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上 6章48節 到 6章5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四)利未人與祭司的職分 6:48-53 ●「燔祭壇」: 出 27:1-8 記載會幕中祭壇的製作方法。 ●「香壇」: 出 30:1-10 記載會幕中香壇的製作方法。 ●「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指的是 利 16:1-19 所記,贖罪日的禮儀。 ●「以利亞撒」:字義是「上帝已幫助」。 ●「非尼哈」:字義是「銅管樂器的口」或「黑人」。可能源自埃 及文。 ●「亞比書」:字義是「我的父是拯救, 或是富足的」。 ●「布基」:字義是「荒廢」。 ●「烏西」:字義是「強壯」。 ●「西拉希雅」:字義是「耶和華已起來」。 ●「米拉約」:字義是「叛逆」。 ●「亞瑪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經應許」。 ●「亞希突」:字義是「我兄弟是美善」。 ●「撒督」:字義是「公義」。 ●「亞希瑪斯」:字義是「我兄弟是怒氣」。 ◎ 6:50-53 基本上是重複 6:4-15 大祭司的家譜,只是介紹的形 式不同。這一段更是突出撒督與亞希瑪斯的地位,記載到此停住 ,藉此引此讀者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