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基督。開剛始是因為聖經中的一句話,「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在此向我們顯明。」因為這一句話,我從儒家的成長背景跳到基督教。如果你看過電影「黑色追緝令」,或許你就能體會到這奇妙。電影「黑色追緝令」中有兩個黑道頭頭的左右手(一個是黑人、一個是白人)。他們兩個專門負責替主子討債。其中那個黑人討債的最後總是拿起他的槍(可能是衝鋒槍)對著欠債者唸著舊約聖經以西結書的一段經文。當唸到「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時便開槍掃射!!每一次要殺欠債的人時,他都會唸這段經文。突然有一次討債的時候,他被對方還擊,但是奇妙的是六發子彈都沒有打中他。他嚇了一跳!在這之後,他就準備脫離黑社會。另外那個白人就說「你要洗手不幹,是因為這件神蹟嗎?」那黑人說「重點不在於這件事是不是神蹟!重要的是這件事感動了我。」
我覺得我或許就像那個黑人。因為我不是基督徒的時候,也有讀過聖經。但是耶穌是耶穌,與我沒有什麼相干,雖然我蠻佩服他的。就如同聖雄甘地、或是釋迦牟尼、德蕾莎修女、、。然而就是有那麼一天那句話感動了我。就像那個黑人,他每次都唸那段經文,只不過覺得當唸到「我是耶和華」時開槍掃射特別威風!但是當那件事TOUCH到他時,這段經文突然每一字每一句都明白了!而我被上帝 touch 到時,我突然看見我是個「罪人」,而祂為我死。那一瞬間我體會到祂和我、我和祂有了某種聯繫。上帝的愛在此向我彰顯.....
信仰的體驗其實有點就像四個字「心領神會」。
又好比那天我看到有人因為在大樓中救了一隻飛不出去的小麻雀。當小麻雀讓他把自己放在他的大手中、帶出窗外時,小麻雀於是找到正確的出口,振翅而飛。而那人因為小麻雀不害怕他,願意讓他的大手握住,小麻雀急促的心跳使得他「心神領會」他領會到自己就像小麻雀一樣,應該讓上帝慈愛的雙手握住,於是才能找到正確的人生方向。多有趣的「心領神會」啊!這種心領神會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這種境遇,也不是有過這種境遇經驗的人都能有這種「心領神會」。
電影「黑色追緝令」裡,另外的那個白人,其實也跟那個黑人一同經歷那場事件。他也是被對方的反狙殺嚇到,也與黑人一同閃六顆子彈,但是他就是沒有「心領神會」到!而且更有趣的是那個白人在整個電影中的描述更多。他遭遇的奇蹟更多,但一場一場奇蹟他都擦身而過,而沒有「心領神會」到。
而對於「心領神會」聖經中有一句經文說「尋找的就會尋見,叩門的就給你開門」這是耶穌親口的應許。所以不管罪孽深不深,而沒有罪是大到耶穌的血洗不乾淨的!所以只要有心,有一天「心神領會」一定會臨到。而且甚至比我們還更加深刻!因為尋找的就「一定」會尋見!叩門的就一定有人替你開門!!這是耶穌說的。(依據經文上下文,那開門的不是僕役、不是天使、那等在門邊準備替你開門的是慈愛的天父...)
當然後來又有過一段時間,又會覺得祂與我、我與祂沒有相干。但是在生活經驗中、在讀聖經中,漸漸體會且感受到一切是那麼真實。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旁邊也有兩個十字架。一個就與耶穌從此連結在一起,一個就與耶穌擦身而過。耶穌對其中那個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我期盼有一天每個人也被某個故事、或某個經文、或某個事件touch到,於是明白了一切,於是與祂同在樂園裡,不用再等待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