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春吶變調〉
文◎陳鳳翔
在台灣,各地都有大小不一的音樂祭。不過,這些算不上真正的音樂祭,因為這類活動大都是提供一塊場地,供有經驗的團體表演,甚至是出名的歌手開演唱會撈錢用。
有幾個熱愛音樂的中外人士,對此情形不甚滿意。他們認為應該要提供機會與舞台,給那些還沒有機會發表的團體或個人,發表音樂創作。於是就在1995年四月的第一個週末開始了第一個墾丁音樂祭《春天吶喊》,以「音樂原創」為主旨,舉凡想表演的團體,都可以上台演出。
就這樣,墾丁音樂祭規模越辦越盛大,音樂類型越來越多元。到後來,每年的三月底、四月初成了全台最受矚目的音樂盛事。今年更是吸引上萬名中外樂迷齊聚墾丁,樂團、電音DJ參與度更是攀歷年新高。
然而,當初「春天吶喊」的精神與意義,很可惜地,已經被狂歡族、轟趴族給消解破壞殆盡﹗多元的音樂類型、各種樂風,本來欲激起不同群眾的迴響,展現台灣樂團文化所孕育的多元音樂創作生命。
可惜,在震耳欲聾的音樂裡,卻多見搖頭族在各個場內嗑藥狂歡,呈現一片頹廢敗壞痿靡景況。更見維持秩序的警察疲於奔命、捉不勝捉。
警察維持秩序的行為,是為讓每個參與音樂祭遊客,能有一個安全無虞、浸淫享受各樣音樂齊聚一堂的好環境。卻被一些自以為懂自由的人認為,警方此舉是出於父權心態,見不得人快樂的酸溜溜,故意找麻煩。
在他們的定義下,「春天吶喊」已經不是「提供音樂原創發表」原始意義,被硬拗為「透過安排好的集體歇斯底里,向父母與社會發出抗議」。他們視警方維護秩序是可憎的干擾行為,甚至力斥警方不可在此緝毒。
當代道德的自由主義的可怕,可見一斑。這種自由的定義是「絕對的自由選擇」。個人的價值與尊嚴完全取決於擁有選擇的能力。許多離經叛道的行為,在這種錯誤的自由主義保護傘下,都成了正常現象。就像狂歡、轟趴、吸毒,在「春天吶喊」不受妨礙自我的旗幟下,連警方都不可以過問。
然而,若是警方與屏東地區當地居民,傻到真的照辦,那樣,保證許多真正的音樂人,會因為無法發表原創,離去至其他地區開拓屬於他們的音樂祭,轉而代之的是更多違法者、破壞者熾焰囂張地進入墾丁肆意縱慾。
這就是所謂的「破窗理論」,一棟建物有一扇破窗一直沒被修理,很快地,所有其他的窗戶都會被打破。當一個城市允許公共失序,守法的市民就會紛紛離去,犯罪的誘因就更形增加。
奧古斯丁於《上帝之城》寫著,只有透過遵守道德秩序,一個政治社群才可能享受平安和諧。基督信仰裡的「平安」shalom,更是指一種秩序帶來的平靜。
「春天吶喊」意味著讓商業邏輯下被輕忽的音樂,能透過音樂祭找到發聲的舞台。期待墾丁音樂祭能擺脫罪惡墮落,繼續為原創音樂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