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彼得和眾使徒拒絕公會的要求,表示要繼續為耶穌做見證。
5:29-32
●「順從神,不順從人」:意義是「順從神更勝於順從人」。
●「木頭」:SG 3586,指「一切木製品」,常用來指十字架,因為
申 21:23 說「掛在木頭上的人是受咒詛的」。當時的
文獻顯示出猶太人把被釘十字架當成是 申 21:22-23
的實現。
●「殺害」:SG 1315,原意是「用手除去」,也就是「殺害」的意
思。
●神已經叫他「復活」:SG 1453,「重建」、「復活」或「起來」
、「興起」。
●「神已經叫他復活」:也有可能是「神已經興起了他(當彌賽亞)
」。
●「君王」:SG 747,「領袖」、「統治者」。
●「救主」:SG 4990,「解救者」、「保全者」。
●「悔改的心」:SG 3341,「懊悔」、「轉變」。
●「將悔改的心....」:原文的意義是「為了將悔改....」。
●「赦罪的恩」:原文只有「赦罪」。
◎ 5:29 使徒義正詞嚴表達應該順從神, 5:30 首字(不含冠詞)是
神,神已使耶穌復活, 5:31 首字「這位(指耶穌)」,焦點從神
轉換到耶穌,神已經高舉耶穌,故順從神則必然尊崇耶穌。
◎使徒的立場,在 4:19 就已經在公會前說明過,現在也沒有改變。
不過同樣是這羣人讓耶穌被釘十字架,使徒這樣公然反抗,也是非
常有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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