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44章10節 到 44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3.利未人的職責 44:10-14 ◎此處指的可能是 王下 23:5,8-9 所記,在各城鎮邱壇擔任祭 司職務的利未人。 ●「當」:SH 3588+SH 518,「當如果」。 ●「走迷」:SH 8582,「犯錯誤」、「走錯路」。 ●「伺候」這民:SH 8334,「伺候」、「服事」、「供職」。 ◎ 44:8 說到以色列人把看守聖物的事情推給外邦人,此處重新 把這項工作交付給利未人。 民 18:21-23 也記載上帝把會幕 的「雜務」交給利未人,此處只是重申這項工作。 ◎不過如果比對 44:15-16 可能其他的祭司(亞倫子孫)也曾跟 着以色列人走迷,以致即使擁有祭司身份,也變成「利未人」 ,不再能夠接觸聖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