對自己身體不好,但不致於讓人配不上
神。
經文:耶穌離開那裡,退到泰爾、西頓的境內去。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吧。」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 15:21-15:28 註釋:
五、耶穌在外邦人中施行神蹟 15:21-39
(一)為迦南婦人的女兒趕鬼 15:21-28
○ 可 7:24-30
1.耶穌到了推羅、西頓境內,遇到一個迦南婦人求耶穌憐憫她,為她的女兒趕鬼。 15:21-22
●「退到」:SG 402+SG 1519,「離開進入到」。
◎「推羅、西頓」:在加利利北邊,屬於腓尼基境內,是外邦人居住的地方。
● 15:22 一開始有個SG 2400,「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迦南」婦人:SG 5478,「迦南人」,聖經中僅出現於此,腓尼基人是迦南人的後裔。
●「喊著」:SG 2896,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婦人是「不斷的喊叫」。
◎「主啊!大衛的子孫」:這個稱呼顯示婦人對耶穌有頗深入的認識,知道他是彌賽亞。
●「被鬼附」:SG 1139,「被鬼附身」。
●被鬼附得「甚苦」:SG 2560,「嚴重地」。
2.耶穌卻表明自己目前是奉差遣往猶太人那裡去,以「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寵物吃」為理由拒
絕婦人的要求。 15:23-26
●「請打發....走」:SG 630,「打發走」、「解散」。
◎「以色列家迷失的羊」:是指整體的以色列人,而非指以色列人中的某一類人。
●「拜」他:SG 4352,「俯伏下拜」,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婦人「不斷的拜
他」。
●「狗」:SG 2952,原意是「小狗」,指的是家裡養的狗,小孩的寵物。猶太人習慣以「
狗」稱呼外邦人(非猶太人)。
◎ 太 10:5-6 耶穌曾經命令門徒以猶太人為傳福音的對象,先不要向非猶太人傳福音。這
當然是給門徒實習的一個限制,但是耶穌的事工也的確是以猶太人為優先對象,不過在這
個神蹟之後,馬太記載耶穌在非猶太人中也行了眾多神蹟。
◎猶太人常以狗指涉外邦人,所以耶穌在這裡可能是要試驗婦人的信心,故意用玩笑性的口
吻來表達首先獲得彌賽亞所賜福氣的應該是猶太人,而不是外邦人。另外,「讓兒女們先
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也有可能是當時流行的諺語、格言。
3.婦人以「狗也吃桌子上掉下的碎渣」回應耶穌,得到耶穌的稱讚,並醫治她的女兒。
15:27-28
●「但是」狗:SG 1063,「因為」、「當然」、「所以」。
●「碎渣兒」:SG 5589,指的是「食物的碎片」。
●「婦人」:SG 5599+SG 1135,「喔!婦人」,耶穌用帶著情感的感嘆語來稱讚,並稱
呼這個婦人。
◎耶穌的回答參照 太 15:24 就比較容易瞭解,耶穌到世界上是先要對猶太人傳福音,因此
耶穌先拒絕了目前不是他使命範圍的外邦人的請求。婦人一面同意耶穌的說法,一面也表
達即使是比較次要的寵物,也有享受剩餘恩典的權利。而且她顯然認為只需要耶穌剩餘的
恩典就可以解決她的問題。
◎比起猶太人,這個婦女顯然是比較沒有機會接觸到上帝的知識與儀式但這婦人對耶穌的認
識遠比那些有知識的耶路撒冷法利賽人 太 15:1-9 還準確,她的信心與耐挫力也勝過那
個求永生的猶太少年官。同樣的,比起許多人,讀得懂這些解經資料的我們,也更有機會
接觸到上帝的知識與儀式。但是我們是否能夠有足夠的信心與耐挫力,相信上帝必然不是
硬心冷漠的神,而能在任何情況下緊緊抓住上帝?
經文:耶穌離開那地方,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就上山坐下。有許多人到他那裡,帶著瘸子、瞎子、啞巴、有殘疾的,和好些別的病人,都放在他腳前;他就治好了他們。甚至眾人都希奇;因為看見啞巴說話,殘疾的痊癒,瘸子行走,瞎子看見,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15:29-15:31 註釋:
(二)耶穌醫治許多外邦人 15:29-31
1.耶穌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上山坐下,許多人帶各樣的病人來找耶穌,耶穌就醫治這些病
人。 15:29-30
◎「耶穌離開那地方」,意思是耶穌離開推羅、西頓地區。
●「放」在他腳前:SG 4496,「拋」、「丟下」,此字有「摔下去」的意思,表示這些人
的動作相當匆促。
◎此處醫治的神蹟在猶太人中已經行過 4:23-25 ,但此處是行在外邦人較多的區域。
2.眾人看到耶穌醫治的神蹟就驚奇,於是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15:31
●「啞巴」:SG 2974,可能是「啞巴」或「聾子」,指「語言障礙者」。
●「殘疾的」:SG 2948,「身體殘缺的」。
●「歸榮耀」:SG 1392,「使榮耀」、「歌頌」、「讚美」。
◎這裡是加利利海東岸, 可 7:31 說耶穌人在低加坡里,此處有許多非猶太人居住,此處的
經文看起來,耶穌醫治的是外邦人,所以他們是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經文:耶穌叫門徒來,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裡已經三天,也沒有吃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門徒說:「我們在這野地,哪裡有這麼多的餅叫這許多人吃飽呢?」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有七個,還有幾條小魚。」他就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拿著這七個餅和幾條魚,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眾人都吃,並且吃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裝滿了七個筐子。吃的人,除了婦女孩子,共有四千。耶穌叫眾人散去,就上船,來到馬加丹的境界。 15:32-15:39 註釋:
(三)給四千人吃飽 15:32-39
○ 可 8:1-10
◎路加與約翰沒有紀錄這件事情。
1.耶穌向門徒表達他對眾人的憐憫,因為眾人跟著耶穌已經三天了,而且缺乏食物。 15:32
●「憐憫」:SG 4697,「憐恤」、「同情」。
●「困乏」:SG 1590,「筋疲力竭」、「耗盡」之意。
◎耶穌不單單關心人的精神或靈魂,也關心人的身體需要。這是否提醒我們什麼?我們一面
抨擊解放神學一類的思想太過注意「地上的事」,但我們是否同時體會到耶穌不願意渴慕
他話語的人挨餓回去的心情?我們或許已經為了人的靈魂做了不少事,但我們在乎人的身
體需求嗎?我們在乎社會公義嗎?
2.門徒以「食物不夠」來回應耶穌,而耶穌要他們數算並回報擁有的食物。 15:33-34
●「野地」:SG 2047,「荒野」、「無人居住之地」。
●「小魚」:SG 2485,「小的魚」,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5:34 可 8:7 。
3.耶穌吩咐眾人坐在地上,擘開食物,遞給門徒又遞給眾人,眾人(除婦女孩子外人數有四千
人)都吃飽了而且有不少剩餘。 15:35-38
◎「地上」:似乎顯示這個時間是夏天旱季,草已經枯乾,給五千人吃飽的時候是春季,所
以大約是在半年前。
●「祝謝了」:SG 2168,「感謝」、「表達謝意」。
●「筐子」:SG 4711,「大籃子」,在 徒 9:25 的記載中,這種籃子大得可以裝下一個
人。
◎耶穌在此餵飽四千非猶太人的狀況,跟餵飽五千猶太人的狀況類似,都是用「家長」的身
份來祝謝、分食物,顯示耶穌並非獨厚猶太人。
◎許多人就是喜歡在這裡做文章,說四千人和五千人是同一個事蹟的不同記載等等。把馬太
和馬可說得好像是笨蛋或者是存心騙人一樣。基本上這裡的記載與「五千人吃飽」的記載
有相當的差異,如果我們尊重並瞭解作者是要寫一本重要的書給教會看,不妨單純的接受
這就是兩起不同的神蹟,一是餵飽猶太人,一是餵飽外邦人。 太 16:8-10 可 8:17-20
都記載耶穌的言論中清楚的指出這兩次不同的神蹟,因此除非兩本福音書的作者說好了存
心要騙人,不然實在是只能接受這是兩次不同的神蹟。
4.耶穌叫眾人散去,上船到另外的地方去。 15:39
●「叫....散去」:SG 630,「打發走」、「解散」。
●「馬加丹」:字義是「塔」,實際地點不詳。近代的學者認為此處最可能是「抹大拉」的
別名。
經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門徒渡到那邊去,忘了帶餅。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門徒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帶餅吧。」耶穌看出來,就說:「你們這小信的人,為甚麼因為沒有餅彼此議論呢?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也不記得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筐子的零碎嗎?我對你們說:『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這話不是指著餅說的,你們怎麼不明白呢?」門徒這才曉得他說的不是叫他們防備餅的酵,乃是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16:1-16:12 註釋:
六、耶穌指責宗教領袖 16:1-12
(一)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求神蹟 16:1-4
○ 可 8:11-13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要求耶穌由天上顯神蹟給他們看。 16:1
●「法利賽人」:SG 5330,字義是「分離者」,當代法利賽人的人數大約有六千,散佈在
整個巴勒斯坦。他們是會堂裡的教師,人們心目中的宗教楷模,自命是律
法的護衛者,監管人們正確的遵行律法。他們認為傳統上對律法的解釋和
規條,具有實質上和聖經同等的權威。
●「撒都該」:SG 4523,字義是「正人君子」,是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
司,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
復活這些事。這個教派平常與法利賽人互相敵視,這次卻合作挑戰耶穌。
●「試探」:SG 3985,「試驗」、「測試」。
●從天上顯個「神蹟」:SG 4592,「指標」、「記號」、「表徵」。
●「從天上顯個神蹟」:原意是「由天上來的記號」,他們要求耶穌顯個神蹟來表明他所做
的是出於神。
◎這些人大概認為耶穌以前行的神蹟都不算「天上來的神蹟」,要符合他們的要求才算是「
耶穌的權柄是來自天上的記號」。但如果耶穌的權柄真的來自天上,他又何必要為猶太宗
教界高層證明自己呢?
2.耶穌認為他們可以由天上的跡象分辨天氣,也理應可以分辨這時代的神蹟。 16:2-3
◎有些重要的古抄本沒有這段話,所以各譯本不一定納入這一段記載。但是主要的經文鑑別
成果都還是把這段經文納入,認為是非猶太地的經文抄寫者會因為天空顏色與氣象關係不
同而將這段刪除。
●「風雨」:SG 5494,「風暴」、「暴風雨」。
◎耶穌揶揄他們會分辨天上的跡象與記號,怎麼會看不出這時代「天上的記號」呢?
3.耶穌認為只有約拿的神蹟適合當時的世代。 16:4
●「約拿」:字義是「鴿子」,是一個舊約先知,最廣為人知的事蹟就是被吞入魚肚中三天
三夜 拿 1:17 。
◎耶穌在此處的回答跟 12:38-40 回答法利賽人的質詢相近,暗示自己將死亡,然後三天復
活。
(二)耶穌要門徒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16:5-12
○ 可 8:14-21
1.背景是門徒在旅程中忘記帶餅。 16:5
●門徒「渡到」:SG 2064,「去」。
●「門徒渡到....去」:直譯是「門徒往....去」。
●「忘了帶餅」:SG 1950+SG 740+SG 2983,「忘了帶麵包」,猶太人去外邦人的聚居
地時,往往自備糧食,以免接觸到外邦人禮儀上不潔淨的食物。
◎此處耶穌一行人是由加利利湖西岸猶太人較多的區域渡到東岸外邦人較多的區域。
2.耶穌教訓門徒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門徒卻誤以為這個教訓跟忘記帶餅有關
。 16:6-7
●「議論」:SG 1260,「辯論」,而且原文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是「不斷的辯論」。
◎由「忘了帶餅」的背景,可以瞭解當時門徒們整個心思都被「沒有帶餅可能導致不潔淨」
的想法纏繞,以致整個思緒都在「食物」上,一點也沒有注意到耶穌的教訓是關於「思想
」方面的。
◎此處的「酵」,指的是可以造成重大影響的小小教導,「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顯然
就是指 16:1-4 中的求神蹟要求,他們要求上帝要照人的方式來證明自己,卻不願意領受
上帝已經顯示的證據。我們也被這種思想影響嗎?
3.耶穌看出門徒的想法,就責備門徒的信心小,並提醒他們分餅的神蹟。 16:8-10
◎雖然耶穌嚴厲責備門徒,但是卻也循循善誘,用各樣的例證來讓門徒想起耶穌的神蹟。由
這裡的記載,也可以看出五千與四千人吃飽的神蹟是有相當的差異性,而非同一件事情。
4.耶穌表明不是因為餅而發言,而門徒就了解耶穌的意思是希望他們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
的教導。 16:11-12
●「曉得」:SG 3539,「抓住」、「明白」的意思。
●「教訓」:SG 1322,「教導」、「指導」。
◎此處耶穌並沒有直接說明他教訓的意義,只是指出他的教訓跟餅無關,於是門徒就自己領
悟出耶穌真正的用意。
經文:耶穌到了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有古卷沒有我字)─人子是誰?」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權柄:原文是門),不能勝過他。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 16:13-16:20 註釋:
七、彼得認耶穌是基督 16:13-20
○ 可 8:27-30 路 9:18-21
(一)耶穌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問門徒:別人對耶穌身份的看法。 16:13
◎「該撒利亞腓立比」:位於伯賽大北方四十公里的黑門山麓,是以土利亞省(Iturea)的首
府,分封王希律腓力居住之地。此處是一個希臘羅馬化都市,是各種
偶像的敬拜中心。耶穌特別在這個遠離猶太人的地區問門徒對自己身
分的看法,很可能就是要避開猶太人的彌賽亞狂熱。
●「人子」:SG 3588+SG 5207+SG 3588+SG 444,「人的兒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
上的名稱,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
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
柄、榮耀和統治權。而對耶穌來講,一個「人」自我介紹稱自己是「人子」,可
以想像「人子」這個地位在耶穌心目中有特殊的意義,耶穌的這個自稱,更顯出
他的地位特殊。
◎有些解經學家注意到這個事件在各本福音書中都有樞紐性的重要意義,這事件之後,耶穌對
門徒的教導重點就有所改變。
(二)門徒回答:施洗約翰、以利亞、耶利米、先知中的一位。 16:14
◎百姓眾說紛紜本不令人意外,不過可以看出百姓基本上認為耶穌是個先知,耶穌似乎比較不
看重第一個問題,他關心的應該是第二個問題:「門徒認為他是誰?」。
(三)耶穌又問門徒認為耶穌的身份為何?彼得回答以「基督、永生神的兒子」。 16:15-16
●「你們」說我是誰:SG 4771,「你們」,且原文強調這個「你們」。
●「基督」:SG 5547,希臘文的「基督」為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原意是「受膏者」,在
舊約可指先知、君王、祭司,但主要用來稱呼神要差來拯救百姓、最終以公義和
平統治列國的一位君王。
●「永生」:SG 3588+SG 2198,「那個活著的」,而「活著SG 2198」是現在式主動分詞
型態,表示「一直活著」之意。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原文「基督」、「永生」、「神」、「兒子」四個希臘文
前都有冠詞。顯示彼得所要表達的就是那位「彌賽亞」。
(四)耶穌肯定彼得是有福的,他對耶穌的認知是天父指示的。 16:17
●「巴約拿」:是希臘文對亞蘭文的音譯,意思是「約拿之子」。「巴」指「兒子、子女」,
故「巴約拿」就是約拿的兒子,「約拿」意思是「鴿子」。
●「你是有福的」:SG 3107+SG 1510,「你是特受恩寵的」,強調「有福」。
◎ 16:17-19 的記載並未出現在馬可福音與路加福音之中。
(五)教會將建造在磐石上,死亡的力量不能抵擋教會,並且耶穌要將天國的鑰匙給彼得,讓彼得在
地上建立教會的紀律。 16:18-19
●「我還」告訴你:SG 2504,「我也」告訴你。亦即天父指示彼得「耶穌是基督」,耶穌也
要指示彼得以下的事情。
●「教會」:SG 1577,原文可指「市民的集會」或「以色列會眾」,在七十士譯本中被用來
當「子民」、「群體」的意義。福音書中,僅馬太用這個字 16:18 18:17 。
●「磐石」:SG 4073,指的是「巨大的岩壁或磐石」。原文之前有指示形容詞SG 3778與冠
詞SG 3588,表達這個磐石是「某一個特殊的磐石」。
●「彼得」:SG 4070,字義是「岩石」、「石頭」,指「一片巨大磐石所分裂出來的較小一
部份」。
◎「彼得」與「磐石」兩字在希臘文上這兩個字有相當的關連,而耶穌當時使用的卻不是希臘
文,而是亞蘭文。一般認為亞蘭文的「磐石」與「彼得」是同一個字,只是翻譯成希臘文時
「磐石」是陰性,「彼得」可得用陽性來翻譯,所以造成用字的不同。亦即「彼得」、「磐
石」與「磯法(亞蘭文的『磐石』音譯)」在亞蘭文的語境下,意義是一致的。
●「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直譯是「在這磐石上,我要建造我的教會」。
◎因為此處出現「教會」,很多學者認為這是時間的錯置,或者是後期加插的內容。不過「教
會」這個字在變成後來指基督徒群體的專有名詞之前,七十士譯本已經用來翻譯「選民」、
「子民」,因此耶穌先開始用這個字來指跟隨祂的門徒集合,然後被基督徒拿來專指「教會
」,也是很可能的事情,不一定有加插或時間錯置的問題。
●「陰間」:SG 86,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分為樂園(亞伯拉
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谷)兩部份。
●「陰間的權柄」:SG 4439+SG 86,直譯是「陰間的門」,在舊約與次經中,「陰間的
門」就等於是「死亡」。
●「勝過」:SG 2729,「支配」、「以力量抵擋」。
●「綑綁」:SG 1210,「約束」、「綁」,在拉比的用語中,是「禁止」的意思。
●「釋放」:SG 3089,「解開」、「鬆綁」,在拉比的用語中,是「允許」的意思。
● 16:19 原文是用一種很特殊的「將來完成式動詞」來表達「綑綁與釋放」這兩個動作。有
學者認為這表示「彼得現在綑綁的,已經在將來被綑綁了」。這種特殊時態的用法,是表達
出彼得的綑綁與釋放是「依據上帝的心意」來執行。而綑綁與釋放(禁止與允許)是在教會
中建立紀律的意思,不過另有不少學者認為希臘文的時態不一定有如此ㄈ精細的時間意涵,與
其為了與天主教抗衡而過度解釋,不如直接承認彼得的確在教會歷史扮演特殊的角色,但這
也不表示彼得的地位、權威可以一直傳承給其繼承者。
◎在 18:18 中,耶穌也把綑綁、釋放的權柄賜給其他使徒。
◎在新約聖經中,彼得的確是第一個讓猶太人 徒 2 、撒馬利亞人 徒 8 與外邦人 徒 10 加
入基督徒群體。
◎雖有很多爭議,不過我們如果尊重原文最可能的意義,還是要承認耶穌賦予彼得特殊的地位
來建立教會中的秩序。只是一方面我們應該注意這個權柄的來源是因為「彼得認為耶穌是基
督」,而且彼得的「禁止」或「允許」也必須依據上帝的心意,而非可以自己決定。這樣看
來,似乎「認定耶穌是基督」是能夠「理解上帝心意而適當的傳達允許與禁止」的關鍵。另
外,同樣的權柄也給了其他的使徒。
(六)耶穌囑咐門徒不可洩漏他基督的身份。 16:20
●「囑咐」:依據抄本差異,原文可能是SG 2008「嚴詞警誡」或SG 1291「命令」。
經文: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16:21-16:23 註釋:
玖、耶穌與門徒的談話與特殊經歷 16:21-17:27
一、耶穌第一次預言自己的受難 16:21-23
○ 可 8:31-33 路 9:22
(一)耶穌開始指示門徒:他要上耶路撒冷,受苦被殺,第三天復活。 16:21
●「才」指示:SG 757,「開始」,而且有「強調」的意味。
◎「長老、祭司長、文士」是當日公會的三種成員,「長老」指的是民間德高望重的領袖。
原文中這三種人僅用一個冠詞,顯示猶太人的統治階層包含這三種人。
(二)彼得拉住耶穌,勸耶穌不可如此。 16:22
●「拉著」:SG 4355,「拉到一邊」。
●「勸」:SG 2008,「嚴肅警告」、「斥責」之意, 可 8:32 的記載用的是同樣的字眼。
●「萬不可如此」:SG 2436+SG 4771+SG 2962,原意是「願神的恩典臨到你」。彼得的意
思是「願神的恩典臨到你,使你不遭受到這一切」。
(三)彼得被耶穌責備為撒但,因為彼得只體貼人的意思。 16:23
●「轉過來」:SG 4762,「轉動」、「轉向」,表示耶穌轉離彼得,轉向其他門徒。
●「撒但」:SG 4567,「敵對者」。
●「你是絆我腳的」:SG 4625+SG 1510+SG 1473,直譯是「你是我的絆腳石」。跟「彼得
」(小石頭)的意思有相關。
●「體貼」:SG 5426,「思念」、「想到」、「專注於」。
◎彼得似乎對耶穌「復活」的宣告沒有反應,而比較在乎耶穌即將受死。這可能是因為當時的
猶太人還比較無法接受「今世復活」的觀念,而比較接受「末日復活」的觀念,所以彼得當
時清晰可以理解的,就是耶穌受死的信息。
◎耶穌指責彼得為「撒但」,應該是其提出的意見,跟撒但引誘耶穌不要用受苦和替死的方式
實現彌賽亞工作的意圖不謀而合,所以遭受耶穌嚴的指責。
經文: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譯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16:24-16:28 註釋:
二、門徒的代價與收穫 16:24-28
○ 可 8:34-38 路 9:23-27
(一)耶穌告訴門徒:「要跟從他就必須捨己,背十字架來跟從他」。 16:24
●「捨」己:SG 533,「拒絕」、「否定」,聖經中用在彼得三次否認耶穌的記載,以及
路 12:9 人子在神的使者前必不認他。
●捨「己」:SG 1438,「自己」。
◎「捨己」可能指放下自己的個性,拒絕自己天然求生存的、避危險的需求。其中心概念是信
徒過去把自己的生命放在第一位,現在則把神國擺在第一位,可以為了神而捨命。
●「背起」:SG 142,「舉起」,原文的時態是「過去主動命令語氣」,有「立刻背起」的
意思。
◎「背起十字架」:釘十字架是羅馬時代的死刑,犯人必須親自背負十架的橫樑往刑場受死。
在當時的人聽來,意指隨時有可能捨去性命、準備受苦,也就是把自己的
生命放在刀口上準備犧牲。
◎依照上下文來看,「捨己」沒有特別「屬靈」的解釋,就是「隨時準備犧牲自己生命」的意
思。
(二)通則就是:要救自己地上生命的人就失去永恆的生命,為耶穌失去地上生命的,就必得到永恆
的生命。 16:25
●「救」自己生命:SG 4982,「拯救」、「保全」。
●「生命」:SG 5590,原文可以解釋成「靈魂」或「生命」。
●「喪掉」:SG 622,「失去」、「毀滅」。
●「得著生命」:SG 2147+SG 846,「得到它(生命)」。
(三)永恆的生命是最重要的,即使賺得全世界,失去生命也沒有意義。 16:26
●「賺」得全世界:SG 2770,「努力得到」、「投資得到」。
●「賠上」:SG 2210,「遭受損失」、「蒙受損害」。
◎雖然陳述了跟隨耶穌的巨大代價,耶穌還是表明不計生命的代價跟隨他是一件「值得」的事
情。
(四)耶穌再次降臨時要施行審判,並且聽眾中有人死前就要看到上帝的國臨到。 16:27-28
●「行為」:SG 4234,「活動」、「作為」。
●「報應」:SG 591,「獎賞」、「補償」、「給」。
◎「人子降臨在他國裡」,在此可能指登山變像的事情(啟導本、NIV研讀本的解釋),但也可
能指耶穌的復活、五旬節的聖靈降臨、耶路撒冷的被毀,或者更壟統的指著歷史中不斷發生
耶穌、聖靈的權能彰顯的事件。
◎耶穌在這裡陳明門徒值得花生命的代價來跟隨耶穌的背後理由是因為耶穌是審判者,將要依
照行為施行審判,而這審判將決定永生或永死。
經文: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彼得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裡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裡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說話之間,忽然有一朵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裡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裡。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裡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17:1-17:9 註釋:
三、耶穌登山變像 17:1-9
○ 可 9:2-10 路 9:28-36
(一)時間:預言受難之後六天;地點:高山;跟隨者:彼得、雅各、約翰。 17:1
◎「過了六天」:路加福音是「約有八天」,雖然當時記載時間並不是很精確,但我們大概可
以猜出這是第七天。
●「暗暗的」:SG 2398,「獨自地」、「私下的」。
◎彼得、約翰、雅各:耶穌醫治睚魯的女兒 路 8:51 ,最後一次去客西馬尼園時 可 14:33 ,
都帶著這三個門徒。顯示這三個使徒與其他人的不同。
◎變像的山可能是黑門山,較接近該撒利亞腓立比,而且較高(超過兩千七百公尺,可參考
可 9:2 )。也有人說是加利利北面的米倫山,山高約一千兩百公尺。傳統上都認為登山變
像發生在他泊山,這三種說法各有優缺點。
(二)耶穌在門徒面前變了形像,並有摩西、以利亞顯現跟耶穌說話。 17:2-3
●「變了形像」:SG 3339,「改觀」、「形體改變」。
●「明亮」:SG 2989,「發光照耀」。
◎ 出 34:29-30 也記載「摩西的臉因為耶和華和他說話就發了光」。
●「忽然」:SG 2400,原文直譯是「看啊!」。
●「向....顯現」:SG 3708,「被看見」。
◎摩西、以利亞分別代表舊約律法的頒佈者和先知的職分。
◎比較奇怪的是門徒怎麼知道當時出現的是摩西和以利亞兩人?可能是聽到談論的內容得知。
◎談話內容見 路 9:31 「他們在榮光裡顯現,談論耶穌去世的事,就是他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
事」。
(三)彼得對耶穌說他要為耶穌和兩位先知搭三座棚。 17:4
●彼得對耶穌說:其中有個「回答、繼續SG 611」,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棚」:SG 4633,「帳篷」、「茅舍」、「會幕」,原文指「猶太人在住棚節時用樹枝搭
來暫住的棚子」。
◎看來彼得並不知道應該說什麼好,卻還是率先發言。
(四)有一朵雲彩來,並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17:5
●「光明的」雲彩:SG 5460,「明亮」、「閃耀」。
●光明的「雲彩」:SG 3507,「雲」。
●「遮蓋」:SG 1982,「蔭庇」、「以影子遮蔭」。
◎在舊約,發光的雲彩是神同在的記號,見 出 40:34 王上 8:10-11 。
◎雲彩中的聲音所說的,與 太 3:17 相同。
(五)門徒的反應是極其害怕,而耶穌來安慰門徒,而後一切消失又只看到耶穌。 17:6-8
●「極其害怕」:SG 5399+SG 4970,「極端地害怕」、「非常驚恐」。
●「摸」他們:SG 680,「緊密碰觸」。
◎門徒大概清晰的瞭解「上帝自己發言」了,所以甚為害怕,直到耶穌來安慰他們為止。而耶
穌以一個尊貴的「神人」身份,仍然親密的用肢體動作來安慰門徒,讓人倍覺溫馨。
(六)耶穌吩咐門徒,在自己復活以前不可外洩登山變像的事情。 17:9
●從死裡「復活」:SG 1453,「重建」、「復活」。
◎這很明顯的是為了避免彌賽亞狂熱的措施,這是馬太福音中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耶穌要
求門徒不可洩漏其彌賽亞的身分。
經文: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門徒這才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17:10-17:13 註釋:
四、關於以利亞的討論 17:10-13
○ 可 9:10-13
(一)門徒問耶穌關於以利亞應該先來的事。 17:10
●「文士」:SG 1122,指「律法書的研究者」,多半是法利賽人。
◎這個問題跟 瑪 4:5 的記載有關。
(二)耶穌回答:以利亞已經來了,但人們卻不認識他,而任意待以利亞,耶穌也將遭遇同樣的命運
。門徒於是瞭解「施洗約翰」就是「以利亞」。 17:11-13
●「復興萬事」:SG 600+SG 3956,「重建每一個」、「恢復所有的」。
◎耶穌同意文士對聖經的解釋,以利亞的確在基督之前來臨,且真的做好鋪路、復興一切的工
作。可惜這個世界不認識以利亞(施洗約翰),將他殺害,基督也將遭遇一樣的事情。
◎這也算是一次耶穌預言自己將受害的記載,只是僅有三門徒聽見。
經文: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裡,屢次跌在水裡。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他們卻不能醫治他。」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門徒暗暗地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譯:不能趕他出來)。」 17:14-17:21 註釋:
五、耶穌醫治被鬼附的小孩 17:14-21
○ 可 9:14-29 路 9:37-43
(一)一個人來求耶穌醫治害癲癇病的小孩,並陳明門徒不能醫治小孩。 17:14-16
●「跪下」:SG 1120,「跪下」,原文並非「跪拜」,而只是「謙卑求助」的表現而已。
●「癲癇的病」:SG 4583,原文是「月亮病」,這是因為古人以為這種病的發作跟月亮的週
期性有關。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4:24 17:15 。
(二)耶穌感嘆這世代的不信又悖謬,並斥責鬼,醫治小孩。 17:17-18
●「不信」:SG 571,「沒有信心的」, 「不信的」。
●「悖謬」:SG 1294,「扭曲」、「敗壞」,意思是「故意離開真理」。
●「世代」:SG 1074,「時代」。
●「斥責」:SG 2008,「責備」、「嚴詞警誡」。
(三)門徒問耶穌為何不能趕出鬼,耶穌答以「因為門徒的小信」,並說明這類的鬼必須禱告才能趕出
來。 17:19-21
●「暗暗地」:SG 2596+SG 2398,「獨自地」、「私下地」。
●「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原文是強調「我們」。
●「因你們的信心小」:直譯是「因為你們的小信」。
●「信心小」:SG 3639a,「小信」或「信靠不足」,新約中僅出現在馬太、馬可與路加福音,
也僅用以提醒門徒。
◎ 可 9:28-29 耶穌進了屋子,門徒就暗暗的問他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他去呢?」耶穌
說:「非用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門徒顯然把主所賜給他們的能力當成理所當然
的,他們沒有禱告,忘了這種能力不是出於自己,乃是耶穌所賜。
◎較可靠的抄本中都略去 17:21 。這一段文字顯然是後來有人參考馬可福音加上的,比較晚期
的馬可福音也加上「禁食」一字。這大概是因為當時許多人認為禁食有特別的能力的結果。
◎芥菜種是當時的人認定為最小的種子,而山是古人心目中認為「屹立不倒」的。簡單的說,如
果人有信心,把上帝當上帝對待,這樣即使要移山(當然移山也必定是上帝的心意),也沒有
問題。而移山的力量不是來自信心,而是上帝的力量透過人的信心彰顯出來。
◎耶穌把趕鬼權柄賜給門徒,應該是限於「實習行動」中,而門徒顯然誤解了權柄的來源,把實
習當成一般情況了。
◎我們真的信上帝是上帝嗎?真的信上帝可以做超越人類力量的事情嗎?聖經明說有無這樣的信
會影響神蹟是否實現....。信心無所謂大小,只有「有無」之分,可能有時人一開始有信心,
後來又沒信心了,如 太 14:31 彼得行走在海面上的事蹟,這樣的狀況被耶穌稱為「小信」。
經文: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門徒就大大地憂愁。 17:22-17:23 註釋:
六、耶穌第二次預言他的受難 17:22-23
○ 可 9:30-32 路 9:43-45
●「住」在:SG 4962,「聚集」。
●「大大地」憂愁:SG 4970,「極端地」、「非常」。
◎門徒的憂愁顯出他們大概更知道耶穌受難的意義了。
經文: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征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是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17:24-17:27 註釋:
七、聖殿稅的事件 17:24-27
◎僅有馬太福音記載這個事件。
(一)事件發生在迦百農,收聖殿稅的人來見彼得,問耶穌是否納稅。 17:24
●「丁稅」:SG 1323,「猶太人的聖殿稅」,數目為半個舍客勒 出 30:11-16 或兩塊希臘幣
(約兩天工資)。每個二十歲以上的猶太男丁都必須付這個稅。不過聖殿稅跟政府
的稅收不同,聖殿稅並不是強制性的。聖殿稅可以在逾越節時親自到聖殿繳納,或
者事前繳交。巴勒斯坦附近的聖殿稅是在逾越節前一個月開始繳交。西元七十年聖
殿被毀之後,羅馬人規定聖殿稅改納給羅馬朱庇特神廟。
●「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原文的句型是預期「肯定(即:納)」的回覆。
◎很可能耶穌與門徒這時是住在彼得家裡。
(二)彼得答以「納」,而耶穌以自己是上帝的兒子,所以理應不必納稅,不過因為怕絆倒收稅的人,
就行了一個神蹟來繳交稅金。 17:25-27
●「關稅」:SG 5056,按貨物計稅的一種稅制。
●「丁稅」:SG 2778,按人頭計稅的稅制。
●「兒子」:SG 5207,「兒子們」,原文是複數型態,意思應該是包括耶穌與門徒們,或者僅
僅是要表達「父子關係」可以導致稅款的豁免。因為此時門徒大概不會覺得自己是
造物者的兒子。
●「觸犯」:SG 4624,「冒犯」、「觸怒」。
●「去釣魚」:SG 906+SG 44,直譯是「丟一個鉤子」。
●「一塊錢」:SG 4715,一種古代希臘錢幣單位,價值等於四個希臘幣(可以繳兩份聖殿稅)
。
◎耶穌在此清楚的表明自己是「聖殿敬拜的神的兒子」,所以可以不用納聖殿稅。這簡單的論述
其實就清楚表明了自己的身分,祂是高於「上帝選民」的存在,是「造物者的兒子」。
◎耶穌沒有道理要納聖殿稅,但是為了避免破壞與人們的關係,他還是納了。我們是否也願意為
了維持與眾人的好關係犧牲一些應有的權益?
經文: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18:1-18:5 註釋:
拾、天國子民的相互關係 18:1-35
◎這一篇是馬太福音記載的第五篇講論。
一、小孩子的價值 18:1-14
(一)天國中誰是最大的 18:1-5
○ 可 9:33-37 路 9:46-48
1.門徒們詢問耶穌天國中誰最大。 18:1
●「門徒」進前來:SG 3101,「弟子」、「學徒」,原文是複數型態。
●「天國裡誰是最大的」:原文是「究竟天國裡誰是最大的」或「那麼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
◎可能門徒記起 11:11 中耶穌說天國裡的每一個都比施洗約翰大,所以他們就討論起究竟天
國中怎樣排名?
2.耶穌答以:如不改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就不能進天國。卑微如小孩子的在天國就是最大。
18:2-4
●「小孩子」:SG 3813,「孩子」、「嬰孩」。
●「實在」告訴:SG 281,「堅決肯定所說的」、「阿們」。
●「回轉」:SG 4762,指的是「改變方向和行為」而非「走回原路」。且本動詞是被動式,
表示是「被改變」而非「自己改變」。
●「變成小孩子的樣式」:SG 1096+SG 5613+SG 3588+SG 3813,「變成如同小孩子」。
這句話當時的門徒所能領受的意義可能是「要變成像小孩子一樣
的純潔、謙卑」,但更有可能的是「像小孩子一樣的地位卑微」
。意義就是「放棄對於地位的執著與爭取,甘願變成卑微」。
●「斷不得」:SG 3756+SG 3361,連續兩個「不」,是強烈的否定詞,意指「跟本不可能
」。
●「凡」自己:SG 3748,「無論誰」、「任何一個」。
●「謙卑」:SG 5013,「降卑」、「使卑微」。
◎「小孩子」:如果這裡是彼得家,這個小孩子可能是彼得的小孩,不過這對於整個教訓的
意義並沒有什麼影響,當時的小孩子地位卑微。
◎這裡的意義應該是要門徒放棄爭大小的心態,而自願取那最卑微的地位。後面即用「取卑
微地位」(像這小孩子的)的人來稱門徒。
3.接待信耶穌的人就是接待耶穌。 18:5
●「為」我的名:SG 1909,「在....上」、「在....的根基上」、「依據....」。
●為我的「名」:SG 3686,「名字」,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
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像這小孩子的」:指的是上文可以進天國的「願意像小孩一樣卑微的人」,也就是真正
的基督徒的意思。
經文:「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18:6-18:9 註釋:
(二)使信徒跌倒的嚴重性 18:6-9
○ 可 9:42-48 路 17:1-2
1.讓信耶穌的人跌倒,還不如沈入海中。 18:6
●「小子」:SG 3398,「微小的人」,原文與前面的「小孩子」不同,不過應該是取前面
「像小孩子的信徒」的意義。
●「跌倒」:SG 4624,「使犯罪」、「使放棄信仰」。
●「大磨石」:SG 3458+SG 3684,「驢磨石」,指「由驢子推轉的上層磨石」,比一般
家用的磨石大的多。
◎破壞門徒的信仰是個嚴重的罪惡,比起末日的嚴厲審判,被溺死還比較划算。
2.絆倒人的事雖然難免,但是絆倒人的有禍了。 18:7
●「絆倒」:SG 4625,「陷阱」、「犯罪的引誘」。
●「免不了的」:SG 318,「必須」。
◎此處的意思是難免有人會被引誘,信仰被破壞。不過害人犯罪的那人,將有大災禍。
3.絆倒自己也有禍了,應該不計代價的對付自己的軟弱。 18:8-9
●「跌倒」:SG 4624,「使犯罪」、「使放棄信仰」。
◎這一段耶穌用誇張的方式教導,與 太 5:29-30 的方式相近,這是猶太拉比習慣的教導方
式。
經文:「你們要小心,不可輕看這小子裡的一個;我告訴你們,他們的使者在天上,常見我天父的面。(有古卷加: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一個人若有一百隻羊,一隻走迷了路,你們的意思如何?他豈不撇下這九十九隻,往山裡去找那隻迷路的羊嗎?若是找著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他為這一隻羊歡喜,比為那沒有迷路的九十九隻歡喜還大呢!你們在天上的父也是這樣,不願意這小子裡失喪一個。」 18:10-18:14 註釋:
(三)要尊重並挽回信徒 18:10-14
1.不可以看輕信主的人,他們的使者常在天父面前。 18:10-11
●「輕看」:SG 2706,「蔑視」、「輕視」。
●比較好的古抄本中沒有 18:11 。
◎「他們的使者」:猶太人相信每一個民族有其守護天使,啟示錄的七個教會也各有一個天
使。
◎此處耶穌指的是「信徒們」有一些天使在上帝面前隨時候命,等待幫助這些信徒。
2.耶穌以失羊的比喻來描述天父盡全力來保護、挽回信耶穌的人。 18:12-14
●「走迷了路」:SG 4105,「使誤入歧途」、「迷路」。
●「撇下」:SG 863,「放手」、「離開」。
◎失羊的比喻也出現在 路 15:3-7 相似,但意義不同,路加福音指的是上帝希望罪人的悔改,
而此處指的是上帝希望信徒的不走迷。很可能是耶穌用同樣的比喻放在兩個不同場景中來描
述不同的事情。
經文:「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18:15-18:20 註釋:
二、處理犯錯的弟兄 18:15-35
(一)挽回弟兄錯誤的步驟 18:15-20
1.弟兄犯罪時,先私下指出他的錯。 18: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有古抄本作「倘若你的弟兄犯罪」。
●「指出....錯來」:SG 1651,「責備」、「糾正」。
●「得了」:SG 2770,「 (努力或投資)得到」、「贏得」。
◎私下指出錯誤應該是處理弟兄犯罪的第一步,但我們通常會容忍弟兄的罪,直到忍無可忍就
直接對外宣揚,這裡的教訓實在值得我們更多思考。
2.如果不聽私下勸告,再找一、兩個人一同勸告他,並且作見證。 18:16
●「定準」:SG 2476,「建立」、「堅定不移」。
◎「要憑兩三....定準」:引自 申 19:15 。
◎此處帶一、兩個人一同去,可能不只是要見證那人的不是,也是為了後面教會要進行懲戒時
可以作為見證人。
3.不聽少數人的勸告,就由教會出面。如教會勸誡亦無效,那就當他是不認識神的人來對待。
18:17
●「教會」:SG 1577,「群體」、「會眾」。此處指的應該是「地方堂會」。
●「外邦人」:SG 1482,「不信的」、「多神教的外族人」。
●「稅吏」:SG 5057,「稅收人員」,馬太自己也是這個工作。
◎「外邦人和稅吏」:意義應該是指「神國度之外的人」。
◎「教會的勸告」是整個挽回弟兄的最高峰,但目前我們似乎很少看到「教會的勸告」出現,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會不會我們都太喜歡當好人了?
4.信徒在地上綑綁的,天上也要綑綁,在地上釋放,天上也要釋放。並且天父要成就信徒在地上
同心合意的裁判,因為當有兩三人奉耶穌的名聚會,耶穌就在他們中間。 18:18-20
●「實在」:SG 281,原文就是「阿們」,用來引出「鄭重的宣告」。
◎「綑綁....釋放」:跟前文彼得所領受的權柄 16:19 相同,應該是指著「紀律行動」(對
犯罪之人的判定)而言。
●「同心合意」:SG 4856,「同一個聲音」、「互相同意」的意思。
●求甚麼「事」:SG 4229,指「法律上的案子」、「訴訟或裁判的事」。
●「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可以翻譯為「對他們為之祈禱的任何審判案件互相同意」。
◎ 18:20 清晰的提供上帝認可兩個以上信徒裁判權的理由:耶穌與信徒同在。
◎許多人應用 18:20 時,並沒有考慮到上下文是牽涉到「弟兄犯罪的審判」問題,而誤以
為可以應用在所有的場合之上,這可是一大誤會,基本上這裡是用來承認基督徒的裁判權(
跟舊約的審判官一樣的權力,神也跟審判官同在),我們也該勇於在禱告之內來指正弟兄的
錯失,並作必要的處理。
經文: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才算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並一切所有的都賣了償還。那僕人就俯伏拜他,說:『主啊,寬容我,將來我都要還清。』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那僕人出來,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便揪著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把所欠的還我!』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說:『寬容我吧,將來我必還清。』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監裡,等他還了所欠的債。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於是主人叫了他來,對他說:『你這惡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像我憐恤你嗎?』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 18:21-18:35 註釋:
(二)饒恕弟兄的限度和根據 18:21-35
1.彼得詢問耶穌應該饒恕得罪自己的弟兄幾次?七次是否足夠? 18:21
◎猶太人的習慣是「不超過三次」,而在猶太拉比的討論中通常認為「四次」是饒恕弟兄的最
高次數,所以彼得大概以為七次是非常足夠了。
2.耶穌答覆:「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七次」。 18:22
●「七十個七次」:SG 1441+SG 2033,可以翻譯為「七十個七次」或「七十七次」。不過意
義應該是接近「無限多次」的意思。這裡耶穌很可能是影射 創 4:24 中,
拉麥宣稱「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把無盡報
復的心態換成無盡饒恕的心態,因此此處可能翻譯為「七十七次」會比較
妥當。
3.耶穌用王與僕人算帳的比喻來描述為何要無限制的饒恕。 18:23-35
(1)有僕人欠王一千萬兩銀子,理應賣掉一切來清償,但主人在僕人求情之下免了僕人的債務。
18:23-27
● 18:23 開始有個「因此SG 122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就是此處的記載就是前
面要饒恕多次的背後理由。
●天國「好像」:SG 3666,「使相像」、「使....像」。
●「僕人」:SG 1401,「奴隸」、「臣僕」。
●「一千萬銀子」:SG 3463+SG 5007,直譯是「一萬他連得」,大約是當時工人十七萬
年的工資(六千萬錢銀子)。
●「寬容」我:SG 3114,「有耐心」、「等候」。
●「動了慈心」:SG 4697,「憐憫」、「同情」。
◎這個數字龐大,大概全家都賣了也永遠無法還清(當時的奴隸頂多只值一他連得,一般都
只值十分之一他連得罷了)。這個數字也清晰的表達出我們對上帝的虧負是我們永遠無法
清償的。
(2)僕人卻斤斤計較別人欠他的債務,務要追索到底。 18:28-30
●「十兩銀子」:SG 1540+SG 1220,一百錢(得拿利)銀子,大約是一百天的工資。
●「掐住他的喉嚨」:SG 4155,「使窒息」。
●「不肯」:SG 3756+SG 2309,「不願意」。
●「竟」去:SG 235,「反而」、「反倒」。
◎ 18:29 與 18:26 請求寬容的用詞相近。
◎可以想見這人能借給他人的錢,也是來自主人的錢,結果他卻要追討到底。
(3)主人知道後質問僕人為何不憐恤同伴,像主人憐恤他一樣?於是追討他的債務。 18:31-34
●眾「同伴」:SG 4889,「同為奴隸的人」。
●「憂愁」:SG 3076,「悲傷」、「愁苦」。
●「告訴」:SG 1285,「詳細解釋」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於太 13:36;18:31|。
●「憐恤」:SG 1653,「施憐恤」、「慈悲為懷」。
●「大怒」:SG 3710,「發怒」。
●「掌刑的」:SG 930,「折磨的人」,這些人的職責是對犯人施以苦刑,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所以這僕人後來的狀況比「下監牢」還糟糕一些。
◎ 18:31 說明了同作僕人的(也就是比喻「其他天國的子民」)看見這人的作為是感到「
極其愁苦」,甚至忍不住要把所發生的事情都告訴主人,告訴主人的用意,應該也是希望
主人懲治這個僕人。
◎「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因為數目太大,事實上這個僕人不可能還清債務,等於將永遠
被施以苦刑。
(4)結論:如果信徒不從心裡饒恕弟兄,天父也要收回祂的饒恕了。 18:35
◎饒恕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這裡與主禱文中都特別提到饒恕理應是得救群體的生命表
現。如果我們不能真實的知道上帝怎樣饒恕了我們,我們大概也無法真心的饒恕得罪我們
的人。如果我們真知道上帝對我們的恩典,還不能饒恕弟兄的話,那大概真的有如耶穌比
喻中的僕人所行之荒謬了。
◎不過此處的比喻中,每一個欠債的人都知道他欠債,亦即每一個加害者都應該被自己與教
會確認為加害者,然後被害者獲得「赦免」的權力,而非一味的掩蓋真相與犯罪。
經文: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有許多人跟著他,他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19:1-19:12 註釋:
拾壹、往耶路撒冷途中 19:1-20:34
一、耶穌論婚姻與離婚 19:1-12
(一)耶穌離開加利利到約但河外,許多人跟隨他,他也行治病的神蹟。 19:1-2
○ 可 10:1
◎這裡表達了馬太福音所記載的第四篇講道結束。
●約旦河「外」:SG 4008,「在另外一頭」。
◎「約但河外」:當時的加利利人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會避開撒瑪利亞 ,繞道由約但河東邊的
比利亞過去。
(二)法利賽人以休妻的話題來試探耶穌。 19:3
○ 可 10:2
●「試探」:SG 3985,「試驗」、「惡意的想引誘人犯罪」。
●「無論甚麼緣故」:SG 2596+SG 3956+SG 156,「根據任何一個理由」。
●「休」妻:SG 630,「釋放」、「使自由」。
●「可以」:SG 1832,「是合法的」、「合乎律法的」。
◎當時對於離婚,有兩派看法:希列(Hillel)派認為在任何情況下皆可休妻,甚至包括「妻子燒
焦了飯」這種微不足道的理由。沙買(Shammai)派則比較保守,只准「淫亂」為休妻的理由。
◎在此可能法利賽人想讓耶穌說出敵對希律的話 可 6:17-29 ,因為施洗約翰指責希律的婚姻問
題導致殺身之禍。
(三)耶穌以上帝起初造人的心意來回答之,要人不可休妻。 19:4-6
○ 可 10:6-9
●「連合」:SG 2853,「被黏合於」、「緊密結合於」。
●一「體」:SG 4561,「身體」、「肉身」。
●「既然如此」:SG 5620,「以致」、「因此」。
●神「配合」的:SG 4801,「結合」、「成雙 (特別是婚姻上的聯結)」,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9:6 可 10:9 。
●神配合「的」:SG 3588,這冠詞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顯示這是指「婚姻」,而非夫妻兩人。
●「人」不可分開:SG 444,「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的是「男人」、「丈夫」,也
就是「不可休妻」的意思,當然這是因為當時只有男性能夠主動休妻,實際
上耶穌就是認為「不可離婚」。
◎ 瑪 2:14-16 也記載上帝恨惡休妻的人。
(四)法利賽人用摩西之休妻規定來質問耶穌。 19:7
●「休」書:SG 647,法律術語,處理有關「放棄對某物之權利」的事宜。
●休「書」:SG 975,原意是「小書卷」,在此處當「證件或信件」用。
◎「休書」:「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日後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
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因此被休的女方就獲得了某個程度的保護。離婚
要寫「休書」的規定出自 申 24:1 。
(五)耶穌表達摩西是因為以色列人心硬才採用這種過渡的辦法,但上帝的心意並非如此。因此若不是
因為淫亂的緣故,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 19:8-9
○ 可 10:3-5 10:11-12
●「心硬」:SG 4641,「頑固」、「心裡剛硬」,指「人頑強的抗拒神」。此字不曾在一般的
世俗文獻中出現,但在新約聖經與七十士譯本聖經都是常用字,原有「脫水乾燥」
的意思。
●「起初」:SG 575+SG 746,「從起初」、「從起源」。
●「淫亂」:SG 4202,「不貞」、「通姦」,此字可能指著各種性方面的不道德,並不一定僅
僅針對「通姦」。
◎這裡耶穌表明「准許離婚」是一種莫可奈何的妥協,因為人心頑強的抗拒神,所以只能以較小
的惡來避免較大的惡。或者這種制定律法的觀念值得我們注意與學習。我們常常都以為法律的
目標是要「完全避免犯罪」。
◎耶穌把婚姻的基礎推到上帝身上,是上帝設立婚姻,所以必須慎重對待。
◎ 19:9 的意思是「任何人非因淫亂休他的妻且和別的女人結婚就是姦淫」,重點是男性犯姦淫
,而非如 太 5:32 以女性犯姦淫為焦點。
◎此段主要的爭議在於與平行經文 可 10:11-12 相比,多了「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的例外,因
此學者們連篇累牘的討論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例外?比較可信的講法是認為「淫亂作為可離婚的
例外」,對當時的馬可福音讀者是「無須說明」的,因為姦淫的死刑已經不再執行,只有「離
婚」可以替代死亡終止婚約,猶太的《米大示》甚至要求男人要主動休了犯姦淫的妻子,而馬
太福音的作者則把這個例外說明清楚,兩本福音書的記載並沒有實質的差別。
(六)門徒跟耶穌抱怨夫妻的關係如果是這樣的話,乾脆不要娶,耶穌清楚表明並非人人都能獨身。
19:10-12
●「人和妻子」:原文是「人和妻子的關係SG 156」。
●「這話」:指的是 19:10 中門徒說的「獨身氣話」。
●「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原文只有「惟獨賜給誰」。
●「閹」人:SG 2135,指「先天或後天無法生育的人」。
●被人「閹」:SG 2134,「閹割」、「去勢」,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由此看來,的確是有人領受特殊的「獨身」恩賜,獨身並非人人都可以選擇的道路。
經文:那時,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給他們按手禱告,門徒就責備那些人。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 19:13-19:15 註釋:
二、能進天國的人 19:13-26
(一)耶穌祝福孩童,並表示天國是像小孩子一樣的人的。 19:13-15
○ 可 10:13-16 路 18:15-17
●「責備」:SG 2008,「斥責」、「嚴詞警誡」,責備的對象應該是那些帶小孩來的人。
●「讓」小孩子:SG 863,「任由」、「容讓」。
◎在巴勒斯坦,母親習慣在孩子周歲的時候,把孩子抱到知名的拉比那裡接受拉比的祝福。這
裡所記錄的情形就是在這種風俗之下,人們找耶穌來祝福自己的小孩。
◎「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根據 18:1-3 的看法,耶穌是指「小孩子的卑微」說的。
經文: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他說:「甚麼誡命?」耶穌說:「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那少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呢?」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19:16-19:26 註釋:
(二)富有的年輕人來問永生 19:16-26
○ 可 10:17-22 路 18:18-23
1.有一個富有的少年人來問耶穌要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19:16
●「夫子」:SG 1320,「教師」、「老師」。
●「做」甚麼善事:SG 4160,「做」、「製造」。
●「善事」:SG 18,「好的」、「好行為」。
●「得」永生:SG 2192,「擁有」。
●「永生」:SG 2222+SG 166,「永遠的生命」。
◎這個人擁有一切眾人羨慕的特質:年輕 太 19:20 、富有 19:22 、道德與自信(自認從
小遵守律法) 19:20 、地位(官) 路 18:18 。
◎一個年輕、有錢又有道德與自信的官員,為什麼還要問耶穌關於永生的事呢?顯然他也沒
有獲得永生的把握。而他的觀念是典型的功德主義,認為可以「做」某一些善事以換取永
生。
2.耶穌一面提醒他:「只有一位是善的」,一面告訴他應該要守誡命才能得永生。 19:17-19
●愛「人」如己:SG 4139,「鄰舍」、「鄰居」。
◎耶穌在這裡提醒這年輕人:「只有上帝是良善的」,很可能是要先提示這人,其實沒有人
在上帝面前有資格依賴善行得到永生。
3.年輕人表示他已經遵守耶穌所提出來的誡命了,而耶穌進一步要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並
來跟從耶穌。 19:20-21
●「還」缺少:SG 2089,「仍然」、「尚未」。
●還「缺少」:SG 5302,「短缺」、「不足」。
●「少年人」:SG 3495,「年輕人」,原文顯示這是年齡由24到40歲的人,所以翻譯為「
青年人」、「年輕人」會比較適切。
●「完全人」:SG 5046,「完全的」,是指「以神的完全為目標」的人, 太 5:48 耶穌
要求門徒要「完全」,原文也是SG 5046。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原文的句型顯示耶穌認為這人真正有心要做完全人。
◎耶穌已經先提醒少年人,除了上帝沒有人是良善的,而這少年人顯然沒有聽進去,他對自
己遵守誡命的能力還是很有把握。
◎有趣的是耶穌只拿十誡中第二部分(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部分)來詢問少年人,而沒有
拿第一部份(關於人與上帝關係的部分)。
◎ 可 10:21 路 18:22 中耶穌提出的要求是說「一件事」,亦即「變賣財產」和「跟隨耶
穌」是同一件事,看得出耶穌知道這人問題所在,但耶穌仍然愛他 可 10:21 ,而這讓少
年官知難而退的要求也是出於耶穌的愛,這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有解經書認為這是耶穌拿十誡的第一誡來考驗少年人:「放棄財富,把上帝當第一位」。
結果少年人失敗了,這種說法頗有道理。
4.年輕人終究是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19:22
●「憂憂愁愁」:SG 3076,「悲傷」、「愁苦」。
●「產業」:SG 2933,「財產」、「所有物」,特別是指「土地」、「不動產」。
◎顯然這人希望同時享有永生和財富,而他追求永生的意圖,可能也在於享受永恆的財富,
因此耶穌這一個要求就顯出這人內在真正的情況。
◎這人憂愁,顯示他無法在永生和產業中間作抉擇,而且他也相信耶穌的條件是真實的。他
的反應也顯示出他並沒有遵守第一誡「以上帝為唯一的上帝」。
5.耶穌表達駱駝穿過針眼,比富人進天國容易,門徒對耶穌的話感到驚訝,問耶穌:「這樣誰
能得救?」,而耶穌表明「在神凡事都能」。 19:23-26
●「財主」:SG 4145,「富裕的」、「富足的」。
●「是難的」:SG 1423,「困難地」,此字聖經中僅出現三次,且都與這個記載相關
太 19:23 可 10:23 路 18:24 。
●「針的眼」:SG 5169+SG 4476,就是指「針孔」,而非第九世紀以後一個名叫「針眼」
的城門進口。
◎此處耶穌是用「實在(阿們)告訴你們」來強調富有的人不容易進天國,真是值得我們謹
慎思考。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當時拉比們常常用「
大象穿過針眼」來形容「不可能的事」,駱駝是當地常見的陸生生物中最大的一種。
●「希奇得很」:SG 1605+SG 4970,「非常地驚訝」。
◎當時的人把財富當成是上帝的賜福,所以耶穌說財富將阻止人進天國時,門徒的訝異是可
以理解的。
◎「依靠錢財的人難以進天國」是一個重要的警告,尤其在一個豐裕的環境中,「追求有錢
」好像是一種必然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我們會被「財富」吸引而遠離天國呢?
◎門徒的觀念中很可能認為富有的人做許多事情都比他們容易,甚至在傳統的猶太教中,財
富是上帝的恩賜,有財富也讓人比一般民眾容易守律法、獻祭,所以如果連富人都難以得
救,那誰有資格得救呢?由此處我們也可以大略看出為什麼一般認為猶太人比較吝嗇、會
賺錢。
●「看著」他們:SG 1689,「看」、「注視」,表示耶穌是慎重地回答門徒訝異的驚嘆。
●「不能的」:SG 102,「不可能的」。
●凡事都「能」:SG 1415,「有能力的」、「有可能的」。
◎耶穌在此把得救的可能交回到上帝手裡,也指出「人進神的國」乃是因為神介入才變成「
可能」。
經文: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19:27-19:30 註釋:
三、門徒的賞賜與天國的恩典 19:27-20:16
(一)門徒的賞賜 19:27-30
○ 可 10:28-31 路 18:28-30
1.彼得詢問耶穌:門徒們已經撇下所有跟隨耶穌,將會得什麼賞賜? 19:27
●原文句型強調「我們」,亦即彼得向耶穌表示他們做到了財主所不能做的,是不是應該有
特殊的賞賜?
●「跟從」你:SG 190,「追隨作門徒」。
◎彼得這個問題,好像認為門徒犧牲浩大,上帝欠門徒門徒一個足夠的獎賞,耶穌在
20:1-16 用一個比喻來糾正門徒們的錯誤觀念。
2.耶穌回答:使徒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跟耶穌一同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 19:28
●「復興」:SG 3824,本來的意義是「再生」、「重生」,在此是指彌賽亞引進新天新地
的時候。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19:28 多 3:5 。
●「審判」:SG 2919,可能指「統治」或「審判」。
◎「以色列十二支派」指的可能是種族上的以色列或屬靈的以色列(基督徒)。
3.又說凡為耶穌撇下財產與親情的,要得到百倍,而且要承受永生。 19:29
●「撇下」:SG 863,「使離開」、「遣走」。
●「百倍」:SG 1542,「一百倍」,最好的古抄本作「百倍」,有一些則作「多倍」。
◎前文中少年官無法放棄財富獲得永生,而耶穌在此承諾能夠為耶穌放棄財富或親情的,將
有永生。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得更多的財富與親情
。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弟兄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
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因為許多人願意與自己分享他們的財富)。
4.但耶穌警告門徒:有些在前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19:30
◎「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也許解釋成「神的國裡,人的地位和名次往往出人意料」比
較合宜。這句話在這裡應該是一個警告,警告那些願意犧牲物質,但卻以此為驕傲的人得
要小心,免得因為自滿而反而停滯而居後了。
◎下一段葡萄園的比喻把這裡的「在前在後」的意義闡述的更明白,耶穌直指彼得等人不願
意看到其他人得恩惠。
經文:「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加: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0:1-20:16 註釋:
(二)葡萄園的比喻 20:1-16
◎這個比喻是馬太福音獨有的比喻。
1.天國像主人清早去雇工人進葡萄園工作,與工人講定一天工資為一錢銀子。 20:1-2
●「因為」:SG 1063,顯示這段經文與前面記載的「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相關。
●「家主」:SG 3617,「一家之主」、「家長」。
●「清早」:SG 4404,「天剛亮的時候」、「凌晨三點至六點」。
●「一錢銀子」:SG 1220,「一得拿利」,羅馬的一種錢幣,是普通人的一天工資。
2.雇主在不同的時間分別去找人進葡萄園工作。 20:3-7
●「巳初」:SG 5154+SG 5610,「第三小時」,相當於「早上九點鐘」。
●「市上」:SG 58,指「市鎮的中央廣場」,這是當時一般買賣的場所與聘請短期工人
的地方。
●「閒站的人」:SG 692,「沒有工作的」、「閒散的」,此處並非指他們懶散,而是指
他們還沒有找到工作。
●「午正」:SG 1623,「第六」(小時),相當於中午十二點。
●「申初」:SG 1766+SG 5610,「第九小時」,相當於下午三點。
●「酉初」:SG 1734,「第十一」(小時),相當於下午五點。
◎當時的工作機會不多,許多人都依賴短期的零工來賺取一家的溫飽,這些閒站人就是那些
等待打零工的人。
3.到了晚上發工資的時候,所有的工人都得一錢銀子。 20:8-10
●「一錢」:SG 1220,「一得拿利」,當時的人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這個工資算是
豐厚的,羅馬士兵一天的工資就是一錢。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 利 19:13 ,當天的工資應該在晚上發給,不可拖過一個晚上。一般通
常都是在日落時,也就是大約晚上六點鐘發工資。
◎早到的工人重視「公平」勝過「憐憫」。其實這些工人都是一樣,每天等待工作機會來換
取一家的溫飽,主人給的工作機會與合理報償本來就是一種恩典,但這些早到的工人沒有
為後來的人可以多領錢(亦即更多的家庭可以不挨餓)高興,反倒因為自己做多領少而抱
怨。其實,我們自己也常常是這樣,重視「公平」勝過希望他人過得好。唯上帝的標準倒
不是這樣,反倒是充滿憐憫與恩典的。上帝並沒有欠誰什麼,一切都是合理與公平的,工
人看到的不公平,其實根源是主人的慷慨,而不是「自己應得的公平」。
4.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埋怨雇主讓工作時間短的人與他們有一樣的工資。 20:11-12
●「埋怨」:SG 1111,「抱怨」、「嘀咕」。
●「整天勞苦」:直譯是「背負整天的擔子SG 922」,有「背負了工作的主要重任的意思
」。
◎由於發工資的順序是晚到的先發,導致早到的工人可以看到晚到的也領一樣的工資,造成
他們發怨言。不過這並非是比喻的重點,比喻的重點是不管哪一個工人,都是領到不少於
「應得工資」的金錢,因此不能跟主人要求更多的慷慨,既然是主人自願的慷慨,就不能
也不需要被質疑。
5.雇主答以:自己並不虧負工人,且講定的價格就是如此。雇主厚待工作時間短的人,是他自
己願意的,也是他的權限,難道因為雇主恩待其他工人,工作時間長的工人就不滿意了?
20:13-15
●「朋友」:SG 2083,「同伴」、「朋友」。這個稱呼表現出園主對這個工人的「溫柔態
度」。
●不「虧負」:SG 91,「傷害」、「不公平對待」。
●「講定」的:SG 4856,「同意」、「一致」。
●難道不「可」:SG 1832,「合法的」。
●「作好人」:SG 18,「好的」,可能是「眼睛好」,表示「慷慨」的成語。
●「眼紅」:SG 3788+....+SG 4190,原文是「眼睛惡」或「眼睛壞」,可指「吝嗇」,
不過此處是「嫉妒」之意。
◎是的,主人在此肯定而和善的答覆工人代表:工作一天給一錢工資,本是合理的,不能說
主人有任何虧負工人的地方。而主人願意做好事幫助那些窮人,這是主人的權利,我們能
說什麼呢?也沒有權利去嫉妒這些蒙恩典的人。
6.結論就是:「在後的要在前,在前的要在後」。 20:16
●「這樣」:SG 3779,「如此」,表達這個比喻闡述了「在前的將要在後」的意義。
◎許多解經書都提到這段比喻與「浪子的比喻」 路 15:11-32 ,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提到
守本分的人得到「應得」的報償,但卻因為不應得的人得到恩典而起了嫉妒之心。這種嫉
妒之心,反而傷害自己與施恩者的關係。其中主要的誤解就是把自己應做的事情,當成是
籌碼,希望以此換得更多自己不應得的恩典。
◎這一節重複 19:30 ,但順序對調,顯示這一段比喻是為了回應彼得。
◎這個信仰認為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對上帝付出多的,不一定回報多,因為上帝給的回報
都多過所有信徒應得的回報了。
經文: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 20:17-20:19 註釋:
四、天國裡的掌權與服事 20:17-34
(一)第三次預言受難 20:17-19
○ 可 10:32-34 路 18:31-33
●到「一邊」:SG 2398,「獨自的」、「私下的」。
●「定」他死罪:SG 2632,「向人宣判罪刑」。
◎此時耶穌與門徒應該混在朝聖的人群中,而大概也只有十二門徒有可能有能力聽懂耶穌的預
言,因此耶穌把他們帶離人群,私下講述他要受難的事情。
經文: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嗎?」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20:20-20:28 註釋:
(二)耶穌的兩個門徒求坐高位 20:20-28
○ 可 10:35-45
1.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來拜耶穌,求坐在耶穌的左右邊。 20:20-21
●「西庇太」:字義是「我的禮物」。
◎「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很可能就是「撒羅米」,是耶穌母親的姊妹,一直忠心跟隨耶穌
太 27:56 可 15:40 16:1 約 19:25 ,馬可福音的記載省略這兩使徒母親介入的細節。
◎「兩個兒子」,指的就是「雅各」與「約翰」。
◎「右邊」、「左邊」:「右邊的座位」是「要位」,而「左邊的座位」是次尊貴的位置。
◎顯然這兩個門徒是向耶穌求天國裡除了耶穌之外的最高地位。
2.耶穌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求什麼,且說自己要喝的杯,那兩個門徒恐怕不能承受,但那兩門
徒卻自認自己能承受。耶穌進一步肯定那兩個門徒終究要跟耶穌一樣受苦,卻還是無法賞賜
門徒自己身旁的位置(那是天父的權柄)。 20:22-23
●所「求」的:SG 154,「請求」,原文的型態是「現在關身直說語氣第二人稱複數」,
表達「你們為自己求」的意思。這也說明了發言的雖是母親,兩個兒子也有
同樣的意思。
●「杯」:SG 4221,「杯子」,在舊約中是代表「福樂」 詩 23:5 或者是「苦難與刑罰」
賽 51:17-18 耶 25:15-28 ,而此處的意思是指「苦難與刑罰」,實際上就是指
「十字架上的死」。
◎這兩個門徒這時衝口而出的「我們能」,可能是不經思考的。但未來他們的確也為主受苦
了,雅各成為第一個殉道的使徒 徒 12:2 ,約翰被放逐到海島上 啟 1:9 。
3.這兩門徒的舉動導致其他門徒的惱怒。 20:24
●「惱怒」:SG 23,「忿恨」、「盛怒」。
◎由這個惱怒的反應可以看出其他門徒的野心也不亞於這兩個門徒。
4.耶穌叫門徒過來,教訓他們:在門徒中間要做大的就必須作眾人的僕人,正如耶穌來世上是
要服事人,而不是要受人服事。 20:25-28
●「君王」:SG 758,直譯是「統治者」。
●「為主治理」:SG 2634,「統治」、「作主人」。
●「大臣」:SG 3173,直譯是「大的」、「大人物」。
●「操權管束」:SG 2715,「行使權力」,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5 可 10:42 。
●「用人」:SG 1249,「僕役」,跟「執事」是同一個字。
●「僕人」:SG 1401,「奴隸」。
●「受人的服事」:SG 1247,原文時態是被動式不定詞,「被照料」。
●「服事人」:SG 1247,原文時態是主動不定詞,「照料」。
●「捨」命:SG 1325,「給予」、「獻上」。
●「多人」:SG 4183,「大量的」、「為數眾多的」。
●「贖價」:SG 3083,「贖金」,蒲草文獻中常用來指「購買奴隸的價錢」,買的人買來
後就釋放奴隸,讓奴隸自由。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0:28 可 10:45 。
◎對權力的追求與爭奪是每一個組織間都會發生的事情,基督徒的組織是否能體會耶穌所說
的「領袖必須作眾人的僕人」呢?基督徒組織是否能夠逃離爭權、爭領導地位的陷阱呢?
經文: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他。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做甚麼?」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20:29-20:34 註釋:
(三)醫治瞎子 20:29-34
○ 可 10:46-52 路 18:35-43
1.地點:出耶利哥的時候,背景:有許多人跟隨耶穌。 20:29
●「耶利哥」:字義是「馨香之地」,位於死海北邊,介於耶路撒冷和約旦河之間。
◎當時有新舊兩個耶利哥城。這兩人應該是坐在舊耶利哥城和羅馬人所蓋的新耶利哥城之間
的路上。
2.主角: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見耶穌經過,就喊叫要耶穌可憐他們。即使眾人責備他們,他
們也不停止。 20:30-31
●「大衛的子孫」:SG 5207+SG 1138,原文是「大衛的兒子」,這個名字是彌賽亞的頭
銜。
●「不許他們作聲」:SG 4623,「停止說話」、「安靜下來」。
3.耶穌叫他們過來詢問他們的需要,他們表達希望自己能看見,耶穌就醫治他們,他們也立刻
跟從耶穌。 20:32-34
●眼睛「能看見」:SG 455,「打開」、「移去障礙」。
●「動了慈心」:SG 4697,「憐憫」、「同情」。
●立刻「看見」:SG 308,「恢復視力」。
經文:耶穌和門徒將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在橄欖山那裡。耶穌就打發兩個門徒,對他們說:「你們往對面村子裡去,必看見一匹驢拴在那裡,還有驢駒同在一處;你們解開,牽到我這裡來。若有人對你們說甚麼,你們就說:『主要用牠。』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這事成就是要應驗先知的話,說:要對錫安的居民(原文是女子)說: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裡,是溫柔的,又騎著驢,就是騎著驢駒子。」門徒就照耶穌所吩咐的去行,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就騎上。眾人多半把衣服鋪在路上;還有人砍下樹枝來鋪在路上。前行後隨的眾人喊著說:和散那(原有求救的意思,在此是稱頌的話)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耶穌既進了耶路撒冷,合城都驚動了,說:「這是誰?」眾人說:「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耶穌。」 21:1-21:11 註釋:
拾貳、受難週的前期 21:1-23:39
◎馬太用最後八章的篇幅(全書的30%)來描述耶穌的最後一週的事蹟。
一、耶穌進耶路撒冷 21:1-21:11
○ 可 11:1-11 路 19:28-38 約 12:12-19
(一)地點:近耶路撒冷,在伯法其、橄欖山那裡。 21:1
●「伯法其」:位於橄欖山,在耶路撒冷以東一點六公里,字義為「未熟的無花果之家」。
◎「橄欖山」位於耶路撒冷東邊,山高八百公尺,比聖殿山高約90公尺,耶穌大概是在週日進
入耶路撒冷。
(二)耶穌要兩個門徒去牽驢和驢駒過來,並且說明如遇詢問應如何處理。這件事情是要應驗先知的
話,門徒就照耶穌吩咐的話去作。 21:2-5
●一匹「驢」:SG 3688,「驢」,原文型態是陰性,「母驢」的意思。
●「驢駒」:SG 4454,原文本是泛指任何幼小的動物,但在七十士譯本與蒲草文獻中常常指
著「雄的馬駒」或「驢駒」。
●「要用」:SG 5532+SG 2192,直譯是「有需要」。
●要用「牠」:SG 846,「他」,原文是複數型態「牠們」。
●「主」:SG 2962,這個字通常用來稱呼羅馬皇帝,在七十士譯本中此字用來翻譯希伯來文
的「神」字。
◎「主要用牠」:可能是「耶穌自稱為主」,或者指「神」,或者是「該驢駒的主人」(這種
解釋假設該驢駒的主人當時跟耶穌在一起)。
◎「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解釋為「主要用驢駒,他會立刻把驢駒
送回來村子」,另一種解釋為「那人必立刻送驢駒到主這裡」
,此處後者的解釋比較可能。
◎「應驗先知的話」:第一句出自 賽 62:11 ,其餘則是出自 亞 9:9 。這句話應該是馬太加
入的評語,而非出自耶穌之口。
●錫安的「居民」:SG 2364,「女兒」,「某個階層中的女性」,「錫安的女兒」意思就是
「耶路撒冷的居民」。
◎只有馬太提到兩頭驢子,原因很可能是其他福音書省略這種細節,而馬太詳細記載這一細節
。而其他福音書提到驢駒子是沒有被騎過的,因此牽著母驢同行以便安撫小驢情緒或以備不
時之需,是相當有可能的。
(三)門徒照耶穌的話去牽了驢和驢駒來,把自己的衣服搭上讓耶穌騎上。眾人也把衣服和樹枝鋪在
路上,並高喊「和散那」稱頌耶穌。 21:6-9
●「驢」:SG 3688,「驢」,原文型態是陰性,「母驢」的意思。
●「衣服」:SG 2440,「外衣」、「外袍」。
●就騎「上」:SG 1883+SG 846,「他們之上」,這個「他們」可能指「驢駒」加「衣服」
或「複數的衣服」,比較不可能是「兩頭驢子」。
●「眾人多半」:SG 4183+SG 3793,「極多的群眾」、「大量的群眾」,沒有「多半」的
意思。
●「和散那」:SG 5614,原文是「請你拯救」,有「請求神立即拯救」的意思,但也可以用
作「稱頌語」。猶太人在住棚節時慣於把棕枝或蘆葦砍下來,一邊揮舞一邊呼
喊 詩 118 。這個詞跟「阿們」和「哈利路亞」一樣,後來成為敬拜儀式中的
感嘆語。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引自 詩 118:26 ,原來的意思是「奉主名的祝福賜給來過
節的朝聖者」,馬太在此引用的聖經與目前的舊約聖經文字
略有差異,讓意義變成「奉主名來的耶穌是應當稱頌的」。
◎用衣服或砍下來的樹枝鋪在路上,是表示對尊貴者的歡迎或致敬。 王下 9:13 中耶戶受此
待遇, 後來馬加比也接受過樹枝鋪在地上的待遇。
◎耶穌騎驢駒進入耶路撒冷這件事,應驗了 亞 9:9 的預言。當時,一個君王只有戰爭的時候
才騎馬,平時都是騎驢的。因此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正表達了其謙和與慈愛,而非猶太
人心目中政治性彌賽亞的「君臨天下」態勢。
(四)耶路撒冷城為耶穌而驚動,眾人大多認定耶穌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 21:10-11
●「驚動」:SG 4579,此字原本用來指「地震」,在此是「被震動」、「被攪拌」的意思。
◎既然稱呼耶穌為「先知」,就表示群眾認為耶穌口裡出來的話是合乎上帝心意的。即使群眾
不一定能辨識彌賽亞,但他們能辨識耶穌是來自神的。
經文:耶穌進了神的殿,趕出殿裡一切做買賣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和賣鴿子之人的凳子,對他們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在殿裡有瞎子、瘸子到耶穌跟前,他就治好了他們。祭司長和文士看見耶穌所行的奇事,又見小孩子在殿裡喊著說:「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就甚惱怒,對他說:「這些人所說的,你聽見了嗎?」耶穌說:「是的。經上說『你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你們沒有念過嗎?」於是離開他們,出城到伯大尼去,在那裡住宿。 21:12-21:17 註釋:
二、耶穌進聖殿 21:12-17
◎ 可 11:15-19 路 19:45-49
(一)耶穌進聖殿,趕出做買賣的人與兌換銀錢的人,指責這些商人使聖殿成為賊窩。 21:12-13
●「神的殿」:較可靠的古抄本中都沒有「神的」只作「殿SG 2411」,而這個SG 2411指的
是「聖殿區域」、「聖殿範圍」。
●「兌換銀錢之人」:SG 2855,「銀錢兌換者」,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2 可 11:15 約 2:15 。
●「凳子」:SG 2515,「椅子」、「座位」,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2 23:2 可 11:15 。
●「賊」窩:SG 3027,「強盜」、「革命份子」、「游擊隊」。
●賊「窩」:SG 4693,「山洞」、「隱藏處」。
◎ 21:13 引自 賽 56:7 耶 7:11 。
◎根據馬太、馬可、路加福音的記載,耶穌潔淨聖殿是發生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前數日。約翰所
記載的可能是另外的一次。學者持兩種不同的理論,而一般比較多認為約翰記載的是耶穌傳
道初期的另外一次潔淨聖殿,另有人推測 可 3:22 一事是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潔淨聖殿的
結果。
◎這裡指的應該是「外邦人院」,從外地來的朝聖者不便攜帶祭物,而祭司們又指定特殊的錢
幣(古推羅幣)來繳納聖殿稅(理由是羅馬的貨幣上有凱撒或其他神祇的像,褻瀆上帝),
因此供外邦人敬拜的地方就變成兌換錢幣和買賣祭物的場所。買賣貨幣和祭物本身沒有什麼
不對,但是他們不應該在外邦人可以敬拜的地方進行買賣,而應該退到聖殿外去。當時所獻
的祭物必須是祭司接納「無殘疾」的才可以獻祭,顯然要在聖殿周遭開業也必須獲得祭司允
許,因此祭司可以由其中獲利。
◎許多學者注意到此處的「賊窩」,意思應該是「民族主義革命份子的大本營」,因為這些與
祭司們勾結的生意人是佔據外邦人院牟利,想要推廣的也主要是以聖殿敬拜為特徵的猶太民
族主義,他們心目中的救贖,就是政治性的彌賽亞來帶領他們推翻異族統治,而非真正的耶
和華敬拜,我們的信仰是不是也落入這種「民族主義革命份子的信仰」?基本上就是不歡迎
異族來加入自己的崇拜,把自己的民族復興當成是信仰的宗旨。
(二)聖殿中的瞎子、瘸子來到耶穌面前,耶穌就治好他們。 21:14
◎猶太人的口傳律法禁止瞎子、瘸子等殘障人士到聖殿獻祭,不過只要他們不攜帶可能引來不
潔的墊子、扶手、柺杖等物,也可進外邦人院,這次可能是有一大群瞎子、瘸子蜂擁而至。
◎此處是馬太福音獨有的記載,也是馬太最後一次記載耶穌的醫治工作。
(三)祭司長和文士對耶穌惱怒,而耶穌以聖經的話回應他們,暗示自己是上帝差遣來的。
21:15-16
●「小孩子」:SG 3816,原文時態是「陽性複數」,指「小男孩們」。
●「甚惱怒」:SG 23,「被激怒」、「憤慨」、「忿恨」。
◎這裡引的經文是七十士譯本的 詩 8:2 ,原文中受稱頌的是「耶和華」。耶穌在此暗示人對
他的讚美等同於對耶和華的讚美,等於把自己當神來看。
(四)耶穌晚上住宿在耶路撒冷城外的伯大尼。 21:17
●「伯大尼」:字義是「棗椰之家」或「悲慘之家」,橄欖山東坡上的一個村落,離耶路撒冷
約三公里。
●「住宿」:SG 835,「過夜」,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1:17 路 21:37 。
◎耶路撒冷在節日的時間非常擁擠,所以耶穌出城去附近過夜,祂可能住在馬大、馬利亞、拉
撒路的家。
◎耶穌來到自己的城,最後卻出城去住,聖經雖然沒說什麼,但我們似乎隱約察覺到作者記載
下耶穌的無奈。
經文:早晨回城的時候,他餓了,看見路旁有一棵無花果樹,就走到跟前,在樹上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耶穌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無花果樹上所行的事,就是對這座山說:『你挪開此地,投在海裡!』也必成就。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 21:18-21:22 註釋:
三、耶穌咒詛無花果 21:18-22
○ 可 11:12-14 11:20-21
(一)耶穌肚子餓了,看見路旁有無花果樹,卻找不到果子,就咒詛無花果樹永不結果子,無花果樹
立刻枯乾。 21:18-19
●「早晨」:SG 4404,可以得知這個時間是「清早六點以前」,大約是四更的時候(約凌晨
三點至六點)。一般認為這一天應該是週一。
◎耶路撒冷附近的無花果樹通常在三、四月開始長葉子,到了六月所有的葉子長滿之後才開始
結無花果。但這棵樹是例外,在逾越節的時候就已經長滿了葉子,此時應該有不成熟的果子
出現(不好吃,但可以吃),所以耶穌才會有「找果子」的嘗試。葉子繁茂的無花果看起來
生機勃勃,應該有果子可以吃,但其實什麼都沒有,就像以色列人的信仰看起來火熱虔誠,
實際上什麼該有的信仰生命表現都沒有,只配承受彌賽亞的咒詛。
◎把對無花果的咒詛與潔淨聖殿放在一起,似乎更是表明了耶穌透過這些舉動宣告他對當時猶
太教信仰的審判與唾棄。
(二)門徒對於無花果樹居然立刻枯乾感到訝異。 21:20
●「希奇」:SG 2296,「驚訝」、「詫異」。
◎一般認為這是發生在週二的時候。 耶 24:1-8 可以作為耶穌行為的背景,無花果被用來比喻
以色列人。
(三)耶穌表示:如果有信心不疑惑,就能行大事。 21:21-22
●「成就」:SG 1096,「實行」、「完成」。
◎「這座山」:應該是指當前的「橄欖山」,耶穌就地取材拿「橄欖山」來當例子,在橄欖山
上可以看見死海,因此耶穌就拿此山和死海來表達信心的力量。
◎「移山」是當時拉比習慣使用的比喻。
◎ 21:21 已經很清楚的把耶穌的「拉比式講道」的重點表明清楚,重點是「禱告時應當有信心
」、「應當對神有信心」,而非「人只要有信心就可以要上帝替他做任何的事情」。
◎至於信徒的禱告,應該要怎樣,則可以參 太 6:9-13 耶穌對禱告的教導。
經文:耶穌進了殿,正教訓人的時候,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來問他說:「你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給你這權柄的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也要問你們一句話,你們若告訴我,我就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約翰的洗禮是從哪裡來的?是從天上來的?是從人間來的呢?」他們彼此商議說:「我們若說『從天上來』,他必對我們說:『這樣,你們為甚麼不信他呢?』若說『從人間來』,我們又怕百姓,因為他們都以約翰為先知。」於是回答耶穌說:「我們不知道。」耶穌說:「我也不告訴你們我仗著甚麼權柄做這些事。」 21:23-21:27 註釋:
四、關於耶穌權柄的辯論 21:23-27
○ 可 11:27-33 路 20:1-8
(一)祭司長和長老來問耶穌權柄的來源。 21:23
●「教訓人」:SG 1321,「教導」。
●「仗著」甚麼權柄:SG 1722,「藉著」、「靠」。
●仗著甚麼「權柄」:SG 1849,「權威」、「絕對的權力」。
◎「祭司長」是猶太教的領袖,「民間的長老」是一般平民的領袖,這兩批人代表猶太的領袖。
◎「做這些事」:指的應該是「潔淨聖殿」的事。
◎這問題的意圖明顯,如果耶穌承認他的權柄來自上帝,這些人就可以告他褻瀆上帝一類的罪名
。如果耶穌說自己的權柄不是來自上帝,那立刻就會失去了眾人的擁戴。
(二)耶穌反問他們約翰洗禮的權柄來源,問倒了這些宗教領袖。 21:24-26
●「以....為」:SG 2192,「認為」、「視為」。
◎有許多人認為耶穌的回答是一種辯論技巧,不過很可能耶穌也暗示著眾所周知那擁有天上來之
權柄的施洗約翰,曾經公開承認耶穌的權柄是來自天上,因此肯定施洗約翰的權柄同時也肯定
耶穌的權柄來源是上帝。
◎由這些宗教領袖的回答中看不出一點「追求真相」的誠意,只是一種「利害關係」的思考,真
是令人嘆息。
(三)宗教領袖不敢面對約翰洗禮的來源問題,因此耶穌也就不回答自己權柄的來源。 21:27
◎在這種狀況下也沒有什麼好回答的,反正這些人打定主意不接受真相,只考慮自己的利害,不
管耶穌說什麼,或施洗約翰是什麼,反正這些人心中的答案都已經確定了。
經文: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來對大兒子說:『我兒,你今天到葡萄園裡去做工。』他回答說:『我不去』,以後自己懊悔,就去了。又來對小兒子也是這樣說。他回答說:『父啊,我去』,他卻不去。你們想,這兩個兒子是哪一個遵行父命呢?」他們說:「大兒子。」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倒比你們先進神的國。因為約翰遵著義路到你們這裡來,你們卻不信他;稅吏和娼妓倒信他。你們看見了,後來還是不懊悔去信他。」 21:28-21:32 註釋:
五、兩個兒子的比喻 21:28-32
◎這一段是馬太獨有的資料,其他福音書中沒有記載。
(一)耶穌以「大兒子宣稱不聽命後來卻遵行命令,小兒子宣稱聽命卻不遵行命令」來指責祭司長與長
老不遵行上帝的命令。 21:28-31
●「不去」:SG 3756+SG 2309,「不願意」。
●「自己懊悔」:SG 3338,「後悔」、「改變心意」。
●「父啊」:SG 2962,「主啊」。
●「先」進:SG 4254,「走在前面」、「先行」。
◎在不同的抄本中,大小兒子誰是先拒絕後聽從的,誰是先承諾後不聽從的,寫法各不相同,不
過這並不影響這段經文所要表達的意義。
(二)對施洗約翰的反應正表達出祭司長與長老,不如聽從約翰的稅吏與娼妓。 21:32
●「遵著」義路:SG 1722,「藉著」、「靠」、「在....當中」。
●遵著「義路」:SG 3598+SG 1343,「公義的道路」、「正義的道路」。
◎耶穌指責這些宗教領袖看到最不堪的罪人都悔改願意跟隨施洗約翰,他們還是無動於衷,不要
說悔改,甚至連承認施洗約翰的權柄是來自天上也不願意,這跟那個嘴巴說要遵行命令但實際
什麼動作也不做的小兒子有何不同?
經文:「你們再聽一個比喻:有個家主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裡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收果子的時候近了,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裡去收果子。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主人又打發別的僕人去,比先前更多;園戶還是照樣待他們。後來打發他的兒子到他們那裡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不料,園戶看見他兒子,就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佔他的產業!』他們就拿住他,推出葡萄園外,殺了。園主來的時候要怎樣處治這些園戶呢?」他們說:「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耶穌說:「經上寫著: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所以我告訴你們,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聽見他的比喻,就看出他是指著他們說的。他們想要捉拿他,只是怕眾人,因為眾人以他為先知。 21:33-21:46 註釋:
六、兇惡園戶的比喻 21:33-46
○ 可 12:1-12 路 20:9-19
(一)耶穌用葡萄園的比喻來描述猶太人的背逆與上帝的審判,背景:有人栽種一個葡萄園,建置好硬
體設備,就租給佃農,自己往國外去了。 21:33
●「再」聽一個:SG 243,「其他的」、「另外的」、「更多的」,顯示這個比喻與前面大、
小兒子的比喻以及施洗約翰的事情相關。
●「壓酒池」:SG 3025,「酒醡」,當時是由磐石中挖出壓酒池,在其中壓葡萄成汁。
●「樓」:SG 4444,「守望塔」。
●「園戶」:SG 1092,「農夫」、「佃農」。
●「就往外國去了」:SG 589,「出外旅行」、「遠離不在」。
◎當時約但河上游流域與不少加利利高地為外邦人(非猶太人)擁有,他們將田地租給佃農耕種
,收定量的農作物為租金,耶穌就是用這個當時大家熟悉的狀況來比喻。
◎這段比喻的背景是 賽 5:1-7 詩 80:6-16 。
(二)起初園主派僕人們去收租金(果子),結果僕人們被佃農打、凌辱、甚至殺害。 21:34-36
●「打發」:SG 649,「差遣」、「差派」。
●「拿住」:SG 2983,「抓住」、「取得」。
◎這裡指的應該是上帝把選民或真理(葡萄園)託付給宗教領袖們(園戶),並派先知(僕人)
去選民中間。不過先知屢次被打、凌辱、迫害、甚至殺害。
(三)園主於是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本以為園戶會尊敬他,結果反而被園戶所殺。 21:37-39
●「打發」:SG 649,「差遣」、「差派」。
●「尊敬」:SG 1788,「尊重」、「重視」。
●「拿住」:SG 2983,「抓住」、「取得」。
●「推出」:SG 1544,「逐出」、「送出」。
◎「佔他的產業」:根據猶太律法,一塊土地如果沒有後嗣去認領,就會被宣告為「無業主之地
」,可以由任何人去認領(最早佔有該塊地的人就擁有所有權)。
(四)結果園主來除滅園戶,將葡萄園轉租給別人。 21:40-41
●「處治」這些園戶:SG 4160,「對待」、「處理」。
●「下毒手」:SG 2560,「嚴厲地」、「狠狠地」。
(五)耶穌引聖經來說明宗教領袖所丟棄的石頭,將被上帝立為上帝國度的基礎。宗教領袖們瞭解比喻
是指著他們,所以想抓耶穌,不過因為怕百姓,就暫時離開。 21:42-46
●「匠人」:SG 3618,「建造」、「建造的人」。
●「房角的頭塊石頭」:SG 2776+SG 1137,指位於角落,決定兩邊位置的巨大基石,或指牆
頂上,最中間並支撐整體的石塊。
●能結果子的「百姓」:SG 1484,「國家」、「民族」,原文是單數型態。
◎在一些抄本中沒有 21:44 。
●「比喻」:SG 3850,「比喻」、「諺語」,原文是複數型態,指前兩個比喻(兩個兒子跟兇
惡園戶的比喻)。
◎ 21:42 引自 詩 118:22-23 。
◎這個比喻很清楚的說明上帝怎樣把資源給人,就希望由那些人收取合理的回報(信仰生命的表
現),如果把這些上帝交付的信仰資源都當成自己的產業,敵視所有者差派來的人,最後所有
者也只好追討回自己的產業,重新交託給可信賴的人了。過去猶太人是如此,今日的教會豈不
也如此?過去的猶太宗教領袖壟斷敬拜牟利,今日的神職人員也有類似的誘惑,不是嗎?
經文: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預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裡去;一個做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裡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2:1-22:14 註釋:
七、娶親宴席的比喻 22:1-14
○ 路 14:16-24 (不過有解經家認為這兩段並不相同,是耶穌兩次用類似的場景來比喻)
(一)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派遣僕人去請客人赴宴,但客人不肯來。 22:1-3
●「娶親的筵席」:SG 1062,「婚禮」、「婚宴」、「喜酒」,原文是複數型態,這是因為一
個婚筵分成好幾個部分,常常長達數日之久。後文 22:8,11,12 中用單數的
形式,意義是一樣的。
●「打發」僕人:SG 649,「差遣」。
●「請」:SG 2564,「邀請」、「呼叫」。
●「被召」:SG 2564,「邀請」、「呼叫」。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派遣僕人發出初步的
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
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
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
的舉動就等於宣戰(參考自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猶太人常將彌賽亞時代的福樂比喻為筵席,又常將神比喻為「王」,因此這個比喻就不言而喻
了。
◎ 賽 25:6 在這山上,萬軍之耶和華必為萬民用肥甘設擺筵席,用陳酒和滿髓的肥甘,並澄清
的陳酒,設擺筵席。
(二)王又派遣其他僕人去請客人,說明自己已經預備妥當,請他們來赴宴。 22:4
●「打發」別的僕人:SG 649,「差遣」。
●我的「筵席」:SG 712,「早餐」或「午餐」,大約十點吃。而 路 14:16 的「筵席」是
SG 1173,指「晚餐」。不過當時的婚宴會進行很多天,這應該是開始的那一
餐。
●「牛」和肥畜:SG 5022,「公牛」。
●牛和「肥畜」:SG 4619,「養肥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各樣」都齊備:SG 3956,「每一個」、「全部」。
●各樣「都齊備」:SG 2092,「準備好」。
(三)那些被請的人有些不理會,有些去做自己的事,有些凌辱或殺害王的僕人。 22:5-6
●「不理」:SG 272,「忽略」、「不在意」。
●「做買賣」:SG 1711,「生意」、「交易」,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凌辱」:SG 5195,「侮辱」、「惡待」。
◎比喻中的王第二次的呼召並沒有生氣,只是表明自己都預備好了,請賓客來赴宴,但 22:5
這些人都是為了「經濟理由」拒絕赴宴, 22:6 更說明有些人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我們即使
沒有暴力對待王的僕人,有否為了經濟考量拒絕上帝的邀請?
(四)王的反應是震怒,並且派兵毀滅兇手,且表明原先被請的人不配赴宴。 22:7-8
●「大怒」:SG 3710,「發怒」。
●「發」兵:SG 3992,「差遣」、「送往」。
●已經「齊備」:SG 2092,「準備好」。
●「所召的人」:SG 2564,「邀請」、「呼叫」。
●不「配」:SG 514,「配得」、「相稱」、「匹配的」。
◎「燒燬他們的城」,可能跟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有關。
(五)王要僕人四處去找人來赴宴,直到宴席坐滿客人。 22:9-10
●要「往」:SG 4198,「去」、「前行」。
●「岔路口」:SG 1327,「出口」、「出城的路」,指貫穿全城,並向城外延伸的主要交通路
線,原文是複數型態。
●「召」來赴席:SG 2564,「邀請」、「呼叫」。
●「大路」:SG 3598,「道路」。
●坐滿了「客」:SG 345,「斜倚桌邊(的人)」、「用餐(的人)」。
(六)國王發現賓客中有人沒有穿禮服,就將之趕出去。 22:11-13
●「朋友」:SG 2083,「同伴」。算是對人溫和中性的稱呼。
●「禮服」:SG 1742+SG 1062,「婚禮的衣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
場合穿的清潔服裝(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期客
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無言可答」:SG 5392,「給戴上嘴罩」、「使沉默」。
●「使喚的人」:SG 1249,「僕役」、「助手」、「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
◎不管禮服是不是君王為賓客準備,或者賓客應該自備的, 22:12 說明這個賓客面對質問無話
可答,表示他應該有能力穿禮服,卻忽略不穿。
◎這裡的禮服,既然是指「赴宴的人理應穿著的衣服」,那應該是指成為基督徒理應活出基督徒
的生活樣式。救恩雖然是免費的,但卻不是毫無標準的(至少要立志把上帝當上帝嘛!)。
(七)耶穌的結論:「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22:14
●「被召的人」:SG 2822,「受呼召」、「受邀請」。
●「選上的人」:SG 1588,「被選上的」。
◎不管是之前被召的賓客或後來不穿禮服的人,都是被召而沒有被選上的,我們是哪一種人呢?
經文:當時,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就著耶穌的話陷害他,就打發他們的門徒同希律黨的人去見耶穌,說:「夫子,我們知道你是誠實人,並且誠誠實實傳神的道,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請告訴我們,你的意見如何?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就說:「假冒為善的人哪,為甚麼試探我?拿一個上稅的錢給我看!」他們就拿一個銀錢來給他。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他們聽見就希奇,離開他走了。 22:15-22:22 註釋:
八、納丁稅的問題 22:15-22
○ 可 12:13-17 路 20:20-26
(一)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打算陷害耶穌,派人問耶穌是否可以納稅給羅馬皇帝。 22:15-17
●「就著」耶穌的話:SG 1722,「藉著」、「靠」。
●「陷害」:SG 3802,狩獵用的字眼,意思是「設陷阱或網羅」。
●「誠實人」:SG 227,「真實的」、「公義的」、「誠實的」。
●「誠誠實實」傳神的道:SG 1722+SG 225,「在真理中」、「在真誠中」。
●「傳」上帝的道:SG 1321,「指示」、「教導」。
●「人的外貌」:SG 4383+SG 444,原文是「人的面」、「人的臉」。
●納「稅」:SG 2778,此字指「每個成年人一年一度必須繳納的人頭稅」。當時每個十四到六
十五歲的男人,女性則由十二歲開始到六十五歲,都要繳納這筆稅給羅馬政府。
●「凱撒」:SG 2541,原是指「凱撒大帝」,羅馬帝國成立後,此字專門用來稱呼「羅馬君王
」,在耶穌傳福音當時羅馬君王是「凱撒提庇留」。
●「可以不可以」:SG 1832,「是不是合法的」,亦即「是不是神的律法所允許的」。
◎「門徒」是指法利賽人的學生,當時在耶路撒冷有兩間法利賽人的神學院Hillel和Shammai,
這些人應該是反對納稅給羅馬皇帝的。
◎「希律黨人」是指支持希律政權的人,這些人是支持納稅給羅馬皇帝的。他們為了陷害耶穌,
與立場完全相反的人結盟。
◎這個問題,如果耶穌回答應該要納,那百姓基於強烈的選民意識和對羅馬政權的不滿就會失去
對耶穌的擁戴。如果耶穌回答不可納稅,那就可以被當成反政府份子,向羅馬政權告發。
◎看到這群人的問題,就能體會前面的客套話多麼奸詐,他們的意思就是耶穌理應不懼權勢,反
對該撒的收稅權,而落入他們的陷阱中。
(二)耶穌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質問他們為何試探自己,並要他們拿出一個納稅用的錢,表明「該撒的
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2:18-21
●「惡意」:SG 4189,「邪惡」、「罪惡」、「卑鄙」。
●「假冒為善的人」:SG 5273,「演員」、「偽裝者」。
●「試探」我:SG 3985,「測試」、「試驗」。
●上稅的「錢」:SG 3546,「錢幣」,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銀錢」:SG 1220,「得拿利」,重三點八公克的錢幣,自西元前268年起使用到西元200
年左右。一面印著羅馬皇帝「提庇留」的像,一面寫著「凱撒提庇留,奧古斯都,
奧古斯都神之子,大祭司」。這個錢幣價值大約等於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
●這「號」:SG 1923,「銘文」、「題字」。
●「歸」:SG 591,「歸還」,「給」、「支付」。
◎這種納稅用的錢幣既然不符合猶太人的信仰,這些法利賽人倒還是隨身攜帶,輕易就可以找
出來給耶穌(耶穌身邊一時還沒有這種錢幣呢!),看起來他們也未必真的是那麼在意使用
這種錢幣。
◎猶太人的傳統教導,也肯定國家權力的正當性 箴 8:15 但 2:21,37,38 ,認為猶太人必須
向統治者(即使是外邦人)納稅。
◎耶穌的回答,一方面肯定了國家權力的正當性,也肯定了我們應該納稅給國家。一方面卻也
暗示國家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擴張的,屬於上帝的事物是國家所不應該僭越的。
(三)要陷害耶穌的人聽見就覺得驚訝,離開耶穌走了。 22:22
●「希奇」:SG 2296,「驚訝」、「詫異」。
◎不管如何,要陷害耶穌的人並沒有辦法達成目的,耶穌用非常另類的方式來回應這個問題。
經文: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說:『人若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從前,在我們這裡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死了,沒有孩子,撇下妻子給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個,都是如此。末後,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七個人中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耶穌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眾人聽見這話,就希奇他的教訓。 22:23-22:33 註釋:
九、關於復活的討論 22:23-33
○ 可 12:18-27 路 20:27-40
(一)撒都該人認為沒有復活,所以用嫁七個丈夫女人的例子來挑戰耶穌。 22:23-28
● 22:23 開始有個「當那一天」、「在那時」,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意思是撒都該人的挑
戰與法利賽人對耶穌的試探同一個時間或同一天。
●「撒都該人」:SG 4523,字義是「正人君子」,猶太教中的一派,成員多半是富有的祭司
,信仰以摩西五經為主要根據,不接受口頭傳統,不相信有天使、鬼魂和復
活這些事。而他們不接受復活的主要理由就是「無法由摩西五經中找到任何
證據」,所以他們不須要相信。
●「夫子」:SG 1320,「教師」、「老師」。
◎這裡是引自 申 25:5 的規定。
◎法利賽人認為這種情況下,當復活時這個女人是第一個人的妻子。
(二)耶穌指責他們犯了錯,因為不明白聖經和上帝的能力。並說明人復活後如天使般不娶也不嫁。
22:29-30
●「錯」:SG 4105,「被誤導」、「犯錯」、「走迷」。
(三)耶穌引摩西五經來說明復活是可信的。 22:31-32
◎引自 出 3:1-6 。
◎耶穌引撒都該人接受的摩西五經來回答撒都該人的問題。如果一個人真的死了就死了,不存
在了(這是撒都該人的看法),那上帝怎麼會是這種不存在的人的上帝呢?
(四)眾人聽見耶穌的見解,就驚訝於他的教訓。 22:33
●「希奇」:SG 1605,「驚訝」、「詫異」。
◎其實不要說當時的人,我們現在聽到耶穌這樣解釋舊約,也會覺得非常有洞見。
經文:法利賽人聽見耶穌堵住了撒都該人的口,他們就聚集。內中有一個人是律法師,要試探耶穌,就問他說:「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22:34-22:40 註釋:
十、最大的誡命 22:34-40
○ 可 12:28-34
(一)有一個法利賽人律法師問耶穌:律法中哪一條誡命最大。 22:34-36
●「堵住了....的口」:SG 5392,「給戴上嘴罩」、「使沉默」、「使安靜」。
●「律法師」:SG 3544,「熟稔律法的」,指「專門研究摩西律法的文士」。另有人認為「
律法師」就等於是「文士」。
◎「聚集」:這個字眼讓人想起 詩 2:2 中「世上的君王、臣宰一齊商議抵擋耶和華的受膏者
」。
◎根據猶太拉比的計算,肯定的規條有248條(跟人體組成部分一樣多),否定的有365條(跟
一年的日子一樣多),共有六百一十三條(跟十誡的字數一樣多)律例。
(二)耶穌回答以「愛神」是誡命中最大的,第二大的是「愛人如己」。 22:37-39
●「盡」心:SG 3650,「所有的」、「全部的」、「完全的」。
●盡「心」:SG 2588,「心」。
●盡「性」:SG 5590,「魂」、「生命力」。
●盡「意」:SG 1271,「理解力」、「頭腦」。
●「相倣」:SG 3664,「相像」、「類似」。
◎耶穌在此用「Shema」中的經文來回答這人,Shema(聆聽的意思)經文是
申 6:4-9 11:13-21 民 15:37-41 ,是猶太人熟悉的認信經文(敬虔的猶太人每天早晚必
讀)。耶穌向文士讀出 申 6:4-5 。
◎「愛人如己」出自 利 19:18 。
◎這兩條誡命跟我們對「律法」或「誡命」的認知差異甚大,不是要求我們什麼事情不能做,
而是要求要「愛」,愛神和愛人,我們是否真的實踐出「愛神、愛人」的生命?
(三)愛神與愛人是舊約聖經一切道理的總綱。 22:40
●「總綱」:SG 2910,「懸掛」、「端賴於」、「依據」。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直譯是「全部律法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上」。
◎「律法和先知」是舊約聖經的總稱。
經文: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22:41-22:46 註釋:
十一、大衛子孫的問題 22:41-46
○ 可 12:35-37 路 20:41-44
(一)耶穌問法利賽人:「基督是誰的子孫」,法利賽人答以「大衛的子孫」。 22:41-42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這有相當多的聖經根據 撒下 7:13-14 賽 11:1 耶 23:5 等,也被當
時的猶太人普遍接受。
(二)耶穌卻以大衛被聖靈感動的話來質問法利賽人:「大衛為何稱基督為主」?法利賽人無話可答
。於是沒有人敢再質問耶穌問題。 22:43-46
●「主」對我主:SG 2962,常常被用來指「耶和華」。
●「我主」:SG 3588+SG 2962+SG 1473,「那我的主」,亦即「那大衛的主」,也就是指
「基督」。
◎這裡引的是 詩 110:1 。雖然許多學者質疑該篇詩篇所宣稱的:作者是大衛,但耶穌在此顯
然認為大衛就是此詩的作者,而且 22:43 提及「大衛被聖靈感動」,表示這篇詩篇是大衛
被聖靈感動之下寫出來的。
◎這一段話除了讓敵對者啞口無言外,也表明眾人所期盼的彌賽亞是「大衛的子孫」,也就是
接掌大衛王權的君王。但彌賽亞並非只是人間的君王而已,更有其神聖的特質,所以大衛也
透過詩篇承認他是自己的「主」,這也暗示彌賽亞今日的工作並非要來耶路撒冷作地上政權
的王,而是要受死成就上帝的救贖計畫,而其做王也不只是作地上的以色列王,而是要成為
高天上的榮耀之君。
經文: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23:1-23:12 註釋:
十二、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 23:1-36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行為不宜效法 23:1-12
○ 可 12:38-40 路 20:46-47
1.耶穌這次講道的聽眾是門徒和眾人。 23:1
●「眾人」:SG 3793,「群眾」、「聚集的大量人群」。
●「門徒」:SG 3101,「弟子」、「追隨者」。
2.文士和法利賽人具有詮釋律法的地位,他們的教訓可以聽從,但他們的行為不應效法。因為
他們能說,但做不到。 23:2-3
●摩西的「位」上:SG 2515,「椅子」、「座位」。
●「摩西的位上」:指「解釋摩西律法的教授之席」。當日的猶太會堂,前面有石製座位,
專為一位權威教師而設。以往這個詞都被理解為一種象徵的說法,表示
「摩西的權威」,後來考古發現當時的會堂真有這樣一個特殊座位。
◎「文士和法利賽人」,事實上只有文士有詮釋律法的權柄,不過大部分的文士都是法利賽
人,耶穌也可能只是壟統的指出那些在會堂教導律法的猶太教領袖身分。
●「凡」他們:SG 3956,「所有」、「每一個」。
●「謹守遵行」:SG 4160+SG 2532+SG 5083,「去做且遵守」。
●不要「效法」:SG 2596,「按照」、「根據」。
●不能「行」:SG 4160,「做」、「履行」、「遵行」。
◎此處當然不是說文士教導的東西一定是對,只是耶穌也肯定大致上文士所教導的摩西律法
是正確的。這裡使用這個「謹守遵行」的詞,是更諷刺的表達文士能說不能做的狀況。
3.他們把重擔加在人身上,但自己卻不背負,所做所為都是希望別人看見稱讚、尊重他們。
23:4-7
●「難擔的」:SG 1419,「難以承擔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3:4 路 11:46 。
●不肯「動」:SG 2795,「移動」、「挪去」。
◎「一個指頭也不肯動」,意義大致上不是「不肯遵行」,而是不願意伸援手,任憑那些外
加的口傳律法規條之重擔壓迫人民。
●「配戴的經文」:SG 5440,「禱告帶」、「禱告匣」,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指的是羊皮
或牛皮製成的小匣子,內有一片羊皮,上面寫了四段經文
出 13:2-10 13:11-16 申 6:4-9 11:13-21 。
●「繸子」:SG 2899,指猶太男人穿的袍子底邊的「繸子」,這種袍子共有四條繸子,兩
條在前,兩條在後,由藍白線織成。這種「繸子」用來提醒配戴的人「遵行耶
和華一切的命令」 民 15:37-38 申 22:12 。
●「會堂裡的高位」:會堂裡靠近擺放律法書之處。當時的會堂中,常是背向律法書,面向
會眾而坐。
●「拉比」:SG 4461,「師傅」、「老師」。本來只是對老師的尊稱,到了西元二世紀中
期以後,拉比地位就變得極為崇高,門徒必須無條件聽從拉比的話,不過此時
「拉比」應該還只是對老師的尊稱而已。
◎這裡是形容法利賽人把律法解釋的又繁瑣又支微末節,再加上一些額外的口述傳統,讓一
般百姓動輒會得罪上帝,使遵守律法成為重擔。而這一切只是為他們可以顯示出自己高人
一等,受人的稱讚。
◎法利賽人作為傳授摩西律法的人,他們的話該受敬重。然而他們錯在言行不一、對摩西律
法加上繁複的解釋與細節,造成百姓難以負荷的重擔、貪圖別人的尊崇。
◎ 23:5 是我們的提醒,耶穌責備法利賽人都是為了做給別人看,換取名聲。我們的一切努
力是不是也都為了「名」?
4.耶穌希望聽眾不要接受「拉比」、「父」與「師尊」的稱呼,因為神與基督才配這些頭銜。
23:8-10
●「受....的稱呼」:SG 2564,「被稱呼」、「被呼叫」。
●你們的「夫子」:SG 1320,「教師」。
◎耶穌特別要求門徒之間「都是弟兄」,沒有誰擁有特別高的地位。
●「父」:SG 3962,「男性先祖」,是當時對拉比或以往偉人的稱呼。而複數的「父」,
是對治理人民的長老的尊稱。此處是單數的「父」,而且顯然不是指血統上的先
祖。
●「師尊」:SG 2519,「老師」、「大師」、「主」,是比通常使用來稱呼「教師」的希
臘字更為敬重的用字,中文標準譯本翻譯為「主人」,原文有「走在前頭」、
「引領」的意思,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5.誰要為大,就必須作用人。自高的要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23:11-12
●誰「為大」:SG 3173,「最大的」。
●「用人」:SG 1249,「助手」、「僕役」,原文是單數型態。
●「升高、降卑」:原文的時態都是未來式,指的是末日審判時被上帝升高或降卑。
◎耶穌已經不只一次講過類似的話,要人在上帝面前謙卑。但人其實很軟弱,即使耶穌已經
說了這麼多次,我們努力的動機還是常常不免出現偏差。
經文:「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正當人前,把天國的門關了,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有古卷加: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只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裡的起誓;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裡面,好叫外面也乾淨了。「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建造先知的墳,修飾義人的墓,說:『若是我們在我們祖宗的時候,必不和他們同流先知的血。』這就是你們自己證明是殺害先知者的子孫了。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所以我差遣先知和智慧人並文士到你們這裡來,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裡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一切的罪都要歸到這世代了。」 23:13-23:36 註釋:
(二)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七禍 23:13-36
○ 路 11:37-52
1.關掉天國的門,讓自己和別人都無法進去。 23:13
●「假冒為善」:SG 5273,「演戲者」、「演員」、「偽裝者」。
●「有禍了」:SG 3759,原文是一個感嘆詞,也可以翻譯為「哀哉」。
●天國的門「關了」:SG 2808,「關閉」、「攔阻」。
◎此處是表達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讓自己和別人都無法進入天國,事實上他們否定耶穌是
彌賽亞,就已經關閉了天國的門了。
2.侵吞寡婦的家產,假意做很長的禱告。 23:14
◎可靠的古抄本都沒有 23:14 。
●「侵吞」:SG 2719,「吞吃」、「吞下」。
●「假意」:SG 4392,「表面的理由」、「藉口」、「托詞」。
◎「侵吞寡婦的家產」是指文士多來自貧窮家庭,他們的工作是沒有薪酬的,然而猶太人喜
歡款待他們,認為款待文士是敬虔的舉動。而耶穌這裡的指責是針對文士濫用這權利,剝
削敬虔寡婦的家產。
3.走遍各地領人入教,卻讓這人成為地獄之子。 23:15
●「走遍」洋海陸地:SG 4013,「遍訪」、「周遊」。
●「陸地」:SG 3584,「乾的土地」。
●「勾引」:SG 4339,原文是「歸依者」、「改信者」,指改信猶太教的外邦人。
●「勾引一個人入教」:SG 4160+SG 1520+SG 4339,直譯是「使一個人成為改信者」。
意思是指帶領人進入猶太教成為法利賽教派。
◎帶領人入教本沒有不好,但法利賽人的教訓其實是引入地獄的,結果一件好事:「外國人
認識上帝進入猶太教」,反倒因為外國人的加倍熱心導致他們更是成為地獄之子。這其實
也是許多異端教會的狀況,頗令人感覺無奈。
4.法利賽人說「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甚麼;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這是一
種本末倒置的錯誤觀念。 23:16-22
●「該謹守」:SG 3784,「欠債」,意思是「負有履行的義務」。
●「無知」:SG 3474,就是 太 5:22 的「魔利」,是「愚昧人」的意思。
●「叫....成聖」:SG 37,「歸為聖」、「分別為聖」、「使成聖潔」。
●壇上「禮物」:SG 1435,「禮品」、「祭物」、「供物」。
◎當時的猶太人習慣用發誓來增加自己話語的可信度,但卻在發誓的公式上大做文章,這裡
就是一些例子。此處耶穌重點不是批判發誓的心態問題,而是這些公式顯示法利賽人的教
導實在是本末倒置,而且也顯出他們認為「貴重的物質」才具備權威。
◎當時的猶太人認為指著天起誓沒有約束力。
5.強調律法的枝微末節,卻忽略更重要的信仰核心。 23:23-24
●「薄荷」:SG 2238,「薄荷(香料植物)」,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3:23 路 11:42 。
●「茴香」:SG 432,「茴香」、「蒔蘿」,」,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3:23 。
●「芹菜」:SG 2951,「蒔蘿」、「土茴香」, 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3:23 。
●律法上「更重的事」:SG 926,「重大」、「重要」。
●「信實」:SG 4102,「堅信」、「忠貞」、「忠實」。
●你們「當」行:SG 1163,「必須」、「一定」、「理當」。
●反倒「不行了」、不可「不行的」:SG 863,「放手」、「放棄」。
●「蠓蟲」:SG 2971,原文是指蚊蚋一類的細小昆蟲。這些生物和駱駝都是被猶太人視為
禮儀上不潔之動物,而駱駝是當地常見的動物中最大的,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
此。
◎當時的猶太人的共識是香料、香草也記得要奉獻十分之一,真是夠仔細的了,但是其他公
義、憐憫等更重要的事情反倒不去做,這的確是捨本逐末了。
◎此處耶穌並沒有否定法利賽人「連香菜也要奉獻十分之一」的教導,但一樣指出他們忽略
更重要的「公義、憐憫、信實」的捨本逐末。
6.注重外表的潔淨,卻不注重更重要的內在潔淨。 23:25-26
●「洗淨」杯盤:SG 2511,「弄乾淨」、「使潔淨」。
●「勒索」:SG 724,「掠奪物」。
●「放蕩」:SG 192,「缺乏自我控制」、「自我耽溺」,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3:25 林前 7:5 。
●「乾淨了」:SG 2513,「潔淨的」、「純潔的」。
◎這也是一個「捨本逐末」的控告,耶穌用只顧器具的外面,不顧裡面的清潔來描述法利賽
人只顧外在行為的潔淨,不管內在動機的教導之荒謬。
7.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23:27-28
●「粉飾的」:SG 2867,「粉刷」、「用白石灰水粉刷」。
●「墳墓」:SG 5028,原文指的是「路邊或田野窮人的墳墓」,有別於富人於岩石中鑿出
來的墳墓。
●外面「好」看:SG 5611,「美麗的」、「怡人的」、「可愛的」。
●外面好「看」:SG 5316,「看起來是」、「顯出」。
◎「粉飾的墳墓」是指逾越節前的一個月,人們會將耶路撒冷旁的墳墓用灰石灑成白色的,
為的是避免朝聖客碰上墳墓而遭玷污、不潔淨七天 民 19:16 。
●「公義」:SG 1342,「正直的」、「公義的」、「公平的」。
●「假善」:SG 5272,「偽裝」、「演戲」。
●「不法的事」:SG 458,「無法無天的狀態」、「不法的行為」。
◎ 23:25-28 是指責法利賽人重視外表的儀式,卻忽略內在的聖潔。我們自己的信仰是否也
會太過重視外顯的量(參加多少聚會、禱告多久、聖經讀幾次.....),卻沒有考慮到內
在的實質?
8.秉承祖宗作法,殺害、逼迫先知、義人,必難逃審判。 23:29-36
●義人的「墓」:SG 3419,「墳墓」、「紀念碑」。
●「同」流先知的血:SG 2844,「同伴」、「夥伴」、「共享者」。
●你們自己「證明」:SG 3140,「作證」、「成為證人」。
●你們祖宗的「惡貫」:SG 3358,「數目」、「數量」。
●「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罷」:意即「由你們也去成全由你們祖宗開始的惡行吧」。
●毒蛇之「種」:SG 1081,「子女」、「後代」。
●「智慧人」:SG 4680,「有技巧」、「聰明」、「有智慧」。
●「追逼」:SG 1377,「驅趕」、「迫害」。
◎「亞伯....撒迦利亞的血」,由於亞伯的死記在 創 4:8-10 ,這是希伯來聖經的第一卷
。撒迦利亞的死記載在 代下 24:20-22 ,這卷書是希伯來聖經的最後一卷(排列方式與
一般通用的聖經不同),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指舊約中所有義人的血。
●「巴拉加」:字義是「耶和華祝福」, 代下 24:20 作「耶何耶大」。與此處記載不同的
可能原因是抄本問題,或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別名,或巴拉加是耶何耶大的
兒子,撒迦利亞是耶何耶大的孫子(希伯來文的「父親」可指「先祖」)。
●「撒迦利亞」:字義是「被耶和華紀念」,一般認為是 代下 24:20-22 記載的那一位。
●「一切的罪」:SG 3956,「每一個」、「所有」,原文並沒有「罪」,但實際的意義的
確是指謀殺義人的罪惡。
◎在猶太人的觀念中,父子關係常常是連觀念與作法都一起繼承的,耶穌用當時風行的修造
義人之墓的行為,來諷刺當時代的人是殺害先知的人的後代(也繼承同樣的作風),暗示
他們也想殺害耶穌。而耶穌被該世代的猶太人殺害,正是猶太人殺害先知與義人行為的高
潮,以致上帝要把這些義人被殺的罪惡全部歸到那個世代,一起算猶太人殺先知的總帳。
經文:「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看哪,你們的家成為荒場留給你們。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直等到你們說:『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 23:37-23:39 註釋:
十三、預言耶路撒冷的毀滅 23:37-39
○ 路 13:34-35
(一)耶穌表達耶路撒冷多次行惡,但他還是多次願意聚集猶太人加以保護,不過猶太人自己不願意
。 23:37
◎耶穌連續呼叫了兩次「耶路撒冷」,表示其心情頗為激動。
●我「多次」願意:SG 4212,「多少次」。
●「願意」聚集:SG 2309,原文有「願意」和「渴望」的意思。
●「小雞」:SG 3556,「雛鳥」,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指的是「保護」的意思。
◎猶太通常用石頭打死下列四種人:拜偶像的人、行巫術的人、犯姦淫的人、假先知。在此必
是指那些奉主差遣的使徒們,被猶太教的人誤以為是假先,因此才用石頭打死他們。
(二)耶穌預言耶路撒冷要成為荒場,並耶路撒冷不能再見耶穌的面,直到他們悔改願意接納奉主名
來的人。 23:38-39
●「家」:SG 3624,原文可指「聖殿」、「家族」、「後裔」,許多學者都認為此處是指「
聖殿」。
●「成為荒場」:SG 2048,「沙漠」、「曠野」。
●「留」:SG 863,「遺留」、「遺棄」、「撇下」。
● 23:39 前面有一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引自 詩 118:26 ,是耶穌以彌賽亞的姿態進耶路撒冷時民眾
對耶穌的歡呼,但後猶太人又不接受耶穌是彌賽亞,所以耶穌在此講這句話,意義就是「當
我以公認的彌賽亞姿態再來時,你們才能看見我」。
◎這裡耶穌深深的為耶路撒冷惋惜,也表達自己其實多次給耶路撒冷城機會,但猶太人還是不
領情。不管如何,審判已經要臨到。此處暗示的應該就是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與聖殿被毀滅
的事情。
經文:耶穌出了聖殿,正走的時候,門徒進前來,把殿宇指給他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裡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耶穌在橄欖山上坐著,門徒暗暗地來說:「請告訴我們,甚麼時候有這些事?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呢?」耶穌回答說:「你們要謹慎,免得有人迷惑你們。因為將來有好些人冒我的名來,說:『我是基督』,並且要迷惑許多人。你們也要聽見打仗和打仗的風聲,總不要驚慌;因為這些事是必須有的,只是末期還沒有到。民要攻打民,國要攻打國;多處必有饑荒、地震。這都是災難(災難:原文是生產之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裡,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那時,必有許多人跌倒,也要彼此陷害,彼此恨惡;且有好些假先知起來,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 24:1-24:14 註釋:
拾參、有關末日的講論 24:1-25:46
◎這是馬太福音的第五篇講章,也是最後一篇講章,一般認為發生在週二傍晚,地點位於橄欖山
24:3 。
一、末日來到前一般性的發展 24:1-14
○ 可 13:1-13 路 21:5-19
(一)耶穌走出聖殿時,預言聖殿將被拆毀。 24:1-2
●「正走的時候」:SG 4198,「前行」、「離開」。
●殿「宇」:SG 3619,「建築物」,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是「聖殿建築物群」。
●看見「這殿宇」:SG 3778+SG 3956,「這一切」。
◎大希律執政第十五年(西元前20或19年)開始整建聖殿,把聖殿的基礎擴大一倍,這項整建
工程一直到西元六十四年才完工,但是過了七年,也就是西元七十年就被毀了。當時聖殿長
廊的大柱子都是由白色的大理石製成,高達四十英尺,而奉獻之物,最有名的是由金子製成
的大葡萄樹,每一株都有一人高。
◎耶穌用的措詞與舊約聖經相似 耶 26:6,18 彌 3:12 。
◎這個預言應驗於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是由羅馬提多將軍領軍進城,夷平聖殿。
◎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是西元七十年以後寫的(理由主要是不相信「預言」),不過這些記載
描述都很籠統,內容只集中在聖殿被毀與戰爭,並未觸及西元66-73年猶太戰爭的細節,近
年來許多學者反而認為這些紀錄不可能是西元七十年以後的作品,因為一個把發生過的事情
描述成預言的作品,不會僅僅是這樣壟統的記載。
(二)門徒詢問預言發生的時間與末日的預兆。 24:3
●「降臨」:SG 3952,「顯現」、「臨在」,蒲草文獻常用來指「皇帝的駕臨」。
●「世界」:SG 165,「世代」。
●「末了」:SG 4930,可譯作「結束」或「高峰」。
●「預兆」:SG 4592,「記號」、「表徵」。
● 24:3 「你降臨」與「世界的末了」共用一個冠詞SG 3588,表示門徒的心目中這是同一件
事。
(三)耶穌要門徒謹慎,並且陳明會有許多自稱基督的人來迷惑許多人,多處有戰爭、飢荒與地震發
生,這是災難的起頭而非真正的末日災難本身。 24:4-8
●「謹慎」:SG 991,「專心注意」、「專注於」。
●「迷惑」:SG 4105,「使走錯路」、「帶領走錯了路」。
●「總不要驚慌」:SG 3708+SG 3361+SG 2360,直譯是「要注意不要驚慌」。
●「災難」:SG 5604,原文是「生產之劇痛」。這個詞在耶穌時代成為一種專有名詞,特指
引入彌賽亞時代的一些災難,選民必須忍耐這種災難。
●「起頭」:SG 746,「開端」、「開始」。
◎ 24:5 的意思是許多人會假冒自己是「彌賽亞」、「基督」。
◎當時人們通常認為戰亂、天災就是末日來臨的先兆(其實今日許多基督徒仍然有類似的看法
),但耶穌這裡是要說,戰亂、天災與末日略有相關,但並不是末日將臨的先兆。
(四)在「引入彌賽亞國度的患難時期」中門徒要被人陷害、殺害,被萬民恨惡,許多人會跌倒,彼
此陷害,並有假先知出來迷惑眾人。 24:9-11
●「萬民」:SG 3956+SG 3588+SG 1484,「萬國」。
●「那時」:SG 5119,「在那時候」,指的是「生產之難」時。亦即耶穌表達在真正的「生
產之難」中 ,門徒將會遭遇患難,並且有許多假先知興起。
●「跌倒」:SG 4624,「使犯罪」、「使人離棄信仰」。
●彼此「陷害」:SG 3860,「交付」、「出賣」。
◎此處明說基督徒受苦難才是末日災難的主要表徵,我們是否準備受苦呢?
(五)因為不法的事情增加,許多人的愛心漸漸冷淡,但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在末日來到前,天國
的福音會先傳遍天下。 24:12-14
●「不法的事」:SG 458,「無法無天的狀態」、「不法的行為」。
●「增多」:SG 4129,「被增加」、「成長」。
●「纔漸漸冷淡」:SG 5594,「使變為冷」、「冷淡下來」、「熄滅」。
●「忍耐」到底:SG 5278,「堅定不渝」、「站穩立場」、「支撐著」。
●忍耐「到底」:SG 1519+SG 5056,「到結束」、「到終點」、「到結局」。
●必然「得救」:SG 4982,「拯救」、「救助」。
●「天國」的福音:SG 932,「王國」、「王權」。
●「天下」:SG 3650+SG 3588+SG 3625,「全世界」、「所有有人居住的地方」。
●「末期」:SG 5056,「結局」、「終點」。
◎目前的確發生許多不法的事情(未來也應該會繼續發生),我們是否開始明哲保身起來了?
是否讓我們的愛心漸漸冷淡了?我們還忍耐堅持我們的信仰與愛心嗎?說是很容易,但是實
際上受過傷、吃過虧之後,要保持原有的愛心是很困難的....,求上帝幫助我們能保有起初
的愛心。
經文:「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在田裡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只是為選民,那日子必減少了。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屍首在哪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24:15-24:28 註釋:
二、末日大災難 24:15-28
○ 可 13:14-23 路 21:20-24
(一)看到惡人站在不當站的地方時,要不眷戀的儘速躲避。 24:15-18
● 24:15 最前面有兩個字SG 3752+SG 3767(所以當),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那行毀壞可憎的」:SG 3588+SG 946+SG 3588+SG 2050,「那可憎的毀滅之物」,
「帶來荒涼的可憎之物(原文是中性型態)」。
●「讀這經的人」:SG 3588+SG 314,「那誦讀的人」,指「誦讀但以理書記載的人」。
●「會意」:SG 3539,「領悟」、「理解」、「明白」。
●「在房上的」:SG 3588+SG 1909+SG 3588+SG 1430,「那在屋頂上的」,當時猶太人
的房子是平頂,可以跳到隔壁的房子,並有階梯直接通往街道。耶穌的意思
是要人快點逃跑,不要回家收拾細軟。
●「衣裳」:SG 2440,指較為貴重的「外衣」。
◎ 24:15 「先知但以理所說的」引自 但 12:11 ,原指兩約之間那段時期侵入巴勒斯坦傾覆
耶路撒冷的希臘王安提阿古四世(即伊彼凡尼),他於西元前168年在聖殿中築了異教的祭壇
,以豬獻祭給外邦神宙斯。
◎「那行毀壞可憎的」是引自 但 12:11 ,大部分的學者認為此處是指「敵基督」,這樣這個
角色就指向末日,也有人認為是指羅馬軍團的旗幟,那個角色就是指向西元七十年聖殿被毀
發生的事。當然也可能這是一個會雙重應驗的預言,同時指向末日與聖殿被毀。
◎西元68到70年羅馬軍攻打耶路撒冷時,耶路撒冷教會正視這個警告,提前逃到約但河外的彼
拉去了。
◎ 24:16-18 是描述猶太戰爭以及末日災難的可怕,勸告大家儘快逃避災難。
◎約瑟夫記載耶路撒冷被毀時,有一百一十萬猶太人死亡,大多數死於飢荒,另有九萬七千人
被擄。
(二)在災難的時候,懷孕和奶孩子將有災禍,要禱告使這災難不在冬天來臨。因為災難很大,甚至
如果不是因為上帝減少災難的日子,人類將全體滅亡。不過上帝為了「選民」把災難的日子減
少了。 24:19-22
●「大災難」:SG 2347+SG 3173,「大的苦難」。
●「有血氣的」:SG 4561,「肉體」、「有血肉之軀的生物」。
●「選民」:SG 1588,「被揀選的」,通常用以指「以色列人」,但此處是指「基督徒」。
◎巴勒斯坦的冬季會有暴雨使河水高漲,無法越過,可能會阻攔人們的避難。
(三)當時許多人將謠傳基督出現,也有假先知、假基督可以行神蹟,甚至因為神蹟的緣故,選民都
被迷惑了。耶穌既然預先說了,基督徒更應當小心謹慎。 24:23-25
●「神蹟」:SG 4592,「表徵」、「記號」。
●「奇事」:SG 5059,「奇蹟」、「不平凡、不可思議的事」。
●「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更好的譯法是「如果能夠的話,他們連選民也想要迷惑
」。原文表達的意思顯示「迷惑選民」只是假先知的意
圖,事實上並未實現。此處的「選民」與 24:22 一樣,
應該是指「基督徒」。
●「預先告訴」:SG 4280,「事先說過」。
◎「神蹟」總是能吸引許多人的眼光與注意,耶穌在此表示,即使是假先知也能行奇事,我們
理應謹慎的檢驗每一個自稱為來自上帝的神蹟。
(四)任何謠傳基督出現的信息都不可信,基督來時將有目共賭,不容置疑。 24:26-28
●「內屋」:SG 5009,「倉庫」、「內室」,意思是「隱密的地方」。
● 24:27 一開始有「因為正如SG 5618+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照」到:SG 5316,「照亮」、「顯現」。
●「鷹」:SG 105,「禿鷹」、「老鷹」,羅馬帝國軍隊的旗幟上就有「鷹」。
◎此處閃電的比喻主要是表達耶穌再臨的公開性與不容置疑,無須他人報信。
◎所以除了舉世可見的基督再臨事件外,任何提到基督再來的說法都不可信。
經文:「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他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他的選民,從四方(方:原文是風),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你們看見這一切的事,也該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門口了。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 24:29-24:35 註釋:
三、耶穌再臨的徵兆和時間 24:29-35
○ 可 13:24-32 路 21:25-33
(一)災難之後自然界將有大改變,然後人們要看到耶穌有能力、有榮耀的駕雲降臨。 24:29-30
●「天勢」:SG 3772,「天」
●都要「震動」:SG 4531,「搖動」、「搖撼」。
●「兆頭」:SG 4592,「記號」、「表徵」。
●「萬族」:SG 3956+SG 3588+SG 5443,「每一個部族」。
●「哀哭」:SG 2875,「搥胸(以示哀傷)」。
●「駕著」天上的雲:SG 1909,「在....之上」、「在....」、「近於....」。
(二)耶穌要差遣祂的天使把基督徒由四方招聚而來。 24:31
●「使者」:SG 3588+SG 32+SG 846,「他的使者」。
●「號筒的大聲」:SG 4536+SG 3173,「大的號角聲」。
●四「方」:SG 417,「風」,「主要的或基本方位」。
●天這「邊」到天那「邊」:SG 206,「頂端」、「極限」、「極端」。
(三)門徒既然有能力看無花果樹的枝葉狀況,知道夏天近了,也應該可以看徵兆分辨耶穌再來的日
子近了。 24:32-33
●學個「比方」:SG 3850,「例子」、「對照」、「比喻」。
●「發嫩」長葉:SG 1096+SG 527,「變得柔軟」。
◎這裡提到無花果樹發芽,當然在巴勒斯坦地帶無花果樹是蠻普遍的植物。不過因為舊約中常
以無花果樹來代表以色列國,因此常常有人把這一段解釋成看到「以色列復國」時,就要小
心末日快到了。這樣的解釋法到底是耶穌本來的意思,還是後人穿鑿附會的,恐怕一時也難
有答案。既然聖經從不鼓勵我們猜測末日的時間,我們還是姑且聽之,存著儆醒的心面對每
一天的生活才是。現在距離以色列復國1948年5月14日已經過了很久,看起來這樣的猜測又
是太把自己的想法讀進聖經的記載中了。
(四)耶穌保證自己說的話一定會實現。 24:34-35
●「實在」:SG 281,「阿們」、「堅決肯定所說的」。
●「世代」:SG 1074,「時代」,舊約大致上以「四十年」為一世代。如果是這樣解釋的話
,那「這些事」指的可能是「耶路撒冷被毀」一事。
●「成就」:SG 1096,有「完成」、「實行」的意思,不過也可能是「開始發生」的意思。
如果此處是「開始發生」之意,那意思就是耶穌那個世代的人會看到耶穌再臨前
的患難開始發生,第一個明確的標誌就是耶路撒冷被毀。
●「廢去」:SG 3928,「經過」、「過去」、「消失」。
◎ 24:35 耶穌把自己話語的權柄與效力跟上帝等同 詩 119:89-90 賽 40:6-8 。
◎這一大段經文並不容易解釋,因為其中穿插著對耶路撒冷毀滅的預言和對末日的預言。究竟
哪一段是針對哪一件事,就是解釋的困難所在。即使我們對末日的經過無法明確地有個統一
的答案,但是面對末日所應該採取的儆醒態度卻是可以明確肯定的。那!我們是否真的存有
儆醒的態度來面對每一天的生活呢?
經文:「但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不知道,子也不知道,惟獨父知道。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那時,兩個人在田裡,取去一個,撇下一個。兩個女人推磨,取去一個,撇下一個。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這是你們所知道的。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 24:36-24:44 註釋:
四、儆醒的必須 24:36-44
○ 可 13:33-37 路 12:35-40 路 17:26-30 17:34-36
(一)末日的確實時間沒人知道,耶穌也不知道,只有天父知道。 24:36
●那「日子」:SG 2250,「一天」、「為特別目的所定的一天」
●那「時辰」:SG 5610,「小時」、「時間」。
◎顯然成為人的耶穌,是暫時放棄了他全知的能力。
◎所以如果有人居然自認自己可以清楚耶穌降臨的時間(或者世界末日的時間),顯然都不符
合聖經的說法。
(二)末日來臨有如挪亞時代的洪水,許多人並不警醒準備,直到洪水來臨。 24:37-41
● 24:37 前面有「因為正如SG 5618+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人子」:SG 5207+SG 3588+SG 444,「人的兒子」,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名稱,
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
、榮耀和統治權。而對耶穌來講,一個「人」自我介紹稱自己是「人子」,可以
想像「人子」這個地位在耶穌心目中有特殊的意義,耶穌的這個自稱,更顯出祂
的地位特殊。
●「推磨」:SG 229+SG 1722+SG 3588+SG 3458,「在磨坊裡推磨」。
◎ 24:40-41 耶穌再來時,會將人們區分出來(依照耶穌的審判標準)。
◎洪水是個典型的例子,當時的人怎樣渾渾噩噩過日子導致滅亡,就是我們的警戒了。
(三)因為不知道耶穌何日再來,所以耶穌要門徒警醒預備。 24:42-44
●「警醒」:SG 1127,「提高警覺」、「戒備」。
●「你們的主」:SG 3588+SG 2962+SG 4771,「你們的主」,當時通常用來指「上帝」,
而耶穌用來指自己。
●「家主」:SG 3617,「一家之主」、「家長」。
●「挖透」:SG 1358,「挖通」,當時猶太人的房屋,可以從屋頂、地板或牆壁挖通進入屋
內。
●「想不到」:SG 3756+SG 1380,「沒想到」。
經文:「誰是忠心有見識的僕人,為主人所派,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他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倘若那惡僕心裡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他的同伴,又和酒醉的人一同吃喝。在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時辰,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地處治他(或譯:把他腰斬了),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24:45-24:51 註釋:
五、惡僕和忠僕的比喻 24:45-51
○ 路 12:41-46
(一)如果有人盡忠職守,等到主人來,他就有福了。 24:45-47
●「忠心」:SG 4103,「值得信賴的」、「忠實的」。
●「有見識」:SG 5429,「聰明」、「有判斷力」。
●「僕人」:SG 1401,「奴隸」的意思,當時有些奴隸獲派擔任較為重要的職務。
●「家裡的人」:SG 3609a,「家裡的奴隸」,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主人的賞賜是賦予其更大的責任。我們會覺得負擔更大的責任是一種賞賜嗎?
(二)如果有人仗著主人沒來,就隨意放蕩,主人來就要嚴懲那人。 24:48-51
●他的「同伴」:SG 4889,「僕人同伴」、「同為奴隸的人」。這個用詞表明了惡僕人欺負
的是跟他平等的奴隸。
●「重重地處治」他:SG 1371,「切割為二」,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4:51 路 12:46 。
●「定他和....同罪」:直譯是「他的份SG 3313和....放在一起」。
●「假冒為善的人」:SG 5273,,「演戲者」、「演員」、「偽裝者」。希臘演員會帶着面
具演戲,因演衍生出「冒充者」的意思。
◎這些任管理職的僕人並非天生比其他奴隸地位高,而是因為主人的派令。如果他不體察這個
事實,反而依賴主人給的權勢來作威作福,結果將遭受嚴厲的處罰。我們體會到我們在教會
中的領導地位並非是我們天生就理當擁有,而是來自基督的託付嗎?我們忠於職守幫助其他
與我們同等的弟兄姊妹嗎?
◎ 24:51 說這些欺負其他基督徒的人,是犯了「演員」、「偽裝」的罪,因為他本來是奴隸,
卻假裝自己是主人,並以主人的權柄欺負同為奴僕的人。
經文:「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就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裡去買吧。』她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啊,主啊,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 25:1-25:13 註釋:
六、十個童女的比喻 25:1-13
(一)天國好像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有聰明的預備油,愚拙的不預備油。 25:1-4
●「好比」:SG 3666,「使相像」。
●十個「童女」:SG 3933,「處女」、「未婚女子」。
●「燈」:SG 2985,「火把」,可能是一種火把,用一根木頭托住一盞碟子。碟子中裝油,
用細繩或布條浸在油中點燃。
●「愚拙的」:SG 3474,「愚蠢的」。
●「聰明的」:SG 5429,「精明的」、「審慎的」。
●「預備」油:SG 2983+SG 3326+SG 1438,「拿....跟著自己」、「隨身攜帶」。
●預備「油」:SG 1637,「橄欖油」。
●在「器皿」裡:SG 30,「瓶子」、「容器」。
◎當時的婚禮有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說親,第二階段是訂婚,第三階段是正式的婚禮。在第
三階段中,新郎由伴郎陪同到女方父家去接回新娘,並攜同新娘在晚間浩浩蕩蕩的在街上遊
行,然後整班人回到在新郎家中開婚宴。參加遊行的人必須自備燈火,否則就被視為不速之
客或強盜。
◎「彌賽亞」或「耶和華」是新郎的角色常出現在舊約聖經 賽 54:4-6 62:4-5 結 16:7-34
,新約聖經中也用過類似的比擬 約 3:27-30 太 9:15 可 2:19-20 。
(二)等新郎到的時候,沒有預備油的少女就來不及買到油,被關在門外了。 25:5-12
●「遲延」:SG 5549,「拖延」、「耽擱」。
●「打盹」:SG 3573,「昏昏欲睡」、「打瞌睡」。
●「睡著了」:SG 2518,「入睡」。
●「收拾」:SG 2885,「使有秩序」。在此指修整她們的燈,使之更美觀。
●「恐怕不夠」:SG 3756+SG 3361+SG 714,「不!不足夠」,連續兩個否定詞,表示加
強語氣,亦即不是「恐怕不夠」,而是「一定不夠」。
●「預備好了的」:SG 2092,「準備好」。
●「我實在告訴你們」:SG 281+SG 3004+SG 4771,直譯是「阿們,我告訴你們」,表達
接下來的話非常重要,這是「鄭重聲明」。
●不「認識」你們:SG 3608a,「知道」、「經歷」。
◎比喻只有一個信息重點,一些細節並不一定有特定的意義。故事內容也不一定100%合乎常理
。這個比喻重點就是要我們儆醒,其他的細節就不一定需要或能夠深究了。
(三)結論:要儆醒,因為基督再來的日子,沒有人知道。 25:13
●「警醒」:SG 1127,「提高警覺」、「戒備」。
●「時辰」:SG 5610,「小時」。
◎此處的重點還是「基督再來」的不可預測性,這個比喻是新郎遲到,沒有預備好的無法進入
享受天國的婚筵。
經文:「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25:14-25:30 註釋:
七、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 25:14-30
(一)天國有如一個人要到外國去,按才幹分給僕人不同數目的銀子。 25:14-15
●「天國又好比」:SG 5618+SG 1063,「因為就像」、「因為好比」,沒有「天國」一詞
。
●「僕人」:SG 1401,「奴隸」。
●「家業」:SG 5225,「財產」、「產業」。
●「才幹」:SG 1411,「能力」。
●「五千、二千、一千」:原文是「五他連得、二他連得、一他連得」。當時一個他連得是六
千錢,一錢是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因此這筆資金是相當龐大的,
顯見主人相當看重這三個僕人。由於英文的「talent」意義是「天
賦」,所以此處常常被誤解為主人或上帝給僕人天賦,不過實際上
原文就是「一大筆錢」的意思,「天賦」的意義是後來加上去的。
●「就」往外國去了:SG 2112,「馬上」、「立刻」。
●就「往外國去了」:SG 589,「出外旅行」。
◎這段和 路 19:11-28 相似,但不完全一樣,應該是兩個不同的比喻。
(二)領五千和兩千銀子的各賺了同樣數額的銀子,領一千的卻把銀子埋藏起來。 25:16-18
●「隨即」:SG 4198,「離開」、「離去」。
●「做買賣」:SG 2038,「做生意」、「作工」。
●「賺了」:SG 2770,「努力得到」、「投資得到」。
●「去」掘開地:SG 565,「離開」。
(三)主人回來之後,領五千與兩千兩的都向主人表示他們又賺了錢。主人因此稱許僕人,並許諾給
他們承擔更重的責任。 25:19-23
●「算帳」:SG 4868+SG 3056,是當時的商業用語,指「核對帳本」。
●「帶著」那另外:SG 4374,「帶給」、「呈現」、「獻上」。
●「賺了」:SG 2770,「努力得到」、「投資得到」。
●又「良善」:SG 18,「好」、「有用的」、「有益的」。
●又「忠心」:SG 4103,「值得信賴的」、「忠實的」。
●「可以進來享受」:SG 1525,「進入」。
◎領兩千銀子的僕人並沒有因為收益不如五千銀子的僕人而被責罵,一樣是因為忠心而被主人
誇獎。由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主人所在乎的是「忠心」而非「成果」。
(四)領一千的人將原銀子還給主人,主人責備他是懶惰的惡僕人。並說這僕人至少應該把銀子放入
銀行中,就可以收取利息。 25:24-27
●「忍心」:SG 4642,「狠心」、「嚴苛」、「魯莽」之意。
●沒有「種」:SG 4687,「播種」。
●沒有「散」:SG 1287,「散播(種子)」。
●「聚斂」:SG 4863,「聚集(田裡的農作物)」、「收聚(田裡的農作物)」。
●「你的原銀子在這裡」:SG 2192+SG 3588+SG 4674,直譯是「你擁有你的」。
●又「惡」:SG 4190,「邪惡的」、「墮落的」。
●又「懶」:SG 3636,「懶散的」、「怠惰的」。
●「就當....」:SG 1163+SG 4771+SG 3767,「因此你就應該」。
●「放給」:SG 906,「存放」、「存錢」。
●「兌換銀錢的人」:SG 5133,「兌幣者」、「銀行家」,與聖殿中兌換銀錢的人不同,聖
經中僅出現於此。
◎這個僕人等於是罵主人是一個剝削別人的資本家,枉費了主人還給他那麼大筆錢管理。由主
人的行動看起來,他應該不是一個「嚴苛」或者「剝削人」的人,因此 25:26 可以當成是
主人對僕人的諷刺式回應。
◎早期羅馬帝國的合法利息是8%,但高利貸有12%、24%甚至48%的。
(五)主人的懲罰是將領一他連得的僕人的銀子給那個有十他連得的僕人,且將這僕人丟到外面黑暗
中。 25:28-30
●連本帶「利」:SG 5110,「利息」,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5:27 路 19:23 。
●「給」那有一萬的:SG 1325,「給予」、「付給」。
●「奪過來」:SG 142+SG 575+SG 846,「從他被奪走」。
●「無用的」:SG 888,「沒有價值」,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5:30 路 17:10 。
◎主人不是把錢收回來給自己,而是把錢給忠心有才幹的僕人,這顯示主人是慷慨而且真心要
把更多委託給忠心有才幹的僕人。
◎許多學者看出第三個把錢埋在地裡的僕人,可能是隱喻法利賽人與文士,他們把上帝交給他
們的律法埋藏起來,甚至沒有正常的使用、傳播。但目前很多基督徒不也是把上帝交付的福
音埋藏起來,不傳給其他人。
◎ 25:30 隱喻這僕人沒辦法進入彌賽亞的筵席。
經文:「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於是王要向那右邊的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甚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甚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渴了,你們不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不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不給我穿;我病了,我在監裡,你們不來看顧我。』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或渴了,或作客旅,或赤身露體,或病了,或在監裡,不伺候你呢?』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25:31-25:46 註釋:
八、綿羊與山羊的比喻 25:31-46
(一)基督再來時,要審判萬民,將萬民分成兩邊,好像牧羊的人分別綿羊與山羊一般。 25:31-33
●「人子」:原文的意義的確是「人的兒子」、「人的後裔」。這是耶穌最常用在自己身上的
名稱,在福音書中共出現八十一次,除耶穌外,沒有人用過這名稱。舊約聖經中
但 7:13-14 中所描繪的人子,是一位屬天的人物,在末世時上帝要託付他權柄
、榮耀和統治權。用這自稱也顯示出耶穌對自己「道成肉身」的自覺(祂知道自
己是神,所以「人子」可以當祂的獨特稱號)。
●「牧羊的」:SG 4166,「牧羊人」、「牧者」。
●「分別」:SG 873,「分開」。
●「綿羊」:SG 4263,「羊」、「綿羊」。
●「山羊」:SG 2056,「小山羊」、「公山羊」。
●「安置在」:SG 2476,「使站立」、「使....來到」。
◎「綿羊與山羊」:綿羊通常是白的,山羊通常是黑的。當時的牧人常常在牧場的門口把綿羊
和山羊區分開來。因為日間兩種羊可以混在一起吃草,但晚上時,因為山
羊比較怕冷,必須養在室內。綿羊則可以養在室外,因此必須將兩種羊區
分開來。一般說起來綿羊的經濟價值較高,也較山羊溫馴。
◎綿羊與山羊也許由外觀上難以辨認,但本質上是不同的。這也許暗示在末日審判中被區隔出
來的兩種下場不同的族群,是有不同的生命本質的。
(二)義人的賞賜:可以承受為他們預備的國度。因為義人們行了許多善事在基督身上。行善事在基
督徒身上就是行在基督身上了。 25:34-40
●於是「王」:SG 935,「君王」、「彌賽亞王」。 25:31 作「人子」,現在改變成「王
」。
●「承受」:SG 2816,「繼承」、「獲得」、「擁有」。
●「預備」:SG 2090,「使準備好」。
●「作客旅」:SG 3581,「陌生的」、「外國人」,實際上就是「流落異鄉」的意思。
●「留我住」:SG 4863+SG 1473,「接待我」、「接待我為客」。
●「赤身露體」:SG 1131,「赤裸的」、「未穿衣服的」。
●「看顧」我:SG 1980,「探視」、「照顧」、「現身幫助」。
●「來看我」:SG 2064+SG 4314+SG 1473,「來我這裡」。
●「弟兄」:SG 80,「兄弟」,指的應該就是「基督徒」,而非一般人。
◎「義人」指的是「安置於右邊的綿羊」,「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指的是基督徒中的
任何一個。
(三)惡人的懲罰:必須進入永火中。因為惡人們不行善事在基督身上。不行善事在基督徒身上就是
不行善事在基督身上了。 25:41-45
●「永火」:SG 3588+SG 4442+SG 3588+SG 166,「永恆的火」。
◎「被咒詛的人」指的是「安置於左邊的山羊」。
◎這個比喻不難瞭解,比較困難的是實行。我們是不是真的在乎其他基督徒的受苦與需要?我
們能否體會陷基督徒於痛苦中就是陷基督於痛苦中呢?
(四)結論:惡人要往永刑去,義人要往永生去。 25:46
●「永刑」:SG 2851+SG 166,「永久的懲罰」、「永遠的刑罰」。
●「永生」:SG 2222+SG 166,「永遠的生命」。
◎這個比喻不是說人們必須靠做善事來得救,而是說兩個族群不同的生命表現顯出其本質的不
同。即使基督徒不是靠做善事得救,但得救後都不做善事,對待其他人都沒有愛心的表現,
這也是不太可能的。
◎馬太福音記載耶穌的五篇講章,可能是要與摩西五經相互輝映。
經文: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26:1-26:5 註釋:
拾肆、耶穌的受難和復活 26:1-28:20
一、計謀抓耶穌 26:1-5
○ 可 14:1-2 路 22:1-2
(一)耶穌第四次預言自己受害 26:1-2
●這「一切」的話:SG 3956,「所有」、「每一個」。
●「過兩天」:SG 3326+SG 1417+SG 2250,「兩天之後」。指的應該是不到48小時
的時間,此時應該就是週二晚上。
◎逾越節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節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這兩個節日相連接,常常交替使
用,可參考 出 12 。
◎這次耶穌更清楚的說明他受害的時間將是兩天後的逾越節。
(二)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在大祭司該亞法的院子裡,商議要殺耶穌,並認為最好不要在逾越節期中
動手,免得百姓動亂。 26:3-5
●「該亞法」:字義是「合宜得體」,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間擔任大祭司。
◎大祭司原為終身職份,但羅馬政府掌管猶太人之後,有時隨意更換大祭司人選。「亞那」
於西元六年被羅馬巡輔居里扭任命為大祭司,在西元十六年被革被革職。「該亞法」於西
元十八年被立為大祭司,是亞那的女婿。但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亞那仍為合法大祭司。
●「院」:SG 833,「中庭」、「庭院」、「官邸」。
●「商議」:SG 4823,「商量」、「諮詢」、「考量」。
●「詭計」:SG 1388,「詭詐」、「欺騙」。
●「民間生亂」:SG 2351+SG 1096+SG 1722+SG 3588+SG 2992,「暴亂發生在群眾中
」。
◎在此時即使還沒有經過正式的審判,這些猶太領袖已經決定要殺耶穌了。
◎此處的記載可能隱喻 詩 31:13 。
◎逾越節與除酵節期間,耶路撒冷的人口會由五萬人增至數十萬,面對城內這麼多而且容易
被激動的群眾,拘捕耶穌的確是一件危險的事。後來既然猶大可以讓耶穌祕密被捕,自
然就又可以執行除掉耶穌的計畫了。
經文: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26:6-26:13 註釋:
二、用香膏澆耶穌的頭 26:6-13
○ 可 14:3-5 約 12:2-11
◎福音書中應該記載兩次對耶穌的膏抹,一次在加利利 路 7:36-50 ,另一次在伯大尼
太 26:6-13 可 14:3-5 約 12:2-11 。
(一)地點: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 26:6
●「伯大尼」:字義是「棗椰之家」或「悲慘之家」,橄欖山東坡上的一個村落,離耶路撒冷
約三公里。
●「長大痲瘋的」西門:SG 3015,「有嚴重皮膚病的」、「痲瘋病的」。
●「西門」:是希伯來文SH 8095「西緬」的希臘文翻譯,這個西門有幾種不同的說法,不
過都不是非常確定,學者之間沒有明確的共識。
◎西門應該是過去長大痲瘋,現在已經康復了,甚至可能是耶穌醫治他的,所以才能有正常
的社交,並且請耶穌和門徒吃飯。
(二)有一個女人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拿一瓶至貴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 26:7
◎「一個女人」:由 約 12:3 中可得知是「馬利亞」,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可能約翰寫作
最後一本福音書時,發現沒人紀錄馬利亞的名字,特意補充說明。
●「玉瓶」:SG 211,在各樣的文獻中,此字都是用來指「裝珍貴油膏的瓶子」。種瓶子
底部是圓球形,上有長頸,要使用香油時必須打破長頸。這種瓶子的材質通常
是雪花石膏。
●「極貴的」:SG 927,「很珍貴的」、「昂貴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約 12:3 說這
香膏大概價值一個工人一年的工資。
●「香膏」:SG 3464,指「流質香油」。 可 14:3 約 12:3 說明這是「真哪噠香膏」,
這種香膏常被用來膏抹死者。
(三)門徒們為這種舉動生氣,認為是浪費。 26:8-9
●「很不喜悅」:SG 23,「被激怒」、「憤慨」、「忿恨」。
●「枉費」:SG 684,「白白的浪費」。
●「賙濟」窮人:SG 1325,「捐贈」、「給予」。
(四)耶穌卻說明這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這個行為等於是預先澆下耶穌安葬用的香膏,並說明
這女人所行的將隨著福音述說傳揚於全地。 26:10-13
●「看出他們的意思」:SG 1097,「知道」、「認識」、「理解」。
●「難為」:SG 2873,「困難」、「煩惱」、「攪擾」。
●「作個記念」:SG 3422+SG 846,應譯為「來記念她」。
◎我們似乎也常常重視「事工」過於「上帝本身」,我們真的「愛上帝」嗎?還是只是一個
「工作者」?又我們是否能夠接納出於對上帝之愛的「枉費」(例如:有人堅持教會敬拜
上帝應該用最好的鋼琴)?
經文: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26:14-26:16 註釋:
三、賣耶穌的協議 26:14-16
○ 可 14:10-11 路 22:3-6
(一)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詢問他如果將耶穌交給他們,可得多少錢。祭司長就給他三十塊錢
(大約等於一個奴隸的價錢)。 26:14-15
●「當下」:SG 5119,「在那時候」、「然後」。
●「加略」:可能是姓氏或別名,也有人認為這是猶大的家鄉名,因為 約 6:71 記載猶大
父親也是冠上「加略」。
●願意給我「多少錢」:SG 5101,「什麼」。
●「給了」:SG 2476,「放置」、「付錢」。
●「三十塊錢」:SG 5144+SG 694,「三十舍客勒銀子」,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
個價格似相當看不起耶穌,這筆錢大約是工人120天的工資。
◎這「三十塊錢」有 亞 11:12-13 作為背景,早期的基督徒認為舊約預言了很多耶穌受難
的細節。
◎一般認為猶大去見祭司長賣耶穌的時間是受難週的週三。
(二)猶大開始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祭司長。 26:16
●「找」機會:SG 2212,「致力於」、「尋求」。
●「機會」:SG 2120,「合宜的時間」、「好機會」。
◎本來祭司長和文士不打算在逾越節動手,大概是因為有猶大當內應,所以提前動手。
經文: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26:17-26:30 註釋:
四、最後晚餐 26:17-30
○ 可 14:12-26 路 22:7-23 約 13:21-32
(一)門徒遵循耶穌的指示在耶路撒冷城裡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6:17-19
●「某人」那裡:SG 1170,「無法或不願指出其名的人或事物」,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除酵節的第一天」:本應該是尼散月的十五日,不過新約時代猶太人會提前在尼散月的
十四日(逾越節)就把酵由家中除去,因此當時的猶太人傾向把尼
散月的十四日當成是除酵節的第一天。
◎猶太人在十四日的黃昏(十五日是由下午六點開始)宰羊羔、獻祭,隨後吃逾越節的晚餐
。不過整個逾越節相關事宜,得要十四日早上就預備。耶穌受難的那年尼散月的十四日
是週四,逾越節晚餐的程序大致如下:家長為節期和第一杯酒禱告,吃第一道蔬菜與苦
菜。然後家長在男孩的提問後講述逾越節的意義,然後唱 詩 113 或 詩 113 到
詩 114 。然後喝第二杯酒,吃羊羔,感恩禱告後喝第三杯酒,這杯被稱為福杯,然
後唱 詩 114 到#詩 118|或 詩 115 到#詩 118|,最後喝第四杯酒。
(二)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吃晚餐時,明說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 26:20-21
●「十二個門徒」:SG 3588+SG 1427,「那十二」,原文沒有「門徒」,不過這是專有
名詞,指的就是十二使徒。
●「坐席」:SG 345,「斜靠」、「斜倚桌邊用餐」。
●「實在」告訴你們:SG 281,「堅決肯定所說的」、「阿們」。
(三)門徒憂愁,問耶穌到底是誰要賣他。耶穌指出與他同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要賣他的人。
26:22-23
●「甚憂愁」:SG 3076+SG 4970,「極度的愁苦」。
●「主,是我麼」:原文表達一種期待答案是否定的問句,應翻譯為「主,不是我吧?」。
●「盤子」:SG 5165,「碗」、「碟子」,可能就是盛「Haroseth」(逾越節晚餐時用來
蘸苦菜的一種調味汁)的碗。由於席中所有人都共用那一個盤子,所以耶穌此
處的說法並沒有清晰的指出賣他的人。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6:23 可 14:20 。
(四)耶穌說明自己正如聖經的預言,一定要死,但是賣他的人還不如不要生在世上。 26:24
●「必」要去世:SG 3303,表示相對或繼續的虛詞,可不翻譯或翻譯為「一方面」。
●必「要去世」:SG 5217,「離開」、「回去」、「過世」。
●「經上....所寫的」:SG 1125,「寫」、「寫下」,沒有「經上」,但實際的意義就
是「舊約聖經上寫著」。
◎此處暗示地獄並非是一種「人死如燈滅」的狀況,因為猶大的結局將比不存在還糟糕。
(五)猶大也來問耶穌是不是他賣耶穌的,耶穌也明確指出是他。 26:25
●「拉比」:SG 4461,這是猶太人對老師的尊稱,「師父」、「先生」。
●「你說的是」:SG 4771+SG 3004,直譯是「你自己這麼說的」。不過許多學者認為即
使是這樣說,仍然不是清晰的指出猶大就是賣耶穌的人。
◎馬太福音的記載中門徒大部分稱呼耶穌為「主SG 2962」,僅有 太 26:25 26:49 中,
猶大稱呼耶穌為「拉比」。
(六)耶穌擘餅、遞杯以設立聖餐。 26:26-28
●「餅」:SG 740,「麵包」、「食物」,此處指的應該是一個「無酵的麵包」。
●「祝福」:SG 2127,「感謝」、「稱頌」、「讚美」。
●這「是」我的身體:SG 1510,「是」、「存在」。這個字的意義太過廣泛,所以很難
確定這句話精確的意義是什麼。「這是我的身體」是逾越節儀式之
外,耶穌加上去的話。
●「杯」:SG 4221,「杯子」,當時的人喝的應該是「摻了水的淡葡萄酒」,稀釋了兩
倍或三倍的水。
●「祝謝了」:SG 2168,「感謝」、「表達謝意」。
●「為多人」:SG 4012+SG 4183,「關於大量的的人」,意義與「為所有的人」相近。
●為多人「流出來」:SG 1632,「大量流出」、「傾注」。
◎猶太人逾越節晚餐的程序中要喝四杯葡萄酒。此處耶穌所拿的,可能是第三杯葡萄酒。
◎此處可能引用 出 24:8 亞 9:11 ,清晰地表明耶穌的替死將帶來新約與拯救。
(七)耶穌告訴門徒:他將不再喝這個葡萄汁,直到他在天父國裡與門徒同喝新葡萄汁的日子。
26:29
●「不再」喝:SG 3756+SG 3361,連續兩個「不」,加強語氣之用。
●葡萄「汁」:SG 1081,「產物」、「衍生的」,原文可指任何由葡萄製成的東西。
(八)他們唱詩之後就出城往橄欖山去。 26:30
●「唱了詩」:SG 5214,「唱詩」。
◎當時所唱的詩,應該就是所謂的「讚美詩」(Hallel),指的是 詩 114:1-118:29
或 詩 115:1-118:29 ,逾越節是用啓應輪唱的方式來唱這些詩歌。
經文: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26:31-26:35 註釋:
五、往客西馬尼園途中 26:31-35
○ 可 14:27-31 路 22:31-34
(一)耶穌預言門徒將跌倒,應驗聖經的記載。並說明他復活以後將比門徒先到加利利去。
26:31-32
●我「復活」:SG 1453,「起來」、「復活」。
(二)彼得自認自己永遠不會跌倒,但耶穌指明彼得要三次不認他,但彼得與眾門徒都自認即使
要死,也不會不認耶穌。 26:33-35
●「我卻永不跌倒」:SG 1473+SG 3763+SG 4624,「我卻永不被絆倒」,原文強調「
我」字,表示彼得自認自己與其他人不同。
●「雞叫」:SG 220+SG 5455,「公雞叫」,雞有固定報時的習慣,當地第二次雞叫
大約是在凌晨一點半,這次的雞叫對計時是較為重要的,因此馬太略去「雞
叫兩次」,直接用「雞叫」來表達第二次雞叫。
●「不認」:SG 533,「否定」、「拒不承認」。
●「總不能」:SG 3756+SG 3361,連續兩個「不」,用以加強語氣。
經文: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困倦。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吧:或譯嗎?)!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26:36-26:46 註釋:
六、客西馬尼園的禱告 26:36-46
○ 可 14:32-42 路 22:39-46
(一)耶穌和門徒一同來到客西馬尼,他要門徒稍候,等他去禱告。於是耶穌帶彼得等三個門徒
去禱告。 26:36-37
●「一個地方」:SG 5564,「一塊田地」或是「四面圍有籬笆的園子」。
●「客西馬尼」:意思是「榨油坊」(榨橄欖油的地方),此地位於汲淪溪谷東面、橄欖
山麓。
●「西庇太」:字義是「我的禮物」,雅各和約翰的父親,撒羅米的丈夫。
●「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SG 757+SG 3076+SG 2532+SG 85,「就開始憂愁
和難過」。
(二)耶穌驚恐難過起來,要三門徒儆醒等候,自己往前去禱告。 26:37-38
●「儆醒」:SG 1127,「不睡覺」、「提高警覺」。
●「甚是憂傷」:SG 4036,「極其難過」、「極度悲傷」。
●「幾乎要死」:SG 2193+SG 2288,「直到死亡的程度」。
●「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直接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詩 42 詩 43 中的重複句:「我的
心哪,你為何憂悶」。
(三)三次禱告的內容:倘若可行就讓十字架的苦杯撤去,但還是要遵照天父的意思。
26:39,42,44
●倘若「可行」:SG 1415+SG 1510,「是有可能的」。
●「杯」:SG 4221,「杯子」,舊約常用「杯」比喻上帝審判所帶來的災禍與苦難,
賽 51:17,22 耶 25:15-16 ,此處的杯應該就是指基督要為世人的罪所負擔
的刑罰。
●這杯「離開我」:SG 3928+SG 575+SG 1473,「從我略過」、「從我經過」。
◎耶穌面對十字架的挑戰,他的反應是「禱告」。而耶穌禱告內容也表明了「禱告」是可
以真實而坦誠的承認自己的軟弱與需要,表明了禱告是可以不需要任何偽裝的。我們的
禱告生活到底是怎樣的呢?
(四)耶穌回到三門徒處,看到三門徒睡著了,就要他們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但是門徒仍
然無法分擔耶穌的憂慮,還是又睡著了。 26:40-41,43
●「怎麼樣」:SG 3779,不是疑問或驚嘆的意思,而是「如此」、「怎麼樣」的意思。
●「片時」:SG 1520+SG 5610,「一個小時」。
●「迷惑」:SG 3986,「試探」、「引誘」。
●「心靈」固然願意:SG 4151,「靈」。
●「肉體」:SG 4561,「人的肉身」、「血肉之軀」。
●眼睛「困倦」:SG 916,「沈重」、「重負」、「身心的疲憊」。
(五)耶穌第三次來到門徒處,提醒他們賣主的人近了。 26:45-46
●睡覺「安歇」:SG 373,「休息」、「重振」。
●時候「到了」:SG 1448,「接近」、「將臨」。
◎ 26:45 耶穌應該是用略帶諷刺的命令口吻,要門徒繼續休息一下,因為禱告得力的機
會已經沒有了,抓耶穌的人已經到達。
經文: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26:47-26:56 註釋:
七、耶穌被捉拿 26:47-56
○ 可 14:43-52 路 22:47-53 約 18:2-12
(一)猶大帶人來抓耶穌,並以「親嘴」為暗號來定位並出賣耶穌。 26:47-50
●與誰「親嘴」:SG 5368,「親吻」,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慣常表現。
●就與他「親嘴」:SG 2705,「親吻」,與 26:48 不同。
●「朋友」:SG 2083,「同事」、「同伴」。
●「請....安」:SG 5463,「喜樂」、「高興」,是「問候用語」。
◎猶大用學生對老師的敬愛舉動當暗號來指出耶穌,算是一個聰明的計謀,可惜他是出賣
上帝的兒子。那個時代必須由認識耶穌的人來確認耶穌,才不會抓錯人。而且猶大也提
供了一個群眾不在耶穌旁邊的準確情報。
(二)耶穌的跟隨者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耶穌要門徒任由敵對者抓耶穌,因為這是為了
應驗聖經上的預言。 26:51-56
●「收刀入鞘罷」:直譯是「把你的刀放回它的原處」。
●必「死」在刀下:SG 622,「毀滅」。
◎「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這應該是當時的一句諺語。
●「營」:SG 3003,羅馬軍隊的計算單位,一營約有四千到六千人。這個單位是羅馬軍
隊最大的軍事單位。
●「十二營多」:SG 4183+SG 1427+SG 3003,「比十二營還多」。
●「強盜」:SG 3027,「土匪」、「革命份子」、「游擊隊」。
◎由耶穌的回答可以看出耶穌並非落於被動的狀況,反而是控制全局的人。
(三)所有門徒都離開耶穌逃走了。 26:56
●「當下」:SG 5119,「在那時候」、「那時」。
●「門徒都」:SG 3588+SG 3101+SG 3956,「每個門徒都」。
經文: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26:57-26:68 註釋:
八、耶穌在大祭司前受審 26:57-68
○ 可 14:53-65 路 22:54,66-71 約 18:12-24
(一)耶穌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遠遠跟著耶穌,坐在院子。 26:57-58
●「拿」耶穌的人:SG 2902,「逮捕」、「抓住」。
●「已經....聚會」:SG 4863,「聚集」,應該譯為「已經聚集」。
●「遠遠地」:SG 575+SG 3113,「從遙遠地」、「從一段距離之外」。
●「差役」:SG 5257,「僕人」、「助手」、「助理」。
●要看「這事到底怎樣」:SG 3588+SG 5056,「結果」、「結局」。
◎彼得進入大祭司院子裡的記載,可參閱 約 18:15,16 。
◎這個審訊破壞了許多公會的規定:不可夜間審訊,不可在大祭司的家中審訊等等。
(二)祭司長和公會的成員來控告耶穌,但無法得到實據。 26:59-61
●全「公會」:SG 4892,「最高議會」,是猶太人的最高法院,由祭司長、長老和文士
組成,總共有七十一名成員。在當時,可說是猶太人的最高自治機關。公
會的法定最低人數是二十三人。
●「尋找」:SG 2212,「尋求」、「找」,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表示他們是「不停
的尋找」。
●「假見證」:SG 5577,「不實的證言」。
●「控告」耶穌:SG 2596,「反對」、「敵對」。
●總「得不著實據」:SG 3756+SG 2147,「不能發現」。
◎形式上還是要「兩三個人的口當見證」才能定罪,所以那些宗教領袖們還是要做做樣子
,可惜可能因為時間太匆促,所以套招也沒有套好。
(三)耶穌在審問中都不言語,大祭司直接要耶穌發誓表白自己是否是基督,而耶穌則開口承認
自己的身份。 26:62-64
●「作見證告」你:SG 2649,「作見證告狀」、「對某人作不利的證詞」。
●「卻不言語」:SG 4623,「保持緘默」、「不出聲」、「不發一言」。
●叫你「起誓」:SG 1844,「使人發誓」,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你說的是」:SG 4771+SG 3004,「你說的」。
●「後來」你們要看見:SG 575+SG 737,「從現在起」、「以後」。
●「權能者」:SG 3588+SG 1411,「那能力者」,指「神」。
◎ 太 26:64 隱喻了 詩 110:1 但 7:13 ,不但正面承認自己的彌賽亞身份,也有警告在
場公會成員的意思。
(四)大祭司就撕開衣服,定耶穌褻瀆神的死罪,於是眾人侮辱、玩弄耶穌。 26:65-68
●「他說了僭妄的話」:SG 987,動詞,「出言不敬」、「褻瀆」。
●再「用」見證人:SG 5532+SG 2192,「有....的需求」。
●「僭妄的話」:SG 988,名詞,「出言不敬」、「褻瀆」。
●你們「的意見」如何:SG 1380,「認為」、「以為」。
●「用拳頭打」他:SG 2852,「用拳頭打」、「折磨」。
●「你是先知」:SG 4395,「說預言」、「預告未來的事」。
◎此處擊打侮辱耶穌的人,很可能就是公會的成員,大祭司與公會成員都做了一些過激的事
情。
◎ 太 26:65 ,「撕開衣服」是猶太人在哀慟或悲憤時的一種表示,但大祭司連死了家人也
不可撕開衣服 利 10:6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
可撕裂衣裳。僅在聽到僭妄的話時可算例外。耶穌被控「僭妄」,因為他自承有神的地位。
經文: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甚麼!」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26:69-26:75 註釋:
九、彼得不認耶穌 26:69-75
○ 可 14:66-72 路 22:54-62 約 18:17-18,25-27
(一)女奴指認彼得跟耶穌是同夥的,彼得不承認。 26:69-70
●「使女」:SG 3814,「女奴」。
●「加利利人」:SG 1057,「加利利的」、「加利利的人」,這個稱呼有輕蔑的意味。
加利利人的鄉音很重,無法發出某一些音,這也成為猶太社會中的人取
笑的材料。而且以耶路撒冷的角度來看加利利,就是「鄉下地方」的意
思。
●「眾人」面前:SG 3956,「每一個人」,意思就是指「所有一起在院子中的人」。
●「不承認」:SG 720,「否認」、「否定」。
(二)另一個使女指認彼得跟耶穌同夥,彼得不承認而且發誓自己不認得耶穌。 26:71-72
●「門口」:SG 4440,指「大門」或「大門入口的廊子」。
●「同....一夥的」:SG 3326,「和....一起的」。
●「並且起誓」:SG 3326+SG 3727,「與誓言一起」。
◎彼得本來在火堆邊,他離開火堆到門口,應該就是為了離開很光亮的地方,而且也準備
要離開大祭司的官邸以避免危險。
(三)彼得旁邊站的人來對彼得說:他的口音顯出他和耶穌是一黨的。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表示自
己不認識耶穌,此時雞叫了。 26:73-74
●「他們一黨的」:SG 1537+SG 846,「出於他們的」、「他們之中的」。
●「口音」:SG 2981,「說話的語氣」、「說話的方式」。
●「發咒起誓地」:SG 757+SG 2653+SG 2532+SG 3660,「開始咒詛自己且發誓」。
◎「發咒起誓」,顯出彼得已經不惜用起假誓的方式來否認自己是耶穌的門徒了。
◎人其實是相當軟弱的,彼得雖然愛耶穌(所以想起耶穌的預言就哭了),卻無法抗拒自
己的恐懼.....。
(四)彼得想起耶穌對他的預言,他就出去痛哭。 26:75
●「痛哭」:SG 2799+SG 4090,「強烈深沉地哭泣」,SG 4090一字僅出現於
太 26:75 路 22:62 ,都是用來描述彼得此時的哭泣。
◎許多人喜歡描述彼得這時候的心態,我們當然也可以想像一個粗魯的彼得怎樣勇敢的跟
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家中,卻又因為僕役的指認而忘記耶穌的預言,三次不認主。最後
自以為剛強的彼得發現,自己雖然憑著勇氣,比其他門徒衝到更危險的地方,但失敗卻
也更嚴重。
◎此後,馬太福音就沒有再提到彼得,但約翰福音寫作時,彼得大概已經去世。所以老約
翰可以坦然的寫下彼得在耶穌受難這一段時間的某些細節的事蹟,不會造成彼得本人的
困擾。也許我們應該花點時間去思想彼得三次不認主,以及耶穌三次問彼得「愛我比這
些更深嗎?」 約 21:15-25 之間所隱藏濃厚的愛。
經文: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就把他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裡。」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做「血田」。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27:1-27:10 註釋:
十、猶大的死亡 27:1-10
○ 徒 1:18-19
(一)隔天早晨,公會成員為了要殺耶穌,就把耶穌送交羅馬巡撫彼拉多。 27:1-2
●「商議」:SG 4824+SG 2983,原文是「達成共識」、「達成決議」。
●「巡撫」:SG 2232,「省長」、「省監督」。
●「彼拉多」:字義是「以矛槍為武器」,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間任巡撫,管轄猶
太、以土買、及撒瑪利亞。其他文件描述此人為殘酷、專橫的統治者。
◎這裡應該是另一次正式的公會會議,用來認可晚上的臨時會議決定的判決。
◎把耶穌送到彼拉多面前是因為彼拉多是羅馬巡撫,有權力判人死刑,而這些公會成員期
盼耶穌被判死刑。詳細的記載可以參考 約 18:31-32 。
(二)猶大看耶穌被定罪,就後悔,要把錢還給祭司長,後來就出去上吊死了。 27:3-5
●「這時候」:SG 5119,「那時」,此字在馬太的作品中,往往只是一種籠統的說法,
不一定在時間上是緊湊的連接。
●「後悔」:SG 3338,「懊悔」,此字指「情緒上的改變」,與新約中常用的「悔改
SG 3340」一字不同,此字指「選擇的改變」。
●「三十塊錢」:SG 5144+SG 694,「三十舍客勒銀子」,是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
個價格似相當看不起耶穌,這筆錢大約是工人120天的工資。
●「無辜之人」的血:SG 121,「無罪的」、「清白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7:4 27:24 。
●「你自己承當罷」:SG 4771+SG 3708,原文是「你自己看罷」。
◎ 27:4 說明了這些宗教領袖的冷血與無情,反正猶大覺得犯罪,那是猶大的事,他應該
自己承擔。但在正常情況下,宗教領袖不是要教導、撫慰尋求幫助的人?為他們獻祭?
而這些人不但不管猶大的認罪,甚至對於自己把無罪的當成有罪的處理,也沒有任何罪
疚感。
●「殿裡」:SG 3485,可能指「聖殿之內祭司們居住的處所」,但也有可能指「聖所和
至聖所的部分」。如果是後者,則是猶大不能進去的地區,這就表明猶大真
是不顧一切了。
●「吊死了」:SG 519,「懸樑自盡」,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
次自殺記載。
◎猶大雖然後悔了,但他並不覺得耶穌還能怎樣,亦即他壓根就不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
種說法,因此他就是選擇「吊死」,而不是選擇找耶穌或上帝懺悔(跟彼得不同)。
◎四福音書中僅有馬太記錄猶大的後悔並將錢退還,不過 徒 1:18-19 也紀錄猶大的死。
(三)祭司長用這三十舍客勒銀子買一塊田來埋葬外鄉人,那塊田稱為「血田」。 27:6-8
●「血價」:SG 5092+SG 129,「血的價格」、「血的補償」。
●「不可」放在庫裡:SG 3756+SG 1832,「是不合法的」。
●放在「庫」裡:SG 2878,「獻給神的祭物」、「各耳板」,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7:6
可 7:11 。
●「窯戶」:SG 2763,「陶匠」。
◎「窯戶的一塊田」:實際的意義可能指「屬於某陶匠的田」,或指「陶匠歷來取用黏土
,後因黏土用盡而公開出售的土地」。原文中「窯戶(陶匠)
SG 2763」是單數型態。
◎此處祭司們根據的經文應該是 申 23:18 。
●「埋葬」外鄉人:SG 5027,「埋葬處」,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這些人在意那些儀文規矩,卻一點也不在意將一個人謀殺的罪惡。
(四)祭司長的舉動應驗了先知耶利米的預言。 27:9-10
●「估定」:SG 5091,「評估」、「估價」、「定價」。
●「窯戶」:SG 2763,「陶匠」。
◎這裡應該是應驗了先知撒迦利亞的話 亞 11:13 ,但耶利米的確是買過一塊田地,也曾
探訪過窯匠,這段經文也反映了 耶 19:1-13 的記載。
◎太 27:3-10引 亞 11:13 說猶大的結局是應驗了耶利米的預言,可能是因為馬太福音中
引用了 亞 11:12-13 與 耶 32:6-9 ,而馬太只取耶利米當代表,也有可能馬太認為
撒迦利亞這裡是引用耶利米窯戶的用意,所以就以比較有名的先知耶利米為代表。
◎「馬太的解經方式」:一般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但聖經的權威
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
子式解經法」,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
比的思想,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馬太福音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
也必須藉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
作者 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
。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就應
該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式」什麼是「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
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方。
經文: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他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彼拉多就對他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嗎?」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巡撫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27:11-27:26 註釋:
十一、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27:11-26
○ 可 15:2-15 路 23:2-4,13-25 約 18:29-19:16
(一)耶穌在羅馬巡撫面前承認自己是猶太人的王。 27:11
●「巡撫」:SG 2232,「省長」,直屬羅馬皇帝的官員,管理羅馬帝國中較不重要的行
省。
●「你說的是」:SG 4771+SG 3004,「你說的」。
◎此處顯然耶穌是受到政治性罪名「猶太人的王」的控告。
(二)耶穌不回答所有的控告,以致巡撫覺得非常驚訝。 27:12-14
●「作見證告你」:SG 2649,「對某人作不利的證詞」。
●「甚覺」希奇:SG 3029,「極度地」。
●甚覺「希奇」:SG 2296,「驚訝」、「詫異」。
◎按羅馬法律規定,被控者如果不為自己辯護,應再給他三次機會,使他有機會改變心意
,為自己辯護,然後才可以宣判。如果被控者一直不為自己辯護,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
立。
◎這裡顯然影射 賽 53:7 的記載「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
(三)巡撫知道控告耶穌的人的動機,因此想利用節期釋囚的慣例來釋放耶穌。 27:15-18
●「有一個常例」:SG 1486,「慣例」、「慣於」。
●「眾人」所要的:SG 3793,「群眾」、「人群」。
●「出名的」囚犯:SG 1978,「惡名昭彰的」、「有名的」。
●「巴拉巴」:亞蘭文原意是「父親的兒子」。原來是作為人名後的描述詞或別號,馬太
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穌巴拉巴」,很可能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穌
」。有些證據顯示這名稱也見於一些拉比的家族,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
某著名拉比之子。
●「解了來」:SG 3860,「交予」、「移交」。
(四)巡撫夫人也叫人告訴巡撫不要參與「陷害」耶穌的事。 27:19
●坐「堂」:SG 968,「法庭」、「裁判席」。
●「義人」:SG 1342,是「無辜、清白之人」的意思。
●「一點不可管」:SG 3367,「沒有一件事」,意思就是要彼拉多「撤銷一切罪名」的
意思。
◎傳統上認為彼拉多的夫人叫「克勞蒂亞」,是羅馬皇帝提比留第三任妻子的私生女,是
奧古斯都的孫女,彼拉多也可能是因為他的夫人才能獲得巡撫的地位。僅有馬太記載彼
拉多的夫人曾經希望巡撫不要參與耶穌的案子。
(五)眾人受祭司長和長老的挑唆,要求巡撫釋放巴拉巴,將耶穌釘十字架。 27:20-23
●「挑唆」眾人:SG 3982,「勸說」、「說服」。
●「除滅」耶穌:SG 622,「毀滅」。
●「他們都說」:SG 3004+SG 3956,「他們全部都說」、「他們每一個都說」。
●「把他釘十字架」:SG 4717,「釘十字架」。
◎「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
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而且羅馬的公民不可受此刑,只能用在殖民地
的人民。
◎彼拉多多次想要讓群眾放過耶穌,但結果群眾仍然執意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長們控告耶穌的罪名。然而眾人卻選擇要釋放真正犯作亂
叛國罪的人,除掉沒有作亂叛國的人。
(六)比拉多當眾洗手,表明百姓應該自己承擔殺義人的罪,然後順從百姓的要求,釋放巴拉巴
,將耶穌釘十字架。 27:24-26
●說「也無濟於事」:SG 3762+SG 5623,「沒有用」、「沒有幫助」。
●「反要生亂」:SG 235+SG 3123+SG 2351,「反而更加騷亂」。
◎「洗手」:應該是猶太的風俗 申 21:6 詩 26:6 ,表明自己與耶穌的死無關。
●「罪不在我」:SG 121+SG 1510,「我是無辜的」。
●你們「承當吧」:SG 3708,「觀看」、「注意」。
◎「你們承當吧」與 27:4 大祭司和長老們對猶大的回答一樣,僅僅「你」與「你們」的
差別。
●「都回答」:SG 611+SG 3956,「每一個都回答」。
◎「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看到這句話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七十年耶路撒冷的
慘狀,這時候隨意講出的話,後果豈真是那麼容易承擔?
●「鞭打」:SG 5417,這是用一種九尾皮鞭來鞭打人的刑罰,這種鞭子尖端藏著鐵塊、
骨頭,被鞭打的人會皮開肉爛。猶太人只限制鞭打40下以內 申 25:3 ,不
過羅馬政府則不受這種限制。因為鞭打的刑罰過度殘酷,所以羅馬政府下令
凡是羅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載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
肉變成醬狀,骨頭畢露,死狀恐怖。如其他福音書所記載,彼拉多之前就已
經鞭打過耶穌,那這一次的鞭打應該是第二次的鞭打,是死刑過程的一部份。
經文: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裡。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裡,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27:27-27:31 註釋:
十二、耶穌被兵丁戲弄 27:27-31
○ 可 15:16-20
(一)兵丁讓耶穌穿朱袍帶荊棘冠冕,戲弄嘲諷耶穌。 27:27-30
◎「巡撫的兵」:這些兵並非正規羅馬軍,而是輔助的部隊,徵召自巴勒斯坦四周的非猶
太人,直接由巡撫控制。因此這些部隊會比較仇視猶太人。
●「衙門」:SG 4232,「總督府」、「巡撫官邸」。
●全「營」:SG 4686,「古羅馬步兵隊」,約300到600人, 是一個兵團的十分之一。
●朱紅色「袍子」:SG 5511,「軍裝的披風」,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27:28,31 。
◎「朱紅色袍子」:一種軍人、軍官、官吏、皇帝所穿的短外衣與披肩。這是由當地一種
蟲提煉出來的染料染成的,朱紅色的深度不易分辨, 可 15:17,20
約 19:2,5 就稱之為「紫袍」。
●「打」他的頭:SG 5180,「擊打」,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這是「不斷的
打他的頭」。如果耶穌的荊棘冠冕刺是向內的話,那這種動作就是相當
殘忍的刑求。
(二)戲弄完了就讓耶穌換上原來的衣服,帶他去釘十字架。 27:31
●「帶」他出去:SG 520,「強行帶走」、「押走」。
◎因為猶太人不能接受「赤裸」,所以耶穌還穿上衣服去釘十字架,而且當時也不許公開
戲弄猶太人,因此耶穌釘十字架時,荊棘冠冕應該也脫掉了。
經文: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又坐在那裡看守他。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從那裡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他倚靠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神的兒子。』」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27:32-27:44 註釋:
十三、耶穌被釘十字架 27:32-44
○ 可 15:21-32 路 23:26-43 約 19:17-24
(一)古利奈人西門被兵丁強迫背耶穌的十字架同去各各他刑場。 27:32-33
◎「他們出來的時候」:聖經雖然沒有明說,不過應該是指「出城的時候」,因為
可 15:21 路 23:26 都說「西門是鄉下來」,因此在城外遇到
行刑的隊伍是比較可能的。
●「勉強」:SG 29,「強迫」、「徵用」、「強迫服勞役」,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5:41 27:32 可 15:21 。
●「古利奈」:是當時非洲北部呂彼亞省的重要城邑。
●「各各他」:字義是「頭骨」。
●「髑髏」:SG 2898,「頭骨」。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橫樑到刑場,此木重大約十三到十八公斤,耶穌可能因為受
傷太嚴重,以致無力全程背負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門」的家人,後來成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參考 羅 16:13 。而
可 15:21 說明亞力山大與魯孚應該是馬可福音讀者熟悉的人。這個「西門」被稱為是
「古利奈人」,有人認為「西門」這個名字顯出他是猶太人。不過「西門」這個名字雖
是猶太人常用的名字(用來翻譯舊約的「西緬」),但是這個名字在古希臘就出現過,
他的兩個兒子「亞力山大」與「魯孚」的名字也是猶太人與希臘人都常用的,因此無法
以名字為理由說他是猶太人。
(二)耶穌拒喝兵丁給的苦膽酒,兵丁將耶穌釘十字架之後,就抽籤分耶穌的衣服。 27:34-36
●「苦膽」:SG 5521,「膽汁」、「苦的東西」,聖經中出現於 太 27:34 徒 8:23 。
可 15:23 說是「沒藥調和的酒」,馬太一方面用比較廣義的字來描述苦味
的來源,也與 詩 69:21 的記載連結。
●「調和」:SG 3396,「混合」、「參雜」。
◎「苦膽調和的酒」:猶太人根據 箴 31:6 有個習俗,給那些即將被處決的人喝摻入沒
藥或苦膽的酒,使他們對痛的反應比較不敏銳。也有另一種說法是
士兵故意用非常苦的酒讓耶穌喝,是要玩弄耶穌。
◎「釘十字架」:犯人的雙手被釘在橫樑上,雙腳被綑或釘在直樑上。柱上另有一塊突出
的木頭,可以讓犯人坐上,支撐部份身體重量。只有奴隸與非羅馬公民
才能夠被判處此刑罰。
●「拈鬮」:SG 906+SG 2819,「抽籤」。
◎「拈鬮分衣服」:傳統上十字架的受刑人都是裸身被釘的,所以受刑人的衣服就成為執
行人的所得。馬太幾乎逐字引用 詩 22:18 的七十士譯本經文。
◎ 27:36 是馬太獨有的記載,大概是要說明耶穌的確是死在十字架上。
(三)耶穌的頭上的牌子寫明他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旁邊有兩強盜與耶穌同釘死。
27:37-38
●「一個牌子」:SG 156,「罪狀」、「被控的罪名」、「法律行動的根據」。
約 19:20 記載這是用希伯來文、希臘文與拉丁文撰寫的。
●「強盜」:SG 3027,「革命份子」、「游擊隊」、「土匪」。
(四)眾人、宗教領袖,甚至是同釘的強盜都譏笑耶穌。 27:39-44
●「譏誚」他:SG 987,「誹謗」、「嘲罵」、「奚落」。
●「倚靠」神:SG 3982,「信賴」。
●這樣地「譏誚」他:SG 3679,「侮辱」。
◎耶穌在此忍受眾人的諷刺與侮辱,其實他是為這些人死,而這些人居然用各樣的方式讓
他身心痛苦....。
◎一般認為耶穌被定十字架有以下的幾個過程:到達各各他 太 27:33 、不接受苦酒
太 27:34 、兵丁分衣服 太 27:35 、安放耶穌頭上「猶太人的王」牌子 太 27:37
、與兩個強盜同釘十字架 太 27:38 、耶穌第一次呼喊「赦免他們」 路 23:34 、耶穌
被路過的人譏笑 太 27:39-44 、兩個強盜對話 路 23:39-43 、耶穌第二次呼喊「今日
要和我一起在樂園裡」 路 23:43 、耶穌第三次呼喊「婦人,看啊,這是你的兒子」
約 19:26-27 、各各他被黑暗籠罩 太 27:45 、耶穌第四次呼喊「我的神為什麼離棄
我」 太 27:46 、耶穌第五次呼喊「我渴了」 約 19:28 、耶穌第六次呼喊「成了」
約 19:30 、耶穌第七次呼喊「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中」 路 23:46 、耶穌死
了 太 27:50 約 19:30 。
經文: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站在那裡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忽然,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裡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有好些婦女在那裡,遠遠地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他的。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27:45-27:56 註釋:
十四、耶穌死亡的狀況( 27:45-56 )
○ 可 15:33-41 路 23:44-49 約 19:28-30
(一)中午到下午三點間,遍地黑暗,耶穌在下午三點時,大喊,問上帝為何離
棄他。 27:45-46
●「午正」:原文是第六個小時,指中午十二點。
●「申出」:原文是第九個小時,指下午三點。
●「遍地都黑暗」:應該不是「日蝕」,因為當時正是月圓。而可能因為
其他的原因。
●「以利!以利!」:「以利」是希伯來文的音譯,跟亞蘭文的「以利亞
」很接近,所以旁人聽錯了。
●「拉馬撒巴各大尼」:SG 4518,是亞蘭文,「祢已棄絕我」。
◎教會傳統上認為這是耶穌承擔了世人的罪惡而遭上帝憤怒離棄的反應,
大概除了這種解釋法,很難有其他的解釋可以合理的說明耶穌在十字架
上忘情痛苦呼喊的理由。
(二)有人以為耶穌正在呼叫以利亞,有人拿醋給耶穌喝,其他人則等著看熱鬧
。 27:47-49
●「醋」:當時平民和羅馬兵丁用來提神解渴的酸酒。
●「且等著」:SG 863,意義是「任憑」或「容讓」。
(三)耶穌又大聲喊叫就斷氣了,此時聖殿的幔子裂開、地震,有些聖徒復活進
入耶路撒冷向人顯現。 27:50-53
●「氣就斷了」:應該翻譯為「他捨去了(或交出了)靈魂」。
◎「聖殿的幔子」:這塊幔子是用來遮蔽至聖所的,平日沒有人進去,只
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贖罪日進去替眾人贖罪。而這幔子裂開,表達了上
帝和世人間的阻隔已經被除去了。又有一說是聖殿共有兩層幔子,此次
裂開的是外面分隔聖所和祭司院的幔子。
◎根據史學家(約瑟夫等)的記載,西元三十年左右,聖殿的東門無故自
行打開,有大光出現,聖殿巨大的樑木突然掉下來,摔成片段。這個記
載不一定跟這裡所說的幔子裂開有關,不過也有可能是同一件事。
(四)執行死刑的人看見這些事就害怕,認為他們真的殺了神的兒子。 27:54
(五)有不少由加利利跟隨耶穌來的婦女遠遠的目睹這一切事情。 27:55-56
經文: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就是他鑿在磐石裡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就去了。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裡,對著墳墓坐著。 27:57-27:61 註釋:
十五、耶穌的安葬( 27:57-61 )
○ 可 15:42-47 路 23:50-56 約 19:38-42
(一)亞利馬太的財主約瑟去見比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得到比拉多的允許。
27:57-58
●「晚上」:這應該是週五傍晚四點以後了。
●「亞利馬太」:為猶太市鎮,在耶路撒冷西北約三十公里。
◎當時的死刑犯屍體通常是不埋葬的,只留在野地任其被野獸吞噬。約瑟
願意去請求一個叛亂份子(至少檯面上是這樣的罪名)的屍體,的確是
需要相當的勇氣。
(二)約瑟用細麻布裹耶穌的身體放在自己的新墳墓中,並封上石頭。 27:59-60
◎當地的墳墓,通常是由一個岩洞做成。屍體則由像繃帶一樣的細麻布條
纏繞起來,放在墓穴的架子上。然後墓穴外面封上一塊大圓石,圓石底
下有中央微陷溝槽供滾動。一般墳墓的墓石都相當巨大,幾個人的力量
無法移動,根據貝撒抄本的資料說耶穌墓前的墓石要大約20個人以上才
能移動。
(三)有兩個婦女曾在耶穌的墓前停留。 27:61
◎所以這些婦女不會走錯墳墓。
經文:次日,就是預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他的門徒來,把他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他從死裡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吧!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27:62-27:66 註釋:
十六、看守墳墓( 27:62-66 )
(一)公會的成員去見彼拉多,要求彼拉多派人看守墳墓以防門徒偷屍。
27:62-64
(二)彼拉多准他們,給他們兵丁去看守墳墓。 27:65-66
●「你們有看守的兵」:應譯為「領一隊看守的兵去」。
●「盡你們所能的」:直譯是「就你們所知道的」。
●「封了石頭」:應該是用繩索及蠟封的印鑑,把蓋住墳墓的圓形大石封
住。
經文: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相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裡,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裡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婦女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地歡喜,跑去要報給他的門徒。忽然,耶穌遇見她們,說:「願你們平安!」她們就上前抱住他的腳拜他。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裡必見我。」 28:1-28:10 註釋:
十七、耶穌復活( 28:1-10 )
○ 可 16:1-8 路 24:1-12 約 20:1-18
(一)週日清晨,抹大拉的馬利亞與「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遇到天使降臨
將墓石滾開。 28:1-3
●「安息日將盡」:原文也可以翻譯為「過了安息日」。
◎這裡對天使的描述,與 但 10:6 7:9 中相似。
(二)看守墳墓的人嚇壞了。 28:4
(三)天使要婦女不要害怕,因為耶穌已經復活了,並邀她們來看安放耶穌身體
的地方。天使並要婦女通知門徒往加利利去見復活的耶穌。 28:5-7
(四)婦女急忙要去報信給門徒時,途中遇到耶穌。耶穌安慰婦女,要她們不要
害怕,並要她們去告訴門徒往加利利去。 28:8-10
●「願你們平安」:這是希臘文慣常的見面語,與「你好」意義差不多。
◎「抱住他的腳」:很明確的表明耶穌是肉身復活,而非只是幻影。
經文:她們去的時候,看守的兵有幾個進城去,將所經歷的事都報給祭司長。祭司長和長老聚集商議,就拿許多銀錢給兵丁,說:「你們要這樣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倘若這話被巡撫聽見,有我們勸他,保你們無事。」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這話就傳說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 28:11-28:15 註釋:
十八、守衛被賄賂說謊( 28:11-15 )
(一)看守的兵去回報情況給祭司長,祭司長們決定賄賂兵丁,並編造謊言以
遮掩事實。 28:11-14
●「許多銀錢」:「足夠的錢款」,大概是相當的一筆錢,因為士兵要背
負相當大的風險。
◎如果兵丁真的睡著了,怎麼能夠知道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呢?而且站衛
兵睡覺,在當時是要處以死刑的(因此祭司長要保他們無事),這些人
居然能在整個大墓石被挪移得情況下還睡的不省人事,一看就知道這是
一個無稽的謊言。
(二)兵丁照祭司長們的意思去做,於是在猶太人中就傳說耶穌的屍體乃是被
門徒偷走。 28:15
經文: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他們見了耶穌就拜他,然而還有人疑惑。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譯: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28:16-28:20 註釋:
十九、門徒奉差遣( 28:16-20 )
(一)門徒往加利利,在約定的山上就看見了耶穌。門徒就拜耶穌,不過還是
有人心存疑惑。 28:16-17
●「疑惑」:「猶豫」、「不肯定」。
●「有人疑惑」:由原文中看起來,感到疑惑的是另外的一些人,亦即十
一個門徒是沒有疑惑的。
◎馬太可能在不經意之間表達了這時在場的人不只十一個人,有可能這時
是保羅筆下的「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
(二)耶穌宣告自己已經領受了所有的權柄,並要門徒去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
,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信徒施洗。 28:18-19
●「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原文是「使萬民作門徒」。
●「奉」:可能是「憑藉」或「進入」的意思。
●「父、子、聖靈的名」:「父」、「子」、「聖靈」之前都各有一個冠
詞,而「名」是單數。
(三)耶穌要門徒將耶穌所吩咐門徒的教訓,教訓信徒遵守,耶穌要常與門徒
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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