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2章1節 到 22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四)祭司領受聖物的規定  22:1-16 
          1.不潔的祭司不可接觸聖物 22:1-9 
            ◎這一段就是要求祭司如果陷入「不潔淨」的狀況時,不可接觸
              聖物。
            ●「遠離」:SH 5144,「奉獻」、「分開」、「分別為聖」。
            ●「世世代代的後裔」:原文是「所有世世代代的後裔」。
            ◎ 22:3 「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意思是「革除祭司的職務」。
            ●「遺精」:原文是「噴出精液」。
            ●「自死的」:原文是「屍體」。
            ◎ 22:4-6 舉例說明怎樣的情況會導致祭司不潔淨。
            ●「輕忽了」:SH 2490,「玷污」、「褻瀆」。
            ◎ 22:8-9 規定祭司不可吃自己死亡或野獸撕裂的,事實上
               7:24 已經規定一般以色列人也不能吃這類的食物,祭司更是
              不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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