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罪行與審判 3:9-15
1.撒瑪利亞城內公義混亂,欺壓之事不斷,人們在家中累積暴力與毀滅,不知
做正直之事。 3:9-10
●「亞實突」:字義是「強而有力的」,非利士的五大城市之一,七十士譯
本則作「亞述」。
●「家」與「宮殿」:SH 759,「城堡」、「要塞」。
●「傳揚」:SH 8085,「使聽見」、「宣告」。
◎依照舊約的律法 申 17:6 19:15 ,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才能將人定罪,
因此先知邀請亞實突與埃及來擔任見證人。
●「撒瑪利亞」:字義是「看山」,是北國以色列的首都。
●「何等大」:SH 7227,「大量」、「多的」、「大的」。
●「擾亂」:SH 4103,「騷亂」、「混亂」、「不安」。
●「欺壓」:SH 6217,「壓迫」、「強取」。
●自己「家」中:SH 759,「城堡」、「要塞」、「皇宮」、「豪宅」。
●「以強暴搶奪財物、積蓄在自己家中」:SH 686+SH 2555+SH 7701+
SH 759,「在自己的豪宅積蓄
殘暴與毀滅」。
●「知道」行正直:SH 3045,「由經驗中領悟」、「體認」,不只是理
智上的知道,而是親身體驗, 創 4:1 用此字來表示
「同房」,此處的意思是「根本沒有經驗過正直的行
為」、「根本不知道怎樣行正直」。
◎埃及、非利士、亞述一向被以色列人認為是罪惡的外邦國家,而先知邀請
這些國家的首領來觀看上帝選民犯罪的狀況,更是諷刺以色列人犯罪程度
的驚人。
2.上帝的審判之一:敵人圍攻、搶掠城堡,僅極少數人得救。 3:11-12
●「圍攻這地」:SH 5439+SH 776,「環繞這地」。
●「家宅」:SH 759,「城堡」、「要塞」、「皇宮」、「豪宅」。
◎牧人要搶回獅子口中羊的殘骸,是為了向主人交代,證明羊的確是被野獸
吃了,可參考 出 22:12-13 。
●「搶回」、「得救」:都是SH 5337,但「搶回」為Hiphil型態,
「營救」之意;「得救」是Niphal型態,「
獲救」之意。
●「鋪繡花毯」:有古譯本做「大馬色」。
●「躺臥在....榻上」:原意不詳,原文無「躺臥」一字。
●「以色列人躺臥在床角上或鋪繡花毯的榻上,他們得救也不過如此」:直
譯是「以色列人,他們的得救正像如此,床的一角或毯子的一端」。
◎ 3:12 的經文中有許多意義不明,但是整體的意義是很清晰的:正如牧人
勉強由獅子口中搶回少量被撕碎的牲畜殘骸,以色列首都的居民剩下的也
如同殘破的被褥。
3.上帝的審判之二:審判宗教上的罪( 王下 23:15 記載此審判的實現)。
3:13-14
●「萬軍」之神:SH 6635,「軍隊」、「星星」,用於上帝身上表示「祂
是爭戰之神」,這個稱呼常常用於戰爭的語境。
●「警戒」:SH 5749,「作證」、「堅決聲明」,該字是法庭上控
訴的專用術語。
◎「雅各家」:北國擁有十個支派,雅各大部分的後裔都在北國,所以此處
用「雅各家」來指北國以色列。
●「討....罪」:SH 6485,「訪問」、「參與」,上帝訪問,就會帶來福
氣或審判,此處是「審判」的意思。此處是不完成式型態
,表示這是「一直追討」、「一直懲罰」。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這是北國設立的兩個金牛犢所在地之一
,另一個位於「但」。
●「壇角」:SH 7161+SH 4196,「祭壇角」。這是逃命人之庇護與依據
,參考 王上 1:50-2:28 。壇角形狀是突起的,祭司行贖罪
之禮時,要將血抹在壇角上,後來壇角演變為罪的避難所。
◎「砍下壇角」的意思是不留任何尋求安全的機會,亦即以色列
人在審判的日子,沒有任何保障可倚靠,而且無人倖免於難。
4.上帝的審判之三:剝削者的奢侈房產要被毀。 3:15
●「過冬....的房屋」:SH 1004+SH 2779,「秋、冬天的房屋」。
●「過夏的房屋」:SH 1004+SH 7019,「夏季的房屋」。
◎「過冬和過夏的房屋」:實際上是指「避寒和避暑的別墅」。
●「象牙的房屋」:SH 1004+SH 8127,「象牙的房屋」,指「以象
牙嵌飾的屋宇」
●「無有」:SH 5486,「結束」、「到了結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