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羅在羅馬城中的活動 28:17-31
(一)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表明自己是為了彌賽亞的盼望被捆綁,並非是故意要與猶太人
為敵。 28:17-20
◎「過了三天」:顯然保羅很急著要跟羅馬的猶太人接觸,才剛剛安頓好,就找猶太首領
過來了。
◎「猶太人的首領」:可能是指羅馬各會堂的領袖們。這時羅馬大約有四到五間以上的會
堂。
●「弟兄們」:SG 435+SG 80,「男人們,弟兄們」,此處著重「同胞關係」。
●「本國的百姓」:SG 2992,「民族」、「國家」的單數型態,就是指「猶太人」。
●「規條」:SG 1485,「習俗」、「慣例」的意思。
●「被鎖綁」:SG 1198,「囚犯」。
●「願意」釋放我:SG 1014,「計畫」、「意圖」。
●「該死的罪」:SG 156+SG 2288,「死的罪證」、「死的罪名」。
●「不服」:SG 483,「反駁」、「反對」的意思。
●「因此」,我請你們來:原文直譯是「所以因為這個緣故」,其中,「緣故SG 156」
也有「罪狀」的意思,與 徒28:18 的「罪」同字。
◎「以色列人所指望的」:大概就是指「彌賽亞的來臨」或者保羅在之前所提的「死人
復活的盼望」。
◎保羅傳福音一貫的原則都是先傳給猶太人,到了羅馬也不例外。
◎保羅在此處只是簡單的為自己辯護,並沒有說明太多事情的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