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使告誡約書亞:只要守住上帝的命令就可以管理聖殿。 3:6-7
●「告誡」:原文是一個司法用詞,意思是「召來作證」的意思,
這裡是表達一個嚴肅的聲明。
●我的「道」:「道路」、「做事方式」、「品格的特性」。
●我的「命令」:「命令」,包括「職務」與「功能」。在此也就是
指「大祭司的相關禮儀」。
●「管理」我的家:原文是「審判」。表示大祭司也將擁有審判權
,如: 申 17:8-13 。在這以後的四百年猶太人
完全是在大祭司的統治下過活,只可惜到耶穌時
代大祭司制度的腐化,竟把主耶穌釘十字架。在
主後七十年羅馬大軍進耶路撒冷城,不但摧毀的
聖殿,也屠殺了祭司,大祭司制度完全被除至今
。
●「看守」:意「看顧」( 創 2:15 )。
●「站立的人」:原文是站立的分詞型態,可以作為名詞用,一般翻
譯為「....的人」,此處也可以翻譯成「侍立者」,
在此應該指「天使」。
●「這些站立的人中間來往」:表示可以直接到上帝面前。現在所有
的基督徒都有這特權 來 4:14-16 。
在此是複數型態,有「路程」或「步
程」的意思( 拿 3:3 ),也指「生活
處世」的意義。
◎耶和華要求約書亞的「道德」與「禮儀」方面都要合乎上帝的要求
,這樣就可以擔任大祭司的工作。這個應許是因為聖殿還沒有建成
,而且被擄期間祭司制度的確是停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