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南地檢署接獲信函,檢舉成大學生在宿舍內進行盜錄流行音樂的犯罪行為。檢察官率同警方搜索,並由學校生活指導組人員陪同搜索「勝一」學生宿舍,發現多名學生的電腦中有從網際網路重製流行音樂。此搜索行動引發成大學生普遍強烈不滿。學生抗議檢察官進入學校是侵犯學術自由,也有學生認為全國各大學都有類似情形,為何只對成大開刀?而襄閱主任檢察官趙中岳出來說明一切都依法行動,並認為學生的法律常識不夠,學生犯罪與學術自由不能並論,有人檢舉,檢方基於職責,就得展開調查。 學生為知識與網路的既得利益者,處在優渥的環境裡,少數一些不肖的學生利用這種環境,重製流行音樂擺地攤、大賺其錢。大多數的學生則是出於貪小便宜或懶得上街購買,窩在宿舍從網路下載流行音樂既方便、又省錢。至於「學生不明瞭著作權法」只是托詞。大學生難道真會不了解著作權要被尊重、被保護?如果是自己辛苦研究產生的論文或著作,絕對個個都明白保障智慧財產的重要性。
整個事件令人震驚的是,當學生集體犯罪時,並沒有太多自省的聲音,反多是為脫罪而編造理由與藉口、或是在網路上謾罵。過去大學生的角色是社會的清流、知識份子的良知,面對社會集體不公義事件,大學生該是領頭出來加以指正。然而如今的大學生長期在資本主義「利字擺中間」的觀念薰陶下,漸漸失去該有的『狂飆』理想主義性格,最終落入集體不公義裡,毫無反省能力。
除了侵犯著作權外,宿舍內下載流行音樂與電影,實際上還牽涉其他的問題。學術網路原本是為了供學術研究互通資訊用,整個網路建置全由政府撥錢,學生一毛錢都不用出。不像商業網路,使用者得自行付費。然而目前整個學術網路裡流通的資訊,有大量的頻寬被類似這種音樂、電影、色情圖片下載所佔據,造成不少網路擁擠塞車現象。對於真正利用學術網路作研究者,是浪費他們寶貴的時間,而對於一般的納稅義務人,則是浪費他們辛苦的血汗錢。
這次事件絕對不只是成功大學學生的問題,卻是集體大學生的問題。有理想、有抱負的大學生是整體社會國家未來的希望,如今的大學生卻沒有能力去懷抱公義、展望長期利益,大多數沈淪於眼前小利。政治上各種亂象可能還比不上健康熱情、具公義性格的大學生不再,更令人感到驚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