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9章1節 到 9章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四、被擄歸回的以色列人 9:1-44 ◎大部分學者認為此處與 尼 11 相關,不過到底那一份資料比較早,則 有爭議。似乎較多人認為歷代志參考尼西米記,但是歷代志的時間較晚 ,所以定居耶路撒冷名單按照當時的現況修正了。 (一)以色列人被擄歸來 9:1-2 ●「以色列人」:原文是「全體以色列人」、「整個以色列人」。 ●「按家譜計算」:SH 3187,「被列入家譜」。 ●「以色列諸王記」:應該是一本已經佚失的著作,曾出現於 代下 16:11 20:34 25:26 27:7 33:18 ●先「從巴比倫回來」:原文並沒有這些字。雖然實際的意義的確是 如此。 9:2 一開始是「首先住在自己地業、 自己城邑中的」。 ●「地業」:SH 272,「繼承而得的產業」、「土地」、「財產」。 ●「尼提寧」:根據 書 9:3-27 記載,為基遍人的後裔。是被當成 殿役,在聖殿中工做雜務的外國人。一般認為尼提寧 受利未人管轄。 ●尼提寧「的首領」:原文並無「的首領」。 ◎「尼提寧」是聖殿的苦役,這些人回來,應該也是擔任苦役的工作 ,但居然有人願意回來承擔這些工作,真是令人敬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