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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資料是由高雄三一長老教會查經班完成,成員有:ksf,杜老師、陽明嫂、tjm、
嘉雄兄

2017.5.7 終於查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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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以西結,字義是「上帝加添力量」。
    (一)西元前597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圍攻耶路撒冷,城破後擄走約雅
          斤以及其他戰俘 王下 24:14 。以西結也一同被擄。
    (二)五年後(西元前593年),開始蒙召擔任先知。
    (三)他是布西的兒子,也是一個祭司。不過被擄前是不是已經開始執行
          祭司的職務,則不清楚。但應該已經受了祭司的訓練。
    (四)以西結的工作地點,主要是在迦巴魯河旁的提勒亞畢。這條河應該
          就是今日的拿烏迦巴里河,是幼發拉底河的一條灌溉用運河。提勒
          亞畢的確實地點不詳。
    (五)傳說以西結最後是在巴比倫殉道,但怎樣死亡並不清楚。如今伊拉
          克境內,巴比倫古城廢墟不遠處有以西結的墳墓。
          
  二、寫作時間:以西結書涵蓋的日期很清楚,由 1:1 西元前593年7月31日
                到 29:17 西元前571年4月26日。實際寫作完成時間應該在
                西元前571年以後。
    (一)以西結經歷過約西亞、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西底家等以色列
          王統治的時間。此時亞述帝國慢慢衰微,而巴比倫的影響力漸漸擴
          張。
    (二)以西結書年代表:
          經節       以西結年代   西元年代    事件      
           1:1       30/4/5       593/7/31    蒙召
           1:2       5/4/5        593/7/31    受呼召
           8:1       6/6/5        592/9/17    耶路撒冷內拜偶像
           20:1      7/5/10       591/8/14     長老團來求問
           24:1      9/10/10      588/1/15    開始圍城 
           26:1      11/11/1      586/2/12    預言攻推羅
           29:1      10/10/12     587/1/7     預言攻埃及
           29:17     27/1/1       571/4/26    推羅到埃及
           30:20     11/1/7       587/4/29    法老的斷臂
           31:1      11/3/1       587/6/21    預言攻打法老
           32:1      12/12/1      585/3/3     哀悼法老
           32:17     12/12/15     585/3/17    法老在陰間
           33:21     12/10/5      585/1/8     城已經陷落
           40:1      25/1/10      573/4/28    新耶路撒冷
          
  三、特色:
    (一)以西結書的風格與用詞相當一致。屬於大先知書之一(包含以賽亞、
          耶利米、但以理與以西結)。
    (二)以西結書全書除了 1:2-3 之外,都是用自傳的方式寫成。
    (三)以西結書許多經文難以理解,更因為書中用了一些罕有的字與建築術
          語,導致翻譯聖經時常常需要依賴七十士譯本等其他來源的協助。
    (四)以西結書被基督徒傳統當成是「聖靈的先知書」、「盼望的先知書」
          ,耶利米書是「聖父的先知書」、「愛的先知書」,以賽亞書是「聖
          子的先知書」、「信的先知書」。
    (五)以西結至少有93次被稱為「人子」,這也是耶穌常常用的自稱,如:
           太 12:8  可 2:10 ,除了以西結之外,僅 但 8:17 但以理也自稱「
          人子」。
    (六)以西結曾經有許多怪異的象徵舉動:憂悶的坐了七日 3:15 、成為啞
          巴 3:24-26 、拿磚畫城圍攻 4:1-3 、側臥四百多日 4:4-8 、妻死
          不辦喪禮 24:16-18 。
    (七)以西結蒙召時,耶利米已經在耶路撒冷工作三十餘年,因此以西結應
          該聽過耶利米的信息。以西結書中也出現與耶利米書呼應的思想。
    (八)「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及類似的話,在本書中出現超過65次。 
    (九)本書也稱為「被擄的先知書」。  
    (十)依照猶太人的傳統,未成年的人不可以閱讀 結 1 ,以免發生誤解或
          曲解。
    (十一)保存死海古卷的昆蘭社群相當重視以西結書(由昆蘭社群的其他文
            件中可以看出),但是死海古卷僅保留下以西結書一部分的殘卷。
            基本上死海古卷支持馬所拉經文以西結書的內容。
            
  四、文體:
    (一)以西結書屬於啟示文學,記載許多異象、象徵、寓意與終末論。也相
          當重視數字的含義。
    (二)以西結書不像其他先知書使用大量的詩歌體,而主要是用散文的方式
          表現。
    (三)本書包含四個異象、十二個象徵性動作、五段比喻。 
    (四)本書使用許多重複來強化信息, 結 10 重複 結 1結 33 重複
           結 3結 18 重複 結 3結 14 。
            
  五、被擄的以色列人:
    (一)西元前721年,北國以色列被亞述滅亡,人民被擄到哈臘與歌散的哈
          博河邊與瑪代人的城邑。後來北國的十個支派就消失在外邦人之中。
    (二)猶大國則有三次被巴比倫所擄,記載於 王下 24  王下 25耶 52 
          ,基本上被安置在兩河流域各處,多數是在巴比倫城附近。這些人接
          受耶利米的勸告,在被擄之地安居樂業,甚至考古學家也證實猶太人
          在此時也發展出銀行業務。這些被擄的猶大人相當自由,而且本來多
          半就具備技能與才智,因此在巴比倫國中發展得不錯,也虔誠持守信
          仰。
    
  六、寫作目的:
    (一)1-24章以西結傳達耶路撒冷必然要陷落的信息,但應許在被擄之地,
          猶太人可以享受平安。
    (二)25-32章,以西結傳達上帝也要對七個國家進行審判。
    (三)最後以西結傳達上帝應許以色列要經歷復興,成為一個榮耀的國度。
    (四)內容譴責猶大人的罪惡,並宣告上帝對罪的懲罰。但也安慰絕望中
          的猶大人,並預告以色列民至終必蒙復興。
          
  七、簡易年代表:

┌────┬───────┬───┬──────┬───────┬───┬──────┐
│ 時間   │  南國猶大    │ 在位 │ 南國先知   │ 北國以色列   │ 在位 │  北國先知  │
│(西元前)│              │      │            │              │      │            │
├────┼───────┼───┼──────┼───────┼───┼──────┤
│  930   │   羅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羅波安     │ 22年 │ 亞希雅     │
│  914   ├─ 羅波安終 ─┼───┤ (935-911)  │              │      │ (934-909)  │
│  913   │   亞比雅     │ 3年  │ 示瑪雅     │              │      │            │
│  911   ├─ 亞比雅終 ─┼───┤ (931-911)  │              │      │            │
│  910   │   亞撒       │ 41年 │ 亞撒利雅   ├ 耶羅波安終   ┼───┤            │
│  910   │              │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      │ 哈拿尼     ├ 拿答終     ─┼───┤            │
│  909   │              │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      │ 耶戶       ├ 巴沙終     ─┼───┤            │
│  886   │              │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      │            ├ 以拉終   ──┼───┤            │
│  885   │              │      │            │ 暗利         │ 12年 │            │
│  874   │              │      │            ├ 暗利終   ──┼───┤ 以利亞     │
│  874   │              │      │            │ 亞哈         │ 22年 │ (875-848)  │
│  871   ├─ 亞撒終   ─┼───┤            │              │      │            │
│  871   │   約沙法     │ 25年 │            │              │      │            │
│  855   │              │      │ 俄巴底亞   │ 亞哈/亞哈謝  │      │            │
│  853   │   約沙法/約蘭│      │ (855-840)  ├ 亞哈終     ─┼───┤            │
│  853   │              │      │            │ 亞哈謝       │ 2年  │            │
│  852   │              │      │            ├ 亞哈謝終   ─┼───┤            │
│  852   │              │      │            │ 約蘭         │ 12年 │            │
│  847   ├─ 約沙法終 ─┼───┤            │              │      │ 以利沙     │
│  847   │   約蘭       │ 12年 │            │              │      │ (848-797)  │
│  841   ├─ 約蘭終   ─┼───┤            │              │      │            │
│  841   │   亞哈謝     │ 1年  │            ├ 約蘭終   ──┼───┤            │
│  841   ├─ 亞哈謝終 ─┼───┤            │ 耶戶         │ 28年 │            │
│  841   │   亞他利雅   │ 6年  │ 約珥       │              │      │            │
│  835   ├─ 亞他利雅終 ┼───┤ (835-796)  │              │      │            │
│  835   │   約阿施     │ 40年 │            │              │      │            │
│  814   │              │      │            ├ 耶戶終   ──┼───┤            │
│  813   │              │      │            │ 約哈斯       │ 17年 │            │
│  800   │              │      │            │              │      │            │
│  799   │              │      │            │              │      │            │
│  798   │ 約阿施/亞瑪謝│      │            │              │      │            │
│  797   │              │      │            ├ 約哈斯終   ─┼───┤            │
│  796   ├─ 約阿施終 ─┼───┤            │ 約阿施       │ 16年 │            │
│  795   │   亞瑪謝     │ 29年 │            │              │      │            │
│  794   │              │      │            │              │      │ 約拿       │
│  791   │亞瑪謝/烏西雅 │      │            │              │      │ (793-753)  │
│  781   │              │      │            ├ 約阿施終   ─┼───┤            │
│  781   │              │      │            │ 耶羅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              │      │            │
│  767   ├─ 亞瑪謝終 ─┼───┤            │              │      │            │
│  766   │   烏西雅     │ 52年 │            │              │      │ 阿摩司     │
│  754   │              │      │            ├ 耶羅波安II終 ┼───┤ (760-750)  │
│  754   │              │      │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      │            ├ 撒迦利雅終   ┼───┤ 何西阿     │
│  753   │              │      │            │ 沙龍         │ 1月  │ (753-715)  │
│  753   │              │      │            ├ 米拿現   ──┼───┤            │
│  751   │              │      │            │              │ 10年 │            │
│  750   │ 烏西雅/約坦  │      │            │              │      │            │
│  742   │              │      │ 彌迦       ├ 米拿現終     ┼───┤            │
│  742   │              │      │ (742-687)  │ 比加轄       │ 2年  │            │
│  741   │              │      │ 以賽亞     ├ 比加轄終     ┼───┤            │
│  740   ├─ 烏西雅終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約坦       │ 16年 │            │              │      │            │
│  734   ├─ 約坦終 ──┼───┤            │              │      │            │
│  734   │   亞哈斯     │ 16年 │            │              │      │            │
│  731   │              │      │            ├ 比加終     ─┼───┤            │
│  731   │              │      │            │ 何細亞       │ 9年  │            │
│  729   │ 亞哈斯/希西家│      │            │              │      │            │
│  723   │              │      │            ├ 何細亞終   ─┼───┤            │
│  721   │              │      │            │(以色列滅亡)  │      │            │
│  715   ├─ 亞哈斯終 ─┼───┤            │              │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            │
│  713   │              │      │            │              │      │            │
│  696   │              │      │            │              │      │            │
│  695   │ 希西家/瑪拿西│      │            │              │      │            │
│  686   ├─ 希西家終 ─┼───┤ 那鴻       │              │      │            │
│  686   │   瑪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
│  641   ├─ 瑪拿西終 ─┼───┤ 西番雅     │              │      │            │
│  640   │   亞們       │ 2年  │ (640-621)  │              │      │            │
│  639   ├─ 亞們終 ──┼───┤ 耶利米     │              │      │            │
│  638   │   約西亞     │ 31年 │ (627-586)  │              │      │            │
│  621   │              │      │ 哈巴谷     │              │      │            │
│  620   │              │      │ (612-589)  │              │      │            │
│  609   ├─ 約西亞終 ─┼───┤ 但以理     │              │      │            │
│  609   │   約哈斯     │ 3月  │ (605-530)  │              │      │            │
│  609   ├─ 約哈斯終 ─┼───┤            │              │      │            │
│  608   │   約雅敬     │ 12年 │ 以西結     │              │      │            │
│  607   │              │      │ (597-571)  │              │      │            │
│  606   │              │      │            │              │      │            │
│  606   │              │      │            │              │      │            │
│  598   ├─ 約雅敬終 ─┼───┤            │              │      │            │
│  597   │   約雅斤     │ 3月  │            │              │      │            │
│  597   ├─ 約雅斤   ─┼───┤            │              │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            │
│  592   │              │      │            │              │      │            │
│  586   │              │      │            │              │      │            │
│  586   ├─ 猶大滅亡 ─┴───┤            │              │      │            │
│        │                      │ 哈該       │              │      │            │
│        │                      │ (520-505)  │              │      │            │
│        │                      │ 撒迦利亞   │              │      │            │
│        │                      │ (520-480)  │              │      │            │
│        │                      │ 瑪垃基     │              │      │            │
│        │                      │ (440-430)  │              │      │            │
└────┴───────────┴──────┴───────┴───┴──────┘

  八、猶大末期大事紀:
          前628年  約西亞開始宗教改革,廢除邱壇與異邦偶像  代下 34:3-7 
          前622年  發現律法書,約西亞帶動第二次改革,宣讀律法、除偶像、守逾
                   越節  王下 22:3-23:28  代下 34:8-35:19 
          前609年  約西亞被法老尼哥二世殺死  王下 23:29-30  代下 35:20-24 
                   埃及廢約哈斯改立約雅敬
          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規模對西亞地區發動戰爭,第一次圍困耶路撒冷、
                   擄走聖殿器皿和人員  但 1:1-5 
          前601年  趁著巴比倫暫時敗於埃及,約雅敬圖謀背叛  王下 24:1 
          前597年  約雅敬死。尼布甲尼撒擄走約雅斤與大批猶太人,立西底家為王(
                   耶城第二次被擄) 王下 24:10-17 
          前589年  新任法老亞比里士上任,西底家又想聯合埃及背叛巴比倫
          前588年  尼布甲尼撒開始圍困耶耶路撒冷
          前586年  耶城被攻陷,西底家被宛眼鎖回巴比倫  耶 4:5-18  52  哀 4:1-22 
                   巴比倫所立的行政官被殺,猶太餘民(包括耶利米)逃往埃及 
                    耶 41:16-18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以西結書」,泰勒著,校園編輯小組譯,校園出版社。
  2.「天道聖經註釋--民數記」,唐佑之著,天道出版社。
  3.「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4.「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5.「新譯本聖經研讀版」,環球聖經公會。
  6.「舊約聖經背景註釋」,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著,李永明、徐成德、黃
    楓皓譯,校園出版社。
  7.「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The Book of
    Ezekiel」,Robert L. Hubbard, JR.
  8.「中文聖經註釋--以西結書」,邱恩處著, 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9.「每日研經叢書--以西結書註釋」,克萊基著,葛慶元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

當三十年四月初五日,以西結(原文是我)在迦巴魯河邊被擄的人中,天就開了,得見神的異象。正是約雅斤王被擄去第五年四月初五日,在迦勒底人之地、迦巴魯河邊,耶和華的話特特臨到布西的兒子祭司以西結;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他身上。 1:1-1:3

註釋:

壹、以西結蒙召  1:1-3:37 
  一、引言:以西結的蒙召時間與身份 1:1-3 
      ◎「三十年」:一般認為是指以西結30歲那年。這時應該是開始擔任祭司職
        任的年紀 民 4:30 。由 1:2 可知第三十年就是約雅斤被擄第五年(西
        元前593、592年),因此第一年就是約西亞第18年,即西元前622年。那
        一年在聖殿裡發現了律法書 王下 22:3-8 。
      ◎依據 耶 51:59 ,此時也是西底家到巴比倫去輸誠的時候。
      ●「迦巴魯」河:字義是「遙遠的」。應該就是今日的拿烏迦巴里河,是幼
                      發拉底河的一條灌溉用運河,長達150公里。
      ●「約雅斤」:字義是「耶和華建造」。
      ●「四月初五日」:大約是陽曆的七月底。 
      ●「特特臨到」:SH 1961+SH 1961,連續兩個「臨到」,用以加強語氣
                      。
      ●「布西」:字義是「我的輕蔑」。
      ●「臨到布西的兒子祭司以西結」:原文也可能翻譯為「臨到祭司布西的兒
                                      子以西結」,「祭司」是形容布西或是
                                      以西結,並無定論。雖然原文中「祭司
                                      」是緊接「布西」,且被擄前以西結也
                                      還不是祭司。
      ●耶和華的「靈」:直譯是「手」,也有「力量」、「權勢」的意思。
經文:

我觀看,見狂風從北方颳來,隨著有一朵包括閃爍火的大雲,周圍有光輝;從其中的火內發出好像光耀的精金;又從其中顯出四個活物的形像來。他們的形狀是這樣:有人的形像,各有四個臉面,四個翅膀。他們的腿是直的,腳掌好像牛犢之蹄,都燦爛如光明的銅。在四面的翅膀以下有人的手。這四個活物的臉和翅膀乃是這樣:翅膀彼此相接,行走並不轉身,俱各直往前行。至於臉的形像:前面各有人的臉,右面各有獅子的臉,左面各有牛的臉,後面各有鷹的臉。各展開上邊的兩個翅膀相接,各以下邊的兩個翅膀遮體。他們俱各直往前行。靈往哪裡去,他們就往那裡去,行走並不轉身。至於四活物的形像,就如燒著火炭的形狀,又如火把的形狀。火在四活物中間上去下來,這火有光輝,從火中發出閃電。這活物往來奔走,好像電光一閃。 1:4-1:14

註釋:

  二、耶和華的寶座異象  1:4-28 
      ◎耶利米蒙召的時候也見了兩個異象 耶 1:11-19 ,以賽亞蒙召的時候
        也見到上帝的榮耀 賽 6:1-13 。
    (一)四活物  1:4-14 
          ◎有猶太人的文獻(最早是西元300年的文獻)證明猶太人認為「人、
            鷹、牛、獅」分別代表「人類」、「鳥類」、「家畜」與「野獸」
            的王,因此四活物應該就是代表所有在「地上的生物」。
          ◎ 結 10:20-22 說他們就是基路伯。 不過聖殿中的基路伯只有兩個
            翅膀,數量也只有兩個。 王上 6:24-27 。
          ◎以賽亞看到的是「撒拉弗」,有六個翅膀,此處的活物有四個翅膀
            。撒拉弗的數量不明。不過這些都是異象,很難說這兩種活物實質
            上相同或不相同。
          ●「觀看」:原文是SH 7200+SH 2009,兩個字都有「看」的意思。
                      這也是另一種型態的加強語氣。            
          ●「狂風」:原文是SH 7307+SH 5591,第一個字是「風」,第二個
                      字是「暴風雨」、「暴風」。
          ◎「北方」:可能沒有什麼特別意義,當地五月到十月,風主要也是
                      由北方吹來,此時正是七月底。
          ●「光耀的精金」:SH 2830,「發亮的金屬」、「閃亮的金銀合金
                            」。
          ●「他們的」形狀:原文是陰性型態,「她們的」。
          ●腿是「直的」:原文是「直」,表示沒有關節。但是七十士譯本翻
                          譯成「翅膀」。
          ◎這四個活物,每個活物都有四個臉、四個翅膀,至於腳的數量則不
            確定,可能是一支或兩支。如果照 1:5 「有人的形像」來推測,
            應該是有雙腳雙手。
          ●「靈」往哪裡去:原文是SH 7307,字義是「風」、「氣息」、「
                            靈」。
          ◎此處的「靈」因為原文也可以解釋成「風」,所以究竟是指什麼就
            有很多不同的看法。比較可能是指著「活物的靈」或者是「神由寶
            座上推動活物的動力或生命力」。
          ◎ 1:13 顯現出四活物的超自然部份:容貌如同火焰或閃電。
          ●「電光一閃」:SH 965,「閃電」。
經文:

我正觀看活物的時候,見活物的臉旁各有一輪在地上。輪的形狀和顏色(原文是作法)好像水蒼玉。四輪都是一個樣式,形狀和作法好像輪中套輪。輪行走的時候,向四方都能直行,並不掉轉。至於輪輞,高而可畏;四個輪輞周圍滿有眼睛。活物行走,輪也在旁邊行走;活物從地上升,輪也都上升。靈往哪裡去,活物就往那裡去;活物上升,輪也在活物旁邊上升,因為活物的靈在輪中。那些行走,這些也行走;那些站住,這些也站住;那些從地上升,輪也在旁邊上升,因為活物的靈在輪中。 1:15-1:21

註釋:

    (二)活物的輪  1:15-21 
          ●臉「旁」:SH 681,「附近」、「旁邊」。
          ●形狀和「顏色」:SH 4639,「作法」、「構造」。
          ●「水蒼玉」:SH 8658,可能是一種貴橄欖石, 黃色的碧玉, 或其
                        他黃顏色的寶石。
          ●並不「掉轉」:SH 5437,「轉向」、「旋轉」。
          ●「輪輞」:「輪圈」。
          ◎這種形式好像是一部超自然的「四輪戰車」。
經文:

活物的頭以上有穹蒼的形像,看著像可畏的水晶,鋪張在活物的頭以上。穹蒼以下,活物的翅膀直張,彼此相對;每活物有兩個翅膀遮體。活物行走的時候,我聽見翅膀的響聲,像大水的聲音,像全能者的聲音,也像軍隊鬨嚷的聲音。活物站住的時候,便將翅膀垂下。在他們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聲音。他們站住的時候,便將翅膀垂下。 1:22-1:25

註釋:

    (三)活物頭頂的穹蒼  1:22-25 
          ●「穹蒼」:SH 7549,「天空」、「廣闊的地方」。
          ◎以西結形容為「穹蒼」的東西,應該是一個「平台」,由四活物
            頭部支撐著。
          ●遮「體」:「身體」。
          ◎ 1:24-25 是以西結第一次形容異象中的聲音。不過我們只能知
            道「聲音很大」,無法明確了解這是怎樣的聲音。聲音的來源是
            翅膀與平台上(應該就是指寶座)。
經文:

在他們頭以上的穹蒼之上有寶座的形像,彷彿藍寶石;在寶座形像以上有彷彿人的形狀。我見從他腰以上有彷彿光耀的精金,周圍都有火的形狀,又見從他腰以下有彷彿火的形狀,周圍也有光輝。下雨的日子,雲中虹的形狀怎樣,周圍光輝的形狀也是怎樣。這就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我一看見就俯伏在地,又聽見一位說話的聲音。 1:26-1:28

註釋:

    (四)穹蒼上的寶座  1:26-28 
          ◎四活物頭上支撐的平台上安置上帝的寶座。
          ●「藍寶石」:SH 5601,「 藍寶石」、「天青石」。
          ●「光耀的精金」:SH 2830,「發亮的金屬」、「閃亮的金銀合金
                            」。
          ◎ 1:28 中以西結用虹來形容上帝周圍的光輝,他似乎了解到這是耶
            和華對他的顯現。於是他總結這是「耶和華榮耀的形像」。
          ◎舊約通常認為人無法看見上帝,人看見的是天使。不過此處以西結
            於異象中看到類似人的上帝形象。我們不能說以西結一定是「看到
            上帝」,畢竟這是一個異象。但這算是舊約中很少數描寫可能是上
            帝了形象的經文了。
經文: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站起來,我要和你說話。」他對我說話的時候,靈就進入我裡面,使我站起來,我便聽見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他對我說:「人子啊,我差你往悖逆的國民以色列人那裡去。他們是悖逆我的,他們和他們的列祖違背我,直到今日。這眾子面無羞恥,心裡剛硬。我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他們或聽,或不聽,(他們是悖逆之家),必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人子啊,雖有荊棘和蒺藜在你那裡,你又住在蠍子中間,總不要怕他們,也不要怕他們的話;他們雖是悖逆之家,還不要怕他們的話,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他們或聽,或不聽,你只管將我的話告訴他們;他們是極其悖逆的。 2:1-2:7

註釋:

  三、先知領受命令傳達信息  2:1-3:11 
    (一)上帝第一次說明對先知的委託  2:1-7 
          ●「人子啊」:SH 1121+SH 120,意義是「人的兒子」。這一個詞
                        在本書中共出現93次。在其他先知中,只有但以理也
                        被用「人子」稱呼過,但只出現一次 但 8:17 。
          ◎此處的「人子」,著重於人的「有限」、「短暫」和「軟弱」,與
            神的存在截然不同,成為明顯的對比。
          ●「靈」就進入我裡面:SH 7307,型態是陰性單數,「風」、「氣
                                息」、「靈」。此處沒說是誰的靈,應該就
                                是上帝賜給先知的一股「生命活力」。不能
                                確定是不是後來新約特指的「聖靈」。
          ●悖逆的「國民」:SH 1471,「國家」、「人民」,原文是複數型
                            態,此字通常不用來指以色列人或猶大人,而指
                            著「列國」。此處用這個字應該有「輕視」的意
                            味。
          ◎ 2:3 中「悖逆」出現兩次,強調以色列人的「悖逆神」。
          ◎其實以西結要宣講的對象,就是那些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他們
            的確是因為背約、叛逆才被擄,因此上帝用「沒有關係的外國」來
            稱呼這些被擄的人,是一針見血的。
          ◎「以色列人」:其實目前被擄的是「南國猶大」的百姓,不是北國
                          以色列的百姓(北國早被亞述帝國滅亡了)。不過
                          「以色列人」是一種「民族的通稱」,指著雅各的
                          後裔。
          ●「面無羞恥」:原文是「臉艱難、臉嚴苛」,意思是「十分頑固」
                          或「冥頑不靈」。
          ●「面無羞恥、心裡剛硬」:意思就是「冥頑不靈、內心剛硬」,所
                                    以不會悔改。
          ●「他們是極其悖逆的」:原文僅是「他們原是悖逆的」,沒有「極
                                  其」一詞。
          ●「荊棘」:SH 5621,「荊棘」、「反叛者」。
          ●「蒺藜」:SH 5544,「蒺藜」、「荊棘」。  
          ◎「荊棘、蒺藜、蠍子」,是描述以西結周遭的以色列人都將對以西
            結的安全造成威脅。
          ◎ 2:6-7 上帝描繪先知這個職務,用的詞句跟我們今日徵人的宣傳
            品大不相同:這不是一個夢幻職缺,而是討厭、危險、沒有果效的
            職務。「不要怕」,是接受這個職務所必須的主要心理建設。
經文:

人子啊,要聽我對你所說的話,不要悖逆像那悖逆之家,你要開口吃我所賜給你的。」我觀看,見有一隻手向我伸出來,手中有一書卷。他將書卷在我面前展開,內外都寫著字,其上所寫的有哀號、歎息、悲痛的話。他對我說:「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於是我開口,他就使我吃這書卷,又對我說:「人子啊,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覺得其甜如蜜。 2:8-3:3

註釋:

    (二)書卷的異象  2:8-3:3 
          ●「悖逆」:SH 4805、「叛逆」、「背逆」。
          ◎ 2:8 上帝要求先知要與以色列人不同,要順服不要叛逆。
          ●「書卷」:SH 4039+SH 5612,「書信卷軸」。
          ◎「內外都寫著字」:通常這類的卷軸只會一面寫字,但此處的卷
                              軸是兩面寫字,顯出上帝想把很多話傳達給
                              以色列人。
          ◎這種書卷可能以蒲草或羊皮卷製成,不過由於此處說內外都寫字
            ,當時大概只有蒲草書卷可以內外都寫字,羊皮紙能內外都寫字
            的技術要到耶穌時代才發展出來。不過就算是蒲草書卷,捲起來
            也應該相當大,要以西結自然吃進去也蠻困難的。
          ●「哀號」:SH 7015,「輓歌」、「哀歌」。
          ●「歎息」:SH 1899,「呻吟」、「嘆息」。
          ●「悲痛」:SH 1958,「哀嘆」、「痛哭」。
          ●「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這是一種「加重語氣」的表達
                                          方法。
          ◎ 3:1-3 重複兩次先知吃書卷的記載,不過 3:2 重點是吃的方式
            :以西結負責開口,上帝負責讓他吃。 3:3 重點是吃了的感受:
            甜如蜜。
          ◎「其甜如蜜」: 詩 19:9-10  119:103 提及類似的經驗。書卷上
                          寫了哀號、歎息、悲痛的話,吃下去卻是相反的
                          甜蜜經驗。
經文:

他對我說:「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裡去,將我的話對他們講說。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民那裡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不是往那說話深奧、言語難懂的多國去,他們的話語是你不懂得的。我若差你往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聽從你。以色列家卻不肯聽從你,因為他們不肯聽從我;原來以色列全家是額堅心硬的人。看哪,我使你的臉硬過他們的臉,使你的額硬過他們的額。我使你的額像金鋼鑽,比火石更硬。他們雖是悖逆之家,你不要怕他們,也不要因他們的臉色驚惶。」他又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的一切話,要心裡領會,耳中聽聞。你往你本國被擄的子民那裡去,他們或聽,或不聽,你要對他們講說,告訴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4-3:11

註釋:

    (三)上帝第二次說明對先知的委託  3:4-11 
          ●「說話深奧」:「嘴唇深」、「言語深奧」。也出現在 賽 33:19 。
          ●「言語難懂」:「舌頭沉重」。也出現在 出 4:10 。
          ◎ 3:7 說明人拒絕先知的信息之前,已經先拒絕上帝。不過 3:4 先
            說明先知必須「用上帝的話對聽眾講說」,所以聽眾拒絕,就等於
            拒絕上帝的話。
          ●「金鋼鑽」:SH 8068,「荊棘」、「堅硬物質」、「火石」。
          ●「火石」:SH 6864,「火石」、「硬小卵石」。 出 4:25  書 5:2 
                      都說這種材質用以作刀行割禮用。
          ◎「以西結」這個名字意義是「上帝加添力量」、「上帝使之強固」、
            「上帝使之堅硬」、「God strengthens」,與此處的「比火石更『
            硬』」,原文字根意義相同。
          ◎ 3:8-9 的意思是上帝要裝備以西結,使他比以色列人更堅強、有力
            量,所以即使以色列人流著背叛的血液,先知也不用怕他們。
          ●「心裡領會,耳中聽聞」:直譯是「用心拿,用耳聽」,「心裏領
                                    受,用耳聽進去」。  
          ◎ 3:11 說明以西結的工作對象是「猶大國被擄的子民」。工作內容
            就是「傳達上帝的話語」。
經文:

那時,靈將我舉起,我就聽見在我身後有震動轟轟的聲音,說:「從耶和華的所在顯出來的榮耀是該稱頌的!」我又聽見那活物翅膀相碰,與活物旁邊輪子旋轉震動轟轟的響聲。於是靈將我舉起,帶我而去。我心中甚苦,靈性忿激,並且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在我身上大有能力。我就來到提勒‧亞畢,住在迦巴魯河邊被擄的人那裡,到他們所住的地方,在他們中間憂憂悶悶地坐了七日。 3:12-3:15

註釋:

  四、先知由田野回到被擄的群體中  3:12-15 
      ●「靈」將我舉起:由於原文相同,我們無法確定這是「靈」還是「風」
                        將先知舉起。不過即使是風,先知的移動也跟神的靈
                        有關。
      ●震動轟轟的聲音,「說」:原文沒有「說」。
      ●「心中甚苦」:原文沒有「心中」,只是「苦」。
      ●「靈性忿激」:原文是「靈憤怒」、「靈烈怒」。
      ●「心中甚苦,靈性忿激」:應該譯為「心靈憤怒、愁苦」。
      ●「提勒亞畢」:字義是「防洪堤」。
      ●「憂憂悶悶」:SH 8074,「使驚駭」、「顯出驚懼」。
      ◎ 3:14-15 是舊約聖經記載中少數先知經歷超自然事件後的內心世界
        記錄。以西結用「苦」、「憤怒」、「驚駭」來形容自己。而且由
         3:14 看起來,上帝的超自然力量還持續影響先知,即使那個經歷
        已經過去。
經文:

過了七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腳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 3:16-3:21

註釋:

  五、上帝給先知的就職訓言  3:16-21 
      ◎「過了七日」:可能是要讓以西結由前面的超自然經驗中恢復過來
                      。
      ●「守望的人」:SH 6822,「守望者」。 哈巴谷似乎也承接這個
                      職務 哈 2:1 ,這個職務就是看守瞭望臺,避免敵
                      軍前來偷襲。
      ●「必要死」:原文是連續兩個「死」,用以加強語氣。
      ◎此處的「惡人」、「義人」是指著「是否忠於上帝、遵行律法」說
        的,不是新約「因信稱義」的那種「惡人」、「義人」。 
      ◎這一段簡單的說:就是先知要負責去「警戒」,警戒以後就脫離責
        任,否則就要負擔罪責。至於被解警戒之人的命運,就由他最後的
        行為決定。
經文:

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在那裡降在我身上。他對我說:「你起來往平原去,我要在那裡和你說話。」於是我起來往平原去,不料,耶和華的榮耀正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一樣,停在那裡,我就俯伏於地。靈就進入我裡面,使我站起來。耶和華對我說:「你進房屋去,將門關上。人子啊,人必用繩索捆綁你,你就不能出去在他們中間來往。我必使你的舌頭貼住上膛,以致你啞口,不能作責備他們的人;他們原是悖逆之家。但我對你說話的時候,必使你開口,你就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聽的可以聽,不聽的任他不聽,因為他們是悖逆之家。」 3:22-3:27

註釋:

  六、以西結開始執行任務:奉命被限制行動與說話自由  3:22-27 
      ●「平原」:SH 1237,「山谷」、「平原」。
      ●「你進房屋去,將門關上」:原文是「你進去,把自己關在房屋裡」。
      ●「人必用繩索捆綁你」:原文不一定是指「有人來捆綁以西結」,而是
                              被動的「繩索必用在你身上,你必受它們捆綁
                              」。這種「捆綁」,重點是讓以西結不能出去
                              與人互動。
      ● 3:26-27 這種「啞口」的狀況,不是真的「啞巴」,而是「被限制說
        話」,偶爾還是可以為上帝發言。 33:22 說明六年後,耶路撒冷陷落
        ,以西結的「啞口」就結束了。
      ◎上帝要以西結的行動與說話自由被限制,照上帝的旨意行動、說話。
經文:

「人子啊,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一座耶路撒冷城畫在其上,又圍困這城,造臺築壘,安營攻擊,在四圍安設撞錘攻城,又要拿個鐵鏊,放在你和城的中間,作為鐵牆。你要對面攻擊這城,使城被困;這樣,好作以色列家的預兆。 4:1-4:3

註釋:

貳、對猶大與耶路撒冷的預言  4:1-24:27 
  一、悖逆者必須受懲罰  4:1-11:25 
    (一)四個行動表達懲罰的預兆  4:1-5:17 
          1.耶路撒冷被圍攻  4:1-34:1 所描述的「磚」,是指巴比倫或埃及用的泥磚,與巴勒斯
              坦的磚頭不一樣,濕泥透過太陽曬乾才能硬化用在建築上。
            ●造「臺」築壘:SH 1785,「攻城用的土壘」、「圍城的牆壘
                            」。
            ●造臺築「壘」:SH 5550,「圍成城用的土堤」。
            
            ◎這一批人其實是跟約雅斤王一起被擄的權貴,所以對首都耶路
              撒冷的狀況應該很熟悉,因此以西結只要畫出圖,大概不會有
              人不清楚那是耶路撒冷。
            ◎畫圖或文字在磚上,有不少考古證據說明當時有不少同樣的作
              法。  
            ●鐵「鏊」:SH 4227,「平盤」、「平底鍋」、「烘焙用的鍋
                        」。
            ●「你要對面攻擊這城,使城被困」:「你要面對她(指城),她
                                              被圍困,你圍困她」。
            ◎這個景象其實不難理解,但是鐵製平底鍋與以西結的角色就讓
              人必須想一下才能體會了。以西結在此代表上帝,鐵鍋代表上
              帝與耶路撒冷的隔閡,以色列人的悖逆有如鐵牆擋住上帝與他
              們的關係,以致上帝主持整個圍城攻擊行動。
經文:

你要向左側臥,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側臥的日數,擔當他們的罪孽。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你要露出膀臂,面向被困的耶路撒冷,說預言攻擊這城。我用繩索捆綁你,使你不能輾轉,直等你滿了困城的日子。 4:4-4:8

註釋:

          2.以色列和猶大受懲罰之日  4:4-8 
            ◎一般認為先知不是24小時就側臥在那裡完全不離開。可能是每
              天工作時間他就側臥在那裡,吃食物、喝水給大家看,晚上還
              是可以離開休息,也許也會補充食物、飲水。先知的行動等於
              是演一齣行動劇給被擄的群眾看。
            ●「向左側臥」:當時以面向東方(太陽升起方向)為主要方向
                            ,以色列是北國,所以是左方。
            ●「擔當」:SH 5375,「帶」、「支撐」、「忍受」。
            ◎我們不太知道「擔當他們的罪孽」是什麼意思,不過在這個「
              無聲行動劇」中,以西結應該是扮演上帝的角色,所以比較可
              能是上帝「忍受」以色列與猶大人的頂撞。
            ●「作孽」的年數:SH 5771,「罪惡」、「不公正」、「不公
                              的行為引起的刑罰」,此處可能是指「罪惡
                              」或是「罪惡導致的刑罰」。
            ●「三百九十日」:大概是以耶羅波安背叛大衛王朝算起 
                               王上 12:25 (西元前931年,北國到西元前
                              722年滅亡,此時是西元前593年)。這些數
                              字眾說紛紜,其中的差異可能意義也不大,
                              大概就是北國背叛時間比較久。七十士譯本
                              作190年。
            ●「一日頂一年」:這個原則與 民 14:33-34 一樣。
            ◎這些數字的解釋眾說紛紜,但我們大略可以注意到整段日子總
              和大約是430年,有如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間 出 12:40 。也
              等於所羅門聖殿存在的時間(也是大衛王朝延續的時間)而
              實際的時間意涵,今日已經不容易確定。
            ●「露出膀臂」:表示上帝的大能力,參 賽 52:10  耶 21:5 。
            ●「輾轉」:「轉向旁邊」、「翻身」的意思。
            ◎ 4:7 顯示面對以色列的悖逆,上帝常常顯出大能力,也常常
              透過先知發言要挽回。
            ◎此處比較大的問題是這430天是 1:28:1 中間發生的事情
              ,但第五年4月5日與第六年6月5日中間可以容納430天嗎?
              354(陰曆的一年)+59+29(閏月)=442。時間僅僅剛好。因此
              很多學者認為「左側臥」與「右側臥」是重疊發生的。 4:9 
              「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似乎也支持這個理論。
經文:

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做餅;要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吃這餅。你所吃的要按分兩吃,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而吃。你喝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你吃這餅像吃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吃不潔淨的食物。」我說:「哎!主耶和華啊,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吃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他又對我說:「人子啊,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他們吃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吃;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 4:9-4:17

註釋:

          3.被擄後的不潔與耶路撒冷的飢荒  4:9-17 
            ●「紅豆」:一種紅扁豆,也就是 創 25:34 雅各用來騙取以掃
                        長子名分的食物。
            ●「小米」:SH 1764,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小麥、大麥」,這兩樣算是以色列人的主要糧食,「豆子、
              紅豆、小米、粗麥」則算是「雜糧」。通常以色列人做餅為主
              食,主要是用小麥與大麥,混著雜糧一起做,大概就是飢荒的
              時候才會發生。
            ◎ 利 19:19 禁止以色列人「混種」耕種,但是律法並沒有禁止
              混用穀類煮食。不過實際上當時以色列也很少有人混著吃各種
              穀類。因此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巴比倫的習俗,至少應該奇異
              到可以引起以色列人的注意。
            ●「二十舍客勒」:約227公克。一個成人應該是不夠吃。
            ●「制子」:SH 4884,「度量」。
            ●「一欣六分之一」:0.583公升,相當少量的水。
            ◎「大麥餅」是當時窮人的食物,一般人是吃「小麥餅」。
            ●「人糞」:依據律法,人糞應該掩埋於營外 申 23:12-14 ,
                        對受過祭司訓練的以西結而言,人糞是不可想像的
                        污穢事物(可能像要現代人吃烤蟑螂一樣的困難)
                        。
            ◎ 4:13 說得很清楚,以西結目前要做的,就是以色列人被擄到
              外國之後的狀況:沒有辦法再堅持自己的潔淨律,為了生存只
              好吃不潔淨的食物。            
            ◎ 4:14 提到的, 利 17:15  申 14:21 。「可憎的肉」指「留到
              第三天的祭肉」,律法規定把這種祭肉燒掉 利 7:18  19:7 。
              此處是以西結第一次抗拒上帝的命令,上帝也體諒以西結的感
              受,改用「牛糞」替代「人糞」。
            ◎ 4:15 使用牛糞烹煮,應該也會使得食物不潔淨。但是以色列
              周遭的民族都常常使用牛、駱駝等乾燥的糞便作為燃料,至少
              不會像「人糞」這樣具有衝擊性。
            ●「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實際的意義就是「斷
              絕猶大人所倚靠的糧食」。
            ●「憂慮」而吃:SH 1674,「焦慮」、「多慮的關注」。
            ●彼此「驚惶」:「喪膽」。
            ◎此處說明耶路撒冷將要面臨被圍城導致的飢荒。
經文:

「人子啊,你要拿一把快刀,當作剃頭刀,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用天平將鬚髮平分。圍困城的日子滿了,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我也要拔刀追趕。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主耶和華如此說:這就是耶路撒冷。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列國都在她的四圍。她行惡,違背我的典章,過於列國;干犯我的律例,過於四圍的列邦,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至於我的律例,她並沒有遵行。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也不遵行我的律例,不謹守我的典章,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反對,必在列國的眼前,在你中間,施行審判;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兒子要吃父親。我必向你施行審判,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故此,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並要拔刀追趕他們。「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自己就得著安慰。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他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在經過的眾人眼前,成了荒涼和羞辱。這樣,我必以怒氣和忿怒,並烈怒的責備,向你施行審判。那時,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譏刺、警戒、驚駭。這是我─耶和華說的。那時,我要將滅人、使人饑荒的惡箭,就是射去滅人的,射在你們身上,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裡,叫你喪子,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裡;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5:1-5:17

註釋:

          4.耶路撒冷居民即將面對的遭遇   5:1-17 
            ●「快刀」:SH 2719,「劍」、「刀」、「切割石塊的工具」。
            ◎由 5:1-2 可以想見以西結剃頭與砍頭髮的刀是同一把,這樣那把
              刀就不會是短短的剃頭刀,而是大型的刀子(可能是一種軍用武
              器)。
            ◎以色列人通常不剃頭髮與鬍鬚, 利 19:27  21:5  賽 7:20 。尤
              其 利 21:5 記載祭司剃髮是律法不許可的。
               賽 15:2  耶 41:5  48:37 記載這樣的舉動是表示哀悼。
            ● 5:3 「其中」:指的應該是「任風吹散」的那三分之一之中,
              不是指所有的毛髮(人民)之中。
            ●「衣襟」:原文是「翅膀」、「末端」、「邊緣」。此處指的應
                        該是長袍末端折進腰帶變成一個口袋來攜帶東西用。
            ●從「裡面」:「從」與「出來」,原文型態是單數,「出來」型
                          態是陰性,因此是指「某個地方」,實際意義是指
                          「耶路撒冷」。
            ◎ 5:2-4 意思在 5:12 有說明清楚。不過 5:3-4 的意思並無說明。
              其意義應該是少數被擄到外國的餘民會蒙拯救,保留生命。但這
              些人中間有人還會被殺。耶路撒冷將導致所有以色列人遭難。
            ●「列邦之中」:「列邦中間」、「列邦當中」、「列邦中央」。
            ◎ 5:5 的意思是耶路撒冷的確是上帝特別看重的城市,有如世界
              的中心。
            ●「紛爭」:SH 1995,「怨言」、「吼叫」、「喧嚷」。
            ●「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直譯是「也沒有守你們
              四圍列國的法規」。
            ●「我與你反對」:「我敵對你」。
            ◎ 5:6-9 意思是耶路撒冷既然背叛上帝,甚至也不遵守列國的法規
              ,背叛成性,所以上帝要對她施以空前絕後的懲罰。 
            ◎ 5:10 人吃人的事情正是 利 26:29  申 28:53 記載違背與神之約
              的懲罰之一。 王下 6:29 就曾經記載這類事情的發生。
            ●「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直譯是「我活著」,原文只有兩個字
                                      。這兩字表明上帝以自己的永存當憑
                                      據,要實行他所說的話。本書用了14
                                      次。
            ●「使你人數減少」:SH 1639,「減少」、「限制」、「撤回」。
                                此字也可譯為「剃淨」,與 5:1 的剃髮行動
                                相對應。
            ◎ 5:11-12 上帝準備對耶路撒冷發動的刑罰與 5:1-2 以西結剃髮、
              燒髮、砍髮、吹散髮又拔刀追趕一致。
            ●「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原文是「我要傾盡我的忿怒」、「
                                          我要耗盡我的忿怒」。
            ●「自己就得著安慰」:SH 5162,「使自己得舒解」、「使自己得
                                  到舒坦」。
            ●出於「熱心」:SH 7068,「狂熱」、「熱心」、「妒忌」、
                            「(丈夫的) 熱情與妒忌」。
            ◎ 5:13 描述上帝像忌妒的丈夫一樣憤怒的懲罰背叛的以色列,整個
              行動的背後動機是上帝維護盟約關係的熱情。
            ◎ 5:14-15 說明以色列人的遭遇是要作為列國的警戒。
            ●「惡」箭、「惡」獸:SH 7451,「壞的」、「惡的」。
            ●叫你「喪子」:SH 7921,「成為無後裔的」。比「喪子」更為嚴
                            重。
            ◎ 5:16-17 所描述的,是上帝將各樣的審判、災禍降在耶路撒冷。
              讓看到這行動劇,聽到以西結講解預言內涵的人,都恐懼這樣的災
              禍。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以色列的眾山說預言,說:以色列的眾山哪,要聽主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對大山、小岡、水溝、山谷如此說: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也必毀滅你們的邱壇。你們的祭壇必然荒涼,你們的日像必被打碎。我要使你們被殺的人倒在你們的偶像面前;我也要將以色列人的屍首放在他們的偶像面前,將你們的骸骨拋散在你們祭壇的四圍。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城邑要變為荒場,邱壇必然淒涼,使你們的祭壇荒廢,將你們的偶像打碎。你們的日像被砍倒,你們的工作被毀滅。被殺的人必倒在你們中間,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1-6:7

註釋:

    (二)上帝審判的預言  6:1-7:27 
          1.以西結受命要向以色列的山發預言,要讓這些山上的邱壇被毀滅。
             6:1-7 
            ●「面向」: 13:17  21:2  25:2  28:21  38:2 
                        都用這個詞,有「敵對」的意涵在其中。
            ●「邱壇」:原文是「高處」、「高地」、「山脊」。以色列人進迦
                        南之後,仿效當地的習慣,在山岡的高處建立祭壇敬拜
                        神。後來甚至連邪淫的宗教儀式都仿效起來了。
            ◎猶大歷史中只有希西家和約西亞除滅邱壇,其他君王都是容忍邱壇
              以及可能伴隨的生殖崇拜的存在。
            ◎ 36:1-15 以西結再次向以色列的山嶺發預言,但那次就是預言復
              興,而非如這次的預言審判。
            ●「日像」:SH 2553,「敬拜用的太陽柱像」。也有認為是「香壇
                        」的。近年來在「夏瑣」找到一個香壇,上面有日晷,
                        很可能就是此處的「日像」。
            ●你們的「偶像」:SH 1544,「神像」。此字以西結書出現39次,
                              其他經節只出現9次。
            ◎有學者形容這一段中上帝的行為像是「塗抹掉」應許之地。類似
              當初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上帝也要求以色列人要塗抹掉迦南人以
              及相應的迦南信仰。 民 33:51-53 。
            ◎ 6:3 提及主要的塗抹工具是「戰爭(刀劍)」。
經文:

你們分散在各國的時候,我必在列邦中使你們有剩下脫離刀劍的人。那脫離刀劍的人必在所擄到的各國中記念我,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是因他們起淫心,遠離我,眼對偶像行邪淫。他們因行一切可憎的惡事,必厭惡自己。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說要使這災禍臨到他們身上,並非空話。 6:8-6:10

註釋:

          2.上帝會留下餘民,他們想起這段歷史,會知道上帝是真,也會悔改
            。 6:8-10 
            ●各國中「記念」我:SH 2142,「記得」、「回想」、「想起」。
            ●「傷破」:SH 7665,「破碎」、「壓碎」。
            ●「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這是指「上帝為以色列人內心怎樣受
                                      傷」。
            ◎ 6:9 表達了造物者很特殊的感情,祂居然為了以色列人變心去
              拜偶像而覺得「內心破碎」。而這些被擄的以色列人會因為想起
              上帝的痛心,而厭惡自己過去的作為。
            ●「空話」:SH 2600,「白白」、「平白」、「徒然」。
            ◎ 6:10 提到這些被擄的人會知道上帝是真的存在,上帝說會做的
              懲罰的確是會降臨。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當拍手頓足,說:哀哉!以色列家行這一切可憎的惡事,他們必倒在刀劍、饑荒、瘟疫之下。在遠處的,必遭瘟疫而死;在近處的,必倒在刀劍之下;那存留被圍困的,必因饑荒而死;我必這樣在他們身上成就我怒中所定的。他們被殺的人倒在他們祭壇四圍的偶像中,就是各高岡、各山頂、各青翠樹下、各茂密的橡樹下,乃是他們獻馨香的祭牲給一切偶像的地方。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伸手攻擊他們,使他們的地從曠野到第伯拉他一切住處極其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11-6:14

註釋:

          3.上帝第二次宣告要審判、清理以色列地。 6:11-14 
            ●「拍手頓足」:「拍手跺腳」,許多學者認為這是表示「慶祝」
                            的意思。不過並非世界各地拍手的意義都是「歡
                            欣」,此處比較可能是「生氣」或「哀悼」的表
                            現。
            ●「刀劍、饑荒、瘟疫」: 耶 14:12  21:9  24:10 等也都預言上
                                    帝要用這三種刑罰來懲罰猶大人。
            ◎ 6:13 提到上帝要在以色列人慣常敬拜偶像的地方來殺死以色列
              人。「各高岡、各山頂、各青翠樹下、各茂密的橡樹下」就是迦
              南人習慣(以色列人繼承之)敬拜生殖神的地點。                      
            ●「第伯拉他」:字義是「無花果餅之地」。位於以色列國的北方
                            ,在哈馬境內。
            ●「極其荒涼」:SH 8077+SH 4923,兩個意義都是「荒廢」的
                            字眼連續出現,用來加強語氣,就是「非常荒廢
                            」的意思。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鬨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 7:1-7:9

註釋:

          4.預告以色列的結局到了,上帝要報應審判以色列人 7:1-97:2 指出這是針對「以色列的土地」發的預言。
            ●「四境」:原文是「四個翅膀」、「四角落」、「四邊」的意
                        思。
            ●「結局」到了:SH 7093,「結束」、「盡頭」。阿摩司也用
                            這個詞來描述上帝的審判 摩 8:2 。
            ●「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原文是「結局到了,進入結局」。
              SH 7093+SH 935+SH 935+SH 7093這樣子對稱的方式來強調
              以色列的終局來到。
            ●「向你興起」:由於那個「向你」有「敵對你」的意思,所以
                            應該譯為「它要興起與你為敵」。  
            ●所定的「災」臨到你:SH 6843,「辮子」、「花冠」、「王
                                  冠」,許多學者也採取亞蘭文、亞甲文
                                  等,解釋為「災劫」、「命運」等意義。
                                  如果要解釋為「王冠」,那指的應該就
                                  是巴比倫王的王冠。
            ◎許多學者認為 7:7 可能是受 賽 22:2,5 的影響,引用打仗的
              噪音來描述敵軍的來臨。   
            ●「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
              「現在,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妳身上,向妳傾盡我的忿怒」。
            ●「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原文是「耶和華擊打」,與
                                       創 22:14 「耶和華以勒」(耶和
                                      華必預備) 出 17:15 「耶和華尼
                                      西」(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形式一
                                      致,但是意義正好相反。
經文:

「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手都發軟,膝弱如水。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要製造鎖鍊;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君要悲哀,王要披淒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7:10-7:27

註釋:

          5.以色列人以為可以保護他們的,都是無效的。 7:10-27 
            ●「看哪,看哪」:SH 2009出現兩次,有加強語氣的作用。
            ●「杖已經開花」:用的是 民 17:8 的背景。
            ◎ 7:10 的意思是上帝的旨意已經顯明,就像「亞倫的杖已經
              開花」一樣,以色列人就要承受災難了。當然這個「杖」也
              可能同時暗指巴比倫的攻擊力量,將要來摧毀猶大國。
            ●「強暴」興起:「暴力」,原文形態是單數,還有冠詞,指的
                            就是巴比倫帝國。
            ◎ 7:11 意思是巴比倫將會掠奪以色列的「人口」、「財富」與
              「尊榮」。
            ●「眾人」:SH 1995,「群眾」、「喧嚷」,這個字在
                         7:12-14 中,每一節都出現。
            ◎ 7:12-14 說明整個經濟活動因為的人擄掠而停止,以色列人
              無力抵抗敵人。此處的經濟活動指的應該是土地的交易。
            ●「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原文應該只是「逃脫者逃脫」。
            ◎ 7:15-16 說明因為「刀劍、瘟疫、饑荒」三大災害居民死亡。
              還是有少數逃脫的,就像山谷中的鴿子躲在山上發出哀鳴。
            ●「膝弱如水」:原文是SH 1290+SH 1980+SH 4325,「膝蓋
                            +行走+水(尿)」。 因此七十士譯本翻譯成
                            「膝蓋混著尿」(驚嚇到漏尿)。
            ●「不能使心裡知足」:原文是「不能滿足他們的心」。
            ◎ 7:19 提到以色列人過去追求的金銀,不能讓他們的心靈與肉
              體滿足,只是推落他們更是犯罪。我們現在追求的東西,是否
              也是這樣?不過此時的猶大人已經來不及悔改了,因為審判已
              經臨到。
            ●「他建立得威嚴」:SH 1347,「升高」、「威嚴」、「驕傲
                                」、「意氣昂揚」。
            ●「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原文僅是「論
              到他所誇耀的華美的妝飾」,並沒有「耶和華」一詞。
            ● 7:21 的「這殿」,原文是都是單數的「它」。
            ◎ 7:20-21 有人認為這是指「聖殿」,有人認為這是指財富帶
              來的珠寶財物。原文上看不出這是「單單指着聖殿」,不過
              似乎那個「單數」又像是指着聖殿。所以猶太傳統認為以西結
              此處是暗示「聖殿」。
            ●「我隱密之所」:單數形態,指着「聖殿」或「至聖所」。  
            ●「強盜」:「暴力的人」。  
            ●「鎖鍊」:此字於聖經中僅出現在此處,意義一般都認為是「
                        鎖鍊」,用來將百姓擄走的。
            ●他們的「聖所」:原文是複數形態,意義是「神聖的地方」,
                              可能不止是指聖殿,還指敬拜其他神明的
                              地方。
            ●「毀滅」臨近了:原文是「戰慄」、「驚恐」。
            ◎ 7:26 清晰的描繪當時的景象,不斷有壞消息回報回來,但是
              猶大人能夠諮詢的先知、祭司、長老,都無法帶來幫助。
            ●「王」要披淒涼為衣:SH 5387,「長官」、「王子」、「首
                                  領」。
            ●王要披「淒涼」為衣:SH 8077,「荒廢」、「荒涼」。
經文: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我坐在家中;猶大的眾長老坐在我面前。在那裡主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我觀看,見有形像彷彿火的形狀,從他腰以下的形狀有火,從他腰以上有光輝的形狀,彷彿光耀的精金。他伸出彷彿一隻手的樣式,抓住我的一綹頭髮,靈就將我舉到天地中間,在神的異象中,帶我到耶路撒冷朝北的內院門口,在那裡有觸動主怒偶像的坐位,就是惹動忌邪的。誰知,在那裡有以色列神的榮耀,形狀與我在平原所見的一樣。神對我說:「人子啊,你舉目向北觀看。」我就舉目向北觀看,見祭壇門的北邊,在門口有這惹忌邪的偶像;又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所行的,就是在此行這大可憎的事,使我遠離我的聖所,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另有大可憎的事。」他領我到院門口。我觀看,見牆上有個窟窿。他對我說:「人子啊,你要挖牆。」我一挖牆,見有一門。他說:「你進去,看他們在這裡所行可憎的惡事。」我進去一看,誰知,在四面牆上畫著各樣爬物和可憎的走獸,並以色列家一切的偶像。在這些像前有以色列家的七十個長老站立,沙番的兒子雅撒尼亞也站在其中。各人手拿香爐,煙雲的香氣上騰。他對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長老暗中在各人畫像屋裡所行的,你看見了嗎?他們常說:『耶和華看不見我們;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又說:「你還要看見他們另外行大可憎的事。」他領我到耶和華殿外院朝北的門口。誰知,在那裡有婦女坐著,為搭模斯哭泣。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你還要看見比這更可憎的事。」他又領我到耶和華殿的內院。誰知,在耶和華的殿門口、廊子和祭壇中間,約有二十五個人背向耶和華的殿,面向東方拜日頭。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嗎?猶大家在此行這可憎的事還算為小嗎?他們在這地遍行強暴,再三惹我發怒,他們手拿枝條舉向鼻前。因此,我也要以忿怒行事,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他們雖向我耳中大聲呼求,我還是不聽。」 8:1-8:18

註釋:

    (三)耶路撒冷受懲罰的異象   8:1-11:25 
          1.聖殿中的偶像崇拜  8:1-18 
            ◎第六年六月初五日,就是西元前592年9月17日。距離以西結蒙
              召十四個月。如果先知的左右側臥是不重複的(左邊390天、
              右邊40天),那這個異象就發生在右邊側臥期間。
            ◎坐在「家中」:應該位於 3:15 的提勒亞畢。
            ●「猶大的眾長老」:這顯示被擄的猶大人中仍有一定的組織,
                                這些領導人來以西結面前,表明以西結
                                應該受到一定的尊重與認可。
            ◎此時以西結等人被擄才六年半,長老們來找以西結恐怕重點
              並非解決被擄之地的疑難雜症,而是想要知道祖國的狀況,
              以及自己是否可以回到祖國。可惜上帝給的異象顯示了祖國
              毀滅之必然。這些被擄的人不會希望聽到祖國毀滅,他們當
              然希望祖國復興,這樣他們就有機會可以回國,不會真正變
              成亡國奴。
            ●「火的形狀」:七十士譯本作「人的形狀」。
            ◎ 8:3 描述以西結在異象中被上帝由巴比倫帶到遙遠的耶路撒
              冷聖殿。
            ●「朝北的內院門口」:指的是由外院進入聖殿內院的入口。
                                  聖殿總共有北、南、東三個這樣的入
                                  口。由於王宮在聖殿北方,君王進入
                                  聖殿敬拜就是經由北門。
            ●「惹動忌邪」:「惹動熱心」、「惹動嫉妒」,有學者認為
                            應該翻譯為「惹動情慾」,而實際的意義就
                            是指「亞舍拉女神」 王下 21:1-7 。
            ●「偶像」:SH 5566,「形象」、「雕像」。與以西結常用
                        的「偶像SH 1544」不同字,本書中僅出現兩次
                         8:3,5 。
            ●「誰知」:原文是「看啊」SH 2009。            
            ◎ 8:4 最令人震撼的是令上帝忌妒、憤怒的偶像旁邊有上帝的榮
              耀,人們就這樣直接冒犯上帝。 8:5-6 說明上帝因此離開他的
              聖所。這也是耶和華信仰的特點,上帝如果不是某人獨一的上
              帝,那上帝也不願意當那個人的「上帝之一」。
            ◎ 8:7-8 所指的地方,應該是聖殿的旁屋(廂房) 王上 6:5 。
              異象中沒有解釋為何要先知「挖洞」,而不由入口進入。不過
              異象本來就沒有什麼非要怎樣不可的。  
            ●「沙番」:字義是「石獾」。可能是 王下 22:3 的文士沙番。
            ●「雅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傾聽」。
            ◎ 8:11 的雅撒尼亞,如果真是 王下 22:3-20 文士沙番的兒子
              ,那就表示曾經是約西亞復興運動要角的文士沙番,他的兒子
              已經墮落到在密室中拜偶像了,這樣的墮落真是讓人震驚。但
              實際上我們的生活周遭,也難免出現這樣的例子,令人不勝唏
              噓。
            ◎「雅撒尼亞」這個名字的意義變成一種文字遊戲。即使長老們
              是私下進行崇拜的,上帝還是聽到了他們暗中所作所為,並且
              透過異像讓以西結可以看見。
            ●「畫像屋」:SH 2315+SH 4906,「偶像房間」、「雕像房
                          間」。其中SH 2315這個字,指的是「內室」
                          或「寢室」。表示這些長老是暗中敬拜這些偶像
                          。
            ◎ 8:12 「在各人畫像屋裡」,顯示每個長老都有自己的一個房
              間,讓自己偷偷地進行偶像崇拜。此處的這些長老所敬拜的爬
              行物應該就是由埃及引進的宗教信仰。當時的猶大國,政治上
              有時偏向埃及,有時偏向巴比倫,信仰上似乎也是如此。
            ●「搭模斯」:意義是「生命茁壯」,這是蘇美人的神祇, 掌管
                          食物或植物。
            ◎搭模斯是當時巴比倫人所敬拜的神,名叫杜祖,被說成是女神
              伊師塔的兄弟,兒子,丈夫或情人。此神主管農作物和牧場,
              是畜牧的保護神。根據傳說,他每年死去一次,降到陰間。他
              的去世造成農作物、牧場和水流的枯乾。在當時的四月(陽曆
              的六月或七月),要舉行哀哭和唱輓歌的儀式,來紀念搭模斯
              的去世。女神伊師塔也一年一度要降到陰間,喚醒死去的搭模
              斯。搭模斯的回歸使植物再次繁榮起來。這個過程就混雜了淫
              亂的儀式。這個傳統與巴力崇拜相似,事實上巴力就是腓尼基
              流傳的搭模斯崇拜形式。
            ◎「耶和華殿的內院」:該處是安放祭壇的地方,應該主要是祭
                                  司出沒。
            ◎「二十五個人」:這些人站在祭司的位置,且人數等於各個班
                              次中選立的24名祭司和1名祭司長。
                               代上 24:18-19 。因此一般認為此處是暗
                              指「祭司們」。七十士譯本作「二十人」。
            ◎「拜日頭」: 王下 21:5 記載瑪拿西王在兩院中間為天上所
                          有的「天體」(萬象)築壇。 王下 23:11-12 
                          又提到有專門獻給太陽的馬和戰車。
            ●「強暴」:SH 2555,「暴力」、「殘酷」、「不公義」。          
            ●「手拿枝條舉向鼻前」:原文是「看哪,他們手拿枝條舉向自
              己的鼻前」。這段經文是個解經難題,有學者認為這是「一種
              敬拜的儀式」。也有人認為這是「把惡臭舉到上帝的鼻子前」
              ,經文呈現目前這種形式,是文士們修改經文,以避免太過褻
              瀆上帝。
            ●「顧惜」:SH 2550,「留情」、「憐憫」、「憐惜」。
            ◎這一整段的異象說明了整個猶大的信仰已經都破產。從一般人
              、領導階層、婦女甚至到宗教人士,都已經敬拜別神了。因此
               8:18 中上帝的審判就是:「既然猶大人要上帝發怒,上帝就
              發怒,不可憐、顧惜猶大人」。以 9:1-11 的大屠殺作為報應
              。
經文:

他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前來。」忽然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現今從那裡升到殿的門檻。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召來。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他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啊,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他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看不見我們。』故此,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那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盒子的人將這事回覆說:「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9:1-9:11

註釋:

          2.六個行刑者的異象  9:1-11 
            ●「監管」這城:SH 6486,「監督」、「掌管」、「訪問」
                            、「處罰」。
            ●「監管這城的人」:許多聖經譯本作「行刑者」。
            ●「滅命的兵器」:「毀滅的器械」、「毀滅的工具」。
                              SH 3627+SH 4892。
            ●「殺人的兵器」:SH 3627+SH 4660,「具毀滅性的器具」。
                              七十士譯本將此翻譯成「戰斧」。
            ●「墨盒子」:原文是「文士的墨水瓶」、「書記的墨水罐」。
                          實際上是指一個「裝有筆,刀和墨水的盒子」。
                          這個字是埃及文的借用字。
            ◎「銅祭壇」:已經被亞哈斯搬動位置 王下 16:14 。
            ◎ 9:3 上帝的榮耀本來在聖殿的至聖所、約櫃上的基路伯上,聖
              殿內院也有基路伯  王上 6:23-28 ,不過此處應該是指至聖所
              的基路伯。但現在上帝的榮耀要離去了。
            ●畫「記號」在額上:「畫taw的記號」,taw是希伯來文最後一
                                個字母,當時的寫法是類似「X」或「十」
                                這樣的形狀。這個記號就像逾越節的羊血
                                 出 12 ,保護人免受滅命的天使屠殺。
            ◎「其餘的人」:指剩下的五個行刑天使。
            ◎「殿前的長老」:指的應該是 8:11-12 的長老。
            ●「被殺的人」:「刺穿的人」、「殺戮的人」。
            ◎ 9:8-11 上帝用「公義」回應以西結的代求,並不答應以西結
              。而天使也已經將毀滅的事情執行完畢。而在這一段中,似乎
              「公平正義」與「是不是把上帝當成上帝」是等同的。如果人
              真心敬拜神,導致的狀況就是社會的公平正義。這一點值得一
              般認為「以追求信仰為重的臺灣國語教會」與「以追求公平正
              義為重的臺語教會」深思。
經文:

我觀看,見基路伯頭上的穹蒼之中,顯出藍寶石的形狀,彷彿寶座的形像。主對那穿細麻衣的人說:「你進去,在旋轉的輪內基路伯以下,從基路伯中間將火炭取滿兩手,撒在城上。」我就見他進去。那人進去的時候,基路伯站在殿的右邊,雲彩充滿了內院。耶和華的榮耀從基路伯那裡上升,停在門檻以上;殿內滿了雲彩,院宇也被耶和華榮耀的光輝充滿。基路伯翅膀的響聲聽到外院,好像全能神說話的聲音。他吩咐那穿細麻衣的人說:「要從旋轉的輪內基路伯中間取火。」那人就進去站在一個輪子旁邊。有一個基路伯從基路伯中伸手到基路伯中間的火那裡,取些放在那穿細麻衣的人兩手中,那人就拿出去了。在基路伯翅膀之下,顯出有人手的樣式。我又觀看,見基路伯旁邊有四個輪子。這基路伯旁有一個輪子,那基路伯旁有一個輪子,每基路伯都是如此;輪子的顏色(原文是形狀)彷彿水蒼玉。至於四輪的形狀,都是一個樣式,彷彿輪中套輪。輪行走的時候,向四方都能直行,並不掉轉。頭向何方,他們也隨向何方,行走的時候並不掉轉。他們全身,連背帶手和翅膀,並輪周圍都滿了眼睛。這四個基路伯的輪子都是如此。至於這些輪子,我耳中聽見說是旋轉的。基路伯各有四臉:第一是基路伯的臉,第二是人的臉,第三是獅子的臉,第四是鷹的臉。基路伯升上去了;這是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活物。基路伯行走,輪也在旁邊行走。基路伯展開翅膀,離地上升,輪也不轉離他們旁邊。那些站住,這些也站住;那些上升,這些也一同上升,因為活物的靈在輪中。耶和華的榮耀從殿的門檻那裡出去,停在基路伯以上。基路伯出去的時候,就展開翅膀,在我眼前離地上升。輪也在他們的旁邊,都停在耶和華殿的東門口。在他們以上有以色列神的榮耀。這是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以色列神榮耀以下的活物,我就知道他們是基路伯。各有四個臉面,四個翅膀,翅膀以下有人手的樣式。至於他們臉的模樣,並身體的形像,是我從前在迦巴魯河邊所看見的。他們俱各直往前行。 10:1-10:22

註釋:

          3.對耶路撒冷施行火的懲罰  10:1-22 
            ●「基路伯」:指 1:5-9 的「活物」。以西結可能因為到了聖殿
                          才意識到這四個活物就是「基路伯」。
            ● 10:2 「穿細麻衣的人」:指的就是 9:2 行刑天使的領導者。
            ●「取滿兩手」:意思應該就是「盡可能的多拿」。
            ●「殿的右邊」:指「南邊」,應該是為了厭惡北邊的污穢罪惡。
            ●「全能神」:「全能者」。SH 410+SH 7706「El Shaddai」
                          曾出現在 創 17:1  創 28:3  創 35:11 
                           創 43:14  創 48:3 。是族長對上帝的稱呼。
                          這個神的名字舊約出現48次,但實際的意義已經
                          佚失,目前翻譯成「全能者」是根據七十士譯本
                          的用詞。
            ◎ 王下 25:8-9 記載巴比倫的確是焚燒了耶路撒冷。
            ◎ 10:9-17 重複了 結 1 的異象,但略有差異。
            ◎ 10:12 提到「他們(基路伯)的全身、背、手和翅膀,以及那
              些輪子,都布滿了眼睛」。但 1:18 是說「四個輪輞都布滿了
              眼睛」。為何有這些差異,目前並沒有可靠的解釋。
            ◎ 10:14 「基路伯的臉」, 1:10 是「牛的臉」。很可能「基路
              伯的臉」就是「牛的臉」。 
            ◎ 8:3-4 上帝的榮耀還在聖殿中, 9:3 上帝在聖殿門檻,
               10:19 已經到了聖殿的東門口, 11:23 上帝就已經離開耶路
              撒冷到了耶路撒冷東方的橄欖山。
            ◎可以想見上帝是漸漸的遠離聖殿、耶路撒冷,幾乎是一步一回頭
              ,不是立刻就拋棄聖殿的。但是無奈,最後上帝還是完全離棄自
              己的殿。因為猶大人沒有改變,上帝也無法忍耐。
經文:

靈將我舉起,帶到耶和華殿向東的東門。誰知,在門口有二十五個人,我見其中有民間的首領押朔的兒子雅撒尼亞和比拿雅的兒子毘拉提。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這就是圖謀罪孽的人,在這城中給人設惡謀。他們說:『蓋房屋的時候尚未臨近;這城是鍋,我們是肉。』人子啊,因此你當說預言,說預言攻擊他們。」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對我說:「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口中所說的,心裡所想的,我都知道。你們在這城中殺人增多,使被殺的人充滿街道。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殺在城中的人就是肉,這城就是鍋;你們卻要從其中被帶出去。你們怕刀劍,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從這城中帶出你們去,交在外邦人的手中,且要在你們中間施行審判。你們必倒在刀下;我必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城必不作你們的鍋,你們也不作其中的肉。我必在以色列的境界審判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因為你們沒有遵行我的律例,也沒有順從我的典章,卻隨從你們四圍列國的惡規。」我正說預言的時候,比拿雅的兒子毘拉提死了。於是我俯伏在地,大聲呼叫說:「哎!主耶和華啊,你要將以色列剩下的人滅絕淨盡嗎?」 11:1-11:13

註釋:

          4.毘拉提之死 11:1-13 
            ◎這一段應該還在以西結的異象之中。
            ◎ 11:1 「二十五個人」,雖然 8:16 也是二十五個人,不過
              這兩者應該是不同的人,前者是領袖們,後者是祭司們。
            ●「誰知」:SH 2009,「看啊」、「瞧」。 
            ●「押朔」:字義是「他幫助」。
            ●「雅撒尼亞」:字義是「耶和華傾聽」,可能是耶利米的敵對先
                            知哈拿尼雅的兄弟 耶 28:1 。這個人不是
                             8:11 的那個「雅撒尼亞」。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或「耶和華已建立」。
            ●「毘拉提」:字義是「耶和華拯救」。
            ●這就是圖謀罪孽的「人」:原文是複數形態,表示這二十五人都
                                      是「圖謀罪孽的人」。
            ●「在這城中給人設惡謀」:「在這城裡設惡謀的人」。
            ●「蓋房屋的時候尚未臨近」:七十士譯本作「蓋房屋的時候不是
                                        臨近了嗎」?許多譯本也都是採「
                                        疑問句」來翻譯這一句。
            ◎「這城是鍋,我們是肉」:意思是「我們受這城牆的保護」,而
              且有「我們是菁英」的意思。好像自從巴比倫王把以西結這一批
              人擄走(事實上被擄走的這一批人才是真正的菁英)以後,這些
              人又重建了耶路撒冷城成為銅牆鐵壁,他們就是城中的菁英。
            ◎ 11:3 表現出這些領導者自以為掌握全局,耶路撒冷城可以保護
              他們這些菁英的安全。
            ◎ 11:6 被殺的人不一定是指「因戰爭而死的人」,而可能是指「
              因司法審判被殺的人」。此處比較可能指的是後者, 19:3,6 
               22:27 也顯示耶路撒冷中發生的類似問題。
            ◎ 11:10 應驗於 王下 25:6-21  耶 29:1-6 ,巴比倫王於「利比拉
              」,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兒子們,處決了一些俘虜。西底家
              成了盲人以後,和剩下的人被擄往巴比倫。
            ●列國的「惡規」:SH 4941,原文只是「律例」。
            ◎ 11:11-12 上帝進一步責備這些首領沒有行祂的律法,反倒行
              周圍國家的律例典章(風俗)。所以上帝的城怎麼會是這些人
              的「鍋」(保護)呢?
            ●「滅絕淨盡」:SH 3617,「滅絕」、「用盡」、「殲滅」。
            ◎ 11:13 可以想見以西結沒想到上帝立刻就殺了毘拉提,震驚之
              餘就大聲呼叫代求起來。上帝對以西結的回答是下一段:「被
              擄的人要成為以色列復興的基礎」。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耶路撒冷的居民對你的弟兄、你的本族、你的親屬、以色列全家,就是對大眾說:『你們遠離耶和華吧!這地是賜給我們為業的。』所以你當說:『耶和華如此說:我雖將以色列全家遠遠遷移到列國中,將他們分散在列邦內,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列邦,暫作他們的聖所。』你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萬民中招聚你們,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又要將以色列地賜給你們。』他們必到那裡,也必從其中除掉一切可憎可厭的物。我要使他們有合一的心,也要將新靈放在他們裡面,又從他們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他們肉心,使他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至於那些心中隨從可憎可厭之物的,我必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於是,基路伯展開翅膀,輪子都在他們旁邊;在他們以上有以色列神的榮耀。耶和華的榮耀從城中上升,停在城東的那座山上。靈將我舉起,在異象中藉著神的靈將我帶進迦勒底地,到被擄的人那裡;我所見的異象就離我上升去了。我便將耶和華所指示我的一切事都說給被擄的人聽。 11:14-11:25

註釋:

          5.把新的心賞賜給被擄的以色列人 11:14-2511:15 的意思是耶路撒冷居民以為被擄的人是失去了應許之地
              的產業,沒有被擄的人可以繼承這些產業。這些沒有被擄的人大
              概心裡認為上帝的能力就是侷限於以色列地,而被擄的人就是被
              上帝趕走的。
            ◎ 11:16 表示上帝讓猶大人被擄走,但祂還要讓他們可以敬拜。
              不是如目前還留在耶路撒冷的人所想的:離開聖殿就沒有上帝可
              拜。「我還要在他們所到的列邦,暫作他們的聖所」類似的思想
              於舊約中沒有另外出現過。
            ●必「到」那裡:SH 935,「進入」、「來」。
            ◎ 11:17-18 是所謂的「新出埃及」,上帝要由各國中重新讓以色
              列人出埃及得回應許之地,以色列人也一樣受命要「除掉可憎之
              物」。
            ◎ 11:19-20 是上帝要與被擄的人立新約, 耶 31:31  32:40 也提
              到上帝要與以色列人訂立新約。
            ◎ 11:19 所要做的改變,就是要讓 11:20 可以發生。其中「他們
              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上帝」這是一種立約公式,如底下
               創 17:7-8  出 6:2-7 的經文也有類似的用法。
            ◎ 11:21 還是留着一個可能:如果有人還是隨從偶像,上帝還是
              要施行報應。此處的新約,也不全然只是「恩典」。
            ◎ 11:23 「城東的那座山」:指的應該就是後來的「橄欖山」。
              而猶大被擄的人是被擄到東方,上帝的榮耀往東方移動,由以西
              結看起來,上帝就是往他們的所在地移動。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住在悖逆的家中。他們有眼睛看不見,有耳朵聽不見,因為他們是悖逆之家。所以人子啊,你要預備擄去使用的物件,在白日當他們眼前從你所住的地方移到別處去;他們雖是悖逆之家,或者可以揣摩思想。你要在白日當他們眼前帶出你的物件去,好像預備擄去使用的物件。到了晚上,你要在他們眼前親自出去,像被擄的人出去一樣。你要在他們眼前挖通了牆,從其中將物件帶出去。到天黑時,你要當他們眼前搭在肩頭上帶出去,並要蒙住臉看不見地,因為我立你作以色列家的預兆。」我就照著所吩咐的去行,白日帶出我的物件,好像預備擄去使用的物件。到了晚上,我用手挖通了牆。天黑的時候,就當他們眼前搭在肩頭上帶出去。次日早晨,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就是那悖逆之家,豈不是問你說:『你做什麼呢?』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是關乎耶路撒冷的君王和他周圍以色列全家的預表(原文是擔子)。』你要說:『我作你們的預兆:我怎樣行,他們所遭遇的也必怎樣,他們必被擄去。』他們中間的君王也必在天黑的時候將物件搭在肩頭上帶出去。他們要挖通了牆,從其中帶出去。他必蒙住臉,眼看不見地。我必將我的網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網羅中纏住。我必帶他到迦勒底人之地的巴比倫;他雖死在那裡,卻看不見那地。周圍一切幫助他的和他所有的軍隊,我必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也要拔刀追趕他們。我將他們四散在列國、分散在列邦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卻要留下他們幾個人得免刀劍、饑荒、瘟疫,使他們在所到的各國中述說他們一切可憎的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2:1-12:16

註釋:

  二、耶路撒冷的前景   12:1-19:14 
    (一)兩項被擄的預兆  12:1-20 
          1.表演帶被擄的物件與挖牆出去  12:1-16 
            ◎先知白天公開準備長途旅行的用具,晚上好像挖開祕密通道一樣
              着行裝離開。
            ●「悖逆」的家:SH 4805,「背逆」、「叛逆」。
            ◎「悖逆之家」:此處指的應該是被擄的猶大人,他們還相信耶路
                            撒冷要復興,他們被擄的命運可以很快結束。
            ●「擄去使用的物件」:「被擄去時所需要的用具」。
            ◎「擄去使用的物件」:一般認為是「皮袋、草蓆與飯碗」這三項
                                  。皮袋可裝麵粉或水。又可當枕頭。草蓆
                                  可以躺坐之用,飯碗作為飲食所需的器皿。
                                  以西結才剛剛被擄不久,應該很容易找到
                                  這些物件。
            ●「或者可以揣摩思想」:原文是「眼睛或者可以看見」。亦即「
                                    或者可以瞭解接受」。
            ◎「挖通了牆」:巴比倫的屋牆是用泥磚蓋成,所以鑽通並不困難
                            。以色列地的牆就是用石頭蓋成,不容易鑽通。
            ◎「挖通了牆」:以西結應該是由屋外挖入屋內(這樣才能表演)
                            ,所以應該是表示的軍攻破城牆。
            ◎「蒙住臉,眼看不見地」:指的應該是喬裝打扮,讓別人認不出
                                      他。可能也暗示西底家之後將瞎眼。
            ◎由 12:8 可見以西結表演的時候,他也不清楚上帝要他表演的用
              意是什麼,直到隔天清晨,上帝才說明。                          
            ●耶路撒冷的「君王」:SH 5387,僅是「長官」、「王子」、「
                                  首領」的意思,而非君王的意思。可能在
                                  以西結眼中,西底家不是一個「君王」,
                                  只是一個「負責管理的首領」。
            ●「預表」:SH 4853原文是「擔子」、「重擔」、「神諭」、「
                        默示」。此處應該是「神諭」或「默示」的意思。
            ◎ 12:12 「他們中間的君王」:指的應該是「西底家」。
                                          王下 25:2-7  耶 39:4-712:13 是預言西底家的眼睛將要瞎掉。 王下 25:712:12-16 這段顯示上帝是親自抓住西底家,也審判以色列人。
              目標是要讓以色列人可以到各國作見證,讓列國知道上帝。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吃飯必膽戰,喝水必惶惶憂慮。你要對這地的百姓說:主耶和華論耶路撒冷和以色列地的居民如此說,他們吃飯必憂慮,喝水必驚惶。因其中居住的眾人所行強暴的事,這地必然荒廢,一無所存。有居民的城邑必變為荒場,地也必變為荒廢;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2:17-12:20

註釋:

          2.表演驚惶憂慮的吃飯喝水  12:17-20 
            ●「膽戰」:SH 7494,「震撼」、「發顫」。
            ●「惶惶憂慮」:SH 7269+SH 1674,「顫抖焦慮」。
            ●「這地的百姓」:指「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
            ●「強暴的事」:SH 2555,「暴力」、「錯誤」、「殘酷」
                            、「不公義」。
            ◎ 12:19 說明上帝懲罰的原因是因為以色列地的人行暴力與
              不公義的事情。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在你們以色列地怎麼有這俗語,說『日子遲延,一切異象都落了空』呢?你要告訴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這俗語止息,以色列中不再用這俗語。』你卻要對他們說:『日子臨近,一切的異象必都應驗。』從此,在以色列家中必不再有虛假的異象和奉承的占卜。我─耶和華說話,所說的必定成就,不再耽延。你們這悖逆之家,我所說的話必趁你們在世的日子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2:21-12:25

註釋:

    (二)五個被擄的信息  12:21-14:23 
          1.上帝的話必然成就  12:21-25 
            ●「俗語」:SH 4912,「箴言」、「格言」。
            ●「奉承的」占卜:SH 2509,「圓滑的」、「諂媚的」。
            ◎「虛假的異象和奉承的占卜」:應該是假先知為了迎合大眾所
               捏造出來的信息。
            ◎本來上帝就可能因為憐憫,不立刻執行懲罰,結果被以色列人
              當成是「說空話」,所以上帝要讓目前聽到預言的人看到懲罰
              的異象成就。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的人說:『他所見的異象是關乎後來許多的日子,所說的預言是指著極遠的時候。』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話沒有一句再耽延的,我所說的必定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2:26-12:28

註釋:

          2.上帝的話不再延遲  12:26-28 
            ◎這也是上帝過去因憐憫延遲懲罰,以致現在以色列人把以西結
              所預言恐怖的災難認為是極遠的未來(就是「事不關己」)。
              於是上帝要先知宣佈:預言要很快成就。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說預言攻擊以色列中說預言的先知,對那些本己心發預言的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愚頑的先知有禍了,他們隨從自己的心意,卻一無所見。以色列啊,你的先知好像荒場中的狐狸,沒有上去堵擋破口,也沒有為以色列家重修牆垣,使他們當耶和華的日子在陣上站立得住。這些人所見的是虛假,是謊詐的占卜。他們說是耶和華說的,其實耶和華並沒有差遣他們,他們倒使人指望那話必然立定。你們豈不是見了虛假的異象嗎?豈不是說了謊詐的占卜嗎?你們說,這是耶和華說的,其實我沒有說。」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說的是虛假,見的是謊詐,我就與你們反對。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的手必攻擊那見虛假異象、用謊詐占卜的先知,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也不進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因為他們誘惑我的百姓,說:『平安!』其實沒有平安,就像有人立起牆壁,他們倒用未泡透的灰抹上。所以你要對那些抹上未泡透灰的人說:『牆要倒塌,必有暴雨漫過。大冰雹啊,你們要降下,狂風也要吹裂這牆。』這牆倒塌之後,人豈不問你們說:『你們抹上未泡透的灰在哪裡呢?』」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發怒,使狂風吹裂這牆,在怒中使暴雨漫過,又發怒降下大冰雹,毀滅這牆。我要這樣拆毀你們那未泡透灰所抹的牆,拆平到地,以致根基露出,牆必倒塌,你們也必在其中滅亡;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要這樣向牆和用未泡透灰抹牆的人成就我怒中所定的,並要對你們說:『牆和抹牆的人都沒有了。』這抹牆的就是以色列的先知,他們指著耶路撒冷說預言,為這城見了平安的異象,其實沒有平安。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1-13:16

註釋:

          3.虛謊的異象與預言必要受到攻擊  13:1-23 
            ◎學者們爭論此處的先知到底是被擄的先知,還是猶大地的先知
              ? 13:4 似乎是指猶大地的先知, 13:9 又似乎是指被擄的先
              知無法回到以色列地。事實上有可能是同時指猶大地與被擄的
              先知。
            ◎同時代的耶利米也曾發預言攻擊假先知 耶 23:9-40 。   
           (1)攻擊假先知  13:1-16 
              ●「本己心」發預言的:「依從自己的心」、「聽自己的心」。
              ●「愚頑的」先知:SH 5036,「愚笨的」、「無知的」。
              ●「隨從自己的心意」:「隨從自己的靈」。
              ●「一無所見」:SH 1115+SH 7200,字義是「不看見」。而
                              先知,依據 撒上 9:9 的說法,原本叫做「先
                              見」,原文也是SH 7200。
              ◎ 13:3 暗示先知本應該是「比平常人更看見某些東西」,但此
                時,他們甚至「沒有看見」。
              ●「荒場中的狐狸」:「廢墟中的狐狸」。
              ◎ 13:4 中以西結沒有解釋太多,不過我們瞭解以色列目前就是
                處於荒廢的狀況中,而狐狸正是適合生存於這個荒廢的環境中
                。他們正喜歡這個環境,自然不可能意圖改變這個環境。
              ●「陣上」:SH 4421,「戰爭」、「戰役」。 
              ◎ 13:5 是把以色列當成一個葡萄園(上帝的葡萄園),週遭用
                石牆圍住防備野獸或外人的侵擾。當石牆出現破口,正常的看
                守者應該會去修理、阻擋,結果這些「上帝的僕人」卻沒有這
                樣做。
              ●所見的是「虛假」:SH 7723,「空虛」、「虛妄」。
              ●「謊詐」:「謊言」。
              ●「謊詐的占卜」:「謊言占卜」。
              ◎ 13:6-7 似乎讓我們想起許多傳道人的嘴臉,他們也說「是耶
                和華說的」,但其實聖經一點都沒這樣記載。無奈一大堆人還
                相信「那話必然立定」。
              ●「我就與你們反對」:SH 2009+SH 413,意思是「看啊!
                                    我對著(沖著, against)你們」。
              ◎ 13:9 「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不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不
                進入以色列地」,這是三重否定這些先知「以色列選民」的身
                份,等於是上帝將這些假先知由以色列人中除名。
              ●他們「誘惑」我的百姓:SH 2937,「使人走迷了路」。翻譯
                                      成「迷惑」、「誤導」比較接近。  
              ●立起「牆壁」:SH 2434,「界牆」,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一
                              般認為這是比較薄弱的隔牆。
              ● 13:10,11,14,15 「未泡透的灰」:SH 8602,「塗於牆上的
                                                石灰水」。
              ◎ 13:11 後半顯示出上帝命令自然界的力量來攻擊這個粉飾太
                平的牆。
              ● 13:12 「未泡透的灰」:SH 2915,「塗層」、「灰泥」。
                                       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13:10-15 的意思是以色列的努力如同薄弱的隔牆,假先知用
                石灰水讓這堵牆看起來堅強,但其實不堪一擊。等到災害來臨
                ,不但石灰被沖去,牆也倒塌,假先知也一併滅亡。 22:28 
                以西結再次用類似的說法責備耶路撒冷中的假先知。
              ◎ 13:16 其實也是以西結書1-24章的重點:其實耶路撒冷即將
                滅亡,不管是那個先知說出平安的信息,都不是來自神的。
              ◎我們可能覺得自己不可能是「假先知」,但是我們常常會對聽
                衆妥協,沒有說出該說的話,反倒是說出聽衆愛聽的話。這種
                時候上帝是不是也要說「你們說,這是耶和華說的,其實我沒
                有說」?
經文:

「人子啊,你要面向本民中、從己心發預言的女子說預言,攻擊她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些婦女有禍了!她們為眾人的膀臂縫靠枕,給高矮之人做下垂的頭巾,為要獵取人的性命。難道你們要獵取我百姓的性命,為利己將人救活嗎?你們為兩把大麥,為幾塊餅,在我民中褻瀆我,對肯聽謊言的民說謊,殺死不該死的人,救活不該活的人。』」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你們的靠枕反對,就是你們用以獵取人、使人的性命如鳥飛的。我要將靠枕從你們的膀臂上扯去,釋放你們獵取如鳥飛的人。我也必撕裂你們下垂的頭巾,救我百姓脫離你們的手,不再被獵取,落在你們手中。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不使義人傷心,你們卻以謊話使他傷心,又堅固惡人的手,使他不回頭離開惡道得以救活。你們就不再見虛假的異象,也不再行占卜的事;我必救我的百姓脫離你們的手;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13:17-13:23

註釋:

           (2)攻擊假女先知  13:17-23 
              ◎舊約中的女先知不多,僅有底波拉 士 4:4 、戶勒大
                 王下 22:14 、米利暗 出 15:20 、挪亞底 尼 6:14 。不過
                此處記載的女先知,比較接近女巫。而以西結也不稱之為「
                女先知」。
              ●「膀臂」縫靠枕:SH 679,「關節」。可能是指手腕或手肘
                                。
              ●「靠枕」:SH 3704,「細繩」、「帶子」、「護身符」。
              ◎ 13:18 「她們為眾人的膀臂縫靠枕」,比較可能的意思是「
                她們為眾人的手腕綁上符咒(或護身符)」。
              ●「下垂的頭巾」:SH 4555,此字有各種不同的翻譯,由「
                                帽子」、「斗篷、披風」到「長面紗」。
                                其中大部分譯本作「長面紗」。
              ●「給高矮之人做下垂的頭巾」:「又替眾人製造不同長度的
                                            頭巾」,「給各樣身材的人
                                            作頭罩」。
              ◎ 13:18 「給高矮之人做下垂的頭巾」,意思應該是製造具有
                魔力的面紗,讓人佩戴來祈福或進行黑巫術。以色列附近的
                民族有類似的習俗。
              ●「難道你們要獵取我百姓的性命,為利己將人救活嗎」:這句
                話有幾種可能的翻譯:「難道你們獵取我子民的性命,就能保
                全自己的性命嗎?」、「你們獵取我子民的性命,卻保全自己
                的性命嗎?」。
              ●「兩把」大麥:原文是「幾把」。
              ●幾「塊」餅:SH 6595,「碎片」。
              ◎ 13:19 那些大麥跟餅可能是行巫術的媒介或工資。
              ●我不使義人「傷心」:SH 3510,「心理的痛苦,損傷」。
              ●卻以謊話使他「傷心」:SH 3512+SH 3820,意思是「使心
                                      沮喪」、「灰心」。
              ◎ 13:20-23 上帝的審判就是要將女巫所做的巫術工具破壞掉,
                也要釋放被她們控制的人們。又指責這些女巫的巫術與上帝的
                意願相反,讓義人灰心,惡人繼續行惡不回頭。 13:23 的弦
                外之音其實是上帝要「殺死」這些女巫,因為除了死亡,什麼
                能阻止這些女巫行巫術呢? 13:14-15 也是類似的意思,給假
                先知的懲罰就是「死亡」。
              ◎我們可能覺得這種巫術已經離我們很遠,但有時我們的禱告
                也會帶有「巫術」的成分,想要透過特殊的咒語或方式來左
                右上帝的心意。然後上帝或許就要責備我們:「為幾把大麥
                ,為幾塊餅,在我民中褻瀆我」。
經文:

有幾個以色列長老到我這裡來,坐在我面前。耶和華的話就臨到我說:「人子啊,這些人已將他們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我豈能絲毫被他們求問嗎?所以你要告訴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的人中,凡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的,我─耶和華在他所求的事上,必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或譯:必按他拜許多假神的罪報應他),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因為他們都藉著假神與我生疏。』「所以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回頭吧!離開你們的偶像,轉臉莫從你們一切可憎的事。』因為以色列家的人,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凡與我隔絕,將他的假神接到心裡,把陷於罪的絆腳石放在面前,又就了先知來要為自己的事求問我的,我─耶和華必親自回答他。我必向那人變臉,使他作了警戒,笑談,令人驚駭,並且我要將他從我民中剪除;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先知若被迷惑說一句預言,是我─耶和華任那先知受迷惑,我也必向他伸手,將他從我民以色列中除滅。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先知的罪孽和求問之人的罪孽都是一樣,好使以色列家不再走迷離開我,不再因各樣的罪過玷污自己,只要作我的子民,我作他們的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4:1-14:11

註釋:

          4.心中接納假神的人,求問無益  14:1-118:1 也有類似的場景,當時是說「猶大的眾長老」。不過整個
              求問的結果截然不同。
            ◎「以色列長老」:應該是指被擄到外邦之以色列人中間的領袖。
            ●「絲毫被他們求問」:SH 1875+SH 1875,連續兩個「被尋見
                                  」,是一種加強語氣的語法,表示「怎麼
                                  可能被尋求到」的意思。
            ◎ 14:3 意思是上帝已經看出這些長老準備向四周的偶像崇拜妥協
              ,這是「讓人陷入罪孽的絆腳石」。他們就是因為偶像崇拜導致
              上帝憤怒,讓他們被擄到巴比倫的,結果他們不但不悔改,還要
              故計重施。在這種情況下,上帝怎麼能再讓自己被這些人求問?
            ◎對這些長老以及不少多神崇拜者來說,上帝也是諸神之一,多拜
              多保佑。因此他們還是會來尋求上帝的幫助。但這對耶和華信仰
              的神(造物者)而言,是一種侮辱。
            ●按他眾多的假神「回答」他:SH 6030,「回答」、「回應」。
            ●「好在以色列家的心事上捉住他們」:原文應該是「好奪回以色
              列家的心」或「為了擄獲以色列家的心」。
            ●「與我生疏」:SH 2114,「被疏離」、「被當成陌生人」。 
            ◎ 14:4-5 說明上帝要報應這些多神主義(對耶和華信仰不忠心)
              的長老,目的是奪回以色列的心,因為這些以色列人已經不認識
              神了。
            ◎ 14:6 這是以西結三次呼籲百姓「悔改」中的第一次。
            ● 14:7 「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被擄到巴比倫的人中間,沒
              有「寄居的外人」,此處用這個詞,表示這是既有的法律。
               利 17:10  20:3,6 
            ●「與我隔絕」:SH 5144,「分開」、「分別」的意思。
            ◎ 14:7-8 意思是上帝一向是這樣的上帝,與上帝立約過的以色列
              人(包含其中的外國人),崇敬假神又來求問上帝(這樣等於是
              侮辱造物者),上帝的審判就是「將他們由應許團體中剪除」。
            ◎以色列的領袖們可能來問先知某些他們想知道的事,但是上帝卻
              回答他們應該知道的事:「要回頭離開偶像,以免遭災禍」。
               14:11 說明了上帝嚴厲懲罰的背後動機:希望整個信仰羣體不
              要走迷離開上帝。
            ◎我們講道、分享時,是講會衆想聽的還是會衆應該聽的?
            ◎ 14:9-11 原文是「是我耶和華迷惑那先知」,當然,大部分譯本
              正確地把這句話意譯為「是我耶和華任那先知受欺騙」。因為整
              本聖經說明上帝容許假先知出現 申 13:2-6 ,但祂並不喜悅假
              先知,所以 14:9-10 說明上帝要「除滅」假先知與追隨假先知
              的人們。
            ◎所以,我們也不需要一直問上帝為何容許教會界有一大堆假的教
              導。自己認真讀聖經、慎思明辨。只要不是故意離開神,應該都
              能看出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虛假的。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若有一國犯罪干犯我,我也向他伸手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使饑荒臨到那地,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其中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這三人,他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若使惡獸經過糟踐那地,使地荒涼,以致因這些獸,人都不得經過;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那地仍然荒涼。或者我使刀劍臨到那地,說:刀劍哪,要經過那地,以致我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這三人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得救,只能自己得救。或者我叫瘟疫流行那地,使我滅命(原文是帶血)的忿怒傾在其上,好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將這四樣大災─就是刀劍、饑荒、惡獸、瘟疫降在耶路撒冷,將人與牲畜從其中剪除,豈不更重嗎?然而其中必有剩下的人,他們連兒帶女必帶到你們這裡來,你們看見他們所行所為的,要因我降給耶路撒冷的一切災禍,便得了安慰。你們看見他們所行所為的,得了安慰,就知道我在耶路撒冷中所行的並非無故。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4:12-14:23

註釋:

          5.饑荒、刀劍、惡獸、瘟疫一定降臨,不能因為少數義人扭轉結局,但
            上帝還有憐憫  14:12-23 
            ◎當時應該是有人根據 創 18:22-33 發展出「一個城只要有足夠的
              義人,就可以不被神毀滅」,這一段就是要推翻這個說法。
            ◎ 14:12-20 用重複的話說明上帝用「饑荒、刀劍、惡獸、瘟疫」四
              樣災禍之一對付邪惡的國家,就算有「挪亞、但以理、約伯」三大
              義人在那些要被毀滅的國家中,也只能救自己。
            ●「犯罪干犯」:SH 2398+SH 4603+SH 4604,「行不忠得罪我」
                            。原文用字頗強烈。
            ●「挪亞」:出現在 創 5創 10 ,是個義人。當時還沒有以色
                        列人。
            ●「約伯」:出現在舊約約伯記,也是個衆所周知的義人,並不是以
                        色列人。
            ●「但以理」:傳統認為這裡是指與以西結同時的但以理(但以理書
                          的主角)。但似乎不太可能,因為另兩人都是上古的
                          賢人,而且當時但以理是不是義人,大家應該也不會
                          有共識,再者此處的「但以理」原文拼法與但以理書
                          的「但以理」不同。考古發現西元前十四世紀的拉斯
                          珊拉泥版中,也有一個族長名叫但以理。他是一個義
                          人、哲士,為孤兒寡婦伸冤。學者們認為這一位更有
                          可能是此處的「但以理」。當然,傳統說法也有其支
                          持者。
            ●「惡獸」:「邪惡的活物」、「兇猛的動物」。  
            ●四樣「大災」:SH 8201+SH 7451,「嚴厲的審判」、「嚴重的
                            審判」。
            ●得了「安慰」:SH 5162,「安慰自己」、「使自己舒坦」。
            ●「無故」:SH 2600,「平白」、「無故」、「無緣由」。
            ◎這一段主要是說「義人自己的行為也不能救敗壞的國家」,自己必
              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14:22 是說被擄到巴比倫的人行為依然敗
              壞,所以看到的人會說這樣敗壞的一羣人,還可以剩下不少人到巴
              比倫來,上帝真是憐憫以色列人了。而且也會知道上帝讓四樣災禍
              將到耶路撒冷,實在是合情合理的(耶路撒冷是罪有應得)。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葡萄樹比別樣樹有甚麼強處?葡萄枝比眾樹枝有甚麼好處?其上可以取木料做甚麼工用,可以取來做釘子掛甚麼器皿麼?看哪,已經拋在火中當作柴燒,火既燒了兩頭,中間也被燒了,還有益於工用嗎?完全的時候尚且不合乎甚麼工用,何況被火燒壞,還能合乎甚麼工用麼?」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眾樹以內的葡萄樹,我怎樣使它在火中當柴,也必照樣待耶路撒冷的居民。我必向他們變臉;他們雖從火中出來,火卻要燒滅他們。我向他們變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使地土荒涼,因為他們行事干犯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1-15:8

註釋:

    (三)耶路撒冷要被懲罰的三個比喻  15:1-17:24 
          1.耶路撒冷如同葡萄木,只能被焚燒  15:1-8詩 80:8-15 形容以色列是由埃及移植出來的葡萄樹。這是早期
              的詩歌,許多以色列人可能以為上帝會保護祂自己的葡萄樹。
            ◎此處如同 賽 5:1-7 一樣,以葡萄樹比喻猶大。如果葡萄樹不結
              果,就完全沒用了。
            ●「釘子」:SH 3489,「帳篷樁」、「掛物釘」。
            ◎ 15:4-5 似乎暗示以色列已經受了列強的摧殘,等同於是北國被
              亞述燒了,南國被巴比倫燒了。
            ●「還有益於工用嗎」:「還適合什麼用途?」、「還可以做什麼
                                  ?」。     
            ●「行事干犯我」:SH 4603+SH 4604,連續兩個「不忠實」、
                              「不忠實」,加強語氣之用。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用絲綢為衣披在你身上,又用妝飾打扮你,將鐲子戴在你手上,將金鍊戴在你項上。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將華冠戴在你頭上。這樣,你就有金銀的妝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絲綢,並繡花衣;吃的是細麵、蜂蜜,並油。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1-16:14

註釋:

          2.耶路撒冷如同妓女一樣  16:1-63 
           (1)耶路撒冷的美貌是上帝的賞賜裝扮的  16:1-14 
              ●「你根本,你出世」:SH 4351+SH 4138,「你的起源,
                                    你的宗族(你的出生環境)」。
              ●「亞摩利人」:字義是「山居者」,泛指以色列人進迦南以
                              前住在迦南地的民族。
              ●「赫人」:是印歐民族的一支,西元前1800-1200年在小亞細
                          亞及敘利亞(亞蘭)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
              ◎「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這是指耶路撒冷的
                祖先是信奉異教的種族。當然大衛攻下耶路撒冷前耶路撒冷
                的確是耶布斯人的城邑。此時亞摩利人與赫人已經消失了。
                或許以色列人會自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但是此時在道德與
                宗教信仰層次,恐怕是迦南地的風俗影響以色列人更大。
              ◎ 16:4 今日的阿拉伯婦人接生也有此習俗:先給嬰孩剪斷了
                臍帶之後,接生婦用鹽、水及油塗抹嬰孩全身,用布包好;
                每七日更換包裹的布,直到四十天左右,主要目的可能是潔
                淨嬰孩身體。
              ●「可憐」:SH 2347,「憐憫」、「同情」。
              ●「憐恤」:SH 2550,「憐憫」、「憐惜」。     
              ●「你被厭惡」:「你是被人厭惡的」。
              ◎ 16:4-5 描述嬰兒的父母把她「扔在田野」。這樣的行為也有
                法律上的意義,表示雙親是放棄一切關於這嬰兒的權利,讓神
                或其他人「收養」。此處說的這個狀況,應該是指向埃及為奴
                的時候,以色列民族的確命在旦夕。
              ◎ 16:5-6 的關鍵就是「憐憫」,沒人憐憫這個女嬰,但是上帝
                憐憫,就拯救這女嬰。  
              ●「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原文是「我說:『妳
                雖躺在血中,卻要活下去!』」,馬所拉經文本句重複兩次。 
              ●「頭髮」長成:SH 8181,「毛髮」。  
              ●「極其俊美」:SH 5716+SH 5716,兩個連續的「裝飾品」
                              。加強語氣,表示「非常漂亮」。
              ●「正動愛情」:「妳正是發情的時候」。
              ◎ 16:6 上帝是拯救以色列民族的生命。 16:8 是拯救以色列人
                的感情(或婚姻)。
              ●「用衣襟搭在你身上」:是「定立婚約」之意 申 22:30 
                                       得 3:9 。
              ●與你「結盟」:原文是「進入盟約」。這個詞是標準的婚姻用
                              語 箴 2:17  瑪 2:14 ,但也暗示了上帝與以
                              色列人所立的約。
              ●「海狗皮」鞋: 出 25:5  26:14 記載這是製作會幕的材料。
                              有人認為是「儒艮」或「海豚」的皮革。
              ●加在你身上的「威榮」:SH 1926,「裝飾」、「光輝」、
                                      「榮耀」。
              ◎ 16:9-14 記載上帝怎樣裝飾以色列民族,給她最好的穿著、
                首飾與食物,讓她成為列國注意的對象。其實源頭是上帝的豐
                富與慷慨。

經文:

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跟前;又將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吃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香的供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嗎?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 16:15-16:22

註釋:

           (2)耶路撒冷仗著美貌行邪淫  16:15-22 
              ●「仗著」自己的美貌:SH 982,「信靠」、「倚靠」。
              ●「行邪淫」:SH 2181,「姦淫」、「作妓女」、「行淫」。
              ●「縱情淫亂」:「溢出淫亂」、「倒出淫亂」。
              ◎馬所拉經文在 16:15 最後有「而那便成了屬他的」,意思是「
                透過淫亂,過路的人就擁有了(享受了)耶路撒冷的『美麗與
                名聲』」。
              ◎ 16:15 顯示罪惡的開始是以色列人看錯了,以為自己的福分是
                來自自己的「可愛(美麗)」,而沒有正確的看清楚那是上帝
                (她的丈夫)的恩賜。
              ●「高處」:SH 1116,「高地」、「山脊」、「邱壇」這是地
                          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
                          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處所。以色列人進入迦南
                          地後,也繼承了在高地崇拜與邪淫的崇拜方式。
              ●「人像」:原文是「男性的偶像」。
              ●「焚獻給他」:原文是「獻給它們作食物」。
              ◎ 16:20-21 指的是以色列人中的摩洛神崇拜,以色列人把自己
                的小孩焚燒獻給摩洛神。 王下 16:3 
              ●「追念」:SH 2142,「記得」、「回想」。
              ◎ 16:22 上帝責備耶路撒冷忘記她以前的狀況。我們也常常因
                為健忘落到不好的狀況中。有一首歌叫「數主的恩典」,就
                是提醒我們不要忘記上帝給我們的恩典,讓我們可以持續走
                在正確的信心之中。

經文:

你行這一切惡事之後(主耶和華說:你有禍了!有禍了!)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高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又與一切過路的多行淫亂。你也和你鄰邦放縱情慾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亂,惹我發怒。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給恨你的非利士眾女(眾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她們任意待你。她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你因貪色無厭,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意,並且多行淫亂,直到那貿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滿意。 16:23-16:29

註釋:

           (3)耶路撒冷與列國行淫  16:23-29 
              ●「圓頂花樓」:SH 1354,「土墩」。
              ●「高臺」:SH 7413,此字只出現在本書,「高地」、「高處
                          」的意思,可能暗指「邱壇」。
              ●「市口上」:「路口」、「街道口」。
              ●「又與一切過路的多行淫亂」:原文是「又向一切過路的人張
                開兩腿,多行淫亂」。
              ●你「應用的糧食」:SH 2706,「規定的應得份量」。
              ◎ 16:27 的背景應該是西元前701年亞述的西拿基立因為猶大去
                投靠埃及,就把猶大的土地給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就趁機任意
                迫害猶大人。
              ◎ 16:27 表示非利士人至少忠於自己的神,因此看到耶路撒冷
                的行為,為之感到羞恥。事實上猶大人常常看不起非利士人。
              ●「貪色無厭」:原文是「行淫不滿足」。
              ◎此處也提及政治上的結盟,不過當時政治上的結盟也牽涉到把
                對方國家的神納入自己的敬拜體系,所以也導致宗教上的混亂
                。這一段描述猶大末年周旋在埃及、亞述、巴比倫(迦勒底)
                等大國之間的狀況。
經文:

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愛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給他,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愛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看盡了。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30-16:43

註釋:

           (4)耶路撒冷比妓女還不如,上帝要懲罰之  16:30-43 
              ●何等「懦弱」:SH 535,「虛弱」、「衰微」。
              ●「不知羞恥」妓女:SH 7986,「傲慢的」、「跋扈的」。
                                  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藐視「賞賜」:SH 868,此字是專有名詞,意義是「娼妓的
                              雇價」、「夜渡資」。
              ◎ 16:32-34 描述猶大國的變態狀況,花錢找人來與自己行淫
                ,卻拒絕丈夫。
              ●「污穢傾洩」:「性慾溢出」、「性慾傾倒」。
              ●忿怒「忌恨」:SH 7068,「丈夫的熱情與妒忌」。
              ◎ 16:38利 20:10  申 13:12-18 的規定,就是要治死、
                毀滅。
              ◎ 16:37-40 此時耶路撒冷的身份又回到出生的狀況,赤身露
                體,性命垂危。
              ◎簡單地說,上帝就是要毀滅耶路撒冷,讓祂的忌恨可以平息
                ,所以宗教上淫亂的耶路撒冷是一定要被擄、被毀滅的。但
                整個毀滅的動機卻是來自「丈夫的愛」。
經文:

「凡說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說:『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母親是赫人,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的姊姊是撒馬利亞,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她和她的眾女住在你右邊。你沒有效法她們的行為,也沒有照她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們更壞。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她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她和她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她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她們除掉。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義(為義:或譯當受羞辱),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們更為可憎,她們就比你更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我必叫她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她的眾女,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她們得安慰,你就抱愧。你的妹妹所多瑪和她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馬利亞和她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a耶和華說: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44-16:63

註釋:

           (5)雖然耶路撒冷犯罪,上帝還是追念與她的約  16:44-63 
              ●「厭棄」丈夫:SH 1602,「痛惡」、「憎恨」。
              ●「所多瑪」:位於死海西南的城市,常和「蛾摩拉」並列提及;
                            這兩城罪惡太大,被耶和華以硫磺與火毀滅了
                             創 18:20  19:24 ,所以這兩個城市也被作為「
                            極大罪惡」的象徵;這兩個城市的遺跡有人推測已
                            經淹沒在死海以下。
              ◎ 16:46 以色列人以面向東邊為準,所以左邊就是北邊,
                右邊就是南邊。
              ◎ 16:47 的意思是猶大國的行為比以色列與所多瑪更可惡。  
              ◎此處的姊妹,可能是用國土的大小來區分。撒瑪利亞最大,
                猶大(首都是耶路撒冷)次之,所多瑪最小。赫人、亞摩利人
                撒馬利亞、所多瑪應該都是當時衆所周知的罪惡國家、罪惡民
                族。
              ◎ 16:49-50 說明了所多瑪的罪惡,包含驕傲、沒有幫助窮乏人
                、行可憎的事。 16:51 卻沒清楚說明撒瑪利亞的罪惡,不過
                重點其實是耶路撒冷的罪惡更大,因此也就不用詳述其他國家
                的罪惡。
              ●你既「斷定」:SH 6419,「調解」、「裁決」。  
              ◎ 16:53 最大的問題是「所多瑪要歸回」。因為這個城市已經
                早就毀滅了,如何歸回?一般學者認為這可能是用「所多瑪」
                作為「猶大以南區域」或「迦南地」的代表城市。因此所多瑪
                城雖毀,那些地區的民眾還可以回到本地。
              ●「永約」:「永遠的約」。
              ◎ 16:58-63 好像用「耶路撒冷已經陷落」的狀態來描述上帝的
                應許,說明上帝不但要記念舊約,還要另立「永約」。讓撒瑪
                利亞與所多瑪可以跟着猶大一起復興,也讓猶大在上帝的赦免
                下可以謙卑下來。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家出謎語,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大鷹,翅膀大,翎毛長,羽毛豐滿,彩色俱備,來到黎巴嫩,將香柏樹梢擰去,就是折去香柏樹儘尖的嫩枝,叼到貿易之地,放在買賣城中;又將以色列地的枝子栽於肥田裡,插在大水旁,如插柳樹,就漸漸生長,成為蔓延矮小的葡萄樹。其枝轉向那鷹,其根在鷹以下,於是成了葡萄樹,生出枝子,發出小枝。又有一大鷹,翅膀大,羽毛多。這葡萄樹從栽種的畦中向這鷹彎過根來,發出枝子,好得它的澆灌。這樹栽於肥田多水的旁邊,好生枝子,結果子,成為佳美的葡萄樹。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這葡萄樹豈能發旺呢?鷹豈不拔出它的根來,芟除它的果子,使它枯乾,使它發的嫩葉都枯乾了嗎?也不用大力和多民,就拔出它的根來。葡萄樹雖然栽種,豈能發旺呢?一經東風,豈不全然枯乾嗎?必在生長的畦中枯乾了。」 17:1-17:10

註釋:

          3.耶路撒冷的敵人如同兩隻大鷹  17:1-24 
           (1)上帝以兩隻鷹與兩棵樹的謎語告訴以色列人 17:1-10 
              ●「謎語」:SH 2420,「謎語」、「疑團」、「令人困惑的諺
                          語或問題」。一般指「需要解釋的比喻」。
              ●「比喻」:SH 4912,「箴言」、「比喻」。
              ●「貿易之地」、「買賣城」:都是指「巴比倫」。   
              ◎ 17:3 的鷹,是指「巴比倫王」。黎巴嫩指「猶大國」。香柏
                樹梢指「約雅斤」王,於西元前597年被擄至巴比倫。以香柏樹
                暗指「約雅斤」,一方面因為猶大王宮是「黎巴嫩林宮」,中間
                使用大量的香柏木木料。另一方面一般人認為香柏樹才是真正的
                「樹中之王」。
              ◎ 17:3 對這隻鷹的描述,顯出這是一隻巨大又生氣蓬勃的鷲鷹
                。牠搬移香柏樹嫩枝的動機並沒有被闡述,只是說明這個舉動
                ,也沒有任何負面的形容。
              ●以色列地的「枝子」:SH 2233,「種子」、「後裔」。 指「
                                    西底家」。
              ◎ 17:5-6 也沒有描述鷹對葡萄樹有任何惡意,甚至還表達出這鷹
                給予葡萄樹相當優渥的環境。
              ◎ 17:7 的鷹,是指「埃及王」,不過顯然此處的鷹比不上 17:3 
                的鷹(巴比倫王),因為形容其厲害的篇幅短很多。
              ●「拔出」它的根:SH 5423,「拉斷」。
              ●「芟除」:SH 7082,「剝去」。
              ●「東風」:指「沙漠吹來的焚風」。另一方面巴比倫也位於東方
                          。
              ◎ 17:9-10 的意思是西底家的國力薄弱,根本經不起巴比倫的攻
                擊。巴比倫只要出一點力氣,就可以報復西底家的不忠心,於是
                西底家與埃及的曖昧關係,就為自己的國家帶來滅亡。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對那悖逆之家說:你們不知道這些事是甚麼意思麼?你要告訴他們說,巴比倫王曾到耶路撒冷,將其中的君王和首領帶到巴比倫自己那裡去。從以色列的宗室中取一人與他立約,使他發誓,並將國中有勢力的人擄去,使國低微不能自強,惟因守盟約得以存立。他卻背叛巴比倫王,打發使者往埃及去,要他們給他馬匹和多民。他豈能亨通呢?行這樣事的人豈能逃脫呢?他背約豈能逃脫呢?他輕看向王所起的誓,背棄王與他所立的約。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定要死在立他作王、巴比倫王的京都。敵人築壘造臺,與他打仗的時候,為要剪除多人,法老雖領大軍隊和大群眾,還是不能幫助他。他輕看誓言,背棄盟約,已經投降,卻又做這一切的事,他必不能逃脫。」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既輕看指我所起的誓,背棄指我所立的約,我必要使這罪歸在他頭上。我必將我的網撒在他身上,他必在我的網羅中纏住。我必帶他到巴比倫,並要在那裡因他干犯我的罪刑罰他。他的一切軍隊,凡逃跑的,都必倒在刀下;所剩下的,也必分散四方(方:原文是風)。你們就知道說這話的是我─耶和華。」 17:11-17:21

註釋:

           (2)上帝說明謎語的解釋 17:11-21 
              ◎此處是說明西底家投靠埃及人背叛尼布甲尼撒,結局將遭巴比倫
                王報復滅亡。
              ●以色列的「宗室」:「王室後裔」。
              ●「有勢力的人」:SH 352,「強人」、「領袖」、「長官」、
                                「公綿羊」。
              ◎ 17:13 所記載的,可以想像巴比倫王會要西底家在上帝面前發
                誓效忠巴比倫,結果西底家背約,等於是背叛巴比倫也背叛上帝
                。
              ●「低微」:SH 8217,「低的」、「卑微的」。  
              ●「自強」:SH 5375,「自高」、「高舉自己」。
              ◎ 17:15 所記載的,可見 耶 27:2-7 當時以東、摩押、亞捫、推
                羅、西頓的使臣應該是來和西底家王商量如何推翻巴比倫的統治
                。依據「巴比倫年鑑」記載,西元前595-594年,巴比倫發生反
                叛尼布甲尼撒的內亂,此時可能就是這些國家想要趁亂聯絡埃及
                以擺脫巴比倫統治。後來謀反失敗,導致西底家在位第四年(西
                元前594/593年),西底家親自去巴比倫進行進貢、輸誠一類的
                彌補行動。
              ◎ 17:20-21 的實現記載於 耶 52:4-11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香柏樹梢擰去栽上,就是從儘尖的嫩枝中折一嫩枝,栽於極高的山上;在以色列高處的山栽上。它就生枝子,結果子,成為佳美的香柏樹,各類飛鳥都必宿在其下,就是宿在枝子的蔭下。田野的樹木都必知道我─耶和華使高樹矮小,矮樹高大;青樹枯乾,枯樹發旺。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行了。」 17:22-17:24

註釋:

           (3)上帝應許要自己建立彌賽亞國度   17:22-24 
              ◎上帝應許要將以色列王室栽種於安全的地方,成為世界所有人的
                歸宿。此處暗示上帝要建立彌賽亞王朝。 賽 11:1-10 與此處的
                異象似乎相互呼應。
              ◎ 17:24 的意思是上帝透過建立彌賽亞國度讓世界知道祂是真正
                掌權的神。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們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人若是公義,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未曾虧負人,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縮手不作罪孽,在兩人之間,按至理判斷;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這人是公義的,必定存活。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若生一個兒子,作強盜,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說之善,反行其中之惡,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並玷污鄰舍的妻,a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搶奪人的物,未曾將當頭還給人,仰望偶像,並行可憎的事,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這人豈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他身上。「他若生一個兒子,見父親所犯的一切罪便懼怕(有古卷:思量),不照樣去做;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鄰舍的妻,未曾虧負人,未曾取人的當頭,未曾搶奪人的物件,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縮手不害貧窮人,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他順從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親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於他父親;因為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在本國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們還說:『兒子為何不擔當父親的罪孽呢?』兒子行正直與合理的事,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18:1-18:20

註釋:

    (四)個人要為自己的罪惡負責   18:1-32 
          ◎這一段可能是因為以色列人認為自己現在面臨的災禍,是因為父輩
            犯的罪,而不是自己的責任,所以已經不可能避免,也沒有悔改的
            必要。先知說明自己要承擔自己的責任,而且惡人悔改,將會觸發
            上帝的恩典。
          ◎ 出 20:5  34:7  利 26:39-40 似乎說明先人的罪孽的確會影響後代
            ,不過這並不能抹殺這一代人的責任。當時以色列附近的民族,也
            都有因為父親的罪孽刑罰兒女的例子。
          1.就算是父子,也是自己擔當自己的罪孽  18:1-20 
            ●「酸倒了」:「弄鈍了」、「變成不鋒利了」。這個字舊約只出
                          現四次,其中兩次在 耶 31:29-30 ,其餘兩次在
                           結 18:2傳 10:10 。在傳道書中使用是為了
                          形容鈍了的鐵器(斧),這段和以西結書則使用這
                          樣的諺語是為描繪當代的人抱怨為何要承受列祖累
                          積的罪( 哀 5:7 )。
            ◎ 18:2 的俗語,也出現在 耶 31:29-30 。不過用字的時態略有
              差異。
            ◎要注意此時以西結的受衆是「被擄的猶大人」,所以 18:2 是說
              他們被擄以前,在以色列地就用這樣的俗語,當然他們現在也一
              致認為自己的被擄處境是祖先的罪惡導致。
            ●「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必不再引用這俗語了」、「必
                                          不再用這俗語」。
            ●「世人」:「所有的人」。
            ●「犯罪的,他必死亡」:對照上下文,此處的意義是「唯有犯罪
                                    的才要死亡」。
            ◎ 18:4 說明每個個體都是屬上帝的,都要個別對上帝負責。這個
              準則也呼應了 申 24:16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
              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的記載。
            ●「正直與合理的事」:「公正與公義」。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原文只是「不在山上吃」。不
                                            過實際上的意義就是「未曾在
                                            邱壇吃祭偶像的肉」。
            ●「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經期」原文是SH 5079,意思是
                                        「不潔淨」,當然也指「月經中的
                                        不潔淨」,但此處可能是指更嚴重
                                        的「不潔淨」,因為 利 15:24 說
                                        「與月經中的女性同房要七天不潔
                                        淨」,而此處上下文都是比較嚴重
                                        的道德問題。
            ◎ 18:6 前兩樣是宗教方面的罪,後兩樣是性道德方面的罪
               利 18:19-20 ,而以西結特別引用這兩樣性道德方面的罪惡,
              很可能是因為 利 18:24-30 說明這些罪惡將引致被擄的處罰。
            ●「虧負人」:SH 3238,「壓迫」、「惡待」。
            ◎ 18:7 的「虧負」記載於 利 25:14-17 ,「欠債之人的當頭」
              記載於 出 22:25-27 ,對窮人恩慈的舉動在 申 15:7-11 有提
              及。
            ◎ 18:8 的「不取利」記載於 出 22:25  申 23:19 ,「審判公正」
              則是出於 出 23:1-3,6-8  申 16:18-20 。
            ◎ 18:9 「遵守律法」,出於 利 25:18  申 7:11 。
            ◎ 18:5-8 中間描述出聖經的「義人」觀念,與我們一般消極的「
              不做壞事」略有差異。除了不做壞事之外,還特別強調在經濟上
              給予弱勢者積極的幫助,這一點是我們比較少強調提及的。
            ●「當頭」:「抵押品」。
            ●「必定存活」:原文連續兩個SH 2421,「活著」「活著」。用
                            以加強語氣。
            ●「作強盜」:SH 6530,「暴力的人」。    
            ●「必要死亡」:原文連續兩個SH 4191,「死亡」「死亡」。用
                            以加強語氣。
            ● 18:14 「便懼怕」:SH 7200,「覺察」、「注意」、「思考」
                                 。
            ●「欺人太甚,搶奪弟兄」:原文是「欺壓欺壓、搶奪搶奪弟兄」,
                                      用連續的詞作為加強語氣之用。
            ◎ 18:5-20 的記載有如猶大王朝後期的好王希西家的後代是罪惡的
              瑪拿西王,後來又是好王約西亞王。
            ◎這一段中,猶大人的善惡觀念與華人相近,好像行善可以累積善
              報,行惡可以累積惡報,自己用不完還可以傳給下一代。所以
               18:19-20 猶大人會問:上一代的惡果與善報怎麼不算了呢?下
              一段先知的話把猶大人導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應該的(
              正好及格)。所以沒有善果可以保留給後來行惡的自己或後代。
              但是上帝的憐憫願意讓改過向善的惡人可以存活,因此惡人改過
              可以因上帝的憐憫而不被上帝計算之前的惡。

經文: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做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做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啊,你們何必死亡呢?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18:21-18:32

註釋:

          2.先惡後善必存活,先善後惡必死亡  18:21-32 
            ◎此段先知把猶大人導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應該的(
              正好及格)。所以沒有善果可以保留給後來行惡的自己或後代。
              但是上帝的憐憫願意讓改過向善的惡人可以存活,因此惡人改過
              可以因上帝的憐憫而不被上帝計算之前的惡。
            ●「正直與合理的事」:「公正與公義」。  
            ◎ 18:24-26 很清楚,因為做善事不能收買上帝,只是應做的。所
              以義人做了惡事,就因為那些惡事死亡,這是公平合理的。
            ●「這樣,罪孽不使你們敗亡」:原文是「免得罪孽成為你們的絆
                                          腳石」。
            ◎ 18:27-32 先知說明上帝不希望惡人死亡,所以惡人要悔改,祂
              就留他的性命。如果知道人的希望在於上帝的憐憫與意願,而非
              自己的行善力量,那犯過罪的人當然要立即悔改,擁抱上帝的恩
              典,而非依賴不存在的「善報」。這是被擄的以色列人唯一的出
              路,當然也是犯過罪的人唯一的出路。
經文:

你當為以色列的王作起哀歌,說:你的母親是甚麼呢?是個母獅子,蹲伏在獅子中間,在少壯獅子中養育小獅子。在牠小獅子中養大一個,成了少壯獅子,學會抓食而吃人。列國聽見了就把牠捉在他們的坑中,用鉤子拉到埃及地去。母獅見自己等候失了指望,就從牠小獅子中又將一個養為少壯獅子。牠在眾獅子中走來走去,成了少壯獅子,學會抓食而吃人。牠知道列國的宮殿,又使他們的城邑變為荒場;因牠咆哮的聲音,遍地和其中所有的就都荒廢。於是四圍邦國各省的人來攻擊牠,將網撒在牠身上,捉在他們的坑中。他們用鉤子鉤住牠,將牠放在籠中,帶到巴比倫王那裡,將他放入堅固之所,使他的聲音在以色列山上不再聽見。 19:1-19:9

註釋:

    (五)為猶大王朝作的哀歌   19:1-14 
          1.少壯獅子的哀歌  19:1-9 
            ●以色列的「王」:SH 5387,「首領」、「領導者」。不是「君王
                              」SH 4428。
            ●「哀歌」:SH 7015,「輓歌」、「哀歌」。
            ◎母獅子,可能指着「猶大」 創 49:9 ,而非哪一個實際猶大王的
              母親。
            ◎ 19:2 意思是猶大在周圍的列國中培養出強大的君王。
            ●「鉤子」拉到埃及地:SH 2397,「鉤子」、「環」、「腳镣」。
            ◎此處兩隻被抓的少壯獅子是指約哈斯 王下 23:32-34 和約雅斤
               王下 24:13-15 。也有人認為第二隻獅子是西底家或約雅敬
               王下 24:1-6 。由於約雅敬是否曾經被擄到巴比倫,學者們有爭
              議,如果他曾經被擄去巴比倫,這樣以他的事蹟最可能是第二隻
              少壯獅子。如果排除約雅敬的話,西底家應該就是另一個最可能的
              選擇。
            ●「知道」列國的宮殿:SH 3045,「知道」(也是「性交」的委婉
                                  說法)的意思,但是近代的學者認為這可能
                                  是「毀壞」的抄寫錯誤。
            ●列國的「宮殿」:SH 490,「寡婦」。些古譯本採用SH 759
                              「宮殿」來翻譯,似乎比較合理。
            ◎ 19:7 「知道列國的宮殿」:就可能是「與列國的寡婦性交」或
                                        「毀壞列國的宮殿」。前者可能是
                                        因為新的君王可以接收前朝國王的
                                        妾這個習俗 撒下 16:20-21 。
            ●「堅固之所」:SH 4685,「堡壘」、「監牢」。
經文:

你的母親先前如葡萄樹,極其茂盛(原文是在你血中),栽於水旁。因為水多,就多結果子,滿生枝子;生出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枝幹高舉在茂密的枝中,而且它生長高大,枝子繁多,遠遠可見。但這葡萄樹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東風吹乾其上的果子,堅固的枝幹折斷枯乾,被火燒毀了;如今栽於曠野乾旱無水之地。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燒滅果子,以致沒有堅固的枝幹可做掌權者的杖。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 19:10-19:14

註釋:

          2.葡萄樹的哀歌  19:10-14 
            ◎「你的母親」:可能與前面的「母獅子」一樣,並非指那個特
                            定君王的母后,而是指「大衛王朝」。
            ●「極其茂盛」:馬所拉經文作「在你血中」,七十士譯本與其
                            他一些抄本作「在葡萄園中」。
            ●「忿怒」:原文是單數形態,因此應該是指「上帝的憤怒」。
            ●「東風」:指「沙漠吹來的焚風」。另一方面巴比倫也位於東方
                        。
            ●「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這是哀歌,也已用作哀歌」
                                            。 
            ◎這段是描寫猶大民族本來有自己的王朝,興盛繁茂。但是現在
              已經被上帝拔出,種於難以生存的環境,不再能夠有獨立的王
              朝,這是已經發生的事情。
經文: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有以色列的幾個長老來求問耶和華,坐在我面前。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的長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來是求問我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他們嗎?你當使他們知道他們列祖那些可憎的事, 20:1-20:4

註釋:

  三、以色列人的罪惡  20:1-24:27 
    (一)陳述以色列人過去的罪惡,但應許要使他們回到故土 20:1-44 
          1.前言:長老們來求問上帝 20:1-4 
            ◎「第七年五月初十日」:西元前591年8月14日。
            ◎「以色列的幾個長老」:指得應該還是被擄以色列人中的領袖。
            ◎這一段並沒有說明長老們到底要來求問什麼。不過西元前592年
              法老森美忒庫二世訪問巴勒斯坦時可能與西底家訂立了條約。 
              此時被擄的以色列人一定認為猶大很有機會可以在埃及的幫助下
              脫離巴比倫的轄制,他們就可以回國了。因此他們來求問未來局
              勢的發展如何?如果是這樣上帝的回答就是:「背逆的以色列人
              目前只能被懲罰,不可能有其他的機會,但未來以色列人還是會
              歸回本地」。
            ●「審問」:SH 8199,「審判」、「斷定是非」。
經文:

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當日我揀選以色列,向雅各家的後裔起誓,在埃及地將自己向他們顯現,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那日我向他們起誓,必領他們出埃及地,到我為他們察看的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我對他們說,你們各人要拋棄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可因埃及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他們卻悖逆我,不肯聽從我,不拋棄他們眼所喜愛那可憎之物,不離棄埃及的偶像。「我就說,我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埃及地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名在他們所住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領他們出埃及地,在這列國人的眼前將自己向他們顯現。 20:5-20:9

註釋:

          2.以色列人在埃及的背逆  20:5-9 
            ●雅各家的後裔「起誓」:「舉手」,是當時發誓的舉動。馬里文
                                    獻中有「觸摸喉嚨」的發誓記載,西元
                                    前八世紀的亞蘭文碑文中,也記載命令
                                    被告向神舉起雙手起誓。
            ●「流奶與蜜」:「充滿牛羊奶與蜂蜜」的意思。埃及的文獻、烏
                            加列史詩都提到迦南地是一個豐富自然資源,農
                            產豐盛的地方。這話描繪迦南地有許多放牧之區
                            (盛產奶)和顯花植物(蜜蜂採花成蜜)。
            ●「有榮耀的」:「最美好」之意。
            ●「可憎之物」:SH 8251,「可憎的事物」,是「偶像」的同義
                            字。
            ◎上帝揀選以色列人出埃及,核心的要求就是他們應該改變信仰,
              離開偶像歸向真神。無奈以色列人似乎無法達成這個目標。而上
              帝為了自己的名,還是把他們領出埃及,並進一步彰顯自己給以
              色列人看。
經文:

這樣,我就使他們出埃及地,領他們到曠野,將我的律例賜給他們,將我的典章指示他們;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為證據,使他們知道我─耶和華是叫他們成為聖的。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厭棄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我卻為我名的緣故,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在萬國中是有榮耀的);因為他們厭棄我的典章,不順從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雖然如此,我眼仍顧惜他們,不毀滅他們,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 20:10-20:17

註釋:

          3.第一代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背逆  20:10-17 
            ●「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出自 利 18:5 。
            ◎許多學者都注意到 利 18:5 上帝宣告:「人若遵行,就必因
              此活著」的「活著」。因為該處不是說「以色列人會因此活著
              」,而是「一個人會因此活著」。所以這裏的「活著」不單單
              是一種「處罰威脅的反面」,而是一個人之所以能夠「驕傲有
              尊嚴的存在於天地之間」,的那種「算是一個存活的萬物之靈
              」的「真正活著」。
            ◎ 20:14-17 記載的事情可以參考 民 14
經文: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不順從我的律例,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著),干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雖然如此,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竟厭棄我的律例,干犯我的安息日,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好叫他們淒涼,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 20:18-20:26

註釋:

          4.第二代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背逆  20:18-26 
            ◎此處描述出埃及第二代以色列人也與他們父親輩一樣背逆上帝
              。不過聖經的經文中並沒有記載 20:23-24 這樣的事件。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謹守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
              原文應該是「我也給他們不美的律例,以及不能使人藉以存活
              的典章」。
            ●「經火」:照 代下 33:6 看來,應該就是焚燒自己的兒女。
            ●「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原文是「所以我
              讓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沒有「任憑」一詞。
            ●好叫他們「淒涼」:SH 8074,「使驚駭」、「使荒蕪」。
            ◎ 20:25 常常被早期的基督徒認為「律法是上帝棄絕以色列人
              的產物」,不過此處上下文應該是指以色列人因為不守上帝的
              律法,上帝就讓他們活在其他的律例之下,讓他們無法「驕傲
              有尊嚴的存在於天地之間」。
經文:

「人子啊,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他們看見各高山、各茂密樹,就在那裡獻祭,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也在那裡焚燒馨香的祭牲,並澆上奠祭。我就對他們說: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甚麼呢?(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 20:27-20:29

註釋:

          5.以色列人在迦南地的背逆  20:27-29 
            ●「在得罪我的事」上:SH 4604,「不忠實或背叛的行為」。
            ●「巴麻」:字義是「高處」,但也是「去」、「甚麼」的複合
                        字,隱含「你去作甚麼呢」的意思。
            ◎這一段講述的就是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常常從事的「邱壇崇拜」
              。他們在山丘上、大樹下敬拜巴力、亞舍拉,進行迦南人淫亂
              的巴力崇拜。
經文: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仍照你們列祖所行的玷污自己嗎?仍照他們可憎的事行邪淫嗎?你們奉上供物使你們兒子經火的時候,仍將一切偶像玷污自己,直到今日嗎?以色列家啊,我豈被你們求問嗎?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不被你們求問。「你們說:我們要像外邦人和列國的宗族一樣,去事奉木頭與石頭。你們所起的這心意萬不能成就。」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總要作王,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治理你們。我必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傾出來的忿怒,將你們從萬民中領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我必帶你們到外邦人的曠野,在那裡當面刑罰你們。我怎樣在埃及地的曠野刑罰你們的列祖,也必照樣刑罰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使你們被約拘束。我必從你們中間除淨叛逆和得罪我的人,將他們從所寄居的地方領出來,他們卻不得入以色列地。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0:30-20:38

註釋:

          6.以色列人現在還是背逆,但上帝還是要將他們煉淨後領回應許之
            地 20:30-3820:30-31 現在以色列人即使被擄到巴比倫,還是跟祖先一樣
              ,敬拜偶像、玷污自己,所以上帝不可能被這樣的以色列人求
              問。
            ●「外邦人的曠野」:原文是「萬國的曠野」。應該不是指一個
                                特定的地點,而是把以色列人被擄的經歷
                                當成是「出埃及的曠野經歷」。
            ●「刑罰」:SH 8199,「審判」、「辯護」、「抗辨」。
            ◎ 20:37 「我必使你們從杖下經過」,指的大概是上帝的「管
              轄」、「治理」權柄。
            ◎ 20:34-38 描述的是一個「新出埃及」,由萬國中出來,經過
              萬國的曠野回到應許之地,重複出埃及的經驗:當面面對上帝
              、立約、審判。上帝在這過程中會進行審判,如同在西奈曠野
              進行審判一樣。不忠實的百姓無法回到應許之地。
            ◎說起來這些被擄的人就是期望回到應許之地,但是上帝說祂要
              用「新出埃及」來領這些被擄的人回到應許之地。而且會經過
              篩選,因此現在的被擄之人,應該要注意自己的信仰與純正,
              才能通過篩選被領回到應許之地。其他的政治方法,都不可能
              將這些人帶回以色列地。
經文:

「以色列家啊,至於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從此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主耶和華說:在我的聖山,就是以色列高處的山,所有以色列的全家都要事奉我。我要在那裡悅納你們,向你們要供物和初熟的土產,並一切的聖物。我從萬民中領你們出來,從分散的列國內聚集你們,那時我必悅納你們好像馨香之祭,要在外邦人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我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就是我起誓應許賜給你們列祖之地,那時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在那裡要追念玷污自己的行動作為,又要因所做的一切惡事厭惡自己。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啊,我為我名的緣故,不照著你們的惡行和你們的壞事待你們;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0:39-20:44

註釋:

          7.上帝將再次悅納以色列家,重新讓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 
             20:39-4420:39 的可能意涵有兩種,一個就是和合本的譯法:「從此
              以後若不聽從我,就任憑你們去事奉偶像,只是不可再因你們
              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另一種是如新譯本「你們各人
              去事奉自己的偶像吧!只是將來你們必要聽從我,不可再以你
              們的供物和偶像褻瀆我的聖名」。後一種譯法是七十士譯本和
              不少學者修正馬所拉經文的結果。
            ◎ 20:39 雖有不同的翻譯,不過基本上就是以西結挑戰以色列
              人,反正他們現在要怎樣拜偶像就拜吧,跟以前在埃及一樣。
              但是他們終究要回到以色列,全心敬拜神。意思是最好到時候
              「新出埃及」開始時,這些敬拜偶像的人可以革除惡習而進入
              以色列。他們不是最想回以色列嗎?那這時候就應該想一想該
              怎樣預備自己。
            ◎ 20:40-44 有一種新天新地的意味,上帝要建立一個新的以色
              列,與祂有新的良好關係。由這些記載中,我們隱約看到了悔
              改的基督徒身影。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南方,向南滴下預言攻擊南方田野的樹林。對南方的樹林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火在你中間著起,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猛烈的火焰必不熄滅。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我─耶和華使火著起,這火必不熄滅。」於是我說:「哎!主耶和華啊,人都指著我說:他豈不是說比喻的嗎?」 20:45-20:49

註釋:

    (二)上帝報仇的劍 20:45-21:32 
         1.樹林被焚燬的比喻  20:45-49 
           ◎這一段在希伯來文聖經中是 21:1-5 
           ●面向「南方」,向「南」....「南方」田野:這三個「南」原文
             都不一樣,SH 8486SH 1864SH 5045。其中前兩個字是一
             般的南邊,最後一個是稱呼以色列南部曠野地區的專有名詞。
             這個「以色列南部曠野地區」在古代應該早就是曠野,以遊牧
             民族出沒為主,沒有「樹林」。耶路撒冷附近就充滿樹林。
             此處可能是暗示耶路撒冷已經是曠野的狀態。七十士譯本就把第
             三個「南方」當成是耶路撒冷的別稱。
           ◎以色列在巴比倫南方,所以先知是向以色列或耶路撒冷發預言。
             此處的意思就是耶路撒冷將會被毀滅,讓所有人都知道這是上帝
             的懲罰。
           ●「比喻」:SH 4912,「箴言」、「格言」、「比喻」。
           ◎ 20:49 以西結向上帝抱怨沒人把他的警告當一回事。只覺得他
             是「危言聳聽」的人。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耶路撒冷和聖所滴下預言,攻擊以色列地。對以色列地說,耶和華如此說:我與你為敵,並要拔刀出鞘,從你中間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我既要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所以我的刀要出鞘,自南至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一切有血氣的就知道我─耶和華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人子啊,你要歎息,在他們眼前彎著腰,苦苦地歎息。他們問你說:『為何歎息呢?』你就說:『因為有風聲、災禍要來。人心都必消化,手都發軟,精神衰敗,膝弱如水。看哪,這災禍臨近,必然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1:1-21:7

註釋:

         2.上帝要先知對耶路撒冷和聖所預言上帝要拔刀出鞘  21:1-7 
           ◎「刀」:是這一章的重要關鍵字。有學者認為以西結是用一種
                     「刀舞」的方式,演出這一章的預言。其中「耶和華
                     拔刀出鞘」,背景可追溯到 書 5:13 ,只不過這次
                     上帝是要刑罰以色列人,不是幫助以色列人。
           ◎ 21:2-5 刻意用字與 20:46-48 相近,讓讀者知道這兩段預言
             講的都是對猶大的懲罰。
           ◎ 21:3-4 預言上帝無差別的除滅義人與惡人,似乎與
              18:1-32 的教訓不同。不過此處主要是要強調「全面性的毀滅
             」,與 18:1-32 強調上帝會照個人的行為報應個人不同。如果
             不是把文學的表達當成是精準的科學語言,應該不會造成什麼
             困難才對。
           ●「彎著腰」:SH 7670+SH 4975,「毀滅腰」、「粉碎腰」。
                         「痛心」、「非常沈痛」的意思。
           ◎ 21:7 用四個形容詞來描述人們面對災禍害怕驚惶的表現。強
             調猶大人在上帝刑罰底下的無助。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預言。耶和華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刀,是磨快擦亮的;磨快為要行殺戮,擦亮為要像閃電。我們豈可快樂嗎?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這刀已經交給人擦亮,為要應手使用。這刀已經磨快擦亮,好交在行殺戮的人手中。人子啊,你要呼喊哀號,因為這刀臨到我的百姓和以色列一切的首領。他們和我的百姓都交在刀下,所以你要拍腿歎息。有試驗的事;若那藐視的杖歸於無有,怎麼樣呢?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人子啊,你要拍掌預言。我─耶和華要使這刀,就是致死傷的刀,一連三次加倍刺人,進入他們的內屋,使大人受死傷的就是這刀。我設立這恐嚇人的刀,攻擊他們的一切城門,使他們的心消化,加增他們跌倒的事。哎!這刀造得像閃電,磨得尖利,要行殺戮。刀啊,你歸在右邊,擺在左邊;你面向哪方,就向那方殺戮。我也要拍掌,並要使我的忿怒止息。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21:8-21:17

註釋:

         3.上帝設立快刀要進行毀滅殺戮,讓祂憤怒止息  21:8-17 
           ◎這一段應該是修改自一首古老的詩歌,只是目前已經無法判斷
             這首古詩歌的原貌。
           ●「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這一段原文不是很清楚,「杖、兒
             子、藐視、整個、木頭」。和合本的意思是「處罰我兒子的刑
             杖(指巴比倫)藐視所有木材」。也可能是「我兒啊,杖與棍
             它都藐視」、「我的兒子藐視管教的杖和一切勸告(木頭)」
             、「我兒子的杖藐視各樹」。
           ●「應手使用」:「掌握在手中」、「用手掌握」。  
           ●「拍腿歎息」:原文只有「拍腿」,不過根據 耶 31:19 ,「
                           拍腿」就是「嘆息悔恨」的表達。  
           ●「有試驗的事;若那藐視的杖歸於無有,怎麼樣呢」:這一段
             原文也不清楚,意義可能是「想想看,它連杖都藐視了,怎麼
             有可能不發生呢?」、「因為已經試驗過了;若那藐視的杖也
             歸於無有,怎麼樣呢?」、「你為甚麼要藐視那管教的杖呢?
             這事必不得成功。這是主耶和華的宣告」。
           ●「拍掌」預言:「拍手」,通常是「喜樂」的表現。不過由
                            22:13 同樣「拍掌」的上下文看起來,此處
                           應該是憤怒的表現。
           ●「恐嚇人的」刀:SH 19,「屠宰」。
           ◎ 21:14-17 情緒轉為激昂,好像先知與上帝都快樂的旁觀上帝
             的公義被執行,猶大人被刑罰,罪惡被懲治。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定出兩條路,好使巴比倫王的刀來。這兩條路必從一地分出來,又要在通城的路口上畫出一隻手來。你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亞捫人的拉巴;又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猶大的堅固城耶路撒冷。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裡,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他搖籤(原文是箭)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在右手中拿著為耶路撒冷占卜的籤,使他安設撞城錘,張口叫殺,揚聲吶喊,築壘造臺,以撞城錘,攻打城門。據那些曾起誓的猶大人看來,這是虛假的占卜;但巴比倫王要使他們想起罪孽,以致將他們捉住。」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的過犯顯露,使你們的罪孽被記念,以致你們的罪惡在行為上都彰顯出來;又因你們被記念,就被捉住。你這受死傷行惡的以色列王啊,罪孽的盡頭到了,受報的日子已到。主耶和華如此說:當除掉冠,摘下冕,景況必不再像先前;要使卑者升為高,使高者降為卑。我要將這國傾覆,傾覆,而又傾覆;這國也必不再有,直等到那應得的人來到,我就賜給他。」 21:18-21:27

註釋:

         4.上帝要使巴比倫王攻擊耶路撒冷。 21:18-27 
           ◎西元前590年左右,亞捫與猶大定立同盟,要一起抵禦巴比倫。
             巴比倫王派兵要一一瓦解這個同盟,透過抽籤的方式決定要先
             攻擊那一個國家,結果選定猶大。不過亞捫也逃不過毀滅的命
             運, 21:28-32 就記載亞捫毀滅的預言。
           ●「定出」兩條路:SH 7760,「放」、「安置」、「設立」。 
           ●「畫出一隻手來」:意義是「立一個路標」。
           ●「拉巴」:亞捫的首都,今日的「安曼」。
           ◎ 21:19-22 先知應該是透過在地上畫一張地圖來傳達信息給聽
             衆。
           ●「搖籤」:「搖箭」,意義就是把兩個城市名稱寫在箭上,抽
                       取一支決定。實際的意義也是「抽籤」。
           ◎「搖籤」、「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這三者都是當時
             尋求神明指示的方式,此處描述巴比倫王三者都執行了。可以
             想見結果就是指向耶路撒冷,因此巴比倫王就開始攻擊耶路撒
             冷。
           ●「那些曾起誓的猶大人」:可能是指「西底家發誓效忠巴比倫
             」 17:16 、「猶大人發誓釋放希伯來奴隸」 耶 34:8-11 。
             一般認為以前者比較可能。
           ◎以一個理性的猶大人來說,巴比倫王的占卜就是「虛假的占卜
             」,根本就是迷信。但是巴比倫王敬虔的聽從指示,攻打耶路
             撒冷。 21:23 說這樣的結果,讓以色列人想起罪孽。他們有
             正確的信仰知識,如果他們如同巴比倫王一樣敬虔的信神,今
             天就不會遭遇這樣的命運。我們號稱自己是基督徒,有正確的
             信仰,是不是比周遭拜假神的還「不虔誠」?
           ● 以色列「王」:SH 5387,「長官」、「王子」、「首領」。
                            不是「君王」。以西結不用「君王」稱呼西底
                            家。
           ●「傾覆,傾覆,而又傾覆」:連續三次SH 5754,「扭曲」、
                                       「毀滅」,用以表達最嚴重的「
                                       毀滅」。 
           ◎ 21:27 大衛王朝到西底家就結束(後來只有省長以及利未支派
             的王),直到耶穌基督才再承接王權 創 49:10
經文:

「人子啊,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論到亞捫人和他們的凌辱,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拔出來的刀,已經擦亮,為行殺戮,使他像閃電以行吞滅。人為你見虛假的異象,行謊詐的占卜,使你倒在受死傷之惡人的頸項上。他們罪孽到了盡頭,受報的日子已到。你將刀收入鞘吧!在你受造之處、生長之地,我必刑罰你。我必將我的惱恨倒在你身上,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又將你交在善於殺滅的畜類人手中。你必當柴被火焚燒,你的血必流在國中,你必不再被記念,因為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21:28-21:32

註釋:

         5.刑罰亞捫人的刀  21:28-3221:29 指的可能是亞捫人與猶大同盟背叛巴比倫的事情,猶大
             的假先知應該也告訴亞捫人,他們一起背叛巴比倫可以成功,結
             果卻導致亞捫與猶大一起滅亡,而且亞捫還不再復國。
           ●「畜類人」:「野蠻人」。
           ●「善於殺滅的」:「毀滅的工匠」、「專業的毀滅者」。
           ◎有些學者輕易的把這一段歸類為後來增添的文字或甚至說這不
             是以西結的著作。事實上這常常是「不可能有事前的預言」假
             設導致的推論。近期的學者們認為這一段與前述的刀詩歌有相
             當的關係,並認為這與前段是結合完整的作品。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哎!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凌辱和列邦的譏誚。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歎息。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2:1-22:16

註釋:

    (三)三個關於耶路撒冷的神諭 22:1-31 
         1.第一個神諭:耶路撒冷的污穢  22:1-16 
           ◎這一段出現最多的詞是「血」和「在你中間」。這些罪行的懲罰
             就是「分散在列國」。
           ●「審問」:連續兩個SH 8199,「審判」、「斷定是非」。
           ●「流人血的城」:SH 5892+SH 1818,是「血城」之義。
                              鴻 3:1 也用同樣的原文描述亞述的尼尼微
                             城。
           ◎ 22:3-4 說明猶大國主要的問題就是流人血與拜偶像。
              22:6-13 是進一步說明流人血與拜偶像怎樣導致進一步的全
             面敗壞。
           ●「名臭」:「名字不潔淨」。
           ●「多亂」:「大量的混亂」。
           ◎ 22:5 似乎是引用 申 26:19 的反面記載,說明耶路撒冷完全
             與上帝呼召他們出埃及所希望達成的目標背道而馳。
           ◎ 22:6-13 應該是以西結的祭司背景讓他由各方面描述猶大人
             的「不潔淨」。
           ●「輕慢」父母的:SH 7043,「輕視或侮辱」。 出 20:12 
           ◎「欺壓寄居的」:違背 出 22:21  23:9 。
           ◎「虧負孤兒寡婦的」:違背 出 22:22-24 。
           ◎「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安息日」: 瑪 1:6-14  出 20:8-11 。
           ◎「讒謗人」: 利 19:16 。
           ◎ 22:10-11 引用 利 18利 19 的淫亂禁令。
           ●「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原文是「暴露父親下體」, 利 18:8 
                                     禁止這樣的行為。依照該處的記載,
                                     這個行為就是與母親或父親的其他妻
                                     子行淫。
           ●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原文是「在污穢不潔中的婦女」
                                       。可能不是指月經中的不潔,而
                                       是指患有血漏或神妓一類的女性
                                       。
           ◎ 22:12 說明了猶大人作惡多端的背後原因:「忘了上帝」。
             我們會不會也常常忘記上帝是我們的神?
           ●「拍掌」歎息:「拍手」之意,此處應該是表示「憤怒」。
           ◎ 22:15-16 應驗 利 26:33-39  申 28:64 的審判方式。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他們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鎔化你們。我必聚集你們,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在其中鎔化。銀子怎樣鎔化在爐中,你們也必照樣鎔化在城中,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 22:17-22:22

註釋:

         2.第二個神諭:煉礦的比喻   22:17-22 
           ◎當時煉銀的方法就是把含銀的合金融化,讓不純的金屬浮在銀
             液上,把這些渣滓移除,就取得了純銀。
           ●「渣滓」:SH 5509,煉銀過程中從銀子去除的物質。
           ◎此處就是用煉銀的過程來描述上帝要把罪惡的猶大人當成是「
             待毀滅的雜質」,聚集在耶路撒冷中,一次清除。其文字暗示
             的就是有如煉銀烈火一般的災難要臨到罪惡的猶大人身上。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對這地說:你是未得潔淨之地,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其中的首領彷彿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2:23-22:31

註釋:

         3.第三個神諭:普遍的腐敗  22:23-31 
           ●未「得潔淨」:SH 2891,「被潔淨」。但七十士譯本翻譯為
                           「降雨」。大部分的學者採用七十士譯本的看
                           法。
           ◎ 22:23-24 不管「得潔淨」的翻譯是什麼,整段的意義就是指
             上帝要把乾旱當成是對以色列人的懲罰。
           ●「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七十士譯本作「他的王侯」。這很
             有可能,因為 22:28 又提到先知,而且 19 有類似的比喻。
           ●「強解」我的律法:SH 2554,「施暴於」、「凶暴地對待」。
           ◎ 22:26 是以西結書前39章唯一一次提到祭司的腐敗。以西結
             本身也是祭司。  
           ●「未泡透的灰」:「塗於牆上的石灰水」。 13:10-12 有類似
                             的責備。
           ●「一味地欺壓」:原文是連續兩個「欺壓」,用以加強語氣。
           ●「慣行搶奪」:原文是連續兩個「搶奪」,用以加強語氣。
           ◎ 22:30耶 5:1-6 相似,上帝要尋找一個義人作為祂不毀
             滅耶路撒冷的理由,卻找不到。所以上帝也只有執行審判一
             條路可以選擇了。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有兩個女子,是一母所生,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時行邪淫。她們在那裡作處女的時候,有人擁抱她們的懷,撫摸她們的乳。她們的名字,姊姊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她們都歸於我,生了兒女。論到她們的名字,阿荷拉就是撒馬利亞,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 23:1-23:4

註釋:

    (四)兩個淫婦的比喻  23:1-49 
          ◎本段與 16 相似,用淫婦的比喻來表明以色列人的罪。
         1.兩個淫婦的背景與身份  23:1-4 
           ◎此處是說以色列人在埃及時,在宗教與政治上就已經隨從埃及
             的神與統治。等於是「在埃及就當妓女」之意。
           ●「行邪淫」:SH 2181,「姦淫」、「作妓女」。
           ●「阿荷拉」:SH 170,字義是「她自己的帳篷」。
           ●「阿荷利巴」:SH 172,字義是「帳蓬之女」、「帳篷是她
                           的」或「我的帳篷在她裡面」。
           ◎許多學者都注意到這兩個姐妹的名字都與「帳篷」有關,可能
             暗示以色列的先祖是遊牧民族或者出埃及的遷徙過程。另有一
             種說法是把「帳蓬」當成是「會幕」,這樣「阿荷拉」就是「
             他自己的會幕」(暗示自己有自己的敬拜中心),「阿荷利巴
             」則表示會幕(聖殿)在耶路撒冷。
           ◎「她們都歸於我」:表示「耶和華娶她們做為妻子」。
經文:

「阿荷拉歸我之後行邪淫,貪戀所愛的人,就是她的鄰邦亞述人。這些人都穿藍衣,作省長、副省長,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阿荷拉就與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縱淫行,她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自從在埃及的時候,她就沒有離開淫亂,因為她年幼作處女的時候,埃及人與她行淫,撫摸她的乳,縱慾與她行淫。因此,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戀愛的亞述人手中。他們就露了她的下體,擄掠她的兒女,用刀殺了她,使她在婦女中留下臭名,因他們向她施行審判。 23:5-23:10

註釋:

         2.阿荷拉的淫亂與結局  23:5-10 
           ●「鄰邦」亞述人:SH 7138,字義是「接近的」,但是HALOT這
                             本字典認為此字應該是來自SH 7128,如果
                             是這樣,字義就是「戰士」。
           ●穿「藍」衣:SH 8504,「藍紫色」。用地中海螺貝染的。
           ●「省長」:SH 6346,應該是外來語,意義是「省長」。
           ●「副省長」:SH 5461,「統治者」、「官長」。
           ●「最美的」男子:SH 4005,「精選的」、「最好的」。
           ◎ 23:7 實際說明「淫行」是包括政治上與宗教上的混雜。
           ●「留下臭名」:原文只是「有了名聲」。實際意義當然是「下
                           場慘到出名」。
           ◎ 23:10 指的是130年前,西元前722年北國為亞述所滅的事情。
經文:

她妹妹阿荷利巴雖然看見了,卻還貪戀,比她姊姊更醜;行淫亂比她姊姊更多。她貪戀鄰邦的亞述人,就是穿極華美的衣服,騎著馬的省長、副省長,都是可愛的少年人。我看見她被玷污了,她姊妹二人同行一路。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因她看見人像畫在牆上,就是用丹色所畫迦勒底人的像,腰間繫著帶子,頭上有下垂的裹頭巾,都是軍長的形狀,仿照巴比倫人的形像;他們的故土就是迦勒底。阿荷利巴一看見就貪戀他們,打發使者往迦勒底去見他們。巴比倫人就來登她愛情的床,與她行淫玷污她。她被玷污,隨後心裡與他們生疏。這樣,她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我心就與她生疏,像先前與她姊姊生疏一樣。她還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地行邪淫的日子,貪戀情人身壯精足,如驢如馬。這樣,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阿荷利巴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激動你先愛而後生疏的人來攻擊你。我必使他們來,在你四圍攻擊你。所來的就是巴比倫人、迦勒底的眾人、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同著他們的還有亞述眾人,乃是作省長、副省長、作軍長有名聲的,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他們必帶兵器、戰車、輜重車,率領大眾來攻擊你。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必按著自己的條例審判你。我必以忌恨攻擊你;他們必以忿怒辦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遺留(或譯:餘剩;下同)的人必倒在刀下。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華美的寶器。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和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止息了,使你不再仰望亞述,也不再追念埃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你交在你所恨惡的人手中,就是你心與他生疏的人手中。他們必以恨惡辦你,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留下你赤身露體。你淫亂的下體,連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人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被他們的偶像玷污了。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必喝你姊姊所喝的杯;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使你被人嗤笑譏刺。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喝乾你姊姊撒馬利亞的杯,就是令人驚駭淒涼的杯。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23:11-23:35

註釋:

         3.阿荷利巴更嚴重的淫亂與結局  23:11-35 
           ●「貪戀」:SH 5691,「貪慾好色」。聖經僅出現於此。
           ●更「醜」:SH 7843,「腐敗」、「毀壞」。
           ◎猶大與亞述、巴比倫、埃及結盟行邪淫。 23:1223:5-6 的
             內容幾乎是平行的。事實上猶大的確也跟亞述、巴比倫與埃及都
             有結盟的歷史事件。
           ●「丹色」所畫:SH 8350,「紅色的顏料」,當時這種紅顏料是
                           由雌胭脂蟲所製成。
           ●都是「軍長」:SH 7991,「副官」、「軍官」。
           ◎ 23:17 正是說明了猶大後期親巴比倫與親埃及兩派反覆得勢的
             狀況。
           ●「顯露」:SH 1540,「揭露」、「展示」。
           ●與她「生疏」:SH 3363,「被離間疏遠」。
           ●與她姊姊「生疏」:SH 5361,「被疏遠」、「被離間」。
           ●「貪戀」他們:SH 5689,「過度的愛慕或慾求」。
           ●你就「想起」:SH 6485,「需要」、「渴望」。
           ◎ 23:22-35 是上帝宣告對耶路撒冷的審判, 23:22-27 是第一個
             審判, 23:28-35 是第二個審判。
           ●先愛而後「生疏」的人:SH 5361,「被疏遠」、「被離間」。
           ●「比割」:字義是「造訪」。
           ●「書亞」:字義是「富裕」。
           ●「哥亞」:字義是「公駱駝」。
           ◎「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這些民族都出現過在當時的文獻
             中,指的就是巴比倫人的盟友們。迦勒底是指民族,巴比倫指「
             迦勒底人建立的國家」。
           ●必帶「兵器」:SH 2021,意義可能是「盔甲」或「武器」。聖
                           經中僅出現於此處,七十士譯本作「從北方」。
           ◎「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當時以色列附近的民族會用這樣的方
             式懲罰淫亂的人。       
           ●「杯破又齦杯片」:原文是「打破它的碎片」。
           ●「撕裂」自己的乳:「撕開」、「抓傷」的意思。
           ●「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原文是「妳要擔當妳的淫行
             和妳的淫亂」。
           ◎ 23:28-35 主要是宣告耶路撒冷的所行既然與撒馬利亞一樣,那
             結局就要跟撒馬利亞一樣,喝下上帝憤怒的杯。結局是痛苦萬狀
             的。猶大人很清楚以色列國被亞述滅掉的狀況。
經文:

耶和華又對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阿荷拉與阿荷利巴嗎?當指出她們所行可憎的事。她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她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此外,她們還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聖所,干犯我的安息日。她們殺了兒女獻與偶像,當天又入我的聖所,將聖所褻瀆了。她們在我殿中所行的乃是如此。「況且你們二婦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使者到他們那裡,他們就來了。你們為他們沐浴己身,粉飾眼目,佩戴妝飾,坐在華美的床上,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並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從曠野同來,把鐲子戴在二婦的手上,把華冠戴在她們的頭上。 23:36-23:42

註釋:

         4.命令先知審問他們  23:36-4223:37 說明以色列與猶大兩國明確的罪惡:殺人、拜偶像、燒兒
             女給偶像。可以注意的是上帝審判以色列、猶大的內容不完全是
             宗教性的,通常都伴隨司法性的公平正義。
           ◎ 23:39 說明了上帝的憤怒:猶大人犯大罪的同一天,又進去聖所
             敬拜上帝。完全是一個形式、表象的宗教信仰。他們一定不信上
             帝是一個真實活著,憑公義審判的神,只想著拜越多神越好,有
             拜有保佑。
           ●「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可能是「有許多人喝醉了酒」或「有許
                                   多西巴人(原文同酗酒者)」。  
           ◎ 23:40-42 是說明這兩國最後乾脆使用上帝給的資源公開宣淫。
             那個國、那個神都好。實際上應該是指着國家末期,為了挽救滅
             亡的命運,到處去找國家結盟,拜其他國家的神的舉動。  
經文:

「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人與阿荷拉,並阿荷利巴二淫婦茍合,好像與妓女苟合。必有義人,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人之例,審判她們;因為她們是淫婦,手中有殺人的血。」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用刀劍殺害她們,又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們的淫行。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3:43-23:49

註釋:

         5.必有相對正義的國家審判他們  23:43-49 
           ●行淫「衰老」:SH 1087,「破舊的」。實際的意義可能是「衰
                           老」、「衰頹」、「頹廢」、「沒精神」。
           ◎ 23:43 實際的意義是「這兩個婦人是妓女,也是淫蕩的女人」
             。也就是這兩個國家的狀態是妓女,他們本質上也喜歡這個身份
             。
           ●必有「義人」:原文是複數形態,所以應該是指「比起耶路撒冷
                           的行為, 顯為公義的外邦人」。
           ◎ 23:45-49 說明上帝要讓外國來懲罰毀滅猶大與以色列國,作為
             其他國家的警戒。這個懲罰雖然嚴厲,不過也只是照着這兩個國
             家的行為報應罷了。
經文: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柴堆在鍋下,使鍋開滾,好把骨頭煮在其中。「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乃是出於我,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骨頭烤焦;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上的鏽。這鍋勞碌疲乏,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在你污穢中有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我─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4:1-24:14

註釋:

    (五)燒開鍋子的比喻  24:1-14 
          ◎「第九年十月初十日」,正是巴比倫軍隊開始圍困耶路撒冷的日
            子。換算為陽曆是西元前588年1月15日。後來以色列人也在十月
            禁食哀悼耶路撒冷被毀 亞 8:19 。
          ◎這個比喻可能是因為 11:3 中民間的領袖自誇自己是鍋中的肉。
            上帝就說這個鍋是生鏽的鍋,而且上帝用來燒鍋的火力強大,甚
            至把鍋融化。
          ◎ 24:4 一般說起來,牲畜的腿肉與肩肉都算是「上等肉」。
          ●將「柴」堆在鍋下:SH 6106,原文是「骨頭」的意思。不過原
                              文「骨頭」與「柴」近似,有人認為這是用
                              骨頭來燒鍋,有人認為是用柴來燒。
          ●長「鏽」的鍋:SH 2457,「鏽」、「渣滓」。
          ●為它「拈鬮」:「抽籤」之意。「不必抽籤」,就是全部都要受
                          罰之意。
          ●「城中所流的血」:SH 1818+SH 8432,「他中間的血」。
          ◎由於耶路撒冷用「鍋子」來比喻,鍋中如果裝血,不管裡面的食
            物再高貴,都是不潔淨不可吃的。所以不必抽籤,全部的食物都
            必須倒出來。
          ◎ 24:7 「城中所流的血」動詞是完成式,指的是過去耶路撒冷殺
            人流的血。 24:8 「城中所流的血」指的似乎是因為巴比倫攻打
            而流出的血。如果此處還是指耶路撒冷殺害的人之血,那就是上
            帝要顯露這些血,以便要公開報應耶路撒冷的不義。
          ◎ 24:7 的重點是血的「暴露」。動物的血倒出之後必須用土掩蓋
             利 17:13 ,而暴露在外的血會從地中呼求報復
             創 37:26  伯 16:18 。
          ●將肉「煮爛」:SH 8552,「完成」、「結束」、「完滿」。
          ◎ 24:10 在長鏽的鍋裡熬煮東西,可能是一種除鏽的方式。
          ●「這鍋勞碌疲乏」:原文是「她(指這鍋)使勞碌落空」。亦即「
                              這個髒鍋子讓上帝的努力也落空」。
          ●「在你污穢中有淫行」:原文是「妳淫行的污穢」或「你的污穢
                                  就是淫蕩」。
          ◎ 24:13 指出那個鍋繡就是「淫亂」,指着宗教上與宗教帶來的
            實際淫亂。上帝要潔淨猶大國,猶大卻還是不願意悔改,以致必
            須滅國。
          ◎ 24:14 重申上帝的公義,上帝雖然憤怒、傷心,但還是會照猶
            大應得的審判懲罰之。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也不可流淚,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漸漸消滅。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4:15-24:27

註釋:

    (六)以西結妻子的死亡作為預兆,預言聖殿將被毀  24:15-27 
          ●「眼目所喜愛的」:「眼中珍視」、「內心喜歡」的意思。這個
                              詞表示以西結跟他妻子感情很好。他非常喜
                              歡他的妻子。
          ◎事實上以西結被抓到巴比倫已經大約30歲,此時應該已經娶妻。
            而之前以西結要當先知,還在自己家挖洞 12:1-12 、側躺 4 。
            如果妻子不能理解支持以西結的使命,很難順利完成。因此這個
            妻子應該不但是外貌得以西結喜歡,應該內在也頗得以西結欣賞
            。
          ●「忽然取去」:SH 3947,「拿」、「取」,原文無「忽然」一
                          詞。
          ◎ 24:16 上帝又用「人子」來稱呼以西結,在愛妻死亡不可悲傷
            的命令下,「人子」的稱呼更顯出以西結與人類的「必朽」特
            質。
          ◎以色列人遭遇喪事,通常會請人來家裡幫忙哀哭 可 5:38 ,也
            會披頭散髮、赤腳行走 撒下 15:30  賽 20:2 ,出葬之後第一
            餐,通常是由他人準備的「弔喪食物」 耶 16:7 。以西結受命
            禁止這些悲傷行為表現。
          ◎ 24:18 此處沒說以西結的妻子怎樣死亡,比較可能是得了急症
            死亡。「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原文只是「講說  向 
            百姓  早晨」,應該不是以西結先透露妻子將死的信息,而是說
            以西結照常早上出去向百姓講說,晚上妻子就過世。因為提早透
            露妻子死訊,妻子與周遭的人不就會出現奇怪的反應?反倒是後
            面講到,妻子死亡隔日以西結的反應造成衆人覺得奇怪。事先講
            就不會太奇怪了。
          ◎ 24:20-24 應該是以西結第一次為這個事件說明其意義。這些
            都只是預兆,以西結因所愛的妻子去世所做的表現,就將是以
            色列人面對耶路撒冷被毀、聖殿被毀的狀況之反應。
          ◎這一段用一般人「生命是最高價值」的角度來看,常常會質疑
            上帝為何剝奪以西結妻子的性命。但是雖然此處沒明說,不過
            整本聖經並不顯示上帝可以不公平正義對待個體。以西結妻子
            的壽命在此時終結,可能是上帝延長到那時,也可能是上帝避
            免其進一步受苦。不管怎樣,以西結並沒有質疑上帝的決策。
            即使這是他的愛妻。
          ●「啞口」:SH 481,「說不出話來」。
          ◎ 24:25-27 的意思是,當耶路撒冷被毀滅之後,總會有人被擄到
            巴比倫,這樣大家就知道以西結是真先知,其他講不一樣預言的
            人都是假先知。因此以西結就可以不用顧慮安危,坦然發言。又
            耶路撒冷被毀之前,以西結主要是受派傳達上帝的憤怒,事情
            已經實現,他就可以傳達盼望與希望的信息了。
          ◎由 33:21-22 中可以看出,當耶路撒冷被毀的信息傳到巴比倫,
            以西結就由「啞口」的狀態轉換成「可以說話」的狀態。至於此
            處為何以西結會陷入一種啞口的狀態?則無法得知。可能是因為
            妻子喪生憂傷過度,或者是上帝力量的介入,讓以西結「說不出
            話來」。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亞捫人說預言,攻擊他們,說:你們當聽主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聖所被褻瀆,以色列地變荒涼,猶大家被擄掠;那時,你便因這些事說:『阿哈!』所以我必將你的地交給東方人為業;他們必在你的地上安營居住,吃你的果子,喝你的奶。我必使拉巴為駱駝場,使亞捫人的地為羊群躺臥之處,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拍手頓足,以滿心的恨惡向以色列地歡喜,所以我伸手攻擊你,將你交給列國作為擄物。我必從萬民中剪除你,使你從萬國中敗亡。我必除滅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5:1-25:7

註釋:

參、針對列國的預言  25:1-32:32 
    ◎此段經文論及猶大四周的一些國家:包括「亞捫」、「摩押」、「以東
      」、「非利士」、「推羅」、「西頓」與「埃及」。總共有七個國家。
  一、關於亞捫的預言  25:1-7 
      ●「亞捫人」:居於摩押人的東北方,在西元前十三世紀末左右立國
                    ,跟以色列一樣。亞捫人跟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
                     創 19:38  申 2:19 。亞捫的首都是拉巴(今日的安曼
                    )。
      ●「阿哈」:SH 1889,是一種表達喜樂的感嘆語。
      ●「東方人」:原文是「東方之子」,實際的意義可能指「約旦河東的
                    遊牧民族」或指「巴比倫人」。
      ●駱駝「場」:SH 5116,「居所」、「住處」、「草地」、「牧地」。
      ●「拍手頓足」:「拍手跺腳」。  
      ●以滿心的「恨惡」:SH 7589,「怨恨」、「蔑視」。
      ◎亞捫作為猶大的鄰國,跟猶大國間的恩怨情仇相當複雜。遇到巴比倫
        的危機,兩國也一起抵禦,但猶大真的遭難時,她也會落井下石。
         王下 24:2  耶 40:14 等,都是這類的落井下石趁機得利的事蹟。
      ◎耶路撒冷被毀後五年(西元前582-581年之間),巴比倫攻陷亞捫和摩
        押。後來這兩個國家的土地被住在沙漠的阿拉伯人佔領。
      ◎ 25:7 顯示關於亞捫的預言將會傳播給亞捫人,這樣當亞捫人遭遇滅
        亡的處境,就會知道上帝是真神。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摩押和西珥人說:『看哪,猶大家與列國無異』,所以我要破開摩押邊界上的城邑,就是摩押人看為本國之榮耀的伯‧耶西末、巴力‧免、基列亭,好使東方人來攻擊亞捫人。我必將亞捫人之地交給他們為業,使亞捫人在列國中不再被記念。我必向摩押施行審判,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5:8-25:11

註釋:

  二、關於摩押的預言  25:8-11 
      ●「摩押」:原文是「他父親的」。此民族在聖經中的來源是 
                   創 19:34-38 記載羅得與大女兒亂倫生下來的後代。
      ●「西珥」:字義是「多毛的」或「長滿粗毛的」。是以東的山脈。
      ◎「因摩押和西珥人說」,七十士譯本僅有「因摩押人說」。
      ◎「看哪,猶大家與列國無異」:這是否定猶大的特殊地位,尤其是
        猶大神的特殊地位,等於是對耶和華的侮辱。他們大概認為號稱造
        物者保護的猶大國也被巴比倫毀滅,所以耶和華也不過如此。
      ●「破開」:SH 6605,「開」、「打開」。
      ●摩押「邊界」:原文是「肩膀」。
      ●「伯耶西末」:字義是「荒蕪之家」。位於耶利哥對面不到二十
                      公里處。
      ●「巴力免」:字義是「住處之主」。約在死海北端東面15.2公里處,
                    現名馬因。
      ●「基列亭」:字義是「雙城」。約在巴力免以南16公里,現名基列
                    亞特。
      ◎「伯耶西末、巴力免、基列亭」是死海東邊,亞嫩河以北的三座城
        堡。用「打開」這一詞,表示這是「讓敵人長驅直入」的審判。
      ◎許多學者認為 25:10 應該是文士誤抄,把「摩押」寫為「亞捫」。
        因為這一段應該是對摩押人的審判。七十士譯本直接省略此節。
      ◎耶路撒冷被毀後五年,巴比倫攻陷亞捫和摩押。後來這兩個國家的土
        地被住在沙漠的阿拉伯人佔領。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以東報仇雪恨,攻擊猶大家,向他們報仇,大大有罪,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伸手攻擊以東,剪除人與牲畜,使以東從提幔起,人必倒在刀下,地要變為荒涼,直到底但。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報復以東;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氣,按我的忿怒在以東施報,以東人就知道是我施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5:12-25:14

註釋:

  三、攻擊以東的預言  25:12-14 
      ●「報仇雪恨」:SH 5358+SH 5359,兩字相近,都是「報仇」、「
                      報復」的意思。連續兩字,用以加強語氣。
      ●「提幔」:字義是「南方」,以東的主要城市,土地肥沃、人口眾多
                  ,以智慧出名。
      ●「底但」:字義是「低地」。是個沙漠中的綠洲,位於以庫瑞巴(
                  Khuraybah,現今的烏拉)附近。
      ◎ 25:14 說明上帝對以東人的報應,是要讓以東知道上帝會有作為。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非利士人向猶大人報仇,就是以恨惡的心報仇雪恨,永懷仇恨,要毀滅他們,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伸手攻擊非利士人,剪除基利提人,滅絕沿海剩下的居民。我向他們大施報應,發怒斥責他們。我報復他們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5:15-25:17

註釋:

  四、攻擊非利士的預言  25:15-17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們來自加斐託(克
                    里特島),於西元前十二世紀進入巴勒斯坦。有迦薩
                    、亞實突、亞實基倫、以革倫、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恨惡」的心:SH 7589,「怨恨」、「蔑視」。
      ●「報仇雪恨」:SH 5358+SH 5359,兩字相近,都是「報仇」、「
                      報復」的意思。連續兩字,用以加強語氣。
      ●「基利提」:此處的居民也是非利士的一族,來自克里特島(這個
                    名字就是克里特島)。
      ◎ 25:17 說明上帝對非利士人的報應,是要讓他們知道上帝。
經文:

第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因泰爾向耶路撒冷說:『阿哈,那作眾民之門的已經破壞,向我開放;她既變為荒場,我必豐盛。』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泰爾啊,我必與你為敵,使許多國民上來攻擊你,如同海使波浪湧上來一樣。他們必破壞泰爾的牆垣,拆毀她的城樓。我也要刮淨塵土,使她成為淨光的磐石。她必在海中作曬網的地方,也必成為列國的擄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屬泰爾城邑的居民(原文是田間的眾女;八節同)必被刀劍殺滅,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6:1-26:6

註釋:

  五、關於推羅的預言  26:1-28:19賽 23  耶 25:22  47:4  摩 1:9 都預言過推羅要受罰。
      ◎推羅城小但卻相當富裕,居民靠貿易賺取大量利潤。推羅城分兩部分
        ,一在陸地,一在海島。二部份靠一長堤連接。敵人鄰近時,推羅人
        逃往海島,以海島為防禦城。一直以來推羅與耶路撒冷都有貿易方面
        的競爭,但推羅在當時是腓尼基的最大港口。
      ◎據歷史記載,後來尼布甲尼撒圍攻推羅十三年無法攻下推羅,後來雙
        方舉行和談 29:18 ,巴比倫對推羅取得某程度的管轄權。推羅維持
        某程度的獨立直到西元前333年亞歷山大開始圍攻推羅七個月,填海
        造橋直抵推羅海島 26:12 ,終於在西元前332年征服推羅。後來推羅
        曾經重建,但西元1291年被毀滅後就沒有再復興過。
    (一)推羅一定會被毀滅  26:1-21 
         1.推羅一定會接著耶路撒冷之後被毀滅。  26:1-6 
           ●「第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相當於西元前586年,也是耶路撒
                                       冷被毀的那一年。原文沒有說第幾
                                       個月 只有「月」字,因此應該翻
                                       譯為「第十一年某月初一日」。
           ◎由於月份欠缺,也就表示可能整個日期都有問題,不過一般認
             為這應該是發生在耶路撒冷被毀後不久。
           ●「推羅」:「巖石」。推羅 Tyre 是地中海的海岸上之腓尼基
                       城。
           ●「阿哈」:SH 1889,是一種表達喜樂的感嘆語。
           ◎「作眾民之門的」:耶路撒冷是陸路商隊的中心,與海港的中
             心推羅素有貿易競爭關係。既然陸路中心已經被消滅,推羅就
             預估自己的貿易利益將會成長。 
           ●「牆垣」:SH 2346,「牆」。
           ●「城樓」:SH 4026,「塔」、「高臺」。
           ●「城邑的居民」:原文是「陸地上的女兒」、「田地的女兒」。
                             此處指的應該是推羅陸地上的部分(不管是人
                             民或設施)。   
           ◎ 26:3-6 用海邊的景象來描述推羅將遭遇到的攻擊與結局。由
             於「推羅」原文與「磐石」、「巖石」同義,所以 26:4 也用
             「磐石」作為文字遊戲,表明推羅將完全被毀滅。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諸王之王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馬匹車輛、馬兵、軍隊,和許多人民從北方來攻擊你泰爾。他必用刀劍殺滅屬你城邑的居民,也必造臺築壘舉盾牌攻擊你。他必安設撞城錘攻破你的牆垣,用鐵器拆毀你的城樓。因他的馬匹眾多,塵土揚起遮蔽你。他進入你的城門,好像人進入已有破口之城。那時,你的牆垣必因騎馬的和戰車、輜重車的響聲震動。他的馬蹄必踐踏你一切的街道,他必用刀殺戮你的居民;你堅固的柱子(或譯:柱像)必倒在地上。人必以你的財寶為擄物,以你的貨財為掠物,破壞你的牆垣,拆毀你華美的房屋,將你的石頭、木頭、塵土都拋在水中。我必使你唱歌的聲音止息,人也不再聽見你彈琴的聲音。我必使你成為淨光的磐石,作曬網的地方;你不得再被建造,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6:7-26:14

註釋:

         2.推羅將會被巴比倫王尼甲尼撒毀滅  26:7-14 
           ◎這一段相當於是 26:3-6 的詳細解說。
           ●「諸王之王」:原文就是連續兩個SH 4428,一個單數一個複數
                           ,意義是「王中之王」。
           ●「城邑的居民」:原文是「陸地上的女兒」、「田地的女兒」。
                             此處指的應該是推羅陸地上的部分(不管是人
                             民或設施)。  
           ◎「堅固的柱子」:希羅多德記載推羅的神殿中有兩大支柱,一支
                             是黃金製的,另一支是翡翠製的。
           ◎許多學者注意到此處所說的似乎是對推羅陸地部份的攻擊,使用
             的都是陸軍而沒提到海軍。事實上尼布甲尼撒王主要也是摧毀了
             推羅陸地部份的城邑。
           ◎西元前333年亞歷山大攻擊推羅時就如 26:12 所記,用陸地城市
             的建材作成堤壩攻擊推羅海島部份而獲勝,消滅推羅。
           ◎ 26:13 唱歌與彈琴都是娛樂、休閒之用。上帝要讓這種推羅城
             中富有商人的娛樂停止,讓推羅完全被毀滅。
經文:

主耶和華對泰爾如此說:「在你中間行殺戮,受傷之人唉哼的時候,因你傾倒的響聲,海島豈不都震動嗎?那時靠海的君王必都下位,除去朝服,脫下花衣,披上戰兢,坐在地上,時刻發抖,為你驚駭。他們必為你作起哀歌說:你這有名之城,素為航海之人居住,在海上為最堅固的;平日你和居民使一切住在那裡的人無不驚恐;現在何竟毀滅了?如今在你這傾覆的日子,海島都必戰兢;海中的群島見你歸於無有就都驚惶。」 26:15-26:18

註釋:

         3.眾海島與靠海的君王對海洋名城推羅陷落的反應 26:15-18 	
           ●除去「朝服」:SH 4598,「外袍」。
           ●脫下「花衣」:「刺繡的衣服」。
           ◎ 26:16 表現出這些靠海的統治者對推羅傾覆的震驚。
           ◎ 26:17-18 顯出他們主觀感受,覺得推羅的傾覆難以置信。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泰爾啊,我使你變為荒涼,如無人居住的城邑;又使深水漫過你,大水淹沒你。那時,我要叫你下入陰府,與古時的人一同在地的深處、久已荒涼之地居住,使你不再有居民。我也要在活人之地顯榮耀(我也……榮耀:或譯在活人之地不再有榮耀)。我必叫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人雖尋找你,卻永尋不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6:19-26:21

註釋:

         4.為推羅做的哀歌  26:19-21 
           ◎「深水漫過你,大水淹沒你」:這對當時的人來說,等同於是「
             落入陰間」。
           ●「陰府」:SH 953,「地牢」、「坑」、「監獄」。
           ●「我也要在活人之地顯榮耀」:語意不是很清楚,不過大部分人
                                         認為應該是是「不能在活人之地
                                         顯榮耀」。
           ◎對於熟悉海運經商的推羅人來說,「海難」應該是最深的恐懼。
             而這一段就用海難的景象來描述推羅將完全滅亡。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要為泰爾作起哀歌,說:你居住海口,是眾民的商埠;你的交易通到許多的海島。主耶和華如此說:泰爾啊,你曾說:我是全然美麗的。你的境界在海中,造你的使你全然美麗。他們用示尼珥的松樹做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樹做桅杆,用巴珊的橡樹做你的槳,用象牙鑲嵌基提海島的黃楊木為坐板(或譯:艙板)。你的篷帆是用埃及繡花細麻布做的,可以做你的大旗;你的涼棚是用以利沙島的藍色、紫色布做的。西頓和亞發的居民作你盪槳的。泰爾啊,你中間的智慧人作掌舵的。迦巴勒的老者和聰明人都在你中間作補縫的;一切泛海的船隻和水手都在你中間經營交易的事。「波斯人、路德人、弗人在你軍營中作戰士;他們在你中間懸掛盾牌和頭盔,彰顯你的尊榮。亞發人和你的軍隊都在你四圍的牆上,你的望樓也有勇士;他們懸掛盾牌,成全你的美麗。 27:1-27:11

註釋:

    (二)上帝命令為推羅做哀歌  27:1-36 
         1.推羅有如一艘華麗的大商船  27:1-11 
           ◎推羅作為地中海海運的轉運站,已經有五百多年的歷史。
           ●「商埠」:SH 7402,「商人」。
           ●「全然美麗」:SH 3632+SH 3308,「完全的美」。
           ●「境界」:SH 1366,「邊界」、「疆域」、「領域」。
           ●「造你的」:原文是複數形態,顯示建造推羅的不是神,而是
                         「一群人」。
           ●「示尼珥」:字義是「雪山」,就是黑門山的亞摩利名字。
           ●「基提」:字義是「拳擊家」或「好鬥者」,就是「塞浦路斯」
                       島。
           ●「黃楊木」:SH 1323+SH 839,直譯是「亞書利的女兒」。
           ◎ 27:7 優質細麻布是埃及的特產。
           ●「以利沙島」:SH 473,「以利沙」,可能是外來語。位置不
                           詳。
           ●「西頓」:字義是「打獵」,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腓尼基古
                       城。
           ●「亞發」:SH 719,字義是「我將得釋放」。位於西頓附近的
                       島嶼城市。
           ●你中間的「智慧人」:SH 2450,「有智慧的」、「具有專業技
                                 術的」。
           ●「迦巴勒」:SH 1380,字義是「山」,在推羅附近,地屬腓尼
                         基的濱海城鎮。
           ●老者和「聰明人」:SH 2450,與「智慧人」同義。
           ●「補縫」:「修補裂縫」。實際的意義是「修補船身的漏洞」。
           ●「波斯」人:SH 6539,字義是「完全的」或「閃亮的」。
           ●「路德」人:SH 3865,字義是「鬥爭」。閃的兒子路德的後
                         代,定居在非洲北部。
           ●「弗」人:SH 6316,字義是「一鞠躬」。北非的國家或種族
                       ,很可能是利比亞人(呂彼亞人)。七十士譯本統一用
                       「利比亞」來翻譯「弗」。
           ●「你的軍隊」:可能是一個專有名詞「赫勒克人」,也就是新約
                           的「基利家」 徒 15:23 。 
           ●望樓也有「勇士」:可能是一個專有名詞「歌瑪底人」。歌瑪底
                               人是小亞細亞的一個好戰民族。
           ◎ 27:5-7 所列的是東地中海最好的造船材料。 27:8-11 則是列
             出附近國家最有才華的雇工。推羅等於是集世界最好的材料與人
             才建造的國際化商業都市。
經文:

「他施人因你多有各類的財物,就作你的客商,拿銀、鐵、錫、鉛兌換你的貨物。雅完人、土巴人、米設人都與你交易;他們用人口和銅器兌換你的貨物。陀迦瑪族用馬和戰馬並騾子兌換你的貨物。底但人與你交易,許多海島作你的碼頭;他們拿象牙、烏木與你兌換(或譯:進貢)。亞蘭人因你的工作很多,就作你的客商;他們用綠寶石、紫色布繡貨、細麻布、珊瑚、紅寶石兌換你的貨物。猶大和以色列地的人都與你交易;他們用米匿的麥子、餅、蜜、油、乳香兌換你的貨物。大馬士革人因你的工作很多,又因你多有各類的財物,就拿黑本酒和白羊毛與你交易。威但人和雅完人拿紡成的線、亮鐵、桂皮、菖蒲兌換你的貨物。底但人用高貴的毯子、鞍、屜與你交易。阿拉伯人和基達的一切首領都作你的客商,用羊羔、公綿羊、公山羊與你交易。示巴和拉瑪的商人與你交易,他們用各類上好的香料、各類的寶石,和黃金兌換你的貨物。哈蘭人、干尼人、伊甸人、示巴的商人,和亞述人、基抹人與你交易。這些商人以美好的貨物包在繡花藍色包袱內,又有華麗的衣服裝在香柏木的箱子裡,用繩捆著與你交易。他施的船隻接連成幫為你運貨,你便在海中豐富極其榮華。 27:12-27:25

註釋:

         2.推羅的貿易網使之成為商業中心  27:12-25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西班牙」。
           ●「客商」:SH 5503,「交易人」、「商人」。
           ●「雅完」人:Ionians,小亞細亞海岸的居民,希臘人的一支。
                          27:13,19 各出現一次。字義是「酒」。
           ●「土巴」人: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位於基利家附近。
           ●「米設」人:字義是「被抽出」、「拉長」,位於黑海西南。
           ●「陀迦瑪」族:可能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亞美尼亞地區。
           ●「底但」人:字義是「低地」。是個沙漠中的綠洲,位於以庫
                         瑞巴(Khuraybah,現今的烏拉)附近。
                          27:15,20 各出現一次
           ●「亞蘭」人:字義是「被高舉」,居住於敘利亞北部,幼發拉
                         底河東北高地。亞居拉譯本和亞蘭語都作「以東
                         人」。
           ●你的「工作很多」:SH 7230+SH 4639,「工作多」、「出
                               產多」、「成果多」。
           ◎ 27:17 「猶大和以色列地」:這樣的寫法就表示當時已經沒
             有「以色列國」。                    
           ●「米匿」:字義是「分配」,約旦河以東之一地, 位於亞捫人
                       的境界。
           ●「大馬士革」人: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的首
                             都。
           ●「黑本」:SH 2463,字義是「肥沃的」,位於大馬士革西北
                       部數哩的城鎮, 亦極現今的 Helbon, 仍以優質碩
                       大的葡萄著稱。
           ●「黑本酒」:意思是「黑本出產的酒」。
           ●「威但」人:此處地點不明確。聖經中僅出現於此。七十士譯
                         本省略此地點。
           ●「雅完人拿紡成的線」:原文略有爭議,不過大部分學者認為
                                   是「從烏薩來的雅完人」或「烏薩出
                                   的酒」。
           ●「高貴的毯子、鞍、屜」:原文應該是「馬鞍毯子」或「騎坐
                                     用的毯子」。
           ●「阿拉伯」人:SH 6152,字義是「草原居民」。
           ●「基達」:字義是「黑」,是阿拉伯的游牧民族,此地是游牧
                       的貝都音人(Bedouins)在亞拉伯曠野中的據點,當
                       地以畜牧聞名。
           ●「示巴」:字義是「七」或「誓約」,一般認為示巴位於阿拉
                       伯半島的西南角,可能是位於葉門。
           ●「拉瑪」:SH 7484,字義是「馬的鬃毛」。
           ●「哈蘭」:字義是「交叉路」。位於美索不達米亞的巴旦亞蘭。
           ●「干尼」:SH 3656,字義是「給人戴高帽子」。位於美索不
                       達米亞。
           ●「伊甸」人:SH 5729,字義是「樂趣」,位於美索不達米亞
                         西部。
           ●「亞述」人:字義是「一個階梯」。
           ●「基抹」人:SH 3638,字義是「圍繞」,是亞述國的一個城
                         市。
           ◎此處許多地名與物產實際的意義或許不是很清楚,但是我們可
             以清楚看出推羅的商業版圖真是涵蓋了相當廣泛的範圍,足以
             成為當時的「商界之光」或「貿易之光」。
經文:

盪槳的已經把你盪到大水之處,東風在海中將你打破。你的資財、物件、貨物、水手、掌舵的、補縫的、經營交易的,並你中間的戰士和人民,在你破壞的日子必都沉在海中。你掌舵的呼號之聲一發,郊野都必震動。凡盪槳的和水手,並一切泛海掌舵的,都必下船登岸。他們必為你放聲痛哭,把塵土撒在頭上,在灰中打滾;又為你使頭上光禿,用麻布束腰,號咷痛哭,苦苦悲哀。他們哀號的時候,為你作起哀歌哀哭,說:有何城如泰爾?有何城如他在海中成為寂寞的呢?你由海上運出貨物,就使許多國民充足;你以許多資財、貨物使地上的君王豐富。你在深水中被海浪打破的時候,你的貨物和你中間的一切人民,就都沉下去了。海島的居民為你驚奇;他們的君王都甚恐慌,面帶愁容。各國民中的客商都向你發嘶聲;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 27:26-27:36

註釋:

         3.推羅遭難有如商船遭遇海難  27:26-36 
           ●「東風」:指「沙漠吹來的焚風」。另一方面巴比倫也位於
                       東方。
           ●「呼號」:SH 2201,「叫喊」、「悲痛的哭喊」。
           ◎ 27:27 描述的是整艘船的內容物。
           ●「郊野」:SH 4054,「空地」、「共用土地」。
           ◎ 27:30-31 是當時的文化下哀悼痛苦的表現。
           ●「號咷痛哭,苦苦悲哀」:「痛心哭泣,痛苦哀號」。
           ●「寂寞的」:SH 1822,「沉默不語的人」。
           ◎ 27:32 的意思是推羅已經沒有辦法出聲,沉沒於海中了。
           ◎ 27:32-36 是哀歌中的哀歌,說明推羅過去的繁華將永遠不再
             重現,此城永遠滅亡了。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對泰爾君王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心裡高傲,說:我是神;我在海中坐神之位。你雖然居心自比神,也不過是人,並不是神!看哪,你比但以理更有智慧,甚麼祕事都不能向你隱藏。你靠自己的智慧聰明得了金銀財寶,收入庫中。你靠自己的大智慧和貿易增添資財,又因資財心裡高傲。「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居心自比神,我必使外邦人,就是列國中的強暴人臨到你這裡;他們必拔刀砍壞你用智慧得來的美物,褻瀆你的榮光。他們必使你下坑;你必死在海中,與被殺的人一樣。在殺你的人面前你還能說「我是神」嗎?其實你在殺害你的人手中,不過是人,並不是神。你必死在外邦人手中,與未受割禮(或譯:不潔;下同)的人一樣,因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8:1-28:10

註釋:

    (三)對推羅王的審判  28:1-19 
         1.推羅王高傲僭越,自認為神,必被審判  28:1-10 
           ◎此時的推羅王是「謁巴力二世(Ittobaal II)」。耶洗別的父
             親是「謁巴力一世(Ittobaal I)」。
           ●推羅「君王」:SH 5057,「領袖」、「統治者」、「王子」。 
           ●「居心自比神」:「心裡自以為是神」。
           ●「但以理」:傳統認為這裡是指與以西結同時的但以理(但以
                         理書的主角)。考古發現西元前十四世紀的拉斯
                         珊拉泥版中,也有一個族長名叫但以理。他是一
                         個義人、哲士,為孤兒寡婦伸冤。學者們認為這
                         一位有可能是此處的「但以理」。當然,傳統說
                         法也有其支持者,因為西元前十四世紀的但以理
                         並不以智慧見長,反倒是與以西結同時的但以理
                         有特殊的智慧。 14:14 也出現過「但以理」。
           ●「祕事」:SH 5640。「祕密」、「隱密的事」。
           ●向你「隱藏」:SH 6004,「保持在黑暗中」。
           ◎ 28:2-5 述說生來是統治者的人極大的危機,尤其是具有才幹
             的統治者,更是完全聽不見別人對他的批評,難免自以為自己
             是天縱英明,推羅王是直接自以為自己真是神。當時的王朝,
             就常常把自己與神明互相關聯,建構一種「君權神授」的統治
             氛圍,推羅王是真的相信自己是神了。
           ●「強暴人」:SH 6184+SH 1471,「使人驚嚇的人民」。都是
                         複數形態,因此可能指着巴比倫與亞歷山大。
           ●「砍壞」:SH 7324,「倒空」。
           ●下「坑」:SH 7845,「坑」、「陰間」。
           ●「海中」:原文是「海的中心」。
           ◎ 28:8 用「坑」和「海中心」來描述「死人所在之處」。
           ◎「未受割禮」:希羅多德記載腓尼基人也是受割禮的,他們也
                           看不起未受割禮的人(與猶太人相似)。
           ◎ 28:7-10 顯示上帝對於自以為自己是神的推羅王的懲罰,就
             是除去其賴以自傲的事物,並奪去其生命。在經歷人人平等的
             死亡時,推羅王就知道他也只是人。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為泰爾王作起哀歌,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無所不備,智慧充足,全然美麗。你曾在伊甸神的園中,佩戴各樣寶石,就是紅寶石、紅璧璽、金鋼石、水蒼玉、紅瑪瑙、碧玉、藍寶石、綠寶石、紅玉,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裡,都是在你受造之日預備齊全的。你是那受膏遮掩約櫃的基路伯;我將你安置在神的聖山上;你在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你從受造之日所行的都完全,後來在你中間又察出不義。因你貿易很多,就被強暴的事充滿,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褻瀆聖地,就從神的山驅逐你。遮掩約櫃的基路伯啊,我已將你從發光如火的寶石中除滅。你因美麗心中高傲,又因榮光敗壞智慧,我已將你摔倒在地,使你倒在君王面前,好叫他們目睹眼見。你因罪孽眾多,貿易不公,就褻瀆你那裡的聖所。故此,我使火從你中間發出,燒滅你,使你在所有觀看的人眼前變為地上的爐灰。各國民中,凡認識你的,都必為你驚奇。你令人驚恐,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 28:11-28:19

註釋:

         2.為推羅王作的哀歌  28:11-19 
           ◎這一段常常被解釋成影射撒旦被懲罰,尤其 28:12-14 ,似乎
             不是指着人,而是指着人背後的靈界存在。不過 28:15-19 看
             起來這的確還是指着推羅王,不是指撒旦。很可能 28:12-14 
             是使用一個眾所周知的神話故事背景,來描述推羅統治者的智
             慧與統治能力,造成我們看起來很像靈界的存在。
           ●推羅「王」:SH 4428,「王」。與 28:2 用字不同,此字就
                         是指「王」。
           ●「無所不備」:原文是「完美的蓋印」,由於印章蓋印出來也
                           就是印章的形狀,所以也就是「完美的典範」
                           之意。
           ◎ 28:12 說明上帝對推羅王的稱讚,說他是「完美的典範」、
             「充滿智慧」、「全然美麗」。
           ●「伊甸」:SH 5731,字義是「快樂」。此處應該是指
                        創 2:8-16 「伊甸園」。
           ●「佩戴」各樣寶石:SH 4540,「覆蓋物」。聖經僅出現於此。
           ◎ 28:13 中馬所拉經文只列出9種寶石,但是七十士譯本列出12
             種寶石。許多學者都注意到此處的寶石,與 出 28:17-20出 39:10-13 有許多相似的。
           ●「鼓笛」:「鈴鼓溝槽」、「鈴鼓托座」。實際的意思應該是
                       「鑲嵌用的寶石座」。
           ●「和黃金;又有精美的鼓笛在你那裡」:「寶石座是用金製造
             的」。
           ◎ 28:13 的意思是推羅王一出生,就佩戴有寶貴的寶石。
           ●「受膏遮掩約櫃」:SH 4473+SH 5526,「受膏守護」、「
                               擴展遮蓋」。並無「約櫃」一詞。
           ◎ 28:14 用「受膏守護的基路伯」、「在神的聖山上」、「在發
             光如火的寶石中間往來」來描述推羅王的特殊身份。目前我們
             無法確定以西結為何這樣描述推羅王(有人推測是因為推羅曾
             經幫所羅門建造聖殿),難怪有學者要認為此處是描述靈界的
             撒旦。
           ◎ 28:16-18 所記載的,是當日推羅的罪惡,其的確是因為貿易
             、自傲導致敗壞,所以上帝處罰、毀滅推羅與推羅王。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西頓預言攻擊她,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頓哪,我與你為敵,我必在你中間得榮耀。我在你中間施行審判、顯為聖的時候,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使瘟疫進入西頓,使血流在她街上。被殺的必在其中仆倒,四圍有刀劍臨到她,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四圍恨惡以色列家的人,必不再向他們作刺人的荊棘,傷人的蒺藜,人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將分散在萬民中的以色列家招聚回來,向他們在列邦人眼前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之地,仍然居住。他們要在這地上安然居住。我向四圍恨惡他們的眾人施行審判以後,他們要蓋造房屋,栽種葡萄園,安然居住,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28:20-28:26

註釋:

  六、關於西頓的預言  28:20-26 
      ◎亞述王西拿基立於西元前701年擊敗了西頓,並迫使西頓王盧利
        (Luli)退位。後來在新王阿布迪米利庫提(Abdimilikutti)
        的帶領下,西元前677年西頓又背叛亞述王以撒哈頓。結果這西
        頓城被拆毀直到地基,西頓王被斬首。亞述人後來重建這城,
        將之改名為卡爾阿撒哈頓(Kar-Asarhaddon)。 耶 27:3 記載
        西元前594年在耶路撒冷合謀對抗巴比倫的會議也有西頓的參與
        。幾年之後,西頓被逼臣服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
      ●「西頓」:字義是「打獵」,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腓尼基
                  古城。
      ◎「栽種葡萄園」:葡萄園需要比較長期的照顧才能有收益,因此「
                        栽種葡萄園」就表示安居樂業的狀況。
      ◎ 28:24-26 是應允以色列人返回故土的預言。
經文:

第十年十月十二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埃及王法老預言攻擊他和埃及全地,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埃及王法老啊,我與你這臥在自己河中的大魚為敵。你曾說:這河是我的,是我為自己造的。我─耶和華必用鉤子鉤住你的腮頰,又使江河中的魚貼住你的鱗甲;我必將你和所有貼住你鱗甲的魚,從江河中拉上來,把你並江河中的魚都拋在曠野;你必倒在田間,不被收殮,不被掩埋。我已將你給地上野獸、空中飛鳥作食物。 29:1-29:5

註釋:

  七、關於埃及的預言  29:1-32:32 
      ◎以西結書關於埃及的七段預言,前後時間相差十六年多。由第十
        年十月十二日到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各段文體與內涵都不太一
        樣。即使有看似重複的內容,也是於漫長的時間中,不同的背景
        下發出的。
      ◎以西結用整本書的十二分之一的篇幅來描述對埃及的預言,因為
        這個國家真是對以色列影響深遠。
      ◎西元前568或567年,巴比倫軍隊攻入埃及,法老亞模西士二世屈
        服,獻上大量貢物給巴比倫。這段歷史其他史料記載不多。
    (一)埃及的罪惡  29:1-16 
         1.上帝要先知攻擊埃及法老,他自傲的認為尼羅河是他的,上
           帝要將法老與埃及百姓都毀滅。 29:1-5 
           ●「第十年十月十二日」:時間是西元前587年1月7日。此時
                                   巴比倫圍攻耶路撒冷已經一年多,
                                   耶路撒冷約半年後被攻破。
           ◎事實上,猶大國會落入被巴比倫毀滅的命運,是因為相信
             埃及可以成為他們的幫助。而現在耶路撒冷被圍,先知預
             言埃及也要被毀滅,那可以想見猶大國的命運將如何了。
           ●「大魚」:SH 8577+SH 1419,「巨大的海怪」、「大
                       龍」、「大蛇」。
           ●「是我為自己造的」:也可譯為「我造了自己」、「我自
                                 己造的」。不管如何翻譯,都是相
                                 當僭妄的說法。
           ◎ 29:3 當時的法老是合弗拉,西元前589到570 年。
           ◎ 29:3 中說明了埃及的驕傲。事實上埃及能富強,是因為
             尼羅河的灌溉,但埃及反認為尼羅河是他的。
           ◎ 29:4 指的是法老以及其他依附法老的官員、百姓、附庸
             國等等,都要一併被抽離尼羅河。
           ●「拋在」曠野:SH 5203,「拋棄」、「離棄」。
           ◎ 29:5 當時的人認為暴屍荒野是很嚴重的事情,將導致靈
             魂不能安息。所以法老建龐大華麗的金字塔來埋葬自己。
             此處就以「暴屍荒野」來刑罰埃及法老與埃及人。
經文:

「埃及一切的居民,因向以色列家成了蘆葦的杖,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用手持住你,你就斷折,傷了他們的肩;他們倚靠你,你就斷折,閃了他們的腰。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刀劍臨到你,從你中間將人與牲畜剪除。埃及地必荒廢淒涼,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因為法老說:『這河是我的,是我所造的』,所以我必與你並你的江河為敵,使埃及地,從色弗尼塔直到古實境界,全然荒廢淒涼。 29:6-29:10

註釋:

         2.上帝因為埃及成為以色列人虛假的倚靠,讓以色列人受害,
           又因法老的驕傲,所以要懲罰埃及地,使之荒廢。
            29:6-10 
           ◎此處是說以色列(猶大)在亞述、巴比倫的壓力下,依靠
             埃及希望獲得幫助,但埃及完全沒有成為以色列人真正有
             效的幫助。而以色列人誤信埃及可以依靠,蒙受損失,甚
             至最後導致滅亡。
           ◎ 王下 18:21  賽 36:6 亞述王的使臣也用「蘆葦杖」描述
             埃及的幫助。
           ●「閃了」他們的腰:馬所拉經文是SH 5976,「設定」、
                               「揚起」。七十士譯本翻譯為「傷了
                               」,目前大部分中譯本用七十士譯本
                               的譯法。
           ●「色弗尼塔」:應該是「密奪到色弗尼」,「密奪」字義
                           是「塔」,「色弗尼」字義是「她的面紗
                           」。密奪指的是埃及東北部的疆土,色弗
                           尼則是南部與古實接壤的疆土。
           ●「古實」:SH 3568,字義是「黑」,與埃及南方接壤的
                       一個國家。
           ◎此處預言埃及全境將荒廢。
經文:

人的腳、獸的蹄都不經過,四十年之久並無人居住。我必使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成為荒涼,使埃及城在荒廢的城中變為荒廢,共有四十年。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主耶和華如此說:「滿了四十年,我必招聚分散在各國民中的埃及人。我必叫埃及被擄的人回來,使他們歸回本地巴忒羅。在那裡必成為低微的國,必為列國中最低微的,也不再自高於列國之上。我必減少他們,以致不再轄制列國。埃及必不再作以色列家所倚靠的;以色列家仰望埃及人的時候,便思念罪孽。他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29:11-29:16

註釋:

         3.上帝要讓埃及地荒涼四十年,再讓埃及人歸回本地。不過埃及
           將不再成為大國,以色列人不至於再次依賴埃及 29:11-16 
           ◎西元前568或567年,巴比倫軍隊攻入埃及,但究竟法老或埃
             及人有沒有被俘虜,史料中沒有記載。倒是西元前525年,
             波斯剛比西斯王攻入埃及,俘虜了法老,埃及臣服於波斯約
             兩個世紀。
           ●人的「腳」、獸的「蹄」:兩個都是SH 7272,「腳」。
           ●「荒涼的國中成為荒涼」:直譯是「荒涼的國中最為荒涼」。
           ●「荒廢的城中變為荒廢」:直譯是「荒廢的城中最為荒廢」。
           ●「巴忒羅」:SH 6624,字義是「南部地區」。指的是「上
                         埃及」地區。
           ●「低微的」國:SH 8217,「低的」、「卑微的」。
           ●「減少」他們:SH 4591,「減少」、「變小」。
           ◎埃及是否曾經被擄40年,無史可考。但埃及歷史的確是在這
             段時期之後,就變成一直被征服、被統治的「低微之國」。
經文:

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軍兵大大效勞,攻打泰爾,以致頭都光禿,肩都磨破;然而他和他的軍兵攻打泰爾,並沒有從那裡得甚麼酬勞。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埃及地賜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擄掠埃及群眾,搶其中的財為擄物,奪其中的貨為掠物,這就可以作他軍兵的酬勞。我將埃及地賜給他,酬他所效的勞,因王與軍兵是為我勤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當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發生,又必使你─以西結在他們中間得以開口;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29:17-29:21

註釋:

    (二)上帝要用埃及作為酬勞賜給巴比倫王與軍隊  29:17-21 
          ◎此時尼布甲尼撒王圍攻推羅十三年(西元前585-572年),並沒
            有辦法取得完全的勝利。所花費的軍費,也無法獲得擄掠物的回
            饋。
          ●「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時間是西元前571年4月26日。
          ●「大大效勞」:SH 5656+SH 1419,「巨大的勞動」、「大的
                          服侍」。
          ●肩都「磨破」:SH 4803,「使裸露出來」、「磨光」。                
          ◎「頭都光禿,肩都磨破」:應該是因為搬運土石修築攻城的工
                                    事,導致頭禿肩破。
          ◎此處比較特殊的是巴比倫王與軍隊當成是上帝的差役,用以攻擊
            猶大、推羅等上帝要懲罰的國家,然後把埃及的財富當工資付給
            巴比倫軍隊。
          ●色列家的「角」:指「力量」、「尊榮」。
          ●以色列家的角「發生」:SH 6779,「使成長」、「使發芽」。
          ◎「色列家的角」:到底是指什麼?學者們有不同的意見。有人認
                            為是指「所羅巴伯」(被擄歸回的統治者),
                            有人認為是指彌賽亞,也有人認為是指約雅斤
                            地位獲得提昇。
          ◎「以西結在他們中間得以開口」,由於此時是西元前571年,而
            巴比倫真正進攻埃及是西元前568年以後。因此 3:26-27 記載以
            西結的啞口,早在耶路撒冷陷落(西元前586年)結束。此時的
            「開口」,應該是指以西結因為埃及受報應的預言應驗,更能在
            被擄的人中間說話有份量,證明自己是真先知。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哀哉這日!你們應當哭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就是密雲之日,列國受罰之期。必有刀劍臨到埃及;在埃及被殺之人仆倒的時候,古實人就有痛苦,人民必被擄掠,基址必被拆毀。古實人、弗人(或譯:利比亞)、路德人、雜族的人民,並古巴人,以及同盟之地的人都要與埃及人一同倒在刀下。」 30:1-30:5

註釋:

    (三)即將臨到埃及的刑罰  30:1-19 
          ◎這段預言時間不詳。
         1.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埃及與埃及的盟國將倒在刀下 30:1-5 
           ●「密雲」之日:SH 6051,「雲」、「雲層」。
           ◎ 珥 2:1-3  番 1:15 都提到「雲」、「密雲」是上帝日子的特
             徵。
           ◎通常「耶和華的日子」,以西結都是用於與以色列有關的宣告
             中 7:2-21  13:5 ,但此處用以描述埃及被懲罰。
           ●「古實」人:SH 3568,字義是「黑」,與埃及南方接壤的
                         一個國家。
           ●「基址」必被拆毀:SH 3247,「根基」。              
           ●「弗」人:字義是「一鞠躬」,北非的國家或種族; 很可能是
                       利比亞人(呂彼亞人)。
           ●「路德」人:字義是「鬥爭」,可能是土耳其中西部的呂底亞
                         地區。路德族是埃及軍隊的一部分。
           ◎西元前711-593年之間,埃及由古實王朝所統治。埃及的22與
             23王朝(西元前950-720年間)由弗人與利比亞人統治。因此
             這幾個民族可以當成是埃及的同義詞,或者當成是埃及的文化
             圈。
           ●「雜族」的人民:有古譯本作「阿拉伯人」。不過很可能只是
                             指「居住於埃及的各種外國人」。
           ●「古巴」人:七十士譯本作「波斯人和克里特人」。許多譯本
                         認為此處應該是指「呂彼亞」。
           ●「同盟之地的人」:七十士譯本作「他們是我立約之子」。
經文:

耶和華如此說:扶助埃及的也必傾倒。埃及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必降低微;其中的人民,從色弗尼塔起(見二十九章十節)必倒在刀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必成為荒涼;埃及城在荒廢的城中也變為荒廢。我在埃及中使火著起;幫助埃及的,都被滅絕。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到那日,必有使者坐船,從我面前出去,使安逸無慮的古實人驚懼;必有痛苦臨到他們,好像埃及遭災的日子一樣。看哪,這事臨近了! 30:6-30:9

註釋:

         2.埃及與幫助埃及的人都必被滅絕 30:6-9 
           ●「色弗尼塔」:應該是「密奪到色弗尼」,「密奪」字義
                           是「塔」,「色弗尼」字義是「她的面紗
                           」。密奪指的是埃及東北部的疆土,色弗
                           尼則是南部與古實接壤的疆土。
           ◎ 30:7 曾出現在 29:12 ,表示埃及將「非常荒涼」。
           ●「安逸無慮」:SH 983,「平安」、「安然」。
           ◎ 30:9 古實的船運在 賽 18 也有提及。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藉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除滅埃及眾人。他和隨從他的人,就是列國中強暴的,必進來毀滅這地。他們必拔刀攻擊埃及,使遍地有被殺的人。我必使江河乾涸,將地賣在惡人的手中;我必藉外邦人的手,使這地和其中所有的變為淒涼。這是我─耶和華說的。 30:10-30:12

註釋:

         3.攻擊埃及的,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與其盟國 30:10-12 
           ●「除滅」埃及眾人:SH 7673,「使之中止」、「使終結」。
           ●除滅埃及「眾人」:SH 1995,「羣衆」、「財富」。
           ●「強暴的」:SH 6184,「心生敬畏的」、「使人驚嚇的」。
           ◎ 30:12 「江河乾涸」是天災(乾旱),「地賣在惡人的手中
             」是人禍。上帝要讓天災人禍同時臨到埃及。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毀滅偶像,從挪弗除滅神像;必不再有君王出自埃及地。我要使埃及地的人懼怕。我必使巴忒羅荒涼,在瑣安中使火著起,向挪施行審判。我必將我的忿怒倒在埃及的保障上,就是訓上,並要剪除挪的眾人。我必在埃及中使火著起;訓必大大痛苦;挪必被攻破;挪弗白日(或譯:終日)見仇敵。亞文和比伯實的少年人必倒在刀下;這些城的人必被擄掠。我在答比匿折斷埃及的諸軛,使她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在其中止息。那時,日光必退去;至於這城,必有密雲遮蔽,其中的女子必被擄掠。我必這樣向埃及施行審判,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0:13-30:19

註釋:

         4.一一細數埃及各地城市的荒廢  30:13-19 
           ●「挪弗」:「孟斐斯」,字義是「漂亮又中看」,這是古埃及
                       的首都(瑣安是新首都)。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最南
                       端。
           ●「巴忒羅」:SH 6624,字義是「南部地區」。指的是「上
                          埃及」地區。
           ●「瑣安」:字義是「啟程之地」,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最北部。在
                       西元前1176到931年間成為埃及首都,那時以色列的君
                       主制度也開始成形。埃及首都在西元前873年遷至薩伊
                       斯與拿帕塔。此城古典名稱為「泰尼斯」。
           ●「挪」:希臘人稱之為底比斯,埃及人稱為瓦瑟特(Waset)。是
                     埃及大部分時期的首都,也是太陽神亞孟的祭祀中心。
           ●「訓」:位於尼羅河三角洲的東北角。
           ●「白日」:SH 3119,「白天」、「在白天」。
           ●「亞文」:字義是「空虛」,此城也稱為「安」,位於尼羅河三
                       角洲東面,開羅東北邊13公里左右,是敬拜太陽神的
                       中心。現今叫做Heliopolis。字義是「力量或活力的
                       城」。
           ●「比伯實」:字義是「低微之家」,位於開羅東北四十八公
                         里處。
           ●「答比匿」:字義是「你將雙手充滿憐憫」,埃及的一個城市;
                         現在的 'Tel Defenneh' 或 'Tel Defneh', 座落
                         在泰尼斯東南約廿九公里的地方。西元前七世紀時
                         埃及的重鎮,西底家被擄、基大利被暗殺後,剩餘
                         的猶大領袖約哈難就是逃到此地避難。 耶 43:7 
           ◎此處的城市散布在埃及四境,猶太人常用這樣的表達方式描述埃
             及全地的毀滅。
經文:

十一年正月初七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我已打折埃及王法老的膀臂;沒有敷藥,也沒有用布纏好,使他有力持刀。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與埃及王法老為敵,必將他有力的膀臂和已打折的膀臂全行打斷,使刀從他手中墜落。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必使巴比倫王的膀臂有力,將我的刀交在他手中;卻要打斷法老的膀臂,他就在巴比倫王面前唉哼,如同受死傷的人一樣。我必扶持巴比倫王的膀臂,法老的膀臂卻要下垂;我將我的刀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他必舉刀攻擊埃及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0:20-30:26

註釋:

    (四)上帝將折斷法老的膀臂,把埃及交給巴比倫  30:20-26 
          ◎「膀臂」是這一段的鑰字,其意義就是「君王的軍事力量」。
          ●「十一年正月初七日」:時間是西元前587年4月29日。耶路撒
                                  冷被攻破前三個月。
          ◎「已打折埃及王法老的膀臂」:一般認為這是指「法老合弗尼
            」於西元前588年出來幫助猶大國,後來退兵的事情
             耶 37:5-11 。
          ◎ 30:22 說明上帝要折斷法老的雙臂,也就是要摧毀其軍事力
            量,使其無力對抗巴比倫王的侵略。當然,巴比倫王就要攻擊
            、擄掠埃及。
經文:

十一年三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埃及王法老和他的眾人說:在威勢上誰能與你相比呢?亞述王曾如黎巴嫩中的香柏樹,枝條榮美,影密如林,極其高大,樹尖插入雲中。眾水使它生長;深水使它長大。所栽之地有江河圍流,汊出的水道延到田野諸樹。所以他高大超過田野諸樹;發旺的時候,枝子繁多,因得大水之力枝條長長。空中的飛鳥都在枝子上搭窩;田野的走獸都在枝條下生子;所有大國的人民都在它蔭下居住。樹大條長,成為榮美,因為根在眾水之旁。神園中的香柏樹不能遮蔽它;松樹不及它的枝子;楓樹不及它的枝條;神園中的樹都沒有它榮美。我使它的枝條蕃多,成為榮美,以致神伊甸園中的樹都嫉妒它。」 31:1-31:9

註釋:

    (五)用亞述的遭遇預示埃及必因驕傲與罪惡而毀滅  31:1-18 
         1.亞述如香柏樹般華美,超過其他國家 31:1-9 
           ◎亞述帝國出由西元前900到612年,算是當時橫跨歐亞非三洲的
             大帝國。剛剛滅亡二十年左右。亞述位於兩河流域,其繁華受
             惠於兩大河,與埃及受惠於尼羅河類似。
           ●「十一年三月初一日」:時間是西元前587年6月21日,耶路撒
                                   冷淪陷前一個月。
           ◎這時候的耶路撒冷,唯一的希望就是埃及來救援,而先知卻預
             言猶大國的希望--埃及,自己也將要被巴比倫毀滅。那猶大國
             更是沒有希望了。
           ●他的「眾人」:SH 1995,「群眾」、「大量」。  
           ●「威勢」:SH 1433,「威榮」、「偉大」。
           ●「亞述王」:原文僅是「亞述」。有人認為這是「我要將你比
                         作」的抄寫錯誤,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柏樹的
                         名字(實際上這種柏樹也是一種香柏樹)」。
           ●「香柏樹」:香柏樹本是黎巴嫩的名產,樹身有一種香油(目
                         前是化妝品的原料之一),這種香油使香柏樹蟲
                         蟻不生具有防蛀功能,使之成為名貴的木材。
           ●「亞述王曾如黎巴嫩中的香柏樹」:許多譯者認為這應該是「
             看啊,我要把你比作黎巴嫩的香柏樹」(透過略略改動原文)。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都是這樣翻譯。不過不改動原文,解
             釋起來也沒有問題。就是用亞述來預示埃及的結局。
           ●樹尖插入「雲中」:SH 5688,「相互交織的樹葉」。七十士
                               譯本翻譯成「雲」。馬所拉經文整段的意
                               思是「樹梢立於茂密枝葉中」(樹梢枝葉
                               茂密),七十士譯本則是「樹梢插入雲端
                               」。
           ●「深水」:SH 8415,「深淵」、「深處」。
                        創 1:2  7:11  8:2 用此字描述原始的海洋。
           ●「高大超過」:SH 1361+SH 6967,「高舉高度」、「升高高
                           度」。
           ◎ 31:4-5 是說亞述(或埃及)生長的環境得天獨厚,所以整個
             勢力超過周圍列國。
           ●「神園」:「上帝的園子」,指「伊甸園」。
           ●「楓樹」:SH 6196,「洋梧桐」。
           ◎ 但 4:10-12 尼布甲尼撒也夢到一棵頂天的大樹,也許這個異
             像也影響了以西結。
經文: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它高大,樹尖插入雲中,心驕氣傲,我就必將他交給列國中大有威勢的人;他必定辦他。我因他的罪惡,已經驅逐他。外邦人,就是列邦中強暴的,將它砍斷棄掉。它的枝條落在山間和一切谷中,它的枝子折斷,落在地的一切河旁。地上的眾民已經走去,離開它的蔭下。空中的飛鳥都要宿在這敗落的樹上,田野的走獸都要臥在它的枝條下,好使水旁的諸樹不因高大而自尊,也不將樹尖插入雲中,並且那些得水滋潤、有勢力的,也不得高大自立。因為它們在世人中,和下坑的人都被交與死亡,到陰府去了。」 31:10-31:14

註釋:

         2.大樹因為驕傲而敗亡,目的是要讓列國不要自高自大 
            31:10-14 
           ◎前一段只提及香柏樹的高大華美,卻沒有說這樣有什麼不對,但
             是 31:10 提及其內心高傲,上帝就要懲罰之。
           ●「樹尖插入雲中」:如 31:3 可能是「樹梢枝葉茂密」或「樹梢
                               高聳入雲」。
           ●「辦」他:SH 6213+SH 6213,「做」、「處理」、「對付」。
           ●「外邦人」:SH 2114,「陌生人」、「外國人」。
           ●列邦中「強暴的」:SH 6184,「使人驚嚇的」。
           ◎ 31:12 說明上帝的懲罰就是「砍斷這棵自高的香柏樹」。讓依
             附於他群眾棄他而去。
           ◎ 31:13 又描述鄉柏樹被砍伐後,還是有不少生物依附於其殘驅
             之中。
           ●高大而「自尊」:「自高」。
           ●高大「自立」:SH 5975,「挺立」、「站立」。
           ◎ 31:14 似乎暗示有勢力而自高自大的國家,最終都要和世人一
             樣死亡(滅亡),所以這些強國也不能自高自大。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它下陰間的那日,我便使人悲哀。我為它遮蓋深淵,使江河凝結,大水停流;我也使黎巴嫩為它悽慘,田野的諸樹都因它發昏。我將它扔到陰間,與下坑的人一同下去。那時,列國聽見它墜落的響聲就都震動,並且伊甸的一切樹─就是黎巴嫩得水滋潤、最佳最美的樹─都在陰府受了安慰。它們也與它同下陰間,到被殺的人那裡。它們曾作它的膀臂,在列國中它的蔭下居住。在這樣榮耀威勢上,在伊甸園諸樹中,誰能與你相比呢?然而你要與伊甸的諸樹一同下到陰府,在未受割禮的人中,與被殺的人一同躺臥。法老和他的群眾乃是如此。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1:15-31:18

註釋:

         3.列國對亞述滅亡的反應,以及埃及應該由亞述的敗亡了解
           自己的命運。 31:15-18 
           ●「陰間」:SH 7585,「死人所在之處」。
           ●「遮蓋」深淵:SH 3680,「隱藏」、「遮蓋」。
           ●「使....凝結」:SH 4513,「阻擋」、「阻塞」。
           ●因它「發昏」:SH 5969,「衰弱」、「暈倒」。聖經中僅
                           出現於此。
           ●受了「安慰」:SH 5162,「使自己舒坦」。                
           ◎ 31:16-17 說明與亞述一同滅亡的國家,因為亞述也滅亡,
             就覺得舒坦一點,畢竟自己的勢力也沒亞述大,亞述都滅亡
             了,自己滅亡就比較可接受了。
           ●「被殺」的人:原文是「被刀劍所殺」,意思是「戰爭中死亡
                           的」。
           ◎ 31:18 話鋒一轉帶到法老,既然勢力大的亞述國因為驕傲
             都被上帝砍伐滅亡了,埃及為何能例外呢?西元前667-653年
             亞述還曾經佔領埃及呢。
經文:

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為埃及王法老作哀歌,說:從前你在列國中,如同少壯獅子;現在你卻像海中的大魚。你衝出江河,用爪攪動諸水,使江河渾濁。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用多國的人民,將我的網撒在你身上,把你拉上來。我必將你丟在地上,拋在田野,使空中的飛鳥都落在你身上,使遍地的野獸吃你得飽。我必將你的肉丟在山間,用你高大的屍首填滿山谷。我又必用你的血澆灌你所游泳之地,漫過山頂;河道都必充滿。我將你撲滅的時候,要把天遮蔽,使眾星昏暗,以密雲遮掩太陽,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亮光都在你以上變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使你敗亡的風聲傳到你所不認識的各國。那時,我必使多民的心因你愁煩。我在許多國民和君王面前向你掄我的刀,國民就必因你驚奇,君王也必因你極其恐慌。在你仆倒的日子,他們各人為自己的性命時刻戰兢。」 32:1-32:10

註釋:

    (六)埃及法老的哀歌  32:1-16 
         1.以鱷魚比擬法老,描述法老的滅亡  32:1-10 
           ●「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時間是西元前585年3月3日,耶路
                                     撒冷淪陷後一年七個月。也是
                                      33:21 耶路撒冷陷落消息傳到巴
                                     比倫被擄之民處一個多月後。
           ●「大魚」:SH 8577+SH 1419,「巨大的海怪」、「大
                       龍」、「大蛇」、「鱷魚」。這個字通常用來描
                       述代表創世時混沌勢力的宇宙巨獸。 32:2 描述
                       其將江河攪渾濁,更是讓人想起附近民族的創世
                       神話。
           ●「多國的人民」:原文是「聚集的眾民」、「多國的民聚集
                             」。
           ◎ 32:3 當時附近的傳說與文獻記載這類代表混沌勢力的生物 
             ,都是描述其被用網捕獲。
           ●「血澆灌你所游泳之地」:原文僅是「流出的血澆灌地」。 
           ●將你「撲滅」:SH 3518,「熄滅」。
           ◎ 32:7-8 兩節影射埃及人敬拜的太陽神與天上的星辰將被遮蔽
             ,顯出這些神明的能力被上帝壓制無法施展。
           ◎巴比倫的創世神話中,就是記載混沌海怪被巴比倫的年輕鬥士
             馬爾杜克打敗,用網抓住殺死,並且由海怪的屍體中演變出今
             日的世界。這個神話被用來描述巴比倫王將擊敗埃及法老。
           ●「愁煩」:SH 3707,「苦惱」。
           ●「掄」我的刀:SH 5774,「使其飛來飛去」、「揮舞」。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巴比倫王的刀必臨到你。我必藉勇士的刀使你的眾民仆倒;這勇士都是列國中強暴的。他們必使埃及的驕傲歸於無有;埃及的眾民必被滅絕。我必從埃及多水旁除滅所有的走獸;人腳獸蹄必不再攪渾這水。那時,我必使埃及河澄清,江河像油緩流。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使埃及地變為荒廢淒涼;這地缺少從前所充滿的,又擊殺其中一切的居民。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人必用這哀歌去哀哭,列國的女子為埃及和她的群眾也必以此悲哀。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2:11-32:16

註釋:

         2.上帝要讓埃及荒涼。 32:11-16 
           ●埃及的「眾民」:SH 1995,「群眾」、「豐富」、「財富」。
           ●「那時」:SH 227,「然後」、「那時」。以西結書僅出現這一
                       次。
           ◎ 32:13-15 的意思是尼羅河旁的人口與生物都要變成稀少,以致
             尼羅河水將會清澈不受攪擾。也就是埃及地將要「極其荒廢」的
             意思。
經文:

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為埃及群眾哀號,又要將埃及和有名之國的女子,並下坑的人,一同扔到陰府去。你埃及的美麗勝過誰呢?你下去與未受割禮的人一同躺臥吧!他們必在被殺的人中仆到。她被交給刀劍,要把她和她的群眾拉去。強盛的勇士要在陰間對埃及王和幫助他的說話;他們是未受割禮被殺的人,已經下去,躺臥不動。「亞述和她的眾民都在那裡,她民的墳墓在她四圍;他們都是被殺倒在刀下的。他們的墳墓在坑中極深之處。他的眾民在他墳墓的四圍,都是被殺倒在刀下的;他們曾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以攔也在那裡,她的群眾在她墳墓的四圍,都是被殺倒在刀下、未受割禮而下陰府的;他們曾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並且與下坑的人一同擔當羞辱。人給她和她的群眾在被殺的人中設立床榻。她民的墳墓在她四圍,他們都是未受割禮被刀殺的;他們曾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並且與下坑的人一同擔當羞辱。以攔已經放在被殺的人中。「米設、土巴,和她們的群眾都在那裡。她民的墳墓在她四圍,他們都是未受割禮被刀殺的;他們曾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他們不得與那未受割禮仆倒的勇士一同躺臥;這些勇士帶著兵器下陰間,頭枕刀劍,骨頭上有本身的罪孽;他們曾在活人之地使勇士驚恐。「法老啊,你必在未受割禮的人中敗壞,與那些被殺的人一同躺臥。「以東也在那裡。她君王和一切首領雖然仗著勢力,還是放在被殺的人中;他們必與未受割禮的和下坑的人一同躺臥。「在那裡有北方的眾王子和一切西頓人,都與被殺的人下去。他們雖然仗著勢力使人驚恐,還是蒙羞。他們未受割禮,和被刀殺的一同躺臥,與下坑的人一同擔當羞辱。「法老看見他們,便為他被殺的軍隊受安慰。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任憑法老在活人之地使人驚恐,法老和他的群眾必放在未受割禮和被殺的人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2:17-32:32

註釋:

    (七)法老下到陰間  32:17-32 
          ●「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原文缺少月份,僅是「十二年十五
                                    日」。這一年相當於西元586年4月至
                                    585年3月。不過這段經文緊接於上一
                                    段之後,因此大部分學者認為這個時
                                    間就是12月15日,西元前585年3月17
                                    日。七十士譯本作「十一年十二月十
                                    五日」。
          ●「哀號」:SH 5091,「哭泣」、「哀悼」。
          ●「有名之國」:「大國」、「強國」。
          ●「女子」:SH 1323,「女兒」、「年輕女子」。不過也常被用
                      來指一個城市或國家的人民。
          ● 32:18 後段應該譯為「要將它─她和強盛之國的女子─扔到地
            底下(指陰府)去,與下到地府的人在一起」。
          ◎「未受割禮」:以色列人、埃及人等,都有受割禮(雖然實際行
            割禮的時間與方式不一致)。因此他們也都看不起未受割禮的民
            族。
          ◎ 32:19 的意思就是埃及雖然強大,但也不是特別強大,還是乖
            乖的聽上帝的命令,到陰間去吧!
          ●「強盛的勇士」:SH 410+SH 1368,「強壯的英雄們」。
                            SH 410可以用來指「神」。與後面出現的「
                            勇士」用字不同。
          ●「他們是未受割禮被殺的人,已經下去,躺臥不動」:原文應該
            是「未受割禮被刀劍所殺的,已經下去躺下去了」。實際上埃及
            人是受割禮的。
          ◎ 32:21 中陰間裏「強壯的英雄們」到底是誰,並無法確認,可
            能是已經滅亡國度的君王們。
          ●「亞述」:字義是「一個階梯」。
          ●「以攔」:字義是「永生」,位於巴比倫的東方, 底格里斯河
                      下游流域的東北方。
          ●「米設」:字義是「被抽出」、「拉長」,位於黑海西南。
          ●「土巴」: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位於基利家附近。
          ●他們「不得」與那未受割禮仆倒:七十士譯本和亞蘭文譯本沒有
            「不得」,就變成「這些戰士與以前的戰士一同躺臥」。
          ◎ 32:27 因為「不得....一同躺臥」這個詞而不容易解釋。使用
            七十士譯本的譯法就可以迴避這個問題,不過馬所拉經文的確是
            「不得....一同躺臥」。比較可能的解釋法是:「米設、土巴」
            勢力不夠強大,不能跟「勇士」們一同躺臥。
          ●在未受割禮的人中「敗壞」:SH 7665,「遭破壞」。
          ●「被殺」:原文是「被刀劍所殺」,意思是「戰爭中死亡的」。
          ●「以東」:又名「西珥」位於死海的東方與南方,猶大國的東南
                      方,也就是撒烈河谷和阿卡巴灣之間。聖經記載以東
                      是以掃(猶太人祖先雅各的哥哥)後裔 創 36:9 。
          ●「仗著勢力」:原文是「獲得英勇」、「獲得力量」。
          ◎ 32:29 意思是「以東英勇善戰,還是被戰爭毀滅下到陰間」。
          ●「北方的眾王子」:可能是指「亞蘭(敘利亞)」。
          ●「仗著勢力」使人驚恐:SH 1369,「能力」、「英勇」。
          ●「西頓」:字義是「打獵」,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旁的腓尼基古
                      城。 
          ●被殺的「軍隊」:SH 1995,「群眾」。
          ●「被殺的軍隊」:「被刀所殺的所有羣衆」。
          ●「被殺的人」:「被刀所殺的」。
          ◎此處用法老與埃及人下到陰間的情景來描述上帝的權能,過去上
            帝讓許多強國、兇惡的軍隊、君王下到陰間。這些國家也不能抗
            拒上帝的旨意。今日上帝決定要讓埃及滅亡 32:32 ,埃及也ㄧ
            定無法違背上帝的旨意。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原文是血)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 33:1-33:6

註釋:

肆、以色列的復興  33:1-39:29 
    ◎這一段與 24 之間,插入一大段對列國的預言,然後又回到對以色列
      的預言。不過 24 以前以西結主要是預言耶路撒冷與猶大的滅亡。這
      一段以後就開始預言以色列未來的復興。
  一、設立以西結作為守望者  33:1-33 
    (一)重申守望者的責任,並設立以西結擔任守望者  33:1-203:16-20 其實是上帝私下任命以西結為守望者,而此處是以
            西結對被擄的以色列人公開說明守望者的職分。
         1.守望者的職責  33:1-6 
           ●「本國的子民」:原文是「你國家的子民」、「你國家的成員
                             」。
           ●吹「角」:SH 7782,「公羊的角」。實際上這是舊約聖經出
                       現次數最多的樂器。
           ●「聽見」角聲:原文是連續兩個SH 8085,「聽見」。用以強
                           化語氣。
           ●不受「警戒」:SH 2094,「被教導」、「被告誡」。
           ●他的「罪」:SH 1818,「血」。
           ◎這一段其實是用一般守望者的職責 33:2 來表達上帝設立的守
             望者的職責也是如此 33:6 。也暗示戰爭是上帝審判的工具之
             一 33:2
經文:

「人子啊,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是血)。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33:7-33:9

註釋:

         2.設立以西結擔任守望者  33:7-93:16-20 
           ●「照樣立你」:原文沒有「照樣」,直譯是「我立你」。
           ●你「必要死」:SH 4191+SH 4191,連續兩個「死亡」加強
                           語氣。
           ●「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原文僅是「你若不說話警戒」
                                         ,沒有「以西結」。
經文: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 33:10-33:11

註釋:

         3.上帝並不期望惡人滅亡,反而喜悅惡人悔改得存活  33:10-11 
           ●「轉回,轉回吧!離開」:原文是兩個SH 7725,「轉回」,
                                     用以加強語氣。
           ◎以色列人常常自以為安全穩妥,耶路撒冷被滅以後,他們失去
             了安全感,反而覺得自己無法生存,上帝反而要先知安慰他們
             ,只要悔改,上帝將讓他們免於死亡。
經文:

人子啊,你要對本國的人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在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致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你本國的子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其實他們的道不公平。義人轉離他的義而作罪孽,就必因此死亡。惡人轉離他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就必因此存活。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 33:12-33:20

註釋:

         4.上帝希望義人持守他的義,惡人回轉獲得存活  33:12-20 
           ◎這一段與 18:23-32 的意義相近。
           ●「當頭」:SH 2258,「抵押品」。
           ◎此段先知把猶大人導回正途:行善事,是本分,是應該的(
             正好及格)。所以沒有善果可以保留給後來行惡的自己或後代。
             但是上帝的憐憫願意讓改過向善的惡人可以存活,因此惡人改過
             可以因上帝的憐憫而不被上帝計算之前的惡。
           ●「正直與合理的事」:「公正與公義」。  
           ◎ 33:13,18 很清楚,因為做善事不能收買上帝,只是應做的。
             所以義人做了惡事,就因為那些惡事死亡,這是公平合理的。
           ◎如果知道人的希望在於上帝的憐憫與意願,而非自己的行善力
             量,那犯過罪的人當然要立即悔改,擁抱上帝的恩典,而非依
             賴不存在的「善報」。這是被擄的以色列人唯一的出路,當然
             也是犯過罪的人唯一的出路。
經文:

我們被擄之後十二年十月初五日,有人從耶路撒冷逃到我這裡,說:「城已攻破。」逃來的人未到前一日的晚上,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開我的口。到第二日早晨,那人來到我這裡,我口就開了,不再緘默。 33:21-33:22

註釋:

    (二)以西結停止緘默,發預言責備猶大人仍不悔改  33:21-33  
         1.耶路撒冷被攻陷的消息傳來  33:21-22 
           ●「十二年十月初五日」:西元前585年,此時已經距離耶路撒冷
                                   淪陷18個月了。也有古卷做「十一年十
                                   月初五日」(這樣距離事情發生就只有
                                   半年間隔)。後來以斯拉用了四個月的
                                   時間由巴比倫回到耶路撒冷 拉 7:9 。
           ●不再「緘默」:SH 481,「說不出話來」。
           ◎ 24:27 提到以西結於妻子死後處於一種「啞口」的狀態。不過
             沒有說明那是怎樣的啞口狀態。此處也僅說「上帝的手降臨」使
             先知可以開口,不知道上帝是透過對先知心理層面的動工還是生
             理層面的動工導致先知可以開口?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住在以色列荒廢之地的人說:『亞伯拉罕獨自一人能得這地為業,我們人數眾多,這地更是給我們為業的。』所以你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吃帶血的物,仰望偶像,並且殺人流血,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你們倚仗自己的刀劍行可憎的事,人人玷污鄰舍的妻,你們還能得這地為業嗎?你要對他們這樣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在荒場中的,必倒在刀下;在田野間的,必交給野獸吞吃;在保障和洞裡的,必遭瘟疫而死。我必使這地荒涼,令人驚駭;她因勢力而有的驕傲也必止息。以色列的山都必荒涼,無人經過。我因他們所行一切可憎的事使地荒涼,令人驚駭。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3:23-33:29

註釋:

         2.給留在猶大地區以色列人的預言:他們一定不能繼承以色列地
            33:23-29 
           ◎許多劫後餘生的人都會有類似此處的想法, 11:15 就可以看出
             西元前597年沒有被擄的以色列人也有類似的想法。這些人很可
             能連續逃過兩次巴比倫的毀滅災難,更是會覺得自己是上帝特別
             恩待的一群。
           ●的人「說」:原文是連續兩個SH 559,「說」。用以加強語
                         氣,表示「常說」或「一直說」。
           ◎ 33:25-26 所描述的,是逃跑的士兵可能的行為。他們可能延
             續以前拜偶像的習慣,為了逃命不顧猶太人潔淨的禮儀,仗著
             自己手中的武器迫害那些更無助的人。
           ●「荒場」:SH 2723,「荒廢之處」、「廢墟」。
           ●「田野」:SH 7704,「人跡稀少」、「暴力與野獸出沒之地
                       」。
           ●「保障」:SH 4679,「要塞」、「堡壘」。
           ◎「荒場」、「田野」、「保障」和「洞」都是戰爭剩餘的士兵
             躲藏的地方。
           ◎ 申 9:4-6 中上帝多次提醒以色列人可以進入迦南地並非因為
             以色列人夠好、夠正義,而是因為迦南地原住民的罪惡。因此
             這些剩餘的人想要繼承迦南地,也要看看自己的行為是否跟迦
             南地原住民一樣的邪惡。 33:27 宣告這些剩餘的以色列人要被
             「刀劍」、「野獸」、「瘟疫」攻擊而死。
           ◎ 33:28-29 說明以色列地要荒涼,與 6:14  15:8 的預言一致。
經文:

「人子啊,你本國的子民在牆垣旁邊、在房屋門口談論你。弟兄對弟兄彼此說:『來吧!聽聽有甚麼話從耶和華而出。』他們來到你這裡如同民來聚會,坐在你面前彷彿是我的民。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因為他們的口多顯愛情,心卻追隨財利。他們看你如善於奏樂、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他們聽你的話卻不去行。看哪,所說的快要應驗;應驗了,他們就知道在他們中間有了先知。」 33:30-33:33

註釋:

         3.給被擄百姓的預言  33:30-33 
           ●「牆垣」:SH 7023,「牆壁」。
           ◎「牆垣旁邊、在房屋門口」:是一般人偶遇、談天、話家常的
                                       地方。
           ◎ 33:30 說明被擄的以色列人現在認為以西結是真先知,但是
             他們對這件事情的反應是:去聽聽先知的預言。
           ●「彷彿是我的民」:原文是「是我的民」。「彷彿」一詞是聖
                               經翻譯者參照後文加上。
           ●多顯「愛情」:SH 5690,「感官的愛情」。聖經僅出現於此
                           處。
           ●「財利」:SH 1215,「利益」、「不義的獲利」。
           ● 33:32 之前有個SH 2009,「看啊」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
           ●「聲音幽雅」:SH 3303+SH 6963,「美好聲音」。
           ●「雅歌」:「情歌」、「愛情歌」。
           ◎這一段上帝精闢的指出一般人聽講道的錯誤心態,用一種事不
             關己的態度來面對先知的話,聽了卻不去行。 33:33 的意思是
             這些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先知」。上帝預言的災難會降臨,
             讓他們知道真先知的預言不是事不關己的。
           ◎這一段的問題在於這是何時發生的?一般的學者認為這是耶路
             撒冷被毀前的信息,而現在預言已經實現,被擄之人應該知道
             以西結是真先知了。這是為了接下來要講的復興信息做準備。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發預言,攻擊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養自己。牧人豈不當牧養群羊嗎?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失喪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嚴地轄制。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羊在諸山間、在各高岡上流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的羊因無牧人就成為掠物,也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我的牧人不尋找我的羊;這些牧人只知牧養自己,並不牧養我的羊。所以你們這些牧人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與牧人為敵,必向他們的手追討我的羊,使他們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養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脫離他們的口,不再作他們的食物。」 34:1-34:10

註釋:

  二、責備以色列現在的邪惡牧者,預言未來上帝將解決牧養問題  34:1-31 
    (一)上帝要先知攻擊以色列現在的牧人,責備他們沒有盡責,上帝將把
          羊羣由他們手中取回 34:1-10 
          ◎「牧人」:聖經中牧人可以指上帝 詩 80:1  23:1-4 ,但此處的
                      意思是指以色列的統治者們,牧人的職責要引導照顧
                      羊群,因此常常被比擬為以色列的統治者們
                       賽 44:28  耶 23:1-4  彌 5:4,5  亞 11:4-17耶 23:1-4 與此處的責備相近。此處的概念是:羊群的所有人
            是上帝,委託給君王等統治者擔任牧人去照顧。牧人可以由羊群
            中獲取生活必需品與應有的酬勞,但必須好好照顧不屬於自己的
            羊群,讓主人獲益。
          ●吃「脂油」:SH 2459,原文是「脂肪」,但七十士譯本作「
                        奶酪」。因為「蓋臟的脂肪」應該是獻祭用的,人
                        不可以吃 利 3:17  7:25 ,只有皮下脂肪可以吃。
                        因此此處比較可能是指「奶酪」而非「脂肪」。
          ◎ 34:3 說的,應該是受僱牧人的權益,他們可以自由使用羊群的
            產出來維繫牧養期間的生活所需。
          ●「瘦弱的」:SH 2470,「軟弱」、「生病」。
          ●「有病的」:SH 2470,「軟弱」、「生病」。與「瘦弱的」同
                        字,只是動詞形態不同。
          ●「受傷的」:SH 7665,「被折斷」、「殘廢」、「跛腿」。
          ●「纏裹」:SH 2280,「捆綁」、「包紮」。
          ●「分散」:SH 6327,「分散」,此字以西結用來指「被擄」。
          ●「流離」:SH 7686,「蹣跚」、「翻轉」、「脫離正道」。
          ●「被逐的」:SH 5080,「被趕出」、「被驅逐」。
          ●「失喪的」:SH 6,「消滅」、「消失」、「偏離」。
          ●「強暴」嚴嚴地:SH 2394,「力量」、「暴力」。
          ◎ 34:6 「我的羊」顯出上帝認為以色列百姓真正的主人是神,統
            治者只是被賦予責任照顧羊群的「牧人」。
          ◎ 34:5-6 顯出牧人失職的下場,導致羊群分散,做了野獸的食物
            ,沒人去挽救。
          ◎現今的傳道人,職責也有如當年的牧人,也可由羊群中獲取生活
            所需,但羊群是否真的獲得足夠的照顧?
          ●「掠物」:SH 957,「戰利品」。
          ◎ 34:9-10 改口,只稱呼「牧人」,不再如 34:8 稱呼「我的牧
            人」。簡單地說,上帝拔除牧人牧養的職責,而後要自己牧養
            羊群。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牠們尋見。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樣尋找他的羊,我必照樣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牠們來。我必從萬民中領出牠們,從各國內聚集牠們,引導牠們歸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邊、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牠們。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牠們。牠們的圈必在以色列高處的山上,牠們必在佳美之圈中躺臥,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場吃草。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牠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只是肥的壯的,我必除滅,也要秉公牧養牠們。 34:11-34:16

註釋:

    (二)上帝要親自找回祂的羊,領回應許之地,親自作牧人牧養羊群。
           34:11-16 
          ●「四散」的日子:SH 6567,「驅散」。
          ●怎樣「尋找」他的羊:SH 1243,「尋找」,聖經僅出現於此。
          ◎「密雲黑暗的日子」,聖經中常用來指「耶和華的日子」 33:3 
            ,指上帝審判、施行公義的日子。
          ●「躺臥」:SH 7257,「舒展手腳」、「躺臥」、「伸開四肢躺
                      著」。表示「安息」、「放心安歇」。
          ◎ 34:14-15 描述羊怎樣可以「放心安歇」。一般羊如果在有危險
            顧慮的地方,會用隨時可以逃跑的方式睡覺,除非在可以完全放
            心的地方,才會「伸開四肢躺著」。
          ◎ 34:13-15 預言以色列人將歸回本地,享受應許之地的肥美,而
            上帝應許要親自當被擄歸回之以色列人的牧人。
          ●肥的壯的,我必「除滅」:「毀滅」。不過七十士譯本、敘利亞
                                    譯本與武加大譯本都作「保守」。由
                                    上下文看來「毀滅」似乎比較可能。 
          ●「秉公」牧養:SH 4941,「公平」、「公義」、「公正」。 
          ◎ 34:1634:4 相對,過去統治者沒盡到的義務,上帝要親自
            完成。
          ◎ 路 15:4-7  約 10:10-16 都用到此處作為背景。
經文:

「我的羊群哪,論到你們,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羊與羊中間、公綿羊與公山羊中間施行判斷。你們這些肥壯的羊,在美好的草場吃草還以為小事嗎?剩下的草,你們竟用蹄踐踏了;你們喝清水,剩下的水,你們竟用蹄攪渾了。至於我的羊,只得吃你們所踐踏的,喝你們所攪渾的。「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在肥羊和瘦羊中間施行判斷。因為你們用脅用肩擁擠一切瘦弱的,又用角牴觸,以致使牠們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我也必在羊和羊中間施行判斷。 34:17-34:22

註釋:

    (三)上帝要在羊之間施行審判  34:17-22 
          ◎由於 太 25:31-33 所記耶穌的話之影響,導致 34:17 的解釋
            出現混亂。此處並沒有要把綿羊與山羊分開,而是把綿羊群與
            山羊群中的肥壯和瘦弱的羊分開。
          ◎ 34:18-19 顯示了那些有勢力的人之蠻橫,他們享受最好的,
            還故意破壞環境不讓其他人享用。
          ●用「脅」用肩:SH 6654,字義是「旁邊」。
          ●用肩「擁擠」:SH 1920,「用力推」、「擠」、「趕走」。
          ◎此處是指同樣身為平民,也分為有權勢的與被壓迫的。上帝也
            要審判那些壓迫他人的。
經文:

我必立一牧人照管他們,牧養他們,就是我的僕人大衛。他必牧養他們,作他們的牧人。我─耶和華必作他們的神,我的僕人大衛必在他們中間作王。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使惡獸從境內斷絕,他們就必安居在曠野,躺臥在林中。我必使他們與我山的四圍成為福源,我也必叫時雨落下,必有福如甘霖而降。田野的樹必結果,地也必有出產;他們必在故土安然居住。我折斷他們所負的軛,救他們脫離那以他們為奴之人的手;那時,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必不再作外邦人的掠物,地上的野獸也不再吞吃他們;卻要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我必給他們興起有名的植物;他們在境內不再為饑荒所滅,也不再受外邦人的羞辱,必知道我、耶和華─他們的神是與他們同在的,並知道他們─以色列家是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作我的羊,我草場上的羊,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神。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4:23-34:31

註釋:

    (四)上帝要另立如大衛的牧人來當王,復興以色列 34:23-31 
          ◎一般都把此處當成是「彌賽亞」預言。 耶 30:9  23:5-6 都有
            類似的預言。
          ●中間作「王」:SH 5387,「首領」、「領袖」、「領導者」。
          ●「平安」的約:SH 7965,「完全」、「健全」、「和平」。
          ◎ 34:25 就暗示上帝要與以色列人「另立新約」。
          ●成為「福源」:SH 1293,「祝福」、「祝福源頭」、「禮物
                          」。
          ●必有「福」如甘霖:也是SH 1293。
          ●必有福如「甘霖」:SH 1653,「雨」。
          ●「所負的軛」:SH 4133+SH 5923,兩個字都是「軛」的意
                          思。
          ◎ 34:27-28 就是表明以色列人要脫離目前被外邦人宰制、奴役
            的狀態。
          ●興起有名的「植物」:SH 4302,「栽種的地方」、「栽種的
                                動作」,此處應該是「栽種的地方」,
                                意思是「農場」或「菜園」。
          ●「興起有名的植物」:「建立頗負盛名的農園」、「建立有名
                                的農場」、「興起一個以種植聞名的地
                                方」。
          ●「我草場上的羊」:SH 6629+SH 4830,「我牧養的羊」。
          ●「乃是以色列人,我也是你們的神」:原文是「你們是人,我
                                              是你們的上帝」。
          ◎ 34:31 是一種「立約」的語言,表達上帝接納以色列人為祂
            的百姓、羊群。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西珥山發預言,攻擊它,對它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必向你伸手攻擊你,使你荒涼,令人驚駭。我必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成為淒涼。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5:1-35:4

註釋:

  三、應許之地的復興 35:1-36:15 
    (一)對西珥(以東)的審判 35:1-15俄 1 記載以東當猶大被擄時所行的罪惡。此處記載對以東的審
            判,是因為以東已經佔據了一部分應許之地的領土。因此以色列
            人的復興,應該是要由「驅逐佔領應取之地的以東人」開始。
          ●「以東」:又名「西珥」位於死海的東方與南方,猶大國的東南
                      方,也就是撒烈河谷和阿卡巴灣之間。聖經記載以東
                      人是以掃(猶太人祖先雅各的哥哥)後裔 創 36:9 。
          ◎在猶大被擄的年代,以東的首都是西拉(後稱彼得拉Petra),
            他是從一片石崖峭壁上開鑿出來,前面是一個峽谷,只有一條窄
            窄的通道可以上去,有如天險,所以他們以為自己可以一夫當關
            ,萬夫莫敵。公元前六世紀末,以東人逐漸霸佔了先前猶大的南
            方,在那裡(後稱以土買Idumea)建立勢力。至於他們的本土死
            海以南西珥地帶,在公元五世紀已逐漸被阿拉伯人入侵,到第四
            世紀完全被拿巴堤人吞併,但他們仍以彼得拉為首都。有一段時
            間彼得拉是非常繁榮的城市,直到西元106年,拿巴堤被併入羅
            馬的版圖,此時彼得拉開始消沈至完全荒廢淹沒。另外由次經馬
            喀比傳上卷5章3-5節中的記載,可知西元前130年左右,John 
            Hyrcanus 征服以土買(以東),強迫以東人行割禮,從此以東
            人歸化為猶太人。         
         1.先知宣告對西珥的審判,上帝要使以東的城邑荒廢 35:1-4 
           ●「西珥」山:SH 8165,「多毛的」或「長滿粗毛的」。
           ●「西珥山」:此山約海拔一千公尺,此處指的就是「以東」。
           ●「使你荒涼,令人驚駭」:SH 8077+SH 4923,兩個字都是
                                     「荒涼」、「荒廢」的意思,連續
                                     兩個類似的字,用以加強語氣。
           ●成為「淒涼」:SH 8077,「荒涼」、「荒廢」的意思。
經文:

因為你永懷仇恨,在以色列人遭災、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將他們交與刀劍,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罪(原文是血;本節同)必追趕你;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所以這罪必追趕你。我必使西珥山荒涼,令人驚駭,來往經過的人我必剪除。我必使西珥山滿有被殺的人。被刀殺的,必倒在你小山和山谷,並一切的溪水中。我必使你永遠荒涼,使你的城邑無人居住,你的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5:5-35:9

註釋:

         2.以東在以色列人遭遇災難的時候,殺害以色列人 35:5-935:5 指的是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陷的時候,
              俄 1:10-14 記載當時發生的事情。其實以東與以色列的先祖
             雅各是兄弟,出埃及時上帝還禁止以色列人干擾以東人
              申 23:7  民 20:14-23 。
           ●「永懷仇恨」:原文是「倒出永遠的仇恨」、「倒出永遠的敵
                           意」。
           ●「交與刀劍」:實際的含義就是「殺戮之」。                
           ◎ 35:6 的意思是以東既然殺戮以色列人,那就要「血債血還」
             ,用 創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的準則來
             審判以東。
           ●「荒涼,令人驚駭」:連續兩個SH 8077,「荒涼」、「荒廢
                                 」,表示「非常荒涼」之意。
           ●「來往經過的人」:原文是「經過的人和返回的人」,意思是
                               「所有人」、「全部的人」。
           ●滿有「被殺的人」:SH 2491,「刺穿」、「殺戮」。
           ●「溪水」中:SH 650,「河道」、「水溝」。
           ◎ 35:9 上帝審判「永懷仇恨」的方式是「使你永遠荒涼」。
經文:

因為你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的怒氣和你從仇恨中向他們所發的嫉妒待你。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你也必知道我─耶和華聽見了你的一切毀謗,就是你攻擊以色列山的話,說:『這些山荒涼,是歸我們吞滅的。』你們也用口向我誇大,增添與我反對的話,我都聽見了。主耶和華如此說: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你怎樣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西珥山哪,你和以東全地必都荒涼。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5:10-35:15

註釋:

         3.以東意圖佔有以色列地,驕傲自大  35:10-15 
           ●「這二國這二邦」:指的是「北國以色列與南國猶大」。
           ●「得為業」:SH 3423,「佔有」、「繼承」。
           ◎ 35:10 當以東打算長久佔領以色列地的時候,沒想到「上帝
             還在那裡」,那塊土地不是「無人看管」。
           ●「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必在他們中間使人認識我」
                                         ,意思是上帝審判以東,將使
                                         受害人「以色列人」認識神。
           ◎ 35:12 此處提到「以色列山」是與以東的「西珥山」相對。
             代表以色列國,也為 36:1-15 以色列山的復興預言做預備。
           ●「是歸我們吞滅的」:原文是「被交給我們作食物」。
           ◎ 35:13 可以想像一個民族敵對另一個民族時,一定也常常用
             口污衊對方民族的神。只是以東這次可是惹到造物者了。
           ◎「全地歡樂的時候」:大概是指着以色列人復興的時候。
經文:

「人子啊,你要對以色列山發預言說:以色列山哪,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仇敵說:『阿哈!這永久的山岡都歸我們為業了!』所以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敵人使你荒涼,四圍吞吃,好叫你歸與其餘的外邦人為業,並且多嘴多舌的人提起你來,百姓也說你有臭名。故此,以色列山要聽主耶和華的話。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荒廢之地、被棄之城,為四圍其餘的外邦人所佔據、所譏刺的,主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我真發憤恨如火,責備那其餘的外邦人和以東的眾人。他們快樂滿懷,心存恨惡,將我的地歸自己為業,又看為被棄的掠物。所以,你要指著以色列地說預言,對大山小岡、水溝山谷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發憤恨和忿怒說,因你們曾受外邦人的羞辱,所以我起誓說:你們四圍的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6:1-36:7

註釋:

    (二)以色列地的復興 36:1-15 
         1.上帝要除去以色列山的羞辱  36:1-7 
           ◎「以色列山」,與前述的「西珥山」相對,指以色列民族。
           ●「阿哈!」:SH 1889,表達喜樂的感嘆語。
           ●「永久的」山岡:SH 5769,「古老」、「長久」。本字雖
                             有「永遠」的意思,但此處應該不作「永
                             遠」解。
           ●永久的「山岡」:SH 1116,「高地」、「山」。
           ●歸我們為「業」了:SH 4181,「擁有物」。
           ●使你「荒涼」:SH 8074,「荒涼」、「被離棄」、「喪膽
                           」。
           ●四圍「吞吃」:SH 7602,「踐踏」、「蹂躪」。
           ●「多嘴多舌的人提起你來」:原文是「你們就成為人們的話
                                       柄」。
           ●百姓「也說你有臭名」:SH 1681,「誹謗」、「中傷」。
           ●「憤恨」如火:SH 7068,「嫉妒」、「熱心」。
           ●「快樂滿懷」:原文是「滿心喜樂」、「滿心快樂」。
           ●「心存恨惡」:「整個生命蔑視」、「整個生命怨恨」。
           ●憤恨和「忿怒」:SH 2534,「烈怒」、「盛怒」。
           ◎這一段的句子有點混亂,一般認為是先知處於一種情緒高亢
             的狀態中,憤怒的發出預言,以致這段中包含五次的「所以
             」,結構也有點混亂。
經文:

「以色列山哪,你必發枝條,為我的民以色列結果子,因為他們快要來到。看哪,我是幫助你的,也必向你轉意,使你得以耕種。我必使以色列全家的人數在你上面增多,城邑有人居住,荒場再被建造。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他們必生養眾多。我要使你照舊有人居住,並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使人,就是我的民以色列,行在你上面。他們必得你為業;你也不再使他們喪子。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人對你說:『你是吞吃人的,又使國民喪子』,所以主耶和華說:你必不再吞吃人,也不再使國民喪子。我使你不再聽見各國的羞辱,不再受萬民的辱罵,也不再使國民絆跌。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6:8-36:15

註釋:

         2.上帝應許以色列山要重新展現生機  36:8-1536:10 提及上帝要復興的是「以色列全家」,而不是某一小
             部分的人。
           ●「荒場」:SH 2723,「荒廢之處」、「廢墟」。
           ●他們「喪子」:SH 7921,「成為無後裔的」。
           ◎ 36:14 「你是吞吃人的,又使國民喪子」:可參考 5:13-17 
             上帝的憤怒要讓以色列人喪子。 民 13:32 也說以色列的探
             子去探查迦南地時,說迦南地是「吞吃居民之地」。
           ◎這一段是說以色列地將復興,要承載歸回的以色列人。而且
             其國民不再像過去因為戰爭、瘟疫,導致無後裔,使得「吃
             人之地」的罵名不再臨到以色列山地上。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以色列家住在本地的時候,在行動作為上玷污那地。他們的行為在我面前,好像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所以我因他們在那地上流人的血,又因他們以偶像玷污那地,就把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我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我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 36:16-36:21

註釋:

  四、賜給以色列人新靈與新心  36:16-38 
    (一)回顧被擄前的歷史,以色列人犯罪,所以上帝使他們受罰被擄
           36:16-21 
          ●「行動作為」:SH 1870+SH 5949,「道路行為」、「道
                          路做法」。
          ●「玷污」那地:SH 2930,「褻瀆」、「宣告為禮儀上不潔
                          淨」。
          ●「正在經期的婦人那樣污穢」:SH 5079,原文是「不潔淨
                                        」、「禮儀上的不潔淨」。
                                        並非專指婦人經期的狀態。
          ●聖「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
                      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這段記載說明了上帝因為要懲罰以色列的罪惡,使他們被擄
            ,結果連帶使上帝的名被褻瀆。因為人人都知道以色列人是
            上帝的子民,本來住在應許之地。現在以色列人被擄,很可
            能就是上帝比不過巴比倫的神。因此上帝想要挽回自己的名
            譽。
經文:

「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必住在我所賜給你們列祖之地。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我必救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也必命五穀豐登,不使你們遭遇饑荒。我必使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好叫你們不再因饑荒受外邦人的譏誚。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主耶和華說:你們要知道,我這樣行不是為你們。以色列家啊,當為自己的行為抱愧蒙羞。 36:22-36:32

註釋:

    (二)上帝要為了自己的名,賞賜以色列人新靈與新心,讓他們可以
          脫離過去的惡行  36:22-32 
          ◎有一些古抄本、古譯本(Papyrus 967,Old Latin Codex 
            Wirceburgensis)缺乏 36:23-30 。
          ●「大」名顯為聖:SH 1419,「大的」、「偉大的」。
          ●大名顯為「聖」:SH 6942,「使成聖」、「被分別」。
          ●「收取」你們:SH 3947,「取」、「拿走」。
          ●「清水」:原文是「潔淨的水」,可能指禮儀上潔淨用的水。
                       出 30:17-21  民 19:17-2036:25 說明上帝對以色列人進行其他改變前,第一件事就是
            「潔淨」他們。我們知道自己是會犯罪的人嗎?我們瞭解自己
            需要「被潔淨」嗎?
          ◎ 36:26 石心是指「頑固的心」、「無法改變的心」。「肉心
            」與「石心」相對,指的是「敏銳的心」、「有感受力的心」
            。
          ◎ 36:28 實際上就等於是一個立約的形式。只不過這次立約的
            內容與動力,是透過 36:27 上帝給力量幫助以色列人可以守
            上帝的律法。
          ●「五穀」豐登:SH 1715,「榖類」。
          ●五穀「豐登」:SH 7235,「大大或極度增加」。
          ◎此處與 耶 31:31 所預言的「新約」相似。
          ●「樹木多結果子田地多出土產」:原文是「大大增加(與『
            豐登』原文相同)樹木果實與田地果實」。
          ●「受....的譏誚」:SH 2781,「辱駡」、「毀謗」。
          ●「追想」:SH 2142,「記得」、「回憶」、「回想」。
          ◎ 36:32 很清楚的提醒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並沒有任何本錢可
            以要上帝拯救他們。上帝純粹是為了自己的名被羞辱,挽回自
            己的名聲才這樣恩待以色列(猶大)人。而今天弄到上帝的名
            被羞辱的原因,其實是因為以色列人的惡行,不然上帝也不用
            這樣辛苦,因此以色列人應當為自己過去的行為感到羞愧。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罪孽的日子,必使城邑有人居住,荒場再被建造。過路的人雖看為荒廢之地,現今這荒廢之地仍得耕種。他們必說:『這先前為荒廢之地,現在成如伊甸園;這荒廢淒涼、毀壞的城邑現在堅固有人居住。』那時,在你們四圍其餘的外邦人必知道我─耶和華修造那毀壞之處,培植那荒廢之地。我─耶和華說過,也必成就。「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耶路撒冷在守節作祭物所獻的羊群怎樣多,照樣,荒涼的城邑必被人群充滿。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6:33-36:38

註釋:

    (三)上帝要讓以色列人復興,讓四圍的外邦人知道上帝能復興以色
          列地。 36:33-38 
          ●「培植」那荒廢之地:SH 5193,「栽種」。
          ◎ 36:33-36 表示現在猶大以色列因為戰亂已經荒廢的地,上
            帝要讓這些地方重新繁榮復興,讓鄰國都知道這是上帝的工
            作。
          ●「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應該是「再次為此被以色列家求問
                                  」,亦即上帝要答應以色列人口增
                                  加的禱告。
          ◎ 36:38 用耶路撒冷過節時充滿要獻祭羊羣的景象來描述荒
            涼城邑(原文是複數形態,表示是指以色列的眾多荒涼城邑
            )未來充滿人口的狀況。以西結是祭司家庭出身,應該很清
            楚記得過節時充滿耶路撒冷的羊羣擁擠狀態,被擄到巴比倫
            的人多半出身權貴或高級階層,也不會不記得這些情景。
經文:

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他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能復活嗎?」我說:「主耶和華啊,你是知道的。」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主對我說:「人子啊,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啊,要從四方(原文是風)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主對我說:「人子啊,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37:1-37:14

註釋:

  五、以色列人要復生合一  37:1-28 
    (一)枯骨復生的異象  37:1-14 
          ●耶和華的「靈」:SH 3027,「手」。
          ●藉他的「靈」:SH 7307,「靈」、「風」。
          ●「放在」平原:SH 5117,「放下」、「放置」、「安置」。
          ●「平原」:SH 1237,「山谷」、「平原」。與 3:22 的「
                      平原」同字,因此也可能是指同一個地方。
          ●「骸骨」:SH 6106,「骨頭」。
          ●「誰知」在平原:SH 2009,「看哪」。
          ◎ 37:2 表達這些骨頭不但多,而且已經死亡很久。
          ●「復活」:SH 2421,「復甦」、「復原」。
          ◎ 37:3 先知的回答是模糊的,我們無法確認先知認為骸骨可以
            復活與否?
          ●「發預言」:SH 5012,「預言」,實際上就是「講道」。
          ◎ 37:4 上帝命令以西結對無生物發預言, 37:7 以西結還真的
            做,結果無生命的骸骨居然聽命反應。
          ●「氣息」:SH 7307,「風」、「氣息」、「靈」。
          ●向「風」發預言:SH 7307,「靈」、「風」。
          ●「極大」的軍隊:SH 1419+SH 3966+SH 3966,直譯是「
                            巨大,極其,極其」意思是「非常非常巨
                            大」。
          ◎ 創 2:7 記載人類的被造時,也如 37:7-10 一樣,分為兩階
            段,先有「身體」再有「氣息」。
          ●「安置」在本地:SH 3240,「使休息」、「放置」、「安
                            置」。
          ◎ 37:11-14 說明了這個異象的內涵,重點並非在身體復活一
            類的教義,而是以色列民族將要「死裏復活」,而且將成為
            有力的軍隊。
經文: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你本國的子民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不指示我們麼?』你就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 37:15-37:23

註釋:

    (二)兩根木杖連接來象徵以色列與猶大複合  37:15-23 
          ●「木杖」:SH 6086,「樹」、「木頭」、「木材」。是一
                      個通用而意義廣泛的用詞,無法分辨這兩個木杖
                      進一步的細節。
          ◎「約瑟」:此處指着北國以色列。此處特別不用「以色列」
                      來稱呼北國,是為了怕「錯亂」。因為「以色列
                      」在以西結書通常是指着整體的「選民」。
          ●「指示」我們:SH 5046,「告訴」、「宣佈」。
          ◎聖經沒有明說「木杖」代表的含義,其用字也不是表達「支
            派」意義的那個杖(SH 7626)。不過很可能是指着「政權
            」、「權杖」的意義。
          ●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原文是複數形態,「眾山」的
                                      意思。
          ◎ 37:22-23 是很明顯的彌賽亞思想,我們知道之後猶大人被
            擄歸回,並沒有真的出現一個王來統治,應該是新天新地來
            了以後,才會真正有「一個王」統治的狀態。
經文:

「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裡。我的僕人大衛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 37:24-37:28

註釋:

    (三)上帝應許大衛要做新以色列的王,新以色列要住在應許之地,上
          帝要與他們立永約  37:24-28 
          ◎這一段也充滿了彌賽亞的意涵,大衛已死不可復生,但彌賽亞
            要像大衛一樣統治新以色列。
          ◎ 37:28 提到上帝願意無償的讓以色列復興,目的是要外邦人
            認識上帝與上帝的作為。
經文: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啊,你要面向瑪各地的歌革,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啊,我與你為敵。我必用鉤子鉤住你的腮頰,調轉你,將你和你的軍兵、馬匹、馬兵帶出來,都披掛整齊,成了大隊,有大小盾牌,各拿刀劍。波斯人、古實人,和弗人(又作利比亞人),各拿盾牌,頭上戴盔;歌篾人和他的軍隊,北方極處的陀迦瑪族和他的軍隊,這許多國的民都同著你。「那聚集到你這裡的各隊都當準備;你自己也要準備,作他們的大帥。過了多日,你必被差派。到末後之年,你必來到脫離刀劍從列國收回之地,到以色列常久荒涼的山上;但那從列國中招聚出來的必在其上安然居住。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許多國的民,必如暴風上來,如密雲遮蓋地面。」主耶和華如此說:「到那時,你心必起意念,圖謀惡計,說:『我要上那無城牆的鄉村,我要到那安靜的民那裡,他們都沒有城牆,無門、無閂,安然居住。我去要搶財為擄物,奪貨為掠物,反手攻擊那從前荒涼、現在有人居住之地,又攻擊那住世界中間、從列國招聚、得了牲畜財貨的民。』示巴人、底但人、他施的客商,和其間的少壯獅子都必問你說:『你來要搶財為擄物嗎?你聚集軍隊要奪貨為掠物嗎?要奪取金銀,擄去牲畜、財貨嗎?要搶奪許多財寶為擄物嗎?』「人子啊,你要因此發預言,對歌革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到我民以色列安然居住之日,你豈不知道嗎?你必從本地,從北方的極處率領許多國的民來,都騎著馬,乃一大隊極多的軍兵。歌革啊,你必上來攻擊我的民以色列,如密雲遮蓋地面。末後的日子,我必帶你來攻擊我的地,到我在外邦人眼前,在你身上顯為聖的時候,好叫他們認識我。 38:1-38:16

註釋:

  六、關於歌革的預言  38:1-39:29 
      ◎這一段是啟示文學的文體,許多地名、國名似乎是代號,並非是過
        去歷史上實際存在的事物。這種文體很可能是因為預言指涉到無法
        明講的當代政權勢力,只好採用這種寓意型的文體來表達。啟示錄
        也是使用類似的文體。
    (一)歌革的入侵與暴行  38:1-16 
          ●「瑪各」地:SH 4031,「歌革之地」。「瑪各」是雅弗的第
                        二個兒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歌革」:SH 1463,「山崗」的意思。
          ●「歌革」:此字在聖經中出現13次, 代上 5:4 中是流便支派
                      示瑪雅的兒子;在 啟 20:8 中和瑪各一起使用,指
                      撒但所招聚進攻基督,包圍新耶路撒冷的國家。其餘
                      9次都出現在 結 38:1-39:29 。此字來源不詳,
                      只有 結 38:15 說明其來歷「你必從本地,從北方
                      的極處率領許多國的民來」。
                      傳統上學者認為「歌革」可能是:
                      A.呂底亞王該吉(Gyges),他的名字在亞述巴那帕文
                        獻中記載為Gugu。
                      B,該雅(Gagaia):在Tell el-Amarna文書中描述為
                        外邦地。
                      C.迦迦(Gaga),是Ras Shamarah文獻中的一位神的
                        名字。
                      D.亞歷山大或與他相似的歷史人物。
          ◎隨著對「歌革」解釋的差異,也會對「瑪各」有對應不同的解
            釋,從不同的民族到巴比倫,都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不過由
            於此處是「寓意型文體」,以西結此處預言的對象很可能不能
            明說,因此「瑪各」是巴比倫、「歌革」是巴比倫王的可能性
            就很高了。相較於同時期的耶利米與以賽亞,都有一段審判巴
            比倫的預言,以西結書沒有,更讓人懷疑。不過就算「歌革」
            是指巴比倫, 38:18-23 等段所記載的戰事,也是末世性的戰
            爭,而非歷史上發生過的對以色列地的攻擊事件。
          ●「羅施」:SH 7218,「頂」、「領袖」的意思。過去這個字
                      被瞭解成專有地名,現在大部分譯本認為「羅施」
                      與「王」合成的意義是「主要的王」。
          ●「米設」:SH 4902,字義是「拉長」。「米設」是雅弗的兒
                      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SH 8422,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土巴」
                      是雅弗的兒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的「王」:SH 5387,「首領」、「王子」、「領導者
                          」。
          ◎「米設」與「土巴」在 27:13  32:26 論列國的預言中都出現
            過。
          ●「腮頰」:SH 3895,「顎」、「臉頰」。
          ◎「用鉤子鉤住你的腮頰」,與 29:3-5 呼應,似乎暗示這是
            代表上古黑暗勢力的海怪。
          ●「波斯」人:SH 6539,字義是「完全的」或「閃亮的」。
          ●「古實」人:SH 3568,字義是「黑」,與埃及南方接壤的
                        一個國家。
          ●「弗」人:SH 6316,字義是「一鞠躬」。北非的國家或種族
                      ,很可能是利比亞人(呂彼亞人)。七十士譯本統一
                      用「利比亞」來翻譯「弗」。 
          ●「歌篾」人:SH 1586,字義是「完全的」。雅弗的長子, 挪
                        亞的孫子。 創 10:2 這個民族一般認為居住在
                        黑海北邊。
          ●「陀迦瑪」族:SH 8425,字義是「你將使她痛心」,歌篾的
                          兒子, 雅弗的孫子, 挪亞的曾孫。 創 10:3 
                          一般認為是亞美尼亞。
          ◎ 38:5-6 說明歌革的軍隊是來自世界各地。  
          ●「大帥」:SH 4929,「守衛」、「看守」。
          ◎「過了多日」、「到末後之年」:意義是「還要過很久」,不是
            即將來臨的事件。
          ●「差派」:SH 6485,「被任命」。
          ◎ 38:10-12 是說歌革攻擊以色列地的動機是為了經濟利益,且以
            色列地似乎防守薄弱。
          ●「世界中間」:原文是「地的中心」。
          ●「示巴」人:字義是「七」或「誓約」,一般認為示巴位於阿拉
                        伯半島的西南角,可能是位於葉門。西元前900-
                        450年是一個商業興盛的王國。
          ●「底但」人:字義是「低地」。是個沙漠中的綠洲,位於以庫瑞
                        巴(Khuraybah,現今的烏拉)附近。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他施的「客商」:SH 5503,就是「商人」的意思。
          ●「少壯獅子」:SH 3715,字義是「少壯獅子」或「村莊」。
          ◎ 38:13 的「少壯獅子」可能是暗示「有政治實力的人」。於是
            這一節的意思就是擅長交易的商人與政治領袖都問歌革是否要搶
            回大量財貨(暗示他們將與歌革交易)。
          ●「豈不知道嗎」:「豈不留意嗎?」。
          ◎ 38:14-16 是說上帝要帶領歌革來攻擊以色列地的動機是要讓外
            邦人認識上帝。
          ◎就算是此處的歌革是指「巴比倫」 38:14-16 的預言,指的也是
            「末日戰爭」而非歷史上發生過的戰爭。因此這個「巴比倫」也
            不完全是「歷史上的巴比倫」。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在古時藉我的僕人以色列的先知所說的,就是你嗎?當日他們多年預言我必帶你來攻擊以色列人。」主耶和華說:「歌革上來攻擊以色列地的時候,我的怒氣要從鼻孔裡發出。我發憤恨和烈怒如火說:那日在以色列地必有大震動,甚至海中的魚、天空的鳥、田野的獸,並地上的一切昆蟲,和其上的眾人,因見我的面就都震動;山嶺必崩裂,陡巖必塌陷,牆垣都必坍倒。」主耶和華說:「我必命我的諸山發刀劍來攻擊歌革;人都要用刀劍殺害弟兄。我必用瘟疫和流血的事刑罰他。我也必將暴雨、大雹與火,並硫磺降與他和他的軍隊,並他所率領的眾民。我必顯為大,顯為聖,在多國人的眼前顯現;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38:17-38:23

註釋:

    (二)上帝的烈怒向歌革發作  38:17-2338:17 事實上以西結是第一個預言到歌革的先知,不過
             賽 10:5-32  耶 4:6-29 等經文總是描述強權由北方來攻擊以
            色列人,以預言的文體來說,的確也暗示以色列的毀滅力量由
            北方而來。當然也可能是因為這些預言歌革的先知言論並沒有
            被記錄下來或已經遺失,我們今日自然就看不見了。
          ●「憤恨」:SH 7068,「妒忌」、「熱心」。
          ◎ 38:20 「魚」、「鳥」、「獸」、「蟲」這是當時的人認為
            代表全世界生物的四類生物
          ◎ 38:20 是說上帝要引發大地震。 38:21 的意思是歌革的軍隊
            要自相殘殺。 38:22 上帝要用各樣的天災、瘟疫攻擊歌革的
            軍隊。
          ◎ 38:23 上帝要在多國人眼前顯現自己是偉大、與衆不同(聖)
            的神。
經文:

「人子啊,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啊,我與你為敵。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撿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當柴燒火,直燒七年,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樹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9:1-39:10

註釋:

    (三)上帝要在以色列山上殺戮歌革軍隊,以色列人要擄掠歌革軍隊
           39:1-10 
          ●「羅施」:SH 7218,「頂」、「領袖」的意思。過去這個字
                      被瞭解成專有地名,現在大部分譯本認為「羅施」
                      與「王」合成的意義是「主要的王」。
          ●「米設」:SH 4902,字義是「拉長」。「米設」是雅弗的兒
                      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SH 8422,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土巴」
                      是雅弗的兒子, 挪亞的孫子。 創 10:2  代上 1:5 
          ●土巴的「王」:SH 5387,「首領」、「王子」、「領導者
                          」。
          ●「領你前往」:SH 8338,「引導」,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39:3 的意思是上帝要親自摧毀其軍事力量。
          ●「鷙」鳥:SH 5861,一種「獵鳥」、「肉食性鳥類」。
          ●「海島」:SH 339,指「海島與沿海地區」。
          ◎「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瑪各是歌革的家鄉
            ,海島應該是指沿地中海的國家成為歌革的軍隊幫兇,所以一
            併受罰。
          ●聖「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
                      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直燒七年」:應該是取「七」這個象徵完全的數字來表達一
                          段長時間。
          ◎一般正常狀況,戰後武器並不會被摧毀,而是被拿來再利用。
            不過此處把武器當柴燒的用意,是指出長久的和平要來臨了,
            所以不必保留大量的武器。
經文:

「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賜給歌革為墳地,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在那裡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眾,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為要潔淨全地。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當我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好潔淨全地。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巡查。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你們聚集來吧,要從四方聚到我為你們獻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獻大祭之地,好叫你們吃肉、喝血。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吃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你們吃我為你們所獻的祭,必吃飽了脂油,喝醉了血。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吃馬匹和坐車的人,並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9:11-39:20

註釋:

    (四)大戰後的清理  39:11-20 
          ●「海東」:意義是「大海東邊」。應該不是指地中海東邊,
                      因為這樣整個以色列地都在內了。比較可能是指
                      死海東邊。這個區域也在以色列土地外圍,因此
                      比較可能拿來當作墳地。不過學者們對這個谷位
                      於何處還有爭議。
          ●「人所經過的谷」:「旅人谷」。不過七十士譯本與敘利亞
                              譯本稍稍修改母音,將此處翻譯成「亞
                              巴琳谷」 民 27:12  申 32:49 。就變
                              成耶利哥對面的約旦河東地區了。
          ●「哈們」:「軍兵」、「群眾」的意思。
          ●「哈們歌革」谷:字義是「歌革的軍兵」。
          ◎「七個月葬埋」:應該是取「七」這個象徵完全的數字來表達
                            一段長時間。
          ●「哈摩那」:SH 1997,「蜂擁的群眾」。
          ◎ 39:11-16 是說明以色列人清理戰場、潔淨全地的狀況,上帝
            指定一個墳地,以色列人認真巡行全地將戰死的屍體運去埋葬
            。
          ◎ 39:17-20 回應 39:4 的話,可以想見歌革軍兵尚未被埋葬的
            時候,這些肉食性的飛鳥與走獸一定是食用了屍體的肉。此處
            將這景象描述像是上帝為這些鳥獸擺的盛宴。
          ◎ 賽 34:6-7  耶 46:10  番 1:7-9 有類似「耶和華筵席」的觀
            念。 啟 19:17-21 重述此處的概念。
經文:

「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在刀下。我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並且我掩面不顧他們。」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是我將他們從萬民中領回,從仇敵之地召來。我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a因我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我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9:21-39:29

註釋:

   (五)以色列人在本土安居  39:21-29 
         ●他們「得罪我」:SH 4603,「行為不忠」、「行為奸詐」。
         ◎ 39:22 描述以色列人透過上帝的拯救看到上帝是神。 39:23 
           則說明外國人因為上帝的能力,就知道之前以色列人被擄掠,
           並非因為上帝能力不足,而是因為以色列人不忠得罪上帝。
         ◎ 39:28 七十士譯本中沒有「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與「我
           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  
         ◎ 39:29 「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 36:27 也有一樣的應
           許。
         ◎這一段與前面的歌革之戰並不一定相關,反倒是安慰目前被擄
           的以色列人未來將可以歸回迦南地。這是因為接下來就是關於
           未來的聖殿與應許之地的預言。
經文:

我們被擄掠第二十五年,耶路撒冷城攻破後十四年,正在年初,月之初十日,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我身上,他把我帶到以色列地。在神的異象中帶我到以色列地,安置在至高的山上;在山上的南邊有彷彿一座城建立。他帶我到那裡,見有一人,顏色(原文是形狀)如銅,手拿麻繩和量度的竿,站在門口。那人對我說:「人子啊,凡我所指示你的,你都要用眼看,用耳聽,並要放在心上。我帶你到這裡來,特為要指示你;凡你所見的,你都要告訴以色列家。」 40:1-40:4

註釋:

伍、上帝回到未來的聖殿與應許之地  40:1-48:35 
    ◎許多學者認為這一段是一個「附錄」,描述末日復興後的以色列。
      此處描述的聖殿,不是所羅門的聖殿,也不是被擄歸回後的聖殿,
      也不是後來希律重建的聖殿。這段由異象中獲得的信息,正好讓本
      書開頭與結尾都是異象,書開頭的異象指向墮落毀壞的應許之地與
      聖殿,末後的異象則應許應許之地與聖殿的復興。
    ◎既然這一段是異象,未來是否會照「字面意義」實現?這類的啟示
      文學中常常都是寓意式的表達出某些信息,因此我們大概不會期待
      這樣的異象完全照着字面來實現。不過關於新聖殿的記載,尺寸合
      理準確,似乎又不是寓意式的尺寸記載。因此我們不容易確認何處
      是精確預言,何處是喻意式表達。
  一、新的聖殿  40:1-43:27 
      ◎這個聖殿還是有會幕、所羅門聖殿的風格,不過並不是歷史中出
        現過的聖殿。
    (一)序言:在異象中看到建城  40:1-4 
          ●「被擄掠第二十五年,耶路撒冷城攻破後十四年,正在年初
            ,月之初十日」:大約是西元前573年4月28日。這時正是逾
            越節將近之時。如果是用秋曆,那此時就是「贖罪日」。
          ●「年初」:原文是「年的起頭」。因此一般都認為是一月,
                      也就是尼散月。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指七月,提市
                      黎月。
          ●「至高的」山上:SH 1364+SH 3966,「極其高大的」。
          ◎ 40:2 至高的山一半認為是「錫安山」,「城」指的就是「
            耶路撒冷」城。耶路撒冷是在聖殿山之南。
          ●「顏色」:SH 4758,「景象」、「外表」、「所見」。
          ◎一般認為 40:3 出現的應該是天使。
          ◎「麻繩」是用來量比較長的東西,「竿」則是量度較短的事
            物。
          ●站在「門口」:原文是帶有冠詞的「門」。「那門」指的就
                          是耶路撒冷的東門。
經文:

我見殿四圍有牆。那人手拿量度的竿,長六肘,每肘是一肘零一掌。他用竿量牆,厚一竿,高一竿。他到了朝東的門,就上門的臺階,量門的這檻,寬一竿;又量門的那檻,寬一竿。又有衛房,每房長一竿,寬一竿,相隔五肘。門檻,就是挨著向殿的廊門檻,寬一竿。他又量向殿門的廊子,寬一竿。又量門廊,寬八肘,牆柱厚二肘;那門的廊子向著殿。東門洞有衛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都是一樣的尺寸;這邊的柱子和那邊的柱子,也是一樣的尺寸。他量門口,寬十肘,長十三肘。衛房前展出的境界:這邊一肘,那邊一肘;衛房這邊六肘,那邊六肘。又量門洞,從這衛房頂的後檐到那衛房頂的後檐,寬二十五肘;衛房門與門相對。又量(原文是造)廊子六十肘(七十士譯本是二十肘),牆柱外是院子,有廊為界,在門洞兩邊。從大門口到內廊前,共五十肘。衛房和門洞兩旁柱間並廊子,都有嚴緊的窗櫺;裡邊都有窗櫺,柱上有雕刻的棕樹。他帶我到外院,見院的四圍有鋪石地;鋪石地上有屋子三十間。鋪石地,就是矮鋪石地在各門洞兩旁,以門洞的長短為度。他從下門量到內院外,共寬一百肘,東面北面都是如此。他量外院朝北的門,長寬若干。門洞的衛房,這旁三間,那旁三間。門洞的柱子和廊子,與第一門的尺寸一樣。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其窗櫺和廊子,並雕刻的棕樹,與朝東的門尺寸一樣。登七層臺階上到這門,前面有廊子。內院有門與這門相對,北面東面都是如此。他從這門量到那門,共一百肘。他帶我往南去,見朝南有門,又照先前的尺寸量門洞的柱子和廊子。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和先量的窗櫺一樣。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登七層臺階上到這門,前面有廊子;柱上有雕刻的棕樹,這邊一棵,那邊一棵。內院朝南有門。從這門量到朝南的那門,共一百肘。 40:5-40:27

註釋:

    (二)新聖殿的外院  40:5-27 
          ●「竿」:此處的「肘」與標準的「肘」不太一樣,因一竿
                    長度大約三公尺。
          ◎「朝東的門」:這是聖殿主要的正門。當地附近的神廟也都
                          是朝東建造。
          ●「檻」:SH 5592,「門口」、「門檻」、「玄關」。
          ●「衛房」:SH 8372,「房間」、「守衛室」。
          ●「展出的境界」:SH 1366,「邊界」、「界線」。實際的
                            意思可能是「矮牆」。
          ◎ 40:14 的經文難以理解,可能是經文佚失導致。目前多半
            依賴七十士譯本等古譯本的翻譯來還原之。
          ●「窗櫺」:SH 2474,「窗戶」、「牆上的穿孔」,所羅門
                      聖殿有類似的裝飾 王上 6:4 。
          ●「嚴緊的窗櫺」:SH 2474+SH 331,「緊閉的窗戶」。
          ●「棕樹」:所羅門聖殿有類似的裝飾 王上 6:29,32 。
          ◎聖殿是沒有西門的。而南北兩門與東門的尺寸一致。
          ◎過程中天使似乎一面量度,一面帶領以西結去看。 40:5,17 
經文:

他帶我從南門到內院,就照先前的尺寸量南門。衛房和柱子,並廊子都照先前的尺寸。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周圍有廊子,長二十五肘,寬五肘。廊子朝著外院,柱上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他帶我到內院的東面,就照先前的尺寸量東門。衛房和柱子,並廊子都照先前的尺寸。門洞兩旁與廊子的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廊子朝著外院。門洞兩旁的柱子都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他帶我到北門,就照先前的尺寸量那門,就是量衛房和柱子,並廊子。門洞周圍都有窗櫺;門洞長五十肘,寬二十五肘。廊柱朝著外院。門洞兩旁的柱子都有雕刻的棕樹。登八層臺階上到這門。門洞的柱旁有屋子和門;祭司(原文是他們)在那裡洗燔祭牲。在門廊內,這邊有兩張桌子,那邊有兩張桌子,在其上可以宰殺燔祭牲、贖罪祭牲,和贖愆祭牲。上到朝北的門口,這邊有兩張桌子,門廊那邊也有兩張桌子。門這邊有四張桌子,那邊有四張桌子,共八張;在其上祭司宰殺犧牲。為燔祭牲有四張桌子,是鑿過的石頭做成的,長一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祭司將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所用的器皿放在其上。有鉤子,寬一掌,釘在廊內的四圍。桌子上有犧牲的肉。在北門旁,內院裡有屋子,為歌唱的人而設。這屋子朝南(南:原文是東);在南門旁,又有一間朝北。他對我說:「這朝南的屋子是為看守殿宇的祭司;那朝北的屋子是為看守祭壇的祭司。這些祭司是利未人中撒督的子孫,近前來事奉耶和華的。」他又量內院,長一百肘,寬一百肘,是見方的。祭壇在殿前。 40:28-40:47

註釋:

    (三)新聖殿的內院  40:28-4740:22 說登七層臺階上到外院, 40:31 則是登八層臺階上到
            內院。
          ● 40:43 有「鉤子」:原文是「雙數形態」,意思是「成對的
                               鉤子」。
          ● 40:44 「內院裡有屋子,為歌唱的人而設」:七十士譯本作
            「內院裡有兩間屋子」。看上下文,這兩間屋子是祭司們使
            用的,似乎是七十士譯本的內容比較可能。
          ◎ 40:46 「撒督的子孫」,這是因為 王上 1 記載祭司亞比亞
            他追隨亞多尼雅叛變,而撒督則追隨大衛與所羅門,所以
             王上 2:26-27 亞比亞他被所羅門革去祭司之職。

經文:

於是他帶我到殿前的廊子,量廊子的牆柱。這面厚五肘,那面厚五肘。門兩旁,這邊三肘,那邊三肘。廊子長二十肘,寬十一肘。上廊子有臺階。靠近牆柱又有柱子,這邊一根,那邊一根。他帶我到殿那裡量牆柱:這面厚六肘,那面厚六肘,寬窄與會幕相同。門口寬十肘。門兩旁,這邊五肘,那邊五肘。他量殿長四十肘,寬二十肘。他到內殿量牆柱,各厚二肘。門口寬六肘,門兩旁各寬七肘。他量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他對我說:「這是至聖所。」 40:48-41:4

註釋:

    (四)新聖殿的本體  40:48-41:26 
         1.聖殿與內殿 40:48-41:440:49 說明「上廊子有臺階」,沒有說明幾層,但七十士譯
            本作「十層臺階」。
          ◎ 40:22 說登七層臺階上到外院, 40:31 則是登八層臺階上到
            內院。此處可能是登十層臺階進入聖殿。
          ◎ 40:22 「廊子長二十肘,寬十一肘」:七十士譯本作「廊子
            長二十肘,寬十二肘」。  
          ◎「靠近牆柱又有柱子,這邊一根,那邊一根」:對應到所羅門
            聖殿的雅斤和波阿斯 王上 7:15-22 。
          ◎聖殿入口是十四肘(七十士譯本 40:48 ),外殿門寬十肘
             41:2 ,內殿門寬六肘 41:3 。
          ●「寬窄與會幕相同」:馬所拉經文意義不明,七十士譯本翻譯
                                為「靠牆柱子的厚度」。
          ●「他到」內殿:原文是「他進入」。指天使進去至聖所量,而
                          以西結的身份是祭司,不能進入至聖所。
          ◎ 王上 6:20 記載所羅門聖殿的至聖所也是長二十肘,寬二十
            肘。

經文:

他又量殿牆,厚六肘;圍著殿有旁屋,各寬四肘。旁屋有三層,層疊而上,每層排列三十間。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這圍殿的旁屋越高越寬;因旁屋圍殿懸疊而上,所以越上越寬,從下一層,由中一層,到上一層。我又見圍著殿有高月臺。旁屋的根基,高足一竿,就是六大肘。旁屋的外牆厚五肘。旁屋之外還有餘地。在旁屋與對面的房屋中間有空地,寬二十肘。旁屋的門都向餘地:一門向北,一門向南。周圍的餘地寬五肘。在西面空地之後有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牆四圍厚五肘。 41:5-41:12

註釋:

         2.聖殿的輔助結構 41:5-12王上 6:5-10 記載所羅門聖殿的旁屋與此處相近。
           ◎ 41:6 「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是為了
             避免污穢了聖殿。
           ●「高月臺」:原文是「高圍臺」,「圍繞著的高臺」。所羅
                         門聖殿並沒有類似的結構。
           ◎ 41:12 提到聖殿西面有一個房子,寬七十肘,長九十肘。
             相當大,比聖殿本體大(100肘x50肘)。但此處沒有提及
             此房子的用途。
經文:

這樣,他量殿,長一百肘,又量空地和那房子並牆,共長一百肘。殿的前面和兩旁的空地,寬一百肘。他量空地後面的那房子,並兩旁的樓廊,共長一百肘。 41:13-41:15

註釋:

         3.聖殿結構的範圍 41:13-15 
           ●「殿的前面和兩旁的空地」:原文是「殿的前面和東邊的
                                       空地」。
經文:

內殿、院廊、門檻、嚴緊的窗櫺,並對著門檻的三層樓廊,從地到窗櫺(窗櫺都有蔽子),直到門以上,就是到內殿和外殿內外四圍牆壁,都按尺寸用木板遮蔽牆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樹。每二基路伯中間有一棵棕樹,每基路伯有二臉。這邊有人臉向著棕樹,那邊有獅子臉向著棕樹,殿內周圍都是如此。從地至門以上,都有基路伯和棕樹。殿牆就是這樣。殿的門柱是方的。至聖所的前面,形狀和殿的形狀一樣。壇是木頭做的,高三肘,長二肘。壇角和壇面,並四旁,都是木頭做的。他對我說:「這是耶和華面前的桌子。」殿和至聖所的門各有兩扇。每扇分兩扇,這兩扇是摺疊的。這邊門分兩扇,那邊門也分兩扇。殿的門扇上雕刻基路伯和棕樹,與刻在牆上的一般。在外頭廊前有木檻。廊這邊那邊都有嚴緊的窗櫺和棕樹;殿的旁屋和檻就是這樣。 41:16-41:26

註釋:

         4.聖殿內部裝飾與配備  41:16-26 
           ●「窗櫺」:SH 2474,「窗戶」、「牆上的穿孔」。
           ●「窗櫺都有蔽子」:SH 2474+SH 3680,「窗戶都關著」。
           ●「都按尺寸用木板遮蔽」:SH 4060,原文僅是「都這樣測
                                     量」、「量度」。
           ◎ 41:18 「每基路伯有二臉」, 10:14 記載基路伯有四臉。
             不過此處只是「雕刻」,可能以西結也覺得這與他看過的基
             路伯略有差異才寫出來, 王上 6:32,35 都沒記載基路伯臉
             的數量。
           ◎ 41:17-20 中的裝飾,與 王上 6:29-36 記載的所羅門聖殿
             相似。
           ●「形狀和殿的形狀一樣」:SH 4758+SH 4758,「外表、外
                                     表」,意義應該是「外表形狀一
                                     樣」。
           ●「至聖所的前面,形狀和殿的形狀一樣」:直譯是「至聖所
             的前面有形狀似」。按照上下文應該是與門柱的形狀相似,
             而非與聖殿的形狀一樣。因此許多翻譯者認為是指「桌子也
             是方形」,因為後面桌子的尺寸只講「長」,沒說「寬」。
           ◎ 41:22 「耶和華面前的桌子」,類似物品的記載在
              出 25:23-30 ,說是「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此
             處是「高三肘、長二肘」。形狀與以往不同,所以需要對以
             西結解說。
           ◎ 41:23-25王上 6:34 所描述的殿門相似。  
經文:

他帶我出來向北,到外院,又帶我進入聖屋;這聖屋一排順著空地,一排與北邊鋪石地之屋相對。這聖屋長一百肘,寬五十肘,有向北的門。對著內院那二十肘寬之空地,又對著外院的鋪石地,在第三層樓上有樓廊對著樓廊。在聖屋前有一條夾道,寬十肘,長一百肘。房門都向北。聖屋因為樓廊佔去些地方,所以上層比中下兩層窄些。聖屋有三層,卻無柱子,不像外院的屋子有柱子;所以上層比中下兩層更窄。聖屋外,東邊有牆,靠著外院,長五十肘。靠著外院的聖屋長五十肘。殿北面的聖屋長一百肘。在聖屋以下,東頭有進入之處,就是從外院進入之處。向南(原文是東)在內院牆裡有聖屋,一排與鋪石地之屋相對,一排順著空地。這聖屋前的夾道與北邊聖屋的夾道長寬一樣;出入之處與北屋門的樣式相同。正在牆前、夾道的東頭,有門可以進入,與向南聖屋的門一樣。他對我說:「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就是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因此處為聖。祭司進去出了聖所的時候,不可直到外院,但要在聖屋放下他們供職的衣服,因為是聖衣;要穿上別的衣服才可以到屬民的外院。」 42:1-42:14

註釋:

    (五)聖殿內院的房屋  42:1-14 
          ◎天使領先知到外院參觀內院附近的聖屋,這些聖屋位於內院
            以北及以南部分。
          ● 42:1 「聖屋」:SH 3957,「房間」。沒有「聖」字。
          ◎ 42:6 「外院的屋子」指的是 40:17 所記載的三十間屋子
            。靠聖殿的聖屋長度有100肘,靠外院的聖屋長度僅50肘。
          ● 42:13 「聖屋」:「神聖的房間」。
          ◎ 42:13-14 說明這些屋子的用途是祭司會在此吃至聖所的
            祭物、換聖潔的衣服,作為儲藏素祭和贖罪祭,贖愆祭祭物
            的倉庫。

經文:

他量完了內殿,就帶我出朝東的門,量院的四圍。他用量度的竿量四圍,量東面五百肘(原文是竿;本章下同),用竿量北面五百肘,用竿量南面五百肘,又轉到西面,用竿量五百肘。他量四面,四圍有牆,長五百肘,寬五百肘,為要分別聖地與俗地。 42:15-42:20

註釋:

    (六)聖殿區的外牆  42:15-20 
          ◎聖殿的範圍是一個五百肘(260公尺)見方的區域。
          ●「五百肘」:原文是「五百竿」,不過七十士譯本將之
                        翻譯為「五百肘」,如果真的計算前文聖
                        殿結構的細節,也可知應該是「五百肘」
                        而非「五百竿」。此處量測聖殿的「肘」
                        應該都是「大肘」(長度比普通的肘多一掌)。
          ◎ 42:20 提到聖殿區域有牆圍繞,區分民用與聖殿用的區域。
經文:

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43:1-43:5

註釋:

    (七)上帝的榮光充滿新聖殿 43:1-12結 10:18-11:25 記載上帝的榮耀由東門離開聖殿、再離開耶
            路撒冷,這件事發生在十九年前。如今上帝的榮耀於異象中又
            由東門回來。
         1.上帝的榮光重新充滿聖殿 43:1-543:2 前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榮光」:SH 3519,「榮耀」、「光榮」、「尊榮」。
           ●「多水」:SH 4325+SH 7227,「許多的水」、「大量的水
                       」。指的可能是「洪水」。
           ◎ 43:3 意思是異象中的耶和華與以西結之前見到的兩次異象一
             致。「來滅城」指 結 9 。「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指
              結 1:4-28 。
             
           ●「照入」殿中:SH 935,「進入」。 
           ◎「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與所羅門聖殿完成後被分別為聖
             的狀況一樣 王上 8:10-11  代下 5:14 。也與會幕完工時上帝
             的榮光充滿會幕一樣 出 40:33-35
經文: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43:6-43:9

註釋:

         2.上帝在聖殿中發言  43:6-94:6 「有一人站在我旁邊」:一般認為這個人就是前面帶領
             以西結丈量聖殿的那個「天使」。
           ●君王的「屍首」:SH 6297,「屍體」、「殘骸」。有人認
             為這個字有烏加列字根「記念碑」、「遺像」的意思。例: 
              利 26:30 可能不是「偶像的屍體」,而是「偶像的遺像」。
             因此這個「君王的屍首」,指的就是「對死去君王膜拜的儀式
             」。
           ◎ 43:7 「君王的屍首」,如果真的是指「君王的屍體」,那應
             該是指埋葬在大衛城(包括王宮與聖殿)區域內的十四個猶大
             王的屍體。不過這些墳墓與聖殿區中間有點距離,似乎談不上
             對聖殿造成污穢。
           ◎ 43:8 過去王宮緊鄰聖殿,所以說「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
             」。
經文: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43:10-43:12

註釋:

         3.上帝差遣先知將聖殿的事情指示以色列人  43:10-12 
           ●「殿」、「家」:SH 1004,「房子」、「家」、「殿」。
           ◎以西結的聽眾是被擄的以色列人,「家」、「殿」對他們來說
             是遙不可及的,但上帝特別要以西結用「以色列家」稱呼被擄
             的人,又具體應許未來的聖殿。這當然會讓他們想到聖殿就是
             因為他們的罪孽而被毀,因而慚愧。
           ◎ 43:11 指的是聖殿硬體的設計、規劃等等,以及聖殿的「運
             作方式」都要清楚告訴以色列人。
           ●「法則」:SH 8451,「律法」、「妥拉」,現代猶太人對摩
                       西五經的稱呼就是用此字。
經文:

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從底座到下層磴臺,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臺到大磴臺,高四肘,邊寬一肘。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供臺的四拐角上都有角。供臺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磴臺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43:13-43:17

註釋:

    (八)祭壇與獻祭的禮儀 43:13-27  
         1.祭壇的構造  43:13-17   
           ◎此處並沒有明說祭壇的位置,但是學者們分析以西結的記載,
             祭壇可能的位置僅可能位於內院的中央。
           ◎此處的祭壇是12肘見方,由底部算起來高十肘。而會幕的祭壇
             是五肘見方,高三肘 出 27:1 ,所羅門聖殿的祭壇是二十肘
             見方,高十肘 代下 4:1 。
           ●「供臺」:SH 741,「爐床」、「祭壇爐床」。
           ●都有「角」:SH 7161,「角」、「力量的象徵」。
           ●「供臺的四拐角上都有角」:原文是「從壇爐向上突起四個角
                                       」。
           ◎ 43:17 說明祭壇的階梯位於東邊,這樣祭司獻祭時,是背向
             東方,面向聖殿。與當地附近常見的拜日祭壇方向正好相反。

經文:

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3:18-43:27

註釋:

         2.祭壇的奉獻方式  43:18-27  
           ◎會幕祭壇的啓用儀式記錄在  出 29:1-46  利 8:11-33 ,
             所羅門聖殿的祭壇啓用儀式在 王上 8:63-66  代下 7:4-10 。
             兩處的奉獻儀式都與此處不同。
           ◎第一日是用一隻公牛犢當贖罪祭,抹血、燒在聖殿外。第二天
             到第七日用一隻公山羊當贖罪祭,再用一隻公牛犢與一隻公綿
             羊作為燔祭。七日後就完成祭壇奉獻與分別為聖之禮。
           ◎ 43:24 「撒鹽」應該是表示「鹽約」 利 2:13  民 18:19 的
             意思。
經文:

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44:1-44:3

註釋:

  二、新的敬拜與事奉  44:1-46:24 
    (一)聖殿中的事奉者,以及事奉者的責任與權利  44:1-45:8 
         1.關於東門的規定  44:1-3 
           ●「他」:指的應該是帶以西結去量測聖殿的天使。
           ●「聖地」:SH 4720,「神聖的地方」、「聖所」。此處指的
                 是整個聖殿的區域。
           ●「王」:SH 5387,「長官」、「王子」、「首領」、「領導
                     者」。原文的形態是「陽性單數」,所以許多人認為
                     這是指「彌賽亞」。不過 45:22 顯示這個王必須為
                     自己預備贖罪祭,所以應該不是彌賽亞。
           ◎東門關閉除了表示此門成為聖潔之外,也表示上帝再也不會離
             開。今日耶路撒冷的東門(金門),也是用磚封閉的。
           ◎ 44:3 意思是王可以由其他門進入,但是坐在東邊的廊子,面
             向聖殿吃餅。「吃餅」是有點奇怪,因為一般是吃「平安祭」
             ,而「平安祭」主要是「肉」。可能「吃餅」是一種「通稱」
             。
經文: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44:4-44:9

註釋:

         2.禁止外邦人進入聖地  44:4-944:4 因為東門已經被封住,所以以西結由北門進入。
           ◎ 44:5 「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指得應該是要以西
             結注意看聖殿的進出口的管制(誰可以出,誰可以入)。
           ◎ 44:6-9 可能指着以色列人後來招募外邦人在聖殿工作。
              王下 11:4-19 就記載耶何耶大把迦利人帶進聖殿。迦利
             人就是基利提的外籍傭兵。
           ◎ 44:8 說明了以色列人讓外邦人進入聖殿的原因是「讓外邦人
             替他們看守聖物」。事實上這應該是利未人的職責。我們是不
             是也常常因為怠惰而便宜行事,失去了應有的敬虔?
經文:

「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44:10-44:14

註釋:

         3.利未人的職責  44:10-14 
           ◎此處指的可能是 王下 23:5,8-9 所記,在各城鎮邱壇擔任祭
             司職務的利未人。
           ●「當」:SH 3588+SH 518,「當如果」。
           ●「走迷」:SH 8582,「犯錯誤」、「走錯路」。
           ●「伺候」這民:SH 8334,「伺候」、「服事」、「供職」。
           ◎ 44:8 說到以色列人把看守聖物的事情推給外邦人,此處重新
             把這項工作交付給利未人。 民 18:21-23 也記載上帝把會幕
             的「雜務」交給利未人,此處只是重申這項工作。
           ◎不過如果比對 44:15-16 可能其他的祭司(亞倫子孫)也曾跟
             着以色列人走迷,以致即使擁有祭司身份,也變成「利未人」
             ,不再能夠接觸聖物。
經文:

「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裡,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4:15-44:27

註釋:

         4.撒督祭司的職責  44:15-27 
           ◎「撒督的子孫」,這是因為 王上 1 記載祭司亞比亞他追隨
             亞多尼雅叛變,而撒督則追隨大衛與所羅門,所以
              王上 2:26-27 亞比亞他被所羅門革去祭司之職。除這理由之
             外 44:15 似乎表示以色列人走迷路的時候,撒督祭司仍然
             堅守崗位,因此蒙上帝嘉許。
           ●「細麻」衣:SH 6593,「亞麻」、「亞麻布」。
           ◎ 44:17-18 祭司必須穿細麻衣,不穿羊毛衣服的主要理由是
             「避免出汗」。
           ◎ 44:17-31 的規定與 出 28:40-43  利 21:1-23 大致相同。
           ●「容髮綹長長」:SH 6545,「長髮」。
           ●「只可剪」髮:SH 3697+SH 3697,「修剪修剪」,連續兩個
                           「修剪」,表示「一定要修剪」,而非「只可
                           修剪」。
           ◎ 44:20 的意思是祭司不可剃光頭,也不可蓄長髮。
           ◎ 44:21 規定「祭司進內院」,也就是「祭司執行工作的時
             候」,不可喝酒。
           ◎ 44:22 祭司的婚姻對象限制在本國的處女或祭司遺留的寡婦
             。結過婚的女性因為與丈夫「聯合」過了,怕玷汙了丈夫與
             後裔的聖潔。祭司遺留的寡婦,因為其前一個丈夫也是祭司,
             所以在聖潔的圈子中,因此可以娶,但祭司休掉的妻子則被排
             除在外。
           ●「站立」判斷:SH 5975,「站出來」、「堅持立場」。
           ◎ 44:23-24 祭司必須提供人民聖俗分別的知識,以及訴訟原則
             ,在生活中也必須帶頭遵守上帝的節期與安息日規定。
           ◎ 44:26 一般人潔淨之後,就潔淨了。祭司還要多七天才能
             回復正常的工作。一般人觸摸屍體潔淨的條例可以參考
              民 19:11-12
經文:

「祭司必有產業,我是他們的產業。不可在以色列中給他們基業;我是他們的基業。素祭、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物都要歸他們。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獻的供物都要歸給祭司。你們也要用初熟的麥子磨麵給祭司;這樣,福氣就必臨到你們的家了。無論是鳥是獸,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44:28-44:31

註釋:

         5.撒督祭司的產業  44:28-31 
           ●「產業」:SH 5159,「基業」、「地業」。
           ●「基業」:SH 272,「土地」、「繼承而得的產業」。
           ◎ 44:30 最後一段的意思是當我們按照規定照顧神職人員時,上
             帝也要賜福氣給我們的家。
           ◎ 44:31 的重點是:可能導致不潔淨的食物,祭司都不能吃。
              利 17:15 說明一般人吃這類的食物,會導致不潔淨到晚上。

經文:

你們拈鬮分地為業,要獻上一分給耶和華為聖供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分以內,四圍都為聖地。其中有作為聖所之地,長五百肘,寬五百肘,四面見方。四圍再有五十肘為郊野之地。要以肘為度量地,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其中有聖所,是至聖的。這是全地的一分聖地,要歸與供聖所職事的祭司,就是親近事奉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房屋之地與聖所之聖地。又有一分,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要歸與在殿中供職的利未人,作為二十間房屋之業。也要分定屬城的地業,寬五千肘,長二萬五千肘,挨著那分聖供地,要歸以色列全家。歸王之地要在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兩旁,就是聖供地和屬城之地的旁邊,西至西頭,東至東頭,從西到東,其長與每支派的分一樣。這地在以色列中必歸王為業。我所立的王必不再欺壓我的民,卻要按支派將地分給以色列家。 45:1-45:8

註釋:

         6.神聖土地的分配  45:1-8民 26:53-56  書 18:6-10  
           ◎這一段似乎重演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歷史,透過抽籤分地,
             以色列人繼承了迦南地。以色列人被擄歸回,好像出埃及一樣
             ,所以應許之地重新分配。當然,我們知道歷史上並沒有這樣
             重新分配應許之地的事情。
           ◎與第一次迦南分地的主要差別是這次的分地留下一塊給上帝與
             君王。
           ●「聖供地」:原文是「聖地」。
           ●「二萬五千肘」:原文無「肘」,不過應該就是「肘」的意思
                             ,約13公里。
           ●「一萬肘」:約5.4公里。七十士譯本作「兩萬肘」。
           ●「五十肘」:約26.5公尺。
           ●「郊野之地」:SH 4054,「空地」。
           ●「二十間房屋」之業:七十士譯本作「居住的城市」。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的王啊,你們應當知足,要除掉強暴和搶奪的事,施行公平和公義,不再勒索我的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們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罷特。伊法與罷特大小要一樣。罷特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伊法也可盛賀梅珥十分之一,都以賀梅珥的大小為準。舍客勒是二十季拉;二十舍客勒,二十五舍客勒,十五舍客勒,為你們的彌那。 45:9-45:12

註釋:

    (二)稅金和其他的條例 45:9-46:24 
         1.上帝要求君王要施行公平正義,使用公平的度量衡  45:9-12 
           ●「強暴和搶奪」:SH 2555+SH 7701,兩字的意義相近,「
                             暴力」、「蹂躪」的意思。
           ●「勒索」:SH 1646,「驅逐, 暴力行為」,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 
           ●「公道」:SH 6664,「公正」、「正確的」。
           ●「伊法」:是固體容量單位,約22公升。
           ●「罷特」:是液體容量單位,約22公升。
           ●「賀梅珥」:約220公升。
           ●「季拉」:約0.57克。
           ●「舍客勒」:約11.33克。
           ● 45:12 「彌那」:傳統上是50舍克勒,此處變成60舍克勒。
經文:

「你們當獻的供物乃是這樣:一賀梅珥麥子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一賀梅珥大麥要獻伊法六分之一。你們獻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罷特,一柯珥油要獻罷特十分之一(原來十罷特就是一賀梅珥)。從以色列滋潤的草場上每二百羊中,要獻一隻羊羔。這都可作素祭、燔祭、平安祭,為民贖罪。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此地的民都要奉上這供物給以色列中的王。 45:13-45:16

註釋:

         2.以色列人當獻給王的供物  45:13-16 
           ●「供物」:SH 8641,「貢獻」、「奉獻」。此處可以當稅金
                       來看待。
           ●「柯珥」:固體容量單位,等同於「賀梅珥」,220公升。
           ◎此處大麥小麥的稅率(供獻比)是六十分之一,油是百分之一
             ,羊是兩百分之一。
           ●「贖罪」:SH 3722,「遮蓋」、「平息」、「化解」。
           ◎ 45:15 說明君王收稅金,也是為了要負擔獻祭用的材料。
經文:

王的本分是在節期、月朔、安息日,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奉上燔祭、素祭、奠祭。他要預備贖罪祭、素祭、燔祭,和平安祭,為以色列家贖罪。」主耶和華如此說:「正月初一日,你要取無殘疾的公牛犢,潔淨聖所。祭司要取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殿的門柱上和壇磴臺的四角上,並內院的門框上。本月初七日(七十士譯本是七月初一日)也要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正月十四日,你們要守逾越節,守節七日,要吃無酵餅。當日,王要為自己和國內的眾民預備一隻公牛作贖罪祭。這節的七日,每日他要為耶和華預備無殘疾的公牛七隻、公綿羊七隻為燔祭。每日又要預備公山羊一隻為贖罪祭。他也要預備素祭,就是為一隻公牛同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同獻一伊法細麵,每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七月十五日守節的時候,七日他都要如此行,照逾越節的贖罪祭、燔祭、素祭,和油的條例一樣。」 45:17-45:25

註釋:

         3.君王當準備各項的節日祭物  45:17-25 
           ●「奠祭」:SH 5262,「奠酒」。
           ◎ 45:17 所記錄的節日, 民 28:1-29:40 中有記載。此處假設
             受衆已經熟悉守這些節日的詳細規範,此處只是簡要提一下。
           ● 45:20 「本月初七日」:原文是「這個月的初七」,「月」的
                                    前面有冠詞,所以譯作「這個月」。
                                    不過七十士譯本作「七月初一日」。
           ◎許多學者認為此處是講到兩個「正月初一日」。 45:18 是宗教
             曆的新年, 45:20 「七月初一日」是民事曆的新年,兩個新年
             都要獻贖罪祭潔淨聖殿。
           ◎ 45:21-24 是逾越節的相關記載。  
           ◎ 45:25 「七月十五日守節」是指「住棚節」。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內院朝東的門,在辦理事務的六日內必須關閉;惟有安息日和月朔必須敞開。王要從這門的廊進入,站在門框旁邊。祭司要為他預備燔祭和平安祭,他就要在門檻那裡敬拜,然後出去。這門直到晚上不可關閉。在安息日和月朔,國內的居民要在這門口,耶和華面前敬拜。安息日,王所獻與耶和華的燔祭要用無殘疾的羊羔六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一隻;同獻的素祭要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當月朔,要獻無殘疾的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都要無殘疾的。他也要預備素祭,為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王進入的時候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46:1-46:8

註釋:

         4.安息日與月朔的規定  46:1-8  
           ●「辦理事務」的六日:SH 4639,「行為」、「工作」。
           ◎ 46:1-2 說明整個聖殿區外院的東門是無條件的關閉了。
              46:1 則是說明內院朝東的門在特定的時候可以打開。
           ◎君王不可進入內院,只能到門檻。因為只有祭司才得進入內院。
             不過君王敬拜時,內院的東門是打開的,讓君王可以看到裡面的
             敬拜活動。
           ◎ 46:2 說明安息日和月朔是敬拜的日子,內院的東門要一直打開
             ,不可提前關閉。
           ◎ 46:3 規定安息日與月朔,以色列人要在內院東門前敬拜上帝。
             這是少數規定安息日要做的事情,大部分的安息日規定都是「禁
             止」做事。
           ◎ 46:4 規定安息日王要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
              民 28:9 規定安息日要獻「兩隻一歲的公羊羔」。
           ◎ 46:6 規定月朔王要獻「公牛犢一隻,羊羔六隻,公綿羊一隻」
              民 28:11-15 規定月朔要獻「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
             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
           ●「一伊法」:約22公升。
           ●加油「一欣」:約3.18公升。
           ◎ 46:5,7 的素祭 ,如果與 民 28:9,12-13 比較,會發現此處
             的數量較多。民數記與公羊一起獻的是伊法十分之二,與羊羔
             一起獻的是伊法十分之一,與牛一起獻的是伊法十分之三。此
             處每一種牲畜都是一伊法,羊羔則是量力奉獻。
           ◎ 46:8 說明君王進入聖殿的動線與後面一般以色列人的動線不同
             ,君王是由東門廊入,迴轉由東門廊出(原路而出)。
經文:

在各節期,國內居民朝見耶和華的時候,從北門進入敬拜的,必由南門而出;從南門進入的,必由北門而出。不可從所入的門而出,必要直往前行,由對門而出。民進入,王也要在民中進入;民出去,王也要一同出去。 46:9-46:10

註釋:

         5.進出聖殿規定 46:9-10 
           ◎此處的規定應該是為了聖殿區的秩序,因此要求敬拜者不能轉
             彎或迴轉,只能直行通過聖殿區。這樣將會使敬拜者不方便,
             因為敬拜者必須繞過整個聖殿外院才能回到其進來的門口。不
             過為了聖殿區的秩序,還是這樣訂定了。我們是否願意為了上
             帝讓自己承受一些不方便?
           ◎ 46:10 的意義不明,一般學者認為這是指非節期的時間,君
             王進入聖殿的路線與一般人民一樣。也有人認為是君王也是由
             南北門進,轉入東門廊敬拜,再由對門出去。
經文:

「在節期和聖會的日子同獻的素祭,要為一隻公牛獻一伊法細麵,為一隻公綿羊獻一伊法細麵,為羊羔照他的力量而獻,一伊法細麵加油一欣。王預備甘心獻的燔祭或平安祭,就是向耶和華甘心獻的,當有人為他開朝東的門。他就預備燔祭和平安祭,與安息日預備的一樣,獻畢就出去。他出去之後,當有人將門關閉。」「每日,你要預備無殘疾一歲的羊羔一隻,獻與耶和華為燔祭;要每早晨預備。每早晨也要預備同獻的素祭,細麵一伊法六分之一,並油一欣三分之一,調和細麵。這素祭要常獻與耶和華為永遠的定例。每早晨要這樣預備羊羔、素祭,並油為常獻的燔祭。」 46:11-46:15

註釋:

         6.一般性的獻祭規定  46:11-15 
           ●「節期」:SH 2282,「節慶集會」。
           ●「聖會」:SH 4150,「指定的節期」、「指定的聚會」。
           ◎ 46:1146:7 內容幾乎重複,不過 46:7 是特別講月朔的
             素祭,此處則是講各種節期與聖會的素祭。
           ◎ 46:12 提到君王額外獻祭的時候,內院朝東的門將為之打開
             。當然獻祭結束後就將東門關閉。
           ◎ 46:13-15民 28:3-6 的規定相比,羊羔只獻一隻,但
             同獻的素祭是六分之一伊法(民數記是十分之一伊法),油
             是三分之一欣(民數記是四分之一欣)。而且此處只提到早
             晨要獻祭,民數記則記載早晚各要獻一隻羊羔。
           ◎比起民數記記載的會幕時期,此處要求同獻的素祭與油較多
             ,應該是以色列人定居以後,進入農業生活,比起出埃及的
             遊牧生活,有能力提供更多的麵粉與油。上帝也趁這個要求
             要告訴被擄的以色列人將會回到以農業為主的應許之地。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王若將產業賜給他的兒子,就成了他兒子的產業,那是他們承受為業的。倘若王將一分產業賜給他的臣僕,就成了他臣僕的產業;到自由之年仍要歸與王。至於王的產業,必歸與他的兒子。王不可奪取民的產業,以致驅逐他們離開所承受的;他要從自己的地業中,將產業賜給他兒子,免得我的民分散,各人離開所承受的。」 46:16-46:18

註釋:

         7.每個人的產業都不可與他分離  46:16-1846:16-17 說明王的產業所有權將限制在王室之中,就算他
             願意賜給他的臣僕,未來也會歸回王室。上帝怎樣保障王室
             的土地, 46:18 中王也要尊重人民的土地。
           ◎「自由之年」:可能是指「第七年」或「禧年」
                            利 25:10-13  27:24 。一般認為「禧年」
                           比較可能。
           ●「所承受的」:SH 272,「繼承而得的產業」、「財產」。
經文:

那帶我的,將我從門旁進入之處、領進為祭司預備的聖屋,是朝北的,見後頭西邊有一塊地。他對我說:「這是祭司煮贖愆祭、贖罪祭,烤素祭之地,免得帶到外院,使民成聖。」他又帶我到外院,使我經過院子的四拐角,見每拐角各有一個院子。院子四拐角的院子,周圍有牆,每院長四十肘,寬三十肘。四拐角院子的尺寸都是一樣,其中周圍有一排房子,房子內有煮肉的地方。他對我說:「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內的僕役要在這裡煮民的祭物。」 46:19-46:24

註釋:

         8.烹煮祭物的安排 46:19-24 
           ◎當時許多神廟都有廚房,美索不達米亞的吾珥、特爾卡,埃及
             的卡納克都有這類的考古證據。
           ●四「拐角」:SH 4740,「轉角處」、「轉彎處」。
           ●「四十肘」:約20.7公尺。
           ●「三十肘」:約15.56公尺。
           ●「一排房子」:原文無「房子」,只有「一排」。一般認為這
                           是「石牆」。
           ●「房子」內:SH 2918,「成列的石頭」。
           ●房子「內」:SH 8478,「在...之下」。
           ●「煮肉的地方」:SH 4018,「廚房」、「煮東西的地方」。
                             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煮肉的房子」:SH 1004+SH 1310,原文是「煮的房屋」
                             、「廚房」。
           ◎ 46:23 意思是「其中四周圍各有一排石牆,這四排石牆下有
             煮東西的地方」。
           ◎ 46:20 是祭司用的廚房, 46:22-24 這是一般以色列人煮平
             安祭用的廚房。聖經中關於所羅門聖殿的記載,並沒有提到「
             廚房」這一部分,不過 代下 35:11-13 也顯示所羅門聖殿有
             廚房設備。
經文:

他帶我回到殿門,見殿的門檻下有水往東流出(原來殿面朝東)。這水從檻下,由殿的右邊,在祭壇的南邊往下流。他帶我出北門,又領我從外邊轉到朝東的外門,見水從右邊流出。他手拿準繩往東出去的時候,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到踝子骨。他又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就到膝;再量了一千肘,使我蹚過水,水便到腰;又量了一千肘,水便成了河,使我不能蹚過。因為水勢漲起,成為可洑的水,不可蹚的河。他對我說:「人子啊,你看見了甚麼?」他就帶我回到河邊。我回到河邊的時候,見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有極多的樹木。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是得醫治;下同)。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譯:張)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必為鹽地。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其果可作食物,葉子不枯乾,果子不斷絕。每月必結新果子,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葉子乃為治病。」 47:1-47:12

註釋:

  三、新的產業  47:1-48:35 
    (一)源於聖殿的生命河醫治土地與死海  47:1-12 
          ●右「邊」流出:SH 3802,「肩膀」、「側」。
          ●右邊「流」出:SH 6379,「細細地流」、「滴落」。聖經中
                          僅出現於此。此字顯示流出的水量不大。
          ●「一千肘」:約518.6公尺。此處應該是用「大肘」,一肘等於
                        7掌(一般肘是6掌)。
          ●「蹚」過:SH 5674,「使經過」、「使逾越」、「使通過」。
          ●「踝子骨」:SH 657,「腳跟」。
          ●可「洑」的水:SH 7813,「游泳」,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這個水泉沒有支流流入,卻越來越深。而且聖殿是蓋在山頂,
            不太可能有水泉可以流出。這裏的記載應該是象徵性的,用「
            泉水」描述上帝的恩典與福氣 詩 46:4  65:9  賽 33:20-21 。
          ◎ 啟 22:1-2 記載的生命河,用的就是此處的異象。
          ◎ 47:2 是因為東門關閉,所以要由北門繞過去。
          ●「亞拉巴」:「沙漠曠野」、「乾草原」,指的是約旦河谷到
                        死海的乾旱地區。
          ◎如果此處說的是目前的耶路撒冷,那就是由聖殿流出到汲淪溪
            ,然後順着吉倫西谷往南轉東流到死海。
          ●直到「海」、「鹽海」:指「死海」。
          ●「使水變甜」:原文是「水得醫治」。
          ●「隱基底」:字義是「小羊的泉源」,是死海邊的一個綠洲。
                        該處水質優良,甚至還有瀑布。
          ●「隱以革蓮」:字義是「兩隻小牛的泉源」,地點不詳。
          ●「曬」網之處:SH 4894,「鋪開來的地方」。所以可能是
                          「曬」或「張」。此處只出現三次,都在以
                          西結書,前兩次 26:5,14 都是「曬」的意
                          思。
          ●「泥濘之地」:SH 1207,「沼澤地」、「溼地」。
          ●「窪濕之處」:SH 1360,「水塘」、「沼澤」。
          ●「鹽地」:SH 4417+SH 5414,「獲得鹽」、「產鹽」。
          ◎ 47:11 其實並非上帝的恩典不足,而是留下具有鹽分的地方讓
            以色列人可以取得鹽。傳統的鹽分取得方法就是將這些地方的
            沙土用布包起來,浸於水中獲得鹽分。
          ◎ 47:12 說這些樹木每月都結新果子,這跟平常果樹一年結一次
            果子不同。這一節也解釋能有這樣神奇結果的原因是這些果樹
            依賴的水源是由聖所流出來的。

經文: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照地的境界,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約瑟必得兩分。你們承受這地為業,要彼此均分;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這地必歸你們為業。 47:13-47:14

註釋:

    (二)重新分配地業  47:13-48:29 
         1.前言:上帝要求重新分配地業給十二支派  47:13-14 
           ●約瑟「必得兩分」:SH 2256,意義是「疆域」、「片段」。
                               是陽性複數形態,表示得多份,七十士譯
                               本直接翻譯為「得兩份」。
           ●「均分」:SH 251,「兄弟」、「相似物」。
           ◎此處有如進迦南,上帝重新要求以色列人分配地業,讓以色列
             人重新繼承這塊應許之地。
經文:

「地的四界乃是如此: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直到西達達口。又往哈馬、比羅他、西伯蓮(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到浩蘭邊界的哈撒‧哈提干。這樣,境界從海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以哈馬地為界。這是北界。東界在浩蘭、大馬士革、基列,和以色列地的中間,就是約旦河。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這是東界。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是南界。「西界就是大海,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這是西界。「你們要按著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要拈鬮分這地為業,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你們就在那裡分給他地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7:15-47:23

註釋:

         2.應許之地的範圍  47:15-23 
           ◎這個界限,與 王上 8:65 所記的所羅門王領土範圍接近,也與
              民 34:1-15 的記載接近。
           ●「大海」:指「地中海」。
           ●「希特倫」:SH 2855,字義是「藏身之地」,詳細地點不詳。
           ●「西達達」:SH 6657,字義是「山邊」。
           ●「直到西達達口。又往哈馬、比羅他」:七十士譯本作「經過哈
             馬口、直到西達達。又往比羅他」。
           ●「哈馬」:是「堡壘」的意思。
           ●「比羅他」:字義是「柏樹叢」。
           ●「西伯蓮」:字義是「兩倍的盼望」。
           ●「大馬士革」: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的首都。
           ●「浩蘭」:字義是「大洞穴」,在加利利海的東邊; 確切範圍不
                       確定。
           ●「哈撒哈提干」:字義是「中庭」。
           ●「哈薩以難」:字義是「湧泉村」。
           ●「基列」:字義是「多岩之地」,通常是指約旦河東的地區。
           ◎傳統約旦河東兩支派半的分地被當成東界之外。
           ●「他瑪」:字義是「棕櫚樹」。
           ●「米利巴」:字義是「紛爭」、「爭鬧」。
           ●「加低斯」:字義是「神聖的」。
           ●「埃及小河」:現今之「阿里什乾河」。是應許之地的西南界。
           ●「拈鬮」:SH 5307,「使籤落在....」、「抽籤決定」。
           ◎ 47:22-23 是與約書亞分地的重要差異,此處連寄居的外國人也
             能分配到土地。這可能跟以色列人被擄的經歷有關。不過 47:22 
             把可以分地的外族人限制在「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並非所
             有的寄居者都有權分地。
經文: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哈馬口,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各支派的地都有東西的邊界),是但的一分。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一分。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 48:1-48:7

註釋:

         3.七個位於聖地北方的支派  48:1-7 
           ◎此處記載上帝命令以色列人重新分配地業,不過其分配與約書
             亞的分配不同。不過這個分配頗有意思,北部地區較大、較肥
             沃,分給七個支派,南部分給五個支派。越靠近中央聖所分給
             越重要的支派。最北與最南分給雅各的妾之後裔。最靠近聖所
             的是原本南國的猶大與便雅憫支派。
           ◎每個支派分到一片由東到西平行的土地,由北往南是但、亞設
             、拿弗他利、瑪拿西、以法蓮、流便、猶大。
           ●北「頭」:SH 7097,「末端」、「盡頭」。
           ●「希特倫」:SH 2855,字義是「藏身之地」,詳細地點不詳。
           ●「大馬士革」:字義是「安靜的粗麻紡織者」。是亞蘭的首都。
           ●「哈薩以難」:字義是「湧泉村」。
經文: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二萬五千肘。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二萬五千肘,西寬一萬肘,東寬一萬肘,南長二萬五千肘。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二萬五千肘,寬一萬肘。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這二萬五千肘前面所剩下五千肘寬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四千五百肘,南面四千五百肘,東面四千五百肘,西面四千五百肘。城必有郊野,向北二百五十肘,向南二百五十肘,向東二百五十肘,向西二百五十肘。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一萬肘,西長一萬肘,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二萬五千肘,寬二萬五千肘。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二萬五千肘,東至東界,西邊南北二萬五千肘,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 48:8-48:22

註釋:

         4.位於中央的土地  48:8-22 
           ●「所當獻的供地」:「所當奉獻的」、「獻上分別出來的」。
           ●「二萬五千肘」:約13公里。
           ●「一萬肘」:約5.2公里,此處用的應該是「大肘(七掌長)
                         」。
           ◎「寬一萬肘」:七十士譯本作「兩萬肘」,學者一般認為應該
                           是「兩萬肘」比較可靠,也就是約10.4公里。
                           與 45:1 一樣。
           ●「初熟之物」:SH 7225+SH 776,「上好的地」。應該是
                           指這塊聖地是上好的地。
           ●「俗用」:「一般用途」,相對於「分別為聖」。
           ●「四千五百肘」:約2.33公里。
           ●「二百五十肘」:約129.65公尺。
           ◎中央聖地兩旁是王的分地,中間由北往南是祭司之地(中間是
             聖殿)、利未人之地、城與工人之耕地。
經文: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分。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8:23-48:29

註釋:

         5.五個位於聖地南方的支派  48:23-29 
           ◎每個支派分到一片由東到西平行的土地,由北往南是便雅憫、西
             緬、以薩迦、西布倫、迦得。
           ●「他瑪」:字義是「棕櫚樹」。
           ●「米利巴」:字義是「紛爭」、「爭鬧」。
           ●「加低斯」:字義是「神聖的」。  
           ●「埃及小河」:現今之「阿里什乾河」。是應許之地的西南界。
           ●「大海」:此處指「地中海」。
經文:

城的北面四千五百肘。出城之處如下;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東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南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西面四千五百肘,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城四圍共一萬八千肘。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 48:30-48:35

註釋:

    (三)新的耶路撒冷與城門  48:30-35 
          ◎此處每一個城門是以一個支派來命名。利未也佔了一個門,所以
            約瑟(以法蓮與瑪拿西)也只佔一個門。
          ●「四千五百肘」:約2.33公里。
          ●「耶和華的所在」:SH 3068+SH 8033,「耶和華在那裡」。
          ◎整本以西結書用「耶和華在那裡」做結束,實在耐人尋味。似乎
            對這些被擄歸回的人來說,上帝透過先知應許要讓他們歸回,而
            且上帝要「在耶路撒冷」,更是堅定了他們在被擄的生涯中,持
            守信仰,直到回到上帝應許之地的那天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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