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查詢  A+放大  A-縮小
/*************************************************************************
這份研經資料,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這份資料由於教會查經班改為兩週一次,還常常遇到事情無法查考,因此拖到現在才
完成。雖然是延拓,不過我們也算是盡力去完成了。

這份資料是由高雄三一長老教會查經班於2019.04.07完成,
成員有:ksf,杜老師、陽明嫂、嘉雄兄、吳勇信、tjm、紀瑜姐
**************************************************************************/
歷代志下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傳統上認為歷代志、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是同一個作者,甚至是同一本
          著作。古猶太傳統更認為以斯拉就是歷代志的作者。
    (二)古敘利亞譯本曾記載祭司約哈難( 尼 12:23 ,西元前500多年)是本
          書作者,不過大部分學者並不接受。
    (三)由歷代志的寫作風格與資料上看來,作者可能是個利未人,不過實際的
          身份無法進一部被確認。
    
  二、寫作時間:
    (一)最早應該是在被擄歸回時期到西元前第六世紀末,有學者認為是在西元
          前529-515年,不過這種說法較少被一般學者接受。
    (二)比較歷代志的定居耶路撒冷名單 代上 9:2-34 與尼希米記 尼 11:3-19 
          ,可以看出歷代志的人數比較多,因此時間似乎是比尼希米(西元前第
          五世紀末)晚一些,而且歷代志一到九章的家譜,就限制了歷代志著作
          的最早可能時間,因此著作時間定在西元前400-500年似乎比較合理。
    (三) 代上 29:7 記載了一種稱為「達利克」的錢幣,原本學界認為這是紀
          念大利烏一世(西元前522-486年)的錢幣,但後來考古學發現巴比倫
          的尼布尼杜斯王(西元前556-539年)就已經鑄造了「達利克」錢幣。
          因此就無法用這個錢幣的年代來推測著作年代。
    (四)歷代志的七十士譯本曾經被西元前第二世紀的Eupolemos引用,因此成
          書日期不可能晚到西元前第二世紀。
    
  三、特色:
    (一)歷代志的原名意義是「那些日子裡的事件」(亦即「年代記錄」、「編
          年史」之意),本書在七十士譯本的名字意義是「那些遺漏的事」(因
          為歷代志補充了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中未提及的事件),武加大譯本的譯
          者耶柔米建議將本書稱為「整個神聖歷史的編年史」。    
    (二)歷代志的正典地位,幾乎沒有被質疑過。 七十士譯本與基督教聖經將
          其歸類為歷史書,而猶太正典將之歸類為「著作」。   
    (三)歷代志的章數僅次於詩篇與以賽亞書,位列第三。
    (四)歷代志的作者關注的焦點在南國,以及某些特定的君王:大衛、所羅門
          與希西家。其關注的重點也不在一般的戰爭或政治發展,而在:聖殿、
          禱告、敬拜、利未人。
    (五)一般學者認為歷代志作者所提供的歷史記錄,比撒母耳記和列王紀更完
          整,而且具有獨特的歷史價值。
    (六)大衛與大衛的王朝是歷代志神學觀的精華所在。
    (七)歷代志中大量引用「舊約正典」的內容。摩西五經、約書亞記、列王紀
          、詩篇、以西結書等等經卷的內容,都出現在歷代志中。
    (八)基督教的正典中,歷代志被分為上下,且置於列王紀之後。猶太人的正
          典中歷代志被合為一卷,放在正典的最後。         
    (九)死海古卷的第四洞發現歷代志的殘卷,時間大約是西元前50-24年。
    
  四、文體:
    (一)作者使用的材料主要是撒母耳記與列王紀,也用了摩西五經的家譜。
           代上 29:29 還提到「先見撒母耳的書」、「先知拿單的書」、「先
          見迦得的書」,以及 代下 20:34 提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
          這些著作都已經不存在了。
    (二) 代下 27:7 有「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 代下 16:11 「猶大和以
          色列諸王記」、 代下 20:34 「以色列諸王記」等,都是作者引用但
          目前佚失的資料。
    
  五、寫作目的:確認大衛與大衛王朝是彌賽亞王朝,耶路撒冷的聖殿是唯一合
                法的中央聖所。很可能這是當時面對「撒瑪利亞人」挑戰的回
                應。
          
  六、重要年代表:
    (一)猶太人的正月:要確認君王統治的年代,牽涉到哪一個月是一年的開
                        始。一般認為猶太人的宗教曆是由尼散月(陽曆三、
                        四月)開始,但另有人認為第七個月(提斯利月,相
                        當於陽曆的九、十月)可能是猶太人農事曆的正月。
    (二)提到關於某王的「第幾年」,有兩種記錄法:
          1.實年法:作王當年就算是第一年,一年後就是第二年。
          2.登基年法:作王一年後才是第一年。
    (三)考慮上述兩個變數,加上兩任君王間有時會有共同執政的問題,就讓
          君王年代表很難被確定,以下是一份簡易的年代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   │   南國猶大    │  在位 │  南國先知   │  北國以色列   │  在位 │   北國先知  │
│ (西元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0   │    羅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羅波安     │  22年 │  亞希雅     │
│   914   ├ ─  羅波安終 ─ ┼ ─ ─ ─ ┤  (935-911)  │               │       │  (934-909)  │
│   913   │    亞比雅     │  3年  │  示瑪雅     │               │       │             │
│   911   ├ ─  亞比雅終 ─ ┼ ─ ─ ─ ┤  (931-911)  │               │       │             │
│   910   │    亞撒       │  41年 │  亞撒利雅   ├  耶羅波安終   ┼ ─ ─ ─ ┼ ─ ─ ─ ─ ─ ─ ┤
│   910   │               │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       │  哈拿尼     ├  拿答終     ─ ┼ ─ ─ ─ ┼ ─ ─ ─ ─ ─ ─ ┤
│   909   │               │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       │  耶戶       ├  巴沙終     ─ ┼ ─ ─ ─ ┼ ─ ─ ─ ─ ─ ─ ┤
│   886   │               │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       │             ├  以拉終   ─ ─ ┼ ─ ─ ─ ┼ ─ ─ ─ ─ ─ ─ ┤
│   885   │               │       │             │  暗利         │  12年 │             │
│   874   │               │       │             ├  暗利終   ─ ─ ┼ ─ ─ ─ ┤  以利亞     │
│   874   │               │       │             │  亞哈         │  22年 │  (875-848)  │
│   871   ├ ─  亞撒終   ─ ┼ ─ ─ ─ ┤             │               │       │             │
│   871   │    約沙法     │  25年 │             │               │       │             │
│   855   │               │       │  俄巴底亞   │  亞哈/亞哈謝  │       │             │
│   853   │    約沙法/約蘭│       │  (855-840)  ├  亞哈終     ─ ┼ ─ ─ ─ ┤             │
│   853   │               │       │             │  亞哈謝       │  2年  │             │
│   852   │               │       │             ├  亞哈謝終   ─ ┼ ─ ─ ─ ┤             │
│   852   │               │       │             │  約蘭         │  12年 │             │
│   847   ├ ─  約沙法終 ─ ┼ ─ ─ ─ ┤             │               │       │  以利沙     │
│   847   │    約蘭       │  12年 │             │               │       │  (848-797)  │
│   841   ├ ─  約蘭終   ─ ┼ ─ ─ ─ ┤             │               │       │             │
│   841   │    亞哈謝     │  1年  │             ├  約蘭終   ─ ─ ┼ ─ ─ ─ ┤             │
│   841   ├ ─  亞哈謝終 ─ ┼ ─ ─ ─ ┤             │  耶戶         │  28年 │             │
│   841   │    亞他利雅   │  6年  │  約珥       │               │       │             │
│   835   ├ ─  亞他利雅終 ┼ ─ ─ ─ ┤  (835-796)  │               │       │             │
│   835   │    約阿施     │  40年 │             │               │       │             │
│   814   │               │       │             ├  耶戶終   ─ ─ ┼ ─ ─ ─ ┤             │
│   813   │               │       │             │  約哈斯       │  17年 │             │
│   800   │               │       │             │               │       │             │
│   799   │               │       │             │               │       │             │
│   798   │  約阿施/亞瑪謝│       │             │               │       │             │
│   797   │               │       │             ├  約哈斯終   ─ ┼ ─ ─ ─ ┤             │
│   796   ├ ─  約阿施終 ─ ┼ ─ ─ ─ ┤             │  約阿施       │  16年 │             │
│   795   │    亞瑪謝     │  29年 │             │               │       │             │
│   794   │               │       │             │               │       │  約拿       │
│   791   │ 亞瑪謝/烏西雅 │       │             │               │       │  (793-753)  │
│   781   │               │       │             ├  約阿施終   ─ ┼ ─ ─ ─ ┤             │
│   781   │               │       │             │  耶羅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               │       │             │
│   767   ├ ─  亞瑪謝終 ─ ┼ ─ ─ ─ ┤             │               │       │             │
│   766   │    烏西雅     │  52年 │             │               │       │  阿摩司     │
│   754   │               │       │             ├  耶羅波安II終 ┼ ─ ─ ─ ┤  (760-750)  │
│   754   │               │       │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       │             ├  撒迦利雅終   ┼ ─ ─ ─ ┤  何西阿     │
│   753   │               │       │             │  沙龍         │  1月  │  (753-715)  │
│   753   │               │       │             ├  米拿現   ─ ─ ┼ ─ ─ ─ ┤             │
│   751   │               │       │             │               │  10年 │             │
│   750   │  烏西雅/約坦  │       │             │               │       │             │
│   742   │               │       │  彌迦       ├  米拿現終     ┼ ─ ─ ─ ┤             │
│   742   │               │       │  (742-687)  │  比加轄       │  2年  │             │
│   741   │               │       │  以賽亞     ├  比加轄終     ┼ ─ ─ ─ ┤             │
│   740   ├ ─  烏西雅終 ─ ┼ ─ ─ ─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約坦       │  16年 │             │               │       │             │
│   734   ├ ─  約坦終 ─ ─ ┼ ─ ─ ─ ┤             │               │       │             │
│   734   │    亞哈斯     │  16年 │             │               │       │             │
│   731   │               │       │             ├  比加終     ─ ┼ ─ ─ ─ ┤             │
│   731   │               │       │             │  何細亞       │  9年  │             │
│   729   │  亞哈斯/希西家│       │             │               │       │             │
│   723   │               │       │             ├  何細亞終   ─ ┼ ─ ─ ─ ┤             │
│   721   │               │       │             │  (以色列滅亡) │       │             │
│   715   ├ ─  亞哈斯終 ─ ┼ ─ ─ ─ ┤             │               │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             │
│   713   │               │       │             │               │       │             │
│   696   │               │       │             │               │       │             │
│   695   │  希西家/瑪拿西│       │             │               │       │             │
│   686   ├ ─  希西家終 ─ ┼ ─ ─ ─ ┤  那鴻       │               │       │             │
│   686   │    瑪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
│   641   ├ ─  瑪拿西終 ─ ┼ ─ ─ ─ ┤  西番雅     │               │       │             │
│   640   │    亞們       │  2年  │  (640-621)  │               │       │             │
│   639   ├ ─  亞們終 ─ ─ ┼ ─ ─ ─ ┤  耶利米     │               │       │             │
│   638   │    約西亞     │  31年 │  (627-586)  │               │       │             │
│   621   │               │       │  哈巴谷     │               │       │             │
│   620   │               │       │  (612-589)  │               │       │             │
│   609   ├ ─  約西亞終 ─ ┼ ─ ─ ─ ┤  但以理     │               │       │             │
│   609   │    約哈斯     │  3月  │  (605-530)  │               │       │             │
│   609   ├ ─  約哈斯終 ─ ┼ ─ ─ ─ ┤             │               │       │             │
│   608   │    約雅敬     │  12年 │  以西結     │               │       │             │
│   607   │               │       │  (597-571)  │               │       │             │
│   606   │               │       │             │               │       │             │
│   606   │               │       │             │               │       │             │
│   598   ├ ─  約雅敬終 ─ ┼ ─ ─ ─ ┤             │               │       │             │
│   597   │    約雅斤     │  3月  │             │               │       │             │
│   597   ├ ─  約雅斤   ─ ┼ ─ ─ ─ ┤             │               │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             │
│   592   │               │       │             │               │       │             │
│   586   │               │       │             │               │       │             │
│   586   ├ ─  猶大滅亡 ─ ┴ ─ ─ ─ ┤             │               │       │             │
│         │                       │  哈該       │               │       │             │
│         │                       │  (520-505)  │               │       │             │
│         │                       │  撒迦利亞   │               │       │             │
│         │                       │  (520-480)  │               │       │             │
│         │                       │  瑪垃基     │               │       │             │
│         │                       │  (440-4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資料:
  1.「天道聖經註釋-歷代志上下」,區應毓著,天道書樓出版。
  2.「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歷代志上下」,史爾曼著,廖和美、黃從真譯,校園出
    版社。
  3.「基督教文藝中文聖經註釋-歷代志上下」,黃福光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4.「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5.「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6.「舊約聖經背景註釋」,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著,李永明、徐成德、黃
    楓皓譯,校園出版社。



經文:

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國位堅固;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使他甚為尊大。所羅門吩咐以色列眾人,就是千夫長、百夫長、審判官、首領與族長都來。所羅門和會眾都往基遍的邱壇去,因那裡有神的會幕,就是耶和華僕人摩西在曠野所製造的。只是神的約櫃,大衛已經從基列‧耶琳搬到他所預備的地方,因他曾在耶路撒冷為約櫃支搭了帳幕,並且戶珥的孫子、烏利的兒子比撒列所造的銅壇也在基遍耶和華的會幕前。所羅門和會眾都就近壇前。所羅門上到耶和華面前會幕的銅壇那裡,獻一千犧牲為燔祭。 1:1-1:6

註釋:

壹、所羅門的事蹟  1:1-9:31 
  一、所羅門的智慧與財富  1:1-17 
    (一)所羅門的敬虔  1:1-6 
          ●「國位堅固」:原文的時態顯示意義是「使自己的國度堅定」。
          ◎ 1:1 的記載省略了所羅門即位初期的一些政治鬥爭 王上 1 。
          ●「基遍」:字義是「丘陵城市」,位於便雅憫支派境內,距離耶
                      路撒冷6.8公里。這是示羅被毀之後會幕及祭壇所在
                      之處 代上 21:29  代下 1:2-6 。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
                      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
                      處所。
          ◎ 1:2-3 描述所羅門要求所有以色列國的統治者、官員都來到基遍獻
            祭。因為神的會幕位於基遍。大衛在位時,遇到國家大事也會召聚
            全國代表共同商議 代上 13:1-5  28:1 ,此處所羅門效法其父親的
            榜樣,同時也表達所羅門王國位堅固,且獲得全民的支持。
          ●「基列耶琳」:「森林之城」的意思,位於耶路撒冷以西14公里
                          。
          ◎「比撒列所造的銅壇」:就是會幕的銅壇 出 27:1-8  38:1-7 。
          ◎比起 王上 3:4 僅指出基遍的敬拜地點是個「邱壇」,此處說明
            這個地點,其實是摩西的會幕。所以在此敬拜是合法的,並非違
            背中央聖所敬拜的律法。歷代志有「解釋所羅門王到基遍邱壇敬
            拜的理由」之意圖。
經文:

當夜,神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所羅門對神說:「你曾向我父大衛大施慈愛,使我接續他作王。耶和華神啊,現在求你成就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因你立我作這民的王,他們如同地上塵沙那樣多。求你賜我智慧聰明,我好在這民前出入;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神對所羅門說:「我已立你作我民的王。你既有這心意,並不求資財、豐富、尊榮,也不求滅絕那恨你之人的性命,又不求大壽數,只求智慧聰明好判斷我的民;我必賜你智慧聰明,也必賜你資財、豐富、尊榮。在你以前的列王都沒有這樣,在你以後也必沒有這樣的。」於是,所羅門從基遍邱壇會幕前回到耶路撒冷,治理以色列人。 1:7-1:13

註釋:

    (二)所羅門的智慧  1:7-13王上 3:5-151:7 歷代志作者省略了 王上 3:5 記錄上帝在夢中向所羅門顯
            現。
          ●「出入」:本指帶領軍隊的能力 書 14:11  撒上 29:6 ,後來引
                      申指領導能力 申 31:2  撒上 18:16 。
          ●「判斷」這眾多的民:「管理」、「治理」、「審判」。
          ●「眾多的」民:SH 1419,「大的」。
          ◎ 王上 3:9 所羅門求的「智慧」用SH 8085,特別著重在「聽訟」
            。此處的「智慧」是SH 2451,是「睿智」與「智慧」的意思。
          ◎ 1:11 中上帝強調自己已經「立你作我民的王」,表示以色列的
            王權、百姓,都是屬於上帝的,上帝可以自由支配。而所羅門作
            王,也的確是本於上帝的選召。我們是否知道我們的職位、權柄
            都是源自上帝?
          ●「治理」以色列人:SH 4427,「作王統治」。
經文:

所羅門聚集戰車馬兵,有戰車一千四百輛,馬兵一萬二千名,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王在耶路撒冷使金銀多如石頭,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樹。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著定價買來的。他們從埃及買來的車,每輛價銀六百舍客勒,馬每匹一百五十舍客勒。赫人諸王和亞蘭諸王所買的車馬,也是按這價值經他們手買來的。 1:14-1:17

註釋:

    (三)所羅門的財富  1:14-17王上 10:26-29 
          ●「戰車」:用馬拉的戰爭用車,在當時算是最強大、先進的作戰
                      武器。        
          ●「馬兵」:指「戰馬」或「騎戰馬者」。
          ●「香柏木」:香柏樹的生長速度緩慢,樹齡可以高達三千年,高
                        達36.5公尺。這種樹木經久耐用,因此古代大部分
                        廟宇和宮殿都以之為精選的木料。黎巴嫩森林是這
                        些樹木生長的少數幾處地方之一。西元前4000年以
                        來,美索不達米亞和埃及已經進口這些木材。到了
                        西元前1000年時,當地著名森林的樹木已經所剩無
                        幾,使得該木料越來越珍貴。
          ◎大衛時代並沒有發展騎兵, 撒下 8:4 還記載大衛打敗哈大底
            謝時,也不劫掠馬匹,只留下可以拉100輛車的馬,其他的馬
            都砍斷蹄筋。到了所羅門就預備大量的馬車和馬匹了。
          ●「一群一群」:原文是「聚集」或「古厄」(一個地名,位於基
                          利家),後者比較可能。
          ◎有文獻認為當時最好的戰車是埃及製造,最好的馬匹,是基利
            家(小亞細亞)繁殖的,所羅門將最好的車和馬買到手。
          ●「六百舍客勒」:6.8公斤,約7795.54美元(以白銀每盎司
                            32.5美元計算)。
          ●「一百五十舍客勒」:1.7公斤,約1948.9美元(以白銀每盎
                               司32.5美元計算)。
          ●「赫人諸王和亞蘭諸王」:指以色列北面與東北面的亞蘭人建
                                    立之王國。
          ◎ 1:17 顯示北方與東北方的潛在威脅,因為主要武器必須經
            過所羅門的手,等於是被箝制住了,難以強大成為以色列的威
            脅。
經文:

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的名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所羅門就挑選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三千六百督工的。所羅門差人去見泰爾王希蘭,說:「你曾運香柏木與我父大衛建宮居住,求你也這樣待我。我要為耶和華─我神的名建造殿宇,分別為聖獻給他,在他面前焚燒美香,常擺陳設餅,每早晚、安息日、月朔,並耶和華─我們神所定的節期獻燔祭。這是以色列人永遠的定例。我所要建造的殿宇甚大;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他居住的,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呢?我是誰?能為他建造殿宇嗎?不過在他面前燒香而已。現在求你差一個巧匠來,就是善用金、銀、銅、鐵,和紫色、朱紅色、藍色線,並精於雕刻之工的巧匠,與我父大衛在猶大和耶路撒冷所預備的巧匠一同做工;又求你從黎巴嫩運些香柏木、松木、檀香木到我這裡來,因我知道你的僕人善於砍伐黎巴嫩的樹木。我的僕人也必與你的僕人同工。這樣,可以給我預備許多的木料,因我要建造的殿宇高大出奇。你的僕人砍伐樹木,我必給他們打好了的小麥二萬歌珥,大麥二萬歌珥,酒二萬罷特,油二萬罷特。」泰爾王希蘭寫信回答所羅門說:「耶和華因為愛他的子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又說:「創造天地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賜給大衛王一個有智慧的兒子,使他有謀略聰明,可以為耶和華建造殿宇,又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現在我打發一個精巧有聰明的人去,他是我父親希蘭所用的,是但支派一個婦人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他善用金、銀、銅、鐵、石、木,和紫色、藍色、朱紅色線與細麻製造各物,並精於雕刻,又能想出各樣的巧工。請你派定這人,與你的巧匠和你父─我主大衛的巧匠一同做工。我主所說的小麥、大麥、酒、油,願我主運來給眾僕人。我們必照你所需用的,從黎巴嫩砍伐樹木,紮成筏子,浮海運到約帕;你可以從那裡運到耶路撒冷。」 2:1-2:16

註釋:

  二、所羅門興建聖殿  2:1-4:22 
    (一)所羅門與推羅王的邦交良好,請求推羅王希蘭協助其建造聖殿。
           2:1-16 
          ●「定意」:SH 559,「說」、「想」、「命令」。
          ◎「為自己的國建造宮室」: 王上 7:1-12 記載所羅門建造王
            宮的工程,共耗時13年,建造聖殿耗時7年 王上 6:2-38 。
          ◎ 2:2 「三千六百督工」, 王上 5:16 記載「三千三百督工」
            。其間的差異可能是有三百人的職務是「監督督工的人」導致
            。
          ●「泰爾(推羅)」:是古代腓尼基人的主要海港之一,位於耶
                              路撒冷北方約150公里 ,的一個小島之上
                              。它除了在當時的航海商業中扮演極重要
                              的角色之外,紡織和染色工業,以及香柏
                              木出口,都是此處著名的產業。推羅非常
                              仰賴以色列的農產品供應,以色列也控制
                              內陸到推羅的商業大道。因此推羅王是最
                              早承認大衛王的君王。
          ●「希蘭」:字義是「尊貴的」。目前歷史文獻記載過一位希蘭
                      王是西元前969-936年(一說是978-944年)當推羅
                      王。希蘭曾經幫大衛建造過宮殿 撒下 5:11 。
          ●「美香」:SH 7004+SH 5561,「香料的氣味」、「香料的
                      煙霧」。
          ◎ 2:6 所羅門清楚的知道自己建的聖殿不是給上帝居住的,而
            是敬拜祂的地方。我們是否知道自己的工作、事奉的真正內涵
            ?
          ◎ 2:4-6 中所羅門對希蘭說的話,也有一種「見證」的意味,
            要影響希蘭王來認識這位至高神。
          ●「巧匠」:SH 376+SH 2450,「專業的人」、「智慧的人」
                      、「有技巧的人」。
          ●「紫色」:SH 710,這個字是亞蘭文,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朱紅色」:SH 3758,這個字是波斯文,聖經中僅於歷代志
                        下中出現三次 代下 2:7,14  3:14 。
          ●「松木」:「柏樹」、「樅樹」。
          ●「檀香木」:這應該是黎巴嫩與俄斐都生產的一種木頭。
          ●「高大出奇」:SH 1419+SH 6381,「大的非凡卓越」。
          ●「二萬歌珥」:約等於4400000公升。此處說是二萬歌珥小麥、
                          兩萬歌珥大麥。這些麥子可以做成兩萬六千六
                          百六十六歌珥的麵粉,比所羅門王室每年消耗
                          量少五分之一。
          ●「二萬罷特」:約等於440000公升。 王上 5:11 說是「二十
                          歌珥」,約等於4400公升。一般認為是4400公
                          升比較可能。
          ●「我父親希蘭所用」:原文是「我父親戶蘭」,也可能是人名
                                「戶蘭亞比」。
          ◎ 代下 2:14 說戶蘭的母親是但支派, 王上 7:14 說是拿弗他
            利支派。戶蘭的母親應該是以色列北部的但支派人,鄰近拿弗
            他利支派,後來先嫁給拿弗他利支派人,丈夫死後再嫁給推羅
            人。     
          ●「約帕」:字義是「美麗」的意思,是當時巴勒斯坦唯一的大
                      海港。
          ◎這個交易是所羅門用以色列盛產的糧食、農作物來交換推羅的
            木料與技術(這是以色列欠缺的),達成一種雙贏的結果。
          ◎ 2:15-16 希蘭要求所羅門兌現提供糧食的承諾外,又提到詳
            細的木材運送計畫:透過海運運到約帕港,然後走陸路到耶路
            撒冷。


經文:

所羅門仿照他父大衛數點住在以色列地所有寄居的外邦人,共有十五萬三千六百名;使七萬人扛抬材料,八萬人在山上鑿石頭,三千六百人督理工作。所羅門就在耶路撒冷、耶和華向他父大衛顯現的摩利亞山上,就是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上、大衛所指定的地方預備好了,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作王第四年二月初二日開工建造。 2:17-3:2

註釋:

    (二)所羅門召集工人在摩利亞山上開始建造聖殿。 2:17-3:22:17-18 記載所羅門的工人主要是外邦人,但是
             王上 5:13-16 的記載中,看得出以色列人也要負擔勞役。
          ◎「摩利亞山」: 創 22:1-19 亞伯拉罕獻以撒就在此處。
          ◎「耶布斯人阿珥楠的禾場」: 代上 21:18-25 。記載大衛買下
                                      的禾場。
          ◎「所羅門作王第四年二月初二日」:應該是西元前967年4月到5
                                            月間。
經文:

所羅門建築神殿的根基,乃是這樣: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都按著古時的尺寸。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高一百二十肘;裡面貼上精金。大殿的牆都用松木板遮蔽,又貼了精金,上面雕刻棕樹和鍊子;又用寶石裝飾殿牆,使殿華美;所用的金子都是巴瓦音的金子。又用金子貼殿和殿的棟樑、門檻、牆壁、門扇;牆上雕刻基路伯。 3:3-3:7

註釋:

    (三)所羅門建造聖所。  3:3-7 
          ●「肘」:等於44.45公分,六十肘就是26.67公尺,二十肘就是
                    8.89公尺,三十肘就是13.335公尺。
          ●「一百二十肘」:約「53.34公尺」,此處是「殿前的廊子高度
                            」。 王上 6:2 說聖殿高三十肘。
          ●「巴瓦音」:SH 6516,字義是「東方的地區」。
          ●「棟樑」:SH 6982,「椽子」、「橫樑」。
          ◎比較特殊的地方是此處完全不提香柏木這個高貴的建材,歷代
            志的作者不知為何緣故完全省略香柏木。反倒是用了許多不同
            的說法來描述「純金」。
經文:

又建造至聖所,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寬也是二十肘;貼上精金,共用金子六百他連得。金釘重五十舍客勒。樓房都貼上金子。在至聖所按造像的法子造兩個基路伯,用金子包裹。兩個基路伯的翅膀共長二十肘。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長五肘,挨著殿這邊的牆;那一個翅膀也長五肘,與那基路伯翅膀相接。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長五肘,挨著殿那邊的牆;那一個翅膀也長五肘,與這基路伯的翅膀相接。兩個基路伯張開翅膀,共長二十肘,面向外殿而立。又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幔子,在其上繡出基路伯來。 3:8-3:14

註釋:

    (四)所羅門建造至聖所。  3:8-14 
          ●「六百他連得」:約等於20400公斤。
          ●「五十舍客勒」:約等於0.567公斤。
          ◎此處「六百他連得金子」貼至聖所似乎是太多,如果是貼整個聖殿
            似乎就比較可能。 代上 22:3 說釘子用鐵做,因此「五十舍客勒
            」的金子如果僅用來貼鐵釘的表面,數量就合理了。用純金當釘子
            強度也不足。
          ●「造像的法子」:SH 4639+SH 6816,「雕刻的手藝」。
                            SH 6816,「雕刻出的圖像」,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                       
          ◎ 3:14 中描述聖殿的幔子,舊約聖經中僅有此處描述聖殿的幔子。
             王上 6:31-35 描述內外殿之間是用門扇隔開,並沒有提及是否有
            幔子。新約聖經則描述希律聖殿有幔子 太 27:51  可 15:38
經文:

在殿前造了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每柱頂高五肘。又照聖所內鍊子的樣式做鍊子,安在柱頂上;又做一百石榴,安在鍊子上。將兩根柱子立在殿前,一根在右邊,一根在左邊;右邊的起名叫雅斤,左邊的起名叫波阿斯。 3:15-3:17

註釋:

    (五)建造殿的柱子。  3:15-17 
          ●「三十五肘」:15.56公尺。
          ◎ 3:15 中描述聖殿高三十五肘,但 王上 7:15  王下 25:17 
             耶 52:21 都說高度只有十八肘。此處可能是兩根柱子總和的
            高度,或是抄寫錯誤導致。
          ●「五肘」:2.22公尺。
          ●「雅斤」:字義是「他將建立」。
          ●「波阿斯」:字義是「快速」或「他大有能力」。
經文:

他又製造一座銅壇,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十肘;又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圍三十肘;海周圍有野瓜(野瓜:原文是牛)的樣式,每肘十瓜,共有兩行,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有十二隻銅牛馱海:三隻向北,三隻向西,三隻向南,三隻向東;海在牛上,牛尾向內;海厚一掌,邊如杯邊,又如百合花,可容三千罷特; 4:1-4:5

註釋:

    (六)建造銅壇與銅海。  4:1-5 
          ●「二十肘」:8.9公尺。
          ●「十肘」:4.45公尺。
          ◎列王紀沒有記載銅壇的建造,但 王上 8:64 又顯示這個銅壇
            的存在。  
          ●「三十肘」:13.34公尺。
          ●「野瓜」:SH 1241,「牛群」。 王上 7:24SH 6497,
                      「野瓜」,意思是「葫蘆型的裝飾品」。這兩字原
                      文相似,一般學者認為應該是「野瓜」,歷代志是
                      抄寫錯誤的結果,或者是牛和野瓜的複合裝飾品。
          ●「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並非是後來黏合上去的,這是比較
                                    高級的工藝手法。
          ●「一掌」:約7.4公分。
          ●又如「百合花」:「百合花花苞」、「百合花花蕾」。
          ●「罷特」:約22公升。
          ◎三千罷特就是66000公升, 王上 7:26 作二千罷特就是44000公
            升。
          ◎直徑4.45公尺,高2.225公尺的銅海,最大容積應該是圓柱體
            222.5 * 222.5 * 3.1416 * 222.5 = 34605084.9 ml
            =34605.0849公升,裝不下2000罷特(44000公升),更不用說
            3000罷特了。因此很可能此處的罷特跟肘,並非如我們一般所認
            知的一罷特22公升與一肘44.5公分。
            不過如果用 結 40:5 的長肘來算,一肘=0.52公尺,這樣直徑就
            是5.2公尺,高2.6公尺,最大容積是
            260*260* 3.1416 *260=55216761.6 ml=55216.7616公升,就足以
            裝2000罷特了。
經文:

又製造十個盆:五個放在右邊,五個放在左邊,獻燔祭所用之物都洗在其內;但海是為祭司沐浴的。他又照所定的樣式造十個金燈臺,放在殿裡:五個在右邊,五個在左邊;又造十張桌子放在殿裡:五張在右邊,五張在左邊;又造一百個金碗;又建立祭司院和大院,並院門,用銅包裹門扇;將海安在殿門的右邊,就是南邊。 4:6-4:10

註釋:

    (七)建造盆、金燈臺、桌子、金碗,並安置妥當。  4:6-10 
          ●「盆」:用以潔淨獻祭用的牲畜  代下 4:6 。會幕中僅有一個
                    銅盆 出 30:17-21 。
          ◎ 4:7-8 所記載的左右,由於以色列人以東方為前方,所以左
            方就是北邊,右方就是南邊。
          ●「金燈臺」:聖殿有十個金燈台,會幕只有一個金燈台
                         出 25:31 。 
          ●「金桌子」: 出 25:23 記載會幕只有一張桌子。     
          ◎聖殿的銅盆、金桌子、金燈臺都是十個,而會幕都是一個。另
            外,壇和桌子可能是用香柏木造成,外面再以金包裹。門樞也
            可能不是用純金製作,而是用其他高硬度的金屬製作。因為純
            金的質地過軟,沒辦法製作這些物品。
經文:

戶蘭又造了盆、鏟、碗。這樣,他為所羅門王做完了神殿的工。所造的就是:兩根柱子和柱上兩個如球的頂,並兩個蓋柱頂的網子和四百石榴,安在兩個網子上〈每網兩行蓋著兩個柱上如球的頂〉。盆座和其上的盆,海和海下的十二隻牛,盆、鏟子、肉鍤子,與耶和華殿裡的一切器皿,都是巧匠戶蘭用光亮的銅為所羅門王造成的,是在約旦平原疏割和撒利但中間藉膠泥鑄成的。所羅門製造的這一切甚多,銅的輕重無法可查。所羅門又造神殿裡的金壇和陳設餅的桌子,並精金的燈臺和燈盞,可以照例點在內殿前。燈臺上的花和燈盞,並蠟剪都是金的,且是純金的;又用精金製造鑷子、盤子、調羹、火鼎。至於殿門和至聖所的門扇,並殿的門扇,都是金子妝飾的。 4:11-4:22

註釋:

    (八)建造聖殿的其他器具。 4:11-22王上 7:40-45 
          ●「盆」:可能是用來煮平安祭的肉或是盛祭壇上的灰燼。
          ●「鏟子」:用來清除祭壇上的灰燼。
          ●「盤子」:用於撒水或撒血的儀式中。
          ●「球」:「碗狀」、「盆狀」。
          ●「巧匠戶蘭」:就是 2:13 的「我父親希蘭」或「戶蘭亞比」
                          。應該就是戶蘭的名字。
          ●「光亮的」銅:「擦亮」、「磨光」。
          ●「疏割」:字義是「貨攤」,位於約旦河東方靠近雅博河的淺
                      攤。考古挖掘證實此地在當時是冶金中心。
          ●「撒利但」:SH 6868,「營寨」。
          ●「膠泥鑄成」:這是一種埃及於西元前2500年發展出來的鑄造
                          方法,用泥土夾住臘作模子來鑄造。
          ◎就人來說,戶蘭只是一個工匠,也不是什麼神職人員或偉大的
            君王,但是聖經還是花很多篇幅來記載這種技術人員對聖殿的
            貢獻。其實戶蘭的技術貢獻,可能遠超過許多神職人員的貢獻
            。我們身為技術人員的人,是否可以奉獻最強的專業給神用?
          ●「這一切甚多」:「這一切器具甚多」。
          ●「蠟剪」:「熄燭器」、「火鉗」。
          ●「鑷子」:「剪燭花的工具」、「剪燭花的剪刀」。
          ●「調羹」:「碗」、「盆子」。
          ●「火鼎」:「香爐」。
          ◎此處的用具可參考 出 25:29-38 。
          ◎許多學者注意到此處列出來的聖殿器皿與用具,摩西的會幕中
            有出現的,都是用金製造。會幕沒出現的,就用銅製造。


經文:

所羅門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神殿的府庫裡。那時,所羅門將以色列的長老、各支派的首領,並以色列的族長招聚到耶路撒冷,要把耶和華的約櫃從大衛城─就是錫安─運上來。於是以色列眾人在七月節前都聚集到王那裡。以色列眾長老來到,利未人便抬起約櫃。祭司利未人將約櫃運上來,又將會幕和會幕的一切聖器具都帶上來。所羅門王和聚集到他那裡的以色列全會眾都在約櫃前獻牛羊為祭,多得不可勝數。祭司將耶和華的約櫃抬進內殿,就是至聖所,放在兩個基路伯的翅膀底下。基路伯張著翅膀在約櫃之上,遮掩約櫃和抬櫃的槓。這槓甚長,槓頭在內殿前可以看見,在殿外卻不能看見,直到如今還在那裡。約櫃裡惟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所放的。除此以外,並無別物。 5:1-5:10

註釋:

  三、所羅門奉獻聖殿  5:1-7:10王上 8:1-66 
      ◎比起列王紀上,歷代志用較少的篇幅記載聖殿的建造,但用更多的篇
        幅記載聖殿的奉獻典禮,增補不少細節記載。
    (一)將聖殿用的器皿與約櫃安置入聖殿中  5:1-10王上 8:1-11 
          ●「完了」:SH 7999,「在和平中」、「完滿」、「完成」。此
                      字與「所羅門」SH 8010(「平安」)相近。
          ◎「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可參考 代上 29:2-5 的記載。
          ●「錫安」:SH 6726,「乾枯之地」,指「耶路撒冷」,但僅出
                      現於詩歌體,尤其是先知書、詩篇的詩歌體中。
          ●「七月節」:就是「住棚節」。 利 23:34-43王上 6:38 說聖殿是所羅門王第十一年八月建成,因此此處如果
            不是提早一個月奉獻,就是延後近一年奉獻。
          ●「利未人便抬起約櫃」: 王上 8:3 說「祭司便抬起約櫃」。
                                   代下 5:7 也說明此處的「利未人」是
                                  「祭司」。
          ◎ 5:5 指的應該是基遍的會幕 代上 16:39-40  代下 1:3 。
          ●「直到如今還在那裡」:指的應該是「約櫃的槓」還在那裡。
          ◎ 5:9 歷代志著作時(被擄歸回),約櫃應該已經佚失。因此這
            段顯然是引用其他文獻( 王上 8:8 )時,被留下來的。其用意
            應該也是要提醒以色列人,約櫃的的確確在聖殿之中。
          ●「兩塊石版」: 出 25:16  40:20 上面記載十誡。 
          ●「何烈山」:「何烈」是「沙漠」的意思,「何烈山」就是「
                        西乃山」。
          ◎ 5:10 事實上約櫃中應該放著 來 9:4 記載的「櫃裡有盛嗎哪的
            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此處如果不是簡要的
            記載,就是亞倫發過芽的杖和嗎哪已經佚失了。  
經文:

當時,在那裡所有的祭司都已自潔,並不分班供職。他們出聖所的時候,歌唱的利未人亞薩、希幔、耶杜頓,和他們的眾子眾弟兄都穿細麻布衣服,站在壇的東邊,敲鈸、鼓瑟、彈琴,同著他們有一百二十個祭司吹號。吹號的、歌唱的都一齊發聲,聲合為一,讚美感謝耶和華。吹號、敲鈸,用各種樂器,揚聲讚美耶和華說: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那時,耶和華的殿有雲充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神的殿。 5:11-5:14

註釋:

    (二)所以祭司與歌唱的都一起頌讚神,上帝的榮耀顯現,充滿聖殿。
           5:11-14 
          ●「自潔」:SH 6942,「保持自己分別」、「奉獻自己為聖」。
          ●「歌唱的利未人」:原文是「全體唱歌的利未人」、「所有唱歌
                              的利未人」。
          ●本為「善」:SH 2896,「好東西」、「利益」、「福樂」。
          ◎ 5:13 的意義是這些歌頌的人,都不求自己的突出表現,而是一
            心一意的努力成為「一個讚美、感謝神的聲音」之一部份。我們
            是否願意讓自己成為一個事奉團隊的「一部份」,捨棄自我?
          ●耶和華的殿有「雲」充滿:此處指「伴隨上帝顯現的雲彩」。
                                     出 16:10  19:9,16  24:165:11-13王上 8:10-11 相比,有略為增加的額外記載,顯
            示歷代志作者特別關注這些事情。
          ◎ 5:14出 40:33-35 會幕完工時的景象一樣。摩西也因為上
            帝的榮光無法進入會幕。如同會幕一樣,上帝用人可見的景象
            來表達祂對聖殿的認可。

經文:

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他必住在幽暗之處。但我已經建造殿宇作你的居所,為你永遠的住處。王轉臉為以色列會眾祝福,以色列會眾就都站立。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他說:『自從我領我民出埃及地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眾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也未曾揀選一人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殿,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立意要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兒子必為我名建殿。』「現在耶和華成就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國位,是照耶和華所說的,又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殿。我將約櫃安置在其中,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6:1-6:11

註釋:

    (三)所羅門禱告前的發言:說明建立聖殿的來龍去脈  6:1-11王上 8:12-21 
          ●「幽暗之處」:「烏雲」、「密雲」、「陰暗」、「漆黑」。 
          ●「建造」殿宇:原文僅有一個「建造」, 王上 8:13 有兩個「
                          建造」連接在一起。
          ●「所應許的」:指 撒下 7:5-16 的記載。
          ●神的「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
                        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 6:8 顯示上帝認為大衛想要為祂建立聖殿的心意是好的,祂雖
            然沒答應讓大衛建立聖殿,卻仍然悅納大衛的心意。我們能瞭解
            當我們樂意奉獻時,即使上帝不收或不用收我們的奉獻,祂也會
            讚賞悅納嗎?
          ◎這一段,所羅門王說明上帝信守大衛之約,所以聖殿可以完成,
            他可以接續大衛作王。
經文:

所羅門當著以色列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舉起手來,〈所羅門曾造一個銅臺,長五肘,寬五肘,高三肘,放在院中〉就站在臺上,當著以色列的會眾跪下,向天舉手,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你親口應許,親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樣。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你所應許你僕人─我父大衛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遵守我的律法,像你在我面前所行的一樣,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現在求你應驗這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求你成就向你僕人大衛所應許的話。「神果真與世人同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俯聽僕人在你面前的祈禱呼籲。願你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應許立為你名的居所;求你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 6:12-6:21

註釋:

    (四)所羅門奉獻聖殿的禱告  6:12-42王上 8:22-53 
          1.引言  6:12-216:12-13 說明所羅門王是在外院中設立一個銅臺,對著內
              院的銅祭壇,所羅門王即在銅臺上當着以色列人的面向上帝
              禱告。
            ●「盡心」:「全心」。
            ◎ 6:16 比起 王上 8:25 ,多加了「遵守我的律法」。顯示
              歷代志更明確的闡明何謂「謹慎自己的行為」。
            ●「垂聽而赦免」:原文也可以翻譯為「垂聽且赦免」。
            ◎此處所羅門的意思是:上帝是偉大的,其實這個聖殿不能讓
              上帝居住,但是當人在這聖殿禱告的時候,求上帝還是聽、
              赦免。比較特別的是所羅門似乎特別強調「赦免」這個舉動
              。
經文:

「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求你從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你的民以色列若得罪你,敗在仇敵面前,又回心轉意承認你的名,在這殿裡向你祈求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赦免你民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你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你的民因得罪你,你懲罰他們,使天閉塞不下雨,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你的名,離開他們的罪,求你在天上垂聽,赦免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的罪,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且降雨在你的地,就是你賜給你民為業之地。「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無論遭遇甚麼災禍疾病,你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災禍甚苦,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甚麼,禱告甚麼,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你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使他們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你,遵行你的道。 6:22-6:31

註釋:

          2.為以色列人不是故意犯罪而引起的後果禱告: 6:22-31 
            ●「起誓」: 出 22:10-12  民 5:11-31 記載起誓相關的律法。
            ●「判斷」:原文是「採取行動斷定是非」,和合本沒有翻譯出
                        前面的「採取行動」或「行事」。
            ◎ 6:22-23 的意思是讓以色列人的「發誓」有效,上帝真的介
              入審斷。這裡的原文看不出哪一個人是惡人還是義人,所羅門
              王大概也沒有要指出誰是惡人的意思。
            ◎ 6:24-25 指的應該是一時戰敗被俘的狀況。  
            ●「天閉塞不下雨」: 申 28:22-24 記載乾旱是背約的咒詛。
            ● 6:28 都是申命記中記載的背約咒詛。
            ●「自覺災禍甚苦」:原文是「因各人知道他的災難和他的痛苦
                                」。
            ◎後半段這裡的意思是希望上帝用懲罰性的災禍管教以色列人時
              ,如果以色列人悔改,就請上帝施恩停止災禍(不要太過生氣
              )。
經文: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6:32-6:33

註釋:

          3.為外邦人禱告:求上帝應允外邦人向這聖殿的禱告。 6:32-33 
            ●「認識」:「知道」,「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以此字來
                        描述「性行為」。
            ◎這一段顯出所羅門的智慧與寬宏,願意分享上帝的恩典給「
              外國人」、「外族人」。多少人希望所有好處都留在本國本
              族啊。
            ◎所羅門也求上帝為了讓外國人認識神,敬畏神,垂聽外邦人
              的禱告。我們為非基督徒的禱告,是否也是為了讓他們終究
              也能認識神?
經文:

「你的民若奉你的差遣,無論往何處去與仇敵爭戰,向你所選擇的城與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你從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使他們得勝。 6:34-6:35

註釋:

          4.為以色列人的戰爭禱告  6:34-35 
            ●「使他們得勝」: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實際的意
                              思當然也是「使他們得勝」。
經文:

「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或遠或近之地;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你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你所選擇的城,並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你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赦免他們的過犯。 6:36-6:39

註釋:

          5.為以色列人犯罪全民被擄時禱告。  6:36-39  
            ●「擄到仇敵之地」: 利 26:27-39  申 28:45-68 就有被擄
                               到仇敵之地的警告。所以所羅門這樣的
                                禱告並非預言。
            ●「想起罪來」:原文沒有「想起罪來」,而是「回轉」的意
                            思。這樣 6:37 就有兩個「回轉」SH 7725
                            ,用以加強語氣。
            ●「為他們伸冤」: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
            ◎所羅門的禱告看起來合情合理,不是隨便亂要求上帝要施恩
              給好處。前面的禱告,所羅門求神當以色列人悔改,祂就赦
              免施恩,這裡是要「盡心盡性歸服你」、「回轉回轉」才拯
              救。而且他沒有要求上帝讓他們被擄歸回,因為他知道那是
              很不可能的。只求上帝讓他們被憐憫。沒想到上帝的慈愛過
              於所羅門所想的,最後還讓以色列人被擄歸回。
經文:

「我的神啊,現在求你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耶和華神啊,求你起來,和你有能力的約櫃同入安息之所。耶和華神啊,願你的祭司披上救恩;願你的聖民蒙福歡樂。耶和華神啊,求你不要厭棄你的受膏者,要記念向你僕人大衛所施的慈愛。」 6:40-6:42

註釋:

          5.結語  6:40-42 
            ◎最後這一段結論與 王上 8:50-53 略有差異,不過與
               詩 132:8-10 非常相似。
            ●「安息之所」:SH 5118,「安息的地方」、「安息」。此
                            處指「聖殿」。
            ●「受膏者」:SH 4899,「彌賽亞」。
經文:

所羅門祈禱已畢,就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盡燔祭和別的祭。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因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耶和華殿,所以祭司不能進殿。那火降下、耶和華的榮光在殿上的時候,以色列眾人看見,就在鋪石地俯伏叩拜,稱謝耶和華說:耶和華本為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7:1-7:3

註釋:

    (五)上帝由天降火表明悅納聖殿的奉獻,以色列人完成聖殿的奉獻典
          禮。 7:1-10王上 8:54  王上 8:62-66 
          1.上帝降下火來燒盡祭物,並用榮光充滿聖殿,表達對聖殿的悅
            納。 7:1-3 
            ◎「上帝降火燒盡祭物」,表示上帝悅納這些奉獻,可參考
                創 15:7-17  利 9:24  士 6:21-24  王上 18:36-38 。
            ●「鋪石地」:SH 7531,「鋪設的路面」。
            ◎不過,可以想像的是應邀來參加獻殿典禮的人,大概怎樣也
              不會想到他們可以看到會幕完成時類似的景象吧。但他們就
              是親眼目睹了這個神蹟,內心一定相當震撼。 
經文:

王和眾民在耶和華面前獻祭。所羅門王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獻祭。這樣,王和眾民為神的殿行奉獻之禮。祭司侍立,各供其職;利未人也拿著耶和華的樂器,就是大衛王造出來、藉利未人頌讚耶和華的。(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祭司在眾人面前吹號,以色列人都站立。所羅門因他所造的銅壇容不下燔祭、素祭,和脂油,便將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分別為聖,在那裡獻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 7:4-7:7

註釋:

          2.所羅門與以色列人獻祭給上帝。  7:4-77:5 的獻祭數量,大約是王家食物三年的份量 王上 4:22-23 。
              此處奉獻的數量相當龐大, 代上 29:21 記錄大衛獻上大約
              2000頭羊,1000頭牛。 代下 1:6 記錄所羅門王在基遍的會
              幕前獻上1000犧牲。
            ◎此處獻祭的大量牛羊主要是用在平安祭,亦即以色列百姓都可
              以一起分享。  
            ◎ 7:7王上 8:64 幾乎一致,但是把對銅壇的描述改成「所
              羅門造的」。

經文:

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守節七日。第八日設立嚴肅會,行奉獻壇的禮七日,守節七日。七月二十三日,王遣散眾民;他們因見耶和華向大衛和所羅門與他民以色列所施的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 7:8-7:10

註釋:

          3.奉獻聖殿的集會流程。 7:8-10 
            ●「哈馬口」:「哈馬」是「堡壘」的意思,「哈馬口」是「哈馬
                          關口」的意思,位於以色列國土的北界。
            ●「埃及小河」:現今之「阿里什乾河」。是應許之地的西南界。
            ●各歸各「家」:SH 168,「帳篷」、「住所」。
經文:

所羅門造成了耶和華殿和王宮;在耶和華殿和王宮凡他心中所要做的,都順順利利地做成了。夜間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我已聽了你的禱告,也選擇這地方作為祭祀我的殿宇。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我必睜眼看、側耳聽在此處所獻的禱告。現在我已選擇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你若在我面前效法你父大衛所行的,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正如我與你父大衛所立的約,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 7:11-7:18

註釋:

  四、上帝向所羅門王顯現,說明祂的應許與警告  7:11-22王上 9:1-9 
    (一)上帝應允在聖殿聆聽禱告,如果人認罪,祂也要赦免。也應允
          如果所羅門謹守上帝命令,就堅固其國位。 7:11-187:12-16王上 9:1-9 中沒出現。但對於被擄歸回的歷
            代志讀者,他們可是親身經歷這些痛苦,所以上帝對所羅門
            的回應就對他們特別有意義。
          ◎此處應該是所羅門完成所有宮室的建造(也就是在聖殿完成
            後十三年),上帝向所羅門顯現。但是編排於此,好像聖殿
            奉獻完成之後,上帝立刻向所羅門顯現。
          ●不斷人「作以色列的王」:原文是「治理以色列」。
                                     王上 9:5 作「在以色列的王位
                                    上」。這可能是為了避免波斯帝
                                    國的誤會加入的修改。
經文:

「倘若你們轉去丟棄我指示你們的律例誡命,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根來,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他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就是領他們出埃及地的神,去親近別神,敬拜事奉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7:19-7:22

註釋:

    (二)警告不可背棄上帝去敬拜別神,否則上帝將降大禍。 7:19-22 
          ●「拔出根來」:SH 5428,「拔起」、「拉出」。
          ●「笑談」:SH 4912,「箴言」、「格言」。
          ●「譏誚」:SH 8148,「嘲弄」、「譏笑的言詞」。
          ◎我們常常忽略聖經中的警告,作為公義的神,上帝也不能胡亂
            給福氣。此處的警告,值得我們好好思考。
經文:

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二十年才完畢了。以後所羅門重新修築希蘭送給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裡。所羅門往哈馬瑣巴去,攻取了那地方。所羅門建造曠野裡的達莫,又建造哈馬所有的積貨城,又建造上伯‧和崙、下伯‧和崙作為保障,都有牆,有門,有閂;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輛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意建造的。 8:1-8:6

註釋:

  五、所羅門王的其他成就  8:1-9:31 
    (一)所羅門王的建築與城邑發展  8:1-6 
          ◎所羅門用了七年建造聖殿,十三年建造其他宮室。
          ●「重新修築」:SH 1129,「建造」、「重建」、「建築」。
          ◎ 8:2 所說的城邑,應該是 王上 9:11-14 所記的城邑。此處
            可以看見所羅門的智慧,希蘭認為這些城邑不好,但所羅門卻
            透過建設、移民來改善。
          ●「哈馬瑣巴」:SH 2578,「瑣巴之營寨」。地點不詳,聖經
                          中僅出現於此。
          ◎ 8:3 所記載的戰役是列王紀沒有記錄的。
          ●「巴拉」:字義是「女主人」,位於但境內的一城鎮。
          ●「達莫」:SH 8412,字義是「棕櫚樹」。
          ●「哈馬」:SH 2574,「堡壘」之意。
          ●「伯和崙」:字義是「空虛之家」。
          ●「下伯和崙」:位於耶路撒冷西北十八公里處,俯瞰亞雅崙谷
                          往西部的通路。
          ●「積貨城」:「倉庫城」,大概是用來屯放戰略物資的。
          ●「車」:「戰車」、「馬車」。
          ●「馬兵」:「馬」。
          ●所「願意」建造的:SH 2836,原文是「渴望」、「愛」,顯
                              示出所羅門喜歡建築工事。
經文:

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未曾滅絕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當奴僕做工,乃是作他的戰士、軍長的統領、車兵長、馬兵長。所羅門王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8:7-8:10

註釋:

    (二)所羅門王的建築人力。  8:7-10 
          ●「亞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赫人」:「赫的子孫」,「赫」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
                          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居住於迦南北方靠近黑門山之處。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 撒下 5:6 ,原居於迦南山
                          區。
          ●「挑取」:「帶走」、「徵召」。
          ●「督工的」:聖經記載的所羅門王朝的督工人數不是很一致
                         王上 5:16  代下 2:18  8:10 ,應該是因為種族與階
                        級(是否為以色列人,高低級督工)計算差異導致。
          ◎歷代志的讀者正受到此處記載的外族人之壓迫與干擾。
經文:

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衛城,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裡;因所羅門說:「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為聖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衛的宮裡。」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又遵著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並一年三節,就是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獻每日所當獻的祭。所羅門照著他父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做每日所當做的;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因為神人大衛是這樣吩咐的。王所吩咐眾祭司和利未人的,無論是管府庫或辦別的事,他們都不違背。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工料俱備。這樣,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 8:11-8:16

註釋:

    (三)所羅門的敬虔表現  8:11-16 
          ●「我的妻」:原文是單數型態,應該就是指「法老的女兒」,而
                        非所羅門所有的妻子。
          ◎ 8:11 中,由於王宮與聖殿相連接,所以外邦女人(或者說信奉
            異教的人)不太適合住在王宮之中。          
          ◎ 8:11 就暗示所羅門王知道娶法老的女兒並非上帝喜悅的事。
          ◎ 8:12-14 描述所羅門忠實的獻祭、守節,也安排祭司的服事事
            宜。 8:14 中大衛被稱為「神人」,這是用以稱呼摩西的詞。
             申 33:1  書 14:6 。撒母耳也被稱為「神人」 撒上 9:6 。
          ●「工料俱備」:原文中並無此一詞。
          ◎ 8:16 顯示作者對所羅門建造聖殿的記載,到此才完全結束。等
            於作者認為把法老女兒移出王宮、按時獻祭等等事情,都與聖殿
            相關。
經文:

那時,所羅門往以東地靠海的以旬‧迦別和以祿去。希蘭差遣他的臣僕,將船隻和熟悉泛海的僕人送到所羅門那裡。他們同著所羅門的僕人到了俄斐,得了四百五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示巴女王聽見所羅門的名聲,就來到耶路撒冷,要用難解的話試問所羅門;跟隨她的人甚多,又有駱駝馱著香料、寶石,和許多金子。她來見了所羅門,就把心裡所有的對所羅門都說出來。所羅門將她所問的都答上了,沒有一句不明白、不能答的。示巴女王見所羅門的智慧和他所建造的宮室、席上的珍饈美味、群臣分列而坐、僕人兩旁侍立,以及他們的衣服裝飾、酒政,和酒政的衣服裝飾,又見他上耶和華殿的臺階,就詫異得神不守舍,對王說:「我在本國裡所聽見論到你的事和你的智慧實在是真的!我先不信那些話,及至我來親眼見了,才知道你的大智慧;人所告訴我的,還不到一半;你的實跡越過我所聽見的名聲。你的群臣、你的僕人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智慧的話是有福的。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喜悅你,使你坐他的國位,為耶和華─你的神作王;因為你的神愛以色列人,要永遠堅立他們,所以立你作他們的王,使你秉公行義。」於是示巴女王將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和寶石,與極多的香料送給所羅門王;她送給王的香料,以後再沒有這樣的。希蘭的僕人和所羅門的僕人從俄斐運了金子來,也運了檀香木(或譯:烏木;下同)和寶石來。王用檀香木為耶和華殿和王宮做臺,又為歌唱的人做琴瑟;猶大地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所羅門王按示巴女王所帶來的,還她禮物,另外照她一切所要所求的,都送給她。於是女王和她臣僕轉回本國去了。 8:17-9:12

註釋:

    (四)所羅門王與希蘭、示巴女王的外交關係  8:17-9:12王上 9:26-10:13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亞喀巴
                          灣頭的港市,也有可能是在法爾昂島(珊瑚島)上
                          。水下考古工作的發現比較支持法爾昂島是以旬迦
                          別。考古研究發現這港口曾經為埃及船隻所用,海
                          港建築的方式與推羅所用的相似。
          ●「以祿」:字義是「高聳的樹叢」,就是以拉他,位於亞喀巴灣北
                      岸。
          ●「船隻」:原文是「艦隊」或「船」。不過原文是單數型態,所以
                      應該是「艦隊」的意思。
          ●「俄斐」:字義是「變成灰燼」,位於阿拉伯南部,或非洲。是所
                      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很多人認為索馬里蘭
                      Somaliland是最可能的地點,因為物產與聖經中的俄斐
                      相近。
          ●「四百五十他連得」: 王上 9:28 記載的是四百二十他連得。450
                                他連得約15300公斤,約等於8.4億美金(以
                                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希蘭王幫助所羅門在紅海建立船隊,對他自己也有幫助,因為推羅
            在地中海有海港,但是當時船隻要由地中海到紅海,並沒有今日的
            蘇伊士運河。因此能夠直接透過以色列在以拉他的港口進出貨物,
            再由陸路運送回推羅,對推羅的商業有極大的幫助。
          ◎此處應該是所羅門王朝財政翻轉的重要轉捩點,讓以色列國由農業
            為主變成跟推羅一樣,開始航海與商業。
          ●「示巴」:字義是「七」或「誓約」,一般認為示巴位於阿拉伯
                      半島的西南角,可能是位於葉門。距離耶路撒冷
                      2250公里左右,要幾周才能到達。西元前900-450年
                      是一個商業興盛的王國。
          ◎此處的「示巴女王」沒有名字,但是亞述的文獻顯示西元前第七
            、八世紀,阿拉伯曾有五個女王執政。因此此處的記載就很可能
            是真實,而非杜撰的。
          ●「難解的話」:「謎語」、「令人困惑的諺語或問題」。
          ●「試問」:「試驗」、「證明」。
          ●「香料」:SH 1314,這種香料盛產於阿拉伯的西南面。
          ◎所羅門在以旬迦別展開紅海的貿易之後,跟示巴就有競爭與合作
            的關係,而此處示巴女王用駱駝隊帶禮物過來,大概表示示巴是
            以陸路貿易為主的商業管道。因此此處示巴女王來,可能還有商
            業與政治相關的意圖。
          ◎如果示巴與以色列以往沒有接觸,而這次是要談貿易合作的事宜
            ,這樣示巴女王出一些難題來了解一下未來貿易夥伴的智慧、人
            品也是正常的。送的禮物、帶的人數,也要顯示出貿易夥伴的誠
            意與實力。
          ●「答上」:SH 5046,「聲明」、「讓人知道」、「說明」。
          ●「明白」:原文是「隱藏」。
          ●「沒有一句不明白、不能答的」:「沒有一件太隱祕是王不能給
                                          她解說的」(呂振中譯本),
                                          或者是「沒有一件是王隱藏不
                                          為她解說的」。
          ●「珍饈美味」:原文是「食物」。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這不會是平
                          常的飲食。
          ●「臺階」:原文可以指「階梯」或「燔祭」。此處選「燔祭」應
                      該是比較妥當。
          ●「詫異得神不守舍」:原文是「她的靈不在她裡面」。
          ◎示巴女王不只由所羅門的言論,更由他的建築、食物、文化、管
            理(群臣分列而坐,僕人兩旁侍立)、信仰裡面看到上帝給所羅
            門的智慧。我們的信仰生活是否太過重視信息、禱告,而忽略了
            文化、管理、行政方面的素養?以致別人沒辦法由我們的生命中
            看到上帝的生命?
          ◎其實金錢、學問等單方面的突破很容易,通常只要努力即可。但
            是生命全面的健全、有條有理,讓人看出上帝的同在,則是很不
            容易的事情。
          ●「有福的」:原文是放在句子最前面,作為強調用,意思是「
                        幸福」、「福氣」的感嘆語。翻譯成「福氣啦!
                        你的人,福氣啦!你的僕人」。
          ●「你的群臣」:原文是「你的人」,這個「人」是陽性複數型
                          態,所以翻譯為「群臣」。
          ●「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這應該只是外交辭令,承
                                            認以色列的國神能力很強
                                            大,跟 王上 5:7 推羅的
                                            希蘭王用法一樣。
          ◎「使你秉公行義」:可以看出示巴女王認為當時所羅門的王朝
                              是上帝為了「行公平正義」設立的。這就
                              顯示當時所羅門王朝還尚未嚴重的墮落,
                              也顯示「行公平正義」是示巴女王觀看所
                              羅門的統治是否得宜的關鍵。不過這也是
                              對所羅門的警告,當他不再行公平正義時
                              ,他的能力也就成了虛幻。
          ●「一百二十他連得」:約4080公斤,約等於2.2億美金(
                                以黃金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以後奉來的」不再有這樣多:不一定是指示巴女王以後再
                                        給的,有可能指以後其他國
                                        家給的香料。
          ◎ 9:11-12 可能是一個補述,因為提及示巴女王給的香料空
            前絕後,就讓作者想到希蘭王給的檀香木之數量或品質也是
            空前絕後。
          ●「檀香木」:這應該是黎巴嫩與俄斐都生產的一種木頭。
                         代下 2:8 
經文:

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另外還有商人所進的金子,並且阿拉伯諸王與屬國的省長都帶金銀給所羅門。所羅門王用錘出來的金子打成擋牌二百面,每面用金子六百舍客勒;又用錘出來的金子打成盾牌三百面,每面用金子三百舍客勒,都放在黎巴嫩林宮裡。王用象牙製造一個大寶座,用精金包裹。寶座有六層臺階,又有金腳凳,與寶座相連。寶座兩旁有扶手,靠近扶手有兩個獅子站立。六層臺階上有十二個獅子站立,每層有兩個:左邊一個,右邊一個;在列國中沒有這樣做的。所羅門王一切的飲器都是金的,黎巴嫩林宮裡的一切器皿都是精金的。所羅門年間,銀子算不了甚麼。因為王的船隻與希蘭的僕人一同往他施去;他施船隻三年一次裝載金、銀、象牙、猿猴、孔雀回來。所羅門王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天下的列王。普天下的王都求見所羅門,要聽神賜給他智慧的話。他們各帶貢物,就是金器、銀器、衣服、軍械、香料、騾馬,每年有一定之例。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千棚,有馬兵一萬二千,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所羅門統管諸王,從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邊界。王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樹。有人從埃及和各國為所羅門趕馬群來。 9:13-9:28

註釋:

    (五)所羅門王的財富與威勢  9:13-28王上 10:14-29 
          ●「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約22644公斤,約等於12.4億美金(
                                  以黃金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屬國的省長」:原文是「當地的省長」,可能是指阿拉伯的
                            省長而非以色列的省長。                       
          ●「錘出來的金子」:這用語在聖經中只用於描述所羅門製造的
                              盾牌與擋牌,這些器具應該是用於重要典
                              禮中上且有展示所羅門財富的作用。「錘
                              出來的金子」可能是指「金子的薄片」。
          ●「擋牌」:「大盾牌」,指能夠遮蔽全身的長方形盾牌。
          ●「六百舍客勒」:6.8公斤。不過原文僅有「六百」。舍客勒是
                            一個推測,因為舍客勒是最普通的重量單位
                            。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船隻」:「艦隊」。
          ●「他施船隻」:指的應該是「能夠航行到他施的船隻」,而並非
                          是「他施造的船」或「他施擁有的船」。這是一
                          種古代的大型商船。
          ●「象牙」: 代下 9:21SH 8143,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所羅
                      門的貿易所得,與 代下 9:17  王上 10:18 的象牙
                      SH 8127是不一樣的用字,有人認為是希伯來文的
                      外來語音譯。
          ●「猿猴」: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所羅門的貿易所得,有人認為
                      是希伯來文的外來語音譯。
          ●「孔雀」:可能是指孔雀或狒狒、猩猩。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
                      所羅門的貿易所得,有人認為是希伯來文的外來語
                      音譯。
          ◎可見當時的海上商業可以為國家帶來眾多的收入,讓所羅門的
            財富累積到難以想像的地步。今日的商業,也可能為我們帶來
            大量的財富,但是我們是否善用這些財富呢?
          ●「神賜給他智慧的話」:指「所羅門的智慧是上帝賜給他的心
                                  的」,所羅門等於是上帝智慧的出口。
          ●「貢物」:「禮物」、「贈品」、「貢物」。
          ●「每年有一定之例」:原文是「年年有一定的數量」、「年年
                                有這些事」。意思不是那些王年年進貢
                                ,而是那些君王帶禮物來聽智慧的事情
                                年年都發生,而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
          ◎上帝給所羅門的智慧,居然能夠為所羅門帶來可見的經濟利益
            。我們朋友之間互相饋贈禮物在所難免,但禮物收到可以列入
            收入預算,那是何等的數量啊。
          ●「馬兵」:原文是「馬」或「騎馬者」。通常戰車每輛需配置
                      三匹馬,兩匹拖拉,一匹後備。
          ◎大衛時代並沒有發展騎兵, 撒下 8:4 還記載大衛打敗哈大底
            謝時,也不劫掠馬匹,只留下可以拉100輛車的馬,其他的馬
            都砍斷蹄筋。到了所羅門就預備大量的馬車和馬匹了。

經文:

所羅門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先知拿單的書上和示羅人亞希雅的預言書上,並先見易多論尼八兒子耶羅波安的默示書上嗎?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大衛城裡。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9:29-9:31

註釋:

    (六)結語  9:29-31王上 11:41-43 
          ●「以色列眾人」:原文是「全以色列」。
          ●「羅波安」:字義是「已變大的人」。
          ◎所羅門去世的時候大約六十歲,說起來不算是很長壽,似乎也顯示
            上帝對他的行為不甚喜悅。 王上 3:14 大衛死時估計約七十幾歲。
經文:

羅波安往示劍去,因為以色列人都到了示劍,要立他作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先前躲避所羅門王,逃往埃及,住在那裡;他聽見這事,就從埃及回來。以色列人打發人去請他,他就和以色列眾人來見羅波安,對他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做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做的苦工負的重軛輕鬆些,我們就事奉你。」羅波安對他們說:「第三日再來見我吧!」民就去了。 10:1-10:5

註釋:

貳、亞撒的信仰革新  10:1-16:14 
    ◎歷代志的作者略去北國以色列歷史的詳細記載,僅記錄與南國猶大接觸的
      部份。
  一、羅波安的統治  10:1-12:16 
    (一)北方十支派脫離大衛王朝的統治  10:1-19王上 12:1-19 
          1.羅波安往示劍去要接受王位,以色列人請求減輕勞役  10:1-5 
            ●「示劍」:看起來羅波安在政治地位上比大衛弱。 撒下 5:1 記
                        載以色列眾支派來到大衛的首都希伯崙,承認他的王
                        權。示劍是北國的重要城市。羅波安選這位置談判,把
                        自己立於危險的境地,也有可能當時以色列已經有分
                        裂的危機,羅波安才不得不去示劍,而非各支派到耶
                        路撒冷去。
            ◎這時大約是西元前931年。此時羅波安大約41歲  王上 14:21 。
            ●「重軛」:「嚴厲的軛」、「艱難的軛」。
            ◎可以想像所羅門年間,為了國家的重大建設,百姓已經負荷過重
              了。現在新王執政,國家的建設也大致完成,當然希望能夠減輕
              賦稅與勞役。「我們就事奉你」其實是一個威脅,意思是如果繼
              續執行沈重的賦稅與勞役,以色列人就不會事奉新王。
            ◎看起來羅波安完全不知道以色列人的狀況,所以他並沒有足夠的
              準備,導致需要三天的時間來想對策。百姓聽見羅波安這樣的回
              應,可能也覺得蠻有誠意的,所以就沒有立刻發難。
經文:

羅波安之父所羅門在世的日子,有侍立在他面前的老年人,羅波安王和他們商議,說:「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這民。」老年人對他說:「王若恩待這民,使他們喜悅,用好話回覆他們,他們就永遠作王的僕人。」王卻不用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就和那些與他一同長大、在他面前侍立的少年人商議,說:「這民對我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他們。」那同他長大的少年人說:「這民對王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王要對他們如此說:「我的小拇指比我父親的腰還粗;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 10:6-10:11

註釋:

          2.羅波安有兩批謀士,意見不同。 10:6-11 
            ●「恩待」:SH 2896,「好的」、「令人愉悅的」。
            ●「好話」:「令人愉悅的話」、「美善的話」。
            ◎ 10:6 中那些有經驗的老臣知道「王為民僕」、「公僕」的觀念
              ,當君王服務百姓,百姓就永遠臣服。其實我們當平民百姓,也
              很容易就了解這個道理,無奈羅波安以為百姓跟君王不同,使用
              威嚇就可以繼續奴役百姓。
            ●「少年人」:「小孩子」、「男孩」、「年輕人」。
            ●「商議」: 10:8 原文是連續兩個「諮詢、討論」,以加強語氣。
                         10:6 原文只是一個「諮詢、討論」。顯示羅波安去
                        問老臣,只不過是做做樣子。
            ●「回覆」他們:SH 7725,「帶回」,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
                            我們回覆」。
            ◎ 10:8-10 重複出現「同他長大的」,顯示這些少年人應該深刻
              了解羅波安的性情,所以他們提出來的意見,很可能非常吻合羅
              波安的意圖,因此獲得採用。如果我們問別人的意見,只是想聽
              到贊同的意見,那也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小拇指頭」:原文是「小指頭」或「小」的意思,有人認為這
                            是暗示「性器官」。
            ●「負更重的軛」:原文是「增添你們的軛」。意思是所羅門只給
                              他們背負一個重軛,羅波安要讓以色列人背負
                              多過一個的軛。
            ●「蠍子鞭」:原文是「蠍子」,指「鞭梢附有金屬或玻璃的碎片
                          的一種鞭子」。
經文:

耶羅波安和眾百姓遵著羅波安王所說「你們第三日再來見我」的那話,第三日他們果然來了。羅波安王用嚴厲的話回覆他們,不用老年人所出的主意,照著少年人所出的主意對他們說:「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王不肯依從百姓;這事乃出於神,為要應驗耶和華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以色列眾民見王不依從他們,就對王說:我們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關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眾人都回自己家裡去了。惟獨住在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羅波安仍作他們的王。羅波安王差遣掌管服苦之人的哈多蘭往以色列人那裡去,以色列人就用石頭打死他。羅波安王急忙上車,逃回耶路撒冷去了。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 10:12-10:19

註釋:

          3.羅波安採用年輕謀士的意見,導致以色列人背叛他。 10:12-1910:15 記載亞希雅的預言記載於 王上 11:29-39 。
            ●沒有「關涉」:「產業」、「基業」、「地業」。
            ●「我們與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自己顧自己吧!」:與
                撒下20:1 使用一樣的措辭。
            ●「回自己家裡」:「回自己的帳棚」。意思是四散回家了。
            ●「住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可能指便雅憫人,或者是前來歸
                                        順的利未人等。
            ●「亞多蘭」:由大衛、所羅門到羅波安,這人都是管理勞役的
                          事情。 撒下 20:24  王上 4:6  5:14 。
            ●「急忙」上車:「自我警戒」、「下定決心」的意思。
            ◎羅波安這個紈褲子弟無法識別情況的險惡,導致國家的分裂。我
              們或許覺得奇怪,有智慧的所羅門王怎麼會選這個沒有見識的兒
              子當繼承人?不過一個國家經過四十年的平安富強,如果沒有特
              別的恩典,恐怕要出什麼有憂患意識的王子都很困難。我們自己
              也要謹慎是不是太過安逸,已經變成何不食肉糜的人了。
經文:

羅波安來到耶路撒冷,招聚猶大家和便雅憫家,共十八萬人,都是挑選的戰士,要與以色列人爭戰,好將國奪回再歸自己。但耶和華的話臨到神人示瑪雅說:「你去告訴所羅門的兒子猶大王羅波安和住猶大、便雅憫的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爭戰,各歸各家去吧!因為這事出於我。』」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歸回,不去與耶羅波安爭戰。 11:1-11:4

註釋:

    (二)羅波安享有三年無戰爭的平安  11:1-23 
          ◎看起來失敗對羅波安是有幫助的,至少前三年他是發憤圖強,好好
            治理猶大國的。
          ◎對於羅波安治國的記載,歷代志的篇幅比列王紀長很多。
          1.上帝阻止羅波安發動統一戰爭。 11:1-4王上 12:21-24 
            ●「十八萬」:原文是「一百八十千」。「千」是一種軍隊的單位
                          ,不一定是「一千人」,當成「一隊」看待比較適
                          當。
            ●「挑選的戰士」:SH 977,「精選的戰士」之意。
            ●「神人」:原文就是「神明的人」、「有神性的人」。撒母耳 
                         撒上 9:6 、摩西 申 33:1 、以利沙 王下 4:21 等人
                        都被稱為神人。通常指奉神命令向特定的人傳達諭令者
                        。與先知並不完全一樣,有些神人就是先知,有些則不
                        是。
            ●「示瑪雅」:字義是「被上主聽見」。
            ◎羅波安雖然是個看不清時勢的國王,但是卻還聽上帝的話。示瑪雅
              應該事先就很受大家尊重,所以一說話大家就認定這是上帝的命令
              ,而且也願意遵循。
經文:

羅波安住在耶路撒冷,在猶大地修築城邑,為保障修築伯利恆、以坦、提哥亞、伯‧夙、梭哥、亞杜蘭、迦特、瑪利沙、西弗、亞多萊音、拉吉、亞西加、瑣拉、亞雅崙、希伯崙。這都是猶大和便雅憫的堅固城。羅波安又堅固各處的保障,在其中安置軍長,又預備下糧食、油、酒。他在各城裡預備盾牌和槍,且使城極其堅固。猶大和便雅憫都歸了他。 11:5-11:12

註釋:

          2.羅波安建立要塞城邑,使國家穩固。 11:5-12 
            ◎羅波安在猶大地修築東、南、西面防線。沒有強化北面防線的理由
              可能是羅波安還覺得以色列是他的國土。
            ●「伯利恆」:字義為「麵包 (糧食) 之家」,猶大的城市,
                          大衛的出生地。
            ●「以坦」:字義是「野獸的巢穴」,位於伯利恆南方。
            ●「提哥亞」:字義是「柵欄」,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十五公里,也
                          是先知阿摩司的故鄉。
            ●「伯夙」:字義是「岩石之屋」。可能是希伯崙北面6公里的圖貝
                        卡廢墟(Khirbet et~Tubeiqah)。
            ●「梭哥」:位於伯利恆西方24公里處。字義是「多毛的」。是
                        今日的阿巴德廢墟。
            ●「亞杜蘭」:位於伯利恆西南20公里處,字義是「人民的正義
                          」。此處位於希伯崙西北。
            ●「迦特」:非利士五大城之一。
            ●「瑪利沙」:字義是「山頂」。
            ●「西弗」:字義是「城垛」,位於西伯崙東南8公里的山上。
            ●「亞多萊音」:SH 115,字義是「加倍光榮」,位於希伯崙的
                            西南方, 大約5英里或8公里處。
            ●「拉吉」:字義是「難以攻克的」,現代的Tell ed-Duweir,
                        位於耶路撒冷西南55公里處。
            ●「亞西加」:位於梭哥西北約5公里。字義是「被挖」。
            ●「瑣拉」:字義是「大黃蜂」,位於但與猶大交界處,在耶路撒
                        冷西邊約22公里處。
            ●「亞雅崙」:字義是「鹿原」。曾在亞馬拿文獻中提及,大概是
                          基色東面八公里的雅洛(Yalo)。
            ●「希伯崙」: 民 13:22 說此城的建造比埃及的鎖安城早七年,
                          而鎖安城約建造於西元前1720年左右。字義是「聯
                          合」。位於洗革拉東北。
            ●「堅固」城,「保障」:SH 4694,「要塞」。
經文:

以色列全地的祭司和利未人都從四方來歸羅波安。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耶羅波安為邱壇、為鬼魔(原文是公山羊)、為自己所鑄造的牛犢設立祭司。以色列各支派中,凡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都隨從利未人,來到耶路撒冷祭祀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這樣,就堅固猶大國,使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強盛三年,因為他們三年遵行大衛和所羅門的道。 11:13-11:17

註釋:

          3.祭司、利未人,以及信仰堅固的人都來歸附羅波安。 11:13-1711:13-14 描述利未人放棄 代上 6:54-81 所記載的城邑與郊野
              ,放下產業來投奔耶路撒冷,這是要付出巨大代價的。
            ●「拒絕」:SH 2186,「棄絕」。
            ●「鬼魔」:SH 8163,「公山羊」、「具有羊身羊角的鬼魔」
                        。 賽 13:21  34:14 似乎就記載有這種「鬼魔」。
                        以色列人在埃及時一定也曾參與這一類的偶像崇
                        拜( 書 24:14 )。
            ● 11:17 一開始的意義是「他們(指決心搬遷來耶路撒冷的人)就
              堅固猶大的國度」。
            ◎猶大國內增加了大量願意堅持信仰的人,帶來的結果就是「國力
              強盛」、「國家穩固」。我們的教會或組織,加入了我們,是否
              力量變強大、根基更穩固?
經文:

羅波安娶大衛兒子耶利摩的女兒瑪哈拉為妻,又娶耶西兒子以利押的女兒亞比孩為妻。從她生了幾個兒子,就是耶烏施、示瑪利雅、撒罕。後來又娶押沙龍的女兒瑪迦(十三章二節是烏列的女兒米該亞),從她生了亞比雅、亞太、細撒、示羅密。羅波安娶十八個妻,立六十個妾,生二十八個兒子,六十個女兒;他卻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比愛別的妻妾更甚。羅波安立瑪迦的兒子亞比雅作太子,在他弟兄中為首,因為想要立他接續作王。羅波安辦事精明,使他眾子分散在猶大和便雅憫全地各堅固城裡,又賜他們許多糧食,為他們多尋妻子。 11:18-11:23

註釋:

          4.羅波安多娶妻妾、 生小孩,並適當安排,使國家穩固。 11:18-23 
            ●「耶利摩」:SH 3406,字義是「他是至高者」。 代上 3:1-9 
                          與聖經其他地方沒有記載這人是大衛的兒子,其應
                          該是大衛的妃嬪所生。
            ●「瑪哈拉」:字義是「弦樂器」。
            ●「以利押」:SH 446,字義是「我神是父」。
            ●「亞比孩」:SH 32,字義是「我的父親是有權力的」。
            ● 11:18 並沒有「又娶」這個字,後半段很可能是「她也就是耶
              西的兒子以利押的女兒亞比孩的女兒」,亦即「瑪哈拉」的父親
              是「耶利摩」,母親是「亞比孩」。
            ●「耶烏施」:字義是「他急忙去協助」。
            ●「示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保守的」。
            ●「撒罕」:字義是「憎恨」。
            ●「瑪迦」:字義是「壓制」。
            ●「押沙龍的女兒」: 代下 13:2 說「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作
                                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瑪
                                迦」應該是押沙龍的外孫女,是押沙龍女兒
                                跟基比亞人烏列所生的女兒。押沙龍的母親
                                也叫「瑪迦」。
            ●「亞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
            ●「亞太」:字義是「合適的」。
            ●「細撒」:字義是「光亮的」。
            ●「示羅密」:字義是「和平的」。
            ●「精明」:SH 995,「洞察」、「識別」、「理解」。
            ◎ 11:23 說羅波安是個「精明」人,很難想像 10 剛接任時的愚
              昧。看起來只要好好用心,還是可以有成長的。
經文:

羅波安的國堅立,他強盛的時候就離棄耶和華的律法,以色列人也都隨從他。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打耶路撒冷,因為王和民得罪了耶和華。示撒帶戰車一千二百輛,馬兵六萬,並且跟從他出埃及的路比人、蘇基人,和古實人,多得不可勝數。他攻取了猶大的堅固城,就來到耶路撒冷。那時,猶大的首領因為示撒就聚集在耶路撒冷。有先知示瑪雅去見羅波安和眾首領,對他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離棄了我,所以我使你們落在示撒手裡。』」 12:1-12:5

註釋:

    (三)埃及王示撒來攻取耶路撒冷  12:1-12王上 14:25-28 
          1.羅波安強盛的時候離棄上帝的律法,埃及王示撒來攻擊耶路撒冷
            。 12:1-5 
            ●「羅波安王第五年」:西元前926年。
            ●「示撒」:一般稱為「示桑克一世」。他因為婚姻進入第二
                        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二十一王朝因為無後,示撒
                        於是於西元前945年繼位,成為第二十二王朝的創
                        始君王。 王上 11:40 曾經收留過耶羅波安,顯示
                        其對巴勒斯坦的野心。
            ●「路比」人:SH 3864,字義是「空虛的」,就是「利比亞人
                          」。
            ●「蘇基」人:SH 5525,字義是「棚居人」。此民族並未出現
                          在聖經其他地方,但埃及文獻曾記載此民族。
            ●「古實」:原意是「黑」,指「埃及南部的居民」,包括目前
                        的「衣索匹亞」。
            ◎示撒入侵巴勒斯坦之證據充足,記錄被刻在埃及底比斯(卡納
              克)的亞孟神廟中,其中記載他所征服的地名有一百五十個。
              他帶領一萬二千二百輛戰車及六萬騎兵橫掃猶大地,並在米吉
              多立了一座石碑。
            ◎埃及文獻顯示示撒法老稱獻給他神廟宇有兩百噸金銀,大概大
              部分都是由猶大擄掠過去的。
            ◎有學者認為約櫃也是在這一次的入侵中被取去埃及,因為羅波
              安以後就沒有正面提及約櫃,反倒是 代下 35:3 似乎顯示約
              櫃不在至聖所中。不過這種說法也沒有決定性的證據就是。
經文:

於是王和以色列的眾首領都自卑說:「耶和華是公義的。」耶和華見他們自卑,耶和華的話就臨到示瑪雅說:「他們既自卑,我必不滅絕他們;必使他們略得拯救,我不藉著示撒的手將我的怒氣倒在耶路撒冷。然而他們必作示撒的僕人,好叫他們知道,服事我與服事外邦人有何分別。」於是,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王自卑的時候,耶和華的怒氣就轉消了,不將他滅盡,並且在猶大中間也有善益的事。 12:6-12:12

註釋:

          2.羅波安在上帝面前自謙自卑,上帝讓狀況略略挽回。 12:6-12 
            ●「自卑」:SH 3665,「自謙自卑」。
            ●「略得」拯救:SH 4592,「渺小」、「一些」、「少量」。
            ◎ 12:7-8 記載羅波安一悔改,上帝立刻拯救他們,但他們還是
              要承擔罪惡的後果,作埃及王的僕人。這對被擄歸回的人而言
              ,等於是一大鼓勵。因為他們目前的狀況就是蒙上帝恩典,但
              仍然受外族壓迫。
            ●「攻取」耶路撒冷:SH 5921,原文只是「攻打」,並非「攻
                                陷」。示撒的記錄中,也沒有攻陷耶路撒
                                冷的記載。
            ◎用銅盾牌代替金盾牌,表示猶大國的經濟實力已經大幅下降。
               9:15-16 記載這些金盾牌是放在黎巴嫩林宮中展示, 12:11 
              顯示羅波安的銅盾牌是收藏起來的,僅僅王進入聖殿時才拿出
              來。感覺上只是「我還保有過去光榮」的一種舉動,但實際上
              國勢已經下降頗多。
            ●「善益的」事:SH 2896,「好的」、「仁慈的」、「有價值
                            的」。
經文:

羅波安王自強,在耶路撒冷作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羅波安行惡,因他不立定心意尋求耶和華。羅波安所行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先知示瑪雅和先見易多的史記上嗎?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裡。他兒子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12:13-12:16

註釋:

    (四)羅波安統治的總結  12:13-16 
          ●「自強」:SH 2388,「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拿瑪」:字義是「可愛」。
          ◎此處記載「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這是其他王朝記載沒
            有的,如果不是無心之失,大概就是故意要講羅波安的失敗跟他
            的母親有關。
          ●「亞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
          ◎ 王上 14:31 記載羅波安的繼承人是「亞比央」。「亞比雅」是
            「亞比央」的另一種寫法。
經文: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雅登基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作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亞比雅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13:1-13:2

註釋:

  二、亞比雅的統治  13:1-14:1王上 15:1-8  
    (一)亞比雅的基本資料:母親是押沙龍的女兒瑪迦,統治三年。
           13:1-2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 王上 14:21 記載羅波安作王十七年
                                  ,耶羅波安與羅波安一起作王,因此
                                  此處的年代似乎有問題。原因是以色
                                  列王由春天的亞筆月起算,猶大則由
                                  秋天的以他念月起算。因此會有差異
                                  。
          ●「瑪迦」:字義是「壓制」。
          ●「基比亞」人:字義是「小山」,可能跟掃羅有關
                           撒上 10:26 。
          ●「烏列」:字義是「上帝是我的光」。
經文:

有一次亞比雅率領挑選的兵四十萬擺陣,都是勇敢的戰士;耶羅波安也挑選大能的勇士八十萬,對亞比雅擺陣。亞比雅站在以法蓮山地中的洗瑪臉山上,說:「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哪,要聽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曾立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將以色列國永遠賜給大衛和他的子孫,你們不知道嗎?無奈大衛兒子所羅門的臣僕、尼八兒子耶羅波安起來背叛他的主人。有些無賴的匪徒聚集跟從他,逞強攻擊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那時羅波安還幼弱,不能抵擋他們。「現在你們有意抗拒大衛子孫手下所治耶和華的國,你們的人也甚多,你們那裡又有耶羅波安為你們所造當作神的金牛犢。你們不是驅逐耶和華的祭司亞倫的後裔和利未人嗎?不是照著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嗎?無論何人牽一隻公牛犢、七隻公綿羊將自己分別出來,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至於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神,我們並沒有離棄他。我們有事奉耶和華的祭司,都是亞倫的後裔,並有利未人各盡其職,每日早晚向耶和華獻燔祭,燒美香,又在精金的桌子上擺陳設餅;又有金燈臺和燈盞,每晚點起,因為我們遵守耶和華─我們神的命;惟有你們離棄了他。率領我們的是神,我們這裡也有神的祭司拿號向你們吹出大聲。以色列人哪,不要與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爭戰,因你們必不能亨通。」耶羅波安卻在猶大人的後頭設伏兵。這樣,以色列人在猶大人的前頭,伏兵在猶大人的後頭。猶大人回頭觀看,見前後都有敵兵,就呼求耶和華,祭司也吹號。於是猶大人吶喊;猶大人吶喊的時候,神就使耶羅波安和以色列眾人敗在亞比雅與猶大人面前。以色列人在猶大人面前逃跑,神將他們交在猶大人手裡。亞比雅和他的軍兵大大殺戮以色列人,以色列人仆倒死亡的精兵有五十萬。那時,以色列人被制伏了,猶大人得勝,是因倚靠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亞比雅追趕耶羅波安,攻取了他的幾座城,就是伯特利和屬伯特利的鎮市,耶沙拿和屬耶沙拿的鎮市,以法拉音(或譯:以弗倫)和屬以法拉音的鎮市。亞比雅在世的時候,耶羅波安不能再強盛;耶和華攻擊他,他就死了。亞比雅卻漸漸強盛,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 13:3-13:21

註釋:

    (二)亞比雅與耶羅波安爭戰,勝過耶羅波安 13:3-2113:3 顯示此處軍力差異甚大,以色列人的數量是猶大的兩倍。
            列王紀完全沒有記錄這一場戰役。
          ●「洗瑪臉」:SH 6787,字義是「雙倍羊毛」。地點可能在伯特
                        利附近。
          ●「鹽約」: 民 18:19 也有一樣的用法,意思應該就是「永遠不
                      變的約」。
          ●「無賴的匪徒」:「無用的人、無足輕重的人」。
          ●「逞強」:SH 553,「自我強壯」。
          ●「幼弱」:「年幼,心裡脆弱」。
          ◎其實羅波安當年已經41歲,並不年輕了,不過其行為還真的是
            「幼稚、脆弱」。
          ●「虛無之神」:原文是「不是神」。
          ● 13:12 一開頭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亨通」:SH 6743,「昌盛」、「帶來成功的結果」。
          ◎ 13:8-12 的意思是以色列人背叛上帝,而現在他們居然要與列祖
            的神對抗爭戰。亞比雅勸告以色列人不要做這種傻事,因為對抗
            上帝一定會失敗。
          ◎ 13:13 顯示耶羅波安依靠軍事策略,用兩面夾攻的方式來攻擊猶
            大軍隊。
          ◎ 13:14 「祭司也吹號」,其背景是 民 10:9 的記載「你們在自
            己的地,與欺壓你們的敵人打仗,就要用號吹出大聲,便在耶和
            華─你們的 神面前得蒙記念,也蒙拯救脫離仇敵」。
          ● 13:15 「猶大人吶喊」:原文是「每個猶大人吶喊」。
          ● 13:15 後面直譯是「上帝就在亞比亞與猶大(人)面前擊打耶羅波
            安和以色列眾人」。結局正應驗了 13:12 中亞比雅對以色列眾人
            的警告。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神的殿」。位於耶路撒冷北方
                        大約18公里。位於北國以色列的南部。
          ●「耶沙拿」:字義是「貯存」。與伯特利相近。
          ●「以法拉音」:字義是「像幼鹿的」。
          ◎ 13:19 記載亞比雅取得伯特利,該城就是耶羅波安放置金牛犢
            的地點。 王上 12:29 。
          ◎ 13:20 似乎顯示耶羅波安比亞比雅早死,不過 王上 15:9 卻
            顯示亞比雅的繼位者「亞撒」是在耶羅波安在位的時候登基作
            王,因此實際上是亞比雅比耶羅波安早死。
          ◎亞比雅作王僅有兩、三年,但是生了22個兒子 代下 13:21
經文:

亞比雅其餘的事和他的言行都寫在先知易多的傳上。亞比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裡。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亞撒年間,國中太平十年。 13:22-14:1

註釋:

    (三)結語:亞比雅死了葬大衛的城,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13:22-14:1 
          ●「易多」:字義是「他的見證」。
          ●的「傳」上:SH 4097,「評論」、「解析」、「經文註釋」。
          ●「亞撒」:字義是「醫治者」。
          ●「太平」:SH 8252,「平靜」、「不受干擾」。
          ◎「國中太平十年」: 15:10 記載古實來攻擊猶大,是亞撒十五
                              年。亞撒統治初期並沒有戰爭。
經文:

亞撒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的事,除掉外邦神的壇和邱壇,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吩咐猶大人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遵行他的律法、誡命;又在猶大各城邑除掉邱壇和日像,那時國享太平;又在猶大建造了幾座堅固城。國中太平數年,沒有戰爭,因為耶和華賜他平安。他對猶大人說:「我們要建造這些城邑,四圍築牆,蓋樓,安門,做閂;地還屬我們,是因尋求耶和華─我們的神;我們既尋求他,他就賜我們四境平安。」於是建造城邑,諸事亨通。 14:2-14:7

註釋:

  三、亞撒的統治  14:2-16:14王上 15:9-24 
      ◎比起列王紀上的記載,歷代志的篇幅多了不少,且有不少歷代志獨有
        的資料。
    (一)亞撒初期的革新  14:2-7 
          ●為「善」為正:SH 2896,「好的」、「對的」。
          ●為善為「正」:SH 3477,「正直的」、「公正的」。
          ◎「耶和華.......眼中看為善為正」,這樣的評語僅另外出現在
             31:20 對希西家的評論中。歷代志之外, 申 6:18  12:28 也出
            現過。
          ●「邱壇」:原文是「高地」、「作為敬拜之處的高地」。這是迦
                      南地很流行的敬拜方式,原本用來敬拜巴力,後來也
                      用來敬拜上帝。但因為與巴力敬拜方式相近,所以邱
                      壇也很容易轉為敬拜巴力。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
          ●「日像」:SH 2553,「敬拜用的太陽柱像」。也有認為是「香壇
                      」的。近年來在「夏瑣」找到一個香壇,上面有日晷,
                      很可能就是此處的「日像」。
          ◎ 14:6-7 顯示亞撒並不是僅僅把自己的安全交給上帝,他也努力
            盡責做自己應該做的工作,強化猶大國的防務。
經文:

亞撒的軍兵,出自猶大拿盾牌拿槍的三十萬人;出自便雅憫拿盾牌拉弓的二十八萬人。這都是大能的勇士。有古實王謝拉率領軍兵一百萬,戰車三百輛,出來攻擊猶大人,到了瑪利沙。於是亞撒出去與他迎敵,就在瑪利沙的洗法谷彼此擺陣。亞撒呼求耶和華─他的神說:「耶和華啊,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耶和華─我們的神啊,求你幫助我們;因為我們仰賴你,奉你的名來攻擊這大軍。耶和華啊,你是我們的神,不要容人勝過你。」於是耶和華使古實人敗在亞撒和猶大人面前,古實人就逃跑了;亞撒和跟隨他的軍兵追趕他們,直到基拉耳。古實人被殺的甚多,不能再強盛,因為敗在耶和華與他軍兵面前。猶大人就奪了許多財物,又打破基拉耳四圍的城邑;耶和華使其中的人都甚恐懼。猶大人又將所有的城擄掠一空,因其中的財物甚多,又毀壞了群畜的圈,奪取許多的羊和駱駝,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14:8-14:15

註釋:

    (二)亞撒擊敗古實軍隊  14:8-15 
          ●「古實王」:SH 3569,原文只是「古實人」並非「古實王」。
          ●「謝拉」:字義是「升起」。
          ●「瑪利沙」:字義是「山頂」。是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拉吉附近的一
                        座要塞,為羅波安修建的。 代下 11:8 
          ●「洗法」谷:字義是「守望塔」。
          ◎這些軍隊人數都以「千」為單位,這個「千」可能只是軍隊單位,
            而非準確的1000人。不管如何,謝拉的軍隊人數大約是亞撒的兩倍
            。
          ◎這個「古實王謝拉」的身份引起學者的爭議,因為聖經之外並無文
            獻記載這個領袖。學者一般認為謝拉可能是當時埃及王手下的大將
            ,或者謝拉是貝都音(Bedouin)游牧民族的統治者,而非是埃及
            的法老王。 14:15 顯示這些軍隊的財物主要是牲畜。
          ●「惟有你能幫助軟弱的,勝過強盛的」:這一句並不好翻譯,有翻
            譯為「強弱懸殊,除你以外沒有別的幫助」(新譯本),「我們或
            是有能,或是無力,除你以外,沒有誰能幫助我們」(恢復本),
            「在強弱之間,惟有你能幫助」(和合本修訂版),「幫助強盛的
            或沒有力氣的,對你沒差」(信望愛站直譯)。
          ●「勝過」你:SH 6113,「限制」、「阻礙」。
          ●「使....敗在」:SH 5062,「擊打」。
          ●「基拉耳」:字義是「寄宿處」,位於迦南和埃及的邊界。
          ●「財物」甚多:SH 961,「戰利品」。
          ●群畜的「圈」:SH 168,「帳篷」。
經文:

神的靈感動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他出來迎接亞撒,對他說:「亞撒和猶大、便雅憫眾人哪,要聽我說:你們若順從耶和華,耶和華必與你們同在;你們若尋求他,就必尋見;你們若離棄他,他必離棄你們。以色列人不信真神,沒有訓誨的祭司,也沒有律法,已經好久了;但他們在急難的時候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尋求他,他就被他們尋見。那時,出入的人不得平安,列國的居民都遭大亂;這國攻擊那國,這城攻擊那城,互相破壞,因為神用各樣災難擾亂他們。現在你們要剛強,不要手軟,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 15:1-15:7

註釋:

    (三)亞撒進一步進行信仰革新  15:1-19 
          1.上帝透過先知亞撒利雅鼓勵亞撒王革新。 15:1-7 
            ●「俄德」:字義是「復原者」。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俄德的兒子亞撒利雅」:這位先知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歷代志
              的作者一共四次說明神的靈感動先知 代上 12:18 
               代下 15:1  20:14  24:20 ,這應該是這四位先知比較鮮為人知
              ,因此作者特別強調他們的言論是來自上帝。
            ◎ 15:1-2 顯示這是在亞撒打敗古實人謝拉凱旋回來的時候發生的
              事情。
            ◎ 15:2 中,先知的話表明信息不只是針對猶大王,也是給猶大全
              體國民的。其中的信息,與 申 4:29 相關。
            ● 15:6 「攻擊」:SH 3807,「被打成碎片」。
            ●「必得賞賜」:SH 7939+SH 6468,兩個字都是「工資」的意
                            思,用以加強語氣,表示「一定會領到工資」。
            ◎ 15:3-7 的話,對亞撒王而言,指的可能是士師記時期或者是指
              北國以色列當時的狀況。不過歷代志的讀者,也會想起他們剛剛
              經歷的「被擄時期」,也一樣是沒有律法、先知與信仰,時代動
              盪不安。
            ◎ 15:7 是個重大的鼓勵,歸向上帝,不能沒有報答,一定會領到
              報酬。這個混亂的時代中,我們能掌握的很少。當日給亞撒王、
              猶大人的應許,也應該可以用在今日(因為上帝不改變)。
經文:

亞撒聽見這話和俄德兒子先知亞撒利雅的預言,就壯起膽來,在猶大、便雅憫全地,並以法蓮山地所奪的各城,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又在耶和華殿的廊前重新修築耶和華的壇;又招聚猶大、便雅憫的眾人,並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瑪拿西人、西緬人。有許多以色列人歸降亞撒,因見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亞撒十五年三月,他們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當日他們從所取的擄物中,將牛七百隻、羊七千隻獻給耶和華。他們就立約,要盡心盡性地尋求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凡不尋求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無論大小、男女,必被治死。他們就大聲歡呼,吹號吹角,向耶和華起誓。猶大眾人為所起的誓歡喜;因他們是盡心起誓,盡意尋求耶和華,耶和華就被他們尋見,且賜他們四境平安。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搗得粉碎,燒在汲淪溪邊。只是邱壇還沒有從以色列中廢去,然而亞撒的心一生誠實。亞撒將他父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神的殿裡。從這時直到亞撒三十五年,都沒有爭戰的事。 15:8-15:19

註釋:

          2.亞撒王壯膽更新猶大的信仰,上帝賞賜他們平安。 15:8-19 
            ●「俄德兒子先知亞撒利雅」:原文僅是「先知俄德」。
            ◎ 15:8 究竟是亞撒利雅的父親俄德也發預言,還是經文抄寫
              錯誤導致「俄德兒子先知亞撒利雅」變成「先知俄德」,目
              前無法判斷,不過大部分的譯本都選擇這是經文抄寫錯誤,
              而非亞撒利雅的父親俄德也是先知,對亞撒發預言。
            ●「壯起膽來」:SH 2388,「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亞撒十五年三月」:應該是西元前八九二年五、六月間。
                                  這時應該是七七節(收割節)
                                   民 28:26 。所以 15:11 獻祭的牛
                                  羊數量也跟「七」相關。
            ◎ 15:16-19 引自 王上 15:13-16 。
            ●「盡」心「盡」性「盡」意:SH 3605,「全部的」、「
                                        所有的」。
            ●「貶了」:SH 5493,「挪去」、「結束」、「廢掉」。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
                          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
                          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
            ◎ 15:16 「亞撒王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也出現在
               王上 15:13 。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
            ◎ 15:1714:3-4 的記載看似矛盾,事實上邱壇很容易死灰復
              燃,且 15:17 的用詞似乎是指著北方的領土,或者亞撒由北國
              取得的領土。 14:3-4 指的是南國固有的領土。
            ●一生「誠實」:SH 8003,「完全的」。
            ◎「亞撒三十五年」:比較可能是指南北國分裂後的第三十五年,
              而不是亞撒執政第三十五年。 16:1 的「亞撒三十六年」,應該
              也是如此。
            ◎「太平」是上帝給信靠祂的人的重要禮物。有時候「太平」不是
              因為自己很強,常常都是因為重要敵人無暇他顧,或者內亂,導
              致無力攻擊自己。我們享有「沒有爭戰」的「太平」嗎?
經文:

亞撒三十六年,以色列王巴沙上來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於是亞撒從耶和華殿和王宮的府庫裡拿出金銀來,送與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便‧哈達,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給你,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瑪音,和拿弗他利一切的積貨城。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於是亞撒王率領猶大眾人,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迦巴和米斯巴。 16:1-16:6

註釋:

    (四)亞撒晚期的失敗 16:1-10 
          1.亞撒王晚年反而倚靠軍力解決國家的危機。 16:1-6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亞撒三十六年」,照 王上 16:6,8 ,巴沙在亞撒作王第二十
              六年時已死亡,因此 16:1 的年代似乎是抄寫錯誤或者是計算
              王國分裂後三十六年的結果。
            ◎「從耶和華殿....拿出金銀」:等於是廢棄了之前對上帝的奉獻
                                          ,有解除與上帝的盟約,去建立
                                          與「哈達之子」的盟約之意。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一個神明的名字)的兒子」,此人
                          應該是「便哈達一世」。
            ◎ 16:3 聖經中沒有提及大衛王朝之前與亞蘭王立的約,有的只是
              攻擊、統治的記載。因此此處亞撒的「曾與我父立約」,目前不
              知道所指為何。
            ●「以雲」:字義是「毀滅」、「廢墟」。
            ●「亞伯瑪音」:字義是「眾水的草原」。
            ●「迦巴」:字義是「山」,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3公里。
            ◎這時候亞撒王很像耶羅波安,英明、有魄力,但是僅依靠自己
              的強力作為與外交手段,漸漸離開神。
經文:

那時,先見哈拿尼來見猶大王亞撒,對他說:「因你仰賴亞蘭王,沒有仰賴耶和華─你的神,所以亞蘭王的軍兵脫離了你的手。古實人、路比人的軍隊不是甚大嗎?戰車馬兵不是極多嗎?只因你仰賴耶和華,他便將他們交在你手裡。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要顯大能幫助向他心存誠實的人。你這事行得愚昧;此後,你必有爭戰的事。」亞撒因此惱恨先見,將他囚在監裡。那時亞撒也虐待一些人民。 16:7-16:10

註釋:

          2.先知責備亞撒沒有依賴上帝。 16:7-10 
            ●「先見」:SH 7203,「觀看者」,是「先知」早期的稱呼。
                         撒上 9:9,19 。
            ●「哈拿尼」:字義是「優雅的」。此人可能是先知耶戶的父親
                           王上 16:1,7  代下 19:2  20:34 。
            ●「仰賴」:SH 8172,「倚靠」、「信靠」。
            ◎ 16:7 有一點預言成份,先知沒有說以色列脫離亞撒的手,而
              說亞蘭的軍隊脫離亞撒的手,指的應該是未來亞蘭不會臣服於
              大衛王朝。
            ●心存「誠實」:SH 8003,「完全的」。「向他心存誠實」應
                            該是「心向著祂完全的」、「一心歸向」。
            ●「行得愚昧」:SH 5528,「行為或表現愚昧」。
            ◎ 16:9 暗示亞撒執政時期前面的太平,都是因為上帝保守。當
              人依靠自己,不依靠上帝,上帝的保守撤除之後,戰爭就難免
              了。
            ●「惱恨」先見:SH 3707,「生氣」、「憤恨」。
            ●「虐待」:SH 7533,「壓碎」、「大大迫害」。
            ◎ 16:10 沒有說明亞撒為何虐待人民,不過既然跟「惱恨先見
              」放在一起,可能也跟亞撒憤怒時容易失去控制有關。
經文:

亞撒所行的事,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他作王四十一年而死,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自己所鑿的墳墓裡,放在床上,其床堆滿各樣馨香的香料,就是按做香的作法調和的香料,又為他燒了許多的物件。 16:11-16:14

註釋:

    (五)結語:亞撒壽終正寢,但是死前並沒有繼續依靠上帝。
           16:11-14 
          ●「腳上有病」: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壞疽病」或「痛風」,也
                          有人認為「腳」是「性器官」的委婉說法,因
                          此認為這是一種性病。不過目前沒有足夠的證
                          據可以確認到底是哪一種病。
          ◎ 16:12 「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暗示亞撒跟上
            帝賭氣,因為亞撒可以求上帝並求醫生,但他只靠自己的努力
            來追求醫治,跟 16:7 先知的指責一致。
          ●「燒了許多的物件」:原文直譯是「燒了一場極大的火」。
          ◎ 16:13-14 是表明亞撒老的時候有點信仰倒退,但是基本上還
            是「壽終正寢」,獲得百姓的尊榮、愛戴。希望我們老的時候
            不要因為自滿或其他理由跟上帝賭氣、自滿自大,導致晚節不
            保。
經文:

亞撒的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奮勇自強,防備以色列人,安置軍兵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裡,又安置防兵在猶大地和他父亞撒所得以法蓮的城邑中。耶和華與約沙法同在;因為他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不尋求巴力,只尋求他父親的神,遵行他的誡命,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他高興遵行耶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木偶。他作王第三年,就差遣臣子便亥伊勒、俄巴底、撒迦利雅、拿坦業、米該亞往猶大各城去教訓百姓。同著他們有利未人示瑪雅、尼探雅、西巴第雅、亞撒黑、示米拉末、約拿單、亞多尼雅、多比雅、駝巴多尼雅,又有祭司以利沙瑪、約蘭同著他們。他們帶著耶和華的律法書,走遍猶大各城教訓百姓。 17:1-17:9

註釋:

參、約沙法的改革  17:1-21:1王上 22:41-50 
    ◎歷代志比起列王紀多了許多獨有的資料,篇幅幾乎是列王紀的兩倍。
      可見歷代志作者對約沙法的重視。
  一、約沙法做王的概況:樂意遵守上帝的道,國家穩固。 17:1-19 
    (一)約沙法依靠上帝、遵行上帝的誡命統治,除去偶像、邱壇,又派
          人用上帝的律法教訓百姓。 17:1-9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奮勇自強」:SH 2388,「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一般認為約沙法與其父親亞撒共同執政三年之後才獨自掌權。
          ◎即使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關係良好, 17:1 還是記載他積極
            強化與以色列之間的防務。
          ●他「祖」:SH 1,「父親」、「祖先」。 
          ◎他祖「大衛」:許多古抄本與七十士譯本中都沒有「大衛」一
                          詞。也可能原本經文中就沒有「大衛」。
          ◎「因為他行他祖大衛初行的道」:可能是「因為他行他父親(
            亞撒)起初所行的道」。
          ◎「不尋求巴力」:這是「巴力」這個神的名字第一次出現於歷代
                            志中。不過此時北國因為耶洗別的關係,已經
                            引入整套巴力敬拜體系。這也就是 17:4 特別
                            說「不效法以色列人的行為」之緣故。
          ●「高興遵行」:SH 1361+SH 3820,「心升高」或「心高舉」。              
          ●「邱壇」:原文是「高地」、「作為敬拜之處的高地」。這是迦
                      南地很流行的敬拜方式,原本用來敬拜巴力,後來也
                      用來敬拜上帝。但因為與巴力敬拜方式相近,所以邱
                      壇也很容易轉為敬拜巴力。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
          ◎雖然 17:6 記錄約沙法要除去邱壇,但 20:33 說明邱壇沒有完
            全廢去,主因是百姓沒有完全歸向上帝的決心,而這種邱壇,即
            使被拆除,也很容易就可以重建回來。
          ●「便亥伊勒」:字義是「力量之子」或「大能之子」。
          ●「俄巴底」:字義是「耶和華的僕人」。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拿坦業」:字義是「上帝的賜予」。
          ●「米該亞」:字義是「有誰像神」。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尼探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西巴第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亞撒黑」:字義是「神所造的」。
          ●「示米拉末」:字義是「高處之名」。
          ●「約拿單」:字義是「耶和華已給與」。
          ●「亞多尼雅」:字義是「我主是耶和華」。
          ●「多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美善的」。
          ●「駝巴多尼雅」:字義是「我的主神是良善的」。
          ●「以利沙瑪」:字義是「我的神已經聽到」。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
          ◎ 17:7-9 顯示約沙法看出除去邱壇,振興信仰的最重要途徑,是
            讓人民認識上帝的律法,所以派出人馬去教導人民。
經文:

耶和華使猶大四圍的列國都甚恐懼,不敢與約沙法爭戰。有些非利士人與約沙法送禮物,納貢銀。阿拉伯人也送他公綿羊七千七百隻,公山羊七千七百隻。約沙法日漸強大,在猶大建造營寨和積貨城。他在猶大城邑中有許多工程,又在耶路撒冷有戰士,就是大能的勇士。他們的數目,按著宗族,記在下面:猶大族的千夫長押拿為首率領大能的勇士─三十萬;其次是,千夫長約哈難率領大能的勇士─二十八萬;其次是,細基利的兒子亞瑪斯雅〈他為耶和華犧牲自己〉率領大能的勇士─二十萬。便雅憫族,是大能的勇士以利雅大率領拿弓箭和盾牌的─二十萬;其次是,約薩拔率領預備打仗的─十八萬。這都是伺候王的,還有王在猶大全地堅固城所安置的不在其內。 17:10-17:19

註釋:

    (二)上帝祝福約沙法王,讓列王懼怕他。 17:10-1917:10代上 14:16-17 記載上帝使列國懼怕大衛是相似的。
            等於在歷代志作者眼中,約沙法是「另一個大衛」。
          ◎約沙法能夠運用的軍隊是一百一十六萬,大約是其父親亞撒的兩
            倍 代下 14:8 。
          ●「營寨」:SH 1003,「要塞」、「增強防禦的地方」。聖經中
                      僅出現兩次於 代下 17:12  27:4 。
          ●「積貨城」:SH 5892+SH 4543,「倉庫城市」。
          ●「押拿」:字義是「愉悅」。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施恩典」。
          ●「細基利」:字義是「值得紀念的」。
          ●「亞瑪斯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有力量的」。
          ●「他為....犧牲自己」:SH 5068,「自願」、「自發性的奉獻
                                  」。
          ◎ 17:16 描述亞瑪斯雅「奉獻自己」,但他不是為了國家或君王
            ,而是為了上帝。對約沙法的軍隊領袖有「為上帝奉獻自己」的
            評論,是特殊而且值得注意的。
          ●「以利雅大」:字義是「神知道」。
          ●「約薩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經文:

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就與亞哈結親。過了幾年,他下到撒馬利亞去見亞哈;亞哈為他和跟從他的人宰了許多牛羊,勸他與自己同去攻取基列的拉末。以色列王亞哈問猶大王約沙法說:「你肯同我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嗎?」他回答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必與你同去爭戰。」 18:1-18:3

註釋:

  二、約沙法與亞哈聯盟對抗亞蘭人,結果失敗  18:1-19:3代下 18:1-34 
    (一)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結親,亞哈邀他去攻擊基列的拉末,約沙法答
          應亞哈的邀請。 18:1-3王上 22:1-4 
          ◎「過了幾年」: 王上 22:2 說明這是「到亞蘭與以色列結
                          盟後的第三年」。
          ●「下去」見:猶大首都是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高度高,因
                        此用「下去」來形容約沙法的行動。
          ●「勸」:SH 5496,「煽動」、「引誘」、「唆使」。 
          ●「基列」:指的是約但河東的地區。              
          ●基列的「拉末」:字義是「崇高」,位於約但河東的雅穆河
                            附近,但詳細地點並不確定。
          ●「你我不分彼此」:「我就像是你」, 代下 19:2 記載先
                              知耶戶為此責備約沙法。 
          ◎一般認為亞哈王在夸夸之役之後自信滿滿,因為他不但軍力
            強盛,可以跟十二國聯盟打敗亞述,而且半數以上的軍隊都
            是他的。因此只要猶大王再支援一下,打敗亞蘭拿下拉末,
            應該是沒問題的。
經文:

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請你先求問耶和華。」於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四百人,問他們說:「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們說:「可以上去,因為神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約沙法說:「這裡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常說凶言。」約沙法說:「王不必這樣說。」以色列王就召了一個太監來,說:「你快去將音拉的兒子米該雅召來。」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在撒馬利亞城門前的空場上,各穿朝服坐在位上,所有的先知都在他們面前說預言。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造了兩個鐵角,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要用這角牴觸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所有的先知也都這樣預言說:「可以上基列的拉末去,必然得勝,因為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那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米該雅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米該雅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的神說甚麼,我就說甚麼。」米該雅到王面前,王問他說:「米該雅啊,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敵人必交在你們手裡。」王對他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耶和華說:『這民沒有主人,他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各歸各家去。』」 18:4-18:16

註釋:

    (二)猶大王要求亞哈要先求問上帝,四百個先知說會得勝,但約沙法希望
          求問耶和華的先知,先知米該雅預言以色列王會陣亡。 18:4-16王上 22:4-17 
          ●「請你先求問耶和華」:原文是「請你今日尋求耶和華的話」。
          ◎約沙法是個敬虔的國王, 代下 17:3-9 ,因此打仗前希望
            求問上帝 王上 22:5 。
          ●「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我可以上去進攻
            基列的拉末嗎?或是停止呢」?
          ●「神」必將那城:SH 430,先知群回答的,與約沙法想問的神
                            SH 3068,略有差異。不過SH 430也會用來指
                            「耶和華」,但也可以指別的神。
          ●「王」的手裡:SH 4428,「王」,原文是單數型態,顯然只是對
                          以色列王預言,沒有考慮猶大王。
          ◎ 18:6 顯然約沙法覺得這四百位先知不太可靠。作者似乎很謹慎的
            把這些先知 18:5 與「耶和華的先知」 18:6 分開來,他們也奉耶
            和華的名發言,但作者並不稱呼他們是「耶和華的先知」。此時北
            國的信仰是混雜著巴力與耶和華信仰的。
          ●「音拉」:字義是「上帝所充滿的人」。
          ●「米該雅」:字義是「誰像神」。猶太古史的作者約瑟夫說這個米
                        該雅就是 王上 20:35-43 那個沒有記載名字的先知
                        ,當時被囚在監獄中。
          ●「恨」他:「恨惡」。
          ●「不必這樣說」:「不要這樣說」。
          ●「空場」:「打穀場」。
          ●「朝服」:「外袍」。
          ●「基拿拿」:字義是「經商者」。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
          ●「鐵角」:「鐵製的犄角」。代表「堅強的力量」。
          ●「必然得勝」:「使昌盛」、「帶來成功的結果」。
          ●「囑咐」你幾次:「使之起誓」、「嚴令」。
          ◎ 18:14 可以看出米該雅說話的語氣一定很明顯顯出他並非真
            誠的傳遞預言,以致亞哈立刻要他說實話。
          ◎ 18:16 是以亞哈為以色列人的牧人、主人,主人死去,羊群就四
            散回家了。因此,米該雅是預言亞哈如果出戰將會戰死。
經文:

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豈沒有告訴你,這人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嗎?」米該雅說:「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以色列王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前來打米該雅的臉,說:「耶和華的靈從哪裡離開我與你說話呢?」米該雅說:「你進嚴密的屋子藏躲的那日,就必看見了。」以色列王說:「將米該雅帶回,交給邑宰亞們和王的兒子約阿施,說:『王如此說:把這個人下在監裡,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等候我平平安安地回來。』」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安回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又說:「眾民哪,你們都要聽!」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上基列的拉末去了。 18:17-18:28

註釋:

    (三)米該雅清晰的說明上帝的計畫就是要以色列王陣亡,結果亞哈將之
          囚禁,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 18:17-28王上 22:18-2918:17 中,亞哈執意要出兵,但是米該雅作負面的預言,因此
            亞哈必須用「米該雅習慣講不吉祥的話」來影響猶大王不要相信
            米該雅的負面預言。
          ● 18:18 米該雅的話一開始有「因此,你要聽.....」。表示亞哈
            王不信這個預言,所以米該雅要更清楚的說明這個預言。
          ●「引誘」:「勸服」、「瞞騙」。
          ●「陣亡」:「仆倒」、「死於非命」。
          ●「神靈」:原文就是「靈」,而且是陽性型態。
          ●「他眾先知」口中:「他的眾先知」,表示這先知是「亞哈
                              」的先知,而非「上帝的先知」。
          ●「謊言的靈」:「虛假的靈」、「欺騙的靈」。
          ◎許多人討論 18:18-22 的神學問題:上帝到底會不會派靈來欺騙
            人?我們可以想像即使天上真的有這種討論會,一定也不是人眼
            可以看見的,這一段經文應該是上帝讓米該雅看見一個特殊的異
            象,表示只要讓亞哈的先知一起說出亞哈喜歡聽的謊言,一定能
            夠讓亞哈去陣亡。至於是不是上帝要欺騙人,這應該是籠統的表
            達「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意思,而不一定表示整個細節就如米
            該雅說的那樣。
          ●「打....的臉」:「打....的臉頰」。
          ●「嚴密的屋子」:「房間的內室」。
          ◎當亞哈陣亡,追究責任的時候,西底家就危險了,因此他會躲藏
            起來。簡單說,米該雅的意思是「預言實現時」,你就知道上帝
            跟米該雅說話,沒有跟西底家說話了。
          ●「帶回」:看起來米該雅真的是被監禁,所以此處原文用「帶回
                      」。  
          ●「邑宰」:「城市的統治者」。
          ●「亞們」:字義是「具有技能的工匠」或「熟練的工匠」。
          ●「約阿施」:字義是「上帝的賞賜」。
          ●「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原文是「吃餅困苦、喝水困苦」,
                                        意思的確是「吃喝不足」。
          ●「眾民哪,你們都要聽!」:呼喚旁聽的眾人作為見證的意思。                                        
          ◎其實米該雅已經依照亞哈的命令,向他說真實的預言。 18:15 顯
            示亞哈想聽真實的預言,但 18:25-28 中亞哈和約沙法的反應,
            又顯示出他們並不想聽真實的預言。我們會不會也跟這兩王一樣
            的矛盾?一面想聽真話,一面又只想聽好話。
經文:

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要改裝上陣,你可以仍穿王服。」於是以色列王改裝,他們就上陣去了。先是亞蘭王吩咐車兵長說:「他們的兵將,無論大小,你們都不可與他們爭戰,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車兵長看見約沙法便說,這必是以色列王,就轉過去與他爭戰。約沙法一呼喊,耶和華就幫助他,神又感動他們離開他。車兵長見不是以色列王,就轉去不追他了。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王對趕車的說:「我受了重傷,你轉過車來,拉我出陣吧!」那日陣勢越戰越猛,以色列王勉強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直到晚上。約在日落的時候,王就死了。猶大王約沙法平平安安地回耶路撒冷,到宮裡去了。先見哈拿尼的兒子耶戶出來迎接約沙法王,對他說:「你豈當幫助惡人,愛那恨惡耶和華的人呢?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你。然而你還有善行,因你從國中除掉木偶,立定心意尋求神。 18:29-19:3

註釋:

    (四)以色列王決定改裝上陣,亞蘭王決心要除去以色列王,亞哈雖然
          改裝上戰場,仍被箭射死,先知出面責備約沙法王 18:29-19:3王上 22:30-4018:29 顯示亞哈並非完全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比較奇怪的是
            約沙法怎麼會完全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
          ● 18:30 亞蘭王的命令直譯是「無論小的大的,你們都不要攻
            擊,只要單單(攻擊)以色列王」。亞蘭王也沒有要車兵長非要
            殺死以色列王不可,他大概是想報 王上 20:31-34 的仇。
          ●「呼喊」:原文是「呼求」, 代下 18:31 將此「呼喊」解釋
                      為向神發出的禱告。
          ●「隨便」開弓:「單純」。表示這人是沒有特地瞄準誰,僅僅
                          是任意朝敵陣射箭。
          ●「甲縫」:「軍裝接縫」。當時的軍裝是用金屬片編織連接起
                      來的,射中接縫,正好是軍裝無法保護的地方。
          ●「受了重傷」:原文僅僅是「受了傷」。
          ●「抵擋亞蘭人」:原文是「對著亞蘭人」。大概是要讓士兵看
                            到以色列王還在陣上,以免打擊士氣。
          ●到「晚上」:「傍晚」、「日落」。   
          ◎即使亞哈巧妙變裝,還是逃不過巧合的一箭,上帝的審判終於
            臨到亞哈。
          ◎ 19:1 對應於 18:26-29 亞哈王想要,也自認可以平安回來,
            卻死於戰場。猶大王在上帝保守下平安回去了。
          ●「哈拿尼」:字義是「優雅的」。
          ●「耶戶」:字義是「耶和華是他」。
          ◎ 19:1-3 上帝透過先知責備約沙法與恨惡上帝的人結交。我們
            是否也會為了人際關係的考量,與惡人聯手呢?
經文:

約沙法住在耶路撒冷,以後又出巡民間,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引導民歸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又在猶大國中遍地的堅固城裡設立審判官,對他們說:「你們辦事應當謹慎;因為你們判斷不是為人,乃是為耶和華。判斷的時候,他必與你們同在。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 19:4-19:7

註釋:

  三、約沙法在猶大境內設立各級審判官,管理百姓。 19:4-1119:1-11 的資料是歷代志所獨有的,列王紀等其他地方並無相關
        記載。  
    (一)設立各地的審判官,要求他們靠上帝公平審判  19:4-7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從別是巴直到以法蓮山地」:表示猶大國的南北界。
          ●「引導....歸向」:SH 7725,「使歸回」、「帶回」。
          ◎ 19:4 說明約沙法是個勤政的君王,住在耶路撒冷,但四處巡
            視全國,目標是將百姓帶回上帝面前。如果我們是領導者,真
            的了解我們屬下的狀況嗎?真的有花時間在他們身上嗎?
          ●「堅固城」:SH 1219,「築堡壘」。
          ◎ 申 16:18 要求要在每一個城中設立審判官。此處約沙法是執
            行律法的要求,不過也僅只有「要塞」中被設立審判官。
          ◎ 19:6 中,雖然這些審判官是約沙法設立的,但是他卻要求他
            們為上帝審判。我們僱用基督徒時,究竟是希望他們為我們工
            作還是為上帝工作?如果我們的工作裡面有「為上帝工作」的
            成份,那工作的內涵會有怎樣的不同?
經文:

約沙法從利未人和祭司,並以色列族長中派定人,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聽民間的爭訟,就回耶路撒冷去了。約沙法囑咐他們說:「你們當敬畏耶和華,忠心誠實辦事。住在各城裡你們的弟兄,若有爭訟的事來到你們這裡,或為流血,或犯律法、誡命、律例、典章,你們要警戒他們,免得他們得罪耶和華,以致他的忿怒臨到你們和你們的弟兄;這樣行,你們就沒有罪了。凡屬耶和華的事,有大祭司亞瑪利雅管理你們;凡屬王的事,有猶大支派的族長以實瑪利的兒子西巴第雅管理你們;在你們面前有利未人作官長。你們應當壯膽辦事,願耶和華與善人同在。」 19:8-19:11

註釋:

    (二)設立中央審判官,要求要警戒百姓,以免上帝的憤怒臨到。
           19:8-11 
          ●「就回....去了」:SH 7725,「返回」、「轉回」。但是這
                              個詞是複數,因此七十士譯本與不少學者
                              認為這應該是SH 3427,「居民」的意思。
          ●「忠心誠實」:SH 530+SH 3824+SH 8003,「忠誠並具備
                          完全的心」。
          ●「亞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經應許」。此人在
                           代上 6:11 的名單中出現過。
          ●「西巴第雅」:字義是「耶和華所賜的」。
          ●「善人」:SH 2896,「好的」、「美的」。
          ◎ 19:11 中約沙法把事務分成「上帝的事」與「王的事」。簡單
            的說就是分成「宗教事務」與「世俗事務」,各分派管理者負責
            。
經文:

此後,摩押人和亞捫人,又有米烏尼人,一同來攻擊約沙法。有人來報告約沙法說:「從海外亞蘭(又作以東)那邊有大軍來攻擊你,如今他們在哈洗遜‧他瑪,就是隱‧基底。」約沙法便懼怕,定意尋求耶和華,在猶大全地宣告禁食。於是猶大人聚會,求耶和華幫助。猶大各城都有人出來尋求耶和華。 20:1-20:4

註釋:

  四、約沙法遭遇敵人時,專心尋求上帝,獲得勝利。 20:1-3020:1-30 的資料是歷代志所獨有的,列王紀等其他地方並無相關
        記載。  
      ◎此時被擄歸回的猶太人正受這些民族的壓迫,所以歷代志作者特別關
        注這段歷史。 
    (一)前言:許多外族人一起來攻擊約沙法王,約沙法王懼怕就尋求上帝
          的幫助。 20:1-4 
          ●「米烏尼」:此字馬所拉經文用「亞捫」,七十士譯本才用「米
                        烏尼」。米烏尼人學者一般認為其住在佩特拉東南
                        30.4公里的馬安,佔據了西珥山地帶。實際的意義
                        應該就是指「以東人」或者跟以東有關係的民族。
          ◎「亞蘭」:原文與以東相近,一般認為此處是「以東」而非北方
                      的亞蘭。
          ●「哈洗遜他瑪」:字義是「分開棕櫚」。
          ●「隱基底」:字義是「小羊的泉源」,是死海邊的一個綠洲。
                        該處水質優良,甚至還有瀑布。
          ◎ 20:3 說約沙法要求全猶大禁食,顯示這是非常不尋常的舉動。
            看來約沙法的改革也有相當的成效, 20:4 說明有不少猶大人響
            應約沙法對上帝的尋求。
經文:

約沙法就在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會中,站在耶和華殿的新院前,說:「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啊,你不是天上的神嗎?你不是萬邦萬國的主宰嗎?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無人能抵擋你。我們的神啊,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驅逐這地的居民,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永遠為業嗎?他們住在這地,又為你的名建造聖所,說:『倘有禍患臨到我們,或刀兵災殃,或瘟疫饑荒,我們在急難的時候,站在這殿前向你呼求,你必垂聽而拯救,因為你的名在這殿裡。』從前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你不容以色列人侵犯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以色列人就離開他們,不滅絕他們。看哪,他們怎樣報復我們,要來驅逐我們出離你的地,就是你賜給我們為業之地。我們的神啊,你不懲罰他們嗎?因為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 20:5-20:12

註釋:

    (二)約沙法在眾人面前向上帝禱告,求上帝施行公義。 20:5-1220:5 約沙法實際尋求上帝的方式,就是到聖殿中禱告、敬拜。
            「新院」可能就是指聖殿新整修過的外院。
          ◎「朋友亞伯拉罕」:僅出現於 代下 20:7  賽 41:8 。
          ◎ 20:6-9 引用 6:5-6,28-30 中所羅門於聖殿落成時的禱告。
          ◎ 20:10 記載的事情,記錄於 民 20:14-21  申 2:1-9 
             士 11:16-18 。
          ●怎樣「報復」:SH 1580,「大大回報」、「報答」。
          ●「懲罰」他們:SH 8199,「斷定是非」、「施行判斷」。
          ◎ 20:11-12 說明入侵的外族恩將仇報,而猶大人無力抵抗,因此
            完全依賴上帝來伸冤。
經文:

猶大眾人和他們的嬰孩、妻子、兒女都站在耶和華面前。那時,耶和華的靈在會中臨到利未人亞薩的後裔─瑪探雅的玄孫,耶利的曾孫,比拿雅的孫子,撒迦利雅的兒子雅哈悉。他說:「猶大眾人、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約沙法王,你們請聽。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不要因這大軍恐懼驚惶;因為勝敗不在乎你們,乃在乎神。明日你們要下去迎敵,他們是從洗斯坡上來,你們必在耶魯伊勒曠野前的谷口遇見他們。猶大和耶路撒冷人哪,這次你們不要爭戰,要擺陣站著,看耶和華為你們施行拯救。不要恐懼,也不要驚惶。明日當出去迎敵,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在。』」約沙法就面伏於地,猶大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也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叩拜耶和華。哥轄族和可拉族的利未人都起來,用極大的聲音讚美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20:13-20:19

註釋:

    (三)上帝用雅哈悉回應猶大王與猶大眾人,說明上帝要施行拯救。
           20:13-19 
          ●「嬰孩」:SH 2945,「孩童」。
          ◎ 20:13 說明猶大眾人是攜家帶眷來尋求上帝的拯救,對應 20:9 
            的應許,上帝應該垂聽拯救。實際上 上帝也回應這些人的懇求
            ,透過利未人雅哈悉發預言,宣告拯救。
          ◎ 20:14 特別說明「耶和華的靈在會中臨到」,可能是「雅哈悉」
            並非一個有名、時常發預言的先知,因此作者特別說明這個預言
            是來自上帝的靈。
          ●「亞薩」:字義是「收集者」。
          ●「瑪探雅」: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耶利」:字義是「上帝掃除」。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立」。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雅哈悉」:字義是「神看見」。
          ●「洗斯」坡:字義是「花」。
          ●「耶魯伊勒」:字義是「受神教導」。
          ◎ 20:15-17 顯示此時敵軍離耶路撒冷只有一天以內的路程,但上
            帝要他們排列陣勢,但不要作戰,等上帝為他們作戰。
          ◎ 20:17 要求猶大人只要站著看,跟 出 14:13 出埃及過紅海時,
            摩西要求以色列人的一樣。
          ◎ 20:18-19 約沙法與猶大人用敬拜來回應上帝的信息。
經文:

次日清早,眾人起來往提哥亞的曠野去。出去的時候,約沙法站著說:「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要聽我說:信耶和華─你們的神就必立穩;信他的先知就必亨通。」約沙法既與民商議了,就設立歌唱的人,頌讚耶和華,使他們穿上聖潔的禮服,走在軍前讚美耶和華說:「當稱謝耶和華,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眾人方唱歌讚美的時候,耶和華就派伏兵擊殺那來攻擊猶大人的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他們就被打敗了。因為亞捫人和摩押人起來,擊殺住西珥山的人,將他們滅盡;滅盡住西珥山的人之後,他們又彼此自相擊殺。猶大人來到曠野的望樓,向那大軍觀看,見屍橫遍地,沒有一個逃脫的。 20:20-20:24

註釋:

    (四)約沙法用詩班稱頌上帝,上帝讓敵人自相殘殺,拯救猶大人。
           20:20-24 
          ●「提哥亞」:字義是「柵欄」,位於耶路撒冷南方約十五公里,也是
                        先知阿摩司的故鄉。
          ●「穿上聖潔的禮服」:應該是「以神聖作裝飾的(指上帝)」。因為
                                原文的型態都是單數。
          ◎ 20:20-21 描述猶大人決定用歌頌回報上帝應許的救恩,派詩班在軍
            隊前歌頌神。 20:22 的「伏兵」身份引起許多討論,不知道是人類
            還是天使。我們大概也很難確認這些伏兵的身份。不過這些伏兵攻擊
            敵軍的結果,就是 20:23-24 的「自相殘殺」。
          ●「望樓」:SH 4707,「瞭望臺」。
經文:

約沙法和他的百姓就來收取敵人的財物,在屍首中見了許多財物、珍寶,他們剝脫下來的多得不可攜帶;因為甚多,直收取了三日。第四日眾人聚集在比拉迦谷(就是稱頌的意思),在那裡稱頌耶和華。因此那地方名叫比拉迦谷,直到今日。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都歡歡喜喜地回耶路撒冷,約沙法率領他們;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戰勝仇敵,就歡喜快樂。他們彈琴、鼓瑟、吹號來到耶路撒冷,進了耶和華的殿。列邦諸國聽見耶和華戰敗以色列的仇敵,就甚懼怕。這樣,約沙法的國得享太平,因為神賜他四境平安。 20:25-20:30

註釋:

    (五)約沙法和眾百姓劫掠財物,歡喜回耶路撒冷,上帝讓列國懼怕,
          猶大國就享受平安。 20:25-30 
          ●「收取」:SH 962,「搶劫」、「搶奪」、「奪取」。
          ●「比拉迦」谷:字義是「祝福」、「稱頌」。
          ◎ 20:29 「以色列的仇敵」,表示以歷代志作者的角度來看,猶大
            才是真以色列。
經文:

約沙法作猶大王,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約沙法效法他父亞撒所行的,不偏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也沒有立定心意歸向他們列祖的神。約沙法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寫在哈拿尼的兒子耶戶的書上,也載入以色列諸王記上。此後,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亞哈謝行惡太甚。二王合夥造船要往他施去,遂在以旬.迦別造船。那時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以利以謝向約沙法預言說:「因你與亞哈謝交好,耶和華必破壞你所造的。」後來那船果然破壞,不能往他施去了。約沙法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 20:31-21:1

註釋:

  五、約沙法王朝總結:行上帝看為正的事,但是總與不敬拜上帝的以
      色列王交好,導致行事不順利。 20:31-21:1王上 22:41-50 
      ●「阿蘇巴」:字義是「被遺忘的」。
      ●「示利希」:字義是「武裝的」。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
                  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
                  處所。
      ●「邱壇還沒有廢去」: 代下 17:6 記載約沙法「他高興遵行耶
                            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
                            木偶」。顯然約沙法應該是有「除去邱
                            壇」的行動,但是並不完全。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亞哈謝」:字義是「耶和華掌握」。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亞喀
                      巴灣頭的港市,也有可能是在法爾昂島(珊瑚島
                      )上 。水下考古工作的發現比較支持法爾昂島
                      是以旬迦別。考古研究發現這港口曾經為埃及船
                      隻所用,海港建築的方式與推羅所用的相似。
      ◎ 20:36 說兩王合夥造船是要到他施去,但 王上 22:48 是說「
        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
        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此處應是王上記載的精簡版本。
      ●「瑪利沙」:字義是「山頂」。
      ●「多大瓦」:字義是「耶和華所摯愛的」。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
      ◎除了與以色列國交往之外,約沙法王朝大致上符合上帝的心意。
        我們常常覺得「以和為貴」,但聖經中常常是希望我們更堅持自
        己的原則。到底尺度何在,實在值得我們去深思。
經文:

約蘭有幾個兄弟,就是約沙法的兒子亞撒利雅、耶歇、撒迦利雅、亞撒列夫、米迦勒、示法提雅。這都是猶大王約沙法的兒子。他們的父親將許多金銀、財寶,和猶大地的堅固城賜給他們;但將國賜給約蘭,因為他是長子。約蘭興起坐他父的位,奮勇自強,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行以色列諸王的道,與亞哈家一樣;因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卻因自己與大衛所立的約,不肯滅大衛的家,照他所應許的,永遠賜燈光與大衛和他的子孫。 21:2-21:7

註釋:

肆、約阿施的改革  21:2-26:23 
  一、上帝不喜悅的三個統治者  21:2-23:21 
    (一)約蘭王用強暴的手段統治  21:2-20王下 8:16-24 
          1.約蘭王殺死自己的兄弟,又行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但上帝
            因為大衛的緣故,忍耐沒有滅絕約蘭。 21:2-7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亞撒列夫」:原文與「亞撒利雅」同,但拼音有差異。
                            可能是抄寫失誤導致此名稱出現兩次。不
                            過七十士譯本說約蘭有六個兄弟,因此也
                            可能就是兩個幾乎同名的人。
            ●「米迦勒」:字義是「有誰像神」。
            ●「示法提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猶大王」:原文是「以色列王」。可能在歷代志作者的
                          心目中,猶大國才是「真以色列」。
            ◎有不少學者認為此處的名單可能不是約沙法全部的兒子,
              而是不同妻妾的長子,也因此名單上會有兩個幾乎一樣名
              字的兒子出現(同一個妻子的兒子應該不會取很接近的名
              字)。
            ◎事實上約蘭單獨執政前,應該已經與其父親共同執政五年
              左右。 21:3 這樣的處理方法,是附近國家普遍的策略。
               代下 11:23 記載羅波安就是這樣處理的,當代亞述也是
              這樣安排繼任者與其兄弟。不過約蘭的兄弟據有堡壘城,
              就有較大的影響力,可能因此導致殺身之禍。
            ●「奮勇自強」:SH 2388,「使出力量」、「用力量」、
                            「奮勇自強」。
            ◎由 21:13 可以看出可能是約蘭的弟弟們反對他不敬拜上
              帝的政策,導致約蘭動了殺機。
            ●「亞哈的女兒」:亞她利雅,應該不是耶洗別的女兒
                               王下 8:26  代下 18:1 。不過對約蘭的
                              負面影響與耶洗別相似。
            ◎約蘭娶亞哈的女兒,應該是約沙法決定的。當時這種政治婚
              姻相當普遍,不過約沙法這種安排,讓大衛王朝差點滅絕。
            ●「不肯」:「不願意」。
            ●「燈光」:原文「燈」是單數型態。意義應該是「統治權」、
                        「帝統」、「國度」。
            ◎與「亞哈家一樣」,意思就是引進巴力信仰,將巴力與耶和華
              同時當成是國神。
經文:

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約蘭就率領軍長和所有的戰車,夜間起來,攻擊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因為約蘭離棄耶和華─他列祖的神。他又在猶大諸山建築邱壇,使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誘惑猶大人。先知以利亞達信與約蘭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因為你不行你父約沙法和猶大王亞撒的道,乃行以色列諸王的道,使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行邪淫,像亞哈家一樣,又殺了你父家比你好的諸兄弟。故此,耶和華降大災與你的百姓和你的妻子、兒女,並你一切所有的。你的腸子必患病,日加沉重,以致你的腸子墜落下來。』」以後,耶和華激動非利士人和靠近古實的阿拉伯人來攻擊約蘭。他們上來攻擊猶大,侵入境內,擄掠了王宮裡所有的財貨和他的妻子、兒女,除了他小兒子約哈斯(又名亞哈謝)之外,沒有留下一個兒子。 21:8-21:17

註釋:

          2.約蘭王離棄上帝之後,以東脫離他的管轄,外敵攻擊猶大,
            擄掠約蘭王的妻兒。 21:8-17 
            ●「立拿」人:字義是「鋪過的道路」,位於耶路撒冷西南面約
                          40公里處。
            ◎以東自從大衛一直到此時,都臣服於猶大。即使上帝不挪去大
              衛王朝的統治,也透過重要藩屬的背叛懲罰約蘭王。約蘭本身
              也染了重病去世。
            ◎ 21:9-10 沒有清楚說明這一場戰役詳細狀況,我們僅知道「
              以東人和車兵長圍困約蘭」,約蘭攻擊這些人突圍。
            ●「行邪淫」:SH 2181,「使犯姦淫」。指「敬拜別神」。
            ●「誘惑」猶大人:SH 5080,「趕離」、「趕至一旁」。
            ◎ 21:11 記載約蘭是第一個實際去建造邱壇的猶大王(其他的
              都是沒有廢止邱壇)。
            ◎ 21:12 是歷代志唯一一次提到以利亞這個列王紀中重要的先
              知。不過學者們對此時以利亞是否已經升天離世有不同的看法
              ,因為 王下 2 記載以利亞升天,但 王下 8:16-24 才記載約
              蘭的事蹟。雖然列王紀中出現的順序是這樣,不過聖經作者不
              一定嚴格按照時間記錄,因此以利亞可能在約蘭獨自做王後才
              離世。
            ●與你的「百姓」:SH 5971,「百姓」、「同胞」、「親屬」
                              、「家族」。
            ●「所有的」:SH 7399,「財產」、「物品」。
            ◎由於 21:14 是上帝的懲罰,因此那個「百姓」,比較可能應
              該解釋為「親屬」。因為後面幾項都是跟約蘭家相關的或約蘭
              擁有的。   
            ●「激動」: 「興起....的心」。 
            ●「約哈斯」:字義是「耶和華已奪取」。
            ●「亞哈謝」:字義是「耶和華掌握」、「耶和華擁有」。
            ◎「非利士人」與「阿拉伯人」,在 17:11 臣服於約沙法王。
              「古實」在 14:9 是亞撒王的手下敗將,但這些人卻可以成功
              襲擊約蘭。
            ◎ 21:16-17 的事件,可能是因為約蘭殺了位於猶大堡壘城中的
              兄弟,導致這些主要位於西面與南面的城失去了領袖,因此當
              外敵來襲時,無力抵擋。因此約蘭的兒女與財貨都喪失。
經文:

這些事以後,耶和華使約蘭的腸子患不能醫治的病。他患此病纏綿日久,過了二年,腸子墜落下來,病重而死。他的民沒有為他燒甚麼物件,像從前為他列祖所燒的一樣。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他去世無人思慕,眾人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在列王的墳墓裡。 21:18-21:20

註釋:

          3.上帝使約蘭王生重病死亡,且死時無人重視,甚至沒有葬在
            列王墳墓中。 21:18-20 
            ●「二年」:原文應該是「兩天SH 3117」。不過這個「天」字
                        也可以用來指「一段時間」。
            ●「思慕」:SH 2532,「渴望」、「喜愛之物」。
經文:

耶路撒冷的居民立約蘭的小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因為跟隨阿拉伯人來攻營的軍兵曾殺了亞哈謝的眾兄長。這樣,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作了王。亞哈謝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二歲(列王下八章二十六節是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他利雅,是暗利的孫女。亞哈謝也行亞哈家的道;因為他母親給他主謀,使他行惡。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像亞哈家一樣;因他父親死後有亞哈家的人給他主謀,以致敗壞。 22:1-22:4

註釋:

    (二)亞她利雅篡奪統治權  22:1-12   
          1.亞哈謝接續約蘭作王,因為母親的關係,還是行惡。 22:1-4王下 8:25-27 
            ●「亞哈謝」:字義是「耶和華掌握」、「耶和華擁有」。
            ◎「四十二歲」: 王下 8:26 作22歲。應該是22歲比較合理,
                            因為約蘭去世時40歲 21:20 。此處可能是抄
                            寫錯誤導致。
            ●「亞她利雅」:字義是「受耶和華的苦」。
            ●暗利的「孫女」:SH 1323,「女兒」、「孫女」。此處應該
                              是「孫女」比較合理。
            ●「主謀」:SH 3289,「謀士」。
            ●「以致敗壞」:「使他敗壞」。
經文:

他聽從亞哈家的計謀,同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約蘭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所受的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撒利雅(就是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亞哈謝去見約蘭就被害了,這是出乎神;因為他到了,就同約蘭出去攻擊寧示的孫子耶戶。這耶戶是耶和華所膏、使他剪除亞哈家的。耶戶討亞哈家罪的時候,遇見猶大的眾首領和亞哈謝的眾姪子服事亞哈謝,就把他們都殺了。亞哈謝藏在撒馬利亞,耶戶尋找他,眾人將他拿住,送到耶戶那裡,就殺了他,將他葬埋;因他們說,他是那盡心尋求耶和華之約沙法的兒子。這樣,亞哈謝的家無力保守國權。 22:5-22:9

註釋:

          2.亞哈謝因為遇到北國謀反的事件,以致被殺。 22:5-9王下 8:28-29  9:27-29 
            ●「基列」:指的是約但河東的地區。              
            ●基列的「拉末」:字義是「崇高」,位於約但河東的雅穆河
                              附近,但詳細地點並不確定。
            ●「哈薛」:字義是「看見神的人」。
            ◎約蘭和亞哈謝應該是保住了基列的拉末,雖然約蘭受傷,不過
              也不嚴重。耶斯列有以色列王的行宮,約蘭就是去耶斯列的行
              宮養病。亞哈謝應該是帶兵回猶大安頓以後,再啟程去探望約
              蘭王。
            ●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撒利雅」:馬所拉抄本是「亞撒利雅」
              七十士譯本、武加大譯本、敘利亞譯本等都作「亞哈謝」。
            ●「寧示」:字義是「被拯救的」。
            ●「耶戶」:字義是「耶和華是他」。
            ◎「這耶戶是耶和華所膏」:參考 王下 9:1-13 。
            ●「眾姪子」:「兄弟(應該是哥哥們)的兒子們」。
            ◎ 王下 9:27-29 顯示亞哈謝由園亭之路、姑珥、以伯蓮、米吉
              多往南前進。這是回猶大或者是到北國首都撒馬利亞的路。照
              此處的說法,亞哈謝可能逃到撒馬利亞躲藏之後,在逃回猶大
              的路上被殺。
            ◎ 22:8-9 顯示亞哈謝把他哥哥們的下一代都帶去北國,遇到耶
              戶背叛約蘭,一同被殺死(所有王族一起帶去外國,真是愚昧
              的行動),導致無人可以承擔王位。

經文:

亞哈謝的母親亞他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猶大王室。但王的女兒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裡。約示巴是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她收藏約阿施,躲避亞他利雅,免得被殺。約阿施和她們一同藏在神殿裡六年;亞他利雅篡了國位。 22:10-22:12

註釋:

          3.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起來剿滅猶大王室,僅約阿施被
            救出藏在聖殿中。 22:10-12王下 11:1-3 
            ●「剿滅」:SH 1696,「講論」、「應許」?
            ●剿滅「猶大王室」:原文是「猶大家的國度所有的後裔」。
            ●「約示巴」:字義是「耶和華是誓約」。此人是大祭司耶何
                          耶大的妻子 代下 22:11  24:6 ,很可能不是
                          亞她利雅所生(約瑟夫的猶大古史這樣記載)
                          。
            ◎ 22:11 提到「約示巴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妻」,這個記載並
              沒有出現在列王紀中。不過這個身份也說明為何她能夠把約
              阿施藏入聖殿中。
            ●「約阿施」:字義是「上帝的賞賜」。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篡了國位」:原文是「統治這地」。
            ◎猶大王朝此時剩下的王室後裔已經不多,亞哈謝的哥哥們都
              已經被非利士人和亞拉伯人擄去殺害,如 代下 21:17  22:1 
              記載。亞哈謝的父親約蘭也殺掉自己的兄弟 代下 21:2-4 ,
              北國的耶戶又殺掉42個南國的王室 王下 10:13-14 ,所以剩
              下的不多。事實上這次大衛的後裔差點被殺光,上帝對大衛的
              應許 撒下 7:11-16 與彌賽亞的應許差點就落空。
經文:

第七年,耶何耶大奮勇自強,將百夫長耶羅罕的兒子亞撒利雅,約哈難的兒子以實瑪利,俄備得的兒子亞撒利雅,亞大雅的兒子瑪西雅,細基利的兒子以利沙法召來,與他們立約。他們走遍猶大,從猶大各城裡招聚利未人和以色列的眾族長到耶路撒冷來。會眾在神殿裡與王立約。耶何耶大對他們說:「看哪,王的兒子必當作王,正如耶和華指著大衛子孫所應許的話」;又說:「你們當這樣行:祭司和利未人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把守各門,三分之一要在王宮,三分之一要在基址門;眾百姓要在耶和華殿的院內。除了祭司和供職的利未人之外,不准別人進耶和華的殿;惟獨他們可以進去,因為他們聖潔。眾百姓要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利未人要手中各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殿宇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 23:1-23:7

註釋:

    (三)耶何耶大為大衛家奪回統治權。  23:1-21王下 11:4-21 
          1.耶何耶大預備讓約阿施取回王權。 23:1-7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奮勇自強」:SH 2388,「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耶羅罕」:字義是「表示憐憫」。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施恩典」。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會聽見」。
            ●「俄備得」:字義是「服」。
            ●「亞大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榮耀了祂自己」。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細基利」:字義是「值得紀念的」。
            ●「以利沙法」:字義是「我的神已經審判」。
            ◎此處列出五個人的名字,列王紀僅說「打發人叫迦利人和護
              衛兵的眾百夫長」 王下 11:4 。
            ◎一般認為 23:2 是耶何耶大利用一個全民聚集的重要節日來
              執行約阿施的加冕典禮。
            ●「王的兒子必當作王」:直譯是「王的兒子作王統治」。
            ◎ 23:3 耶何耶大提出的理由是:「血統」與「上帝的預言」
              ,讓人無法反駁。
            ●「進班」:「值班」。         
            ●「基址」門:SH 3247,「根基」、「底部」。「基址門」
                          在 王下 11:6 作「蘇珥門」,應該是同一個
                          門的兩個名字。
            ◎由列王紀上下文中看出來,禁衛軍分成幾班輪值(有可能總
              共五隊,三隊值班,兩隊休息,總共五個百夫長管理),但
              是全部被叫過來加班,而且登基儀式應該就在接著的安息日
              。歷代志下的記載中,參與保護約阿施的人,還包括利未人
              與猶大首領。當然軍隊的支持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四圍護衛」:SH 5362,「環繞」。
            ●「當跟隨」他:「當靠近」。
            ◎ 23:4-7 基本上就是要保護新王的安全,以免被亞她利雅的
              黨羽殺害。「保護聖殿」,就保護聖殿中的新王。
經文:

利未人和猶大眾人都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因為祭司耶何耶大不許他們下班。祭司耶何耶大便將神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盾牌、擋牌交給百夫長,又分派眾民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裡,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於是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立他作王。耶何耶大和眾子膏他,眾人說:「願王萬歲!」 23:8-23:11

註釋:

          2.約阿施取回王權。 23:8-11 
            ●「出班」:「沒有值班」。
            ●「大衛王的槍和盾牌」: 撒下 8:7 記載大衛由哈大底謝臣僕
                                    手中奪取金盾牌, 王上 14:25-28 
                                    記載羅波安製造銅盾牌來替代金盾牌。
                                    此處「槍」是複數, 王下 11:10 是單
                                    數型態。
            ●「律法書」:原文是「見證書」。大概是 申 17:18-20 所記載
                          的「律法書」。
            ◎此處記錄著猶大王標準的加冕典禮,護衛兵手中的兵器,大概
              除了當作武器以外,也是一種「禮儀」的元素。

經文:

亞他利雅聽見民奔走讚美王的聲音,就到民那裡,進耶和華的殿,看見王站在殿門的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民都歡樂吹號,又有歌唱的,用各樣的樂器領人歌唱讚美;亞他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祭司耶何耶大帶管轄軍兵的百夫長出來,吩咐他們說:「將她趕到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走到王宮的馬門,便在那裡把她殺了。 23:12-23:15

註釋:

          3.亞她利雅在聖殿外被殺。  23:12-15 
            ●「奔走」:SH 7323,「奔跑」。
            ●「柱」旁:原文是單數型態,可能指的就是聖殿的兩根銅柱
                        雅斤、波阿斯之一。
            ●「百夫長和吹號的人」:原文是「百夫長(帶著)號角」。
            ●「國中的眾民歡樂吹號」:原文直譯是「國中的眾百姓都歡
                                      樂吹號」。
            ●「反了」:「同謀背叛」、「陰謀」。 
            ●「趕出」班外:「帶出去」。
            ●「班」外:「列」、「排」。
            ●「馬路上王宮」:直譯是「馬的入口的走道進到王宮」。
            ●在那裡「被殺」:實際上就是「被處死」。
            ◎事實上王宮就在聖殿的隔壁,因此聲音很容易傳達過去。眾
              人特別等亞她利雅離開聖殿區進入王宮區域時,再將她處死
              。
經文:

耶何耶大與眾民和王立約,都要作耶和華的民。於是眾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是在祭司利未人手下。這祭司利未人是大衛分派在耶和華殿中、照摩西律法上所寫的,給耶和華獻燔祭,又按大衛所定的例,歡樂歌唱;且設立守門的把守耶和華殿的各門,無論為何事,不潔淨的人都不准進去。又率領百夫長和貴冑,與民間的官長,並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上門進入王宮,立王坐在國位上。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他利雅用刀殺了。 23:16-23:21

註釋:

          4.耶何耶大清除巴力信仰,並擁戴約阿施作王。 23:16-2123:16 立約的內容聖經沒有記載,不過可以想像就是全國要
              全心事奉上帝。因此接著有消滅巴力崇拜的作為。
            ●「像」:「偶像」。
            ●「瑪坦」:字義是「禮物」。
            ●「安靜」:「平靜」、「不受干擾的」。
            ◎由此處的記載看起來,耶路撒冷已經有了巴力廟,很可能是約
              蘭、亞哈謝或亞她利雅統治期間才建立的,因為看起來只有一
              個廟被毀、巴力祭司被殺,巴力信仰進入猶大應該只是剛剛起
              步。所以很有可能是亞她利雅統治期間才將巴力信仰引入耶路
              撒冷。
            ●「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原文是「設立耶和華殿的官員(複
                                      數型態)」。照說聖殿來本來應該
                                      有管理和協助的官員,應該是亞她
                                      利雅執政期間將之撤除的。耶何耶
                                      大將之恢復。
            ◎ 23:18-19 耶何耶大似乎是重新恢復聖殿的敬拜、歌唱與看守
              。聖經沒說明細節,不過很可能這些工作在亞她利雅執政期間
              都已經停止了。
            ●「安靜」:SH 8252,「平靜」、「不受干擾的」。
            ◎ 23:21 意思是政權轉移時,雖然舊統治者亞她利雅被殺,但
              也沒有造成流血政變,眾人都服膺新王的領導(雖然新王只有
              七歲)。顯見猶大人還是覺得大衛後裔才是正統的統治者。
經文:

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並且生兒養女。 24:1-24:3

註釋:

  二、三個虎頭蛇尾的君王  24:1-26:23 
    (一)約阿施在耶何耶大的輔佐下重修聖殿,行正道。  24:1-16 
          1.約阿施王朝的概況。 24:1-3王下 12:1-3 
            ●「約阿施」:字義是「上帝的賞賜」。
            ●「西比亞」:字義是「瞪羚」。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
                             創 26:23,25 ,字義是「七倍盟誓之井」。        
            ◎作王四十年,到底是否包含亞她利雅的統治時間,學者間有不
              同的看法。 
            ●「在世的時候」:SH 3605+SH 3117,「所有的日子」。
經文:

此後,約阿施有意重修耶和華的殿,便召聚眾祭司和利未人,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往猶大各城去,使以色列眾人捐納銀子,每年可以修理你們神的殿;你們要急速辦理這事。」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來,對他說:「從前耶和華的僕人摩西,為法櫃的帳幕與以色列會眾所定的捐項,你為何不叫利未人照這例從猶大和耶路撒冷帶來作殿的費用呢?(因為那惡婦亞他利雅的眾子曾拆毀神的殿,又用耶和華殿中分別為聖的物供奉巴力。)於是王下令,眾人做了一櫃,放在耶和華殿的門外,又通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百姓,要將神僕人摩西在曠野所吩咐以色列人的捐項給耶和華送來。眾首領和百姓都歡歡喜喜地將銀子送來,投入櫃中,直到捐完。利未人見銀子多了,就把櫃抬到王所派的司事面前;王的書記和大祭司的屬員來將櫃倒空,仍放在原處。日日都是這樣,積蓄的銀子甚多。王與耶何耶大將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就雇了石匠、木匠重修耶和華的殿,又雇了鐵匠、銅匠修理耶和華的殿。工人操作,漸漸修成,將神殿修造得與從前一樣,而且甚是堅固。工程完了,他們就把其餘的銀子拿到王與耶何耶大面前,用以製造耶和華殿供奉所用的器皿和調羹,並金銀的器皿。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眾人常在耶和華殿裡獻燔祭。 24:4-24:14

註釋:

          2.約阿施克服困難重修聖殿。 24:4-14王下 12:4-16 
            ◎比起列王紀下的記載,此處略去 王下 12:4-8 利未人收了捐獻未
              修聖殿的記載,增加了利未人參與修殿工作 24:6,11 的記載。不
              過 24:5 還是說「是利未人不急速辦理」,有「指責」的意味。
            ●「重修」:SH 2318,「更新」、「修補」。
            ◎ 24:5 是希望利未人去猶大各城市收「稅金」或「捐款」,讓聖殿
              可以「年年維修」,但是利未人不願意這樣做。
            ●「所定的捐項」:指 出 30:12-16 摩西數點以色列人時,超過20
                              歲的每個人要納半舍克勒(約六公克)銀子。這
                              原本應該是一生繳納一次,但是後來演變成每年
                              都繳納一次,金額是三分之一舍克勒 尼 10:32 
                              ,而到了耶穌時期每年要繳交半舍客勒銀子或兩
                              塊希臘幣 太 17:24 。
            ●亞她利雅的「眾子」:SH 1121,可能是「黨徒」、「成員」的意
                                  涵,而非「兒子們」。                  
            ◎此時聖殿建成已經有124年,且經過亞她利雅的破壞 代下 24:7 。
            ●「通告」:SH 6963,「聲音」、「響聲」。
            ●「捐完」:SH 3615,「結束」、「完成」。
            ◎ 24:9-10 ,不再派利未人去各城收,而要求大家把捐款送到聖殿
              中。
            ●「司事」:SH 6486,「監督者」。
            ●大祭司的「屬員」:SH 6496,「官員」、「代理人」。
            ●「石匠」:原文是「挖掘」、「鑿」,指的應該是「切割石頭的工
                        人」。
            ●漸漸「修成」:SH 724,「痊癒」、「恢復」。
            ◎ 24:9-14 可以看見出錢的、監督的、出力的,都各司其職,盡心
              盡力在修理聖殿的工作上,聖殿就恢復舊觀。我們是不是也好好扮
              演自己的角色?讓上帝的事工順利完成?
經文:

耶何耶大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死的時候年一百三十歲,葬在大衛城列王的墳墓裡;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神,修理神的殿。 24:15-24:16

註釋:

          3.耶何耶大去世。 24:15-16 
            ◎「一百三十歲」,由於約阿施作王四十年,所以耶何耶大保護
              約阿施脫離亞她利雅的時候,已經八、九十歲了。耶何耶大的壽
              命比摩西(120歲)、亞倫(123歲)還長。這也說明為何 24:5 
              利未人似乎不聽約阿施的話, 24:6 約阿施找出耶何耶大來處理
              。應該是 24:5 中拒絕約阿施的,不是耶何耶大,而是少壯祭司
              ,耶何耶大因為老邁,這種行政事務已經不太管了。
            ● 24:16 「因為他在以色列人中行善,又事奉 神,修理 神的
              殿」應該譯為「因為他在以色列為神和神的殿作了美善的事」。
            ◎耶何耶大不是君王,但是葬在列王墳墓中, 24:16 說這不是「
              僭越」,而是百姓(應該也包含約阿施王)認為耶何耶大值得這
              樣的尊榮。
經文:

耶何耶大死後,猶大的眾首領來朝拜王;王就聽從他們。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去事奉亞舍拉和偶像;因他們這罪,就有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但神仍遣先知到他們那裡,引導他們歸向耶和華。這先知警戒他們,他們卻不肯聽。 24:17-24:19

註釋:

    (二)約阿施在耶何耶大死後就離開上帝,最後被殺。 24:17-27 
          1.猶大的首領引誘約阿施離開上帝敬拜別神。 24:17-19 
            ●「朝拜」:「跪拜」、「叩拜」。這是一個外來字。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
                          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
            ◎ 24:18 是用「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神的殿」來描述約阿施的背
              叛。這是因為「聖殿」是拯救約阿施的地方,也是約阿施可以
              當王的關鍵。但現在猶大全民要背棄這個聖殿。
            ●「先知」: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上帝派遣好幾個先知去警告
                        猶大人。
            ●不肯「聽」:SH 238,「留心聽」、「側耳聽」。
經文:

那時,神的靈感動祭司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他就站在上面對民說:「神如此說:你們為何干犯耶和華的誡命,以致不得亨通呢?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所以他也離棄你們。」眾民同心謀害撒迦利亞,就照王的吩咐,在耶和華殿的院內用石頭打死他。這樣,約阿施王不想念撒迦利亞的父親耶何耶大向自己所施的恩,殺了他的兒子。撒迦利亞臨死的時候說:「願耶和華鑒察伸冤!」 24:20-24:22

註釋:

          2.耶何耶大的兒子撒迦利亞責備約阿施,結果被約阿施殺害。
             24:20-22 
            ●「同心謀害」:SH 7194,「同盟」、「共謀」。
            ◎ 24:21 說明是約阿施授意殺死撒迦利亞,而且是在聖殿院內殺
              害之,這樣的行為也同時玷污聖殿。 23:24-25 耶何耶大還特
              別避免在聖殿中殺亞她利雅。
            ●「鑒察伸冤」:SH 1875,「尋找」、「調查」、「詢問」。
            ◎ 24:22 評論約阿施王忘恩負義,殺掉耶何耶大的兒子。
經文:

滿了一年,亞蘭的軍兵上來攻擊約阿施,來到猶大和耶路撒冷,殺了民中的眾首領,將所掠的財貨送到大馬士革王那裡。亞蘭的軍兵雖來了一小隊,耶和華卻將大隊的軍兵交在他們手裡,是因猶大人離棄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所以藉亞蘭人懲罰約阿施。亞蘭人離開約阿施的時候,他患重病;臣僕背叛他,要報祭司耶何耶大兒子流血之仇,殺他在床上,葬他在大衛城,只是不葬在列王的墳墓裡。背叛他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至於他的眾子和他所受的警戒,並他重修神殿的事,都寫在列王的傳上。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 24:23-24:27

註釋:

          3.上帝讓亞蘭人攻擊約阿施,又讓約阿施被刺殺。 24:23-27王下 12:17-21 
            ●「滿了一年」:「過了年」、「隔年」。
            ●「民中的眾首領」:原文是「民中所有的人民首領」。
            ●「患重病」:SH 4251+SH 7227,「受重傷」的意思。
            ●耶何耶大「兒子」:原文是「兒子」的複數型態,可能被殺的
                                不只是耶何耶大的一個兒子。不過七十士
                                譯本與武加大譯本此處是「單數」型態。
            ●「示米押」:字義是「報告」。
            ●「撒拔」:字義是「他贈與」。
            ●「示米利」:字義是「警覺的」。
            ●「約薩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列王的傳」:原文是「評論SH 4097列王的書上」。
            ●「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大的」。
            ◎ 24:26 顯示這是有外國血統的人殺了約阿施王,因為他背叛
              上帝,敬拜外邦神,所以上帝就容讓外邦人殺了他。
經文:

亞瑪謝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約耶但,是耶路撒冷人。亞瑪謝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心不專誠。 25:1-25:2

註釋:

    (三)亞瑪謝王執政  25:1-28王下 14:1-22 
          1.亞瑪謝王朝的基本資料:作王29年,行正但心不專誠。 25:1-2 
            ●「亞瑪謝」:字義是「耶和華是強有力的」。
            ●「約耶但」:字義是「耶和華欣喜」。
            ◎「作王二十九年」:事實上亞瑪謝與亞撒利雅於西元前約791
                                年開始共同執政約24年。一般認為亞瑪謝
                                被約阿施擒獲之後,亞撒利雅就被立為王
                                與亞瑪謝共同執政。亦即亞瑪謝單獨執政
                                僅僅5年。
            ●心不「專誠」:SH 8003,「完全的」。
經文:

國一堅定,就把殺他父王的臣僕殺了,卻沒有治死他們的兒子,是照摩西律法書上耶和華所吩咐的說:「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各人要為本身的罪而死。」亞瑪謝招聚猶大人,按著猶大和便雅憫的宗族設立千夫長、百夫長,又數點人數,從二十歲以外,能拿槍拿盾牌出去打仗的精兵共有三十萬;又用銀子一百他連得,從以色列招募了十萬大能的勇士。有一個神人來見亞瑪謝,對他說:「王啊,不要使以色列的軍兵與你同去,因為耶和華不與以色列人以法蓮的後裔同在。你若一定要去,就奮勇爭戰吧!但神必使你敗在敵人面前;因為神能助人得勝,也能使人傾敗。」亞瑪謝問神人說:「我給了以色列軍的那一百他連得銀子怎麼樣呢?」神人回答說:「耶和華能把更多的賜給你。」於是亞瑪謝將那從以法蓮來的軍兵分別出來,叫他們回家去。故此,他們甚惱怒猶大人,氣忿忿地回家去了。亞瑪謝壯起膽來,率領他的民到鹽谷,殺了西珥人一萬。猶大人又生擒了一萬帶到山崖上,從那裡把他們扔下去,以致他們都摔碎了。 25:3-25:12

註釋:

          2.亞瑪謝王一開始遵守律法書上的命令,又聽先知的話不依靠以色
            列傭兵,上帝賞賜他作戰勝利。 25:3-12 
            ●「國一堅定」:原文是「國家在他手中穩定」。
            ●「殺他父王的臣僕」:指的是 24:26 所記「示米押的兒子撒
                                  拔和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等人。
            ● 25:4 記載亞瑪謝沒有殺戮殺其父親的人之子,是吻合
               申 24:16 的律法要求,雖然周遭的國家通常會將整個家族
              除滅。
            ◎ 25:4 的記載也推翻了某些學者認為申命記是猶大王約西亞
              時代為了振興信仰創作出來的文件 34:14 。此時摩西在申命
              記中的命令,應該是眾所周知的。
            ◎顯然猶大國中政治也是相當險惡,殺約阿施的臣僕還可以在
              朝廷中擁有權位,新王一時還不敢報仇,非得等到自己掌握
              實權才能動手。
            ●「一百他連得」:大約3400公斤。
            ◎ 25:5-6 可能因為亞瑪謝的軍力大幅降低(比較 17:14-19 )
              ,所以導致他要僱用以色列傭兵。
            ◎ 25:7 的「神人」、 25:15 的「先知」,歷代志中唯二兩個
              具備先知職分的個人,沒有被記錄名字的。
            ●使人「傾敗」:SH 3782,「使跌倒」、「使衰敗」。
            ◎ 25:9 亞瑪謝的反應頗有趣,他在意的是自己付出去的金錢。
              不過上帝也體諒他的軟弱,保證讓他可以收回更多。
            ●「鹽谷」:大衛在此也擊敗以東人 代上 18:12  撒下 8:13 。
                        此處一般認為是死海正南方的亞拉巴峽谷。
            ◎以東於約蘭王時背叛猶大國 王下 8:20-22 。亞瑪謝對以東的
              戰爭,列王紀中僅出現 王下 14:7 ,但此處以較長的篇幅
              詳細記錄 25:5-16
經文:

但亞瑪謝所打發回去、不許一同出征的那些軍兵攻打猶大各城,從撒馬利亞直到伯.和崙,殺了三千人,搶了許多財物。亞瑪謝殺了以東人回來,就把西珥的神像帶回,立為自己的神,在它面前叩拜燒香。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向亞瑪謝發作,就差一個先知去見他,說:「這些神不能救它的民脫離你的手,你為何尋求它呢?」先知與王說話的時候,王對他說:「誰立你作王的謀士呢?你住口吧!為何找打呢?」先知就止住了,又說:「你行這事,不聽從我的勸戒,我知道神定意要滅你。」 25:13-25:16

註釋:

          3.亞瑪謝王遭遇以色列傭兵的侵擾,又迎回以東人的偶像。這次
            他拒絕聽先知的警告。 25:13-16 
            ●「撒馬利亞」:位於示劍西北十一公里處,城建立於100公尺
                            的山丘上。
            ●「伯和崙」:字義是「空虛之家」。
            ◎「撒馬利亞」是以色列國首都,「伯和崙」也在北國境內。可
              能是猶大國在以法蓮境內佔有一些城市 17:2 ,這些城市成為
              這些以色列傭兵的劫掠對象。
            ◎ 25:13-14 之間可能有一些關聯,所以作者才記錄這些事情。
              可能亞瑪謝發現自己聽上帝的話,打勝但是後方有損失,於是
              他就決定不要再完全聽上帝的話,自己敬拜起以東的神像。
            ◎此處記載比較詳細的以東之役。亞瑪謝本來希望依靠以色列傭
              兵幫忙戰爭,但是他信上帝,就放棄高價請來的傭兵,依靠自
              己的軍隊打敗以東。打敗以東之後,反倒自高自傲,忘記上帝
              的恩典,自己立神像來敬拜。又自認自己比以色列強大,要追
              討以色列傭兵劫掠猶大的仇恨,向以色列王宣戰,導致自己的
              敗亡。
經文:

猶大王亞瑪謝與群臣商議,就差遣使者去見耶戶的孫子、約哈斯的兒子、以色列王約阿施,說:「你來,我們二人相見於戰場。」以色列王約阿施差遣使者去見猶大王亞瑪謝,說:「黎巴嫩的蒺藜差遣使者去見黎巴嫩的香柏樹,說:『將你的女兒給我兒子為妻。』後來黎巴嫩有一個野獸經過,把蒺藜踐踏了。你說:『看哪,我打敗了以東人』,你就心高氣傲,以致矜誇。你在家裡安居就罷了,為何要惹禍使自己和猶大國一同敗亡呢?」亞瑪謝卻不肯聽從。這是出乎神,好將他們交在敵人手裡,因為他們尋求以東的神。於是以色列王約阿施上來,在猶大的伯‧示麥與猶大王亞瑪謝相見於戰場。猶大人敗在以色列人面前,各自逃回家裡去了。以色列王約阿施在伯‧示麥擒住約哈斯(就是亞哈謝)的孫子、約阿施的兒子、猶大王亞瑪謝,將他帶到耶路撒冷,又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從以法蓮門直到角門,共四百肘;又將俄別‧以東所看守神殿裡的一切金銀和器皿,與王宮裡的財寶都拿了去,並帶人去為質,就回撒馬利亞去了。以色列王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死後,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又活了十五年。亞瑪謝其餘的事,自始至終不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嗎?自從亞瑪謝離棄耶和華之後,在耶路撒冷有人背叛他,他就逃到拉吉;叛黨卻打發人到拉吉,將他殺了。人就用馬將他的屍首馱回,葬在猶大京城他列祖的墳地裡。 25:17-25:28

註釋:

          4.亞瑪謝王挑戰以色列王,結果敗於以色列王手中,最後被叛徒
            所殺。 25:17-28 
            ●「與群臣商議」:SH 3289,「一起磋商」、「交換意見」。
            ◎ 25:17 特別寫出與以色列爭戰,是「人一起討論的結果」。
               25:16 記載亞瑪謝拒絕上帝的意見,此處卻記載他選擇人的
              意見,結果自取滅亡。   
            ●「蒺藜」:「荊棘」。
            ●為何要「惹禍」:「激發自己與仇敵對抗」、「發動戰爭」。
            ●「以致矜誇」:SH 3513,「使沈重」、「使受尊榮」。  
            ◎ 25:18-19 以色列王是說自己強大有如香柏樹,猶大王有如地
              上低矮的荊棘。荊棘口氣好像可以跟香柏樹平起平坐,事實上
              根本不堪一擊。
            ●「伯示麥」:字義是「太陽之家」,位於耶路撒冷西方24公里。
            ●「以法蓮門」:位於耶路撒冷北面。
            ●「角門」:位於耶路撒冷西北角。與以法蓮門距離大約180公尺
                        。
            ●「四百肘」:約180公尺。
            ●「俄別以東」:字義是「以東的僕人」。 代上 26:15 記載其
                            家族負責守庫房。
            ◎事實上猶大王約阿施最後一年 代下 24:23-24 ,據此時大約五
              、六年前,亞蘭王哈薛才剛剛擄掠了耶路撒冷的金銀。另外,
              以色列人擄掠聖殿的金銀,總是讓人覺得怪怪的,畢竟以色列
              人應該也是敬拜上帝的,但他們居然好像一個沒有關係的外國
              人擄掠聖殿,看來耶和華信仰在以色列已經完全淪為一個形式
              了。
            ◎綜觀北國以色列的狀況,事實上除了亞哈王朝比較嚴重去拜巴
              力,以巴力為國神之外,其他的王基本上還是敬拜耶和華,只
              是他們都用耶羅波安的策略,以金牛犢上的神來取代聖殿敬拜。
              怎麼幾代之後,以色列王對於耶路撒冷的聖殿,已經好像外國
              人對待聖殿一樣了?這種「似是而非的耶羅波安信仰」,到底
              有多大的負面影響力呢?
            ◎「帶人去為質」:許多學者認為亞瑪謝也被擄去為人質,因此
              亞撒利雅即位為王,但是以色列王約阿施死後,又把亞瑪謝釋
              放回猶大,於是亞瑪謝與亞撒利雅共同執政24年之久。
            ●「背叛」亞瑪謝:「同謀背叛」、「陰謀背叛」。
            ●「拉吉」:字義是「難以攻克的」,現代的Tell ed-Duweir,
                        位於耶路撒冷西南55公里處。
            ●「猶大京城」:原文是「猶大之城」。
            ◎亞瑪謝王一生的主要正面貢獻,就是報其父親的仇,打敗以東。
              自從他打敗以東,卻迎回以東神像之後,就沒有什麼正面的記載
              ,不要說敗給以色列王,連重要的港口「以拉他」也是死後才由
              其兒子收回。  
經文:

猶大眾民立亞瑪謝的兒子烏西雅(又名亞撒利雅)接續他父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亞瑪謝與他列祖同睡之後,烏西雅收回以祿仍歸猶大,又重新修理。)烏西雅登基的時候年十六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親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烏西雅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亞瑪謝一切所行的;通曉神默示,撒迦利亞在世的時候,烏西雅定意尋求神;他尋求耶和華,神就使他亨通。 26:1-26:5

註釋:

    (四)烏西雅王執政  26:1-23王下 15:1-7 
          1.烏西雅王朝的基本資料:作王52年,行正事。 26:1-5 
            ●「烏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又名亞撒利雅」,這是和合本等譯本的註釋,並非原文中的字
                                眼。
            ◎一般認為亞撒利雅十六歲作王時,是亞瑪謝死前24年,被以色列
              王打敗擄去撒馬利亞時,而非亞瑪謝去世時的年紀。
            ◎有人猜測亞撒利雅也參與叛變的事情,因為沒有記載亞撒利雅
              有懲罰叛黨的行動。另有一說是亞瑪謝可能想要復位,奪回猶大
              的實際統治權,結果忠於烏西雅王的人追殺到拉吉,將之殺死,
              所以烏西雅王不追究這個罪惡。
            ●「耶可利雅」:字義是「耶和華是有大能的」。
            ◎烏西雅同時的亞述王的是阿達德尼拉里三世、撒縵以色四世、
              亞述但、亞述尼拉里五世和提革拉毘列色三世。這些亞述王的大
              部分都很衰弱,加上猶大和以色列這一時期政治穩定,統治者還
              算英明,所以這兩國可以繁榮、擴張。
            ●「以祿」:就是「以拉他」,字義是「高聳的樹叢」,位於紅海
                        伸向東北的海灣內的一個港口,是以色列臨紅海唯一
                        的出海口。以拉他在約蘭時期大概被以東奪去
                         王下 8:20-22 。  
            ●「通曉神默示」:原文是「教導敬畏上帝的」。
            ●「撒迦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 26:5 的「撒迦利亞」究竟是誰,學者們並無共識。
經文:

他出去攻擊非利士人,拆毀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亞實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亞實突境內,又建築了些城。神幫助他攻擊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並米烏尼人。亞捫人給烏西雅進貢。他的名聲傳到埃及,因他甚是強盛。烏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門和谷門,並城牆轉彎之處,建築城樓,且甚堅固;又在曠野與高原和平原,建築望樓,挖了許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農夫和修理葡萄園的人,因為他喜悅農事。烏西雅又有軍兵,照書記耶利和官長瑪西雅所數點的,在王的一個將軍哈拿尼雅手下,分隊出戰。族長、大能勇士的總數共有二千六百人,他們手下的軍兵共有三十萬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於爭戰,幫助王攻擊仇敵。烏西雅為全軍預備盾牌、槍、盔、甲、弓,和甩石的機弦,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機器,安在城樓和角樓上,用以射箭發石。烏西雅的名聲傳到遠方;因為他得了非常的幫助,甚是強盛。 26:6-26:15

註釋:

          2.烏西雅勝過敵人、構築工事,訓練軍兵,非常強盛。 26:6-15 
            ●「拆毀了」:SH 6555,「衝破」、「突破」。
            ●「迦特」城:字義是「酒醡」,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
            ●「雅比尼」城:字義是「他使之建造」。
            ●「亞實突」城:字義是「強而有力的」,非利士五大城市之一。
            ●「姑珥巴力」:字義是「巴力的居所」。
            ●「米烏尼」:字義是「居所」。
            ●「望樓」:SH 4026,「塔」、「高台」。
            ●「耶利」:字義是「上帝掃除」。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哈拿尼雅」:字義是「神已眷顧」。
            ◎ 26:11-15 可以看見烏西雅的軍隊人數不多,但是裝備齊全,
              又用智慧與技術來強化城市的防守,於是軍事實力堅強。
經文:

他既強盛,就心高氣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華─他的神,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祭司亞撒利雅率領耶和華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隨他進去。他們就阻擋烏西雅王,對他說:「烏西雅啊,給耶和華燒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亞倫子孫承接聖職祭司的事。你出聖殿吧!因為你犯了罪。你行這事,耶和華神必不使你得榮耀。」烏西雅就發怒,手拿香爐要燒香。他向祭司發怒的時候,在耶和華殿中香壇旁眾祭司面前,額上忽然發出大痲瘋。大祭司亞撒利雅和眾祭司觀看,見他額上發出大痲瘋,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為耶和華降災與他。烏西雅王長大痲瘋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別的宮裡,與耶和華的殿隔絕。他兒子約坦管理家事,治理國民。烏西雅其餘的事,自始至終都是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所記的。烏西雅與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間他列祖的墳地裡;因為人說,他是長大痲瘋的。他兒子約坦接續他作王。 26:16-26:23

註釋:

          3.烏西雅王因為驕傲,導致要僭越行祭司的職責,導致長出大痲瘋,
            於是無法繼續執政,只能靠兒子約坦管理國事。 26:16-23 
            ●「行事邪僻」:SH 7843,「使走上邪路」、「腐敗」。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 利 10:1-2 記載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亞比戶擅自燒香,結果被
              上帝燒死。 民 16:35,40 記載可拉一黨的人擅自燒香而被燒滅。
            ◎以色列旁邊的民族,君王常常身兼祭司的身份,因此烏西雅就是
              意圖高抬自己的職分去執行祭司的工作。當然忠心的祭司們冒死
              阻止君王,但上帝直接用大痲瘋病拒絕他的燒香行為才是真正能
              阻止其意圖的關鍵。
            ●「降災」與王:「擊打」。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
              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不過此時今日所謂的痲瘋病還不
              流行於當地。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利 13  利 14   
              。事實上巴比倫人也是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別的」宮裡:原文是「分開的」、「隔離的」、「獨立的」。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完美的」。
            ●「亞摩斯」:字義是「強壯」。
            ◎此時距離烏西雅王去世只有三、四年。但 26:21 說明這個事件
              讓烏西雅王不再能夠進入聖殿敬拜上帝,甚至死亡時,也不能跟
              其他君王葬在一起,只能葬在「王陵的田間」。
            ◎可惜一個算是優秀的君王,最後無法分辨自己的界限,終於被上
              帝唾棄。我們是否也能常常謙卑,守住自己的份際呢?
經文:

約坦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母親名叫耶路沙,是撒督的女兒。約坦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父烏西雅一切所行的,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 27:1-27:2

註釋:

伍、希西家的中興  27:1-32:33 
  一、約坦王行上帝看為正的事,蒙上帝賜福。  27:1-9王下 15:32-38 
    (一)約坦王朝的基本資料:父親是烏西雅,母親是耶路沙,作王十六年。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不入聖殿,百姓還行邪僻的事。
           27:1-2 
          ●「約坦」:字義是「耶和華是完美的」。
          ◎大部分學者認為約坦與烏西雅共同執政10年,然後自己單獨執政6
            年,最後與亞哈斯共同執政4年。
          ●「耶路沙」:字義是「霸佔者」。
          ●「撒督」:字義是「公義」。身份不詳,有人認為他是祭司,
                      所以其女兒耶路沙的出身也就不多加說明。不過這
                      指是一種臆測。
          ◎「只是不入耶和華的殿」:實際的意義可能是批評,也可能是說明
                                    約坦完全不冒犯祭司的職權。因為實際
                                    上除了祭司與利未人以外,一般人是不
                                    能進入聖殿內部的。此處可能不是批評
                                    的意思,而是要補充說明約坦不像烏西
                                    雅去冒犯祭司職權。
          ●「邪僻的事」:SH 7843,「邪路」、「腐敗」。原文是複數型態
                          。
          ◎「百姓還行邪僻的事」:可能指百姓仍在邱壇獻祭燒香
                                   王下 15:35 ,或者有其他的惡行。
經文:

約坦建立耶和華殿的上門,在俄斐勒城上多有建造,又在猶大山地建造城邑,在樹林中建築營寨和高樓。約坦與亞捫人的王打仗勝了他們,當年他們進貢銀一百他連得,小麥一萬歌珥,大麥一萬歌珥;第二年、第三年也是這樣。 27:3-27:5

註釋:

    (二)約坦王的重要事蹟:建立聖殿的上門以及其他重要建築,又讓亞捫
          王臣服進貢。 27:3-5 
          ◎「上門」:可能是指聖殿東北的便雅憫門 亞 14:10 ,或便雅憫
                      高門 耶 20:2 。事實上 代下 27:2 記載約坦不進入
                      聖殿,但他還是注意到並積極去滿足聖殿的需要。
          ●「俄斐勒」城:字義是「小山」、「丘陵」,此處指耶路撒冷東
                          南面的一座小山。
          ●俄斐勒「城」:SH 2346,「牆」。
          ◎「樹林」:應該是泛指猶大的森林地區。
          ◎「營寨和高樓」;「要塞和瞭望臺」。
          ●「一百他連得」:約3400公斤。
          ●「一萬歌珥」:2200000公升。一歌珥的重量是一頭驢子能馱負
                          的重量。
          ◎ 代下 26:8 說明亞捫人向烏西雅進貢,此處應該是想擺脫猶大的
            控制才發動戰爭。
經文:

約坦在耶和華─他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約坦其餘的事和一切爭戰,並他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約坦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裡。他兒子亞哈斯接續他作王。 27:6-27:9

註釋:

    (三)王朝結語:約坦行正道,日漸強盛,壽終正寢,死後亞哈斯接續他
          作王。 27:6-9 
          ●「亞哈斯」:字義是「他已掌握」。
經文:

亞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不像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卻行以色列諸王的道,又鑄造巴力的像,並且在欣嫩子谷燒香,用火焚燒他的兒女,行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驅逐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並在邱壇上、山岡上、各青翠樹下獻祭燒香。 28:1-28:4

註釋:

  二、亞哈斯王行上帝看為惡的事,被上帝懲罰。  28:1-27王下 16:1-20 
    (一)亞哈斯的基本資料:作王十六年。效法以色列諸王所行,用火焚燒
          兒女,敬拜別神。 28:1-428:1 看起來亞哈斯36歲去世,但 29:1 說「希西家登基的時候
            年二十五歲」,這樣亞哈斯不就11歲就當父親了。雖然這不是不
            可能,不過大部份學者認為因為猶大前後兩王常常「共同執政」
            的緣故,此處的「登基」與「作王開始」的時間並不相同。或者
            認為此處經文略有佚失,應該是登基的時候年20多歲(的確有些
            抄本作25歲)。
          ●「欣嫩子谷」:字義是「悲嘆兒子的山谷」。 
          ◎亞哈斯得到的評價是完全負面的,如: 王下 16:2 。他幾個先祖
            雖然有失敗,但還獲得有限度的稱讚 王下 14:3  15:3  15:34 。
            此處也沒有記錄亞哈斯的母親,通常沒有被提到母親是誰的王,
            都是作惡的王:如約蘭 代下 21:1-7
經文:

所以,耶和華─他的神將他交在亞蘭王手裡。亞蘭王打敗他,擄了他許多的民,帶到大馬士革去。神又將他交在以色列王手裡,以色列王向他大行殺戮。利瑪利的兒子比加一日殺了猶大人十二萬,都是勇士,因為他們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有一個以法蓮中的勇士,名叫細基利,殺了王的兒子瑪西雅和管理王宮的押斯利甘,並宰相以利加拿。以色列人擄了他們的弟兄,連婦人帶兒女共有二十萬,又掠了許多的財物,帶到撒馬利亞去了。但那裡有耶和華的一個先知,名叫俄德,出來迎接往撒馬利亞去的軍兵,對他們說:「因為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惱怒猶大人,所以將他們交在你們手裡,你們竟怒氣沖天,大行殺戮。如今你們又有意強逼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們的奴婢,你們豈不也有得罪耶和華─你們神的事嗎?現在你們當聽我說,要將擄來的弟兄釋放回去,因為耶和華向你們已經大發烈怒。」於是,以法蓮人的幾個族長─就是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米實利末的兒子比利家、沙龍的兒子耶希西家、哈得萊的兒子亞瑪撒─起來攔擋出兵回來的人,對他們說:「你們不可帶進這被擄的人來!你們想要使我們得罪耶和華,加增我們的罪惡過犯?因為我們的罪過甚大,已經有烈怒臨到以色列人了。」於是帶兵器的人將擄來的人口和掠來的財物都留在眾首領和會眾的面前。以上提名的那些人就站起,使被擄的人前來;其中有赤身的,就從所掠的財物中拿出衣服和鞋來,給他們穿,又給他們吃喝,用膏抹他們;其中有軟弱的,就使他們騎驢,送到棕樹城耶利哥他們弟兄那裡;隨後就回撒馬利亞去了。 28:5-28:15

註釋:

    (二)上帝使亞哈斯王敗給亞蘭王與以色列王,以色列王對猶大人進行屠
          殺,後來先知出面阻止以色列人將猶大人當奴隸。 28:5-15 
          ◎利汛和比加入侵猶大,時間大約在西元前735-734年間。亞哈斯早期
            曾敗在亞蘭和以色列聯軍之下 代下 28:5-8 。這個時代背景是亞述
            威脅亞蘭和以色列,這兩國要強逼猶大結盟抵抗亞述,威脅如果猶
            大不從,就另立猶大王。亞哈斯求助於亞述,結果亞述出兵打敗亞
            蘭和以色列,猶大就成了亞述的附庸,並且將亞述王的偶像引進耶
            路撒冷。
          ◎ 28:5 亞蘭王是利汛, 28:6 以色列王是比加。
          ●「利瑪利」:字義是「為耶和華所保護」。
          ●「比加」:字義是「被打開」。
          ◎ 28:6 「因為『他們』離棄了」,說明了並非只有亞哈斯離棄上帝
            ,在他的影響之下,猶大人也有一大部分離棄上帝了。
          ●「細基利」:字義是「值得紀念的」。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王的兒子」:不一定是亞哈斯王的兒子,可能是前王的兒子。這
                          是一種官職。
          ●「押斯利甘」:字義是「抵擋敵人的援助」。
          ●「宰相」:SH 4932+SH 4428,「第二」+「君王」,意義是「王
                      的副手」。
          ●「以利加拿」:字義是「神已經擁有」或「神已經創造」。
          ●「俄德」:字義是「復原者」。
          ●「約哈難」:字義是「耶和華已施恩典」。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米實利末」:字義是「回報」。
          ●「比利家」:字義是「耶和華祝福」。
          ●「沙龍」:字義是「報應」。
          ●「耶希西家」:字義是「耶和華已使剛強」,原文與「希西家」
                          同。
          ●「哈得萊」:字義是「神之安息」。
          ●「亞瑪撒」:字義是「負擔」。
          ◎ 28:12 這些族長的名字幾乎都與上帝(耶和華)有關。而且
             28:14 顯示這些軍隊居然願意聽這些族長的話,放棄他們出生
            入死獲取的戰利品,也顯示如果不是這些族長夠有影響力,就是
            耶和華信仰仍然存在於北國人心。
          ●「耶利哥」:字義是「它的月亮」。位於約旦河邊、耶路撒冷
                        東面。此處可能是指北部的耶利哥而非約旦河東邊
                        的耶利哥。
          ◎此處南北國的表現,正好與南北兩國分裂之初相反,此處是以色
            列人聽先知的話停止奴隸南國人民, 代下 11:1-4 。這也讓我
            們看見,久已墮落的北國還是有一批人堅守信仰,而南國僅一位
            君王的墮落,就讓全國大量人民敗壞。
          ◎事實上此時離北國以色列滅亡已經不久,這樣的時間點還是有北
            國的領袖顯出真實的耶和華信仰。
經文:

那時,亞哈斯王差遣人去見亞述諸王,求他們幫助;因為以東人又來攻擊猶大,擄掠子民。非利士人也來侵佔高原和猶大南方的城邑,取了伯‧示麥、亞雅崙、基低羅,梭哥和屬梭哥的鄉村,亭納和屬亭納的鄉村,瑾鎖和屬瑾鎖的鄉村,就住在那裡。因為以色列王亞哈斯在猶大放肆,大大干犯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猶大卑微。亞述王提革拉‧毘列色上來,卻沒有幫助他,反倒欺凌他。亞哈斯從耶和華殿裡和王宮中,並首領家內所取的財寶給了亞述王,這也無濟於事。 28:16-28:21

註釋:

    (三)亞哈斯求亞述王幫助,也無濟於事。以東、非利士人等外族都來
          欺負猶大,甚至亞述也欺負猶大國。 28:16-21 
          ●「亞述諸王」:此處是複數型態,但是某些抄本作單數型態。
                          因為亞述當時主要的王就是「提革拉毘列色」
                          ,似乎沒有「諸王」的狀況存在。
          ●「侵佔」高原:SH 6584,「剝去」、「脫下」。
          ●侵佔「高原」:SH 8219,「低地」。
          ◎「以色列王亞哈斯」:這是歷代志作者認為「猶大王」是「真
                                全以色列王」。因此用「以色列王」來
                                稱呼亞哈斯。
          ●「放肆」:SH 6544,「顯出缺乏約束」。
          ●「提革拉毘列色」:字義是「你將會發現這美妙的結合」。
          ●「欺凌」:SH 6696,「封鎖」、「包圍」。
          ●「這也無濟於事」:「他卻不幫助他」。
          ◎當時猶大國附近的國家要組成聯盟來對抗亞述的入侵,亞哈斯
            不願意加入聯盟,自然就被諸國圍攻,亞哈斯的解決方案就是
            「向亞述求援」。可惜猶大的需求根本不被亞述王看在眼裡,
            亞哈斯送禮的結果換來的是亞述的壓迫。
經文:

這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他祭祀攻擊他的大馬士革之神,說:「因為亞蘭王的神幫助他們,我也獻祭與他,他好幫助我。」但那些神使他和以色列眾人敗亡了。亞哈斯將神殿裡的器皿都聚了來,毀壞了,且封鎖耶和華殿的門;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建築祭壇,又在猶大各城建立邱壇,與別神燒香,惹動耶和華─他列祖神的怒氣。亞哈斯其餘的事和他的行為,自始至終都寫在猶大和以色列諸王記上。亞哈斯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耶路撒冷城裡,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他兒子希西家接續他作王。 28:22-28:27

註釋:

    (四)亞哈斯遇到災難,更是得罪上帝,四處敬拜亞蘭王的神。後來壽
          終正寢葬在耶路撒冷,不過沒有送入諸王的墳墓,希西家接續他
          作王。 28:22-27 
          ◎亞哈斯到大馬士革去見的其實是已經征服亞蘭的亞述王提革拉
            毘列色。但亞述王敬拜的,究竟是亞述神,還是亞蘭神,則眾
            說紛紜。此處說是「大馬士革之神」,也就是亞蘭神。如果是
            亞蘭神,則可能是亞述王要安撫亞蘭人,因此敬拜亞蘭神給亞
            蘭人看。
          ◎ 28:24 說明亞哈斯為了討好亞蘭神與亞述王,就封鎖聖殿的
            門,毀壞敬拜用的器皿。
          ●「別神」: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亞哈斯敬拜很多別的神明。
          ●「希西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 28:27 特別指出亞哈斯「沒有送入以色列諸王的墳墓中」。
            因為 王下 16:20 記錄「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所以
            實際的狀況應該是葬在墳地,但不在列祖的墳墓區中與 26:23 
            「王陵的田間」意義相當。
經文:

希西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九年。他母親名叫亞比雅,是撒迦利雅的女兒。希西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 29:1-29:2

註釋:

  三、希西家復興以色列的信仰,蒙上帝賜福 29:1-32:33王下 18:1-20:21 
      ◎歷代志用了四章來記載希西家王的事蹟,是除了大衛和所羅門外,篇
        幅最多的猶大王,可見其被重視的程度。
      ◎歷代志省略了希西家王生病痊癒,壽命增加15年的事情
         王下 20:1-11 ,這件事可以說是希西家王的敗筆,因為他這15年的
        執政,導致未來巴比倫擄走猶大人。
    (一)希西家王朝基本資料:作王29年,行上帝眼中看為正的事。
           29:1-2 
          ●「希西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力量」。
          ●「亞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 王下 18:2 說希西家
                        王的母親叫「亞比」字義是「我父」,「亞比」應
                        該是簡稱。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經文:

元年正月,開了耶和華殿的門,重新修理。他召眾祭司和利未人來,聚集在東邊的寬闊處,對他們說:「利未人哪,當聽我說:現在你們要潔淨自己,又潔淨耶和華─你們列祖神的殿,從聖所中除去污穢之物。我們列祖犯了罪,行耶和華─我們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離棄他,轉臉背向他的居所,封鎖廊門,吹滅燈火,不在聖所中向以色列神燒香,或獻燔祭。因此,耶和華的忿怒臨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將其中的人拋來拋去,令人驚駭、嗤笑,正如你們親眼所見的。所以我們的祖宗倒在刀下,我們的妻子兒女也被擄掠。現在我心中有意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立約,好使他的烈怒轉離我們。我的眾子啊,現在不要懈怠;因為耶和華揀選你們站在他面前事奉他,與他燒香。」於是,利未人哥轄的子孫、亞瑪賽的兒子瑪哈,亞撒利雅的兒子約珥;米拉利的子孫、亞伯底的兒子基士,耶哈利勒的兒子亞撒利雅;革順的子孫、薪瑪的兒子約亞,約亞的兒子伊甸;以利撒反的子孫申利和耶利;亞薩的子孫撒迦利雅和瑪探雅;希幔的子孫耶歇和示每;耶杜頓的子孫示瑪雅和烏薛;起來聚集他們的弟兄,潔淨自己,照著王的吩咐、耶和華的命令,進去潔淨耶和華的殿。祭司進入耶和華的殿要潔淨殿,將殿中所有污穢之物搬到耶和華殿的院內,利未人接去,搬到外頭汲淪溪邊。從正月初一日潔淨起,初八日到了耶和華的殿廊,用八日的工夫潔淨耶和華的殿,到正月十六日才潔淨完了。於是,他們晉見希西家王,說:「我們已將耶和華的全殿和燔祭壇,並壇的一切器皿、陳設餅的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皿都潔淨了;並且亞哈斯王在位犯罪的時候所廢棄的器皿,我們預備齊全,且潔淨了,現今都在耶和華的壇前。」 29:3-29:19

註釋:

    (二)希西家要求祭司與利未人潔淨聖殿。 29:3-19 
          ●「元年」:原文是「他作王第一年」、「他統治第一年」。實際
                      的意義應該是「獨立作王的第一年」。
          ◎ 29:3 說明希西家一作王,立刻開始潔淨、修理聖殿。 28:24 
            記載希西家的父親亞哈斯為了討好亞蘭神與亞述王,就封鎖聖殿
            的門,毀壞敬拜用的器皿。
          ●「潔淨」:SH 6942,「保持自己分別」、「奉獻自己為聖」。
          ◎潔淨祭司的方式可見 出 29  利 8 。
          ◎ 29:5 中希西家王要求祭司與利未人先潔淨自己,再來潔淨聖殿
            。這一點我們是否常常忽略?唯有分別為聖的人才能執行分別為
            聖的職務。而希西家王能夠發出這樣信仰正確的命令,表示他對
            整個耶和華信仰並非只是「做做樣子」,而是有深入認識的。
          ◎ 29:6-7 中希西家王指的是其父親亞哈斯,不過他還是幫其父親
            留了面子,說是「我們列祖」。
          ●「將其中的人拋來拋去」:SH 2189,「驚恐」、「戰慄」、「
                                    令人嚇到會發抖的東西」。
          ●不要「懈怠」:SH 7952,「疏忽」。
          ●「亞瑪賽」:字義是「重荷」。
          ●「瑪哈」:字義是「握住」。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約珥」:字義是「耶和華是神」。
          ●「亞伯底」:字義是「耶和華的僕人」。
          ●「基士」:字義是「彎曲的」。
          ●「耶哈利勒」:字義是「神是被頌讚的」。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薪瑪」:字義是「策劃者」。
          ●「約亞」:字義是「耶和華是兄弟」。
          ●「伊甸」:字義是「快樂」。
          ●「以利撒反」:字義是「我的神已保護」。
          ●「申利」:字義是「提高警覺的」。
          ●「耶利」:字義是「上帝掃除」。
          ●「亞薩」:字義是「收集者」。
          ●「撒迦利雅」: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瑪探雅」:字義是「耶和華的禮物」。
          ●「希幔」:字義是「信實的」。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
          ●「耶杜頓」:字義是「讚美」。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烏薛」:字義是「神是我的力量」。
          ◎ 29:12 記載利未的三個宗族哥轄、米拉利、革順,每個宗族舉
            兩個代表。 29:13-14 則是負責歌唱的利未人後裔。其中「以利
            撒反」算是哥轄族的,多舉出此宗族,可能是希望總數變成「七
            」。
          ◎ 29:16 說明聖殿中的污穢之物被搬到汲淪溪邊, 15:16 亞撒王
            也將宗教性的不潔之物搬到汲淪溪邊。      
          ◎ 29:17 說到「正月十六日」才潔淨完成,但逾越節應在正月十
            四日舉行,此處顯示聖殿比預估的污穢,所以無法在十四日前清
            理完成。不過,僅用十六日就完成聖殿的清理與器具的復原,也
            算是非常快速的了。
經文:

希西家王清早起來,聚集城裡的首領都上耶和華的殿;牽了七隻公牛,七隻公羊,七隻羊羔,七隻公山羊,要為國、為殿、為猶大人作贖罪祭。王吩咐亞倫的子孫眾祭司,獻在耶和華的壇上,就宰了公牛,祭司接血灑在壇上,宰了公羊,把血灑在壇上,又宰了羊羔,也把血灑在壇上;把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牽到王和會眾面前,他們就按手在其上。祭司宰了羊,將血獻在壇上作贖罪祭,為以色列眾人贖罪,因為王吩咐將燔祭和贖罪祭為以色列眾人獻上。王又派利未人在耶和華殿中敲鈸,鼓瑟,彈琴,乃照大衛和他先見迦得,並先知拿單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藉先知所吩咐的。利未人拿大衛的樂器,祭司拿號,一同站立。希西家吩咐在壇上獻燔祭,燔祭一獻,就唱讚美耶和華的歌,用號,並用以色列王大衛的樂器相和。會眾都敬拜,歌唱的歌唱,吹號的吹號,如此直到燔祭獻完了。獻完了祭,王和一切跟隨的人都俯伏敬拜。希西家王與眾首領又吩咐利未人用大衛和先見亞薩的詩詞頌讚耶和華;他們就歡歡喜喜地頌讚耶和華,低頭敬拜。 29:20-29:30

註釋:

    (三)希西家重新開始在聖殿中敬拜。 29:20-30 
          ◎歷代志作者描述希西家潔淨並奉獻聖殿,與 7:1-10 記載所羅
            門建造並奉獻聖殿相似。
          ◎這一段是表明當聖殿被潔淨後,希西家王一早就聚集首領們重
            新進入聖殿中敬拜,等於強制讓所有的首領再次參與聖殿的崇
            拜,而且照大衛、所羅門時代的敬拜方式來進行。這樣的敬拜
            在首領中帶來的情緒是「歡喜」。
          ◎ 29:23-24 「按手在其上」,這是吻合 利 4:13-18 的記載。
經文:

希西家說:「你們既然歸耶和華為聖,就要前來把祭物和感謝祭奉到耶和華殿裡。」會眾就把祭物和感謝祭奉來,凡甘心樂意的也將燔祭奉來。會眾所奉的燔祭如下:公牛七十隻,公羊一百隻,羊羔二百隻,這都是作燔祭獻給耶和華的;又有分別為聖之物,公牛六百隻,綿羊三千隻。但祭司太少,不能剝盡燔祭牲的皮,所以他們的弟兄利未人幫助他們,直等燔祭的事完了,又等別的祭司自潔了;因為利未人誠心自潔,勝過祭司。燔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並燔祭同獻的奠祭甚多。這樣,耶和華殿中的事務俱都齊備了(或譯:就整頓了)。這事辦的甚速,希西家和眾民都喜樂,是因神為眾民所預備的。 29:31-29:36

註釋:

    (四)希西家鼓勵會眾奉獻感謝祭給上帝,會眾遵命進行。 29:31-36 
          ◎敬拜完後希西家鼓勵會眾也奉獻祭物給神,結果祭司群沒想到
            百姓們的踴躍,以致人力不足,由利未人協助獻祭。
          ◎此處說利未人將自己分別為聖(自潔)的狀況比祭司強。這並
            不一定是作者的偏好。常常位高權重的不一定能夠好好的持守
            自己的角色,反倒是比較處於輔助角色的利未人反而更加敬虔
            ,我們在教會中也常常看到這樣的狀況。
經文:

希西家差遣人去見以色列和猶大眾人,又寫信給以法蓮和瑪拿西人,叫他們到耶路撒冷耶和華的殿,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守逾越節;因為王和眾首領,並耶路撒冷全會眾已經商議,要在二月內守逾越節。正月(原文是那時)間他們不能守;因為自潔的祭司尚不敷用,百姓也沒有聚集在耶路撒冷;王與全會眾都以這事為善。於是定了命令,傳遍以色列,從別是巴直到但,使他們都來,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守逾越節;因為照所寫的例,守這節的不多了(或譯:因為民許久沒有照所寫的例守節了)。驛卒就把王和眾首領的信,遵著王命傳遍以色列和猶大。信內說:「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轉向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好叫他轉向你們這脫離亞述王手的餘民。你們不要效法你們列祖和你們的弟兄;他們干犯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以致耶和華丟棄他們,使他們敗亡(或譯:令人驚駭﹞),正如你們所見的。現在不要像你們列祖硬著頸項,只要歸順耶和華,進入他的聖所,就是永遠成聖的居所;又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好使他的烈怒轉離你們。你們若轉向耶和華,你們的弟兄和兒女必在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得以歸回這地,因為耶和華─你們的神有恩典、施憐憫。你們若轉向他,他必不轉臉不顧你們。」驛卒就由這城跑到那城,傳遍了以法蓮、瑪拿西,直到西布倫。那裡的人卻戲笑他們,譏誚他們。然而亞設、瑪拿西、西布倫中也有人自卑,來到耶路撒冷。神也感動猶大人,使他們一心遵行王與眾首領憑耶和華之言所發的命令。 30:1-30:12

註釋:

    (五)希西家守逾越節。 30:1-27 
          1.希西家王與眾首領決定要守逾越節,因此派人走遍猶大和以色
            列,要人預備守節。 30:1-12 
            ◎「以法蓮和瑪拿西人」,指的是北國的人民,南北兩國到此
              時已經有200多年沒有合一過逾越節。
            ◎ 30:2 「要在二月內守逾越節」, 民 9:9-11 記載某些例
              外的狀況,可以二月守逾越節。
            ●以這事為「善」:SH 3474,「滿意的」、「適合的」、「
                              正確的」。
            ◎「從別是巴直到但」:指傳統以色列民族的南北界,但是北
              界,別是巴是南界。「從別是巴直到但」表示以色列全國。
            ●「驛卒」:SH 7323,「奔跑者」、「信差」。
            ●「亞述王」: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亞述諸王」,北國以
                          色列受過不少亞述王的壓迫。
            ◎有人質疑南國君王的信件怎能順利傳遍北國?很可能此時北
              國已經被亞述壓迫得國力孱弱,或者根本已經滅亡。而這封
              信並沒有什麼政治意圖,因此可以順利傳達。
            ●「使他們敗亡」:SH 8047,「膽戰心寒」、「恐怖」。
            ◎ 30:6-9 看起來像是希西家勸告以色列人,但其實歷代志的
              第一讀者也經歷過巴比倫擄走猶大人,所以「轉向」的呼籲
              ,對被擄歸回的猶大人,也是非常合適的。
            ●「自卑」:SH 3665,「自謙自卑」、「被壓低」。
            ◎ 30:10-12 顯出北國以色列人中,大部分人已經遠離信仰,
              即使有呼籲,他們也難以接受。但是猶大人卻是一心遵守
              王的命令。
經文:

二月,有許多人在耶路撒冷聚集,成為大會,要守除酵節。他們起來,把耶路撒冷的祭壇和燒香的壇盡都除去,拋在汲淪溪中。二月十四日,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祭司與利未人覺得慚愧,就潔淨自己,把燔祭奉到耶和華殿中,遵著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從利未人手裡接過血來,灑在壇上。會中有許多人尚未自潔,所以利未人為一切不潔之人宰逾越節的羊羔,使他們在耶和華面前成為聖潔。以法蓮、瑪拿西、以薩迦、西布倫有許多人尚未自潔,他們卻也吃逾越節的羔羊,不合所記錄的定例。希西家為他們禱告說:「凡專心尋求神,就是耶和華─他列祖之神的,雖不照著聖所潔淨之禮自潔,求至善的耶和華也饒恕他。」a耶和華垂聽希西家的禱告,就饒恕(原文是醫治)百姓。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大大喜樂,守除酵節七日。利未人和祭司用響亮的樂器,日日頌讚耶和華。希西家慰勞一切善於事奉耶和華的利未人。於是眾人吃節筵七日,又獻平安祭,且向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認罪。全會眾商議,要再守節七日;於是歡歡喜喜地又守節七日。猶大王希西家賜給會眾公牛一千隻,羊七千隻為祭物;眾首領也賜給會眾公牛一千隻,羊一萬隻,並有許多的祭司潔淨自己。猶大全會眾、祭司、利未人,並那從以色列地來的會眾和寄居的人,以及猶大寄居的人,盡都喜樂。這樣,在耶路撒冷大有喜樂,自從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時候,在耶路撒冷沒有這樣的喜樂。那時,祭司、利未人起來,為民祝福。他們的聲音蒙神垂聽,他們的禱告達到天上的聖所。 30:13-30:27

註釋:

          2.希西家王守逾越節的狀況與影響。 30:13-27 
            ●「除酵節」:在逾越節之後的七天舉行 利 23:5-6 。
            ◎ 30:14 「把耶路撒冷的祭壇和燒香的壇」,這些應該是亞哈
              斯王製造的 代下 28:24-25 。
            ●「覺得慚愧」:SH 3637,「被羞辱」、「感到羞恥」。可能
                            是因為潔淨聖殿與一月份逾越節時,祭司與利
                            未人人數不足以滿足敬虔百姓獻祭的需要。
                             29:34  30:330:17 本來應該是由各家自己宰殺逾越節的羊羔 出 12:1-6 
              。但因為太多沒有潔淨自己,所以利未人居然出來服務那些無
              法自己宰殺的人。當然,可以想像大部分人還是自己宰殺。
            ◎ 30:18 原因是 利 7:19-21 說明只要人自己不潔淨,吃了祭
              肉就要被剪除。但北國人民可能因為不熟悉逾越節(可能根本
              沒守過逾越節)潔淨自己的方法,或者因為太趕,來不及潔淨
              自己。因此希西家需要為他們禱告。
            ● 30:18-19 「饒恕」:SH 3722,「遮蓋」、「平息」、「贖
                                  罪」。
            ● 30:20 「饒恕」:SH 7495,「醫治」。
            ◎此處用不一樣的字「醫治」來描述上帝聽希西家的禱告,似乎
              是要表達上帝不單自己平息自己的怒氣,也出手醫治北國人民
              因為自己不潔吃祭物導致的痛苦或與南國人民的裂痕。此處沒
              說明上帝怎樣實際運作,但醫治的事情就是達成了。
            ◎ 30:21 說明「喜樂」是節期的情緒主軸,我們慶祝教會節期
              時,享受了喜樂嗎?
            ◎ 30:24 所獻牛羊的數量,不如所羅門獻殿 7:5 ,不過仍是
              數量龐大,且此時猶大的國勢已經不如所羅門時代。此時還有
              祭司潔淨自己,顯見這些祭司到現在(舉行了大型的節期)才
              確定整個國家就是要恢復耶和華信仰。
            ●「喜樂」:SH 8057,「歡樂」、「高興」。
            ◎ 30:25-26 中「喜樂」似乎成為上帝給這些守節之人的回報。
              我們經歷過這種喜樂的敬拜嗎?
經文:

這事既都完畢,在那裡的以色列眾人就到猶大的城邑,打碎柱像,砍斷木偶,又在猶大、便雅憫、以法蓮、瑪拿西遍地將邱壇和祭壇拆毀淨盡。於是以色列眾人各回各城,各歸各地。 31:1-31:1

註釋:

    (六)希西家訂定敬拜與奉獻的條例。 31:1-21 
          1.守節最後,以色列眾人將遍地的偶像、祭壇拆毀才回家。 31:1 
            ◎此處的記載等於是把耶路撒冷的信仰革新擴大到猶大,甚至是
              全以色列去,也等於是「再一次統一全國」。
經文:

希西家派定祭司利未人的班次,各按各職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殿(原文是營)門內事奉,稱謝頌讚耶和華。 31:2-31:2

註釋:

          2.希西家王安排聖殿中事奉的祭司與利未人。 31:2 
            ●耶和華「殿」:SH 4264,「營地」、「營盤」。
經文:

王又從自己的產業中定出分來為燔祭,就是早晚的燔祭和安息日、月朔,並節期的燔祭,都是按耶和華律法上所載的;又吩咐住耶路撒冷的百姓將祭司、利未人所應得的分給他們,使他們專心遵守耶和華的律法。諭旨一出,以色列人就把初熟的五穀、新酒、油、蜜,和田地的出產多多送來,又把各物的十分之一送來的極多。住猶大各城的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也將牛羊的十分之一,並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他們神之物,就是十分取一之物,盡都送來,積成堆壘;從三月積起,到七月才完。希西家和眾首領來,看見堆壘,就稱頌耶和華,又為耶和華的民以色列人祝福。希西家向祭司、利未人查問這堆壘。撒督家的大祭司亞撒利雅回答說:「自從民將供物送到耶和華殿以來,我們不但吃飽,且剩下的甚多;因為耶和華賜福給他的民,所剩下的才這樣豐盛。」 31:3-31:10

註釋:

          3.希西家王率先供應聖殿的燔祭需求,並吩咐百姓供應祭司、利未
            人的需要。百姓積極響應希西家王的呼籲,以致聖殿用的物資豐
            盛。 31:3-10 
            ●「應得的分」:SH 4521,「一份」。
            ◎ 31:4 的命令,吻合 申 14:27-29  18:1-8 的教導。而且也
              很合乎實況,給神職人員足夠的養生資源,他們就能安心執
              行工作。
            ◎ 31:5-6 說明「提供聖殿資源」這件事情,變成全民的共識並
              全民參與時,才真正有辦法長期維繫。我們是否讓自己的事工
              變成是「全教會」、「全組織」的共識與參與標的?
            ◎ 31:7 「三月」相當於陽曆的五、六月,「七月」相當於陽曆
              的九、十月,這段收奉獻的時期正是主要農產品的收成時期,
              陽曆五月大麥成熟、六月小麥收成,九月棗子和葡萄成熟,十
              月是橄欖成熟。
            ●「稱頌」....「祝福」:SH 1288,「祝福」、「稱頌」。本
                                    句僅有這個動詞,上帝與以色列人共
                                    用這個動詞,各自翻譯為「稱頌」與
                                    「祝福」。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 31:9-10 說明一方面百姓慷慨奉獻,另一方面上帝也賜福,
              所以祭司、利未人有豐盛的資源可用。
經文:

希西家吩咐在耶和華殿裡預備倉房,他們就預備了。他們誠心將供物和十分取一之物,並分別為聖之物,都搬入倉內。利未人歌楠雅掌管這事,他兄弟示每為副管。耶歇、亞撒細雅、拿哈、亞撒黑、耶利末、約撒拔、以列、伊斯瑪基雅、瑪哈、比拿雅都是督理,在歌楠雅和他兄弟示每的手下,是希西家王和管理神殿的亞撒利雅所派的。守東門的利未人音拿的兒子可利,掌管樂意獻與神的禮物,發放獻與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的物。在他手下有伊甸、岷雅岷、耶書亞、示瑪雅、亞瑪利雅、示迦尼雅,在祭司的各城裡供緊要的職任,無論弟兄大小,都按著班次分給他們。按家譜,三歲以外的男丁,凡每日進耶和華殿、按班次供職的,也分給他;又按宗族家譜分給祭司,按班次職任分給二十歲以外的利未人,又按家譜計算,分給他們會中的妻子、兒女;因他們身供要職,自潔成聖。按名派定的人要把應得的分給亞倫子孫,住在各城郊野、祭司所有的男丁和一切載入家譜的利未人。 31:11-31:19

註釋:

          4.希西家王要求聖殿預備庫房,並委託專人管理,分配給負責聖職
            的祭司與利未人。 31:11-19 
            ●「歌楠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立」。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
            ●「副管」:SH 4932,「第二」。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亞撒細雅」:字義是「耶和華是大能的」。
            ●「拿哈」:字義是「休息」。
            ●「亞撒黑」:字義是「神所造的」。
            ●「耶利末」:字義是「他是至高者」。
            ●「約撒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以列」:字義是「我的神是神」。
            ●「伊斯瑪基雅」:字義是「耶和華維繫」。
            ●「瑪哈」:字義是「握住」。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
            ●「督理」:SH 6496,「監督」、「官員」。
            ●「音拿」:字義是「右手」。
            ●「可利」:字義是「哭泣者」。
            ●「伊甸」:字義是「快樂」。
            ●「岷雅岷」:字義是「由右手來的」。
            ●「耶書亞」:字義是「耶和華是被拯救」。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亞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經應許」。
            ●「示迦尼雅」:字義是「與耶和華同在者」。
            ●「供緊要的職任」:SH 530,「堅固」、「忠誠」、「堅定
                                不移」。
            ◎「三歲以外的男丁」:這可能是抄寫的錯誤,因為祭司與利未
              人是三十歲才開始事奉 民 4:3,23,30 。也有可能是祭司的後
              裔斷奶後就可以分得甘心祭,而以色列人三歲斷奶。
            ●「身供要職」:SH 530,「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
            ◎ 31:17-19 說明希西家王建立的體系怎樣忠實的照顧神職人員
              ,層層專人負責,讓每一個人的需要都被照顧到。我們做上帝
              的工作,有到達這樣專業又仔細的地步嗎?
經文:

希西家在猶大遍地這樣辦理,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善為正為忠的事。凡他所行的,無論是辦神殿的事,是遵律法守誡命,是尋求他的神,都是盡心去行,無不亨通。 31:20-31:21

註釋:

          5.結論:希西家王行上帝眼中為善的事,上帝讓他諸事亨通。
             31:20-21 
            ●為「忠」:SH 571,「堅固」、「忠實」、「可靠」。
            ◎此處說明希西家在全國各地努力盡心做上帝眼中看為好的事情
              ,上帝也讓他一切都順利。
經文:

這虔誠的事以後,亞述王西拿基立來侵入猶大,圍困一切堅固城,想要攻破佔據。希西家見西拿基立來,定意要攻打耶路撒冷,就與首領和勇士商議,塞住城外的泉源;他們就都幫助他。於是有許多人聚集,塞了一切泉源,並通流國中的小河,說:「亞述王來,為何讓他得著許多水呢?」希西家力圖自強,就修築所有拆毀的城牆,高與城樓相齊;在城外又築一城,堅固大衛城的米羅,製造了許多軍器、盾牌;設立軍長管理百姓,將他們招聚在城門的寬闊處,用話勉勵他們,說:「你們當剛強壯膽,不要因亞述王和跟隨他的大軍恐懼、驚慌;因為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更大。與他們同在的是肉臂,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他必幫助我們,為我們爭戰。」百姓就靠猶大王希西家的話,安然無懼了。此後,亞述王西拿基立和他的全軍攻打拉吉,就差遣臣僕到耶路撒冷見猶大王希西家和一切在耶路撒冷的猶大人,說:「亞述王西拿基立如此說:『你們倚靠甚麼,還在耶路撒冷受困呢?希西家對你們說「耶和華─我們的神必救我們脫離亞述王的手」,這不是誘惑你們,使你們受飢渴而死嗎?這希西家豈不是廢去耶和華的邱壇和祭壇,吩咐猶大與耶路撒冷的人說「你們當在一個壇前敬拜,在其上燒香」嗎?我與我列祖向列邦所行的,你們豈不知道嗎?列邦的神何嘗能救自己的國脫離我手呢?我列祖所滅的國,那些神中誰能救自己的民脫離我手呢?難道你們的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嗎?所以你們不要叫希西家這樣欺哄誘惑你們,也不要信他;因為沒有一國一邦的神能救自己的民脫離我手和我列祖的手,何況你們的神更不能救你們脫離我的手。』」西拿基立的臣僕還有別的話毀謗耶和華神和他僕人希西家。 32:1-32:16

註釋:

    (七)亞述王西拿基立攻打猶大,希西家依靠上帝勝過。 32:1-23 
          1.希西家王遭遇的第一個危機:亞述王西拿基立來攻擊希西家。
             32:1-16王下 18:13-19:8  賽 36:1-37:8  
            ◎此時正是西元前701年,亞述王西拿基立王第三次西征的戰役。
              亞述軍經過腓尼基直接南下非利士,腓尼基的西頓王 Luli 逃
              往塞浦路斯,非利士的 Sidqa、伯大袞、約帕、便巴拉及亞所
              均被亞述擄掠。以革倫人背叛當時被希西家拘留在耶路撒冷的 
              Padi 王,因此受到報復。根據西拿基立年譜,此時埃及王的
              軍隊遠征至伊利提基,被亞述打敗。西拿基立宣稱西頓、亞發
              、迦巴勒(Byblos)、亞實突、亞捫、摩押及以東都向他進貢
              。
            ◎亞述王西拿基立進攻時,大批亞述帝國的軍隊進入巴勒斯坦。
              按照西拿基立年表的說法,這些軍人在攻打巴勒斯坦期間,
              佔領了絕大部分的猶大城市,使得希西家王被困在耶路撒冷中
              。當然也有官員想要逃跑,但都被捉拿,也有不少被處決。考
              古學家挖出大批墳墓,可以看見整個部隊被屠殺。聖經記載與
              亞述記載都說猶大各地被摧毀,亞述文獻記載因為希西家付了
              大筆貢物與贖金,軍隊才撤退。
            ●「虔誠的」事:SH 571,「堅固」、「忠實」、「忠誠」。
                            此處指的應該就是信仰復興的事情。
            ◎ 32:2-5 說明希西家王勵精圖治,事先處理水源、防守工事與
              武器,預備抵抗亞述王的攻擊。其中著名的希西家水道也是此
              時期修築,將基訓泉由地下水道引入西羅亞池。
            ◎最近考古學研究的結果,發現耶路撒冷城在希西家年間有擴建的
              跡象,並且人口也有增加。希西家似乎加強了城防設施,大概還
              設立了行政中心和戰鬥司令部。在現代耶路撒冷舊城猶大人區的
              挖掘,找到了希西家城牆的殘餘片段。原建於南北向山脊上的城
              市,大概因此向西擴張了七百碼之多。
            ● 32:6 「用話勉勵他們」:原文是「對他們的心講話」,這是
                                      一個成語,意義是「鼓勵他們」。
            ●「安然無懼了」:SH 5564,「支持」、「堅固自己」。
            ◎ 32:7-8 顯示希西家依靠上帝的言行,帶給耶路撒冷民眾信心
              與方向,不致惶恐慌亂。
            ◎ 32:16 「西拿基立的臣僕」:指的應該是「拉伯沙基」
               王下 18:17 。
            ◎ 32:9-16 記錄西拿基立派人來招降, 32:11-12 的意思應該
              是希西家廢去耶和華的邱壇和祭壇,實際減少上帝的敬拜量,
              所以上帝應該會厭惡而不保護希西家。更不用說亞述已經打敗
              眾多的國家、民族,猶大國怎麼會有例外?
經文:

西拿基立也寫信毀謗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列邦的神既不能救他的民脫離我手,希西家的神也不能救他的民脫離我手了。」亞述王的臣僕用猶大言語向耶路撒冷城上的民大聲呼叫,要驚嚇他們,擾亂他們,以便取城。他們論耶路撒冷的神,如同論世上人手所造的神一樣。希西家王和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因此禱告,向天呼求。耶和華就差遣一個使者進入亞述王營中,把所有大能的勇士和官長、將帥盡都滅了。亞述王滿面含羞地回到本國,進了他神的廟中,有他親生的兒子在那裡用刀殺了他。這樣,耶和華救希西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脫離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手,也脫離一切仇敵的手,又賜他們四境平安。有許多人到耶路撒冷,將供物獻與耶和華,又將寶物送給猶大王希西家。此後,希西家在列邦人的眼中看為尊大。 32:17-32:23

註釋:

          2.希西家王遭遇的第二個危機:亞述王西拿基立寫信招降希西家。
             32:17-23王下 19:9-19:37  賽 37:9-3832:17-18 是說亞述王不但派人來招降,還用書信、用猶大語
              言來進一步希望打擊猶大人的士氣,最終希望「不戰而屈人之
              兵」,讓猶大投降於亞述。
            ◎ 32:19 說的是 32:17 中亞述王把耶和華與其他的神相提並論
              ,認為耶和華只是眾神之一。
            ●「亞摩斯」:字義是「強壯」。
            ●「以賽亞」:字義是「耶和華已拯救」。
            ◎此時,亞述軍大概已經到了以革倫,與埃及軍隊打仗,並且打勝。
              希羅多德記載埃及人傳說是鼠疫趕走亞述軍(說亞述軍行軍路上感
              染鼠疫,到了耶路撒冷時發作,全軍「盡都滅了」)。不過一夜發
              作的鼠疫應該不可能是事情的真相。
            ◎西拿基立後來又作了幾年王,西元前 681年提別月(陽曆12月到1
              月)20日被自己的兒子殺死。一封新巴比倫書信提及當時他的長子
              Arda-mulissi領導策畫此一陰謀。參與者逃往 Urartu(亞拉臘)
              的 Hanigalbat,因此最後由小兒子以撒哈頓接管亞述(西元前
              681到668年)。
經文:

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賜他一個兆頭。希西家卻沒有照他所蒙的恩報答耶和華;因他心裡驕傲,所以忿怒要臨到他和猶大並耶路撒冷。但希西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覺得心裡驕傲,就一同自卑,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在希西家的日子沒有臨到他們。希西家大有尊榮資財,建造府庫,收藏金銀、寶石、香料、盾牌,和各樣的寶器,又建造倉房,收藏五穀、新酒,和油,又為各類牲畜蓋棚立圈;並且建立城邑,還有許多的羊群牛群,因為神賜他極多的財產。這希西家也塞住基訓的上源,引水直下,流在大衛城的西邊。希西家所行的事盡都亨通。惟有一件事,就是巴比倫王差遣使者來見希西家,訪問國中所現的奇事;這件事神離開他,要試驗他,好知道他心內如何。希西家其餘的事和他的善行都寫在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的默示書上和猶大、以色列的諸王記上。希西家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子孫的高陵上。他死的時候,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都尊敬他。他兒子瑪拿西接續他作王。 32:24-32:33

註釋:

    (八)希西家的其他事蹟與王朝總結。 32:24-33王下 20:1-21  賽 38:1-39:8 
          ●「兆頭」:SH 4159,「記號」。
          ◎ 32:25-26 記載希西家因為心裡驕傲,以致上帝的憤怒臨到他。
            「驕傲」似乎是一件相當危險的罪惡,尤其當上帝賜福,人很容
            易以為是自己的能力獲得這一切的成果,驕傲之心就很可能會產
            生了。
          ●「亞摩斯」:字義是「強壯的」。與「阿摩司」原文一樣,但不是
                        寫阿摩司書的那一位。
          ●「瑪拿西」:字義是「導致遺忘」。
          ◎ 32:27-30 的寫法,把希西家王當成是所羅門第二,強調上帝給
            他大量物質的好處(參考 9:13-31 )。
          ◎ 32:31 巴比倫的事情記錄在 王下 20:12-19 ,此處僅簡略的記
            載,應該是假設讀者都知道這些事情。約瑟夫的「猶太古史」記
            載:巴比倫王這次派使者訪問的目的是要邀請希西家加入反亞述聯
            盟。
          ◎許多註釋書都提到希西家這時候應該是很想與巴比倫結盟反叛亞述,
            為了取信於巴比倫,證明猶大有足夠的軍力,所以展示國力給使者看
            。因為巴比倫一叛變,不但可以拖延亞述的軍隊,耶路撒冷的防禦工
            事更可以趁機加強;更近一步來看,遠在天邊的巴比倫也不會成為潛
            在的軍事威脅。由上述理由,與其說希西家判斷錯誤,不如說他失去
            了對神的敬畏;面對別人的讚許和幫助之下,我們是否能記得神才是
            不變的倚靠呢?  
經文:

瑪拿西登基的時候年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五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外邦人那可憎的事,重新建築他父希西家所拆毀的邱壇,又為巴力築壇,作木偶,且敬拜事奉天上的萬象,在耶和華的殿宇中築壇─耶和華曾指著這殿說:「我的名必永遠在耶路撒冷。」他在耶和華殿的兩院中為天上的萬象築壇,並在欣嫩子谷使他的兒女經火,又觀兆,用法術,行邪術,立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多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又在神殿內立雕刻的偶像。神曾對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說:「我在以色列各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和這殿,必立我的名直到永遠。以色列人若謹守遵行我藉摩西所吩咐他們的一切法度、律例、典章,我就不再使他們挪移離開我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瑪拿西引誘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居民,以致他們行惡比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滅的列國更甚。耶和華警戒瑪拿西和他的百姓,他們卻是不聽。 33:1-33:10

註釋:

陸、約西亞的信仰復興  33:1-35:27 
  一、瑪拿西的統治  33:1-20王下 21:1-18 
    (一)瑪拿西背棄上帝,行上帝所厭惡的事。 33:1-10 
          ●「瑪拿西」:字義是「導致遺忘」。
          ◎有人根據瑪拿西名字的意義猜測希西家於瑪拿西之前已經有個兒子,
            但因故去世,所以瑪拿西的誕生就讓希西家忘記喪子之痛。也可能
            因此就過度溺愛瑪拿西,導致他背道而行。
          ◎瑪拿西作王的時期(西元前697-642)正是亞述國勢正強的時期。亞述
            王以撒哈頓(西元前681-669)及亞述巴尼帕(西元前669-627)的勢
            力遠達上埃及的底比斯,將埃及的反抗亞述勢力徹底瓦解。瑪拿西的
            名字出現於亞述年譜中,被列於巴勒斯坦向亞述國進貢的十二位統治
            者之中。
          ●「木偶」:SH 842,「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
                      是以立在巴力祭壇旁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複數型態。
          ●「天上的萬象」:意思可以是「天體」,也可以是「天使」、
                            「天軍」。
          ●殿宇中築「壇」:原文型態是複數,表示築了「一些祭壇」。
          ●「我必立我的名在耶路撒冷」:參考 王上 8:29  9:3 。
          ●「兒女」經火:SH 1121,型態是「陽性複數」,所以是「
                          兒子們」。
          ●「經火」:照 代下 33:6 看來,應該是焚燒自己的兒子們。
          ●「觀兆」:「占卜」、「卜卦」,「 觀測徵兆」。
          ●「用法術」:「使用占卜」。
          ●立「交鬼的」:「巫師」、「鬼魂」。
          ●「行巫術的」:「熟悉的靈 (與靈界有密切交往的占卜師)」。
          ●「雕刻的偶像」: 王下 21:7 說這是「亞舍拉像」。
          ◎作者由遠到近,以聖殿為核心描述瑪拿西犯罪的嚴重性,甚至
            把他製作的偶像放入聖殿中。猶大人也被引誘犯罪,比迦南地
            原住民更嚴重。這些原住民乃是因為犯罪過份,導致上帝要求
            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後要將他們完全滅絕。上帝既然要求要滅絕
            迦南的原住民,現在犯罪更嚴重的猶大人一定也必須被懲罰。
          ◎ 33:7 是作者自己歸納 王上 9:3  代下 7:16 的經文而寫成。
          ●「引誘」:SH 8582,「使犯錯誤」、「誤導」。 
          ◎ 33:7-8 表明上帝對偶像進入聖殿的極端憤怒。 33:9-10 說
            明上帝給以色列人應許之地的基礎已經消失了,因為猶大人比
            迦南地人更壞,更應該被滅絕,勸告也不聽。
經文:

所以耶和華使亞述王的將帥來攻擊他們,用鐃鉤鉤住瑪拿西,用銅鍊鎖住他,帶到巴比倫去。他在急難的時候,就懇求耶和華─他的神,且在他列祖的神面前極其自卑。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准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 33:11-33:13

註釋:

    (二)瑪拿西被擄,之後悔改尋求上帝,然後歸回耶路撒冷。 33:11-1333:11-17 瑪拿西被擄後悔改的事蹟,並沒有出現在列王紀中,
            是歷代志獨特的資料。不過瑪拿西被擄後悔改回到耶路撒冷,也
            是歷代志讀者的遭遇,因此被納入歷代志是很可以理解的事情。
          ●「鐃鉤」:SH 2336,「荊棘」、「鉤子」。亞述人敬奉魚神,
                      征服某地時會用鉤子勾住被俘虜的君王或貴族的下唇
                      ,將之運送到其他地方。此處就是描述這種狀況。
          ●「急難」:SH 6887,「遭受困苦」。
          ●「自卑」:SH 3665,「自謙自卑」。
          ◎亞述的文獻沒有提及瑪拿西被擄的事件,只是描述瑪拿西是個
            不情願的藩屬君王,被強迫提供物資。不過也可能瑪拿西只是個
            參與集團叛變的君王,所以沒有被專門提及。
經文:

此後,瑪拿西在大衛城外,從谷內基訓西邊直到魚門口,建築城牆,環繞俄斐勒,這牆築得甚高;又在猶大各堅固城內設立勇敢的軍長;並除掉外邦人的神像與耶和華殿中的偶像,又將他在耶和華殿的山上和耶路撒冷所築的各壇都拆毀拋在城外;重修耶和華的祭壇,在壇上獻平安祭、感謝祭,吩咐猶大人事奉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百姓卻仍在邱壇上獻祭,只獻給耶和華─他們的神。瑪拿西其餘的事和禱告他神的話,並先見奉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警戒他的言語,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他的禱告,與神怎樣應允他,他未自卑以前的罪愆過犯,並在何處建築邱壇,設立亞舍拉和雕刻的偶像,都寫在何賽的書上。瑪拿西與他列祖同睡,葬在自己的宮院裡。他兒子亞們接續他作王。 33:14-33:20

註釋:

    (三)瑪拿西奮發自強,歸向上帝。但是人民還是在邱壇上獻祭,死後亞
          們接續他作王。 33:14-20 
          ●「何賽」:字義是「先見」、「異象」。七十士譯本將此字翻譯
                      成一般名詞,意義是「先見」。
          ●「宮院」:SH 1004,「房子」、「住處」。
          ●「亞們」:字義是「熟練的工匠」。
          ◎瑪拿西戲劇性的改變,振興軍事,除掉異教崇拜,但似乎無法有
            效挽回猶大的敗壞。 
經文:

亞們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父瑪拿西所行的,祭祀事奉他父瑪拿西所雕刻的偶像,不在耶和華面前像他父瑪拿西自卑。這亞們所犯的罪越犯越大。他的臣僕背叛,在宮裡殺了他。但國民殺了那些背叛亞們王的人,立他兒子約西亞接續他作王。 33:21-33:25

註釋:

  二、亞們作王,背棄上帝,兩年後被臣僕殺害  33:21-25王下 21:19-26 
      ●「亞們」:字義是「具有技能的工匠」或「熟練的工匠」。
      ◎一般認為亞們被殺,是因為他的政治取向。當時埃及與亞述的勢
        力仍然對峙(亞述國內叛亂四起,埃及第二十六王朝興起),可能
        是路線之爭引來殺機。 
      ●「約西亞」:字義是「耶和華所醫治的」。
      ◎ 33:25 的記載顯示大衛王朝還獲得猶大百姓的支持,因此亞們雖
        然被殺,大衛王朝的後裔還是順利登基。
經文:

約西亞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一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效法他祖大衛所行的,不偏左右。他作王第八年,尚且年幼,就尋求他祖大衛的神。到了十二年才潔淨猶大和耶路撒冷,除掉邱壇、木偶、雕刻的像,和鑄造的像。眾人在他面前拆毀巴力的壇,砍斷壇上高高的日像,又把木偶和雕刻的像,並鑄造的像打碎成灰,撒在祭偶像人的墳上,將他們祭司的骸骨燒在壇上,潔淨了猶大和耶路撒冷;又在瑪拿西、以法蓮、西緬、拿弗他利各城,和四圍破壞之處,都這樣行;又拆毀祭壇,把木偶和雕刻的像打碎成灰,砍斷以色列遍地所有的日像,就回耶路撒冷去了。 34:1-34:7

註釋:

  三、約西亞作王統治  34:1-35:27王下 22:1-23:30 
      ◎一般認為亞述王亞述巴尼帕於約西亞登基第八年左右去世,亞述
        衰弱,讓約西亞有了可以改革的空間與機會(甚至管轄權可以遠
        至撒馬利亞 王下 23:15-20 )。
    (一)約西亞行上帝眼中為正的事,清除異教崇拜,潔淨猶大與耶路撒
          冷。 34:1-7 
          ●「約西亞」:字義是「耶和華所醫治的」。
          ◎ 34:3-4 記載的是列王紀沒有記錄的早期事蹟。約西亞開始維
            修聖殿前,已經開始潔淨全地了。
          ◎ 34:6-7 提到約西亞進一步將潔淨運動推行到北國以色列去。
             王下 23:15-16 所記載的是約西亞修理聖殿之後的另一次潔淨
            運動,兩次作法相似。
經文:

約西亞王十八年,淨地淨殿之後,就差遣亞薩利雅的兒子沙番、邑宰瑪西雅、約哈斯的兒子史官約亞去修理耶和華─他神的殿。他們就去見大祭司希勒家,將奉到神殿的銀子交給他;這銀子是看守殿門的利未人從瑪拿西、以法蓮,和一切以色列剩下的人,以及猶大、便雅憫眾人,並耶路撒冷的居民收來的。又將這銀子交給耶和華殿裡督工的,轉交修理耶和華殿的工匠,就是交給木匠、石匠,買鑿成的石頭和架木與棟樑,修猶大王所毀壞的殿。這些人辦事誠實,督工的是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雅哈、俄巴底;督催的是哥轄的子孫撒迦利亞、米書蘭;還有善於作樂的利未人。他們又監管扛抬的人,督催一切做工的。利未人中也有作書記、作司事、作守門的。 34:8-34:13

註釋:

    (二)約西亞修理聖殿  34:8-13 
          ●「亞薩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保留」。
          ●「沙番」:字義是「石獾」。
          ●「邑宰」:「城邑的統治者」。
          ●「瑪西雅」:字義是「耶和華所作的」。
          ●「約哈斯」:字義是「耶和華已掌握」。
          ●「約亞」:字義是「耶和華是兄弟」。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或「耶和華是我的產業
                        」。
          ●「架木與棟樑」:直譯是「架棟梁的木頭」。
          ●辦事「誠實」:「堅固」、「忠誠」、「堅定不移」。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
          ●「雅哈」:字義是「他要搶奪」。
          ●「俄巴底」:字義是「耶和華的僕人」。
          ●「哥轄」:字義是「集會」。
          ●「撒迦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米書蘭」:字義是「朋友」。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
                      交部長職務。
          ●「司事」:SH 7860,「官員」、「官長」。
          ◎ 34:9 顯示約西亞用和約阿施一樣的方式收集整修聖殿的資金 
             王下 12:1-16
經文:

他們將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運出來的時候,祭司希勒家偶然得了摩西所傳耶和華的律法書。希勒家對書記沙番說:「我在耶和華殿裡得了律法書。」遂將書遞給沙番。沙番把書拿到王那裡,回覆王說:「凡交給僕人們辦的都辦理了。耶和華殿裡的銀子倒出來,交給督工的和匠人的手裡了。」書記沙番又對王說:「祭司希勒家遞給我一卷書。」沙番就在王面前讀那書。 34:14-34:18

註釋:

    (三)聖殿中找到一本律法書,王命令為此尋求上帝的旨意。
           34:14-28 
          ◎一般認為此處找到的律法書是指「申命記」或申命記的某一種形式
            ,因為一天中如果要被唸頌兩次,就不可能是整本摩西五經。而且
            約西亞的改革是以申命記為根據,如 王下 23:9申 18:6-8 。
          ◎ 代下 25:3-4 記載「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照摩西的律法沒有殺死
            殺他父親的人之子」,吻合 申 24:16 的律法要求,這個記載說明
            約西亞之前一百八十年,就有申命記甚至整本律法書存在。
          1.大祭司希勒家回報找到律法書,經書記讀給約西亞王聽  34:14-18 
            ●「偶然得了」:「找到」、「發現」。
            ●「遞給」:「給」、「交給」、「遞出」。
經文:

王聽見律法上的話,就撕裂衣服,吩咐希勒家與沙番的兒子亞希甘、米迦的兒子亞比頓、書記沙番,和王的臣僕亞撒雅說:「你們去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剩下的人,以這書上的話求問耶和華;因我們列祖沒有遵守耶和華的言語,沒有照這書上所記的去行,耶和華的烈怒就倒在我們身上。」於是,希勒家和王所派的眾人都去見女先知戶勒大。戶勒大是掌管禮服沙龍的妻,沙龍是哈斯拉的孫子、特瓦的兒子。戶勒大住在耶路撒冷第二區;他們請問於她。她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可以回覆那差遣你們來見我的人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照著在猶大王面前所讀那書上的一切咒詛,降禍與這地和其上的居民;因為他們離棄我,向別神燒香,用他們手所做的惹我發怒,所以我的忿怒如火倒在這地上,總不熄滅。』然而差遣你們來求問耶和華的猶大王,你們要這樣回覆他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至於你所聽見的話,就是聽見我指著這地和其上居民所說的話,你便心裡敬服,在我面前自卑,撕裂衣服,向我哭泣,因此我應允了你。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必使你平平安安地歸到墳墓,到你列祖那裡,我要降與這地和其上居民的一切災禍,你也不致親眼看見。』」他們就回覆王去了。 34:19-34:28

註釋:

          2.約西亞王聽完撕裂衣服,派人去問上帝,上帝透過女先知回應:
            上帝一定會照律法書所記懲罰猶大,但約西亞不會看見這災禍。
             34:19-28 
            ●「撕裂衣服」:這是一種哀悼、痛苦的表現。
            ●「亞希甘」:字義是「我兄弟已經高升」。是幫助耶利米
                           耶 26:24 的一位祭司,
            ●「米迦」:字義是「有誰像神」。
            ●「亞比頓」:字義是「屈從的」。
            ●「亞撒雅」:字義是「耶和華所造」。
            ◎ 34:21 「你們去為我、為以色列和猶大剩下的人」與
               王下 22:13 「為我、為民、為猶大眾人」略有不同。不過實
              際意義是相同的,就是約西亞王管理之下的耶和華信徒。
            ◎這個君王心中有百姓與國家,他看到律法記載,不只是想到自
              己,還想到所有百姓與國家的命運。
            ●「戶勒大」:字義是「鼬鼠」。
            ◎許多學者提及約西亞沒有去求問耶利米、西番雅,反而去找戶
              勒大,理由可能是當時那兩位男先知人不在耶路撒冷,而戶勒
              大是很清楚被上帝呼召的女先知,因此在緊急的情況下,先找
              戶勒大詢問。
            ●「禮服」:「外袍」、「衣服」。 
            ●「掌管禮服」:應該是屬於王宮中管理各項慶典服裝的職務,
                            算是中階的公務人員。
            ●「沙龍」:字義是「報應」。
            ●「哈斯拉」:字義是「缺乏」。
            ●「特瓦」:字義是「希望」。
            ●「耶路撒冷第二區」:位於耶路撒冷西北部第一道與第二道城
                                  牆之間。此區地勢較低,在敵人侵略時
                                  較容易被攻陷。
            ●「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 34:24 顯出上帝的公義,就算是好王謙卑的來悔罪,該執行的懲
              罰也是要執行。我們能體會上帝的這種「公義」嗎?我們願意承
              擔錯誤帶來的後果,而不天真的以為只要去認認錯,一切的責罰
              都會免除嗎?
            ●「你便心裡敬服」:「你的心柔軟」。
            ◎ 34:28 說上帝要讓約西亞平安去世,後來約西亞與埃及打仗戰
              死 35:20-24 。一般人大概以為約西亞這樣是「不得善終」,
              但這卻是上帝的賜福,我們可以看見上帝的邏輯與世人的差異嗎?
經文:

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利未人,以及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王站在他的地位上,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盡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又使住耶路撒冷和便雅憫的人都服從這約。於是耶路撒冷的居民都遵行他們列祖之神的約。約西亞從以色列各處將一切可憎之物盡都除掉,使以色列境內的人都事奉耶和華─他們的神。約西亞在世的日子,就跟從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總不離開。 34:29-34:33

註釋:

    (四)重新立約並潔淨全地  34:29-33 
          ◎「念給他們聽」:當時雖然有文字,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文盲,所
            以必須透過公開宣讀來傳遞信息。
          ●「盡心」:「全部的心」。
          ●「盡性」:「全部的生命」、「全部的心智」。
          ◎ 34:33 用一節的篇幅將 王下 23:4-20 發生的事情帶過。
經文:

約西亞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逾越節。正月十四日,就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王分派祭司各盡其職,又勉勵他們辦耶和華殿中的事;又對那歸耶和華為聖、教訓以色列人的利未人說:「你們將聖約櫃安放在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建造的殿裡,不必再用肩扛抬。現在要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服事他的民以色列。你們應當按著宗族,照著班次,遵以色列王大衛和他兒子所羅門所寫的,自己預備。要按著你們的弟兄,這民宗族的班次,站在聖所,每班中要利未宗族的幾個人。要宰逾越節的羊羔,潔淨自己,為你們的弟兄預備了,好遵守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話。」 35:1-35:6

註釋:

    (五)約西亞守逾越節 35:1-19王下 23:21-23 
          ◎比起 代下 30 希西家王的逾越節,約西亞的逾越節籌備更完整,
            在正確的時間辦理,也沒有因為匆促、陌生而導致不潔淨,干犯
            上帝的狀況  代下 30:18 。
          1.約西亞吩咐要守逾越節,吩咐祭司、利未人協助百姓守節。
             35:1-6 
            ◎「正月十四日」:是以色列人宗教年曆的開始,大約是陽曆四
                              月。
            ●「勉勵」:SH 2388,「鼓舞」、「強化」。
            ◎ 35:2 約西亞特別去「鼓舞」祭司,應該是鑑於 29:34  30:3 
              所記載,當希西家要進行宗教改革時,祭司是來不及響應配合
              的一群,所以約西亞特別去勉勵祭司。
            ◎有許多學者認為 35:3 的記載,暗示約櫃在約西亞之前不在聖
              殿中,可能為了瑪拿西、亞們王的緣故,被移往別處。也有另
              外的一些學者認為這應該是指著利未人的角色由出埃及時代到
              定居迦南地的轉變,因為約西亞不可能潔淨聖殿後還不將約櫃
              安置妥當。
            ◎ 35:3-5 中約西亞王用長篇的訓示,要求利未人照大衛和所羅
              門的文件來執行工作。應該是利未人的工作曾經被大衛修改過
              ,與律法書不同,因此約西亞要特別強調按照新法來執行。
            ◎ 35:6 要求利未人要為以色列人宰殺逾越節的羊羔, 出 12 
              本來規定是每個家庭要自己宰殺逾越節的羊羔,可能是因為
               代下 30 希西家王的逾越節經驗,讓約西亞王朝知道不可能
              依賴每個家庭自行宰殺,因此委由利未人協助處理。
經文:

約西亞從群畜中賜給在那裡所有的人民,綿羊羔和山羊羔三萬隻,牛三千隻,作逾越節的祭物;這都是出自王的產業中。約西亞的眾首領也樂意將犧牲給百姓和祭司利未人;又有管理神殿的希勒家、撒迦利亞、耶歇將羊羔二千六百隻,牛三百隻,給祭司作逾越節的祭物。利未人的族長歌楠雅和他兩個兄弟示瑪雅、拿坦業,與哈沙比雅、耶利、約撒拔將羊羔五千隻,牛五百隻,給利未人作逾越節的祭物。 35:7-35:9

註釋:

          2.約西亞和領袖們樂意奉獻逾越節的祭物。 35:7-9 
            ◎約西亞奉獻的數量低於所羅門 7:5 ,高於希西家 30:24 。
            ●「希勒家」: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分」、「耶和華是我的
                          產業」。
            ●「撒迦利亞」:字義是「耶和華記念」。
            ●「耶歇」:字義是「上帝活著」。
            ●「歌楠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立」。
            ●「示瑪雅」:字義是「被耶和華聽見」。
            ●「拿坦業」:字義是「上帝的賜予」。
            ●「哈沙比雅」:字義是「耶和華已思量」。
            ●「耶利」:字義是「上帝掃除」。
            ●「約撒拔」:字義是「耶和華已賜與」。
            ◎約西亞負擔人民的食物,祭司領袖負責祭司群的食物,利未族
              長負責利未人的食物,可以想見整個群體都是歡樂享受的,即
              使貧窮也能一起過節。
經文:

這樣,供獻的事齊備了。祭司站在自己的地方,利未人按著班次站立,都是照王所吩咐的。利未人宰了逾越節的羊羔,祭司從他們手裡接過血來灑在壇上;利未人剝皮,將燔祭搬來,按著宗族的班次分給眾民,好照摩西書上所寫的,獻給耶和華;獻牛也是這樣。他們按著常例,用火烤逾越節的羊羔。別的聖物用鍋,用釜,用罐煮了,速速地送給眾民。然後為自己和祭司預備祭物;因為祭司亞倫的子孫獻燔祭和脂油,直到晚上。所以利未人為自己和祭司亞倫的子孫,預備祭物。歌唱的亞薩之子孫,照著大衛、亞薩、希幔,和王的先見耶杜頓所吩咐的,站在自己的地位上。守門的看守各門,不用離開他們的職事,因為他們的弟兄利未人給他們預備祭物。當日,供奉耶和華的事齊備了,就照約西亞王的吩咐守逾越節,獻燔祭在耶和華的壇上。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守逾越節,又守除酵節七日。自從先知撒母耳以來,在以色列中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以色列諸王也沒有守過,像約西亞、祭司、利未人、在那裡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以及耶路撒冷居民所守的逾越節。這逾越節是約西亞作王十八年守的。 35:10-35:19

註釋:

          3.眾人同心協力完成逾越節的祭典。 35:10-19 
            ●「火烤」:原文是「用火烹煮」。這是要符合 出 12:8-9 的
                        要求,澄清 申 16:7 可能引出的爭議。 申 16:7 
                        僅說「煮熟」、「弄熟」。
            ◎ 35:11-15 詳細說明整個事奉的流程,祭司與利未人先滿足百
              姓的需求,然後互相幫忙處理服事人員的需求。我們是否也照
              這樣的工作流程來服事會眾?
            ◎ 35:17 用「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而不用「猶大人」,表
              明此時的猶大人是作者心目中的真以色列人。
            ◎歷代志作者強調逾越節,應該是要提醒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
              他們被擄歸回如同出埃及一樣,是一個新的開始,也是值得紀
              念的事情。
經文:

這事以後,約西亞修完了殿,有埃及王尼哥上來,要攻擊靠近幼發拉底河的迦基米施;約西亞出去抵擋他。他差遣使者來見約西亞,說:「猶大王啊,我與你何干?我今日來不是要攻擊你,乃是要攻擊與我爭戰之家,並且神吩咐我速行,你不要干預神的事,免得他毀滅你,因為神是與我同在。」約西亞卻不肯轉去離開他,改裝要與他打仗,不聽從神藉尼哥之口所說的話,便來到米吉多平原爭戰。弓箭手射中約西亞王。王對他的臣僕說:「我受了重傷,你拉我出陣吧!」他的臣僕扶他下了戰車,上了次車,送他到耶路撒冷,他就死了,葬在他列祖的墳墓裡。猶大人和耶路撒冷人都為他悲哀。耶利米為約西亞作哀歌。所有歌唱的男女也唱哀歌,追悼約西亞,直到今日;而且在以色列中成了定例。這歌載在哀歌書上。約西亞其餘的事和他遵著耶和華律法上所記而行的善事,並他自始至終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 35:20-35:27

註釋:

    (六)約西亞戰死 35:20-27王下 23:28-30 
          ●「尼哥」:這是指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君王「尼哥二世」,於西
                      元前609-595年在位。曾經攻取了非利士的迦薩,也於
                      西元前609年於米吉多一役中擊敗並殺死約西亞王。將
                      勢力擴張到整個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地區。
          ◎關於「迦基米施之役」 (西元前605年,約雅敬第四年):
	        A.迦基米施可說是古代近東歷史最重要的轉捩點之一。當時最龐
	          大的亞述帝國終於崩潰,製造了更加龐大的波斯帝國,也引進
	          了短暫的新巴比倫時代。埃及雖然暫時取得巴勒斯坦和腓尼基
	          ,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大軍繼續從迦基米施乘勝而來,於西元
	          前604年控制了全敘利亞與巴勒斯坦。
	        B.其實亞述首都尼尼微早已在西元前612年被拿布波拉撒率領下的
	          巴比倫、瑪代聯軍所毀,於是亞述的末代君王亞述烏巴列二世
	          遷都哈蘭,但這要塞於西元前610年也被攻取。
	        C.之後亞述烏巴列二世與埃及法老尼哥二世結盟,仍勉強算佔據
	          了幼發拉底河上游的土地幾年。然而西元前605年在迦基米施覆
	          滅的,只不過是昔日號稱無敵之亞述大軍的「殘餘」而已,率
	          軍擊敗他們的正是太子尼布甲尼撒。法老尼哥在迦基米施戰敗
	          後,猶大和周圍國家就落在尼布甲尼撒的勢力範圍下。
	      ◎ 35:21-22 尼哥的意思是他根本不想打猶大,實際上他要去幫助
	        亞述王抵擋巴比倫,但約西亞王希望亞述王被打敗,所以硬是去
	        攻擊埃及軍。後來的確是遲滯了埃及軍,使得巴比倫擊敗亞述。
	        但約西亞王付出生命的代價。
	      ●「耶利米」: 字義是「耶和華所指定的」,應該就是寫耶利米
	                     書的耶利米。
經文:

國民立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在耶路撒冷接續他父作王。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埃及王在耶路撒冷廢了他,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埃及王尼哥立約哈斯的哥哥以利雅敬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改名叫約雅敬,又將約哈斯帶到埃及去了。 36:1-36:4

註釋:

柒、被擄與歸回  36:1-23 
  一、猶大約哈斯王朝:統治猶大三個月,法老尼哥廢掉他的王位,改立
      以利雅敬為王,又對猶大收取罰金。  36:1-4王下 23:31-35 
      ●「約哈斯」: 字義是「耶和華已奪取」。又名沙龍 耶 22:11 ,
                     約哈斯是約西亞的第三或四子。
      ●「一百他連得」:約3400公斤。
      ●「一他連得」:約34公斤。
      ●「以利雅敬」:字義是「上帝建立」。
      ●「約雅敬」:字義是「耶和華建立」。字義與「以利雅敬」差
                    異不大,改名可能是要表示這是「耶和華授權」
                    的改立行動。此人可能是約西亞的次子。
      ◎尼哥雖然無法扭轉大局,但是還有能力回軍處理猶大國,就將
        約哈斯帶去埃及囚禁,又罰猶大國重金,改立新王。
經文:

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上來攻擊他,用銅鍊鎖著他,要將他帶到巴比倫去。尼布甲尼撒又將耶和華殿裡的器皿帶到巴比倫,放在他神的廟裡(或譯:自己的宮裡)。約雅敬其餘的事和他所行可憎的事,並他一切的行為,都寫在以色列和猶大列王記上。他兒子約雅斤接續他作王。 36:5-36:8

註釋:

  二、猶大約雅敬王朝  36:5-8王下 23:36-24:5 
    (一)基本資料:登基時二十五歲,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36:5 
          ◎照 34:1 的記載,約西亞14歲生約雅敬。
          ●他「神的廟」:SH 1964,「宮殿」、「聖殿」、「神廟」。
          ●「約雅斤」:字義是「耶和華建立」。
          ◎歷代志與列王紀對約雅敬王的結語似乎並不相同,歷代志說他
            「被帶到巴比倫去」,列王紀說「與他列祖同睡」。實際的情
            況可能是約雅敬被巴比倫攻擊,後來又被釋放回來,最後死在
            耶路撒冷。或者是約雅敬在巴比倫攻擊時被俘虜,最後還沒被
            擄去巴比倫就死於猶大。
經文:

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在列王下二十四章八節是十八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零十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過了一年,尼布甲尼撒差遣人將約雅斤和耶和華殿裡各樣寶貴的器皿帶到巴比倫,就立約雅斤的叔叔(原文是兄)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 36:9-36:10

註釋:

  三、猶大約雅斤王朝:登基時八歲,統治猶大三個月,被擄到巴比倫。
       36:9-10王下 24:6-24:17 
      ●「八歲」: 王下 24:8 說是十八歲,不過一般認為是「十八歲」
                  比較可能。
      ◎關於八歲與十八歲的登基年紀,除了可能一方抄寫錯誤外,也可
        能是因為 代下 36:6-7 記載約雅敬被擄到巴比倫,此時約雅斤
        八歲,就已經替代約雅敬執政,但後來約雅敬獲釋回耶路撒冷
        ,這時約雅斤應該與他共同執政,後來約雅敬死後,約雅斤單獨
        執政三個月。
      ◎巴比倫文獻記載尼布甲尼撒於猶大城外紮營,於西元前597年3月
        16日攻陷耶路撒冷,俘虜猶大王。這是耶路撒冷第二次被巴比倫
        攻陷。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
      ●「叔叔」:SH 251,「兄弟」、「親戚」。
      
      ◎猶大國最後五個王:
        倒數第五  約西亞
        倒數第四  約哈斯=沙龍
        倒數第三  以利雅敬=約雅敬
        倒數第二  約雅斤=哥尼雅=耶哥尼雅
        倒數第一  瑪探雅=西底家
                                                  約西亞(5)  
                                                被埃及法老尼哥殺   
                                                       |
     +-------------------------------------------------+---------------------------------------+
     |               |                                 |                                       |
 約哈難            約雅敬(3)                         西底家(1)                              沙龍(4)
              25歲即位,作王11年                 21歲即位,作王11年                   23歲即位,作王3月
            死於任內或被巴比倫王廢                  被巴比倫王廢                      被埃及法老尼哥廢
                     |                                        
                  約雅斤(2)  
              18歲即位 作王3月
                被巴比倫王廢   
      
        ◎猶大末期大事紀:
          前628年  約西亞開始宗教改革,廢除邱壇與異邦偶像  代下 34:3-7 
          前622年  發現律法書,約西亞帶動第二次改革,宣讀律法、除偶像、守逾
                   越節  王下 22:3-23:28  代下 34:8-35:19 
          前609年  約西亞被法老尼哥二世殺死  王下 23:29-30  代下 35:20-24 
                   埃及廢約哈斯改立約雅敬
          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大規模對西亞地區發動戰爭,第一次圍困耶路撒冷,
                   擄走聖殿器皿和人員  但 1:1-5 
          前601年  趁著巴比倫暫時敗於埃及,約雅敬圖謀背叛  王下 24:1 
          前597年  約雅敬死。尼布甲尼撒擄走約雅斤與大批猶太人,立西底家為王(
                   耶城第二次被擄) 耶 52:28  代下 36:10 
          前589年  新任法老亞比里士上任,西底家又想聯合埃及背叛巴比倫 王下 25:1 
          前588年  尼布甲尼撒開始圍困耶耶路撒冷 王下 25:1 
          前586年  耶城被攻陷,西底家被宛眼鎖回巴比倫  耶 4:5-18  52  哀 4:1-22 
                   巴比倫所立的行政官被殺,猶太餘民(包括耶利米)逃往埃及 
                    耶 41:16-18  
經文:

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行耶和華─他神眼中看為惡的事。先知耶利米以耶和華的話勸他,他仍不在耶利米面前自卑。尼布甲尼撒曾使他指著神起誓,他卻背叛,強項硬心,不歸服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眾祭司長和百姓也大大犯罪,效法外邦人一切可憎的事,污穢耶和華在耶路撒冷分別為聖的殿。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因為愛惜自己的民和他的居所,從早起來差遣使者去警戒他們。他們卻嘻笑神的使者,藐視他的言語,譏誚他的先知,以致耶和華的忿怒向他的百姓發作,無法可救。 36:11-36:16

註釋:

  四、猶大西底家王朝  36:11-16王下 24:18-24:20 
    (一)基本資料:登基時二十一歲,統治猶大十一年。
           36:11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
          ◎此時埃及的統治者是尼哥二世(西元前601-595年)、森美忒
            庫二世(Psammeticus II 西元前595-589年)、阿普里斯(
            Apries 西元前589-570年)。巴比倫則是尼布甲尼撒統治
            (西元前604-562年)。
            
    (二)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背叛誓言,眾百姓也犯罪,以
          致上帝的憤怒發作,無法可救。 36:12-16 
          ●「耶利米」:字義是「耶和華所指定的」。此人就是先知耶利
                        米。
          ●「嘻笑」:SH 3931,「惡作劇」「玩弄」。
          ●「譏誚」:SH 8591,「嘲笑」。
          ●「無法可救」:原文是「沒有醫治」、「無法醫治」。
          ◎這一段是說整個猶大國,由君王到宗教領袖、百姓盡都敗壞。
經文:

所以,耶和華使迦勒底人的王來攻擊他們,在他們聖殿裡用刀殺了他們的壯丁,不憐恤他們的少男處女、老人白叟。耶和華將他們都交在迦勒底王手裡。迦勒底王將神殿裡的大小器皿與耶和華殿裡的財寶,並王和眾首領的財寶,都帶到巴比倫去了。迦勒底人焚燒神的殿,拆毀耶路撒冷的城牆,用火燒了城裡的宮殿,毀壞了城裡寶貴的器皿。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擄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子孫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 36:17-36:20

註釋:

  五、耶路撒冷被巴比倫攻陷,猶大國滅亡  36:17-20王下 25:1-25:30 
      ●「白叟」:SH 3486,「上了年紀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波斯」:字義是「完全的」、「閃亮的」。
      ◎此處就是說上帝讓猶大國完全毀滅,直到波斯的時候。
經文:

這就應驗耶和華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地享受安息;因為地土荒涼便守安息,直滿了七十年。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華為要應驗藉耶利米口所說的話,就激動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詔通告全國,說:「波斯王古列如此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已將天下萬國賜給我,又囑咐我在猶大的耶路撒冷為他建造殿宇。你們中間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願耶和華─他的神與他同在。」 36:21-36:23

註釋:

  六、被擄七十年後,猶大人被擄歸回。 36:21-2336:21 的預言見 耶 25:11-14  27:6-7  29:10 。
      ●「波斯王古列」:古列王即塞魯士王(Cyrus),是波斯帝國的開國元勳,
			            他取代了巴比倫帝國創立波斯帝國,從西元前559-530
                        年統治波斯;在他之後經歷了波斯十代帝王(長達220
                        多年的統治),而且除了滅巴比倫之外,對外的征戰擴
                        張也是節節勝利。所以古希臘史家稱他為「波斯之父」。
      ●「古列元年」:指西元前538年。這是古列王統治巴比倫的第一年。539 年
	                  波斯圍困巴比倫城,10月底古列王進駐巴比倫,巴比倫
                      帝國宣告滅亡。
      ◎被擄70年的預言是否完全應驗:如果由耶路撒冷陷落(西元前587年)
        算起,僅僅過了50年。一直到古列王下詔歸回最多也不過59年,所以
        「七十」一般被認為是形容「長久」的概括位數而已。也有人認為七十年
        是由聖殿被毀的主前586年到被擄之民歸回重建聖殿完成的516年。另外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神賜憐憫使熬練的日子縮短。
      ◎此處不僅應驗耶利米書的預言,也和以賽亞書的預言,如 賽 44:28賽 60:10 有許多與當時的狀況相當吻合,甚至整個 賽 45:1-25 都提到
        古列。
      ◎依照約瑟夫的記載,古列王已經知道 賽 44:28 中提到他的名字,所以
         渴望應驗以賽亞書的預言。
	  ●「激動....的心」:「激動」的希伯來原文在舊約出現於65處經節,共81次
	                       。除了翻譯成「激動」,有時譯為「興起」,意思是
	                       「人的某項行動出於上帝的主動起意」。聖經中多次
	                       記載當神對各時期列邦的王要求他們執行神旨意時,
	                       就會採取「激動他們的心」,就是叫他們心甘情願地
	                       去照辦。(例: 代上 5:26  代下 21:16  耶 51:11 。)
      ●「下詔通告全國」:目的是為了將詔書送到不同的猶太群體,不僅是通知
			              住在巴比倫的猶太人,也通知當時住在波斯帝國各地
                          被擄的猶太人。並且,可以讓他們遇到企圖阻礙聖殿
                          重建的人時有所憑據可以抗辯。況且詔書會收入宮廷
                          的王庫。
	  ◎十九世紀出土的古列銘筒(圓柱)(Cyrus Cylinder)證實當年古列王確實
        廣發召諭,通令巴比倫帝國內被擄的少數民族可以回歸故土,這文物目前
        存於大英博物館。
	  ◎此處與 拉 1:1-3 幾乎完全一樣,有學者因此認定,歷代志上下和以斯拉
	    記、尼希米記是同一作者所寫或所編,但也有可能是歷代志作者為了銜接
	    這些歷史書而採用重複字句的方式。
      ●「天上的神」:舊約聖經中出現過 22 次,其中 17 次出現在以斯
                      拉記、尼希米記、但以理書。就古列王的立場可能這樣
                      表達只是「外交上的慣常用語」,這只是他的「懷柔政策」,
                      相較於之前把巴比倫的「高壓政策」成為一對比。其實
                      古列是一個多神主義者,因為根據文獻記載,他也用很類
                      似的用語稱呼其他神(如太陽神)。 
      ◎古列善於把自己塑造成被揀選的統治者與解放者,在巴比倫人中他是
        瑪篤(巴比倫的神)的揀選者;在希伯來人中,他是耶和華揀選的,
        因此他下詔重建聖殿的動機是很顯然是要討好各民族,鞏固政權。
      ◎此處似乎不是一個結束,反倒是一個開始。應該是作者希望呼籲被擄歸
        回的以色列人能夠開始另一個宗教改革,再創約西亞、希西家甚至所羅
        門、大衛因為敬畏神而開創的盛世。


重新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