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約阿施克服困難重修聖殿。 24:4-14
○ 王下 12:4-16
◎比起列王紀下的記載,此處略去 王下 12:4-8 利未人收了捐獻未
修聖殿的記載,增加了利未人參與修殿工作 24:6,11 的記載。不
過 24:5 還是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有「指責」的意味。
●「重修」:SH 2318,「更新」、「修補」。
◎ 24:5 是希望利未人去猶大各城市收「稅金」或「捐款」,讓聖殿
可以「年年維修」,但是利未人不願意這樣做。
●「所定的捐項」:指 出 30:12-16 摩西數點以色列人時,超過20
歲的每個人要納半舍克勒(約六公克)銀子。這
原本應該是一生繳納一次,但是後來演變成每年
都繳納一次,金額是三分之一舍克勒 尼 10:32
,而到了耶穌時期每年要繳交半舍客勒銀子或兩
塊希臘幣 太 17:24 。
●亞她利雅的「眾子」:SH 1121,可能是「黨徒」、「成員」的意
涵,而非「兒子們」。
◎此時聖殿建成已經有124年,且經過亞她利雅的破壞 代下 24:7 。
●「通告」:SH 6963,「聲音」、「響聲」。
●「捐完」:SH 3615,「結束」、「完成」。
◎ 24:9-10 ,不再派利未人去各城收,而要求大家把捐款送到聖殿
中。
●「司事」:SH 6486,「監督者」。
●大祭司的「屬員」:SH 6496,「官員」、「代理人」。
●「石匠」:原文是「挖掘」、「鑿」,指的應該是「切割石頭的工
人」。
●漸漸「修成」:SH 724,「痊癒」、「恢復」。
◎ 24:9-14 可以看見出錢的、監督的、出力的,都各司其職,盡心
盡力在修理聖殿的工作上,聖殿就恢復舊觀。我們是不是也好好扮
演自己的角色?讓上帝的事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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