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薪水更重要的事〉
文◎陳小小
校園一簇簇帶著方帽的應屆畢業生,嘴角滿溢著幸福快樂在拍照。但照相機捕捉不到的是即將要踏入職場,那顆惶恐不安的心。即使是名校碩博士生,也不例外。
寄履歷、去面試,不僅是學習如何在短時間呈現最美好的自我,亦是在鍛鍊被拒絕的勇氣。通過艱難的求職過程之後,有件事情比薪水高低、工作時數的考量,來得更重要,那就是愛上工作。當我大學畢業進入職場,便赫然發現從小到大的教育訓練,雖然賦予我能力,卻無法給我一顆熱愛工作的心。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系上擔任助教。工作的熱情,只有短短數月。很快的,我有點不喜歡認真的好學生,因為他們最愛問問題。系主任交辦的行政,表面欣然接下,但卻是希望最好是落在另個助教頭上。遇到不得不的加班(助教沒有加班津貼),更是怨聲連連。沒有想要服務、幫助他人的意念,無法感受到被上司看重、被同儕與學生信任的快樂,對人、對事沒有熱情,工作越來越提不起勁。人性的貪婪與不滿足,令薪水帶給我的快樂,也只有頭兩三月。
我已經預見,若這問題沒獲得解決,這生會很痛苦。因為工作中遭遇到任何不在計畫或預料中的大小事,將全都會變成壓力;而在計畫或預料中的,則會變成令人喘不過氣來的桎梏。我開始體會到為何有人在年紀輕輕就倒數計時,何時才退休,後來我耳聞台灣某大宗派的牧師、傳道人,少數也抱持這樣的念頭。我祈求上帝賜我一個新心,求主耶穌賜給我愛,讓我擁有上帝來的愛,對人有服務的熱情。我要享受服務他人,而非享受他人服務!
聖經記載開天闢地之初,工作是快樂的事。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創世記一章26節)然而,亞當犯罪,罪入了世界,上帝說,「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世記三章17節)工作自此成了人類苦不堪言的沈重枷鎖。只有拿到薪水袋或看到銀行帳本裡的數字,才感受到些許快樂。工作本身已經無法帶給我們快樂,金錢才給我們快樂。然而,我們這些因著耶穌的救贖,而重回造物上帝懷抱的基督徒,應該會漸次恢復伊甸園的受造本質,拾回工作的快樂。
耶穌來到世界,祂要解決罪的問題,工作失去熱情的問題,祂也一併解決。他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祂成為我們的榜樣,祂也賜給跟隨者有服事他人的能力。
上帝真的是愛的源頭,祂讓我從一個只會享受他人服務的人,轉變為享受服務他人的人!不僅如此,祂也讓我對酬勞的態度有了轉變。過去的快樂建立在薪資上,不知不覺中,我用薪資高低來衡量自我。薪水低,感覺卑下。薪水高,自我感覺就良好,走路都有風。我的快樂越來越多從工作中獲得,不管這個工作有酬勞或沒酬勞,只要確定這是上帝要我做的,我就開心。金錢不再綑綁我,酬勞也不再是評估或肯定自身意義與價值的唯一標準。
我很喜歡約翰一書三章18節的勸勉,「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尤其是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的翻譯,「孩子們,我們的愛不應該只是口頭上的愛,必須是真實的愛,用行為證明出來!」原文ἔργον,可以譯作「工作」。用現代的白話說,基督徒不能空口對人說,「上帝愛你,我也愛你」。彼此相愛必須是一種實際的行動,是在日常生活服務他人的工作中來表現。
有研究指出:「世界上排行前幾名的富翁,他們個個都是樂在工作,懶得花錢。」每個樂在工作或愛上工作的過來人,答案必定都不一樣。但基督信仰的樂在工作,並非是工作狂,那類工作的奴隸,而是出於上帝對人的愛。「彼此相愛」是我們源源不斷彼此服務,工作背後的原動力。
要踏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或身在職場中失卻工作熱情的人,不妨來到愛的源頭上帝面前,祂如何幫助我,就必能幫助你,不再度日如年,倒數計時何時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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