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6章14節 到 26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二)不遵守上帝的命令,上帝就降禍 26:14-39 ◎本段的災禍:戰敗、土地沒有出產、野獸為害人民、瘟疫、 癆病等、饑荒、易子而食。這些刑罰在以色列人歷史上屢見不 鮮,為離棄神的教訓招來的後果。 1.第一層次的背叛與後果 26:14-17 ●「不遵行我的誡命」:原文是「不遵行我的這一切誡命」。 ●「厭棄」我的律例:SH 3988,「拒絕」、「鄙視」。 ●「厭惡」我的典章:SH 1602,「痛恨」、「憎惡」。 ●「厭惡我的典章」:原文是「『你們若』厭惡我的典章」。 ●「驚惶」:SH 928,「驚慌」、「突如其來的恐懼或毀滅」。 ●「眼目乾癟」:原文是「眼睛結束」,實際的意義應該是「失明 」。 ●「精神消耗」:「生命憔悴」。 ●「癆病」:SH 7829,「肺結核」、「一種損耗性的肺病」。 ●「熱病」:SH 6920,「發燒」。 ● 26:16 原文比較接近是「我必命定驚惶,就是癆病和熱病,臨 到你們,叫你們眼目失明、精神消耗」。 ◎這個懲罰內容是生病,被恨惡的人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