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4章17節 到 24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Chit段經文ē-sái講是「報復法則」;mā就是「以命償命」。Chit種方式tī古老ê遊牧民族非常有路用。 第17節,刣死人者一定tio̍h償命,包括殺害別人ê動物,mā是仝款,一定tio̍h還動物,親像牛、羊等lóng tio̍h仝款ê賠償。 第18到22節,殺害動物ē-tàng賠償,m̄-koh殺害人ê性命,m̄是用賠償,卻是用性命抵性命,而且這律法適用包括寄居tī以色列人民中間ê外僑。 摩西teh講完頂面所講ê律法規定了後,隨時kā ná褻瀆上帝ê示羅密帶到營區外面,用石頭kāê所在死刑。 耶穌對chit項ê律法採取無仝ê看法,伊認為應該用疼赦免欺負咱ê人(參考馬太福音五:38—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