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色列人和上帝的選民 65:1-16
◎此段是上帝對以賽亞禱告的回應。
1.上帝自己的子民,雖然蒙祂整天招呼,卻仍然悖逆,因此上帝一定要
報應他們。 65:1-7
●「訪問」:字義是「尋求」、「尋找」。
●「背逆」:字義是「頑固」、「叛逆」。
●「我名下的」:原文是「我名下的國民」,此處的「國民」是單數
。
● 65:1 直譯是:「對於那些沒有求問我的,我被找到;未尋找我的,
得以尋見;我對從未稱為我名下的國民說: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此處那些未曾求問、尋找上帝的人,應該就是以色列人。因此這一
節主要不是預言外邦人得救,而是說明以色列人的悖逆。猶太版英文
聖經(TNK,1985)作「I responded to those who did not ask,
I was at hand to those who did not seek me(我回應了那些未曾
求問我的,我被那些沒有尋找我的人遇見)。」
63:19 43:22 似乎也支持這樣的看法。
●「時常」:原文是「不停地」、「連續不斷地」。
●「園中」:當時的花園,通常長滿果樹和遮蔭樹木。
●「壇」:原文是「磚頭」,當時多數的香壇是以石灰岩製造,所以
用「磚」來描述「香壇」。
●「在墳墓間坐著」:「在墳墓間停留」。
●「隱密處」:「保持關閉的地方」、「封鎖的地方」。
◎許多在古代近東地區行巫術的人(與死人的靈魂接觸)會在
墓地過夜,等待和死人通訊。如同台灣民間信仰的「觀落音
」(見: 撒上 28:7-19 )。
●「吃豬肉」:豬肉是律法禁止食用的東西 。 利 11:7-8 申 14:8 。
●「可憎之物」:原文是「惡臭的東西」、「廢物」,字根是「惡臭」,
專門用來指「不潔淨的肉類祭物」。
●「可憎之物做的湯」:或是「可憎之物的碎片」。(在希伯來聖經
裡,文士並未修改任何他們覺得是先前抄錯
了的經文, 而是將認為應為原經文的內容註
記在邊上。)
●「聖潔」:原文是「被分別」、「被成為聖」。
●「我比你聖潔」: 這句除了可以譯作「我比你聖潔」以外,猶太版
英文聖經(TNK,1985)則作「For I would render
you consecrated(免得我使你聖潔)」,參
結 44:19 ;不論哪個譯法,都可以感覺出諷刺
的味道。
◎此處的意思大概是一些屬於祭司階層的人,同時也深入參與外邦偶
像的敬拜;但他們不但沒有反省之意,竟然還因為自己的職位自認
聖潔(自我感覺太過良好?),還自命不凡要那些不聖潔的常人「不要
靠近」。有沒有可能我們參與許多服事,或擔任教會中重要的職位,
事實上卻不依靠耶和華、甚至敬拜偶像呢?我們的信仰只是好看的一
層皮嗎?我們自以為了不起嗎?我們的信仰忠誠嗎,還是我們寧願做
個騎牆派?
●「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原文直譯是「這些事招惹我的怒氣」,猶
太版英文聖經(TNK,1985)作「Such things
make My anger rage」與原文直譯相同。
新國際英文版(NIV)則作「Such people
are smoke in my nostrils」與和合本相
同,也是許多英文譯本的譯法
●「褻瀆我」:字義是「辱罵我」。
●「他們後人懷中」:原文是「他們的胸懷中」,無「後人」一詞。
◎上帝對百姓的態度是長久忍耐,但對上帝「整天伸手招呼」
卻相應不理,隨自己的意念行惡。既顯得上帝的無奈,又指
出了人的冥頑不靈。
◎悖逆之人敬拜偶像,作出一切與偶像有關的可憎之事。他們
的罪也表現在假冒為善上,他們自以為高人一等,對別人說
「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
◎神是充滿慈愛與寬恕的,但祂對於拜偶像這種舉動感到十分地忿怒,
或許我們應該正視這種憤怒。我們的國家社會或我們的家族不也處
在偶像充斥,價值多元的信仰環境中嗎?我們覺得上帝看到將做何感
想?或許我們沒辦法改變每個人的信仰觀點、但我們還是可以持守
並傳播福音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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